14 卷四·魏书四·三少帝纪第四

魏书四

三国志四三少帝纪第四 ◎监本、官本作“齐王芳、高贵乡公髦、陈留王奂”。◎赵一清曰:此卷陈承祚本题云“《三少帝纪》”,故《史通》云“天子见黜者,汉、魏以后谓之少帝”,是也。今刻失其义矣。◎沈家本曰:官本先列“齐王等”一行,即赵所谓今刻也。冯、毛本题曰“《三少帝纪》”,尚是承祚原文。
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齐王芳纪 校录:唐并儿

高贵乡公髦纪 校录:eaglefly213 陈留王奂纪 校录:le_minuit 复校:擎骥

14.1 齐王芳

齐王讳芳,字兰卿。明帝无子,养王及秦王询;宫省事秘,莫有知其所由来者。 ◎说见《明纪·青龙三年》。◎郭龙兴曰:“莫知其所由来”与《武纪》所云“莫能审其生出本末”语意正同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或云任城王楷子。 青龙三年,立为齐王。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,帝甚病,乃立为皇太子。是日,即皇帝位,大赦。尊皇后曰皇太后。大将军曹爽、太尉司马宣王辅政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云:齐王即位,迁侍中,持节都督中外诸军,录尚书事,与爽各统兵三千人,共执朝政。更直殿中,乘舆入殿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云:持节都督,无定员。魏文帝黄初三年,始置都诸州军事,或领刺史。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,假黄钺,则总统内外诸军矣。◎又云:录尚书事,位上公,在三公上。汉制遂以为常,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,犹古冢宰总己之义。魏、晋以后,公卿权重者为之。◎胡三省曰:录尚书事,汉东都诸公之重任也。今爽、懿既都中外诸军,又录尚书事,则文武大权尽归之矣。自此迄于六朝,凡权臣壹是专制国命。 诏曰:“朕以眇身, ◎《汉书·昭帝纪》始元五年诏曰:朕以眇身。◎师古曰:眇,微也。 继承鸿业,茕茕在疚, ◎《左传·哀公十六年》:茕茕余在疚。◎谓致我茕茕然,若在疚病之中也。 靡所控告。 ◎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翦焉倾覆,无所控告。◎杜注:控,引也。 大将军、太尉奉受末命,夹辅朕躬;司徒、司空、冢宰、元辅总率百寮,以宁社稷,其与群卿大夫勉勖乃心,称朕意焉。诸所兴作宫室之役,皆以遗诏罢之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云:初,魏明帝好修宫室,制度靡丽,百姓苦之。帝自辽东还,役者犹万余人,雕玩之物,动以千计,至是皆奏罢之。◎胡三省曰:以者,非遗诏真有此指也。 官奴婢六十已上,免为良人。”二月,西域重译献火浣布,诏大将军、太尉临试以示百寮。 ◎《异物志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异物志》一卷,后汉议郎杨孚撰。《交州异物志》一卷,杨孚撰。《南州异物志》一卷,吴丹阳太守万震撰。《扶南异物志》一卷,朱应撰。◎章宗源《隋志考证》:列举《异物志》甚多。裴注所引之《异物志》未著撰人,不能断定为何人所著。◎侯康曰:据《广州先贤传》、《百越先贤志》诸书,杨孚为章、和时人,然未知所本。刘昭注《续五行志》引“杨孚《卓传》”,谓董卓也,则又似汉末人,未知孰是。《水经注》三十七卷所引者又称杨氏《南裔异物志》,余诸书引者甚多。◎姚振宗曰:○《百越先贤志》:杨孚,字孝元,南海人,枚举物性灵悟,指为异品,著为《南裔异物志》。○《隋志》似敚“南裔”二字。南裔所包者广,合交州七郡言之,似其书之总名。 斯调国有火州,在南海中。其上有野火,春夏自生,秋冬自死。有木生于其中而不消也,枝皮更活,秋冬火死则皆枯瘁。其俗常冬采其皮以为布,色小青黑;若尘垢污之,便投火中,则更鲜明也。◎《傅子》曰:汉桓帝时,大将军梁冀以火浣布为单衣。常大会宾客,冀阳争酒,失杯而污之,伪怒,解衣曰:“烧之。”布得火,炜烨赫然,如烧凡布,垢尽火灭,粲然絜白,若用灰水焉。 ◎宋、元本“絜”作“洁”。◎范《书·南蛮西南夷传》论章怀注引《傅子》与此同,惟“若用灰水焉”,作“如水浣也”。◎章怀注又云:火毳,即火浣布也。 ◎《搜神记》曰:昆仑之墟,有炎火之山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漯水注》:黄水又东注武州川,(又)〈右〉合火山西溪水,水导源火山,西北流,山上有火井,南北六七十步,广减尺许,源深不见底,炎势上升,常若微雷发响。以草爨之,则烟腾火发,亦名荧台。○又《潍水注》引《齐地记》云:东武城东南有卢水,水侧有胜火木,方俗音曰柽子,其木经野火烧死,炭不灭。故东方朔云:“不灰之木者也。”○则火山、火井、火木亦不一处矣。 山上有鸟兽草木,皆生于炎火之中,故有火浣布,非此山草木之皮枲,则其鸟兽之毛也。汉世西域旧献此布,中间久绝;至魏初,时人疑其无有。文帝以为火性酷烈,无含生之气,着之《典论》,明其不然之事,绝智者之听。 ◎《列子·汤问篇》:周穆王大征西戎,西戎献锟铻之剑、火浣之布。其剑长尺有咫,练钢赤刃,用之切玉如切泥焉。火浣之布,浣之必投于火;布则火色,垢则布色;出火而振之,皓然疑乎雪。皇子以为无此物,传之者妄。萧叔曰:“皇子果于自信,果于诬理哉?”◎卢重元曰:动植之类,其性不同。有因水火而生者,有因水火而杀者。故火山之鼠,得火而生;风生之兽,得风而活。人约空立,鱼约水存。然则火浣之纑,非纻非麻,用火鼠毛,布名与中国等,与此复何足为怪也?果于自信,不达矣夫!◎何焯曰:以魏文之识,岂未读《列子·汤问篇》,乃著论以明其不然耶?《法苑珠林》载文帝语云:“火功尚能铄石销金,何为不烧其布?”此语亦当有所本也。◎俞正燮《癸巳存稿》卷十有火浣布说,辞繁未录,亦有与以上所引互见者。 及明帝立,诏三公曰:“先帝昔着《典论》,不朽之格言,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,与石经并,以永示来世。” ◎《典论》,见《文纪》黄初七年注。《典论》刻石,见《明纪》太和四年。◎潘眉曰:《典论》凡六碑,见《水经注》卷十六。按汉蔡邕《石经》在太学讲堂前东侧,魏正始《石经》在太学讲堂前西侧。明帝刊《典论》时,魏《石经》尚未刊立,诏令与《石经》并,应在堂东。而郦道元云魏《石经》“树于堂西,石长八尺,广四尺,列石于其下,碑石四十八枚,广三十丈,《典论》六碑附于其次”,是郦元所见《典论》石碑在堂西。魏《石经》之次,初不与汉《石经》并也。大抵初刊《典论》时,诏立堂东,与汉《石经》并。后魏自刻《石经》,乃迁《典论》石碑于堂西,自与魏《石经》并耳。◎又曰:魏《石经》有二,一为《三字石经》,一为《一字石经》。考《隋书·经籍志》,《一字石经周易》一卷,《一字石经尚书》六卷,《一字石经鲁诗》六卷,《一字石经仪礼》九卷,《一字石经春秋》一卷,《一字石经公羊传》九卷,《一字石经论语》一卷,《一字石经典论》一卷,《三字石经尚书》九卷,《三字石经尚书》五卷,《三字石经春秋》三卷。金石家咸谓一字、三字俱齐王正始年刊。眉以《隋志》目次考之,《一字石经》当刊于明帝太和四年。是时诏以《典论》刊石,与《石经》并,所谓《石经》,即魏《一字石经》也。至正始年,又刊《三体石经》,与《一字石经》并立,后人不考,遂以为俱在正始年刊,失其实矣。◎弼按:汉魏《石经》之辨,聚讼纷如。其开后世争议之端者,始于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序“熹平四年,灵帝诏诸儒正定五经,刊于石碑,为古文、篆、隶三体书法,以相参检”之语,学者遂执此文,谓《三体石经》为汉《石经》之证。然《水经·谷水注》“蔡邕以熹平四年奏求正定六经文字,灵帝许之,邕乃自书丹于碑,使工镌刻,立于太学门外,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。魏正始中,又立古、篆、隶三字《石经》”。◎赵明诚《金石录》云:《儒林传序》云“为古文、篆、隶三体”者,非也。蔡邕所书乃八分,而《三体石经》乃魏时所见。◎刘传莹《汉魏石经考》云:郦道元作《水经注》,身在洛阳,目验《石经》,其纪汉《石经》不言三体,下乃云“魏正始中,又立古、篆、隶三体”,玩其文义,汉《石经》非三体可知。《隶释》据残碑以汉《石经》为隶书,其说最确。《经义考》、《石经考异》皆从之,以为三体者,范蔚宗误记耳。《伽蓝记》、《刘芳传》、《集古录目》皆沿此而误。◎又曰:东京《左传》不立学官,熹平刻经,以息博士之争,无缘刻及《左传》,即此可决《三体左传》非蔡邕书,而汉《石经》非三体也。◎钱大昕《十架斋养新录》云:万季野执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序 季野,万斯同之字。 “为古文、篆、隶三体以相参检”一语,谓蔚宗得于目睹,必不诬。甚矣!季野之惑也。蔚宗著书在宋文帝之时,其时洛阳已非宋土,何由得《石经》而睹之?若云目睹在义熙、永初之前,则蔚宗未尝官洛阳。晋世膏梁公子, 梁、粱古通,钱校改“梁”为“粱”,甚无谓。 岂有无故而跳身边徼,更无此情理矣。◎朱彝尊《经义考》云:汉立《石经》,蔡邕所书本一字,惟因范史《儒林传》云“为古文、篆、隶三体书法,以相参检,树之学门”,而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》、《北史·刘芳传》因之,唐窦蒙、宋郭忠恕、苏望、方匋、欧阳棐、董逌、姚宽等,均仍其误。独张縯谓邕以三体参检其文,而书丹于碑,则定为隶,其义为允。载考卫恒及江式传、郦道元《水经注》,皆以一字为汉《石经》,迨赵明诚《金石录》、洪适《隶释》、《隶续》,辨之甚详,足以征信。其载《一字石经》遗文,后列堂谿典、马日磾等姓名,使《一字石经》出于魏,当更列正始中正字诸臣姓名,亦何取仍列典、日磾等诸人于经文之后哉?又史家体例,以时代为先后,《隋志》列《一字石经》于前,次魏文帝《典论》,然后叙《三字石经》于后,是一字属汉,而三字属魏,不待辞说始明,其曰“魏正始中,又立《一字石经》,相承以为七经正字”,盖雕本相沿,偶讹“三”字为“一”字尔。◎姚晋圻《汉魏石经考序》云:《石经》之说,汉为一字,魏为三体,谅矣。其纷谬之故,昔人咎始范史,窃谓蔚宗所据,有华峤、袁崧、谢承之旧文,非必率妄云尔。考《卢植传》,始刻《石经》时,植上书求立古学,且以今之《礼记》特多回(穴)〈冗〉,欲合《尚书》章句,考《礼记》得失,裁定圣典,刊正碑文。夫曰“合”、曰“考”,盖当时今文诸家多作别字,不协古文、篆、隶相承之意,植意欲合三体考定。邕等书经,即沿其例耳。东京古文,不列学官,读经皆以隶字,然隶之为字,或从古变,或从篆出,体质虽殊,而点画迭代,不可虚造。今立此碑,革时俗之乱易,依篆、古以正作。务使源流相应,雅俗区别,故云“为三体,相参检”。非如魏《石经》,一碑中三体俱书一字也。说蔡邕书者,谓割隶二分,取其八分,八分之名,不纯乎隶。而卫恒序篆书亦云“邕采斯、喜之法,为古今杂形矣”,曹魏之世,遂推此旨,直作三体。后来华峤之徒亦各晓汉时是正文字之例,并载于书,范史因之,其或小有窜易,而后人直以为误,则非也。◎弼按:据以上诸说,汉《石经》为一字,魏《石经》为三体,已有定论。证以近日出土之石:一字者,为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鲁诗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公羊传》、《论语》,皆隶书,并有汉末诸臣姓名;三体者,为《尚书》、《春秋左氏传》。此与《隋志》所载《一字石经》、《三字石经》相合,兼有实物可证。朱、姚二氏谓汉《石经》乃以三体参校其文,非如魏《石经》之一字具书三体,虽本张縯之说,而能发挥三体参校之义,尤为善解《儒林传》序。至潘氏所论,以《三体石经》为魏正始年刊,是也。以《一字石经》为魏太和四年刊,殊为无据。太和四年,惟以《典论》刊石尔。诏与《石经》并者,谓《典论》与《石经》并立,非谓并刊《石经》也。其云“金石家谓一字、三字俱正始年刊”者,殆惑于《隋志》“魏正始中,又立《一字石经》”之语,朱氏已辨之矣。张国淦《历代石经考》辨析极详,可资参证。 至是西域使至而献火浣布焉,于是刊灭此论,而天下笑之。 据《抱朴子·论仙篇》言,文帝自毁,见《文纪》黄初七年注。 ◎臣松之昔从征西至洛阳, ◎《宋书·裴松之传》:高祖北伐,领司州刺史,以松之为州主簿,传治中从事史。既克洛阳,高祖敕之曰:“裴松之廊庙之才,不宜久尸边务。今诏为世子洗马。”◎《宋书·武帝纪》:公乃戒严北讨,加领征西将军、司豫二州刺史。 历观旧物,见《典论》石在太学者尚存,而庙门外无之,问诸长老,云晋初受禅,即用魏庙,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:渠水南出,迳铜驼街,渠左是魏晋故庙地。◎《宋书·礼志三》:晋武帝太始元年十二月丙寅,受禅。二年正月,有司奏营建七庙。帝重其役,诏宜权立一庙。于是群臣奏议:“舜承尧禅,受终文祖,则虞氏不改唐庙,因仍旧宫。可依有虞氏故事,即用魏庙。”奏可。七月,又诏曰:“主者前奏就魏旧庙,诚亦有准。然于祇奉神明,情犹未安,宜更营造,崇正永制。”于是改创宗庙。 移此石于太学,非两处立也。窃谓此言为不然。◎又东方朔《神异经》曰: ◎毛本“又”字上不空格,“经”作“记”。《水经·漯水注》引此作“东方朔《神异传》”。东方朔,《汉书》有传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神异经》一卷,东方朔撰,张华注。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旧本题汉东方朔撰,所载皆荒外之言,怪诞不经,共四十七条。陈振孙《书录解题》已极斥此书之伪。今考朔本传历叙所撰述,言凡刘向所录朔书,俱是世所传,他事皆非。其赞又言“后世好事者取其奇言怪语,附著之朔”云云,则朔书多出附会,在班固时已然。《晋书·张华传》亦无注《神异经》之文,则华注亦属假借。《隋志》列之史部地理类,《唐志》列之子部神仙类。今核所言,多世外恍惚之事,既有异于舆图,亦无关于修炼,今从《文献通考》,列小说类中,庶得其实焉。 南荒之外有火山,长三十里,广五十里,其中皆生不烬之木,昼夜火烧,得暴风不猛,猛雨不灭。火中有鼠,重百斤,毛长二尺余,细如丝,可以作布。常居火中,色洞赤,时时出外而色白, ◎吴金华曰:时时,偶尔之意。 以水逐而沃之,即死,续其毛, ◎吴金华曰:“续”为“绩”之形讹。凡纺织之事,收集丝、毛之类而辑短为长者谓之“绩”。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列传》李贤注引《神异经》正作“绩”,当据改。 织以为布。 ◎范《书·南蛮西南夷传》论章怀注引《神异经》曰:南方有火山,长四十里,广四五里,生不烬之木,昼夜火然,得烈风不猛,暴雨不灭。火中有鼠,重百斤,毛长二尺余,细如丝,恒居火中,时时出外而色白,以水逐沃之即死。绩其毛,织以作布,用之若污,以火烧之,则清洁也。◎与裴注所引,字句少异。◎杭世骏曰:○《梁四公记》云:有商人赍火浣布三端,帝以杂布积之,令杰公以他事至于布所。杰公遥识曰:“此火浣布。二是绢木皮所作,一是绩鼠毛所作。”以诘商人,具如杰公所说。因问木鼠之异。公曰:“木坚毛柔,是可别也。以阳燧火山、阴柘木热之,木皮改常。”试之,果验。○《吴录》曰:南北景县有火鼠,取毛为布,烧之而精,名火浣布。◎弼按:火浣布,即今之石绵也,互见《乌丸鲜卑东夷传》注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

丁丑诏曰:“太尉体道正直, ◎钱大昭曰:太尉,即司马宣王也。因诏书中不便称司马宣王,故不书姓名。他如甘露五年、咸熙元年、二年书“司马炎”者,皆后人所改。 尽忠三世, 武、文、明也。 南擒孟达,西破蜀虏,东灭公孙渊,功盖海内。昔周成建保傅之官,近汉显宗崇宠邓禹,所以优隆隽乂,必有尊也。其以太尉为太傅,持节统兵都督诸军事如故。” ◎《曹爽传》:丁谧画策,使爽白天子发诏,转宣王为太傅,外以名号尊之,内欲令尚书奏事先来由己,得制其轻重也。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爽欲使尚书奏事先由己,乃言于天子,徙帝为大司马,朝议以为前后大司马累薨于位,乃以帝为太傅。◎弼按:《爽传》及《晋书·宣纪》皆谓爽阳尊懿为太傅,阴收奏事先由己之权,不知志文明言“持节统兵都督诸军事如故”。兵权在握,一旦有事,屯兵洛水浮桥,即可为所欲为,爽岂懿之敌乎? 三月,以征东将军满宠为太尉。夏六月,以辽东东沓县吏民渡海居齐郡界,以故纵城为新沓县,以居徙民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辽东郡沓氏。◎本志《公孙渊传》注引《魏略》载渊表作“沓津”,又作“沓”。《通鉴·青龙元年》载陆瑁疏云“沓渚去渊道里尚远”,蒋济对明帝亦云“沓渚之间,去渊尚远”。◎胡三省曰:辽东郡有沓氏县,西南临海渚。景初三年,东沓县民渡海,即沓渚之民也。◎吴增僅曰:东沓、沓氏,似是一地。然《魏略》作“沓”,不曰“东沓”,亦不曰“沓氏”,疑汉末去“氏”为“沓”。魏以齐郡立有新沓,故于辽东之沓加“东”以别之。承祚或由后言之耳。◎谢鍾英曰:沓氏县城南临海渚,亦谓之沓渚,故城在今奉天府金州厅东南。新沓故城,在今山东济南府淄川县西六十里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十九:淄州淄川县有故反踪城。《齐记》云:“齐景公失马,寻踪,遂失于此,故有反踪城。”○一清案:《续郡国志》有沓氏,此云“东沓”,疑魏改。 秋七月,上始亲临朝,听公卿奏事。 八岁小儿,如何能听公卿奏事?此真以国事为儿戏也。 八月,大赦。冬十月,以镇南将军黄权为车骑将军。 ◎黄权降魏及拜镇南将军,见《文纪》三年及注引《魏书》。◎《蜀志·权传》:迁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。◎钱大昭曰:车骑将军特书除授,始见于此。而前此曹仁、张郃,不知何以不书。

十二月,诏曰:“烈祖明皇帝以正月弃背天下,臣子永惟忌日之哀,其复用夏正;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,斯亦礼制所由变改也。又夏正于数为得天正,其以建寅之月为正始元年正月,以建丑月为后十二月。”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景初三年正月,帝崩,齐王即位。是年十二月,尚书卢毓奏:“烈祖明皇帝以今年正日弃离万国。礼,忌日不乐,甲乙之谓也。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弃天下,臣妾之情,于此正日,有甚甲乙。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,会群臣,设盛乐,不合于礼。”博士乐祥议:“正日旦受朝贡,群臣奉贽;后五日,乃大宴会作乐。”太尉属朱诞议:“今因宜改之际,还修旧则,建寅于制为便。”大将军属刘肇议:“宜过正一日乃朝贺大会,明令天下,知崩亡之日不朝也。”诏曰:“省奏,五内断绝,奈何奈何!烈祖明皇帝以正日弃天下,每与皇太后念此日至,心有剥裂。不可以此日朝群辟,受庆贺也。月二日会,又非故也。听当还夏正月。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,斯亦子孙哀惨永怀。又夏正朔得天数者,其以建寅之月为岁首。”◎潘眉曰: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,齐王即位,踰年改元为正始。以今考之,实踰两年。盖魏景初以建丑为正月。春正月者,夏正之十二月也。明帝以三年正月崩,于夏正为二年十二月。齐王以是月即位后仍用夏正,以三年正月为二年后十二月,至三年之十二月,不得复为正月,故再踰年,而后改元也。明帝崩与齐王改元,相距凡十四月。

正始元年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魏正始元年春正月,东倭重译纳贡,焉耆、危须诸国,弱水以南,鲜卑名王,皆遣使来献。 春二月乙丑, ◎潘眉曰:二月,当为“正月”。是年二月无乙丑,乃正月十六日。◎沈家本曰:下文书“丙戌”,乙丑、丙戌相去二十一日,乙丑为正月十六日,则丙戌不得同在一月。疑二月非误,而“乙丑”为“乙酉”之讹。 加侍中中书监刘放、侍中中书令孙资为左右光禄大夫。 ◎侍中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。中书监令,见《明纪》景初二年注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左右光禄大夫,假金章紫绶。◎洪饴孙曰:光禄大夫,青龙中分置左右,后还复旧。汉属光禄勋,魏时位次三公,则不当复属矣。 丙戌,以辽东汶、北丰县民流徙渡海,规齐郡之西安、临菑、昌国县界为新汶、南丰县,以居流民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辽东郡汶。青州齐国临菑、西安、昌国。◎《通鉴》胡注:汶县故城,在平郭西。◎《一统志》:○平郭故城,今奉天府盖平县南。北丰城,今奉天府承德县西北。临菑故城,今山东青州府临菑县北八里。西安故城,今临菑县西三十里。昌国故城,今济南府淄川县东北三十五里。○《齐乘》:南丰县,即古益城。○益县故城,今青州府寿光县西。◎赵一清曰:《郡国志》辽东郡有汶而无北丰,疑公孙氏所立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三十五:山东青州府寿光县西四十里有益城。晏谟云:“司马宣王伐公孙渊,徙丰人于益县,谓之南丰城。”一云:“南丰城在县西二十里,亦曰丰城。”○又卷三十七:北丰城在沈阳中卫西北,后汉末公孙度据辽东,置城于此,谓之丰城。司马懿伐辽东,丰人南徙青、齐,其留者曰北丰。○新汶无考。◎谢鍾英曰:汶县故城,今盖平县西。新汶故城,今临淄县界。

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。丙寅,诏令狱官亟平冤枉,理出轻微; ◎潘眉曰:自去冬十二月至三月不雨也。陈《志》以此句属之二月之下,读者误以为二月,不知“二月”既是 “正月”之讹,又乙丑与丙寅相距六十一日,丙寅乃三月十八日也。平冤枉、求谠言,正为不雨。◎沈家本曰:《宋书·五行志》“魏齐王正始元年二月,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”,然则上文“二月”不误,“丙寅”上夺“三月”耳。 群公卿士谠言嘉谋,各悉乃心。夏四月,车骑将军黄权薨。秋七月,诏曰:“《易》称‘损上益下’,‘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’。方今百姓不足,而御府多作金银杂物,将奚以为?今出黄金银物百五十种,千八百余斤,销冶以供军用。”八月,车驾巡省洛阳界秋稼,赐高年、力田各有差。 ◎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赐三老、孝悌、力田,人三级。◎章怀注:○三老、孝悌、力田,三者皆乡官之名。三老,高帝置。孝悌、力田,高后置。所以劝导乡里,助成风化也。○文帝诏曰:孝悌,天下之大顺也;力田,为生之本也;三老,众人之师也。其以户口率置员。

二年春二月,帝初通《论语》,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, ◎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:中元元年,起明堂、灵台、辟雍。◎《汉官仪》曰:辟雍去明堂三百步。车驾临辟雍,从北门入。三月、九月皆于中行乡射礼。辟雍以水周其外,以节观者。诸侯曰泮宫。东西南有水,北无,下天子也。◎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序云:中元元年,初建三雍。明帝即位,亲行其礼,坐明帝堂而朝群后,登灵台以望云物,袒割辟雍之上。圜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。◎《汉官仪》曰:辟雍四门外有水,以节观者。门外皆有桥,观者水外,故云圜桥门也。◎郑氏《诗》笺云:辟雝者,筑土雝水之外,圜如壁。四方来观者均也。◎孔颖达云:辟雝之宫,内有馆舍,外无墙院,故得圜门观之也。 以颜渊配。 ◎《宋书·礼志》:齐王毎讲经,使太常释奠先圣先师于辟雍,弗躬亲也。◎周寿昌曰:齐王十岁即通《论语》,知祀孔子,以颜渊配,其质性亦非凡矣。 夏五月,吴将朱然等围襄阳之樊城, 襄阳、樊城,俱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。 太傅司马宣王率众拒之。 ◎干宝《晋纪》曰:吴将全琮寇芍陂, ◎芍陂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四年。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赤乌四年,遣卫将军全琮略淮南,决芍陂,烧安城邸阁,收其人民。琮与魏将王淩战于芍陂,中郎将秦晃等战死。◎本志《王淩传》:正始二年,吴大将全琮数万从寇芍陂,淩率诸军讨逆,与贼争塘,力战连日,贼退走。 朱然、孙伦五万人围樊城, ◎本志《胡质传》:质迁荆州刺史。吴大将朱然围樊城。质曰:“樊城卑下,兵少,当进军为外援。”遂勒兵临围,城中乃安。 诸葛瑾、步骘寇柤中; ◎《吴志·朱然传》注引《襄阳纪》曰:柤,音如“租税”之“租”。柤中在上黄界,去襄阳一百五十里。魏时,夷王梅敷兄弟三人,部曲万余家屯此,分布在中卢宜城西山鄢、沔二谷中,土地平敞,宜桑麻,有水陆良田,沔南之膏腴沃壤,谓之柤中。◎《通鉴释文辩误》曰:○史炤《释文》云:柤,之加切。《春秋》“鲁襄公会吴于柤”,即此。○余按:《春秋》柤之会在沂、沭间,此柤中在沔上,非《春秋》会吴之地也。○杜佑《通典》曰:柤中在襄州南漳界。○以此言之,史炤误矣。◎周寿昌曰:柤,即《汉地理志》汉中郡房陵之沮水也。《说文》沮:“水,出汉中房陵县,从水,且声”,本作“雎”,《左传·襄六年》“江、汉、雎、漳,楚之望也”,此作“柤”与沮、雎同一字。自“柤中”之“柤”字出,后遂少有作沮、雎者矣。◎段玉裁曰:沮,《左传》作“雎”,皆七余反,后讹为“柤”,读曰“租”。今襄阳沮水左右地皆曰沮中,亦谓之柤中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八叠山在南漳县东南六十里。自八叠山西北山溪险阻,古所谓柤中也。 琮已破走而樊围急。宣王曰:“柤中民夷十万,隔在水南,流离无主,樊城被攻,历月不解,此危事也,请自讨之。”议者咸言:“贼远围樊城不可拔, 《晋书·宣帝纪》作“贼远来围樊,不可卒拔”。 挫于坚城之下,有自破之势,宜长策以御之。”宣王曰:“军志有之:将能而御之,此为糜军; 《宋本》“糜”作“縻”。 不能而任之,此为覆军。今疆埸骚动,民心疑惑,是社稷之大忧也。”六月,督诸军南征,车驾送津阳城门外。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:谷水又南,东屈迳津阳门南,故津门也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雒阳城十二门有津门。◎《伽蓝记》:汉曰津门,魏、晋曰津阳门。◎钱大昭曰:雒阳南面西门也。 宣王以南方暑湿,不宜持久,使轻骑挑之,然不敢动。于是乃令诸军休息洗沐,简精锐,募先登,申号令,示必攻之势。然等闻之,乃夜遁。追至三州口, ◎胡三省曰:三州口,谓荆、豫、扬三州之口。魏荆州之地东至江夏,豫州之地南至弋阳,扬州之地西至六安,三州口当在其间。又按《王昶传》“昶督荆、豫诸军事,自宛徙屯新野,习水军于三州”,则三州盖地名。口,水口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沔水注》:襄阳城东有东白沙,白沙北有三洲,三洲东北有宛口,即淯水所入也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七十九:白河在襄阳府东北十里,其入汉之处,名三洲口。◎吴熙载曰:三州口疑在襄阳府襄阳县。◎谢鍾英曰:三州口当在樊城南汉水中。◎弼按:胡氏谓三州口“为荆、豫、扬三州之口”,近于穿凿。又谓“王昶习水军于三州,当指此地”,其说诚是。○《晋书·宣帝纪》:追至三州口,斩获万余人,收其舟船军资而还。○此即王昶习水军之地也。赵说是。 大杀获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天子遣侍中常侍劳军于宛,增封食邑,子弟十一人皆为列侯。 六月辛丑,退。己卯,以征东将军王淩为车骑将军。 ◎官本作“己酉”。◎李龙官曰:本月有辛丑,不得有己卯。据《王淩传》,贼退即封南乡侯,迁车骑将军,其非他月可知。 冬十二月,南安郡地震。 《宋书·五行志》作“十一月”。南安郡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。是年,邓艾建议开广漕渠,资食有储而无水害,见《艾传》。

三年春正月,东平王徽薨。三月,太尉满宠薨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三月,奏穿广漕渠,引河入汴,溉东南诸陂,始大佃于淮北。 秋七月甲申,南安郡地震。乙酉,以领军将军蒋济为太尉。冬十二月,魏郡地震。

四年春正月,帝加元服, ◎《汉书·昭帝纪》:元凤四年,帝加元服。◎如淳曰:元服,谓初冠加上服也。◎师古曰:如氏以为衣服之服,此说非也。元,首也。冠者,首之所著,故曰元服。◎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永初三年,皇帝加元服。◎章怀注:○元服,谓加冠也。《士官礼》曰:令月吉辰,加尔元服。○郑玄云:元,首也。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魏天子冠一加,其说曰,七礼三加,加有成也。至于天子、诸侯,无加数之文者,将以践阼临民,尊极德备,岂得复与士同?此言非也。夫以圣人之才,犹三十而立,况十二之年,未及志学,便谓德成,无所劝勉,非理实也。魏氏太子再加,皇子、(三)〈王〉公世子,乃三加;孙毓以为一加再加,皆非也。 赐群臣各有差。夏四月乙卯,立皇后甄氏, ◎后为文昭皇后兄俨之孙女。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魏齐王正始四年,立皇后甄氏,其仪不存。晋太康八年,尚书朱整议:“按魏氏故事,王娶妃、公主嫁之礼,天子、诸侯以皮马为庭实,天子加以谷珪,诸侯加以大璋。汉高后制,聘后黄金二百斤,马十二匹;夫人金五十斤,马四匹。魏聘后、王娶妃、公主嫁之礼,用绢百九十匹。”太始十年,将聘拜三夫人、九嫔,诏:“依魏氏故事。”于是临轩使使持节兼太常拜夫人,兼御史中丞拜九嫔。◎钱大昭曰:齐王后甄氏及高贵乡公后卞氏、陈留王后卞氏,并位列中宫,母仪天下,自应作传。然三少帝历年未久,享位不终,诸后亦无事可纪,故于文昭甄后、武宣卞后传末附见之。◎弼按:齐王甄后,嘉平三年七月崩。四年二月,立皇后张氏;六年三月废。四月,立皇后王氏;至九月,而齐王归藩矣。高贵乡公被弑,卞后亦不知所终,此亦史之阙文也。 大赦。五月朔,日有食之,既。 ◎钱大昭曰:《晋志》作“五月丁丑朔”。 秋七月,诏祀故大司马曹真、 《监本》“真”作“直”,误。 曹休、征南大将军夏侯尚、太常桓階、司空陈群、太傅钟繇、车骑将军张郃、左将军徐晃、 《晃传》作“右将军”。 前将军张辽、右将军乐进、太尉华歆、司徒王朗、骠骑将军曹洪、征西将军夏侯渊、后将军朱灵、文聘、执金吾臧霸、破虏将军李典、立义将军庞德、武猛校尉典韦于太祖庙庭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四年秋九月,帝督诸军击诸葛恪,车驾送出津阳门,军次于舒。恪焚烧积聚,弃城而遁。 冬十二月,倭国女王俾弥呼遣使奉献。 详见《乌丸鲜卑东夷传》。

五年春二月,诏大将军曹爽率众征蜀。夏四月朔, ◎钱大昭曰:脱“丙辰”二字。 日有蚀之。五月癸巳,讲《尚书经》,通,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于辟雍,以颜渊配;赐太傅、大将军及侍讲者,各有差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扶风王骏传》:骏,字子臧,幼聪慧,年五六岁,能书疏,讽诵经籍。魏景初中,封平阳亭侯。齐王芳立,骏年八岁,为散骑常侍侍讲焉。 丙午,大将军曹爽引军还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尚书邓飏、李胜等欲令曹爽建立功名,劝使伐蜀,帝止之不可,爽果无功而还。◎本志《曹爽传》:正始五年,爽西至长安,大发卒六七万人,从骆谷入,入谷行数百里,贼因山为固,兵不得进,乃引军还。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费祎据三岭以截爽,爽争崄苦战,僅乃得过,所发牛马运转者,死失略尽。◎又详见《蜀志·王平传》。 秋八月,秦王询薨。九月,鲜卑内附,置辽东属国,立昌黎县以居之。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辽西郡交黎,东部都尉治。◎应劭曰:今昌黎。◎《续郡国志》:辽东属国昌辽,故天辽,属辽西。◎《水经·大辽水注》:白狼水又东北,迳昌黎县故城西。《地理志》曰“交黎也,东部都尉治”,应劭曰“今昌黎也”。◎齐召南曰:《前志》辽西无天辽县,顾炎武《考古录》疑《续志》“昌辽,故天辽”五字当作“昌黎,故交黎”,是也。又考《安帝纪》注“鲜卑攻夫黎营”,章怀注“夫黎,县名,属辽东属国”,《鲜卑传》作“扶黎”,注文同。然则前汉交黎,后汉名夫黎,又改昌黎也。◎王先谦曰:据应说,后汉为昌黎。窃谓昌辽即昌黎,辽、黎双声转变,夫、扶一字,“天”乃“夫”之误也。◎马与龙曰:据《大辽水注》“白狼水〖◎《一统志》:即今大凌河。〗迳昌黎城西”,故城当在今锦州府义州西北境。或谓“汉交黎县,今永平府昌黎县地”,误。◎周济云:魏昌黎县,今锦州府宁远州东北三十里。◎洪亮吉曰:昌黎郡,汉辽东属国都尉,魏升作郡。◎吴增僅曰:据《齐王纪》,则辽东属国汉已省废。《魏志·公孙瓒传》“瓒为辽东属国长史”,时在光和前。建安十八年省州并郡,《献帝起居注》所载幽州属郡犹有辽东属国,盖废于公孙氏,至是复置也。《晋志》“昌黎县,汉辽东属国,魏置郡”,是汉有昌黎也。◎杨守敬曰:《地形志》“晋分辽东置昌黎郡”,是魏无昌黎郡。《晋志》误也。〖◎谢鍾英曰:洪氏从《晋志》,非也。〗《寰宇记》“交黎城,后汉改为昌黎县”,《汉志》“交黎县”下应劭曰“今昌黎”,则“昌辽”之误,不待辨矣。◎赵一清曰:据应说,则知东京之季,已立是县,旋废,而魏复立耳。 冬十一月癸卯,诏祀故尚书令荀攸于太祖庙庭。 ◎臣松之以为:故魏氏配飨,不及荀彧,盖以其末年异议,又位非魏臣故也。 ◎李安溪曰:即此一端,可以为文若昭雪。 至于升程昱而遗郭嘉,先钟繇而后荀攸,则未详厥趣也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《文类》作“先钟、华”。华,盖谓歆也。◎何焯曰:遗郭嘉者,亦以非魏臣也。景元三年,复祀嘉,盖司马氏以厉其党。◎赵一清曰:是时,配飨不及郭嘉,何焯以为非魏臣之故,而后景元三年,仍以嘉祀太祖庙庭,盖司马氏以厉其党。此语不可解,岂误记郭淮为奉孝族属乎?此则颍川,彼乃太原人也。奉孝子奕,亦非典午之党。 ◎余按:郭淮有弟镇,其子亦名奕,为晋臣,何氏误以其与嘉子奕为一人欤? ◎又按:四年所诏定从祀庙庭者,自曹真以下,至典韦二十人后,即继以荀攸,其中并无程昱,且终魏之世,程昱并未升配。而裴注以为升程昱而遗郭嘉,未详厥趣,则窃所未解矣。◎潘眉曰:松之此论,以功臣配祀,有程昱而无郭嘉。然郭嘉后终得与配祀之典。至从祀二十一人,其中实无程昱,不知松之何所见而云然?◎周寿昌曰:赵一清驳裴注云“终魏之世,程昱并未升配”,赵氏此语,殆忘检《明帝纪》青龙元年之诏耶?◎陈景云:郭嘉与程、钟、荀三人,其配飨但有先后,非独遗也。景元三年诏可证。 徐佗谋逆而许褚心动, 徐佗,《许褚传》作“徐他”。他、佗古通。 事见《褚传》。 忠诚之至,远同于日磾, ◎《汉书·金日磾传》:莽何罗谋为逆,日磾阴独察其动静。上行幸林光宫,日磾小疾卧庐,何罗矫制夜出,杀使者,发兵。明旦,上未起,何罗亡何从外入。日磾奏厕心动,立入坐内户下。须臾,何罗褏白刃从东箱上,见日磾,色变,走趋卧内欲入,行触宝瑟,僵。日磾得抱何罗,投何罗殿下,得禽傅之。繇是著忠孝节。 且潼关之危,非褚不济, 事见《褚传》。 褚之功烈,有过典韦,今祀韦而不及褚,又所未达也。 ◎何焯曰:祀典韦者,以其死事也。 己酉,复秦国为京兆郡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京兆尹治长安。◎本志《仓慈传》注引《魏略》:颜斐为京兆太守,京兆丰富,为雍州十三郡最。◎是曹魏以京兆隶雍州,改尹为太守矣。◎吴增僅曰:黄初二年,封曹礼为秦公,以京兆郡为国。三年,改为京兆王。六年,改封元城县王,国还为郡。青龙三年,封皇子询为秦王,改京兆郡为秦国。正始五年,询卒,复秦国为京兆郡。 十二月,司空崔林薨。

六年春二月丁卯,南安郡地震。 ◎《晋书·五行志》:是时曹爽专政,迁太后于永宁宫。太后与帝相泣而别。连年地震,是其应也。◎弼按:《明元郭皇后传》云“齐王即位,尊后为皇太后,称永宁宫”,初非曹爽专政所迁,与连年地震毫不相涉。弼于五行休咎多不录,因各家多引此条,特为辨明于此。 丙子,以骠骑将军赵俨为司空。 ◎蒋超伯曰:《山左金石志》有魏铜炉,隶书二十二字,云“正始六年五月十五日,中尚方造铜香炉,重三斤,第廿六”。 夏六月,俨薨。 《冯本》“六月”作“四月”。 八月丁卯,以太常高柔为司空。癸巳,以左光禄大夫刘放为骠骑将军,右光禄大夫孙资为卫将军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将军比公者四:第一大将军,次骠骑将军,次车骑将军,次卫将军。◎钱大昭曰:卫将军特书除授,始见于此。是后惟胡遵为卫将军,书之于纪。此外如司马景王、文王及司马望,并为此官,史不备载。 冬十一月,祫祭太祖庙, ◎《说文》:祫,大合祭先祖亲疏远近也。◎《礼记·王制》:天子犆礿、祫禘、祫尝、祫烝。◎郑注云:祫,合也。天子、诸侯之丧毕,合先君之主于祖庙而祭之,谓之祫,后因以为常。天子先祫而后时祭,诸侯先时祭而后祫。◎《正义》云:天子之祭,当祫之岁,以春物未成,不为祫祭,唯犆为时祭之礿,故云犆礿。夏秋冬之时,先为祫祭,后为时祭,故云祫禘、袷尝、祫烝也。◎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有司奏言,四时禘祫于光武之堂,如孝文皇帝祫祭高祖故事。◎章怀注引《续汉书》曰:五年再殷祭,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父为昭,南向;子为穆,北向。禘以夏四月,祫以冬十月。禘之为言禘,禘,审昭穆尊卑之义。祫者,合也。冬十月,五谷成,故骨肉合饮食于祖庙,谓之殷祭。 始祀前所论佐命臣二十一人。 合青龙元年从祀之三人,当为二十四人。 十二月辛亥,诏故司徒王朗所作《易传》,令学者得以课试。 ◎本志《朗传》:朗注易、春秋、孝经、周官传,奏议论记,咸传于世。◎朗子肃传:肃善贾、马之学,而不好郑氏,采会同异,为尚书、诗、论语、三礼、左氏解,及撰定父朗所作《易传》,皆列于学官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周易》十卷,魏卫将军王肃注。◎侯康曰:《齐王纪》“诏王朗《易传》,学者得以课试”,则当时甚重其书。又《北魏书·阚骃传》称“骃注王朗《易传》,学者藉以通经”,则其学并行于数百年后矣。◎姚振宗曰:朗之原本,与所作春秋、孝经、周官传,当时或合为一帙,其后肃取以重订,遂别出一本,而归之肃,隋、唐志所载是也。阚骃所著,或犹是朗之原书。◎弼按:《王肃传》注引《世语》云:肃女適司马文王,即文明皇后,生晋武帝、齐献王攸。○又《肃传》云:时大将军专权,任用何晏、邓飏等。肃正色曰:“此辈即弘恭、石显之属。”○据此,是肃与司马氏为姻亲,且左袒仲达矣。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“玄孙名小同”章怀注引《魏氏春秋》有司马文王酖小同事,而王肃之学专与康成立异,是当时,不但政争有党派之分,即学术亦存门户之见也。 乙亥,诏曰:“明日大会群臣,其令太傅乘舆上殿。”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六年秋八月,曹爽毁中垒、中坚营,以兵属其弟中领军羲。帝以先帝旧制,禁之,不可。冬十二月,天子诏帝朝会,乘舆升殿。

七年春二月,幽州刺史毌丘俭讨高句骊,夏五月,讨濊貊,皆破之。韩那奚等数十国各率种落降。 事见《毌丘俭传》及《东夷传》。 秋八月戊申,诏曰:“属到巿观见所斥卖官奴婢,年皆七十,或癃疾残病,所谓天民之穷者也。且官以其力竭而复鬻之,进退无谓,其悉遣为良民。若有不能自存者,郡县振给之。” ◎臣松之案:帝初即位,有诏“官奴婢六十以上免为良人”,既有此诏,则宜遂为永制。七、八年间,而复货年七十者,且七十奴婢及癃疾残病,并非可售之物,而鬻之于巿,此皆事之难解。

己酉,诏曰:“吾乃当以十九日亲祠,而昨出已见治道,得雨当复更治,徒弃功夫。每念百姓力少役多,夙夜存心。道路但当期于通利,闻乃挝捶老小,务崇修饰,疲困流离,以至哀叹,吾岂安乘此而行,致馨德于宗庙邪?自今已后,明申敕之。” 纪中载连日两诏,皆有勤政爱民之意,不似汉昌邑王也。 冬十二月,讲《礼记》,通, ◎何焯曰:帝即位五年,〖◎弼按:当作“七年”。〗凡通三经;自八年以来,颇事游燕;继以君臣相猜,学荒而位亦替矣。 使太常以太牢祀孔子于辟雍,以颜渊配。 ◎习凿齿《汉晋春秋》曰:是年,吴将朱然入柤中, 柤中,见前正始二年注。 斩获数千;柤中民吏万余家渡沔。司马宣王谓曹爽曰: “若便令还,必复致寇,宜权留之。”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七年春正月,吴寇柤中,夷夏万余家,避寇北渡沔。帝以沔南近贼,若百姓奔还,必复致寇,宜权留之。 爽曰:“今不修守沔南, 宋本“修”作“备”。 留民沔北,非长策也。”宣王曰:“不然。凡物置之安地则安,危地则危,故兵书曰“成败,形也,安危,势也,形势御众之要,不可不审”,设令贼二万人断沔水,三万人与沔南诸军相持,万人陆钞柤中,君将何以救之?”爽不听,卒令还。然后袭破之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爽不从,卒令还。南贼果袭破柤中,所失万计。 袁淮言于爽曰: ◎姚范曰:淮,疑作“准”,见《袁涣传》。 “吴楚之民,脃弱寡能, ◎《后汉书·循吏传》:许荆迁桂阳太守,郡滨南州,风俗脃薄。◎章怀注:脃薄,犹轻薄也。 英才大贤,不出其土,比技量力,不足与中国相抗,然自上世以来,常为中国患者,盖以江、汉为池,舟楫为用,利则陆钞,不利则入水,攻之道远,中国之长技无所用之也。孙权自十数年以来,大畋江北,缮治甲兵,精其守御,数出盗窃,敢远其水,陆次平土,此中国所愿闻也。夫用兵者,贵以饱待饥,以逸击劳,师不欲久,行不欲远,守少则固,力专则强。当今宜捐淮、汉以南, 官本“捐”作“损”。 退却避之。若贼能入居中央,来侵边境,则随其所短,中国之长技得用矣。若不敢来,则边境得安,无钞盗之忧矣。使我国富兵强,政修民一,陵其国不足为远矣。今襄阳孤在汉南,贼循汉而上,则断而不通,一战而胜,则不攻而自服,故置之无益于国,亡之不足为辱。自江夏已东,淮南诸郡,三后已来,其所亡几何,以近贼疆界,易钞掠之故哉!若徙之淮北,远绝其间,则民人安乐,何鸣吠之惊乎!”遂不徙。

八年春二月朔,日有蚀之。 ◎《晋书·天文志》: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,日有蚀之。是时曹爽专政,丁谧、邓飏等转改法度,会有日食之变,诏群臣问得失,蒋济上疏,〖疏见《济传》。〗旨譬甚切,而君臣不悟,终至败亡。 夏五月,分河东之汾北十县为平阳郡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东郡,二十城。◎建安十八年,郡属冀州。魏复置司隶,自冀州移还。至是复分汾北十县为平阳郡,治平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阳故城,今山西平阳府临汾县西南。◎见《武纪》卷首。◎洪亮吉据《晋志》,谓平阳郡领县十二:平阳、杨、端氏、永安、蒲子、狐讘、襄陵、绛邑、濩泽、临汾、北屈、皮氏。◎吴增僅曰:平阳只领十县,何时增益二县,史志无考,似不得率据《晋志》。考端氏县在沁水东,濩泽县在沁水西,皆非汾北之地。《泽州志》云“端氏、濩泽二县属河东郡,后汉及魏皆因之,晋改平阳郡”。《一统志》沿革表于 “曹魏平阳郡”下亦不列此二县,较为近实。◎弼按:钱大昕以平阳郡为文帝时置,见《徐邈传》注,已驳之。

秋七月,尚书何晏奏曰:“善为国者,必先治其身。治其身者,慎其所习。所习正,则其身正,其身正,则不令而行;所习不正,则其身不正,其身不正,则虽令不从。 ◎《论语》:子曰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◎何晏盖本此。晏有《论语集解》,于正始中奏上。 是故为人君者,所与游必择正人,所观览必察正象,放郑声而弗听,远佞人而弗近,然后邪心不生,而正道可弘也。 ◎《论语》:颜渊问为邦。子曰:“放郑声,远佞人。郑声淫,佞人殆。” 季末闇主,不知损益,斥远君子,引近小人,忠良疏远,便辟亵狎,乱生近昵,譬之社鼠; ◎《晏子春秋·内篇·问上》:景公问于晏子曰:“治国何患?”晏子对曰:“患夫社鼠。”公曰:“何谓也?”对曰:“夫社,束木而涂之。鼠因往讬焉。熏之,则恐烧其木;灌之,则恐败其涂。此鼠所以不可得杀者,以社故也。夫国亦有焉,人主左右是也,内则蔽善恶于君上,外则,卖权重于百姓。不诛之则乱,诛之则为人主所案据,腹而有之,此亦国之社鼠也。” 考其昏明,所积以然,故圣贤谆谆以为至虑。舜戒禹曰‘邻哉邻哉’,言慎所近也, ◎《书·益稷篇》:帝曰:“吁!臣哉邻哉!邻哉臣哉!”◎《孔传》云:邻,近也,言君臣道近,相须而成。 周公戒成王曰‘其朋其朋’,言慎所与也。 ◎《书·洛诰篇》:周公曰:“孺子其朋,孺子其朋,其往。”◎《孔传》云:少子慎其朋党,少子慎其朋党,戒其自今以往。 《诗》云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’, 此《书·吕刑篇》之辞。“诗云”当作“书云”,《吴志·孙权传》嘉禾二年诏引此,亦作“书云”。 可自今以后,御幸式乾殿 ◎胡三省曰:参考魏晋所记,式乾殿当在皇后宫。坤为母,乾为父,言皇后为天下母,以乾为式,从夫之义也。 及游豫后园,皆大臣侍从,因从容戏宴,兼省文书,询谋政事,讲论经义,为万世法。” ◎李安溪曰:晏之言,自可传缅。惟曹爽、何、邓之狱,盖亦懿、昭势成之后,录其瑕,甚其罪,当日是非之实,未必尔也。◎何焯曰:史家于平叔等既附见《曹爽传》,不能为之平反,特录此奏于纪,使百世下因其言而知其人,不欲尽没其实于异同之口耳。◎姚范曰:诸纪不载奏谏,而此录之者,盖何晏、孔乂所论,与后少主之废以耽淫游晏相发,故晋臣著魏事者录之,而陈氏仍其故,岂为平叔辈申其惋抑乎!果尔,则孔乂又何以云也?其切著明直,何如《明纪》注中诸疏!大凡承祚之书,能芟薙繁芿,检核事实而已。李、何诸君以《春秋》五体求之,亦已过矣。◎蒋超伯《南滣楛语》卷六曰:观晏此奏,蔼然儒者之风,《鲁论》一书,晏功犹钜,非丁谧、邓飏一流可比。王坦之《废庄论》以荀卿、扬雄、何晏为三贤,非过誉也。范武子乃以晏与王弼罪深桀纣, 武子,范宁之字。 过矣。陈寿于魏末事多为典午回护,毫无直笔;《魏末传》、《魏略》等书亦多失实,甚至谓晏“好服妇人之服”,冤哉!◎弼按:李、何二说,极为平情之论。观《王肃传》曹爽戒何晏等之语,未尝不自警惕,适遇仲达巨奸,狼顾猜忍,而膏梁子弟非其匹敌,又骄奢无度,犊昏庸,遂为所诛夷耳。 冬十二月,散骑常侍、谏议大夫孔乂奏曰: ◎散骑常侍,见《文纪》延康元年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谏议大夫,六百石。◎《齐职仪》曰:汉武帝始置谏议大夫,皆名儒宿德为之。光武增“议”字,为谏议大夫,置三十人。◎孔乂,各本均作“孔晏乂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孔乂,字元儁,见后《仓慈传》注中,下文“晏、乂咸因阙以进规谏”,谓何晏及乂也。此“晏”字疑衍。◎何焯、杭世骏、钱大昭、潘眉、梁章钜诸家说同。 “礼,天子之宫,有斲砻之制, ◎《国语》:赵文子为室,斲其椽而砻之。张老夕焉而见之,不告而归。文子闻之,驾而往,曰:“吾不善,子亦告我,何其速也?”对曰:“天子之室,斲其椽而砻之,加密石焉。诸侯砻之,大夫斲之,士首之。备其物,义也;从其等,礼也。今子贵而忘义,富而忘礼,吾惧不免,何敢以告。” 无朱丹之饰,宜循礼复古。今天下已平,君臣之分明,陛下但当不懈于位,平公正之心,审赏罚以使之。可绝后园习骑乘马,出必御辇乘车,天下之福,臣子之愿也。”晏、乂咸因阙以进规谏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八年夏四月,曹爽用何晏、邓飏、丁谧之谋,迁太后于永宁宫,专擅朝政,兄弟并点禁兵,多树亲党,屡改制度,帝不能禁,于是与爽有隙。五月,帝称疾,不与政事。时人为之谣曰:“何、邓、丁,乱京城。”◎胡三省曰:据后魏起永宁寺于铜驼街西意,即前魏永宁宫故处也。又据陈寿《志》,太后称永宁宫,非徙也。意者,晋诸臣欲增曹爽之恶,以“迁”字加之耳。《晋书·五行志》云“爽迁太后于永宁宫”,盖亦承晋诸臣所记也。

九年春二月,卫将军中书令孙资,癸巳, “癸巳”二字,疑在“二月”之下。 ◎吴金华曰:卢氏疑“癸巳”二字当在“二月”之下,则孙资、刘放为同日逊位矣,推绎事情,似未必然。本志《刘放传》注引《资别传》曰“大将军爽专事,多变易旧章。资固称疾。九年二月,赐诏养疾于第”,似此,孙资独自称疾求退而诏书许之,当在刘放“癸巳”日逊位之前。稽之古历,正始九年二月朔为“甲子”,晦为“癸巳”。“九年春二月”之下当有干支二字,当于“甲子”以后、“甲辰”以前之二十九日中求之。 骠骑将军中书监刘放,三月甲午,司徒卫臻,各逊位,以侯就第,位特进。 ◎胡三省曰:鸡栖树之言固中,而三马食一槽矣。 四月,以司空高柔为司徒;光禄大夫徐邈为司空,固辞不受。 ◎魏之三公,多以老病充数,就位数月,旋即死亡。故徐邈有“三公论道之官,无其人则缺,岂可以老病忝之哉”之言也。卢钦称邈志高行洁,诚无愧矣。◎沈家本曰:“固”字上当有“邈”字。 秋九月,以车骑将军王淩为司空。冬十月,大风发屋折树。 ◎杭世骏曰:○《魏略》云:正始元年,商风大起数十日,发屋拔树,动太极东阁。正会大风,又甚倾楹。案,曹爽将诛之征。◎侯康曰:正始九年事,《艺文类聚》及《御览》引《魏略》作“元年”,当是传写之讹。◎赵一清曰:○宋、晋五行志:正始九年十一月,大风数十日,发屋折树,十二月戊午晦尤甚,动太极东阁。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,西北大风,发屋折树木,昏尘蔽天,此大臣执政之忧也。后踰旬,而曹爽等诛灭。○一清按:正月朔是壬辰,则十二月晦当作“辛卯”矣。

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,车驾谒高平陵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二》云:晋宣帝遗诏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,于是景、文遵旨。◎弼按:仲达深谋远虑,或亦有鉴于齐王谒陵,闭之城外,为人所乘者乎?◎梁章钜曰:齐王在位九年,而谒陵止此一举,故郑重书之。◎弼按:此为族灭曹爽之机,司马氏潜移政柄之关键,皆因此而起,不专为谒陵典礼而大书特书也。 ◎孙盛《魏世谱》曰: ◎沈家本曰:孙盛《魏世谱》,《隋唐志》不著录。此纪所引三条,嘉平元年一条引作“《魏世籍》”,“籍”字为“谱”字之讹;余二条,不称“孙盛”,省文也。《文选》注引之,首见《魏都赋》,又见陆机《答贾谧诗》,不及此纪所引之详。《御览·皇王部》亦引《魏世谱》,皆不著撰人。 高平陵在洛水南大石山,去洛城九十里。 ◎《水经·伊水注》:伊水迳大石岭南,《开山图》所谓大石山也。山在洛阳南。山阿有魏明帝高平陵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三:大石山,一名万安山,在洛阳西南四十五里。魏武乐府《城南篇》云“南上大石山”,即此山也。 太傅司马宣王奏免大将军曹爽、爽弟中领军羲、武卫将军训、散骑常侍彦官,以侯就第。戊戌,有司奏收黄门张当付廷尉,考实其辞,爽与谋不轨。又尚书丁谧、邓飏、何晏、司隶校尉毕轨、荆州刺史李胜、大司农桓范皆与爽通奸谋,夷三族。语在《爽传》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诛曹爽之际,支党皆夷及三族,男女无少长,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,皆杀之。既而竟迁魏鼎云。明帝时,王导侍坐,帝问前世所以得天下,导乃陈帝创业之始,及文帝末高贵乡公事。明帝以面覆床曰:“若如公言,晋祚安得复长远?”◎何焯曰:莽之杀贤,懿之族爽,皆稔知其中外殚微,猝起乘之。◎弼按:懿责爽兄弟典兵,然是时司马师为中护军,深谋密策,阴养死士三千,一朝而集,将兵屯司马门,懿列阵阙下,据武库,屯兵洛水浮桥,将何辞以说耶? 丙午,大赦。丁未,以太傅司马宣王为丞相,固让乃止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二月,天子以帝为丞相,奏事不名。固让丞相。冬十二月,加九锡之礼,朝会不拜。固让九锡。◎弼按:此与建安时,以曹操为丞相加九锡,情事相同,所谓美恶不嫌同调也。阿瞒亦悔其作俑乎? ◎孔衍《汉魏春秋》曰:诏使太常王肃册命太傅为丞相,增邑万户, 《晋书》作“二万户”。 群臣奏事不得称名,如汉霍光故事。 ◎《汉书·宣帝纪》:地节二年,大司马大将军光薨,诏书不称名。◎师古曰:尊之,故不名。 太傅上书辞让曰:“臣亲受顾命,忧深责重,凭赖天威,摧弊奸凶,赎罪为幸,功不足论。又三公之官,圣王所制,著之典礼。至于丞相,始自秦政。汉氏因之,无复变改。 ◎丞相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。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相国、丞相皆秦官,金印紫绶,掌天子,助理万机。秦有左右。高帝即位,置一丞相,十一年,更名相国,绿绶。 今三公之官皆备,横复宠臣,违越先典,革圣明之经,袭秦汉之路,虽在异人,臣所宜正,况当臣身而不固争,四方议者将谓臣何!”书十余上,诏乃许之,复加九锡之礼。太傅又言:“太祖有大功大德,汉氏崇重,故加九锡,此乃历代异事,非后代之君臣所得议也。”又辞不受。

夏四月乙丑,改年。丙子,太尉蒋济薨。 ◎《济传》注引《世语》曰:济书与曹爽,言宣王旨“唯免官”,爽遂诛灭。济病其言之失信,发病卒。 冬十二月辛卯,以司空王淩为太尉。 ◎《淩传》:司马宣王既诛曹爽,进淩为太尉,假节钺。◎《通鉴》:即拜王淩为太尉。◎胡三省曰:即拜者,就寿春拜为太尉。 庚子,以司隶校尉孙礼为司空。 礼为曹爽所劾,爽诛后,入为司隶校尉,迁司空。

二年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二年春正月,天子命帝立庙于洛阳,置左右长史,增掾属、舍人满十人,岁举掾属任御史、秀才各一人,增官骑百人,鼓吹十四人。封子(彤)〈肜〉平乐亭侯,伦安乐亭侯。帝以久疾,不任朝请,毎有大事,天子亲幸第以谘访焉。 夏五月,以征西将军郭淮为车骑将军。 ◎《淮传》:嘉平元年,迁征西将军,都督雍、凉诸军事。二年,诏曰:“淮在关右三十余年,功绩显著,今以淮为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,持节都督如故。” 冬十月,以特进孙资为骠骑将军。十一月,司空孙礼薨。十二月甲辰,东海王霖薨。 《霖传》作“嘉平元年薨”。此书月日,当为《霖传》之误。 乙未,征南将军王昶渡江,掩攻吴,破之。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赤乌十三年十二月,魏大将军王昶围南郡,荆州刺史王基攻西陵,遣将军戴烈、陆凯往拒之,皆引还。◎《朱绩传》:魏征南将军王昶率众攻江陵城,不克而退。绩便引兵及昶于纪南,纪南去城三十里,〖纪南,在今江陵县西北三十里。〗绩先战胜,而诸葛融不进,绩后失利。◎本志《王昶传》:昶诣江陵,两岸引竹絙为桥,渡水击之,贼大将施绩〖朱绩本姓施氏。〗夜遁入江陵。◎胡三省曰:吴引沮漳之水浸江陵以北之地,以限魏兵,故昶为桥以渡水。◎弼按:《纪》云“王昶渡江”,指渡汉水言,非渡大江也。吴荆州南郡、江陵在江北,可证。

三年春正月,荆州刺史王基、新城太守州泰攻吴,破之, ◎州泰,各本皆作“陈泰”,误。◎官本《考证》卢明楷曰:陈泰,正始中为并州刺史,嘉平初代郭淮为雍州刺史,未尝典新城,何有与王基同破吴之事?或作“州泰”。《邓艾传》中“州泰”注云“宣王擢为新城太守”,是其人与?◎陈景云曰:玄伯本传具载前后历官,未尝典郡。嘉平中,方代郭淮为雍州刺史,安得与基同建破吴之功乎?◎弼按:《王昶传》云“遣新城太守州泰”,《晋书·景帝纪》云“嘉平四年,诸葛诞、毌丘俭、王昶、陈泰、胡遵都督四方,王基、州泰、邓艾、石苞典州郡”,是“陈泰”为“州泰”之误无疑。 降者数千口。二月,置南郡之夷陵县以居降附。 ◎宋本、冯本、监本“置”作“致”。◎赵一清曰:当作“置”。南郡夷陵,本汉旧县,魏武平荆州,置临江郡于此;赤壁败归,地入于蜀,先主改曰宜都。章武元年,猇亭之役,地又为吴陆逊所取。今此所置,盖与吴对境,而各立名耳。◎弼按:《王基传》“基为荆州刺史,随征南王昶击吴,纳降数千口,移其降民置夷陵县”,即此。此魏之夷陵也。至吴之夷陵,详见《文纪》黄初三年。魏夷陵,详见《王基传》。 三月,以尚书令司马孚为司空。 ◎《晋书·安平献王孚传》:孚,字叔达,宣帝次弟也。初为魏陈思王植文学掾,迁太子中庶子。魏武帝崩,太子号哭。孚曰:“天下恃殿下为命,柰何效匹夫之孝乎?”群臣号哭,无复行列。孚曰:“今当早拜嗣君,以镇海内,而但哭邪?”魏明帝选度支尚书,问左右: “孚有兄风不?”答云似兄。天子曰:“吾得司马懿二人,复何忧哉!”迁尚书令。及宣帝诛曹爽,孚与景帝屯司马门,以功进爵长社县侯,迁司空。 四月甲申,以征南将军王昶为征南大将军。 ◎胡三省曰:以破吴兵进位也。◎钱大昭曰:征南将军特书除授,唯见于此;而前此之夏侯尚何以不书? 壬辰,大赦。丙午,闻太尉王淩谋废帝,立楚王彪,太傅司马宣王东征淩。五月甲寅,淩自杀。六月,彪赐死。 ◎事见《淩传》。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以淩归于京师,道经贾逵庙,淩乎曰:“贾梁道,王淩是大魏之忠臣,惟尔有神知之!”至项,仰酖而死。收其余党,皆夷三族,并杀彪;悉录魏诸公置于邺,命有司监察,不得交关。天子遣侍中韦诞持节劳军于五池,帝至自甘城,天子又使兼大鸿胪太仆虞嶷持节策命帝为相国,封安平郡公,孙及兄子各一人为列侯,前后食邑五万户,侯者十九人。固让相国、郡公,不受。◎《琅琊王伷传》:伷为宁朔将军,监守邺城。◎《石苞传》:魏世王侯,多居邺下。◎弼按:王淩之狱,为千古疑案,已于《淩传》中论之。谓彦云以幼主制于强臣,曹爽横被诛戮,欲清君侧,则有之;谓其勾结朱虎,恐出入于事后周内,藉此为翦除魏氏宗室之计。不然,魏诸王公何罪,奚必悉录置邺下乎? 秋七月壬戌,皇后甄氏崩。辛未,以司空司马孚为太尉。戊寅,太傅司马宣王薨,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六月,帝寝疾,梦贾逵、王淩为祟,甚恶之。秋八月戊寅,崩于京师,时年七十三。九月庚申,葬于河阴,谥曰文贞,后改谥文宣。◎唐太宗曰:司马懿受遗二主,佐命三朝,既承忍死之托,曾无殉生之报。天子在外,内起甲兵,陵土未干,遽相诛戮,贞臣之体,宁若此乎!夫征讨之策,岂东智而西愚;辅佐之心,何前忠而后乱?故晋明掩面,耻欺伪以成功;石勒肆言,笑奸回以定业。虽自隐过当年,而终见嗤后代也。◎胡三省曰:史以懿死为王淩之祟,信乎?倘其果能然,固忠勇之鬼也。《通鉴》不语怪,今著之,以示为人臣者。◎潘眉曰:“戊寅”上当有“八月”,此阙文。◎梁玉绳曰:司马懿谥宣文,《晋书·文帝纪》可据,《礼志》亦同,而《宣帝纪》云“谥文贞,后改文宣”,恐误。◎钱大昕曰:○《晋书·礼志》:魏朝初谥宣帝为文侯,景帝为武侯。文王表不宜与二祖同,于是改谥宣文、忠武。然则初谥文,无“贞”字也,《礼志》及《文帝纪》并称“舞阳宣文侯”,《宣帝纪》作“文宣”者,转写之误。◎弼按:本志《陈留王纪》 “咸熙元年五月癸未,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”,可为谥“宣文”之证。《晋书·宣帝纪》误也。 以卫将军司马景王为抚军大将军,录尚书事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云:景帝讳师,字子元,宣帝长子也。宣帝薨,议者咸云“伊尹既卒,伊陟嗣事”,天子命帝以抚军大将军辅政。◎胡三省曰:魏晋之制,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、伏波、抚军、都护、镇军、中军、四征、四镇、龙骧、典军、上军、辅国等大将军,位皆从公;至录尚书事,则专制朝政矣。 乙未,葬怀甄后于太清陵。庚子,骠骑将军孙资薨。十一月,有司奏诸功臣应飨食于太祖庙者,更以官为次,太傅司马宣王功高爵尊,最在上。 ◎或曰:千古谄谀,自能随时撰成典章,可为太息。 十二月,以光禄勋郑冲为司空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光禄勋卿一人,中二千石,掌宿卫宫殿门户。◎《晋书·冲传》:字文和,荥阳开封人。魏文帝为太子,命为文学。大将军曹爽引为从事中郎,转散骑常侍、光禄勋。嘉平三年,拜司空。高贵乡公讲《尚书》,冲执经亲授,与侍中郑小同俱被赏赐,俄转司徒。常道乡公即位,拜太保,位在三司之上,封寿光侯。魏帝告禅,使冲奉策。武帝践阼,拜太傅,进爵为公。◎王鸣盛曰:《论语集解》正始中所上序称“光禄大夫臣郑冲”,本传但云“光禄勋”,不言“光禄大夫”,史文略也。

四年春正月癸卯,以抚军大将军司马景王为大将军。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大将军,古官也。汉东京不常置,为之者皆擅朝权。至景帝为大将军,亦受非常之任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,位在三司上。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,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。其后又在三司上。晋景帝为大将军,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,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,后还复旧。 二月,立皇后张氏, ◎《通鉴》:后,故凉州刺史既之孙,东莞太守缉之女也。召缉拜光禄大夫。◎胡三省曰:为司马师杀缉张本。 大赦。夏五月,鱼二,见于武库屋上。 ◎《宋书·五行志四》云:此鱼孽也。王肃曰:“鱼生于渊,而亢于屋,介鳞之物,失其所也。边将其殆有弃甲之变乎?”后果有东关之败。干宝又以为高贵乡公兵祸之应,二说皆与班固旨同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初,孙权筑东兴堤以遏巢湖。后征淮南,坏不复修。 ◎巢湖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二年、《明纪》青龙二年。◎《吴志·诸葛恪传》:初,权黄龙元年迁都建业,二年筑东兴堤遏湖水。后征淮南,败以内船,坏不复修。◎胡三省曰:谓正始二年芍陂之败也。遏巢湖所以利舟师,而反为湖内之船所败,故废不置。 是岁诸葛恪率军 宋本“率”作“帅”。 更于堤左右结山,挟筑两城,使全端、留略守之,引军而还。 ◎《诸葛恪传》:恪以建兴元年〖◎按:即嘉平四年。〗十月会众于东兴,更作大堤,左右结山侠筑两城,各留千人,使全端、留略守之,引军而还。◎《通鉴》:使将军全端守西城,都尉留略守东城。◎胡三省曰:今栅江口有两山,濡须山在和州界,谓之东关;七宝山在无为军界,谓之西关。两山对峙,中为石梁,凿石通水。《唐志》,庐州巢县东南四十里,有故东关。侠,读曰“夹”,古者“侠”、“夹”二字通。◎又曰:东关即濡须口,亦谓之栅江口,有东、西关。东关之南岸,吴筑城;西关之北岸,魏置栅。后诸葛恪于东关筑大堤以遏巢湖,谓之东兴堤,即其地也。〖见《通鉴·魏纪·太和二年》。〗◎《魏书·任城王澄传》:梁频断东关,欲令巢湖泛溢,湖周回四百余里,东关合江之际,广不过数十步。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:湖水又东迳右塘穴北,为中塘,塘在四水中。水出格虎山北,山上有城,故东关城也。昔诸葛恪作东兴堤以遏巢湖,傍山筑城。塘即东兴堤,城亦关城也。◎《通鉴地理通释》:东关东南有石渠,凿山通水,是名关口。相传云夏禹所凿,一号东兴。今其地高峻险狭,实守阨之所。◎《一统志》:东关,在今安徽和州含山县西南七十里,濡须坞之北,与庐州府巢县接界。其地峻险,周围皆山,三国时为戍守重地。◎濡须口、濡须坞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。 诸葛诞言于司马景王曰:“‘致人而不致于人者’, ◎吴金华曰:语出《孙子兵法·实虚》。 此之谓也。今因其内侵,使文舒逼江陵,仲恭向武昌, 王昶字文舒。毌丘俭字仲恭。 以羁吴之上流,然后简精卒攻两城,比救至,可大获也。”景王从之。 冬十一月,诏征南大将军王昶、征东将军胡遵、镇南将军毌丘俭等征吴。十二月,吴大将军诸葛恪拒战,大破众军于东关,不利而还。 ◎此所谓东关之役也。◎本志《诸葛诞传》:诸葛恪兴东关,遣诞督诸军讨之,与战,不利,还。◎《毌丘俭传》:诸葛诞战于东关,不利。◎《吴志·诸葛恪传》:魏以吴入其疆土,耻于受侮,命大将胡遵、诸葛诞等率众七万,欲围攻两坞,图坏堤遏。恪兴军四万,晨夜赴救。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:魏遣司马昭督镇东诸葛诞,率众攻东关三城,将毁堤遏,诸军作浮梁,陈于堤上,分兵攻城。恪遣冠军丁奉等登塘鼓噪奋击,朱异等以水军攻浮梁。魏征东胡遵军士争渡,梁坏,投水而死者数千。塘即东兴堤,城亦关城也。◎案:是役诸葛诞实督诸军,而纪文不书诞者,或以诞为镇东,在征东胡遵之下耶?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毌丘俭、王昶闻东军败, ◎《通鉴》:诏王昶等三道击吴。十二月,王昶攻南郡,毌丘俭向武昌,胡遵、诸葛诞率众十万攻东兴。◎胡三省曰:时三道击吴,东关最在东,故曰东军。 各烧屯走。朝议欲贬黜诸将,景王曰:“我不听公休, 诸葛诞字公休。 以至于此,此我过也, ◎三道进兵,本用公休之策,所谓“不听公休”者,或别有兵略也。◎严衍《通鉴补存疑》云:伐吴之议,倡自诸葛诞,而谏止之者惟傅嘏耳。嘏字兰石,则“公休”当作“兰石”,不然“不听公休”当作“误听公休”,两者必有一误。◎姚范曰:前云攻两城从诸葛之言,此又云“我不听公休”,未详其事。 诸将何罪?”悉原之。时司马文王为监军,统诸军;唯削文王爵而已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文帝讳昭,字子上,景帝之母弟也。为安东将军,持节镇许昌。进号都督,统征东将军胡遵、镇东将军诸葛诞伐吴,战于东关,二军败绩,坐失侯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晋世都督诸军为上,监诸军次之,督诸军为下。◎本志《王修传》注引王隐《晋书》曰:司马文王为安东,王仪为司马。关东之败,文王曰:“近日之事,谁任其咎?”仪曰:“责在军帅。”文王怒曰:“司马欲委罪于孤耶?”遂杀之。 是岁,雍州刺史陈泰求敕并州并力讨胡, ◎胡,各本皆作“恪”,误。◎官本《考证》陈浩曰:东关之败,与并州无涉,注中所引,明是二事。宋本作“并力讨胡”,则“恪”字为“胡”字之讹。◎弼按:《通鉴》作“讨胡”。 景王从之。未集,而雁门、新兴二郡以为将远役,遂惊反。 ◎《通鉴》“郡”下有“胡”字。◎胡三省曰:雍州在并州西南,而雁门、新兴二郡,并州北鄙也。其道里相去远。汉末,曹公集塞下荒地为新兴郡。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雁门郡治阴馆。◎王先谦曰:汉末郡荒废,三国魏移郡南度句注,见《寰宇记》;治广武,见《魏志·牵招传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阴馆故城,今山西代州西北四十里。广武故城,今代州西十五里。新兴郡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景王又谢朝士曰:“此我过也,非玄伯之责!” 陈泰字玄伯。《通鉴》作“非陈雍州之责”。 于是魏人愧悦, ◎胡三省曰:司马师承父懿之后,大臣未附,引咎责躬,所以愧服天下之心,而固其权耳。盗亦有道,况盗国乎! 人思其报。◎习凿齿曰:司马大将军引二败以为己过, ◎胡三省曰:二败,谓东关师败及并州胡反也。 过消而业隆,可谓智矣。夫民忘其败,而下思其报,虽欲不康,其可得邪?若乃讳败推过,归咎万物,常执其功而隐其丧, 丧,息浪反。 上下离心,贤愚解体,是楚再败而晋再克也,谬之甚矣!君人者,苟统斯理而以御国,则朝无秕政,身靡留愆,行失而名扬,兵挫而战胜,虽百败可也,况于再乎!

五年夏四月,大赦。五月,吴太傅诸葛恪围合肥新城, 合肥新城,见《明纪》青龙二年,又见《满宠传》。 诏太尉司马孚拒之。 ◎《晋书·孚传》:吴将诸葛恪围新城,以孚进督诸军十二万防禁之。孚次寿春,遣毌丘俭、文钦等进讨。诸将欲速击之,孚曰:”夫攻人者,借人之力以为功,且当诈巧,不可力争也。“故稽留月余,乃进军,吴师望风而退。◎《吴志·诸葛恪传》:恪有轻敌之心,于是违众出军,大发州郡二十万众,意欲曜威淮南,回军还围新城,攻守连月,不拔,士卒疲劳,病者大半,死伤涂地,魏进救兵,恪引军而去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是时姜维亦出围狄道。 狄道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。 司马景王问虞松曰: 虞松,事见《钟会传》注引《世语》,又见《高贵乡公纪》甘露元年注。 “今东西有事,二方皆急, ◎胡三省曰:谓吴攻淮南,蜀攻陇西也。狄道县属陇西郡。 而诸将意沮,若之何?”松曰:“昔周亚夫坚壁昌邑而吴楚自败, ◎昌邑,山阳郡治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◎《汉书·周勃传》:景帝三年,吴楚反。亚夫至,会兵荥阳。吴方攻梁,梁急请救,亚夫引兵东北,走昌邑,深壁而守。吴、楚既饿,乃引而去,亚夫出精兵追击,大破吴王濞。凡相守攻三月,而吴、楚破平。 事有似弱而强,或似强而弱,不可不察也。今恪悉其锐众,足以肆暴,而坐守新城,欲以致一战耳。 ◎胡三省曰:致者,犹古所谓致师也。 若攻城不拔,请战不得,师老众疲,势将自走,诸将之不径进,乃公之利也。姜维有重兵而县军应恪, 县,读曰“悬”。 投食我麦, ◎胡三省曰:谓维军后无转饷,投兵魏地,拟其麦以为食耳。 非深根之寇也。且谓我并力于东,西方必虚,是以径进。今若使关中诸军倍道急赴,出其不意,殆将走矣。”景王曰:“善!”乃使郭淮、陈泰悉关中之众,解狄道之围;敕毌丘俭等案兵自守,以新城委吴。姜维闻淮进兵,军食少,乃退屯陇西界。 ◎《蜀志·姜维传》:延熙十六年夏,维率数万人出石营,围南安。魏雍州刺史解围,至洛门。维粮尽,退还。◎胡三省曰:果如虞松所料。 秋七月,恪退还。 ◎是时,张特守新城。◎《魏略》曰:特字子产,涿郡人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涿郡治涿。◎《一统志》:涿县故城,今顺天府涿州治。 先时领牙门, ◎《通鉴》:扬州牙门将涿郡张特守新城。◎洪饴孙曰:牙门将军,或称牙门将,无员,第五品,黄初中置。《诸葛诞传》“诞被征请,诸牙门置酒饮宴”,是牙门将军所置甚多,无定员也。 给事镇东诸葛诞,诞不以为能也,欲遣还护军。会毌丘俭代诞,遂使特屯守合肥新城。及诸葛恪围城,特与将军乐方等三军众合有三千人,吏兵疾病及战死者过半,而恪起土山急攻,城将陷,不可护。特乃谓吴人曰:“今我无心复战也。然魏法,被攻过百日而救不至者,虽降,家不坐也。 ◎胡三省曰:言虽身降,而其家不坐罪也。 自受敌以来,已九十余日矣。此城中本有四千余人,而战死者已过半,城虽陷,尚有半人不欲降,我当还为相语之,条名别善恶, 《通鉴》无“名”字。 明日早送名,且持我印绶去以为信。”乃投其印绶而与之。 各本“而”均作“以”,《通鉴》无“而”字。 吴人听其辞而不取印绶,不攻。顷之,特还,乃夜彻诸屋材栅, ◎吴金华曰:《通鉴》“夜”前有“投”字。投夜,犹言趁夜。 补其缺为二重。 重,直龙反。 明日,谓吴人曰:“我但有斗死耳!”吴人大怒,进攻之,不能拔,遂引去。朝廷嘉之,加杂号将军, 杂号将军,见《明纪》太和二年。 封列侯,又迁安丰太守。 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豫州安丰郡,魏置,统县五,治安风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风废县,在今安徽颍州府霍丘县西南二十里。汉置县,属六安国,后汉属庐江郡。晋初为安丰郡治,安帝时,与郡俱废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一云:三国魏置安丰郡,治安风县。正元二年,毌丘俭举兵寿春,进屯项。司马师遣豫州刺史诸葛诞自安风向寿春是也,后省。◎杜佑曰:霍丘城北有安风津,曹魏安风都尉理。毌丘俭败走安风津见杀处也。或讹“风”为“丰”。◎弼按:《宋书·州郡志》云“安丰太守,治安丰,魏文帝分庐江置”,又于“寻阳太守安丰县”云“晋武帝立为安丰郡”前后两岐。又云“安丰县,前汉无”,不知班《志》实有此县。此盖沈约之误,不足置辨。安丰郡,又互见《王基传》、《毌丘俭传》。

八月,诏曰:“故中郎西平郭脩, ◎《通鉴》作“中郎将郭偱”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五官中郎,比六百石,无员。◎西平郡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。◎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湟水又东,迳西平城北。魏黄初中,立西平郡,凭倚故亭,增筑南、西、北三城,以为郡治。◎洪亮吉曰:西平郡,汉末分金城置。《通典》、《元和志》、《寰宇记》,建安中,立西平郡,魏晋因之。◎谢鍾英曰:《水经注》谓黄初中立,《晋志·序列》谓魏武所置,皆非也。《通鉴》 “郭修”作“郭偱”。◎胡三省曰:○偏考字书无“偱”字,又考《三国志·三少帝纪》、《蜀志·张嶷传》均作“郭脩”,裴注亦云“脩字孝先”,《费祎传》、《后主传》均作“郭循”。今《三国志》旧本凡书“循”者,多从“偱”。余谓此“偱”,即“修”字之误也。后人以“偱”字无所出,又改“亻”为“彳”,遂为“循”字耳。○盘洲洪氏曰: 盘洲,洪适之号。 自东汉以来,凡“盾”字皆作“偱”字。○又曰:汉隶“循”、“脩”颇相近,隶法“ ”、 “ ”只争一画。◎潘眉曰:“脩”、“循”字形相近,故易误。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“吴循”,《魏书》作“吴脩”;《吴书·孙晧传》“滕循”,《禅国山碑》亦作“滕循”,王隐《交广记》及《晋书》皆作“滕脩”。凡此之比,不可枚举。 砥节厉行,秉心不回。乃者蜀将姜维寇钞脩郡, ◎《后主传》:延熙十三年,姜维复出西平,不克而还。 为所执略。往岁伪大将军费祎驱率群众,阴图窥窬,道经汉寿,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广汉郡葭萌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刘备据蜀,分广汉之葭萌、涪城、梓潼、白水四县,改葭萌曰汉寿,又立汉德县以为梓潼郡。太始三年,分益州,立梁州于汉中,改汉寿为晋寿。◎《华阳国志》:梓潼郡,本广汉属县,建安二十二年,分广汉置梓潼郡。晋寿县,本葭萌城,刘氏更曰“汉寿”。◎《一统志》;晋寿故城,在今四川保宁府昭化县南。◎李兆洛曰:在今保宁府广元县东南五十里。◎葭萌,见《蜀志·刘璋传》。 请会众宾,脩于广坐之中手刃击祎, ◎《费祎传》:延熙十六年岁首大会,魏降人郭循在坐,祎欢饮沈醉,为循手刃所害。 勇过聂政, ◎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:聂政独行,仗剑至韩,韩相侠累方坐,府上持兵戟而卫,侍者甚众。聂政直入,上阶刺杀侠累。 功逾介子, ◎《汉书·傅介子传》:诏曰:“楼兰王安归尝为匈奴间,候遮汉使者。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诛斩楼兰王安归首,县之北阙,以直报怨。 可谓杀身成仁,释生取义者矣。夫追加褒宠,所以表扬忠义;祚及后胤,所以奖劝将来。其追封脩为长乐乡侯,食邑千户,谥曰威侯;子袭爵,加拜奉车都尉, ◎《续百官志》:奉车都尉,比二千石,掌御乘舆车。 赐银千鉼, ◎潘眉曰:○“鉼”字不误,一本作“饼”者,非。《陈矫传》注引《世语》“以金五鉼授之”,亦作“鉼”。○《尔雅·释器》:鉼金,谓之钣。○司马温公《类篇》:鉼,金鉼。○《法苑珠林》:树神以金一鉼赐之。○《音释》:鉼,金钣也。《墨庄漫录》:韩滉与担夫白金一版。○按:“版”与“钣”同。“一版”犹言“一钣”,即 “一鉼”也。正作“鉼”。 绢千匹,以光宠存亡,永垂来世焉。”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脩字孝先,素有业行,著名西州。姜维劫之,脩不为屈。刘禅以为左将军,脩欲刺禅而不得亲近,每因庆贺,且拜且前,为禅左右所遏,事辄不克,故杀祎焉。脩臣松之以为:古之舍生取义者,必有理存焉,或感恩怀德,投命无悔,或利害有机,奋发以应会,诏所称聂政、介子是也。事非斯类,则陷乎妄作矣。魏之与蜀,虽为敌国,非有赵襄灭智之仇,燕丹危亡之急;且刘禅凡下之主,费祎中才之相,二人存亡,固无关于兴丧。郭脩在魏,西州之男子耳,始获于蜀,既不能抗节不辱,于魏又无食禄之责,不为时主所使,而无故规规然糜身于非所,义无所加,功无所立,可谓“折柳樊圃”,其狂也且, ◎《诗·齐风·东方未明篇》:折柳樊圃,狂夫瞿瞿。◎《毛传》云:柳,柔脃之木。樊,藩也。圃,菜园也。折柳以为藩园,无益于禁也。 此之谓也。

自帝即位至于是岁, 凡十四年。 郡国县道多所置省,俄或还复,不可胜纪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荀勖传》:魏太和中,遣王人四出,减天下吏员。正始中,亦并合郡县,此省吏也。○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柏谷水出弘农县南石堤山,山下有石堤祠。铭云:魏甘露四年,散骑常侍、征南将军、豫州刺史、领弘农太守、南平公之所建也。○魏时弘农属司隶,不属豫州,岂所谓“置省,复还”者邪?石铭如是,足以相证。

六年春二月己丑,镇东将军毌丘俭上言:“昔诸葛恪围合肥新城,城中遣士刘整出围传消息,为贼所得,考问所传,语整曰:‘诸葛公欲活汝,汝可具服。’整骂曰:‘死狗,此何言也!我当必死为魏国鬼,不求苟活,逐汝去也。 各本皆作“不苟求活,逐汝去也”。 欲杀我者,便速杀之。’终无他辞。又遣士郑像出城传消息,或以语恪,恪遣马骑寻围迹索,得像还。四五人旳头面缚, ◎旳,宋本作“的”,或疑作“拘”。◎潘眉曰:似当为“靮”,言羁靮其头。 吴金华以“的”、“靮”通,说详彼。 将绕城表,敕语像,使大呼,言‘大军已还洛,不如早降。’ 毛本“如”作“知”,误。 像不从其言,更大呼城中曰:’大军近在围外,壮士努力!’贼以刀筑其口,使不得言,像遂大呼,令城中闻知。整、像为兵,能守义执节,子弟宜有差异。”诏曰:“夫显爵所以褒元功,重赏所以宠烈士。整、像召募通使, ◎吴金华曰:召募,《御览·六百三十三》作“占募”,宜据正。自愿应募者曰占。◎吴氏又细论“召”、“占”二字易致误之由,说详彼。 越蹈重围,冒突白刃,轻身守信,不幸见获,抗节弥厉,扬六军之大势,安城守之惧心,临难不顾,毕志传命。昔解杨执楚,有陨无贰, ◎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宋人告急于晋,晋使解杨如宋,使无降楚,曰:“晋师悉起,将至矣。”郑人囚而献诸楚。楚子厚赂之,使反其言。不许,三而许之。登诸楼车,使呼宋人而告之,遂致其君命。楚子将杀之。对曰:“受命以出,有死无霣,又可赂乎?”楚子舍之以归。 齐路中大夫以死成命, ◎《史记·齐悼惠王世家》:齐王使路中大夫告于天子。天子复令路中大夫还告齐王:“善坚守,吾兵今破吴楚矣。”路中大夫至,三国兵围临菑数重,无从入。三国将劫与路中大夫盟曰:“若反言汉已破矣,齐趣下三国,不且见屠。”路中大夫既许之,至城下,望见齐王曰:“汉已发兵百万,使太尉周亚夫击破吴、楚,方引兵救齐,齐必坚守无下。”三国将诛路中大夫。◎张晏曰:路中大夫,姓路,为中大夫。三国,胶西、菑川、济南也。◎《索隐》云:史失名,故言姓及官。顾氏按《路氏谱》,中大夫名卭也。 方之整、像,所不能加。今追赐整、像爵关中侯,各除士名,使子袭爵,如部曲将死事科。”

庚戌,中书令李丰与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等谋废易大臣,以太常夏侯玄为大将军。事觉,诸所连及者皆伏诛。 ◎事详《夏侯玄传》。前已诛夷曹爽,禁锢魏之宗室,此则魏之亲旧肺腑亦不能容。太初已早见及此,而不与其从叔仲权同赴蜀,可谓视死如归矣。◎又案:是狱在嘉平六年二月,亦见《玄传》。《晋书·景帝纪》书“正月”,误。 辛亥,大赦。三月,废皇后张氏。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三月,乃讽天子废皇后张氏,因下诏曰:“奸臣李丰等靖谮庸回,阴构凶慝。大将军纠虔天刑,致之诛辟。周勃之克吕氏,霍光之擒上官,曷以过之。其增邑九千户,并前四万。”帝让不受。◎胡三省曰:曹操杀汉后伏氏,而司马师杀魏后张氏,此不惟天道,亦操之有以教之也。◎弼按:废与杀异,不能谓废即杀也。胡注“杀魏后张氏”,“杀”字疑误。 夏四月,立皇后王氏,大赦。五月,封后父奉车都尉王夔为广明乡侯、光禄大夫,位特进, ◎《续百官志》:奉车都尉,比二千石,无员,掌御乘舆车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晋武帝亦以宗室、外戚为奉车、驸马、骑三都尉而奉朝请焉。 妻田氏为宣阳乡君。秋九月,大将军司马景王将谋废帝,以闻皇太后。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天子以玄、辑之诛,深不自安。而帝亦虑难作,潜谋废立,乃密讽魏永宁太后。 ◎《世语》及《魏氏春秋》并云:此秋,姜维寇陇右。时安东将军司马文王镇许昌,征还击维,至京师,帝于平乐观以临军过。 ◎范《书·灵帝纪》:中平五年,耀兵于平乐观。◎章怀注:平乐观在洛阳城西。◎薛综《东京赋注》:平乐,观名也,为土场于上以作乐,使远观之,谓之平乐观,在城西也。 中领军许允与左右小臣谋,因文王辞,杀之,勒其众以退大将军。已书诏于前。文王入,帝方食栗,优人云午等唱曰:“青头鸡,青头鸡。”青头鸡者,鸭也。 ◎顾炎武曰:鸭者,劝帝押诏书耳。时以亲署为押,南北朝谓之书敕。 帝惧不敢发。文王引兵入城,景王因是谋废帝。 ◎胡三省曰:平乐观在洛阳城西,昭已过军,复引入城,帝事去矣。 ◎臣松之案《夏侯玄传》及《魏略》,许允此年春与李丰事相连。丰既诛,即出允为镇北将军,未发,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,徙乐浪,追杀之。允此秋不得故为领军而建此谋。 裴说是。齐王此举,为何等重大之事,许允既不与谋,岂有左右二三小臣能建此议者?果有此举,师、昭等岂不大肆杀戮?当时矫太后之令,及师、昭等之上言,焉有不叙述之理,如《高贵乡公纪》所载者?且《晋书》景、文两纪亦无一字及此,有以知《世语》及《魏氏春秋》所云为不足据,宜承祚之不采录也。 甲戌,太后令曰:“皇帝芳春秋已长,不亲万机,耽淫内宠,沈漫女德, ◎潘眉曰:○沈漫,《晋书·景帝纪》作“沈嫚”,当从“女”旁。○《贾子·道术》云:接遇肃正谓之敬,反敬为嫚。◎胡玉缙曰:○“沈漫女德”与上“耽淫内宠”并列,犹言沈溺女色耳。《晋书》“漫”作“嫚”,乃叚字。○《方言》卷十三郭注:漫、淹,皆谓水潦漫涝坏物也。○《史记·晋世家》: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〖齐女告重耳语。〗○可证其义。潘说泥“德”字,谓当从女旁,失之。 日延倡优,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“延”作“近”。◎弼按:注引《魏书》云“日延小优郭怀、袁信等”,以作“延”为是。 纵其丑谑;迎六宫家人留止内房,毁人伦之叙,乱男女之节;恭孝日亏,悖慠滋甚,不可以承天绪、奉宗庙。使兼太尉高柔奉策, 柔时为司徒,故曰“兼”。 用一元大武告于宗庙, ◎《礼记·曲礼下》:凡祭宗庙之礼,牛曰一元大武。◎郑注云:元,头也。武,迹也。◎《正义》云:牛若肥则脚大,脚大则迹痕大,故曰一元大武也。 遣芳归藩于齐,以避皇位。” ◎姚范曰:承祚书魏末事,皆仍旧载,盖以亡国之俘,羁事新朝,不敢自遂,故有愧于直笔也。◎何焯曰:芳临御数载,非若昌邑始征,若果君德有阙,播恶于众,师何难执以为辞?今称太后之令,发床第之私,有以知其为诬矣。◎梁章钜曰:齐王临御之初,即罢宫室工作,免官奴婢六十以上为良人,出内府金银销冶以供军用;二年通《论语》,五年通《尚书》,七年通《礼记》,三祀孔子,以颜子配;良法美政,史不绝书。今矫太后之令,有以知其非事实矣。◎赵翼曰:据《魏略》,司马师遣郭芝入宫,太后方与帝对坐,芝谓帝曰:“大将军欲废陛下。”是齐王之废,全出于师,而太后不知,乃《魏纪》反载此令,其诬亦太甚矣。◎弼按:禅让之诏、劝进之章,皆伪也。存其伪,使后世得以烛其奸,乃为良史。诸家议承祚之载此令,过矣。 ◎《魏书》曰:是日,景王承皇太后令,诏公卿中朝大臣会议, ◎胡三省曰:矫太后令,以召群臣。 群臣失色。景王流涕曰:“皇太后令如是,诸君其若王室何!”咸曰:“昔伊尹放太甲以宁殷,霍光废昌邑以安汉,夫权定社稷,以济四海, 《晋书·景帝纪》“济”作“清”。 二代行之于古,明公当之于今,今日之事,亦唯公命。”景王曰:“诸君所以望师者重,师安所避之?”于是乃与群臣共为奏永宁宫曰: ◎《明元郭后传》:齐王即位,尊后为皇太后,称永宁宫。 “守尚书令太尉长社侯臣孚、 司马孚也,见前嘉平三年注。 大将军武阳侯臣师、 ◎潘眉曰:〖下文省作“潘曰”。〗司马师也。《景帝纪》 “初封长平乡侯,嘉平四年,迁大将军”,不载进封武阳侯,当据此奏补之。是年三月,增邑九千户,并前四万户,则已有三万一千户,其非乡侯可知。◎弼按:“武阳”当作“舞阳”。司马懿封舞阳侯,师袭爵。本志《陈留王纪》“咸熙元年五月癸未,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,舞阳忠武侯为晋景王”,《通鉴》亦书“舞阳忠武侯司马师卒于许昌”,以作“舞阳”为是。潘说误。 司徒万岁亭侯臣柔、 ◎潘曰:高柔也。本传初封延寿亭侯,后太傅诛曹爽,以功进封万岁乡侯。由亭侯进封,当为乡侯,此作“亭侯”者,误。 司空文阳亭侯臣冲、 ◎潘曰:郑冲也。《晋书》本传不言封文阳亭侯,当以此奏补之。 行征西安东将军新城侯臣昭、 ◎潘曰:司马昭也。《文帝纪》“景初二年,封新城乡侯,转安东将军,东关之败,坐失侯。后行征西将军,降北虏,以功复封新城乡侯”,至高贵乡公立,始进封高都侯,奏永宁宫时实乡侯,非邑侯也。此脱“乡”字。于书例当云“安东将军行征西将军新城乡侯”。◎弼按:潘说“新城侯”脱“乡”字,是。惟书例实不误,应以“行征西”在前,本官在后,《上尊号碑》可证。其例甚多,上文司马孚太尉本官,亦在下也。 光禄大夫关内侯臣邕、 ◎潘曰:孙邕也。管宁、鲍勋等传中屡见。《论语集解·序》有“光禄大夫关内侯臣孙邕”,后由关内侯进封建德亭侯,见《任城太守孙夫人碑》。 太常臣晏、 ◎钱大昕曰:〖下文省作 “钱曰”。〗:○《晋书·任恺传》:父昊,魏太常。○“晏”、“昊”字形相似,疑即其人。 卫尉昌邑侯臣伟、 ◎潘曰:○满伟也。○《满宠传》:宠封昌邑侯,子伟嗣,官至卫尉。 太仆臣嶷、 ◎潘曰:庾嶷也。《晋书·宣帝纪》“齐王嘉平三年,天子使兼大鸿胪太仆庾嶷持节,命帝为相国”,《魏志·张臶传》亦载“太仆庾嶷”。 廷尉定陵侯臣繁、 ◎陈景云:繁,当作“毓”,此钟毓也,本传可考。◎潘曰:钟繇封定陵侯,子毓嗣。《毓传》云“为侍中廷尉”。 大鸿胪臣芝、 ◎潘曰:○鲁芝也。○《晋书·良吏传》:芝以绥辑有方,迁大鸿胪。高贵乡公即位,赐爵关内侯。◎弼按:鲁芝,见《曹爽传》注引《世语》。 大司农臣祥、 ◎潘曰:○王祥也。○《晋书》本传:累迁大司农。 少府臣裦、 ◎陈景云:裦,当作“袤”。袤时为少府,将作大匠浑之从子也,名见《浑传》注。其历官及迎立少帝事,并详晋史。◎潘曰:○郑袤也。下注云“少府裦”,字亦误。○《晋书》本传:拜侍中,迁少府,迎高贵乡公于元城。 永宁卫尉臣祯、 ◎潘曰:何桢也。永宁,太后宫名。甘露二年,司马昭奉天子及皇太后征诸葛诞,假廷尉何桢节。按,“祯”字误,当从木旁。《张臶传》“宏农太守何桢”,注引《文士传》云“桢,字元幹”,“桢”、“幹”字相应,从木旁作“桢”是也。 永宁太仆臣闳、 ◎钱曰:闳,未详其族姓。◎潘曰:此张阁也,“闳”字讹,《邴原传》“永宁太仆东郡张阁”,即此人。阁字子台,“台”、“阁”字相应,故知“闳”字误也。 大长秋臣模、 ◎钱曰:模,未详其族姓。◎潘曰:此疑是尹模。《晋书·何曾传》云“抚军校事尹模,凭宠作威,朝野畏惮”,亦见《程晓传》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太后三卿,各一人。应氏《汉官》曰:“卫尉、少府,秦官。太仆,汉成帝置,皆随太后宫为号,位在正卿上,无太后乃阙。”魏改汉制,在九卿下。大长秋,皇后卿也,有后则置,无则省。 司隶校尉颍昌侯臣曾、 ◎潘曰:○何曾也。○《晋书》本传:嘉平中为司隶校尉,正元中进封颍昌侯。○以此奏考之,则此时已封颍昌侯,《晋史》恐误。 河南尹兰陵侯臣肃、 ◎潘曰:王肃也。○本传:嗣父朗爵兰陵侯,为河南尹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百官志》:河南尹,一人,主京都,特奉朝请,秩中二千石。◎惠栋曰:○应劭《汉官仪》:河南尹所治,周地也。雒阳本成周,周之衰微,分为东、西周。秦兼天下,置三川,守河、雒、伊、汉,始更名河南。孝武皇帝增曰太守。世祖徙雒阳,故号为尹。尹,正也。《诗》曰:“赫赫师尹。” 城门校尉臣虑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城门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,掌雒阳城门十二所。◎钱大昕《考异》“虑”作“宪”。◎潘曰:其人未详。◎钱仪吉曰:盖郗虑。◎弼按:建安十八年,郗虑已为御史大夫,不应此时尚作城门校尉,决非此人。 中护军永安亭侯臣望、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魏武为相,以韩浩为护军,非汉官也。建安十二年,改护军为中护军。魏初,因置护军将军,主武官选,隶领军。◎潘曰:○司马望也。○《高贵乡公纪》注:中护军司马望。《晋书》:司马望封永安亭侯,迁护军将军。 武卫将军安寿亭侯臣演、 ◎武卫将军,见《明纪》景初二年。◎潘曰:○曹演也。○《曹仁传》:仁弟纯,封高陵亭侯。子演嗣,官至领军将军。◎沈家本曰:钟繇弟演,文帝封为列侯,但不详侯名、官号,此当存疑。若曹演,则官、爵并与此不同,恐非。◎互见《曹仁传》。 中坚将军平原侯臣德、 ◎赵一清曰:司马懿奏曹爽罪状云“破坏诸营,近据禁兵”,谓毁中坚、中垒二营,以属中领军也。今此复有二将军之号,盖复置。德,郭德,即为甄氏后者,袭公主爵,为平原侯,见《文昭甄皇后传》。◎洪饴孙曰:中坚将军,一人,第四品。 中垒将军昌武亭侯臣廙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北军中候掌监五营,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。中兴省中垒,但置中候。◎洪饴孙曰:中垒将军,一人,第四品,掌宿卫兵。案,西汉有中垒校尉,营垒门内,又外掌西域。后汉省中垒,但置北门中候。魏置中垒将军,盖亦因此。《晋志》“中领军领五校、中垒、武卫三营”,则亦掌宿卫兵也,《晋书·宣纪》“正始六年,曹爽毁中垒、中坚营,以兵属其弟中领军羲”,即此。◎钱曰:荀彧孙霬与司马景王、文王亲善,官至中领军。此奏有中垒将军昌武亭侯廙,疑即霬也。◎潘曰: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世语》云“散骑常侍荀廙”,《晋书·侯史光传》亦作“荀廙”。◎赵一清曰:司马朗封昌武亭侯,子遗嗣。“遗”、“廙”声相近。 屯骑校尉关内侯臣陔、 ◎屯骑校尉,见《文纪》黄初六年。◎钱曰:陔,当是武陔。◎潘曰:《晋书·武陔传》“累迁司隶校尉”,“司隶”即“屯骑”之讹。◎弼按:武陔,事见《胡质传》注,又见《陈泰传》。 步兵校尉临晋侯臣建、 ◎步兵校尉,见《文纪》黄初六年。◎钱曰:建,当是郭建。◎潘曰:○《明元郭皇后传》:甄惪及建,皆封列侯,并掌宿卫。 射声校尉安阳乡侯臣温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射声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,掌宿卫兵。◎服虔曰:工射也。冥漠中闻声,则射中之,故以为名。◎温,即甄温,见《文昭甄皇后传注》引《晋诸公赞》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文昭甄皇后传》云:父逸,以中山魏昌之安城乡千户追封,適孙像袭爵。像薨,子畅嗣,又封畅弟温、韡、艳为列侯。○裴注引《晋诸公赞》曰:咸熙初,封温本国侯,领射声校尉。○似此时畅既失爵,温附司马氏,故得还封本国,以支庶而夺大宗。○又《文德郭皇后传》云:后蚤丧兄弟,以从兄表继后父永后,封表安阳亭侯,进爵乡侯,又进爵观津侯。○甄氏本封始于安城,不应冒郭氏安阳之号,抑或表既进封观津,而以安阳乡封温乎?然云“本国侯”,则故是安城,而非安阳也。疑“阳”字是“城”字之误。◎沈家本曰:案《甄后传》,畅以嘉平三年薨,子绍嗣。是畅初未失侯,嘉平五年,绍尚在也。惟郭表以青龙三年进封观津侯,温封侯亦在是年。其为表改进封而更封温,事正相接,初非甄氏冒郭氏之号,“阳”字不误,赵说非。 越骑校尉睢阳侯臣初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越骑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,掌宿卫兵。◎如淳曰:越人内附,以为骑也。◎晋灼云:取其才力超越也。◎臣昭曰:越人非善骑所出,晋灼为允。◎钱曰:初,未详其族姓。◎潘曰:疑是曹初,曹仁孙也。 长水校尉关内侯臣超、 ◎长水校尉,见《文纪》黄初元年。◎钱曰:超,未详其族姓。◎潘曰:○疑是徐超。○《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:徐超,魏散骑常侍。 侍中臣小同、臣顗、臣酆、 ◎赵一清曰:小同,郑小同。顗,荀顗。酆,赵酆,赵咨子。◎潘曰:侍中郑小同,见《高贵乡公纪》。侍中荀顗,见甘露元年注。〖◎弼按:顗,见《荀彧传》,又见《晋书》本传。〗赵酆,晋骠骑将军,封东平陵公,见《司马朗传》注。《晋书·景帝纪》“嘉平四年,赵酆、张缉预朝议”,即此人也。 博平侯臣表、 ◎赵一清曰:表,华歆子。◎潘曰:○《晋书》本传:累迁侍中。高贵乡公立,表惧祸作,称疾归下舍。○此“侍中臣表”,即华表,史不言封博平侯,略也。◎吴士鉴曰:嘉平六年,表为侍中,既已封侯,乃《晋书》本传于“迁尚书”之后云“封观阳伯”,疑有误。然司马瑰初封亭侯,改乡侯,又封固始子,是亭侯、乡侯尚在子爵之下,或表之“博平侯”亦为“乡侯”、“亭侯”,注引《魏书》脱一字耳。 侍中中书监安阳亭侯臣诞、 ◎潘曰:○韦诞也。〖钱、赵说同。〗○《刘劭传》注:韦诞,太和中补侍中。○《文章叙录》曰:稍迁侍中、中书监,以光禄大夫逊位。◎弼按:诞,字仲将,见《荀彧传》注及《刘劭传》注。◎又按:张怀瓘《书断》云“诞,嘉平五年卒,年七十五”,是奏永宁宫时,诞已前卒,其云“年七十五”,亦与《文章叙录》所载相同,然则列名之诞是否为仲将,殊不能无疑也。 散骑常侍臣瑰、 ◎钱曰:当是司马孚之子瑰。◎潘曰:○《晋书》:司马瑰,魏长乐亭侯。 臣仪、 ◎钱曰:未详。◎潘曰:《王脩传》:子忠,官至东莱太守、散骑常侍。○注引王隐《晋书》曰:脩一子,名仪。据此,则脩惟一子,实名仪,官散骑常侍。《王裒传》亦云“祖脩,有名魏世。父仪,高亮雅直”,此奏有“散骑常侍臣仪”,爵同名同,其即是此人无疑。◎又按:王隐《晋书》言东关之败,仪欲归罪元帅,为文帝所杀,此失实之言。时司马氏方自引咎,何至一言,遽加杀戮?或是因衔恨,后借他故诛之。知者以为由论东关事忤指,故及此耳。奏永宁时,王仪犹存,足证《晋书》之诬。◎弼按:○《晋书·王裒传》:父仪,为文帝司马,东关之役,文帝斩之。裒痛父非命,未尝西向而坐,示不臣。朝廷三征七辟,皆不就。○本志《王脩传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亦云“裒以父为文王所滥杀,终身不应征聘,未尝西向坐,以示不臣于晋也”。是王仪之死,实死于东关之役,为司马昭所滥杀。至司马师引过之言,乃一时牢笼人心之计;杀仪者昭,不能因师之引咎,遂谓昭之未滥杀也。昭耻于削爵,委罪王仪,引出就戮,岂能待至数年之后?潘氏所云不足据也。◎又按:《王脩传》官散骑常侍者为王忠,似不能臆断,谓忠即仪,潘氏所谓“爵同名同”,俱不足信。 关内侯臣芝、 ◎赵一清曰:○此郭芝也。《明元郭皇后传》“从父芝,迁散骑常侍、长水校尉,封列侯”,芝与上“臣瑰、臣仪”皆官至散骑常侍,而芝自有封爵,故以关内侯别之。此人即司马师遣之白太后废帝者。《魏略》云:芝先时,自以他功封侯。 尚书仆射光禄大夫高乐亭侯臣毓、 ◎潘曰:○卢毓也。○本传:吏部尚书,封高乐亭侯,转仆射,加光禄大夫。 尚书关内侯臣观、 ◎《毛本》“臣”作“陈”误。 臣嘏、 ◎潘曰:○王观、傅嘏也。○《观传》:司马宣王诛曹爽,赐爵关内侯,复为尚书。○《嘏传》:迁尚书,嘉平末,赐爵关内侯。 长合乡侯臣亮、臣赞、臣骞、 ◎潘曰:此袁亮、崔赞、陈骞也,并见《高贵乡公纪》。◎弼按:崔赞,又见《夏侯玄传》。陈骞,《晋书》有传,又见《陈矫传》。 中书令臣康、 ◎潘曰:○孟康也。○《杜恕传》注:孟康,嘉平末从渤海太守征入为中书令。◎弼按:孟康,又见《汉书·序例》。 《汉书·序例》,谓颜师古《汉书注·序例》。 御史中丞臣钤、 ◎钱曰:未详。◎潘曰:石鉴也。“钤”字误。○《晋书》本传:仕魏,至御史中丞。 博士臣范、 ◎钱曰:未详。 臣峻等 ◎潘曰:○庾峻也。《高贵乡公纪》:尚书博士庾峻。○凡四十六人,钱氏未详者八人。今考出“永宁太仆臣闳”为张阁之讹,“散骑常侍臣仪”为王仪,“御史中丞臣钤”为石鉴之讹,至如尹模、曹初、徐超三人,官爵未有确证,不敢遽定。又“城门校尉臣虑”、“博士臣范”,则全无依据,姑阙之,以俟后之博古者。 稽首言:臣等闻天子者,所以济育群生,永安万国,三祖勋烈,光被六合。皇帝即位,纂继洪业,春秋已长,未亲万机,耽淫内宠,沉漫女色,废捐讲学,弃辱儒士,日延小优郭怀、袁信等于建始芙蓉殿前裸袒游戏,使与保林女尚等为乱,亲将后宫瞻观。又于广望观上,使怀、信等于观下作辽东妖妇,嬉亵过度,道路行人掩目,帝于观上以为讌笑。于陵云台曲中施帷,见九亲妇女,帝临宣曲观,呼怀、信使入帷共饮酒。怀、信等更行酒,妇女皆醉,戏侮无别。使保林李华、刘勋等与怀、信等戏,清商令令狐景呵华、勋曰: ◎赵一清曰:清商,殿名,盖主殿之官。《宋书·五行志》“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灾”,事应在明悼毛皇后,则知殿为王后所居。◎洪饴孙曰:清商令,一人,六百石,第七品,所掌如掖庭令,魏所置,汉无此官。丞,一人,二百石,第九品。 ‘诸女,上左右人,各有官职,何以得尔?’华、勋数谗毁景。帝常喜以弹弹人,以此恚景,弹景不避首目。景语帝曰:‘先帝持门户急,今陛下日将妃后游戏无度,至乃共观倡优,裸袒为乱,不可令皇太后闻。景不爱死,为陛下计耳。’帝言:‘我作天子,不得自在邪?太后何与我事!’使人烧铁灼景,身体皆烂。甄后崩后,帝欲立王贵人为皇后,太后更欲外求。帝恚语景等:‘魏家前后立皇后,皆从所爱耳,太后必违我意,知我当往不也?’后卒待张皇后疏薄。太后遭合阳君丧, ◎钱大昕曰:太后母,杜氏也。《后妃传》作“郃阳”。◎赵一清曰:据《明元郭后传》,当作“郃阳”。 帝日在后园,倡优音乐自若,不数往定省。清商丞庞熙谏帝:‘皇太后至孝,今遭重忧,水浆不入口,陛下当数往宽慰,不可但在此作乐。’帝言:‘我自尔,谁能奈我何?’皇太后还北宫,杀张美人及禺婉,帝恚望,语景等: ‘太后横杀我所宠爱,此无复母子恩。’数往至故处啼哭,私使暴室厚殡棺, ◎《续百官志》:暴室丞,主中妇人疾病者,就此室治。其皇后、贵人有罪,亦就此室。◎《汉官仪》曰:暴室在掖庭内,丞一人。◎师古曰:暴室者,掖庭主织作染练之署,故谓之暴室,取暴晒为名耳。◎应劭曰:暴室,宫人狱也。今曰薄室。 不令太后知也。每见九亲妇女有美色,或留以付清商。帝至后园竹间戏,或与从官携手共行。熙白:‘从官不宜与至尊相提挈。’帝怒,复以弹弹熙。日游后园,每有外文书入,帝不省,左右曰‘出’,帝亦不索视。太后令帝常在式乾殿上讲学,不欲使行来, ◎吴金华曰:行来,犹言出行。“不欲使行来”五字当作一句读之,谓太后不欲使少帝外出游乐也。 帝径去;太后来问,辄诈令黄门答言‘在’耳。景、熙等畏恐,不敢复止, 局本“止”作“上”,误。 更共谄媚。帝肆行昏淫,败人伦之叙,乱男女之节,恭孝弥颓,凶德浸盛。臣等忧惧倾覆天下,危坠社稷,虽杀身毙命,不足以塞责。今帝不可以承天绪,臣请依汉霍光故事,收帝玺绶。帝本以齐王践祚,宜归藩于齐。使司徒臣柔持节,与有司以太牢告祀宗庙。臣谨昧死以闻。”奏可。 是日迁居别宫, 迁于金镛城也。 年二十三。 齐王,景初三年年八岁,见《明纪》注;至是为二十三岁,《通鉴》胡注言“时年二十一”者,误也。 使者持节送卫,营齐王宫于河内重门,制度皆如藩国之礼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清水注》:重门城,昔齐王芳为司马师废之宫于此,即《魏志》所谓“送齐王于河内重门”者也。城在共县故城西北二十里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九:城在河南辉县北二十里。◎潘眉曰:重门,地名。《晋书·景帝纪》云“舍河内之重门”,有“之”字。《御览·九十四》引《魏志》作“营齐王宫于河内之重门”。宋本有“之”字,今本脱。陈仁锡以“重门制度”四字为一句,盖不知是地名,而误以为宫室之制度也。 ◎《魏略》曰:景王将废帝,遣郭芝入白太后,太后与帝对坐。芝谓帝曰:“大将军欲废陛下,立彭城王据。” ◎胡三省曰:彭城王据,文帝子,此何等语?芝,太后之从父也,故使之入胁太后。 帝乃起去。太后不悦。芝曰:“太后有子不能教,今大将军意已成,又勒兵于外,以备非常,但当顺旨,将复何言!”太后曰:“我欲见大将军,口有所说。”芝曰:“何可见邪?但当速取玺绶。” ◎胡三省曰:王莽篡汉,遣王舜求玺于元后,其辞气何至如此! 太后意折, ◎胡三省曰:折,屈也。 乃遣傍侍御取玺绶著坐侧。 ◎胡三省曰:太后侍御非止一人。傍侍御,谓当时侍御之在旁侧者。 芝出报景王,景王甚欢。 ◎胡三省曰:王莽、司马师、萧鸾同是心也。国之奸贼,必有羽翼,有天下者,其戒之哉! 又遣使者授齐王印绶,当出就西宫。 《通鉴》“当”作“使”。 帝受命,遂载王车,与太后别,垂涕, ◎胡三省曰:王车,诸王所乘青盖车也。 始从太极殿南出,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王就乘舆副车,群臣从至西掖门。 群臣送者数十人,太尉司马孚悲不自胜,余多流涕。王出后,景王又使使者请玺绶。太后曰:“彭城王,我之季叔也,今来立,我当何之! ◎胡三省曰:之,往也。 且明皇帝当绝嗣乎?吾以为高贵乡公者,文皇帝之长孙,明皇帝之弟子, ◎胡三省曰:太后谓明帝绝嗣,盖谓以据为后,则兄死弟及。又礼,兄弟不得相入庙也。文帝黄初三年,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,嗣王之庶子为侯,〖当作“亭侯”。〗公侯之庶子为亭伯。 于礼,小宗有后大宗之义,其详议之。” ◎胡三省曰:世嫡为大宗。支子之子各宗其父,为小宗。礼,王后无嗣,择建支子以继大宗。 景王乃更召群臣,以皇太后令示之,乃定迎高贵乡公。 ◎胡三省曰:定迎者,议始定而迎之也。 是时太常已发二日,待玺绶于温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内郡温。◎《一统志》:温县故城,今河南怀庆府温县西南三十里。 事定,又请玺绶。太后令曰: “我见高贵乡公,小时识之, ◎胡三省曰:太后欲立高贵乡公,必见其小时意气异于诸王子,故欲立之,岂知禄去帝室而终无益乎? 明日我自欲以玺绶手授之。”

丁丑,令曰:“东海王霖,高祖文皇帝之子。霖之诸子,与国至亲,高贵乡公髦有大成之量,其以为明皇帝嗣。” ◎《魏书》曰:景王复与群臣共奏永宁宫曰:“臣等闻人道亲亲故尊祖,尊祖故敬宗。礼,大宗无嗣,则择支子之贤者;为人后者,为之子也。东海定王子高贵乡公,文皇帝之孙,宜承正统,以嗣烈祖明皇帝后。率土有赖,万邦幸甚,臣请征公诣洛阳宫。”奏可。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与群臣议立彭城王据,太后欲立高贵乡公髦,固争不获,乃从太后令。◎所云与此奏相反。 使中护军望、兼太常河南尹肃持节,与少府裦、 裦,当作“袤”,注见前。 尚书亮、侍中表等奉法驾,迎公于元城。 ◎元城,见《文纪》黄初二年“阳平郡”注。◎胡三省曰:元城县,汉属魏郡,魏属阳平郡。时魏王公皆录置邺,故出髦而就元城迎之。◎弼按:邺在洛阳之东北,元城又在邺之东,本欲迎之西来,又何必出之于元城?或由东海郯县西来,道经元城,法驾奉迎于此欤?◎又按:后迎常道乡公于东武阳,东武阳在元城之南,或当时往来通衢必由此欤? ◎《魏世谱》曰: 解见嘉平元年。 晋受禅,封齐王为邵陵县公。 邵陵,见《文纪》黄初六年。曹真封邵陵侯,真死,爽嗣,改封武安侯。 年四十三,泰始十年薨,谥曰厉公。 ◎胡三省曰:《谥法》:“杀戮无辜曰厉,扈蒙曰暴,慢无亲曰厉。”帝以失权为司马氏所废,以其不终,加以恶谥。陈寿《志·三少帝纪》皆书本爵,《通鉴》书见废后之爵,惟高贵乡公书本爵,盖见弑之后不复有他号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刀剑录》:齐王芳以正始六年铸一剑,常服之,无故自失,但有空匣如故。后有禅代之事,兆始于此。寻为司马氏所废。○《晋隐逸传》:范粲,字承明,陈留外黄人,汉莱芜长丹之孙也,为太宰中郎。齐王芳被废,迁金镛城,粲素服拜送,哀动左右。时景帝辅政,召群官会议,粲又不到,朝廷以其时望,优容之。粲又称疾,阖门不出,因佯狂不言,寝所乘车,足不履地。子孙恒侍左右,至有婚宦大事,辄密谘焉。合者则色无变,不合则眠寝不安,妻子以此知其旨。以太康六年卒,时年八十四,不言三十六载,终于所寝之车。◎弼按:齐王芳被废,迁金镛城,史不载,据此可补。◎又按:○《吴志·孙奂传》:孙壹降魏,魏以故主芳贵人邢氏妻之。邢美色妒忌,下不堪命,遂共杀壹及邢氏。○是时齐王犹在,乃不能庇其贵人,竟赐予降虏,司马氏之专恣真无忌惮矣!

14.2 高贵乡公髦

高贵乡公讳髦,字彦士,文帝孙,东海定王霖子也。正始五年,封郯县高贵乡公。 郯县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“徐州牧”注。高贵乡,在今山东沂州府郯城县境。 少好学,夙成。齐王废,公卿议迎立公。 时年十四。 十月己丑,公至于玄武馆, ◎胡三省曰:○郦道元云:魏氏立玄武馆于芒垂,盖馆在芒山之尾,其地直洛城北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玄武馆在北芒之尾,直故洛城北。◎亦见《辛毗传》。 群臣奏请舍前殿, ◎胡三省曰:玄武馆之前殿也。 公以先帝旧处,避止西厢;群臣又请以法驾迎,公不听。庚寅,公入于洛阳,群臣迎拜西掖门南,公下舆将答拜,傧者请曰:“仪不拜。” ◎胡三省曰:傧,必刃翻,赞导者也。仪不拜者,谓于仪不当答拜也。 公曰:“吾人臣也。”遂答拜。至止车门下舆。 ◎《御览·百八十三·居处部》引《洛阳故宫名》有南止车门、东西止车门。◎《玉海·百七十·宫室部》:后汉、两魏皆有止车门。 左右曰:“旧乘舆入。”公曰:“吾被皇太后征,未知所为!” ◎胡三省曰:言唯天子可乘舆入止车门,吾方被征,未知何如,不可以天子自居也。以余观高贵乡公,盖小慧而知书,故能为此。若以为习于礼,则余以为犹鲁昭公也。 遂步至太极东堂,见于太后。其日即皇帝位于太极前殿,百僚陪位者欣欣焉。 ◎胡三省曰:谓公之足与有为也,而卒死于权臣之手,呜呼!余观汉文帝入立之后,夜拜宋昌为卫将军,领南北军;张武为郎中令,行殿中;周勃、陈平、朱虚、东牟虽有大功,其权去矣;夫然后能自固。魏朝百官皆欣欣者,果何所见邪!◎弼按:汉文帝即位之时,年已二十三矣,当时又无如司马氏之权臣,故能操纵自如。若高贵乡公,以十四岁小儿周旋中礼,已属难能,岂能以彼例此乎?◎又按:汉宣帝即位,年方十八,以久在民间,习知霍氏专恣。然当霍光稽首归政,犹谦让委任,迨光殁后,始亲政事。禹、云谋逆,咸服其辜,诚不愧为中兴令主。而曹魏则两世幼君,师死昭继,政柄潜移,由来久矣。高贵乡公若韬光养晦,或免于毒手,乃远慕少康,锋芒未敛,祸变及身,惜哉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公神明爽俊,德音宣朗。罢朝,景王私曰:“上何如主也?” ◎或曰:此语之锋,锐于成济之剑,读之如被疾雷。◎弼按:魏明初立,群臣亦问刘晔“为何如”,似此,尚不足为司马师之罪。 钟会对曰:“才同陈思,武类太祖。” ◎姚范曰:高贵乡公死于此语矣。 景王曰:“若如卿言,社稷之福也。”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天子受玺惰,举趾高,帝闻而忧之。◎李慈铭曰:《国志·三少帝纪》称高贵乡公“少好学,夙成”,齐王废,公卿迎立,其下备述公之辞让有礼。又云即皇帝位,“百僚陪位者欣欣焉”,此明言高贵之为令主。而《景帝纪》则言帝本欲立彭城王据,太后不听,乃迎高贵。高贵受玺惰,举趾高,帝心忧之。其下又备载帝训高贵之言,浮词谵语,皆当时司马之党如王沈辈者丑诬妄造,其后孙盛、王隐、朱凤之流,传播秽言,以为信史;承祚身仕晋武之世,羁旅孤危,其时典午方隆,王沈诸党逆之徒咸据高位,其书盛行,乃悉归刊削,绝不顾忌,此所以为良史也。裴世期注徧搜异说,而于《高贵纪》中未有《晋书》所称一字,《彭城王据传》亦不注司马师本欲迎立之言,盖晋人多诬,世所共悉,而高贵贤明好学,见酷逆臣,亦古今所共痛。唐修《晋书》何嫌何疑,而舍承祚之直笔,拾王沈之奸唾,满纸丑言,自成秽史,许敬宗辈真犬彘也! 诏曰:“昔三祖神武圣德,应天受祚。齐王嗣位,肆行非度,颠覆厥德。皇太后深惟社稷之重,延纳宰辅之谋,用替厥位,集大命于余一人。以眇眇之身,托于王公之上,夙夜祗畏,惧不能嗣守祖宗之大训,恢中兴之弘业,战战兢兢,如临于谷。今群公卿士股肱之辅,四方征镇宣力之佐, ◎潘眉曰: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征东将军、征南将军、征西将军、征北将军,谓之四征;镇东将军、镇南将军、镇西将军、镇北将军,谓之四镇。鱼豢曰:“汉旧诸征与偏、裨、杂号同。”○魏制秩二千石,位次三公,四镇在四征之下。汉末有镇东、镇南、镇西,而无镇北,镇北魏置。 皆积德累功,忠勤帝室;庶凭先祖先父有德之臣,左右小子,用保乂皇家,俾朕蒙闇,垂拱而治。盖闻人君之道,德厚侔天地,润泽施四海,先之以慈爱,示之以好恶,然后教化行于上,兆民听于下。朕虽不德,昧于大道,思与宇内共臻兹路。《书》不云乎:‘安民则惠,黎民怀之。’” 《书·皋陶谟》之辞。 大赦,改元。 以上皆嘉平六年事,自是为正元元年。 减乘舆服御、后宫用度,及罢尚方御府百工技巧靡丽无益之物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尚方、御府属少府。○《续志》:尚方令,一人,六百石,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。御府令,一人,六百石,宦者,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补浣之属。二官各有所司,此言尚方、御府统为掌内府制造之事,非有分也。

正元元年冬十月壬辰,遣侍中持节分適四方,观风俗,劳士民,察冤枉失职者。癸巳,假大将军司马景王黄钺, ◎潘眉曰:○魏朝惟曹真于黄初三年假节钺,曹爽于景初三年假节钺。节钺者,节传、斧钺也。曹休为征东大将军,得假黄钺。凡节将有三,一使持节,一持节,一假节。○沈约云:使持节得杀二千石;持节杀无官位人,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;假节惟军事得杀犯军令者。至假黄钺,则可以专戮节将,非人臣常器矣。 入朝不趋,奏事不名,剑履上殿。 《晋书·景帝纪》有以司马师“为相国,进号大都督,假黄钺”诏。 戊戌,黄龙见于邺井中。甲辰,命有司论废立定策之功,封爵、增邑、进位、班赐各有差。

二年春正月乙丑,镇东将军毌丘俭、扬州刺史文钦反。 事详《毌丘俭传》。 戊戌, 《通鉴》作“戊午”。 大将军司马景王征之。 ◎何焯曰:乙丑、癸未之中不应有“戊戌”,当是 “戊辰”之误。◎潘眉曰:戊戌日误,《晋纪》作“戊午”,亦误。◎吴云璈曰:此纪正月乙丑,俭、钦反;戊戌,司马景王征之。闰月己亥,破钦;甲辰,斩俭;壬子,赦淮南。二月丁巳,司马文王为大将军。月日与《晋书·景帝纪》多不合,当以《魏志》为正。惟戊戌在癸未后,今在癸未前,知非戊戌。◎沈家本曰:俭、钦以乙丑起兵,自淮至许,必数日方得反问,又必粗为部署,方能出师。乙丑至戊辰才四日,恐不能如是之速,何说非也。《晋书·景纪》作“戊午”,是月有乙丑,不得有戊午,则《晋纪》亦误。当是“戊寅”之讹,戊寅在癸未前,据乙丑十四日,十四日而师出,已云神速。且《晋纪》下文云“倍道兼行,甲申,次于桥”,甲申在戊寅后七日,若戊辰则相距十七日,又何倍道兼行之有? 癸未,车骑将军郭淮薨。闰月己亥,破钦于乐嘉。 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颍水过汝阳县北,又东南过南顿县, 水注之,又南迳博阳故城东。城在南顿县北四十里,汉宣帝封丙吉为侯国,王莽更名乐嘉。◎赵一清曰:○两汉志无乐嘉县。○顾祖禹曰:即《汉志》汝南郡之博阳,王莽更名乐嘉者也,后汉省。○今本《汉书》“嘉”作“家”,盖误字。《水经注》、《三国志》、《晋书》俱作“乐嘉”。◎杨守敬曰:此必魏时立乐嘉县,史文不得以王莽县名纪事也。◎熊会贞曰:《郡国志》无乐嘉县,诸地志亦不言后世置乐嘉县。《魏志》“破文钦于乐嘉”,《毌丘俭传》“邓艾督诸军至乐嘉”,《吴志·孙峻传》亦言乐嘉,盖因王莽乐嘉之名,艳传人口,相沿称之,故《水经·颍水注》云“水于乐嘉县入颍”,犹称为乐嘉县,非郦氏时果有此县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博阳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商水县东北四十里。◎《方舆纪要》作“东南四十里”。◎《寰宇记》:博阳城在宛丘县西南四十里。魏正元中,兖州刺史邓艾击毌丘俭于项城,进至乐嘉,即其地。 钦遁走,遂奔吴。甲辰,安风淮津都尉斩俭,传首京都。 ◎安风津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五年“安丰太守”注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淮水东过安丰县东北,又东为安丰津,水南有城,故安丰都尉治,后立霍丘戍。○杜佑曰:安风津,在寿州霍丘城北。◎赵一清曰:“淮”字衍。安风津,见《毌丘俭传》。◎潘眉曰:《毌丘俭传》“从安风津拟寿春”,又“安风津都尉部民张属”,《诸葛诞传》“使都督豫州诸军,渡安风津”,皆无“淮”字。安风津在淮南。又按,杀俭者,安风津都尉部民张属,此不书张属,亦纪载之疏。◎谢鍾英曰:安风津在今正阳关北颍水入淮处。 ◎《世语》曰:大将军奉天子征俭,至项;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汝南郡项。◎《一统志》:项县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项城县东北六十里之槐芳店,半在沈丘县界。◎洪亮吉曰:项,汉旧县,属汝南,《晋太康地志》属陈郡,《晋地理志》又属梁国,今从杜预《左传·僖十七年》注“项国,今汝阴项县”,汝阴郡本汝南分置,则县移属汝阴较是。 俭既破,天子先还。◎臣松之检诸书都无此事,至诸葛诞反,司马文王始挟太后及帝与俱行耳。故发诏引汉二祖及明帝亲征以为前比,知明帝已后始有此行也。案张璠、虞溥、郭颁皆晋之令史,璠、颁出为官长,溥,鄱阳内史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豫章郡鄱阳。◎刘昭注:建安十五年,孙权分立鄱阳郡,治县。◎《一统志》:鄱阳故城,今江西饶州府鄱阳县东六十里故县镇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郡皆置太守,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。 璠撰《后汉纪》,虽似未成,辞藻可观。溥著《江表传》,亦粗有条贯。惟颁撰《魏晋世语》,蹇乏全无宫商,最为鄙劣,以时有异事,故颇行于世。干宝、孙盛等多采其言以为《晋书》,其中虚错如此者,往往而有之。 张璠《后汉纪》、郭颁《世语》,均见《武纪》卷首。虞溥《江表传》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。 壬子,复特赦淮南士民诸为俭、钦所诖误者。 ◎《说文》:诖,误也。◎《博雅》:诖,欺也。◎《汉书·王莽传》:为吕宽等所误。◎又云:臣莽当被诖上误朝之罪。◎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:欺惑贪邪,诖误人主。 以镇南将军诸葛诞为镇东大将军。司马景王薨于许昌。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闰月疾笃,使文帝总统诸军。辛亥,崩于许昌,时年四十八。有司议,宜依霍光故事,追加大司马之号以冠大将军,增邑五万户,谥曰武公。文王表让,谥曰忠武。◎沈家本曰:《晋书》作“辛亥,崩于许昌”,则当在上文“壬子”云云之前。 二月丁巳,以卫将军司马文王为大将军,录尚书事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毌丘俭、文钦之乱,大军东征,帝兼中领军,留镇洛阳。及景帝疾笃,帝自京都省疾,拜卫将军。景帝崩,天子命帝镇许昌,尚书傅嘏帅六军还京师。帝用嘏及钟会策,自帅军而还。至洛阳,进位大将军加侍中,都督中外诸军,录尚书事辅政,剑履上殿。帝固辞不受。◎弼按:据《晋纪》所载,是当时朝命本命司马昭镇许昌,傅嘏帅六军还洛阳。昭则不奉中诏,自帅军还屯洛阳,始进位大将军,加侍中,都督中外诸军,录尚书事辅政。是当日拥兵胁迫之事历历可见。参阅傅嘏、钟会传,则情势瞭然。群凶继轨,掌握朝权,魏祚之衰,嗟何及矣。

甲子,吴大将孙峻等众号十万至寿春,诸葛诞拒击破之,斩吴左将军留赞, 赞,见《吴志·孙峻传》注。注引《吴书》作“左护军”。 献捷于京都。三月,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:正元二年三月朔,太史奏日蚀而不蚀。晋文王时为大将军,大推史官不验之负。史官答曰: “合朔之时,或有日掩月,或有月掩日。月掩日,则蔽障日体,使光景有亏,故谓之日蚀;日掩月,则日于月上过,谓之阴不侵阳,虽交无变。日月相掩必食之理,无术以知,是以尝禘郊社,日蚀则接祭,是亦前代史官不能审蚀也。自汉故事,以为日蚀必当于交。每至其时,申警百官,以备日变。故《甲寅诏》有备蚀之制,无考负之法。古来黄帝、颛顼、夏、殷、周、鲁六历,皆无推日蚀法,但有考课疏密而已。负坐之条,由本无术可课,非司事之罪。”乃止。 立皇后卞氏, 后,武宣卞皇后弟秉之曾孙女也。 大赦。夏四月甲寅,封后父卞隆为列侯。 《卞后传》作“封睢阳乡侯”。 甲戌,以征南大将军王昶为骠骑将军。秋七月,以征东大将军胡遵为卫将军,镇东大将军诸葛诞为征东大将军。

八月辛亥,蜀大将军姜维寇狄道, 狄道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。 雍州刺史王经与战洮西, ◎《郡国志》无雍州。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兴平元年六月,分河西四郡为雍州。◎本志《武纪》:建安十八年,并十四州为九州,省凉州,以其郡并入雍州。◎《张既传》:魏国既建,既为雍州刺史。是时不置凉州,自三辅距西域皆属雍州。文帝即位,复置凉州。◎雍州所部京兆、冯翊、扶风、北地、新平、陇西、天水、南安、安定、广魏,凡十郡。其详见吴增僅《建安以来雍凉二州分合考》。顾祖禹谓雍州领郡六,洪亮吉谓雍州领郡五,皆未细考也。雍州刺史治京兆长安。长安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长安县西北十三里。经,事见《夏侯玄传》、《陈泰传》。洮西,洮水之西也。 经大败, ◎何焯曰:自师、昭秉政,与二方对敌,东关、洮西丧师最甚。 还保狄道城。辛未,以长水校尉邓艾行安西将军, ◎长水校尉,见《文纪》黄初元年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鱼豢曰:“四安,魏黄初太和中置。”○一清案:《志》既云汉末陶谦为安东,段煨为安西,则不应云“四安魏置”也。或安南、安北,至魏始全耳。 与征西将军陈泰并力拒维。戊辰, ◎陈景云曰:戊辰不当系辛未后,殆传录者倒其文耳。 复遣太尉司马孚为后继。九月庚子,讲《尚书》业终,赐执经亲授者司空郑冲、侍中郑小同等各有差。甲辰,姜维退还。 洮西之役,详见《陈泰传》。 冬十月,诏曰:“朕以寡德,不能式遏寇虐,乃令蜀贼陆梁边陲。 ◎《史记·秦始皇纪》:三十三年,略取陆梁地。◎《正义》云:岭南之人多处山陆,其性强梁,故曰陆梁。 洮西之战,至取负败,将士死亡,计以千数,或没命战场,冤魂不反,或牵掣虏手,流离异域,吾深痛愍,为之悼心。其令所在郡典农及安、抚夷二护军各部大吏 ◎本志《陈留王纪》:咸熙元年,罢屯田官,诸典农皆为太守,都尉皆为令、长。◎是典农诸官分置郡国及诸县也。◎洪饴孙曰:○《元和郡县志》引《魏略》云:安夷护军,一人,第五品,治美阳,典降氐。抚夷护军,一人,第五品,治云阳,典降氐。 慰恤其门户,无差赋役一年;其力战死事者,皆如旧科,勿有所漏。”

十一月甲午,以陇右四郡及金城 陇右四郡,谓陇西、南安、天水、广魏也。 连年受敌,或亡叛投贼,其亲戚留在本土者不安,皆特赦之。癸丑,诏曰:“往者洮西之战,将吏士民或临阵战亡,或沈溺洮水,骸骨不收,弃于原野,吾常痛之。其告征西、 冯本、监本 “征西”下有“将军”二字。 安西将军,各令部人于战处及水次钩求尸丧,收敛藏埋,以慰存亡。”

甘露元年春正月辛丑,青龙见轵县井中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内郡轵。◎《一统志》:轵县故城,今河南怀庆府济源县东南十三里。 乙巳,沛王林薨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二月丙辰,帝宴群臣於太极东堂,与侍中荀顗、尚书崔赞、 赞,见《夏侯玄传》。 袁亮、钟毓、给事中中书令虞松等 虞松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五年注。 并讲述礼典,遂言帝王优劣之差。帝慕夏少康,因问顗等曰:“有夏既衰,后相殆灭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御览》“殆”作“殄”。 少康收集夏众,复禹之绩, ◎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魏绛曰:“昔有夏之方衰也,后羿自鉏迁于穷石,因夏民以代夏政。恃其射也,不修民事,而淫于原兽。寒浞,伯明氏之谗子弟也,夷羿收之,以为己相。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,以取其国家。靡奔有鬲氏。浞因羿室,生浇及豷,使浇用师,灭斟灌及斟寻氏。处浇于过,处豷于戈。靡自有鬲氏,收二国之烬,以灭浞而立少康。少康灭浇于过,后杼灭豷于戈,有穷由是遂亡。”◎又《哀公元年》:伍员曰: “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,灭夏后相,后缗方娠,逃出自窦,归于有仍,生少康焉。为仍牧正,惎浇能戒之。浇使椒求之,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,以除其害。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,而邑诸纶,有田一成,有众一旅。能布其德,而兆其谋,以收夏众,抚其官职。使女艾谍浇,使季杼诱豷,遂灭过、戈,复禹之绩。祀夏配天,不失旧物。”◎《帝王世纪》云:寒浞袭有穷之号,因羿之室,生奡及豷。使奡灭斟灌、斟寻,杀夏帝相,封奡于过,封豷于戈。初,奡之杀帝相也,妃有仍氏女曰后缗,归有仍,生少康。初,夏之贵臣曰靡,事羿,羿死,逃于有鬲氏,收斟寻二国余烬,杀寒浞,立少康,灭奡于过,后杼灭豷于戈,有穷遂亡。 高祖拔起陇亩,驱帅豪俊,芟夷秦、项,包举宇内,斯二主可谓殊才异略,命世大贤者也。考其功德,谁宜为先?” ◎何焯曰:慨慕少康,则浇、豷有在矣,其亦机事不密之端乎?◎钱大昕曰:少康之论,意常在司马氏也,聪明太露,终为权臣所忌,失艰贞自晦之义。能处此者,其后周武帝乎? 顗等对曰:“夫天下重器,王者天授,圣德应期,然后能受命创业。至于阶缘前绪,兴复旧绩,造之与因,难易不同。少康功德虽美,犹为中兴之君,与世祖同流可也。至如高祖,臣等以为优。”帝曰:“自古帝王,功德言行,互有高下,未必创业者皆优,绍继者咸劣也。汤、武、高祖虽俱受命,贤圣之分,所觉县殊。 吴金华据钱大昕《三史拾遗》卷五之说,以“觉”与“较”同,详彼。 少康、殷宗中兴之美,夏启、周成守文之盛,论德较实, 宋、元本“较”作“校”,《御览》“较”作“核”。 方诸汉祖,吾见其优,未闻其劣;顾所遇之时殊,故所名之功异耳。少康生于灭亡之后, 后,一作“余”。 降为诸侯之隶,崎岖逃难,仅以身免,能布其德而兆其谋,卒灭过、戈,克复禹绩,祀夏配天,不失旧物,非至德弘仁,岂济斯勋?汉祖因土崩之势,杖一时之权,专任智力以成功业,行事动静,多违圣检;为人子则数危其亲,为人君则囚系贤相,为人父则不能卫子; 《御览》“卫”下有“其”字。 身没之后,社稷几倾,若与少康易时而处,或未能复大禹之绩也。推此言之,宜高夏康而下汉祖矣。诸卿具论详之。”翌日丁巳,讲业既毕,顗、亮等议曰: “三代建国,列土而治,当其衰弊,无土崩之势,可怀以德,难屈以力。逮至战国,强弱相兼,去道德而任智力。故秦之弊可以力争。少康布德,仁者之英也;高祖任力,智者之后也。仁智不同,二帝殊矣。《诗》、《书》述殷中宗、高宗,皆列大雅, 吴金华以此大雅为有德者之称,详彼。 少康功美过于二宗,其为大雅明矣。少康为优,宜如诏旨。”赞、毓、松等议曰:“少康虽积德累仁,然上承大禹遗泽余庆,内有虞、仍之援,外有靡、艾之助,寒浞谗慝,不德于民,浇、豷无亲, 宋本“豷”作“ ”,毛本“豷”误作“殪”。 外内弃之,以此有国,盖有所因。至于汉祖,起自布衣,率乌合之士,以成帝者之业。论德则少康优,课功则高祖多,语资则少康易,校时则高祖难。”帝曰:“诸卿论少康因资,高祖创造,诚有之矣,然未知三代之世,任德济勋如彼之难;秦、项之际,任力成功如此之易。且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,汉祖功高,未若少康盛德之茂也。且夫仁者必有勇,诛暴必用武,少康武烈之威,岂必降于高祖哉?但夏书沦亡,旧文残缺,故勋美阙而罔载,唯有伍员粗述大略,其言复禹之绩,不失旧物,祖述圣业,旧章不愆, ◎何焯曰:愆,各本皆误作“行”,今殿本已改正。 自非大雅兼才,孰能与于此,向令坟、典具存,行事详备,亦岂有异同之论哉?”于是群臣咸悦服。中书令松进曰:“少康之时, 冯本“时”作“事”。 去世久远,其文昧如,是以自古及今,议论之士莫有言者,德美隐而不宣。陛下既垂心远鉴,考详古昔,又发德音,赞明少康之美,使显于千载之上,宜录以成篇,永垂于后。”帝曰:“吾学不博,所闻浅狭,惧于所论, ◎何焯曰:宋本“论”作“谛”。 未获其宜;纵有可采,亿则屡中,又不足贵,无乃致笑后贤,彰吾闇昧乎!”于是侍郎仲会退论次焉。 ◎胡三省曰:呜呼!帝固有志于少康矣,然而不能歼浇、豷而身死人手者,不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也。予观帝之所以论二君优劣,书生之谭耳,未能如石勒辞气之雄爽也。◎或曰:君虚憍而臣容谀,欲以少康自况,过矣。適足以促祸耳。

夏四月庚戌,赐大将军司马文王衮冕之服,赤舄副焉。 ◎胡三省曰:九锡之渐也。 丙辰,帝幸太学,问诸儒曰: ◎何焯曰:陈氏详书幸学问难于《纪》,盖亦深致嗟惜之意。 “圣人幽赞神明,仰观俯察,始作八卦,后圣重之为六十四,立爻以极数,凡斯大义,罔有不备,而夏有《连山》,殷有《归藏》,周曰《周易》,《易》之书,其故何也?”易博士淳于俊对曰: ◎博士,见《文纪》黄初五年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魏置十九人,不知掌何经。 “包羲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,神农演之为六十四,黄帝、尧、舜通其变,三代随时,质文各繇其事。故《易》者,变易也,名曰《连山》,似山出内气,连天地也; 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《御览》作“似山出内云气”。 吴金华详引古籍,论不必据《御览》加“云”字,详彼。 《归藏》者,万事莫不归藏于其中也。” ◎《周礼·春官·太卜》:掌三《易》之法,一曰《连山》,二曰《归藏》,三曰《周易》。其经卦皆八,别皆六十有四。◎郑注云:易者,揲蓍变易之数,可占者也。名曰《连山》,似山出内气也;《归藏》者,万物莫不归而藏于其中。◎贾《疏》云:《连山易》,其卦以纯艮为首,艮为山,山上山下,是名《连山》。云气出内于山,故名《易》为“连山”。《归藏易》,以纯坤为首,坤为地,故万物莫不归而藏于中,故名为“归藏”也。郑虽不解《周易》,其名《周易》者,《连山》、《归藏》皆不言地号,以义名《易》,则周非地号。以《周易》以纯乾为首,乾为天,天能周匝于四时,故名《易》为“周”也。◎《山海经》:伏羲氏得河图,夏后因之,曰《连山》。黄帝氏得河图,商人因之,曰《归藏》。列山氏得《河图》,周人因之,曰《周易》。◎杜子春曰:《连山》,伏羲;《归藏》,黄帝。◎桓谭曰:《连山》八万言,《归藏》四千三百言,夏《易》烦而殷《易》简。◎又曰:《连山》藏于兰台,《归藏》藏于太卜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云:昔宓羲氏始画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,盖因而重之,为六十四卦。及乎三代,实为三《易》,夏曰《连山》;殷曰《归藏》;周文王作卦辞,谓之《周易》。周公又作《爻辞》,孔子为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系辞》、《文言》、《序卦》、《说卦》、《杂卦》,而子夏为之传。◎孔颖达曰:郑玄又释云:“连山者,象山之出云,连连不绝;周易者,言易道周普,无所不备。”虽有此释,更无所据。按《世谱》等书,神农一曰连山氏,亦曰列山氏,黄帝一曰归藏氏。既“连山”、 “归藏”并是代号,则《周易》称“周”,盖取岐阳地名,文王作《易》之时正在羑里,犹是殷世,故题周以别于殷。《易纬》云“因代以题周”是也。◎朱彝尊曰:《连山》、《归藏》,惟其不著时代,致儒者纷纶,或以为宓羲,或以为神农,或以为黄帝,或以为夏、商之书,迄无定说。《周易》成于殷之末世,虑其与《归藏》淆也,爰以代名,灼然共信为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之作述。郑氏“周普”之义,殊为牵率。◎顾炎武曰:《连山》、《归藏》非《易》也。《周官》云“三易”者,后人因《易》之名以名之也。犹之《墨子》言“周之春秋”、“燕之春秋”、“宋之春秋”、“齐之春秋”,周、燕、齐、宋之史非必皆《春秋》也,而云“春秋”者,因鲁史以名之也。◎黄与坚曰:《易》,周之所命名,则《连山》、《归藏》亦周以《易》名之,而谓之“三易”也。◎弼按:《连山》,《唐志》十卷,司马膺注。《归藏》,《隋志》十三卷,晋太尉参军薛贞注。今俱佚,惟有马国翰辑佚本。 帝又曰:“若使包羲因燧皇而作《易》,孔子何以不云燧人氏没包羲氏作乎?” ◎《古史考》:太古之初,有圣人以火德王,造作钻燧出火,教人熟食,铸金作刃,民人大悦,号曰燧人。◎《帝王世纪》:燧人氏没,庖犧代之。◎司马贞《补三皇本纪》:结网罟以教佃渔,故曰宓犧氏。养犧牲以庖厨,故曰庖犧。 俊不能答。帝又问曰:“孔子作《彖》、《象》,郑玄作注,虽圣贤不同,其所释经义一也。今《彖》、《象》不与经文相连,而注连之,何也?”俊对曰;“郑玄合彖、象于经者,欲使学者寻省易了也。” ◎晁说之曰:颜师古云“上下经及十翼,故十二篇”,是则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文言》、《系辞》始附卦爻,而传于汉欤?先儒谓费直专以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文言》参解《易》爻,以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文言》杂入卦中者,自费氏始。孔颖达又谓“辅嗣之意,《象》本释经,宜相附近,分爻之《象》辞,各附当爻”,则费氏初变乱古制时,犹若今《乾》卦《彖》、《象》系卦之末欤?杜预分《左氏传》于经,宋衷、范望辈散《太玄赞》与《测》于八十一首之下,是其明比也。揆观其初,乃如《古文尚书》,司马迁、班固《序传》,杨雄《法言·序篇》云尔。◎吕祖谦曰:据淳于俊之言,则郑未注六经之前,《彖》、《象》不连经文矣。自康成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,故加“彖曰”、“象曰”以别之,诸卦皆然。◎李慈铭曰:此言“今《彖》、《象》不与经连”,是魏末经文尚无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之本。又言“而注连之”,明言郑注与经连文,非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也。俊对郑君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,辞气与问不贯,盖本当作“合注于经”,此乃后人习见王注之本,故妄改之。观下文,帝又言“若圣人以不合为谦,郑君何独不谦”,则合经者只注,而非《彖》、《象》,其事益明。若谓郑君本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,则《彖》、《象》是孔子所作,于郑君何与,而以为不谦邪?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始于王弼,孔氏《正义》明言之,今纷纭之说,以为始于郑君者,由误读此志误文。以为始于费直者,由误会《郑志》文义也。◎胡玉缙曰:古者经、注别行,惟马融《周官传》始合注于经。章如愚《山堂考索》引融自序云“欲省学者两读,故具载本文,而就经为注”是也。若郑君《易注》,盖亦经、注别行,淳于俊云“郑玄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”句,径承帝问“注连之,何也”句为对,即就郑注言之,其经文《彖》、《象》仍不与经文相连也。细绎问答语气,本自相应,而沈涛《铜熨斗斋随笔》、兪樾《诂经精舍自课文》及李氏此说,皆以为“合《彖》、《象》于经”本当作“合注于经”,说固较为明显,究嫌泥视俊语,轻改陈《志》。刘履恂《秋槎杂记》:“高贵乡公云云,是注连《彖》、《象》,经不连《彖》、《象》,经、注各别,非如马融之注《周礼》也。”刘氏此语最瞭。 帝曰:“若郑玄合之,于学诚便,则孔子曷为不合以了学者乎?”俊对曰:“孔子恐其与文王相乱,是以不合,此圣人以不合为谦。”帝曰:“若圣人以不合为谦,则郑玄何独不谦邪?”俊对曰:“古义弘深,圣问奥远,非臣所能详尽。”帝又问曰:“《系辞》云‘黄帝、尧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’,此包羲、神农之世为无衣裳。但圣人化天下,何殊异尔邪?”俊对曰:“三皇之时, 冯本、毛本“皇”作“王”,误。 人寡而禽兽众,故取其羽皮而天下用足;及至黄帝,人众而禽兽寡,是以作为衣裳以济时变也。”帝又问:“乾为天,而复为金,为玉,为老马,与细物并邪?” ◎《易·说卦传》:乾为天,为圜,为君,为父,为玉,为金,为寒,为冰,为大赤,为良马,为老马,为瘠马,为驳马,为木果。◎孔颖达曰:乾既为天,天动运转,故为圜。为君为父,取其尊道,而为万物之始也。为玉为金,取其刚之清明也。为寒为冰,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。为大赤,取其盛阳之色也。为良马,取其行健之善也。老马,取其行健之久也。瘠马,取其行健之甚。瘠马,骨多也。驳马,有牙如倨,能食虎豹,取其至健也。为木果,取其果实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◎程逈曰:为圜,天之体也。为君,居上而覆下也。为玉,德粹也。为金,坚刚也。为寒,位西北也。为冰,寒之凝也。为木果,以实承实也。 俊对曰:“圣人取象,或远或近,近取诸物,远则天地。”

讲《易》毕,复命讲《尚书》。帝问曰:“郑玄曰‘稽古同天,言尧同于天也’。王肃云 ‘尧顺考古道而行之’。二义不同,何者为是?”博士庾峻对曰: 峻,事见《管宁传》注引《庾氏谱》。 “先儒所执,各有乖异,臣不足以定之。然《洪范》称‘三人占,从二人之言’。贾、马及肃皆以为‘顺考古道’。以《洪范》言之,肃义为长。”帝曰:“仲尼言‘唯天为大,唯尧则之’。尧之大美,在乎则天,顺考古道,非其至也。 冯本“至”下有“者”字。 今发篇开义以明圣德,而舍其大,更称其细,岂作者之意邪?”峻对曰:“臣奉遵师说,未喻大义,至于折中, 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《御览》“折中”上有“文质”二字。 裁之圣思。” ◎《尚书正义》曰:郑玄信纬,训“稽”为同,训“古”为天,言“能顺天而行之,与之同功”。《论语》称惟尧则天,《诗》美文王“顺帝之则”,然则圣人之道,莫不同天合德,岂待同天之语,然后得同之哉?《书》为世教,当因之人事,以人系天,于义无取,且“古”之为天,经无此训。高贵乡公皆以郑为长,非笃论也。◎《晋书·庾峻传》:字山甫,颍川鄢陵人。好学,有才思。太常郑袤举为博士。时重《庄》、《老》而轻经史,骏惧雅道陵迟,乃潜心儒典。属高贵乡公幸太学,问《尚书》义于峻,峻援引师说,发明经旨,申暢疑滞,对答详悉。迁秘书丞。◎钱大昕曰:王肃卒于是年,而其说已为博士所习,进讲人主之前。盖肃兼通诸经,强辨求胜,又以三公之子,早登显要,易为人所信从也。◎潘眉曰:易博士淳于俊讲《易》用郑注,礼博士马照亦宗郑学,惟书博士庾峻从王肃义,盖庾峻系郑袤所举,袤党司马氏,故峻亦宗王黜郑也。◎弼按:当时颇重王学,见《齐王纪》正始六年“诏王朗《易传》课试”注。 次及四岳举鲧, ◎《书·尧典》:帝曰:“咨!四岳,汤汤洪水方割,荡荡怀山襄陵,浩浩滔天。下民其咨,有能俾乂?”佥曰:“於!鲧哉。”◎《孔传》曰:四岳,即羲和之四子,分掌四岳之诸侯,故称焉。鲧,崇伯之名,朝臣举之。 帝又问曰:“夫大人者,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思无不周,明无不照,今王肃云‘尧意不能明鲧,是以试用’。如此,圣人之明有所未尽邪?”峻对曰:“虽圣人之弘,犹有所未尽,故禹曰‘知人则哲,惟帝难之’,然卒能改授圣贤,缉熙庶绩, ◎《书·尧典》:庶绩咸熙。◎《孔传》云:绩,功。咸,皆。熙,广也。言众功皆广也。◎《尔雅·释诂》:缉熙,光也。 亦所以成圣也。”帝曰:“夫有始有卒,其唯圣人。若不能始,何以为圣?其言‘惟帝难之’,然卒能改授,盖谓知人,圣人所难,非不尽之言也。经云:’知人则哲,能官人。’若尧疑鲧,试之九年,官人失叙,何得谓之圣哲?”峻对曰:“臣窃观经传,圣人行事不能无失,是以尧失之四凶,周公失之二叔,仲尼失之宰予。”帝曰:“尧之任鲧,九载无成,汨陈五行,民用昏垫。 ◎《书·洪范篇》:箕子乃言曰:“我闻在昔,鲧陻洪水,汩陈其五行。”◎《孔传》云:陻,塞。汩,乱也。治水失道,乱陈其五行。◎《书·益稷篇》:禹曰:“洪水滔天,浩浩怀山襄陵,下民昏垫。”◎《孔传》云:言天下民昏瞀垫溺,皆困水灾。 至于仲尼失之宰予,言行之间,轻重不同也。至于周公、管、蔡之事,亦《尚书》所载,皆博士所当通也。”峻对曰:“此皆先贤所疑,非臣寡见所能究论。”次及“有鳏在下曰虞舜”, ◎《书·尧典》:帝曰:“咨!四岳,朕在位七十载,汝能庸命,巽朕位?”岳曰:“否德忝帝位。”曰:“明明扬侧陋。”师锡帝曰:“有鳏在下,曰虞舜。”◎《孔传》云:尧有禅位之志,故明举明人在侧陋者,广求贤也。师,众。锡,与也。无妻曰鳏。虞,氏。舜,名。在下民之中。 帝问曰:“当尧之时,洪水为害,四凶在朝,宜速登贤圣济斯民之时也。舜年在既立,圣德光明,而久不进用,何也?”峻对曰:“尧咨嗟求贤,欲逊己位,岳曰‘否德忝帝位’。尧复使岳扬举仄陋,然后荐舜。荐舜之本,实由于尧,此盖圣人欲尽众心也。”帝曰:“尧既闻舜而不登用,又时忠臣亦不进达,乃使狱扬仄陋而后荐举,非急于用圣恤民之谓也。”峻对曰:“非臣愚见所能逮及。”

于是复命讲《礼记》。帝问曰:“’太上立德,其次务施报。’为治何由而教化各异;皆脩何政而能致于立德,施而不报乎?”博士马照对曰: ◎潘眉曰:即马昭也。高贵乡公讲《尚书》,两驳王肃之说,知马昭申郑难王诸论作于是时。◎梁章钜曰:《毛诗正义》中往往载马昭之说,殆即其人。◎姚范曰:《诗》、《礼》疏引郑志有马昭,“照”疑误,或避晋讳。◎侯康曰:诸经引《圣证论》者往往兼引马昭、张融说,《高贵乡公纪》有博士马照,钱氏《考异》谓即马昭也。 “太上立德,谓三皇五帝之世 ◎吴本、毛本“皇”作“王”,误。◎《白虎通》:三皇者何谓也?谓伏羲、神农、燧人也,或曰伏羲、神农、祝融也。《礼》曰:“伏羲、神农、祝融,三皇也。”五帝者何谓也?《礼》曰:“皇帝、颛顼、帝喾、帝尧、帝舜,五帝也。”◎《潜夫论》:世传三皇五帝,多以伏羲、神农为三皇,其一者或曰燧人,或曰祝融,或曰女娲,其是与非,未可知也。◎《尚书大传》:燧人为遂皇,伏羲为戏皇,神农为农皇。◎《礼含文嘉》:三皇,虙戏、燧人、神农。◎孔安国《尚书序》:伏羲、神农、黄帝之书,谓之三墳。少昊、颛顼、高辛、唐、虞之书,谓之五典。◎陆德明《音义》:○伏犧, “伏”故作“虙”,“犧”本又作“羲”,亦作“戏”,一号庖犧氏,三皇之最先,风姓,即大皞也。神农,炎帝也,姜姓,三皇之二。黄帝,轩辕也,三皇之三。○《史记》云:姓公孙,名轩辕,一号有熊氏。○少昊,金天氏,己姓,黄帝之子,五帝之最先。颛顼,高阳氏,姬姓,黄帝之孙,昌意之子,五帝之二。高辛,帝喾也,姬姓,五帝之三。唐帝,尧也,姓伊耆氏,帝喾之子,五帝之四。虞帝,舜也,五帝之五。◎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张守节《正义》:○郑玄注《中候勅省图》云:德合五帝坐星者,称帝。○又《坤灵图》云:德配天地,在正不在私,曰帝。○案:太史公依《世本》、《大戴礼》,以黄帝、颛顼、帝喾、唐尧、虞舜为五帝。谯周、应劭、宋均皆同。而孔安国《尚书序》、皇甫谧《帝王世纪》、孙氏注《世本》,并以伏犧、神农、黄帝为三皇,少昊、颛顼、高辛、唐、虞为五帝。 以德化民,其次报施,谓三王之世 ◎《白虎通》:三王者何谓也?夏、殷、周也。◎陆德明《音义》:夏,禹天下号,三王之最先。商,汤天下号,亦号殷,三王之二。周,文王、武王有天下号,三王之三。 以礼为治也。”帝曰:“二者致化薄厚不同,将主有优劣邪?时使之然乎?”照对曰:“诚由时有朴文,故化有薄厚也。” ◎胡三省曰:帝与淳于俊论《易》,庾峻论《书》,马照论《礼记》,考其难疑答问,不过擿抉经义及王、郑之异同耳,非人君之学也。◎或曰:诸问肤浅,非大义所关,露才扬己,无沈密之机,失谘访之意,此其所以得祸也。轻浮躁动,虽士人尚病其非蓄德之资,况帝王乎。取败非不幸也。◎弼按:高贵乡公是时年方十六,博学好问,祯祥自叙,文采斐然,才同陈思,当时已有定评。《文心雕龙·时序篇》云“少主相仍,唯高贵英雅,顾盼合章,动言成论”,设得贤宰辅,诚有为之君。乃受制权奸,深忌其才,英年惨死,可为浩叹。读史者知人论世,不宜加以苛论也。 ◎帝《集》载帝自叙始生祯祥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梁有《高贵乡公集》四卷,亡。又有《春秋左氏传音》三卷,亡。◎赵一清曰:《经典释文·庄(二)〈四〉年》“梁溠”引高贵乡公《音》“侧嫁反”,则唐人犹或及见之矣。◎《唐经籍志》:《魏高贵乡公集》二卷。◎《艺文志》同。严可均《全三国文》辑本凡赋、诏、论、叙,综二十四篇。◎姚振宗曰:○《文心雕龙·谐讔篇》云:魏文、陈思,约而密之。高贵乡公,博举品物,虽有小巧,用乖远大。然文辞之有谐讔,譬九流之有小说云。○按刘勰言,则文帝、陈王、高贵乡公集中皆有谜语,至公博举品物,犹多于前云。 昔帝王之生,或有祯祥,盖所以彰显神异也。惟予小子,支胤末流,谬为灵祇之所相祐也,岂敢自比于前喆,聊记录以示后世焉。其辞曰:惟正始三年九月辛未朔,二十五日乙未直成,予生。 ◎钱大昕曰:高贵乡公以甘露五年遇弑,岁在庚辰,年才二十,计其生年,当在正始二年辛酉,此云“三年”者,传写之讹也。考《通鉴目录》,正始二年九月正是辛未朔,是岁闰六月,立冬在九月望后,月建于亥,故未直成日。◎潘眉曰:推正始三年九月朔丙寅,非辛未,惟二年九月朔乃辛未,此“三年”系“二年”之讹。考帝以甘露五年卒,《纪》云 “年二十”,正始三年至甘露五年止得十九年,然则帝生正始二年无疑矣。◎周寿昌曰:直成,言直成日也,《汉书·王莽传》“直定”与此同。 于时也,天气清明,日月辉光,爰有黄气,烟煴于堂,照曜室宅,其色煌煌。相而论之曰:未者为土,魏之行也;厥日直成,应嘉名也;烟煴之气,神之精也;无灾无害,蒙神灵也。齐王不吊, ◎官本“吊”作“弟”,误。◎周寿昌曰:不吊,犹言不矜恤国家之意。 颠覆厥度,群公受予,绍继皇祚。以眇眇之身,质性顽固,未能涉道,而遵大路,临深履冰,涕泗忧惧。古人有云,惧则不亡。伊予小子,曷敢怠荒?庶不忝辱,永奉烝尝。◎傅畅《晋诸公赞》曰: ◎畅,见本志《傅嘏传》注。◎《晋书·傅玄传》:畅字世道。年五岁,父友见而戏之,解暢衣,取其金环与侍者,暢不之惜,以此赏之。年未弱冠,甚有重名。以选入侍讲东宫,为秘书丞。寻没于石勒,勒以为大将军右司马。谙识朝仪,恒居机密,勒甚重之。作《晋诸公叙讚》二十二卷,又为《公卿故事》九卷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晋诸公讚》二十一卷,晋秘书监傅畅撰。◎《唐志》作二十二卷。◎章宗源曰:此《纪》注引畅《晋诸公赞》云“王沈、王业将出,呼王经,经不从,曰:‘吾子行矣’”,干宝《晋纪》“王经正直,不忠于我,故诛之”,《世说·贤媛篇》注谓傅畅、干宝二家所记深得之。《水经·谷水注》题“傅畅《晋书》”,《左传·庄公·正义》题“《晋语诸公赞》”,“语”字误增,他书征引,或称“傅畅《晋赞》”,省“诸公”二字。◎沈家本曰:《唐志》与本传卷合,疑《隋志》“一”字误。 帝常与中护军司马望、侍中王沈、散骑常侍裴秀、黄门侍郎钟会等讲宴于东堂,并属文论。名秀为儒林丈人,沈为文籍先生,望、会亦各有名号。帝性急, ◎周寿昌曰:甘露二年,侍中和逌等作诗稽留,有司奏罚。帝之性急,信有征矣。其后受祸,未尝不因性急害之。以帝之才,而遵时养晦,勤治图成,魏祚其庶几可少延乎。 请召欲速。秀等在内职,到得及时,以望在外,特给追锋车,虎贲卒五人, ◎胡三省曰:○望为中护军,其职在外。○《傅子》曰:追锋车,施通幰,遽则乘之,令虎贲五人舁之也。○《晋志》曰:追锋车去小平盖,加通幰,如轺车,驾二马。追锋之名,取其迅速也。施于戎阵之间,是为传乘。◎弼按:追锋车,又见《刘放传》注引《世语》。◎又《晋书·杜预传》:给追锋车,第(一)〈二〉副马。 每有集会, 元本“集会”作 “使命”。 望辄奔驰而至。

五月,邺及上谷并言甘露降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上谷郡治沮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沮阳故城,今直隶宣化府怀来县西。◎赵一清曰: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谷”作“洛”。上洛,今陕西商州治。 夏六月丙午, “夏”字衍,上文已书“夏四月”、“五月”。 改元为甘露。 ◎胡三省曰:盖以甘露降而改元也。 乙丑,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。 元城,见《文纪》黄初二年。 秋七月己卯,卫将军胡遵薨。

癸未,安西将军(郑)[邓]艾大破蜀大将姜维于上邽, 上邽,见《明纪》太和五年。 诏曰:“兵未极武,丑虏摧破,斩首获生,动以万计,自顷战克,无如此者。今遣使者犒赐将士,大会临飨,饮宴终日,称朕意焉。”

八月庚午,命大将军司马文王加号大都督,奏事不名,假黄钺。 是年四月庚戌,赐衮冕;八月庚午,加号。与《晋志》所载互有详略,月日亦歧异。 癸酉,以太尉司马孚为太傅。九月,以司徒高柔为太尉。冬十月,以司空郑冲为司徒,尚书左仆射卢毓为司空。二年春二月,青龙见温县井中。 温县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六年。 三月,司空卢毓薨。夏四月癸卯,诏曰:“玄菟郡高显县吏民反叛,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玄菟郡高显。故属辽东。◎徐养原曰:疑在今奉天开原县境。 长郑熙为贼所杀。民王简负担熙丧,晨夜星行,远致本州,忠节可嘉。其特拜简为忠义都尉, ◎洪饴孙曰:忠义都尉,一人,第五品。 以旌殊行。”

甲子,以征东大将军诸葛诞为司空。 ◎欲解其兵柄也。◎《诞传》:朝廷微知诞有自疑心,以诞旧臣,欲入度之。

五月辛未,帝幸辟雍, 辟雍,解见《齐王纪》正始二年。 会命群臣赋诗。侍中和逌、 逌,见《和洽传》注。《御览》“逌”下有小注“音由”二字。 尚书陈骞等 毛本“骞”作“蹇”,误。 作诗稽留, ◎潘眉曰:“诗”下脱“赋”字。《御览·九十四》引《魏志》云“作诗赋稽留”,宋本有“赋”字,下言“广延诗赋”,则此句有“赋”字是也。◎沈钦韩曰:○《金楼子》:高贵乡公赋诗,给事中甄歆、陶成嗣各不能著诗,受罚酒。○即此事也。 有司奏免官,诏曰:“吾以暗昧,爱好文雅,广延诗赋,以知得失,而乃尔纷纭,良用反仄。其原逌等。主者宜敕自今以后,群臣皆当玩习古义,脩明经典,称朕意焉。”

乙亥,诸葛诞不就征,发兵反,杀扬州刺史乐綝。 ◎事详《诞传》。◎胡三省曰:征东将军与扬州刺史同治寿春。魏四征之任,率以其州刺史为储帅,故诞疑綝间己。 丙子,赦淮南将吏士民为诞所诖误者。丁丑,诏曰:“诸葛诞造为凶乱,荡覆扬州。昔黥布逆叛,汉祖亲戎; ◎《史记·黥布传》:黥布者,六人也,姓英氏。发兵反,上遂发兵,自将东击布。布军败走。番阳人杀布。 隗嚣违戾,光武西伐; ◎范《书·光武纪》:建武七年,公孙述立隗嚣为朔宁王。八年,帝自征嚣,陇右溃,隗嚣奔西域。 及烈祖明皇帝躬征吴、蜀, ◎《明纪》:太和二年,帝幸长安。青龙二年,帝亲御龙舟东征,遂进军幸寿春。 皆所以奋扬赫斯,震耀威武也。今宜皇太后与朕暂共临戎,速定丑虏,时宁东夏。”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诸葛诞以淮南作乱,议者请速伐之,帝曰:“诞以毌丘俭轻疾倾覆,今必外连吴寇,此为变大而迟。吾当与四方同力,以全胜制之。”乃表曰:“昔黥布叛逆,汉祖亲征;隗嚣违戾,光武西伐;烈祖明皇帝乘舆仍出,皆所以奋扬赫斯,震耀威武也。陛下宜暂临戎,使将士得凭天威。今诸军可五十万,以众击寡,蔑不克矣。”秋七月,奉天子及皇太后东征,征兵青、徐、荆、豫,分取关中游军,皆会淮北。师次于项,假廷尉何桢节,使淮南,宣慰将士,申明逆顺,示以诛赏。◎胡三省曰:昭若自行,恐后有挟两宫为变者,故奉之以讨诞。◎王(呜) 〈鸣〉盛曰:诞乃宿将,非王淩、毌丘俭、文钦之比,故昭不肯从众议,轻遽用师,必挟天子,兴重兵,厚集其势,以遏其锋。然是时吴国内乱,孙綝辅政,多行无礼,将士不附。诞无外援,故卒至灭亡耳。若吴无内衅,则淮南三叛成败未可知也。 己卯,诏曰:“诸葛诞造构逆乱,迫胁忠义,平寇将军临渭亭侯庞会、骑督偏将军路蕃, ◎洪饴孙曰:平寇将军,一人,第三品。偏将军,无员,第五品。 各将左右,斩门突出,忠壮勇烈,所宜加异。 加,一本作“嘉”。 其进会爵乡侯,蕃封亭侯。”

六月乙巳,诏:“吴使持节都督夏口诸军事镇军将军沙羡侯孙壹,贼之枝属,位为上将,畏天知命,深鉴祸福,翻然举众,远归大国,虽微子去殷, ◎《史记·殷本纪》:纣淫乱不止,微子数谏不听,乃与太师、少师谋,遂去。 乐毅遁燕, ◎《史记·乐毅传》:乐毅攻入临菑,尽取齐宝财物祭器输之燕。燕昭王大说,封乐毅于昌国,号为昌国君。乐毅留徇齐,五岁,下齐七十余城,皆为郡县以属燕。会燕昭王死,子立为燕惠王。燕惠王固已疑乐毅,乃使骑劫代将,而召乐毅。乐毅知燕惠王之不善代之,畏诛,遂西降赵。 无以加之。其以壹为侍中车骑将军、假节、交州牧、吴侯,开府辟召仪同三司,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开府仪同三司,汉官也。殇帝延平元年,郑骘为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;仪同之名,始自此也。及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;开府之名,起于此也。◎弼按:仪同三司,互见《蜀志·黄权传》。 依古侯伯八命之礼,衮冕赤舄,事从丰厚。” ◎胡三省曰:崇异孙壹者,以招携贰也。◎何焯曰:时淮南引吴为援,壹適来奔,故司马氏滥以爵宠之,冀以招诱来者耳。 ◎臣松之以为:壹畏逼归命, 孙綝诛滕胤、吕据。据、胤,皆壹之妹夫。綝使朱异潜袭壹,壹奔魏。 事无可嘉,格以古义,欲盖而名彰者也。 名,官本作“弥”。 当时之宜,未得远遵式典,固应量才受赏,足以畴其来情而已。 畴,官本作“醻”,当作“酬”。 至乃光锡八命,礼同台鼎,不亦过乎!于招携致远,又无取焉。何者?若使彼之将守,与时无嫌,终不悦于殊宠,坐生叛心,以叛而愧, 愧,当作“贵”。 辱孰甚焉?如其忧危将及,非奔不免,则必逃死苟存,无希荣利矣,然则高位厚禄何为者哉?魏初有孟达、黄权, ◎《文纪》:延康元年,蜀将孟达率众降。黄初三年,蜀大将黄权率众降。 在晋有孙秀、孙楷; ◎《晋书·武帝纪》:泰始六年,吴夏口督前将军孙秀帅众来奔,拜骠骑将军,开府仪同三司,封会稽公。咸宁二年,吴京下督孙楷帅众来降,以为车骑将军,封丹阳侯。 达、权爵赏,比壹为轻,秀、楷礼秩,优异尤甚。及至吴平,而降黜数等,不承权舆,岂不缘在始失中乎?

甲子,诏曰:“今车驾驻项, 项,见前正元二年。 大将军恭行天罚,前临淮浦。 ◎《诞传》:大将军司马文王督中外诸军二十六万众,临淮讨之,屯丘头。 昔相国大司马征讨, 司马师追加大司马,故云。 皆与尚书俱行, 尚书傅嘏同行。 今宜如旧。”乃令散骑常侍裴秀、给事黄门侍郎钟会咸与大将军俱行。秋八月,诏曰:“昔燕刺王谋反,韩谊等谏而死,汉朝显登其子。 ◎《汉书·燕刺王旦传》:旦言少帝非武帝子,天下宜共伐之。郎中韩义等数谏旦,旦杀义等。 诸葛诞创造凶乱,主簿宣隆、部曲督秦絜 ◎此征东将军之主簿、部曲督也。◎洪饴孙曰:主簿,一人,第八品。部曲督,无员,第七品。 秉节守义,临事固争,为诞所杀,所谓无比干之亲而受其戮者。 ◎《史记·殷本纪》: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。王子比干谏,弗听。纣愈淫乱不止。比干曰:“为人臣者,不得不以死争。”乃强谏纣。纣怒曰: “吾闻圣人心有七窍。”剖比干,观其心。 其以隆、絜子为骑都尉,加以赠赐,光示远近,以殊忠义。”

九月,大赦。冬十二月,吴大将全端、全怿等率众降。 详见《钟会传》。

三年春二月,大将军司马文王陷寿春城,斩诸葛诞。 ◎《诞传》:诞以二年五月反,三年二月破灭。 三月,诏曰:“古者克敌,收其尸以为京观, ◎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?◎杜注:筑军营以彰武功,积尸封土其上,谓之京观。◎观,去声。 所以惩昏逆而章武功也。汉孝武元鼎中,改桐乡为闻喜,新乡为获嘉,以著南越之亡。 ◎《汉书·武帝纪》:元鼎六年十月,行至左邑桐乡,闻南越破,以为闻喜县。春,至汲新中乡,得吕嘉首,以为获嘉县。◎师古曰:左邑,河东之县也。桐乡,其乡名也。汲,河内县。新中,其乡名。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河东郡闻喜,故曲沃,晋武公自晋阳徙此。武帝元鼎六年行过,更名。◎应劭曰:今曲沃也。秦改为左邑。武帝于此闻南越破,改曰闻喜。◎《地理志》又云:河内郡获嘉,故汲之新中乡,武帝行过更名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闻喜故城,今陕西绛州闻喜县西南。〖◎邹安鬯曰:今闻喜县东三十里。〗获嘉故城,今河南卫辉府新乡县西南十二里。 大将军亲总六戎,营据丘头,内夷群凶,外殄寇虏,功济兆民,声振四海。克敌之地,宜有令名,其改丘头为武丘, ◎《水经·颍水注》:○颍水东迳丘头,丘头南枕水。○《魏书·郡国志》曰:宣王军次丘头,王淩面缚水次,故号武丘。◎杨守敬《水经注疏要删》云:此所引《魏书·郡国志》,当是王沈《魏书》。然《齐书·礼志》言“王沈《魏书》无志”,所未详也。改丘头为武丘,《魏志·少帝纪》为司马昭克诸葛诞事,而《元和志》则谓司马懿讨克王淩所改,《寰宇记》又云司马师讨克毌丘俭所改。三事皆在汝、颍间,故传闻异辞,然应以讨诞为得实。◎洪亮吉曰:○豫州汝阴郡固始县有武丘。○《寰宇记》:一名丘头,在沈丘县东六十里。○诸地志“项县”下亦有“武丘”,诸说不同,以昭讨诞事为是。◎邹安鬯曰:武丘,在今河南陈州府沈丘县东南,颍水北。 明以武平乱,后世不忘,亦京观二邑之义也。”

夏五月,命大将军司马文王为相国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汉书·百官表》:相国、丞相皆秦官。○又按《萧何传》“何自丞相拜相国”,则相国尊于丞相。 封晋公,食邑八郡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晋书·文帝纪》:以并州之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乐平、新兴、雁门,司州之河东、平阳,凡八郡,封为晋公。 加之九锡,文王前后九让乃止。 ◎《晋书·阮籍传》:帝让九锡,公卿将劝进,使籍为其辞。籍沈醉忘作。临诣府,使取之,见籍方据案醉眠。使者以告,籍便书案,使写之,无所改窜,辞甚清壮,为时所重。◎《文选》阮嗣宗《为郑冲劝进王牋》云:圣王作制,百代同风,褒德赏功,有自来矣。周公藉已成之势,据既安之业,光宅曲阜,奄有龟、蒙。明公宜承圣旨,受兹介福。今大魏之德,光于唐、虞。明公盛勋,超于桓、文。然后临沧州而谢支伯,登箕山而揖许由,岂不盛乎!何必勤勤小让也哉。◎臧荣绪《晋书》曰:魏帝封晋太祖为晋公,太原等十郡为邑,进位相国,备礼九锡,太祖让不受。公卿将校皆诣府劝进,阮籍为其辞。◎魏帝,高贵乡公也;太祖,晋文帝也。◎《世说·文学篇》曰:魏朝封晋文王为公,备礼九锡,文王固让不受。公卿将校当诣府敦喻。司空郑冲〖应作“司徒”。〗驰遗信就籍求文。时籍在袁孝尼家,宿醉扶起,书札为之,无所点窜,乃写付使。时人以为神笔。◎弼按:《晋书·文帝纪》载此牋于景元四年,然据《文选》注谓魏帝为高贵乡公,而牋中亦无征蜀献捷之事,以此知《晋书》为误。又按《阮籍传》,籍景元四年冬卒,则此牋为高贵乡公时所作无疑。

六月丙子,诏曰:“昔南阳郡山贼扰攘,欲劫质故太守东里衮, 衮,一作“褒”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四年注引《曹瞒传》。 功曹应余独身捍衮,遂免于难。余颠沛殒毙,杀身济君。其下司徒,署余孙伦吏, 褒应余,官其孙。 使蒙伏节之报。” ◎《楚国先贤传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楚国先贤传赞》十二卷,晋张方撰。◎《新唐志》同,无“赞”字。《旧唐志》“传”作“志”,杨方撰。◎章宗源曰:《文选》应璩《百一诗》注引、《艺文类聚·礼部》引,并称“张方《楚国先贤传》”,无称杨方者。《世说·德行篇》引百里奚、《初学记·居处部》引熊宜僚、《御览·鳞介部》引宋玉,皆上及春秋战国。裴松之、章怀注史所引,则皆汉、魏、晋时事。◎沈家本曰:《文选》应璩《百一诗》注引作“张方贤《楚国先贤传》”,与隋、唐志异。或疑李注“贤”字为传写衍文,然李注下文又称“方贤之意”,似非衍也。◎黄逢元曰:《晋书》有《张方传》,河间人,为河间王顒将。是书疑非顒将张方所撰。◎弼按:《楚国先贤传》善化陈运溶辑本,见《麓山精舍丛书》。 余字子正,天姿方毅,志尚仁义。建安二十三年,为郡功曹。是时吴、蜀不宾,疆埸多虞。宛将侯音扇动山民,保城以叛。余与太守东里衮当扰攘之际,迸窜得出。音即遣骑追逐,去城十里相及,贼便射衮,飞矢交流。余前以身当箭,被七创,因谓追贼曰:“侯音狂佞, 宋本“佞”作“狡”。 造为凶逆,大军寻至,诛夷在近。谓卿曹本是善人,素无恶心,当思反善,何为受其指挥?我以身代君,以被重创, 宋本“以”作“已”,古“以”、“已”通用。 若身死君全,陨没无恨。”因仰天号哭涕泣,血泪俱下。贼见其义烈,释衮不害。贼去之后,余亦命绝。征南将军曹仁讨平音,表余行状,并脩祭醊。太祖闻之,嗟叹良久,下荆州复表门闾,赐谷千斛。衮后为于禁司马,见《魏略·游说传》。 《魏略》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注。

辛卯,大论淮南之功,封爵行赏各有差。

秋八月甲戌,以骠骑将军王昶为司空。 ◎《昶传》:昶字文舒,诞既诛,迁司空,持节都督如故。◎《诞传》注引《世语》云:诞曰:“我作公当在王文舒后,今便为司空,使以兵付乐綝,此必綝所为。”乃攻綝。◎可知当日以诞为司空,实夺其兵柄,促其举事耳。 丙寅, ◎潘眉曰:丙寅在甲戌前,纪文倒误。 诏曰:“夫养老兴教,三代所以树风化垂不朽也,必有三老、五更以崇至敬, ◎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遂设三老、五更,群老之席位。◎郑注:三老、五更各一人也,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。天子以父兄养之,示天下之孝弟也。名以三、五者,取象三辰、五星,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。群老无数,其礼亡,以乡饮酒礼言之,席位之处,则三老如宾,五更如介,群老如众宾必也。◎《正义》云:三老、五更,各一人,蔡邕以“更”字为“叟”。叟,老称。又以三老为三人,五更为五人,非郑意也,今所不取。云“皆年老更事致仕者”,三老亦有更名,五更亦有老称,但尊此老名,特属三老耳。以其天子父兄所事,故知致仕者,知天子以父兄养之者,以天子冕而总干而舞,执酱而馈,是父兄事也。◎《白虎通》曰:王者父事三老,兄事五更者何?欲陈孝弟之德,以示天下也。故虽天子,必有尊也,言有父也;必有先也,言有兄也。天子临辟雍,亲袒割牲,尊三老,父象也。谒者奉几杖,授安车輭轮,供绥执授。兄事五更,宠接礼交加客谦敬顺貌也。《礼记·祭义》曰:“祀于明堂,所以教诸侯之孝也。享三老、五更于太学者,所以教诸侯之悌也。”不正言父、兄,言老、更者何?老者,寿考也,欲言所令者多也。更者,更也,所更历者众也。即如是,不但言老言三何?欲言其明于天地人之道而老也。五更者,欲言其明于五行之道而更事也。三老、五更几人乎?曰:“各一人。”何以知之?既以父事,父一而已,不宜有三。◎《汉书·礼乐志》云:显宗即位,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,养三老、五更于辟廱。◎李奇曰:王者父事三老,兄事五更。◎邓展曰:汉直以一公为三老,用大夫为五更。◎《续汉志·礼仪志》云:明帝永平二年三月,上始帅群臣躬养三老、五更于辟雍。养三老、五更之仪,先吉日,司徒上太傅若讲师故三公人名,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为老,次一人为更也。◎《汉官仪》:三老、五更皆取有首妻,男女全具者。◎卢植《礼记》注曰:选三公老者为三老,卿大夫中之老者为五更,亦参五之也。◎《月令章句》曰:三公,国老也。五更,庶老也。◎宋均曰:三老,老人知天、地、人事者。五更,老人知五行更代之事者。◎余说见后。◎蒋超伯《南漘楛语》卷一曰:永平中充此选者李躬、桓荣。明帝诏曰:“三老李躬,年耆学明。五更桓荣,授朕《尚书》。《诗》曰:’无德不报,无言不酬。’其赐荣爵关内侯,食邑五千户。”三老、五更,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。建初中充此选者伏恭、冯鲂。《伏恭传》:“建初二年,肃宗行飨礼,以恭为三老。”《冯鲂传》:“建初三年,以老病乞身,肃宗许之。其冬,为五更。”此外则袁逢尝为三老,见《袁安传》;李充年八十八以为国三老,安帝尝特进见,见《李充传》;杨统位至光禄大夫,为国三老,年九十卒,见《杨厚传》;士孙瑞为国三老,光禄大夫,每三公缺,杨彪、皇甫嵩皆让位于瑞,见《王允传》。与逢、充、统、瑞同时为五更者,盖不可考。充仅郎将,似不必定用三公。充会因妇离间,白母出之,亦不必定有首妻也。三老又称三德,《大戴礼·曾子本孝篇》“任善不敢臣三德”,卢辩注:“三德,三老也。” 乞言纳诲,著在惇史, ◎《礼记·内则》:凡养老,五帝宪。三王有乞言。养气体而不乞言,有善则记之为惇史。三王亦宪,既养老而后乞言,亦微其礼,皆有惇史。◎郑注:宪,法也。养之为法其德行。有,读为“又”。又从之求善言可施行也。惇史,史惇厚是也。微其礼者,依违言之,求而不切也。◎《正义》云:五帝宪者,言五帝养老法其德行;三王有乞言者,言三王非但法其德行,又从求乞善言。五帝奉养老人,就气息身体,恐其劳动,故不乞言。老人有善德行则记录之,使众人法,则为惇厚之史。 然后六合承流,下观而化。宜妙简德行,以充其选。关内侯王祥,履仁秉义,雅志淳固。关内侯郑小同,温恭孝友,帅礼不忒。 ◎《诗·鲁颂》:享祀不忒。◎郑《笺》:忒,变也。 其以祥为三老,小同为五更。”车驾亲率群司,躬行古礼焉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,〖“二”当作“三”。〗车驾亲率群司行养老之礼于太学。于是王祥为三老,郑小同为五更。今无其注,然汉礼具存也。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养老乞言本非急务,其失与井田、封建等。况高贵乡公当多事之秋,应措施者多矣,而乃拘牵古义,其迂可笑,亦可悯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帝乞言于祥,祥对曰:“昔者明王礼乐既备,加之以忠诚,忠诚之发,形于言行。夫大人者,行动乎天地;天且弗违,况于人乎?” ◎《晋书·祥传》:天子幸太学,命祥为三老。祥南面几杖,以师道自居。天子北面乞言。祥陈明王圣帝君臣政化之要以训之,闻者莫不砥砺。 ◎祥事别见《吕虔传》。小同,郑玄孙也。◎《玄别传》曰: ◎章宗源曰:《郑玄别传》见《三国志》注,《后汉书》注亦引之,隋、唐志不著录。◎侯康曰:本传注引之,《世说·文学篇》注及《御览》引数事,本传不载。 玄有子,为孔融吏,举孝廉。融之被围,往赴,为贼所害。有遗腹子,以丁卯日生;而玄以丁卯岁生,故名曰小同。 ◎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:玄唯有一子益恩,孔融在北海,举为孝廉;及融为黄巾所围,益恩赴难陨身。有遗腹子,玄以其手文似己,名之曰小同。◎惠栋曰:《别传》云,玄以太岁在丁卯,生此男以丁卯日生,生又手理与玄相似,故名之曰小同也。◎潘眉曰:○康成惟一子名益恩,適孙小同是遗腹子。○《真诰·协昌期》云:郑子真,则康成之孙也,患两脚不授积年,其晚用针灸,兼行曲折祝法,百日都除。○考康成止有一孙,子真即小同字。 ◎《魏名臣奏》载太尉华歆表曰:臣闻励俗宣化,莫先于表善,班禄叙爵,莫美于显能,是以楚人思子文之治,复命其胤, ◎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子文之孙克黄自拘于司败。王思子文之治楚国也,曰:“子文无后,何以劝善?”使复其所,改命曰生。 汉室嘉江公之德,用显其世。 ◎《汉书·儒林传》:瑕丘江公受《谷梁春秋》及《诗》于鲁申公。上愍其学且绝,征江公孙为博士。 伏见故汉大司农北海郑玄,当时之学, ◎范《书·郑玄传》:玄字康成,北海高密人。公车征为大司农,给安车一乘,所过长吏送迎。玄乃以病自乞还家。◎沈铭彝曰:○先君《濼源问答》云:先生未尝为大司农,以有公车之征,后人遂以大司农称之。如华歆《荐小同表》云“故大司农郑玄”是也。 名冠华夏,为世儒宗。文皇帝旌录先贤,拜玄適孙小同以为郎中,长假在家。小同年逾三十,少有令质,学综六经,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梁有《礼义》四卷,魏侍中郑小同撰,亡。《郑志》十一卷,魏侍中郑小同撰。《郑记》六卷,郑玄弟子撰。◎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:门生相与撰玄答诸弟子问五经,依《论语》作《郑志》八篇。◎《孝经正义》云:郑君卒后,其弟子追论师所著述及应对时人,谓之《郑志》。郑之弟子,分证门徒,各述师言,更为问答,谓之《郑记》。◎刘知几云:郑弟子追论师说及应答,谓之《郑志》。分授门徒,各述师言,更为问答,谓之《郑记》。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《隋志》与范《书·郑玄本传》其说不同。范蔚宗去汉未远,其说当必有征。《隋志》根据《七录》,亦阮孝绪等所考定。疑追录之者,诸弟子;编次成帙者,则小同。《后汉书》原其始,《隋志》要其终。观八篇分为十一卷,知非诸弟子之旧本也。◎郑珍《郑学录》曰:康成卒时,小同仅四、五岁,安能记述祖时师弟问答?必是康成殁未久,诸弟子即各出所记,分五经类而萃之,为《志》八卷。后来小同更有所得,增编为十一卷,自题己名,故《隋志》归之小同撰耳。◎弼按:聚珍版丛书有《郑志》辑本三卷,问经堂丛书有《郑志补遗》辑本一卷,均题郑小同撰。 行著乡邑。海、岱之人莫不嘉其自然,美其气量。 宋本“气”作“器”。 迹其所履,有质直不渝之性,然而恪恭静默,色养其亲,不治可见之美,不竞人间之名,斯诚清时所宜式叙,前后明诏所斟酌而求也。臣老病委顿,无益视听,谨具以闻。 明帝即位,拜歆为太尉。此表当为太和中上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小同诣司马文王,文王有密疏,未之屏也。 ◎吴金华曰:屏,扫除收拾之义。 如厕还,谓之曰:“卿见吾疏乎?”对曰:“否。”文王犹疑而鸩之,卒。 ◎范《书·郑玄传》注引此作“文王曰:’宁我负卿,无卿负我。’遂鸩之”。◎梁章钜曰:此与操杀吕伯奢语相似,奸雄家法,略同如此。◎弼按:小同时官侍中,出入禁中,掌侍左右,纵有密疏,亦得寓目,况在疑似之间乎?乃竟擅行酖毒,惨无人道,经师后嗣不得良死,此与文举之被戮,同为千古奇冤。且当时三老、五更,一为新朝佐命,一则横遭毒手,密疏见否亦系藉词。小同虽死,无愧忠贞矣。 ◎郑玄注《文王世子》曰: ◎《玄传》:凡玄所注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尚书大传》、《中候》、《乾象历》。◎范《书·儒林传》:玄又注小戴所传《礼记》四十九篇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礼记》二十卷,汉九江太守戴圣撰,郑玄注。◎陈邵《周礼论序》云:戴德删古《礼》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,谓之《大戴礼》。戴圣删《大戴礼》为四十九篇,是为《小戴礼》。后汉马融、卢植考注家同异,附戴圣篇章,去其繁重及所叙略,而行于世,即今之《礼记》是也。郑玄亦依卢、马之本而注焉。◎胡玉缙曰:小戴无删大戴之事,陈语失实。《隋志》欲以小戴所录补大戴阙篇,遂谓《月令》、《明堂位》、《乐记》三篇马融所足。重纰貤缪,黄以周已辨之,见《礼书通故》。 三老、五更各一人,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。◎注《乐记》曰: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。 ◎《礼记·乐记》:食三老、五更于太学。◎郑注:三老、五更,互言之耳,皆老人更知三德、五事者也。◎《正义》曰:○三老亦五更,五更亦三老,故云“皆”。三德,谓正直、刚、柔。五事,谓貌、言、视、听、思也。○《文王世子》注云:象三辰、五星者,义相包矣。 ◎蔡邕《明堂论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月令章句》十二卷,汉左中郎将蔡邕撰。◎严可均曰:本集《说郛》有《月令问答》、《明堂论》、《月令篇名》等三篇,皆《月令章句》之文。 更,应作“叟”。叟,长(年)〈老〉之称,字与“更”相似,书者遂误以为“更”。“嫂”字“女”傍“叟”,今亦以为“更”,以此验知应为“叟”也。 ◎《月令问答》:问:“《记》曰‘养三老五更’,子独曰‘五叟’;《周礼》曰‘八十一御妻’,今曰‘御妾’,何也?”曰:“字误也。叟,长老之称也。其字与‘更’相似,书者转误,遂以为更。‘嫂’字女旁,‘瘦’字从‘叟’,今皆以为‘更’矣。立字法者,不以形声,何得以为字?以‘嫂’、’瘦’推之,知是‘更’为‘叟’也。妻者,齐也,惟一適人称妻,其余皆妾,位最下也。是以不得言‘妻’云也。” ◎臣松之以为:邕谓“更”为“叟”,诚为有似,而诸儒莫之从,未知孰是。 ◎周寿昌曰:“更”疑作“叟”,且引俗书作“ ”字以证之,此恐后人伪造,中郎未必如此浅陋也。裴氏以诸儒莫从,似亦无识。◎弼按:三老、五更以《白虎通》所释于义为长。叟与老义同,宜《孔疏》不取也。 是岁,青龙、黄龙仍见顿丘、冠军、阳夏县界井中。 ◎顿丘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阳夏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冠军。◎《一统志》:冠军故城,今河南南阳府邓州西北四十里。

四年春正月,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。 宁陵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是时龙仍见,咸以为吉祥。帝曰:“龙者,君德也。上不在天,下不在田,而数屈于井,非嘉兆也。”仍作《潜龙》之诗以自讽,司马文王见而恶之。 ◎《晋书·五行志下》云: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,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。凡瑞兴非时,则为妖孽,况困于井,非嘉祥矣。魏以改年,非也。干宝曰:“自明帝终魏世,青龙、黄龙见者,皆其主兴废之应也。魏,土运。青,木色,而不胜于金。黄得位,青失位之象也。青能多见者,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。故高贵乡公卒败于兵。”案刘向说,龙贵象而困井中,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。魏世,龙莫不在井,此居上者逼制之应。高贵乡公著《潜龙诗》,即此旨也。◎胡三省曰:帝有诛昭之志,不务养晦,而愤郁之气见于辞而不能自揜,盖亦浅矣。此其所以死以于权臣之手乎? 夏六月,司空王昶薨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六月,分荆州置二都督,王基镇新野,州泰镇襄阳。使石苞都督扬州,陈骞都督豫州,钟毓都督徐州,宋均监青州诸军事。 秋七月,陈留王峻薨。 ◎《晋书·五行志》: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,日有蚀之。 冬十月丙寅,分新城郡,复置上庸郡。 ◎新城,见《文纪》延康元年。上庸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◎钱大昕曰:景初元年复置上庸郡,自后未见并省之文。◎赵一清曰:上庸郡省于明帝太和四年六月,复置于景初元年五月,此后未尝书省,两云“复置”,未审其由。◎弼按:《齐王纪》嘉平六年云“自帝即位至于是岁,郡国县道多所置省,俄或还复”,据此纪所言,则时有并省,不足为异也。 十一月癸卯,车骑将军孙壹为婢所杀。 ◎二年,孙壹来降。◎《吴志·孙奂传》:魏以壹为车骑将军,以故主芳贵人邢氏妻之。邢美色妒忌,下不堪命,遂共杀壹及邢氏。◎弼按:《吴志》言壹黄初三年死者,误也。

五年春正月朔,日有蚀之。 ◎《晋书·天文志》: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,日有蚀之。京房《易占》曰:“日蚀乙酉,君弱臣强。司马将兵,反征其王。”五月,有成济之变。◎梁章钜曰:“朔”字上当据晋、宋志补“乙酉”二字。 夏四月,诏有司率遵前命,复进大将军司马文王位为相国,封晋公,加九锡。 ◎胡三省曰:遵前年之命也。

五月己丑,高贵乡公卒,年二十。 ◎《史通·直书篇》:当宣、景开基之始,曹、马构纷之际,或列营渭曲,见屈武侯;或发仗云台,取伤成济。陈寿、王隐,咸杜口而无言;陆机、虞预,各栖毫而靡述;至习鉴齿乃申以死葛走达之说,抽戈犯跸之言。历代厚诬,一朝如雪。考斯人之书事,盖近古之遗直欤?◎何焯曰:○《公羊传》:公薨,何以不地?不忍言也。○书“高贵乡公卒”,其犹有良史之风欤?抽戈犯跸,若直书之,则反得以归狱于成济。今公卒之下,详载昭表,则其实自著而司马昭之罪益无可逃。所谓微而显,顺而辨也。《史通》之论,盖未识变例之旨。◎赵一清曰:干宝直书成济抽戈,而移之凿齿,亦《史通》之误。◎浦起龙曰:“抽戈犯跸”之上疑脱“干令升亦斥以”六字。◎赵翼曰:或谓承祚仕晋,不得不为本朝讳。然齐王芳之废,先叙司马景王将谋废帝,以闻于皇太后,则贾充之事亦何妨略见端倪?乃但书卒之月日,使无裴世期引《汉晋春秋》各书以注之,则竟似考终寝殿者乎!然犹曰为本朝讳也。乃若伏后之被弑于华歆,郭后之被逼杀于明帝,此皆魏朝故事,亦复何所忌讳?而于《华歆传》并无一语及弑后事,于《郭后传》但书“青龙二年,后崩于许昌”,遂使暴崩者同于善终,行弑者泯其逆节,所谓善叙事者安在耶?◎梁章钜曰:前此幸太学、幸辟雍,皆称帝,至此忽改从旧号,且明系成济刺死,而但书卒,皆不可解。◎弼按:○梁氏不识变例,亦如何氏所讥。○《春秋·隐公十一年》:十有一月壬辰,公薨。○《闵公二年》:秋八月辛丑,公薨。○杜注:实弑君,书“薨”,又不地者,史策所讳也。○又《庄公三十二年》:秋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寝。○杜注:路寝,正寝也。公薨,皆书其所,详凶变也。○又《僖公三十三年》:冬十有二月乙巳,公薨于小寝。○杜注:小寝,内寝也。○又云:小寝,夫人寝也。讥公就所安,不终于路寝也。○此《春秋》书法之有例可援者。《汉书》帝纪书“高帝崩于长乐宫”,“武帝崩于五柞宫”,惠、文、景、昭、宣、元、成、哀、平各帝皆书“崩于未央宫”,平帝为王莽所鸠,故葬不书日,以示变例。即以本志论,《武纪》“王崩于洛阳”,文、明二纪均云“帝崩于嘉福殿”,此皆为常例。今高贵乡公不称帝而称旧号,不书“崩”而书“卒”,又不书地,此则事之奇变,出于常理之外,有不骇人听闻者乎?承祚此文深合《春秋》笔法,刘知几好骋笔锋,殆未细审也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帝见威权日去,不胜其忿。 胜,音升。 乃召侍中王沈、尚书王经、 经字彦伟,清河人,见《夏侯玄传》及注。 散骑常侍王业,谓曰:“司马昭之心,路人所知也。 ◎胡三省曰:言路人亦知其将篡。 吾不能坐受废辱,今日当与卿自出讨之。” ◎胡三省曰:“卿”下当有“等”字。 王经曰:“昔鲁昭公不忍季氏,败走失国,为天下笑。 ◎胡三省曰:鲁季氏世执鲁国之政。至昭公时,伐之,不胜,公孙于齐,次于阳州,死于乾侯。事见《左传》。 今权在其门,为日久矣,朝廷四方皆为之致死,不顾逆顺之理,非一日也。 此为当日实情。 且宿卫空阙,兵甲寡弱, 《世说》注引此作“寸刃无有”。 陛下何所资用,而一旦如此,无乃欲除疾而更深之邪!祸殆不测,宜见重详。” ◎胡三省曰:重,再也。详,审也。 帝乃出怀中版令投地,曰:“行之决矣。正使死,何所惧? 《御览》“惧”下有“恨”字。 况不必死邪!”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天子既以帝三世宰辅,政非己出,情不能安,又虑废辱,将临轩召百僚而行放黜。五月戊子夜,使冗从仆射李昭等发甲于陵云台,召侍中王沈、散骑常侍王业、尚书王经,出怀中黄素诏示之,戒严俟旦。◎何焯曰:或以公是举失之轻脱,正使隐忍不发,亦不过作陈留王耳,吾殊健其勇决也!◎弼按:据晋史所载,当时实将有废立之事,昭之密疏或即为此。郑小同之鸠死,虑其漏泄也。小同事见前。 于是入白太后,沈、业奔走告文王,文王为之备。 ◎胡三省曰:帝礼遇王沈,呼为文籍先生,而临变乃尔,吁! 帝遂帅僮仆数百,鼓噪而出。 此则视同儿戏矣。司马氏父子兄弟掌握兵马,积威之权臣,岂数百僮仆所能御邪?以此知汉宣帝之诛霍氏为不可及也。 文王弟屯骑校尉伷入, ◎宋本、冯本“弟”作“第”,误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弟,监本讹作“第”,今改正。◎《御览》“伷”下有小注“音胄”二字。 遇帝于东止车门, 帝出东止车门。司马昭上言亦言“向臣所止”,可证太后令“举兵入西宫”之语为诬。 左右呵之,伷众奔走。中护军贾充又逆帝战于南阙下,帝自用剑。众欲退,太子舍人成济问充曰: ◎太子舍人,见《明纪》青龙三年注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晋志》:太子舍人职比散骑、中书等侍郎。○时未立太子,不应置东宫官属。济本昭之私人,授以事官耳。 “事急矣。当云何?”充曰:“畜养汝等,正谓今日。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帝阴养死士三千,散在人间,至是一朝而集。◎可知司马氏之图篡,自曹爽时已然矣。 今日之事,无所问也。”济即前刺帝,刃出于背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沈、业驰告于帝,帝召护军贾充等为之备。天子知事泄,帅左右攻相府,称有所讨,敢有动者族诛。相府兵将止,不敢战。贾充叱诸将曰:“公畜养汝辈,正为今日耳!”太子舍人成济抽戈犯跸,刺之,刃出于背,天子崩于车中。◎赵一清曰:赵高以后复见此事。王莽、梁冀阴行鸠毒,未有如此之显者也。 文王闻,大惊,自投于地曰:“天下其谓我何!”太傅孚奔往,枕帝股而哭,哀甚, ◎胡三省曰:○枕帝于股也。○《左传》:齐崔杼弑其君光,晏子枕尸股而哭之,三涌而出。 曰:“杀陛下者,臣之罪也。” ◎林国赞曰:司马孚为司马懿弟。懿害曹爽,孚实与闻。孚在齐王芳时为太尉,在高贵乡公时为太傅。芳废,孚仅一哭送之。高贵弑,孚又仅一哭尽之。七年之间,两见此事。入晋后,又父子并为上公,名教扫地,至此极矣。◎又曰:蜀无叛臣,亦无以下谋上者。黄元之反汉嘉,彭羕、杨仪之肆逆言,卒就刑戮,皆彼人自取,非国有缺事也。魏、吴则弑逆废立,纷如弈棋矣。又殉义之士,惟蜀独多。如赵广殉姜维沓中之败,马良、傅彤、程畿、王国山殉先主秭归之败。其亡也,北地王谌、李昭仪、诸葛瞻、诸葛尚、张遵、董崇、李球、傅佥皆死之。昭仪以妃嫔自杀,固为奇节,北地王之言,尤千古有生气。武侯与瞻、尚,三世死国。关、张父子,彤、佥父子,皆两世死国。吴之亡,死国者惟张悌一人;魏之亡,死国者并无其人,惟王裒、范粲、司马顺等,能不事异姓而已。魏以篡逆得国,未亡之前,虽有毌丘俭、诸葛诞发愤讨贼,然旋起旋灭,卒縻凶燄,驯至覆亡,则篡弑相仍,绝不为怪矣。 ◎臣松之以为:习凿齿书虽最后出,然述此事差有次第。故先载习语,以其余所言微异者次其后。◎《世语》曰:王沈、王业驰告文王,尚书王经以正直不出,因沈、业申意。 ◎《世说·贤媛篇》注:○引干宝《晋纪》曰:经正直,不忠于我,故诛之。○案:傅畅、干宝所记则是经实忠贞于魏,而《世语》既谓其正直,复云因沈、业申意,何其相反乎?故二家之言深得之。◎何焯曰:○正直,谓正当入直也。○《夏侯太初传》注引《世语》曰:王业之出,不申经意。◎赵一清曰:王经之死,天变见于上。《晋书·文帝纪》亦云“杀尚书王经贰于我也”,可谓直笔。◎或曰:经若果申意,得祸必轻。《世语》所云,殆即沈、业之徒自耻失节,故肆其丑正之词,以厚诬忠烈。郭颁无识,遂笔之于书耳。◎弼按:正直,当如本字意,若如何说“正当入直”,则高贵乡公何必召之?干宝之言可证,何说殊为曲解。 吴金华以“正直”为专用名词,指值班官员之首,与“次直”相对而言,说详其作《世说新语考释》贤媛篇第十九。 ◎又按:○《晋书·王沈传》:高贵乡公将攻文帝,召沈及王业告之。沈、业驰白帝,以功封安平侯,邑二千户。沈既不忠于主,甚为众论所非。○据《沈传》所云,告密者既可封侯,申意者当可免死,乃竟刑衣东市,以此知《世语》之言为诬也。◎李冶《敬斋古今黈》卷四云:士大夫大节,不必观其所为,但观其所不为,足矣。当髦图昭之际,使沈、业如经之不言,则髦必得志,昭必先诛,魏祚必不倾,司马氏亦无自而王也。成败之机,在于呼吸。沈、业反复变诈,真魏之贼也。沈、业以不泄谋为贼,则王经之不泄,信为魏之忠臣矣。斯时魏如缀旒,诚不暇甄录已死之人,然秉董狐之笔者可不特为一传,以劝后之人乎?然魏史不传王经,晋史传沈等。千载而下,终不能废经之美。而沈等之恶,借东海之波,亦莫得而濯之。 ◎《晋诸公赞》曰:沈、业将出,呼王经。经不从,曰:“吾子行矣!”◎干宝《晋纪》曰:成济问贾充曰:“事急矣,若之何?”充曰:“公畜养汝等,为今日之事也,夫何疑!”济曰:“然。”乃抽戈犯跸。 ◎《汉仪》曰:出称警,入则跸。说者云,车驾出则应称警,入则应称跸也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戊子夜,帝自将冗从仆射李昭、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冗从仆射,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,非其职也。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。◎互见《夏侯玄传》。 黄门从官焦伯等 黄门从官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 下陵云台, 陵云台,见《文纪》黄初二年。 铠仗授兵,欲因际会,自出讨文王。会雨,有司奏却日,遂见王经等出黄素诏于怀曰: ◎胡三省曰:○《说文》:素,白致缯也。○此“黄素诏”者,盖以白緻缯染为黄色以书诏。 “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!今日便当决行此事。”入白太后,遂拔剑升辇, ◎《说文》:辇,挽车也。从车,从,在车前引之。◎《汉书·袁盎传》:陛下从代来,郎官者上书疏,未尝不止辇受其言。◎又《外戚传》:成帝游于后庭,尝欲与班倢伃同辇载。◎《宋书·礼志五》云:辇车,《周礼》王后五路之卑者也。后宫中从容所乘,非王车也。 帅殿中宿卫、苍头、官僮 ◎《汉书·鲍宣传》:苍头庐儿,皆用致富。◎孟康曰:黎民、黔首,黎、黔,皆黑也。汉名奴为苍头,非纯黑,以别于良人也。诸给殿中者所居为庐,苍头侍从因呼为庐儿。◎《后汉书·明德马皇后纪》:勅制僮御。◎《广雅》曰:僮、御,皆使者也。 击战鼓,出云龙门。 ◎《御览·百八十三》《洛阳故宫名》有云龙门。◎《水经注》:神兽门东对云龙门,二门衡栿之上,皆刻云龙、风虎之状。◎《典引》:永平十七年,与贾逵等召诣云龙门。◎《东京赋》注:德阳殿东门称云龙门。◎又互见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世语》。 贾充自外而入,帝师溃散,犹称天子,手剑奋击,众莫敢逼。充帅厉将士,骑督成倅弟成济以矛进, ◎胡三省曰:骑督,督骑兵。 帝崩于师。时暴雨雷霆,晦冥。◎《魏末传》曰:贾充呼帐下督成济谓曰: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,置帐下都督。 “司马家事若败,汝等岂复有种乎?何不出击!”倅兄弟二人乃帅帐下人出,顾曰:“当杀邪?执邪?”充曰:“杀之。”兵交,帝曰:“放仗!” ◎仗,剑戟总名。◎本志《钟会传》:姜维令兵悉放器仗。◎《蜀志·姜维传》:乃投戈放甲。◎《通鉴》:姜维得汉主敕命,乃令兵悉放仗。 大将军士皆放仗。济兄弟因前刺帝,帝倒车下。 皇太后令曰:“吾以不德,遭家不造,昔援立东海王子髦,以为明帝嗣,见其好书疏文章,冀可成济,而情性暴戾,日月滋甚。吾数呵责,遂更忿恚,造作丑逆不道之言以诬谤吾,遂隔绝两宫。其所言道,不可忍听,非天地所覆载。吾即密有令语大将军,不可以奉宗庙,恐颠覆社稷,死无面目以见先帝。大将军以其尚幼,谓当改心为善,殷勤执据。而此儿忿戾,所行益甚,举弩遥射吾宫,祝当令中吾项, 宫殿重叠,举弩遥射,岂能中项?虚伪之词,不攻自破。 箭亲堕吾前。吾语大将军,不可不废之,前后数次。 宋本“次”作“十”。 此儿具闻,自知罪重,便图为弑逆,赂遗吾左右人,令因吾服药,密行鸩毒,重相设计。事已觉露,直欲因际会举兵入西宫杀吾, 据《汉晋春秋》、《魏氏春秋》所载,皆言“帝入白太后”,可证“举兵入西宫”之语为诬。 出取大将军,呼侍中王沈、散骑常侍王业、 ◎《世语》曰: 《世语》,各本皆误作“《国语》”,宋、元本不误。 业,武陵人, 武陵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。 后为晋中护军。 ◎赵一清曰:《钟会传》注有王业字长绪,为王粲族兄凯之子,刘表之外孙。粲子被诛,文帝以业嗣粲。疑即其人也。◎梁章钜说同。◎李慈铭曰:魏有两王业,一山阳人,王弼之父,刘表外孙,官尚书郎,见《钟会传》注。◎弼按:山阳之王业为别一人,此王业为武陵人,赵说误。 尚书王经,出怀中黄素诏示之,言今日便当施行。吾之危殆,过于累卵。 ◎《说苑》曰:晋灵公造九层之台,费用千金,谓左右曰:“敢有谏者斩。”荀息闻之,上书求见。灵公张弩持矢,见之。曰:“臣不敢谏也,臣能累十二博棋,加九鸡子其上。”公曰:“子为寡人作之。”荀息正颜色,定志意,以棋子置下,加九鸡子其上。左右惧慴息,灵公气息不续。公曰:“危哉,危哉!”荀息曰:“不危也,复有危于此者。”公曰:“愿见之。”荀息曰:“九层之台,三年不成,男不耕,女不织,国用空虚,邻国谋议将兴,社稷亡灭,君欲何望?”灵公曰:“寡人之过也,乃至于此!”即坏九层台也。 吾老寡,岂复多惜余命邪?但伤先帝遗意不遂,社稷颠覆为痛耳。赖宗庙之灵,沈、业即驰语大将军,得先严警, ◎何焯曰:观此二语,沈、业方为司马借以谢于天下,几与成济同戮矣。 而此儿便将左右出云龙门,雷战鼓,躬自拔刃,与左右杂卫共入兵阵间,为前锋所害。 出云龙,便非向太后。殒前锋,则狱有归宿。 此儿既行悖逆不道,而又自陷大祸,重令吾悼心不可言。昔汉昌邑王以罪废为庶人, ◎《汉书·昌邑哀王传》:群臣议,白孝昭皇后,废昌邑王贺归故国,赐汤沐邑二千户,国除为山阳郡。宣帝元康三年,封贺为海昏侯。 此儿亦宜以民礼葬之,当令内外咸知此儿所行。 此令欲盖弥彰,天下后世耳目岂能尽掩邪?適以增其丑耳。 又尚书王经,凶逆无状,其收经及家属,皆诣廷尉。” 经,事见《夏侯玄传》注。

庚寅,太傅孚、大将军文王、太尉柔、司徒冲稽首言:“伏见中令,故高贵乡公悖逆不道,自陷大祸,依汉昌邑王罪废故事,以民礼葬。臣等备位,不能匡救祸乱,式遏奸逆,奉令震悚,肝心悼慄。《春秋》之义,王者无外,而书‘襄王出居于郑’,不能事母,故绝之于位也。 ◎《春秋·僖公二十四年》:冬,天王出居于郑。◎杜注:襄王也。天子以天下为家,故所在称居。天子无外,而书出者,讥王蔽于匹夫之孝,不顾天下之重,因其辟母弟之难书出,言其自绝于周。 今高贵乡公肆行不轨,几危社稷,自取倾覆,人神所绝,葬以民礼,诚当旧典。然臣等伏惟殿下仁慈过隆,虽存大义,犹垂哀矜,臣等之心实有不忍,以为可加恩,以王礼葬之。”太后从之。 ◎或曰:“从之”二字中几许血泪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丁卯,葬高贵乡公于洛阳西北三十里瀍涧之滨。 ◎《水经》:瀍水出河南谷城县北山,东与千金渠合。又东过洛阳县南。又东过偃师县。又东入于洛。涧水出新安县南白石山,东南入于洛。《周书》曰:“我乃卜涧水东,瀍水西。”即是谓也。 下车数乘,不设旌旄, ◎宋本 “旄”作“旐”。◎周寿昌曰:下车数乘,不设旌旄。虽曰王礼,实用民礼也。司马昭之凶威何所不至,裴氏疑为过甚之言,亦何其不达邪!又案《御览》引《帝王世纪》曰“高贵乡公为太子舍人成济所害,年二十,以公礼葬之”,是并无王礼之说。 百姓相聚而观之,曰: 相,一本作“擁”。 “是前日所杀天子也。” ◎赵一清曰:详味此言,与故长安天子之语何异邪?呜呼!◎弼按:晋愍帝降于刘聪,聪使帝戎服执戟前导。见者指之曰:“此故长安天子也。” 或掩面而泣,悲不自胜。◎臣松之以为:若但下车数乘,不设旌旐,何以为王礼葬乎?斯盖恶之过言,所谓不如是之甚者。

使使持节行中护军中垒将军司马炎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后。 ◎何焯曰:以亲疏论,是时丕后尚有人。璜为宇之子,则操后也。当时惟昭之指,昭穆远近,莫敢议矣。 辛卯,群公奏太后曰: ◎胡三省曰:群公,自上公、三公至诸从公也。 “殿下圣德光隆,宁济六合,而犹称令,与藩国同。请自今殿下令书,皆称诏制,如先代故事。” ◎赵一清曰:欲以小节虚文欺媚明元,举朝皆贼党也。

癸卯,大将军固让相国、晋公、九锡之宠。太后诏曰:“夫有功不隐,《周易》大义,成人之美,古贤所尚,今听所执,出表示外,以章公之谦光焉。”

戊申,大将军文王上言:“高贵乡公率将从驾人兵,拔刃鸣金鼓向臣所止; ◎《洛阳伽蓝记》:延年里刘腾宅东有太仆寺,寺东有乘黄署,署东有武库署,即魏相国司马文王府。 惧兵刃相接,即敕将士不得有所伤害,违令以军法从事。骑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济,横入兵陈伤公,遂至陨命;辄收济行军法。臣闻人臣之节,有死无二,事上之义,不敢逃难。前者变故卒至,祸同发机,诚欲委身守死,唯命所裁。 ◎或曰:自道逆迹,于其展转处见之。“向臣所止”,讨贼明矣;“敕无杀害”,用兵审矣;“横入兵阵”,行弑逆矣;“诚欲守死”,转抗战矣。天使贼臣,自供其丑。成济之事,史家隐之,但备载书诏,而昭弑君之实不可掩矣。 然惟本谋乃欲上危皇太后,倾覆宗庙。臣忝当大任,义在安国,惧虽身死,罪责弥重。欲遵伊、周之权,以安社稷之难,即骆驿申敕,不得迫近辇舆,而济遽入阵间,以致大变。哀怛痛恨,五内摧裂,不知何地可以陨坠?科律大逆无道,父母妻子同产皆斩。济凶戾悖逆,干国乱纪,罪不容诛。辄敕侍御史收济家属,付廷尉,结正其罪。”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成济兄弟不即伏罪,袒而升屋,丑言悖慢;自下射之,方殪。 宋、元本、冯本“方”作“乃”。 太后诏曰:“夫五刑之罪,莫大于不孝。夫人有子不孝,尚告治之,此儿岂复成人主邪?吾妇人不达大义,以谓济不得便为大逆也。然大将军志意恳切,发言恻怆,故听如所奏。当班下远近,使知本末也。”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庚寅,帝奏:“成济干国乱纪,罪不容诛,辄收济家属付廷尉。”太后从之,夷济三族。◎丁国钧曰:文帝借济以掩人耳目,非真讨贼也。《魏志》言“收济家属,付廷尉,正罪”,《晋纪》言“夷族”,皆空文欺世。《荀勖传》有“今成倅刑止其身”语,乃当时实录,可证纪文之诬也。 ◎《世语》曰:初,青龙中,石苞鬻铁于长安,得见司马宣王,宣王知焉。 ◎《晋书·石苞传》:苞字仲容,渤海南皮人。贩铁于邺市。迁景帝中护军司马。宣帝闻苞好色薄行,以让景帝。◎赵一清曰:《世语》以为受知宣帝,似为乖爽。 后擢为尚书郎,历青州刺史、镇东将军。甘露中入朝,当还,辞高贵乡公,留中尽日。文王遣人要令过。文王问苞:“何淹留也?”苞曰:“非常人也。”明日发至荥阳,数日而难作。 ◎《苞传》:苞代王基都督扬州诸军事。入朝,当还,辞高贵乡公,留语尽日。既出,白文帝曰:“非常主也。”数日而有成济之事。◎《晋书·华表传》:正元初,〖正元初,当作“甘露中”。〗石苞来朝,盛称高贵乡公,以为魏武更生。时闻者流汗沾背。表惧祸作,频称疾归下舍。◎《御览·三百八十七》引王隐《晋书》曰:侍中石苞朝出,表问国家何如,苞曰:“武帝更生也。”表闻,汗出沾背。◎姚范曰:司马昭废立之计蓄之已久,而石苞更促之,故高贵乡公云“吾不能坐受废辱”。云龙门之举当迫于势,不能须臾耳。

六月癸丑,诏曰:“古者人君之为名字,难犯而易讳。今常道乡公讳字甚难避,其朝臣博议改易,列奏。” 监本“奏”作“奉”,误。

14.3 陈留王奂

陈留王讳奂,字景明,武帝孙,燕王宇子也。 至是明帝无嗣矣,尚谓“嗣明帝后”,将谁欺邪? 甘露二年, 宋本“二”作“三”,《水经注》及《御览》引同。 封安次县常道乡公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广阳郡安次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次故城,今顺天府东安县西北四十里。◎《水经·圣水注》:圣水又东,左会白祀沟,沟水出光阳县之娄城东,东南迳常道城西,故乡亭也。西去良乡城四十里,魏少帝璜甘露三年所封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常道乡,今东安县西北五十里。◎洪亮吉曰:燕国,汉置,后国除作广阳郡,魏因之;至太和六年,复作国,下邳王宇徙封此。安次,汉旧县,属广阳郡,至魏属燕国也。 高贵乡公卒,公卿议迎立公。 ◎公时年十五。◎《晋书·武帝纪》:迎常道乡公于东武阳。◎《通鉴》:迎常道乡公璜于邺。 六月甲寅,入于洛阳,见皇太后,是日即皇帝位于太极前殿, 太极殿,见《明纪》青龙三年。 大赦,改年,赐民爵及谷帛各有差。

景元元年夏六月丙辰,进大将军司马文王位为相国,封晋公,增封二郡,并前满十,加九锡之礼,一如前奏; ◎潘眉曰:前甘露三年封邑八郡。八郡者,并州之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乐平、新兴、雁门,司州之河东、平阳也;此增二郡,则司州之弘农、雍州之冯翊,皆晋故壤。◎梁章钜曰:前甘露三年夏五月,命大将军司马文王为相国,封晋公,食邑八郡,加之九锡,文王前后九让乃止,故此云“一如前诏”。各本皆误作“奏”。◎沈家本曰:景元二年、四年并有“一如前诏”之文,此“奏”当作“诏”之证。 诸群从子弟,其未有侯者皆封亭侯,赐钱千万,帛万匹。文王固让,乃止。己未,故汉献帝夫人节薨, ◎陈景云曰:《续汉书》“曹腾父名节”,太和诏书所称“处士君”者也,于献穆为高祖,不应上犯祖讳,必有一误。◎赵一清曰:处士之称,不见太和诏书, 本志《刘晔传》载明帝诏“至于高皇之父处士君,潜脩德让,行动神明”,少章盖据此。赵说“不见太和诏书”,误。 见于《宋书·礼志》,然既号为处士,则非阉宦矣,与《后汉书》之“曹节,字业伟”者是两人。〖◎弼按:“业”当作“元”。〗但祖讳不避,则不得其说耳。 说又见《武纪》卷首“腾父节”、 “《兵书接要》”诸处集解。 帝临于华林园, 华林园,见《文纪》黄初四年注。 使使持节追谥夫人为献穆皇后。 ◎《谥法》曰:布德执义曰穆。◎何焯曰:高贵乡公弑崩之事,献穆犹亲见之;常道乡公薨于晋太安元年,则又晋室大乱,赵王伦盗篡反正之后也,噫! 及葬,车服制度皆如汉氏故事。 ◎范《书·献穆曹皇后纪》:魏景元元年薨,合葬禅陵,车服礼仪皆依汉制。 癸亥,以尚书右仆射王观为司空,冬十月,观薨。

十一月,燕王上表贺冬至,称臣。诏曰:“古之王者,或有所不臣,王将宜依此义。表不称臣乎!又当为报。夫后大宗者,降其私亲,况所继者重邪!若便同之臣妾,亦情所未安。其皆依礼典处当, ◎吴金华曰:处当,犹今语“办理”、“处置”之类。 务尽其宜。” 《通典·六十七》载此招,字句稍异,录于下。诏曰:“古之王者,或有不臣,今王宜依此,表不称臣乎!又当为报答。夫系大宗者,降其私亲,况所系者重邪!若使同之臣妾,朕所未安。其皆依礼据典,当务尽其仪。” 有司奏,以为“礼莫崇于尊祖,制莫大于正典。 《通典》作 “制莫重于王典”。 陛下稽德期运,抚临万国,绍大宗之重, 宋本“大”作“太”。 隆三祖之基。伏惟燕王体尊戚属, 《通典》“体”作“礼”。 正位藩服,躬秉虔肃,率蹈恭德以先万国;其于正典, 《通典》“正”作“王”。 阐济大顺,所不得制。圣朝诚宜崇以非常之制,奉以不臣之礼。臣等平议 《通典》“平”作“评”。 以为燕王章表,可听如旧式。 ◎何焯曰:章表称臣,于心有所不安,不臣可也。当更取北魏清河王事参之,不至如周世宗之野差顺耳。 中诏所施,或存好问,准之义类,则‘宴觌之族’也, ◎宴,一作“燕”。◎何焯曰:○《礼·文王世子篇》云:与族燕,则公与父兄齿。○又曰:公与族燕则以齿,而孝弟之道达矣。○又曰:公族朝于内朝,虽有贵者以齿。○所谓燕觌之敬,“宴”、“燕”通用,“族”乃“敬”字之讹。 可少顺圣敬,加崇仪称,示不敢斥,宜曰‘皇帝敬问大王侍御’。至于制书,国之正典, 《通典》“正”作“旧”。 朝廷所以辨章公制,宣昭轨仪于天下者也,宜循法,故曰‘制诏燕王’。凡诏命、制书、奏事、上书诸称燕王者,可皆上平。 《通典》作“皆云上字”。 其非宗庙助祭之事,皆不得称王名,奏事、上书、文书及吏民皆不得触王讳, ◎姚范曰:向以为生者不得言讳,此云“吏民不得触王讳”,则生言讳亦有本。 以彰殊礼,加于群后。上遵正典尊祖之制, 宋本“正”作“王”;《通典》同。 俯顺圣敬烝烝之心, 《通典》作“俯顺圣旨敬承之心”。 二者不愆,礼实宜之,可普告施行。”

十二月甲申,黄龙见华阴县井中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弘农郡华阴,故属京兆,有太华山。◎《一统志》:华阴故城,今陕西同州府华阴县东南。 甲午,以司隶校尉王祥为司空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三云:陈留王奂合河南等五郡置司州。○《十三州志》云:京师之州,司隶校尉掌焉,故曰“司州”。◎洪亮吉曰:司州,魏受禅都洛阳,陈留王奂以汉司隶所部三河、宏农四郡,及分河东所立之平阳,分河南所立之荥阳,置司州,治河南。◎吴增僅曰:○《后汉书·百官志第五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:建安十八年三月,省州并郡,复《禹贡》九州。○省司隶部,以其郡分属豫、冀、雍三州。豫得河南郡,雍得京兆、扶风、冯翊、宏农四郡,冀得河东、河内二郡。其后三辅遂长隶雍州,而司隶何时复置,三河、宏农何时还属,史无明文。据《晋志》“魏氏受禅,置司州”,然魏因汉旧,但有司隶校尉,无司州刺史;又并、凉等州皆复置于黄初元年,以是互证,知《晋志》所云“魏置司州”者,即复置司隶也。案《晋志》云“魏氏受禅,司隶所部河南、河东、河内、宏农、平阳, “平阳”上脱“冀州之”三字。 合五郡,置司州”,晋遂定名司州。而《元和志》、《寰宇记》则云“陈留王合三河、宏农、平阳五郡,置司州”,《资治通鉴》云“太康元年,以司隶部置司州”。今考司州之名,魏时屡见,《吴志·孙权传》“吴、蜀通好,交分天下,其司州之土,以函谷关为界”,此司州之名载之当时盟约者;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魏甘露三年,以司州之河东、平阳等郡,封司马昭为晋公”,此司州之名载之当时诏策者;《魏志·杜畿传》杜恕上疏,以兖、豫、司、冀四州并称,此司州之名载之当时疏奏者。皆非由后言之也。以《晋志》、《通鉴》之文证之,可见魏时司隶但通称曰“司州”,至晋太康元年始定名耳,洪《志》误据《元和志》等书,又误增荥阳一郡,今不从。◎谢鍾英曰:《杜恕传》、《孙权传》所言,皆纪当时语,是司州置于文、明之世。洪氏从《晋志》、《元和志》,谓“陈留王置”,非也。◎弼按:○《晋书·王祥传》:高贵乡公即位,与定策功,封关内侯,拜光禄勋,转司隶校尉,从讨毌丘俭,迁太常,封万岁亭侯。天子幸太学,命祥为三老。及高贵乡公之弑也,祥号哭曰“老臣无状”,涕泗交流。顷之,拜司空。○据晋史,祥由太常拜司空,与《魏志》不合。

二年夏五月朔, “朔”上当据晋、宋志补“丁未”二字。 日有食之。秋七月,乐浪外夷韩、濊貊各率其属来朝贡。 ◎乐浪,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。韩、濊貊,见后《东夷传》。◎《通鉴》云:是岁,鲜卑索头部大人拓拔力微始遣其子沙漠汗入贡,因留为质。力微之先,世居北荒,后南迁,居匈奴故地,复徙居定襄之盛乐,部众浸盛,诸部皆畏服之。◎胡三省曰:拓跋氏始见于此,鲜卑轲比能与魏为敌者也。轲比能死,北边差安,而拓拔氏盛矣,为后魏张本。汉定襄郡有成乐县,后汉属云中郡,建安二十年并云中、定襄、五原、朔方为新兴郡,郡止置一县,以属新兴,而盛乐故县弃之荒外,故力微得居之。后魏既盛,南都平城,置盛乐宫于其地,永熙中又置盛乐郡。◎弼按:此为是年关系重要之事,特补注于此。 八月戊寅,赵王幹薨。甲寅,复命大将军进爵晋公,加位相国,备礼崇锡,一如前诏;又固辞,乃止。 ◎陈景云曰:以戊寅推之,是月不当复有甲寅,两“寅”字定有一误。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致晋公茅土九锡”,《通鉴》“复命司马昭进爵位”,并系甲寅,则似误在戊寅也。◎潘眉曰:甲寅当系在九月,戊寅、甲寅相去四十七日也。

三年春二月,青龙见于轵县井中。 轵县,见《高贵乡公纪》甘露元年。 夏四月,辽东郡言肃慎国遣使重译入贡, ◎肃慎,见《明纪》青龙四年,又详见本志《东夷传·挹娄传》。◎《晋书·四夷传》:肃慎氏,一名挹娄,周武王时献其楛矢、石砮。逮于周公辅成王,复遣使入贺。尔后千余年,虽秦、汉之盛,莫之致也。及文帝作相,魏景元末,来贡楛矢、石砮、弓甲、貂皮之属。魏帝诏归于相府,赐其王(褥)〈傉〉鸡锦罽、绵帛。 献其国弓三十张,长三尺五寸,楛矢长一尺八寸,石砮三百枚,皮骨铁杂铠二十领,貂皮四百枚。冬十月,蜀大将姜维寇洮阳, ◎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○洮水东北流,迳洮阳曾城北。○《沙州记》曰:嵹城东北三百里有曾城,城临洮水者也。○建初二年,羌攻南部都尉于临洮,上遣马防、耿恭救之,诸羌退聚洮阳,即此城也。◎胡三省曰:○洮阳,洮水之阳也。洮水之阴魏不置郡县,维渡洮而攻之也。○《沙州记》曰:嵹城东北三百里有曾城,临洮水,曰洮阳城。○杜佑曰:临洮郡城本洮阳,城临洮水。○洮,土刀翻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六十:临潭城在陕西洮州卫西南七十里,即古洮阳城,亦谓之曾城。姜维伐魏,侵洮阳,即此。◎董祐诚曰:今甘肃巩昌府洮州厅西南七十里故城,即洮阳城。◎张庚《通鉴纲目释地纠谬》云:《集览》、《质实》以洮阳为广西桂林府全州之洮阳县, 《集览》,元王幼学《通鉴纲目集览》。《质实》,明冯智舒《通鉴纲目质实》。 误。◎弼按:吴熙载泛指洮阳在洮水西北,青海和硕特前头旗之东者,亦误也。 镇西将军邓艾拒之, ◎《邓艾传》:甘露元年,为镇西将军。二年,迁征西将军。◎今犹书“镇西”者,误也。 破维于侯和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洮水迳洮阳城,又东迳共和山南。〖共,一作“洪”。〗城在四山中,又东迳迷和城北。○意侯和即此地也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六十:侯和城在洮州卫南,一曰泥和城。案,侯和、迷和、泥和、洪和即一城也,音转耳。◎董祐诚曰:今岷州西。◎谢鍾英曰:今洮州厅南,洮水之南。◎弼按:《通鉴纲目》谓“侯和”为“佚和”,《一统志》谓“洪和故城,今洮州卫治”,张庚谓“侯和在洮州卫东”,吴熙载谓“侯和在岷州西北”,均误。谢说是,盖据《水经注》“洮水又东迳迷和城北”之语也。 维遁走。 ◎《蜀志·维传》:维为邓艾所破,还住沓中,不复还成都。◎《华阳国志》:维恶黄皓恣擅,求沓中种麦,以避内逼。◎胡三省曰:司马昭因是决计绊维于沓中而伐蜀。 是岁,诏祀故军祭酒郭嘉于太祖庙庭。 军祭酒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三年。

四年春二月,复命大将军进位爵赐一如前诏, ◎胡三省曰:如元年之诏也。 又固辞,乃止。

夏五月,诏曰:“蜀,蕞尔小国, ◎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子产曰:“郑虽无腆,抑谚曰: ‘蕞尔国’。”◎杜注:蕞,小貌。 土狭民寡,而姜维虐用其众,曾无废志;往岁破败之后,犹复耕种沓中, ◎维耕种沓中,注见前。◎胡三省曰:沓中在诸羌中,即沙漒之地。晋张骏据河西,因前赵之乱,收河南地,至于狄道,置武街、石门、侯和、漒川、甘松五屯护军,与后赵分境。乞伏炽盘攻漒川,师次沓中,则侯和之地在塞内,沓中之地在羌中,明矣。◎谢鍾英曰:沓中在洮州西南西倾山之南。 刻剥众羌,劳役无已,民不堪命。夫兼弱攻昧,武之善经; ◎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随武子曰:“兼弱攻昧,武之善经也。”◎杜注:昧,昏乱也。经,法也。 致人而不致于人,兵家之上略。 ◎《孙子·虚实篇》:故善战者,致人而不致于人。◎王晢曰:致人者,以佚乘其劳;致于人者,以劳乘其佚。 蜀所恃赖,唯维而已,因其远离巢窟,用力为易。今使征西将军邓艾督帅诸军,趣甘松、沓中 甘松在今四川松潘厅西北三百里,洮州厅之西南,江水发源处,详见《邓艾传》。 以罗取维,雍州刺史诸葛绪督诸军趣武都、高楼, ◎《文馆词林》“武都”作“武街”。武都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:他楼城在平凉府镇原县北百里。○“高”、“他”,声之转。◎弼按:平凉府远在东北,与武都无涉,非诸葛绪进兵之道,赵说误。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雍州刺史诸葛绪自祁山军于武街,绝维归路”,本志《钟会传》“绪趣武街、桥头,绝维归路”,《通鉴》“诸葛绪督三万余人,自祁山趣武街、桥头,绝维归路”,李贤曰“下辨县属武都郡,旧名武街城”,盖绪由祁山趣武都,又由武都至桥头。武都,今甘肃阶州成县。桥头,今阶州文县。若东北之平凉,何能绝其归路乎?◎谢鍾英曰:武都,即武街。高楼,桥头之讹也。◎桥头,见《邓艾传》。 首尾踧讨。 “踧”与“蹙”同。 若擒维,便当东西并进,扫灭巴蜀也。”又命镇西将军钟会由骆谷伐蜀。 ◎骆谷,在陕西西安府盩厔县西南百二十里,详见《曹爽传》、《钟会传》。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于是征四方之兵十八万。秋八月,军发洛阳,大赉将士,陈师誓众。将军邓敦谓蜀未可讨,帝斩以徇。

秋九月,太尉高柔薨。 时年九十。 冬十月甲寅,复命大将军进位爵赐一如前诏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东十月,天子以诸侯献捷交至,〖“侯”当作“将”。〗乃申前命曰:朕以寡德,获承天序,嗣我祖宗之洪烈。遭家多难,不明于训。曩者奸逆屡兴,方寇内侮,大惧沦丧四海,以堕三祖之弘业。惟公经德履哲,明允广深,迪宣武文,世作保傅,以辅乂皇家。栉风沐雨,周旋征伐,劬劳王室,二十有余载。毗翼前人,乃断大政,克厌不端,维安社稷。暨俭、钦之乱,公绥援有众,分命兴师,统纪有方,用缉宁淮浦。其后巴蜀屡侵,西土不靖,公奇画指授,制胜千里。是以段谷之战,乘衅大捷,斩将搴旗,效首万计。孙峻猾夏,致寇徐方,戎车首路,威灵先迈,黄钺未启,鲸鲵窜迹。孙壹构隙,自相疑阻,幽鉴远照,奇策洞微,远人归命,作藩南夏,爰授锐卒,毕力戎行。暨诸葛诞,滔天作逆,称兵扬、楚,钦、咨逋罪,同恶相济,帅其蝥贼,以入寿春,凭阻淮山,敢距王命。公躬擐甲胄,龚行天罚,玄谋庙算,遵养时晦。奇兵震击,而朱异摧破;神变应机,而全琮稽服;取乱攻昧,而高墉不守。兼九伐之弘略,究五兵之正度,用能战不穷武,而大敌歼溃;旗不再麾,而元憝授首。收勍吴之隽臣,系亡命之逋虏。交臂屈膝,委命下吏,俘馘十万积尸成京。雪宗庙之滞耻,拯兆庶之艰难。扫平区域,信威吴会,遂戢干戈,靖我疆土,天地鬼神,罔不获乂。乃者王室之难,变起萧墙,赖公之灵,弘济艰险。宗庙危而获安,社稷坠而复宁。忠格皇天,功济六合。是用畴咨古训,稽诸典籍,命公崇位相国,加于群后,启土参墟,封以晋域。所以方轨齐、鲁,翰屏帝室。而公远蹈谦损,深履冲让,固辞策命,至于八九。朕重违让德,抑礼亏制,以彰公志,于今四载。上阙在昔建侯之典,下违兆庶具瞻之望。惟公严虔王度,阐济大猷,敦尚纯朴,省繇节用,务穑劝分,九野康乂。耆叟荷崇养之德,鳏寡蒙矜恤之施,仁风兴于中夏,流泽布于遐荒。是以东夷西戎,南蛮北狄,狂狡贪悍,世为寇雠者,皆感义怀惠,款塞内附,或委命纳贡,或求置官司。九服之外,绝域之氓,旷世所希至者,咸浮海来享,鼓舞王德,前后至者八百七十余万口。海隅幽裔,无思不服;虽西旅远贡,越裳九译,义无以逾。维翼朕躬,下匡万国,思靖殊方,宁济八极。以庸蜀未宾,蛮荆作猾,潜谋独断,整军经武。简练将帅,授以成策,始践贼境,应时摧陷。狂狡奔北,首尾震溃,禽其戎帅,屠其城邑。巴汉震叠,江源云彻,地平天成,诚在斯举。公有济六合之勋,加以茂德,实总百揆,允厘庶政。敦五品以崇仁,恢六典以敷训。而靖恭夙夜,劳谦昧旦,虽尚父之左右文、武,周公之勤劳王家,罔以加焉。昔先王选建明德,光启诸侯,体国经野,方制五等。所以藩翼王畿,垂祚百世也。故齐、鲁之封,于周为弘,山川土田,邦畿七百,官司典策,制殊群后。惠、襄之难,桓、文以翼戴之劳,犹受锡命之礼,咸用光畴大德,作范于后。惟公功迈于前烈,而赏阙于旧式,百辟于邑,人神同恨焉,岂可以公谦冲而久淹弘典哉?今以并州之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乐平、新兴、雁门,司州之河东、平阳、弘农,雍州之冯翊,凡十郡,南至于华,北至于陉,东至于壶口,西逾于河,提封之数,方七百里,皆晋之故壤,唐叔受之,世作盟主,实纪纲诸夏,用率旧职。爰胙兹土,封公为晋公。命使持节兼司徒司隶校尉陔即授印绶策书,金兽符第一至第五,竹使符第一至第十。锡之玄土,苴以白茅,建尔国家,以永藩魏室。昔在周、召,并以公侯,入作保傅。其在近代,酂侯萧何,实以相国,光尹汉朝。随时之制,礼亦宜之。今进公位为相国,加绿綟绶。又加公九锡,其敬听后命。以公思弘大猷,崇正典礼,仪刑作范,旁训四方,是用锡公大辂、戎辂各一,玄牡二驷。公道和阴阳,敬授人时,啬夫反本,农殖维丰,是用锡公衮冕之服,赤舄副焉。公光敷显德,惠下以和,敬信思顺,庶尹允谐,是用锡公轩悬之乐、六佾之舞。公镇靖宇宙,翼播声教,海外怀服,荒裔款附,殊方驰义,诸夏顺轨,是用锡公朱户以居。公简贤料材,营求俊逸,爰升多士,寘彼周行,是用锡公纳陛以登。公严恭寅畏,底平四国,式遏寇虐,苛厉不作,是用锡公武贲之士三百人。公明慎用刑,简恤大中,章厥天威,以纠不虔,是用锡公鈇钺各一。公爰整六军,典司征伐,犯命陵正,乃维诛殛,是用锡公彤弓一、彤矢百、玈弓十、玈矢千。公飨祀蒸蒸,孝思维则,笃诚之至,通于神明,是用锡公秬鬯一卣,圭瓒副焉。晋国置官司以下,率由旧式。往钦哉!祗服朕命,弘敷训典,光泽庶方,永终尔明德,丕显余一人之休命。公卿将校皆诣府喻旨,帝以礼辞让。司空郑冲〖“司空”当作“司徒”。〗率群官劝进,帝乃受命。◎胡三省曰:始受相国、晋公、九锡之命。 癸卯,立皇后卞氏, 卞太后弟秉之孙女也。 十一月,大赦。

自邓艾、钟会率众伐蜀,所至辄克。 详见邓艾、钟会传。 是月,蜀主刘禅诣艾降,巴蜀皆平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十一月,邓艾帅万余人自阴平踰绝险至江油,破蜀将诸葛瞻于绵竹,斩瞻,传首。进军雒县,刘禅降。天子命晋公以相国总百揆,于是上节传,去侍中、大都督、录尚书之号焉。 十二月庚戌,以司徒郑冲为太保。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太宰、太傅、太保,周之三公官也。魏初唯置太傅,以钟繇为之;末年又置太保,以郑冲为之。◎《冲传》:拜太保,位在三司之上。冲虽位阶台辅,而不预世事。◎弼按:此所以酬劝进也。 壬子,分益州为梁州。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,领汉中、巴郡、广汉、蜀郡、犍为、牂牁、越巂、益州、永昌、广汉蜀国、蜀郡属国、犍为属国。益州刺史部,郡、国十二,县、道一百六十八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益州按《禹贡》及舜十二牧俱为梁州之域,周合梁于雍,则又为雍州之地。《春秋元命包》云:“参伐流为益州,益之为言厄也。”言其所在之地险厄也,亦曰疆壤益大,故以名焉。始秦惠王灭蜀置郡,以张若为蜀守。及始皇置三十六郡,蜀郡之名不改。汉初有汉中、巴、蜀。高祖六年,分蜀置广汉,凡为四郡。武帝开西南夷,更置犍为、牂牁、越巂、益州四郡,凡八郡,遂置益州统焉,益州盖始此也。及后汉明帝以新附置永昌郡。安帝又以诸道置蜀、广汉、犍为三郡属国都尉。及灵帝,又以汶江、蚕陵、广柔三县立汶山郡。献帝初平元年,刘璋分巴郡立永宁郡。建安六年,改永宁为巴东,以巴郡为巴西,又立涪陵郡。二十一年,刘备分巴郡立固陵郡。蜀章武元年,又改固陵为巴东郡,巴西郡为巴郡,又分广汉立梓潼郡,分犍为立江阳郡,以蜀郡属国为汉嘉郡,以犍为属国为朱提郡。刘禅建兴二年,改益州郡为建宁郡,广汉属国为阴平郡,分建宁、永昌立云南郡,分建宁、牂牁立兴古郡,分广汉立东广汉郡。魏景元中,蜀平,省东广汉郡。及武帝泰始二年,分益州置梁州,以汉中属焉。益州统蜀郡、犍为、汶山、汉嘉、江阳、朱提、越嶲、牂牁八郡,县四十四;梁州统汉中、梓潼、广汉、新都、涪陵、巴郡、巴西、巴东八郡,县四十四。泰始七年,又分益州置宁州,统云南、兴古、建宁、永昌四郡,县四十五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“魏景元四年,平蜀,复立梁州,治汉中南郑;益州治成都”,与本志相合,而《晋志》言泰始二年立梁州,〖又云“三年”。〗何以互相歧异?盖景元四年已届年终,虽有此诏,未及施行,而咸熙、泰始之间,本止两年,中经邓、钟之乱,扰攘数月,且时方经营禅代,无暇计及建设,故分疆书界至泰始三年而始定也。 癸丑,特赦益州士民,复除租赋之半五年。乙卯,以征西将军邓艾为太尉,镇西将军钟会为司徒。 ◎胡三省曰:赏平蜀之功也。 皇太后崩。 ◎宋、元本“五年”提行,误。◎官本《考证》卢明楷曰:各本俱误以“五年”为纪年之五年。按景元四年十一月巴蜀平,十二月加邓艾、钟会等爵,并非隔年之事,盖此“复除租赋之半五年”,即如文帝黄初二年注中“令天下听内徙,复五年”之意。◎钱大昭曰: “复除租赋之半五年”者,谓五岁之内,每岁租赋尽复除其半也。癸丑与乙卯仅隔一日,汲古阁本以“五年”提行,非也。景元无五年,《文献通考·国用门》引此条,不连“五年”二字,知宋本已误矣。◎潘眉曰:推是年十二月壬辰朔;癸丑,二十二日;乙卯,二十四日也。今本以“乙卯”为五年乙卯,大谬。后募蜀人内徙,至复除二十岁。◎李慈铭曰:“五年”二字误衍,当以“乙卯”接“半”字下。◎弼按:《邓艾传》“十二月,诏以艾为太尉”,《钟会传》“十二月,诏以会为司徒”,《明元郭后传》“后于景元四年十二月崩”,此皆四年十二月事,无可疑者。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表邓艾为太尉,钟会为司徒”,亦系于景元四年,《通鉴》亦同。平吴之后,将吏渡江复十年,百姓及百工复二十年,则此“复五年之半”犹为少也。李说误。景元本有五年,《钟会传》“会以五年正月十五日至”,《蜀志·后主传》“景元五年三月丁亥,策命刘禅为安乐县公”可证。至五月甲戌,始改元咸熙,诸说谓“景元无五年”者,亦误。

咸熙元年春正月壬辰, ◎官本《考证》李龙官曰:按前乙卯,后甲子,中间不应有壬辰,作“壬戌”为是。今据何焯校本改正。◎陈景云曰:下文“二月辛卯”,则知辛卯是二月朔,壬辰为二月二日也。 槛车征邓艾。 ◎刘熙《释名》:槛车上施栏槛,以格猛兽,亦囚禁罪人之车也。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钟会潜谋叛逆,因密使谮艾。◎本志《钟会传》:会内有异志,因邓艾承制专事,密白艾有反状,于是诏书槛车征艾。 甲子,行幸长安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乙丑,帝奉天子西征,次于长安。是时,魏诸王侯悉在邺城,命从事中郎山涛行军司事,镇于邺。◎何焯曰:郭太后在殡,盖墨绖而出也。◎弼按:此仍袭讨诸葛诞挟两宫以行之策,而又防制邺中,权奸谋虑,可谓周矣。 壬申,使使者以璧币祀华山。 ◎《尚书·武成》:归马于华山之阳。◎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:河南曰豫州,其山镇曰华山。◎《山海经》:太华之山,削成而四方,其高五千仞,其广十里。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京兆尹华阴县,太华山在南,有祠,豫州山。◎《一统志》:太华山在华阴县南,即西岳也。◎华阴,后汉改属弘农郡,见前景元元年。 是月,钟会反于蜀,为众所讨;邓艾亦见杀。 详见邓艾、钟会传。 二月辛卯,特赦诸在益土者。 ◎《通鉴》:二月丙辰,车驾还洛阳。◎《纪》失书。 庚申,葬明元郭后。三月丁丑,以司空王祥为太尉,征北将军何曾为司徒,尚书左仆射荀顗为司空。 顗,见《荀彧传》。 己卯,进晋公爵为王,封十郡,并前二十。 甘露三年封晋公,食邑八郡,景元元年增封二郡,至是又增封十郡,凡二十郡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晋公既进爵为王,太尉王祥、司徒何曾、司空荀顗并诣王。顗曰:“相王尊重,何侯与一朝之臣皆已尽敬, ◎胡三省曰:何侯,谓何曾。一朝之臣,谓举魏朝之臣也。◎《晋书·何曾传》:文帝为晋王,曾与高柔、郑冲俱为三公,将入见,曾独致拜尽敬,二人犹揖而已。◎钱大昕曰:高柔卒于景元四年,司马昭未为晋王;至咸熙元年封王,其时三公则太尉王祥、司空荀顗也,《传》误。◎弼按:诸史所载虽有异同,然何曾屈膝则为不可掩之事实也。 今日便当相率而拜,无所疑也。”祥曰:“相国位势,诚为尊贵,然要是魏之宰相,吾等魏之三公;公、王相去, 《通鉴》作“王、公”。 一阶而已,班列大同,安有天子三公可辄拜人者!损魏朝之望,亏晋王之德,君子爱人以礼,吾不为也。” ◎王夫之曰:骤闻此言,未有不以岳立屹屹,可以为社稷臣者。冯道之劳郭威曰“侍中此行不易”,亦尤是也。炎篡而祥为太保于晋,威篡而道为中书令于周,则其亢矫以立名,而取合于新主,大略可知。设遇朱温,岂能尔哉! 及入,顗遂拜,而祥独长揖。王谓祥曰:“今日然后知君见顾之重!” ◎《晋书·王祥传》以此为晋武帝为晋王时事,与此异。◎何焯曰:祥知拜之不可,然其自处,何以并在杨彪下也?厥后冯道受郭威之拜,复折而事周,是以唯大节不可夺为难。◎姜宸英曰:祥于晋、魏篡弑之际,唯唯无所短长,而靳此一拜,所谓不能三年之丧,而缌小功之察,欲自附于汲长孺耶?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祥传》:高贵乡公之弑,朝臣举哀,祥号哭曰:“老臣无状。”涕泪交流。○观祥之所为忠,与其事后母之所为孝,一生都是假。晋朝优容之者,以其为无用之物耳。◎王鸣盛曰:祥庸贪小人,名仕魏室,实为晋臣,乃以不拜自重乎?史家盛夸其孝友名德,此史家妙于立言。范蔚宗传胡广,欧阳永叔传冯道,皆如此矣。以不拜为高,与高贵乡公被弑而号泣为忠,正复一类。昭、炎佯敬之,明知如傀儡,相与为伪而已。禄位之昌,名寿之高,子孙之蕃衍,古今少比。鄙夫例多福,无怪志于鄙夫者之多也!◎弼按:据《晋书》王祥、郑冲、何曾、荀顗传,当咸熙、泰始之际,祥等皆年届八十,在魏已位至三公,而皆眷恋爵秩,佐命新朝,与钟繇、华歆、王朗前后一辙。操、懿创篡夺之局,而开国宰辅尽属庸流,宜其国祚之不永也。 丁亥,封刘禅为安乐公。 ◎赵一清曰:此即景初二年所置渔阳郡之安乐县。◎弼按:策命之辞,见《蜀志·后主传》。 夏五月庚申,相国晋王奏复五等爵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始建五等爵在七月之后,与此异。◎《通鉴》:五月庚申,晋王奏复五等爵,封骑督以上六百余人。◎胡三省曰:赏平蜀之功也。周制列爵五等,公、侯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、男五十里;秦废五等爵;汉列侯以户为差。献帝建安二十年,魏王操置名号侯以赏军功,虚封自此始矣,今虽复五等爵,亦虚封也。◎潘眉曰:○《御览·一百九十九》引《魏志》云:咸熙元年,相国晋王奏建五等,诸公地方七十五里,邑一千八百户,置相一人,典祠、典书、典卫、典礼各一人,妾六人,车前司马十人,旅贲四十人;诸侯地方七十里,邑千六百户,官属同诸公,妾五人,车前司马八人,旅贲三十六人;伯地方六十里,邑千二百户,妾四人,车前司马六人,旅贲二十八人;诸子地方五十里,邑八百户,相一人,典祠令、典书丞、典卫丞各一人,妾三人,车前司马四人,旅贲二十人;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,相一人,典祠长、典书丞各一人,妾二人,车前司马二人,旅贲十二人;又次国男方二十五里,邑二百户。○今《魏志》无之,此必当时奏议之文也。○《晋地理志》:晋文帝为晋王,命裴秀建立五等之制。县公邑千八百户,地方七十五里;大国侯邑千六百户,地方七十里;次国侯邑千四百户,地方六十五里;大国伯邑千二百户,地方六十里;次国伯邑千户,地方五十五里;大国子邑八百户,地方五十里;次国子邑六百户,地方四十五里;男邑四百户,地方四十里。○与《御览》所引《魏志》略同,惟不载置相、典祠、司马、旅贲人数。又按《晋志》,侯有大国侯、次国侯,伯有大国伯、次国伯,子有大国子、次国子,较《御览》为详;而《晋志》于男但云“男邑四百户,地方四十里”,无大、次之分,《御览》则云“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;次国男方二十五里,邑二百户”,男亦有大国男、次国男之别矣。 甲戌,改年。 ◎胡三省曰:始改元咸熙。 癸未,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,舞阳忠武侯为晋景王。六月,镇西将军卫瓘上雍州兵于成都县获璧、玉印各一,印文似“成信”字,依周成王归禾之义, ◎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:诸侯咸服宗周。天降祉福,唐叔得禾,异母同颖,献之成王,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,作《馈禾》。周公既受命禾,嘉天子命,作《嘉禾》。 宣示百官,藏于相国府。 ◎孙盛曰:昔公孙述自以起成都,号曰成。二玉之文,殆述所作也。 ◎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述自立为天子,号“成家”。◎章怀注:以起家成都,故号“成家”。◎王先谦曰:以“成”为国号也,与袁术称“仲家”同义。

初,自平蜀之后,吴寇屯逼永安, ◎永安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“巴东郡”注。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章武二年,先主自猇亭还秭归,改鱼服曰永安。◎《华阳国志》:鱼服县,巴东郡治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又东,迳永安宫南,刘备终于此,诸葛亮受遗处也。其间平地可二十许里,江山迥阔,入峡所无。江水又东迳诸葛图垒南,又东迳赤岬城西,又东迳鱼服县故城南,故鱼国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鱼服故城,今四川夔州府奉节县东北。永安宫城,今奉节县治。 遣荆、豫诸军掎角赴救。 ◎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戎子支驹对曰: “譬如捕鹿,晋人角之,诸戎犄之,与晋踣之。”◎杜注:犄其足也。 七月,贼皆遁退。 ◎《晋书·罗宪传》:宪字令则,襄阳人。迁巴东太守,守永安城。吴使步协西征,宪大破其军。吴又使陆抗助协,宪据守经年,救援不至。会荆州刺史胡烈等救之,抗退。◎弼按:宪事又见《蜀志·霍峻传》注引《襄阳记》。 八月庚寅,命中抚军司马炎副贰相国事, ◎胡三省曰:依五官将故事也。◎赵一清曰:魏置中护军、中领(事)〈军〉,又有抚军将军,此云“中抚军”,盖特改旧制,以尊晋王之子耳。寻自中抚军为抚军大将军。◎弼按:中抚军即抚军将军,犹中领军之资重者为领军将军,资轻者为中领军也。 以同鲁公拜后之义。

癸巳,诏曰:“前逆臣钟会构造反乱,聚集征行将士,劫以兵威,始吐奸谋,发言桀逆, ◎《潜夫论》:群僚举士者,或以顽鲁应茂才,以桀逆应至孝。 逼胁众人,皆使下议,仓卒之际,莫不惊慑。相国左司马夏侯和、 此夏侯和,或疑即夏侯渊七子,即后之河南尹,详《渊传》。 骑士曹属朱抚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、骁骑将军,左右长史、司马,从事中郎四人,主薄四人,舍人十九人,参军二十二人,参战十一人,掾属三十三人,散属九人。◎赵一清曰:骑士曹属亦相国府官,《宋志》所谓“散属九人”也。◎弼按:《宋志》相国府掾属中有骑兵掾二人,属一人,骑士曹属当指此,非散属也,赵说误。 时使在成都,中领军司马贾辅、 ◎洪饴孙曰:中领军司马,一人,六百石,第七品。 郎中羊琇各参会军事;和、琇、辅皆抗节不挠,拒会凶言,临危不顾,词指正烈。 ◎《晋书·外戚传》:羊琇字稚舒,景献皇后之从父弟也。父耽,官至太常。琇少举郡计,参镇西钟会军事,从平蜀。及会谋反,琇正言苦谏,还,赐爵关内侯。◎赵一清曰:琇母,即辛宪英也,琇入蜀事亦见《辛毗传》注。 辅语散将王起,说‘会奸逆凶暴,欲尽杀将士’,又云‘相国已率三十万众西行讨会’,欲以称张形势,感激众心。起出,以辅言宣语诸军,遂使将士益怀奋励。宜加显宠,以彰忠义。其进和、辅爵为乡侯,琇、抚爵关内侯。 ◎胡三省曰:琇,司马师夫人之从父弟,故以谏会为功而得封。 起宣传辅言,告令将士,所宜赏异。其以起为部曲将。” ◎林国赞曰:据《钟会传》,会谋尽坑魏军,胡烈密语其子渊,渊因聚会众杀会。《陈留纪》则云贾辅密语王起,起因宣传辅言,是年凡婴会害者,皆与辅、起并被爵赏。渊、烈最为功首,猥无名字,《会传》注引《晋诸公赞》亦不言其见录。 癸卯,以卫将军司马望为骠骑将军。九月戊午,以中抚军司马炎为抚军大将军。

辛未,诏曰:“吴贼政刑暴虐,赋敛无极。孙休遣使邓句,敕交阯太守 ◎《郡国志》:交州交趾郡治龙编。◎刘昭注:武帝置,即安阳王国,雒阳南万一千里。◎《水经·叶榆河注》云:○《尚书大传》曰:尧南抚交趾,于《禹贡》荆州之南垂,幽荒之外,故越也。○《周礼》南八蛮,雕题、交趾,有不粒食者焉。秦始皇开越岭南,立苍梧、南海、交趾、象郡。汉武帝元鼎二年,始并百越,启七郡,于是乃置交趾刺史以督领之。◎又云:建安二十三年立州之始,蛟龙蟠编于、南北二津,故改龙渊,以龙编为名也。◎《元和郡县志》云:元封五年,置刺史以部之。名曰交趾者,交以南诸夷,其足大趾广,两足并立则交焉。汉本定为交趾刺史,不称州,以别于十二州。建安八年,张津为刺史,士燮为太守,共表请立为州,自此始称交州焉。◎周济曰:在今广西太平府凭祥州南七百五十里。◎邹代钧曰:交趾郡有今越南河内、兴安、南定、宁平、海东、北宁、谅山七道。龙编,今河内道治。◎王先谦曰:交踁国见《山海经》,交趾见《礼·王制》。《颛顼纪》作“阯”,通借字。尉佗攻破安阳王,令二使典主交趾、九真二郡,即瓯骆也。详《南越传》。 锁送其民,发以为兵。 ◎赵一清曰:邓句,《晋书·陶璜传》作“邓荀”,即所云“察战邓荀,擅调孔雀三千头”者, “句”当是“荀”之误。◎侯康曰:《陶璜传》“交趾太守孙谞贪暴,为百姓所患,会察战邓荀至,擅调孔雀三千头,遣送秣陵”,按“句”与“荀”字形相近,未知孰是。至谓“发民为兵”,则敌国传闻之讹也,《吴志》亦云“察战到交趾,调孔雀、大猪”,与《陶璜传》同。◎弼按:裴注“察战”,吴官名号。余详见《吴志·孙休传》永安五年。 吴将吕兴因民心愤怒,又承王师平定巴蜀,即纠合豪杰,诛除句等,驱逐太守长吏,抚和吏民,以待国命。 ◎《陶璜传》:郡吏吕兴杀太守孙谞及邓荀,以郡内附。 九真、日南郡 ◎《郡国志》:交州九真郡治胥浦。日南郡治西卷。◎刘昭注:九真郡,武帝置,雒阳南万一千五百八十里。日南郡,秦象郡,武帝更名,雒阳南万三千四百里。◎丁谦曰:九真,今越南清华省。日南,今越南乂安省。◎邹代钧曰:九真郡为今越南顺化、广南、清化、乂安、河静、广义六道。日南郡为今越南归化、富安、广和、平顺四道。 闻兴去逆即顺,亦齐心响应,与兴协同。兴移书日南州郡,开示大计,兵临合浦, ◎《郡国志》:交州合浦郡治合浦。◎刘昭注:合浦,武帝置,雒阳南九千一百九十一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合浦,今广东廉州府合浦县东北。 告以祸福;遣都尉唐谱等诣进乘县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牂柯郡进桑,南部都尉治,有关。◎《郡国志》:交州牂柯郡进乘。◎《水经》:叶榆河入牂柯郡西随县北为西随水,又东出进桑关。◎郦注:进桑县,牂柯之南部都尉治也。水上有关,故曰“进桑关”也。故马援言,从 泠水道出进桑王国,至益州贲古县,转输通利,盖兵车资运所由矣。自西随至交趾,崇山接险,水路三千里。叶榆水又东南,绝温水,而东南注于交趾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汉志》作“进桑”。《续志》作“进乘”,盖误。三国蜀因,改属兴古郡。○阮元云:故城当在今越南交冈境。○谢鍾英曰:当在今云南临安府阿迷州南境。○案:当在临安府东南境,接越南界。◎李兆洛曰:进乘县在云南元江州东南。 因南中都督护军霍弋上表自陈。 ◎霍弋,字绍先,南郡枝江人,领建宁太守。蜀并于魏,弋与巴东领军罗宪各保全一方,事见《蜀志·霍峻传》。◎《汉晋春秋》云:晋文王拜弋为南中都督,后遣将兵救援吕兴,平交阯、日南、九真三郡。 又交址将吏各上表,言‘兴创造事业,大小承命。郡有山寇,入连诸郡,惧其计异,各有携贰。权时之宜,以兴为督交阯诸军事、上大将军、定安县侯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交趾郡安定。◎《郡国志》:交趾郡定安。◎惠栋曰:《前志》作“安定”,《林邑记》云“外越安定纪粟望都”,《州郡志》仍作“安定”。◎赵一清曰:疑“定安”为误。亦见《蜀志·张嶷传》。◎李兆洛曰:在交州府境。◎弼按:《张嶷传》之安定不在交阯境内,当别为一地。 乞赐褒奖,以慰边荒’。乃心款诚,形于辞旨。昔仪父朝鲁,《春秋》所美; ◎《春秋·隐公元年》:三月,公及邾仪父盟于蔑。◎杜注:附庸之君,未王命,例称名。能自通于大国,继好息民,故书字贵之。 窦融归汉,待以殊礼。 ◎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融决策东向,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,帝因授融为凉州牧。 今国威远震,抚怀六合,方包举殊裔,混一四表。兴首向王化,举众稽服,万里驰义,请吏帅职,宜加宠遇,崇其爵位。既使兴等怀忠感悦,远人闻之,必皆竞劝。其以兴为使持节、都督交州诸军事、南中大将军,封定安县侯, ◎赵一清曰:南中大将军是特建号,非古制也。 得以便宜从事,先行后上。”策命未至,兴为下人所杀。 ◎《陶璜传》:武帝拜兴安南将军、交阯太守,寻为其功曹李统所杀。◎《通鉴》作“王统”,亦有作“李统”者。

冬十月丁亥,诏曰:“昔圣帝明王,静乱济世,保大定功,文武殊涂,勋烈同归。是故或舞干戚以训不庭,或陈师旅以威暴慢。至于爱民全国,康惠庶类,必先脩文教,示之轨仪,不得已然后用兵,此盛德之所同也。往者季汉分崩,九土颠覆,刘备、孙权乘间作祸。三祖绥宁中夏,日不暇给,遂使遗寇僭逆历世。幸赖宗庙威灵,宰辅忠武,爰发四方,拓定庸、蜀,役不浃时,一征而克。自顷江表衰弊,政刑荒闇,巴、汉平定,孤危无援,交、荆、扬、越,靡然向风。今交阯伪将吕兴已帅三郡,万里归命;武陵邑侯相严等 武陵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。 纠合五县,请为臣妾;豫章、庐陵山民举众叛吴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豫章郡治南昌。◎《一统志》:南昌故城,今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东灌城乡城隍庙桥西。◎《郡国志》:豫章郡庐陵。◎刘昭注:兴平元年,孙策分立庐陵郡。◎《吴志·孙策传》:策分豫章为庐陵郡。◎《水经》:赣水又东北过石阳县西。◎郦注:汉献帝初平二年,〖◎弼按:“初平”应作“兴平”。〗吴长沙桓王立庐陵郡,治此。◎《一统志》:石阳故城,今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东北。◎豫章、庐陵二郡,详见《吴志·孙策传》。 以助北将军为号。又孙休病死,主帅改易, 时孙晧新立。 国内乖违,人各有心。伪将施绩,贼之名臣,怀疑自猜,深见忌恶。 《吴志·朱绩传》,绩时拜左大司马。猜忌之说,敌国离间之词。绩本姓施,故曰施绩。 众叛亲离,莫有固志,自古及今,未有亡征若此之甚。若六军震曜,南临江、汉,吴会之域必扶老携幼以迎王师,必然之理也。然兴动大众,犹有劳费,宜告谕威德,开示仁信,使知顺附和同之利。相国参军事徐绍、水曹掾孙彧,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徐绍”作“徐劭”。◎胡三省曰:水曹掾,吴相府所置。吴未尝置相国,魏人以晋王为相国,因亦称吴丞相参军为相国参军。◎弼按:相国参军、水曹掾,皆魏相国之官属也,见《宋书·百官志》,注见前。吴无此官,胡注误。盖徐绍在吴为南陵督,降魏后为相国参军也。 昔在寿春,并见虏获。绍本伪南陵督, 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七云:南陵戍在太平府繁昌县西南,下陵江渚。江州东界尽于南陵,盖滨江津要处,非今宁国府之南陵县。晋陶侃领荆、江二州刺史,自南陵迄于白帝数千里,路不拾遗,谓南陵也。◎洪饴孙曰:吴于濒江要地皆置都督,权轻者但称督,领兵屯守。其领营兵者亦称督。 才质开壮;彧,孙权支属,忠良见事。其遣绍南还,以彧为副,宣扬国命,告喻吴人,诸所示语,皆以事实,若其觉悟,不损征伐之计,盖庙胜长算,自古之道也。其以绍兼散骑常侍,加奉车都尉,封都亭侯;彧兼给事黄门侍郎,赐爵关内侯。绍等所赐妾及男女家人在此者,悉听自随,以明国恩,不必使还,以开广大信。” ◎胡三省曰:言吴不必使还,以广中国之信,携吴人之心。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奏遣吴人相国参军事徐劭、散骑常侍水曹属孙彧使吴,喻孙晧以平蜀之事。◎《吴志·孙晧传》:晋文帝为魏相国,遣昔吴寿春城降将徐绍、孙彧衔命赍书,陈事势利害,以申喻晧。◎《汉晋春秋》载此书,见《孙晧传》注。◎《文选》孙子荆《为石仲容与孙晧书》云:相国晋王辅相帝室,主上钦明,委以万机。小战江介,则成都自溃;曜兵剑阁,而姜维面缚。开地五千,列郡三十,师不逾时,梁、益肃清。夫虢灭虞亡,韩并魏徙,此则前鉴之验,后事之师也。又南中吕兴,深睹天命,蝉蜕内向,愿为臣妾。外失辅车唇齿之援,内有毛羽零落之渐,而徘徊危国,冀延日月,此犹魏武侯却指河山,以自强大,殊不知物有兴亡,则所美非其地也。方今国富兵强,六军精练,修造舟楫,简习水战,然主相眷眷未便电迈者,以为爱民治国,道家所尚,崇城自卑,文王退舍,故先开示大信,喻以存亡,殷勤之旨,往使所究。若能蹶然改容,祗承往告,北面称臣,伏听告策,则世祚江表,永为藩辅,丰报显赏,隆于今日矣。◎臧荣绪《晋书》曰:石苞字仲容,太祖辅政,都督扬州诸军事。太祖遣徐劭、孙郁至吴,将军石苞令孙楚作书与孙晧。劭至吴,不敢为通。

丙午,命抚军大将军新昌乡侯炎为晋世子。 ◎《晋书·武帝纪》:初,文帝以景帝既宣帝之嫡,早世无后,以帝弟攸为嗣,特加爱异,自谓摄居相位,百年之后,大业宜归攸。每曰:“此景王之天下也,吾何与焉。”将议立世子,属意于攸。何曾等固争曰:“中抚军聪明神武,有超世之才。发委地,手过膝,此非人臣之相也。”由是遂定。◎《羊琇传》:初,帝未立为太子,而声论不及弟攸。琇密为武帝画策,又观察文帝为政损益,揆度应所顾问之事,皆令武帝默而识之,其后武帝答无不允,由是储位遂定。 是岁,罢屯田官以均政役,诸典农皆为太守,都尉皆为令、长; ◎置屯田官事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及《任峻传》。◎何焯曰:法久渐敝,当时罢之,必有以也,当合《司马芝传》参观之。◎洪饴孙曰:《武纪》建安元年注及《晋书·食货志》、《通鉴》皆云“建安元年,郡国例置田官”,即指典农中郎将、校尉、都尉诸官也。正元二年,诏所在郡典农慰恤死事。《毌丘俭传》注“臣辄移三征及州郡国典农安慰所部吏民”,《晋宣帝纪》“景初二年,敕郡守、典农皆往会焉”,是各郡皆有典农也。“咸熙元年,诏罢屯田官,诸典农皆为太守,都尉皆为令、长”,是典农中郎将、校尉分列诸郡国,典农都尉分列诸县也。其或置中郎将,或置校尉,则郡国大小之别,诸传及传注有为是官者可证。又典农属大司农,见《司马芝传》。又《曹爽传》注桓范为大司农,谓洛阳典农“(召呼)〈呼召〉如意”,亦典农属大司农之证。◎谢鍾英曰:典农之见于史者,《赵俨传》“俨领河东太守、典农中郎将”,《卢毓传》“毓为睢阳典农校尉”,《徐邈传》“邈为颍川典农中郎将”,《裴潜传》“潜出为魏郡、颍川典农中郎将”,《王昶传》“文帝时昶为洛阳典农”,《毌丘俭传》“俭为洛阳典农”,《高柔传》有“宜阳典农刘龟”,《管辂传》有“列人典农王宏〈直〉”,《魏略》黄朗“黄初中为襄城典农中郎将”,凡此皆魏置典农之地,其改为太守者,惟原武、野王、宜阳三县,余皆无明文。《后妃传》“毛曾为原武典农”,《晋书·河间王(颙)〈洪〉传》“(颙)〈洪〉仕魏,历典农中郎将、原武太守”,《水经注·沁水篇》“野王县石门,司马孚为魏典农中郎将所造”,《晋书》“太原王辅,魏末为野王太守”,《洛水篇》“昌涧水迳宜阳故郡,旧阳市邑,故宜阳典农都尉治此,后为郡”,《晋书·魏舒传》“舒魏时为宜阳太守”,皆咸熙中罢典农为太守事。◎弼按:谢氏所举,不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所载之详,学者可参阅之。 劝募蜀人能内移者,给廪二年,复除二十岁。安弥、福禄县各言嘉禾生。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酒泉郡安弥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弥故城,今甘肃肃州东。◎福禄见,《文纪》延康元年“酒泉郡”注。

二年春二月甲辰,朐县获灵龟以献,归之于相国府。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巴郡朐忍。◎《蜀志·刘焉传》注:○引《英雄记》:赵韪进攻荆州,屯朐。○上蠢,下如振反。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太和四年,帝自西城斫山开道,水陆并进,溯沔而上,至于朐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○江水又东,右得将龟溪口。○《华阳记》曰:朐忍县出灵龟,咸熙元年〖“元年”当作“二年”。〗献龟于相府,言出自此溪也。○江水又东,右迳朐忍县故城南。○常璩曰:县在巴东郡西二百九十里,县治故城,跨其山阪,南临大江,江之南岸有方山,山形方峭,枕侧江濆。◎胡三省曰:○朐县属巴郡。○师古曰:朐,音“劬”。○《晋书音义》:朐,音“蠢”。,如允翻。○贤曰:朐故城,在今夔州云安县西,万户故城是也。,音“闰”。○刘昫曰:开州盛山县,汉朐地,余据今云安军汉朐县地,土地下湿,多朐虫,故名。○刘禹锡曰:朐,蚯蚓也。◎钱大昭曰:○《郡国志》、《曹全碑》并作“朐忍”,颜音“朐”为“劬”,是也。○阚骃《十三州志》乃云: ,音“春”。,音“闰”。其地下湿,多 虫,因以名县。○既有 “春”音,则字已近“ ”。然《玉篇》尚无“ ”字。《通典·州郡门》作“朐”, “朐”音如顺切,“ ”音如尹切,读如“闰蠢”。杜虽用阚音,字犹未变。至徐铉校定《说文》,竟于“肉部”附入“朐”、“ ”二字,可谓好信异说矣。◎卢文弨曰:当作“ ”。◎徐友兰曰:古无“ ”,小颜音“劬”,是“朐”确矣。先儒谓朐虫,见《十三州志》,即“蚯蚓”转音,“丘”、“区”声近,郑君道之“区”、“句”古音同部,皆确证。◎王先谦曰:前汉县,三国蜀改属巴东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朐 故城,今四川夔州府云阳县西。◎朐,互见《蜀志·刘焉传》注。 庚戌,以虎贲张修昔于成都驰马至诸营言钟会反逆,以至没身,赐修弟倚爵关内侯。夏四月,南深泽县言甘露降。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安平国南深泽,故属涿。◎钱大昕曰:中山有深泽县,故云“南”以别之。《元和志》“定州深泽县,本汉南深泽县,以涿郡有深泽县,故此加‘南’以别之”,然则中山之深泽有“南”字,涿郡之深泽无“南”字矣,与今本互异。以地望准之,中山实在涿郡之南,然《续志》“安平国南深泽,故属涿”,似今本元不误。◎又云:《前志》涿郡、中山皆有深泽县,而涿郡加“南”字;《续志》有南深泽,无深泽。◎《一统志》:南深泽故城,今直隶定州深泽县东南。 吴遣使纪陟、弘璆请和。 ◎《通鉴》“弘”作“洪”,误。◎《吴志·孙晧传》:甘露元年三月,晧遣使随绍、彧报书。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:孙晧使纪陟来聘,且献方物。◎胡三省曰:璆,渠尤翻。

五月,诏曰:“相国晋王诞敷神虑,光被四海;震耀武功,则威盖殊荒,流风迈化,则旁洽无外。愍恤江表,务存济育,戢武崇仁,示以威德。文告所加,承风向慕,遣使纳献,以明委顺,方宝纤珍,欢以效意。而王谦让之至,一皆簿送,非所以慰副初附,从其款愿也。孙晧诸所献致,其皆还送,归之于王,以协古义。”王固辞,乃止。又命晋王冕十有二旒,建天子旌旗,出警入跸,乘金根车、六马,备五时副车, 冕十二旒、建天子旌旗、出警入跸、乘金根车、六马、备五时副车,俱详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二年。 置旄头云罕, ◎旄头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注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礼志五》云:薛综《东京赋》注以云罕九游为旌旗别名,亦不辨其形。案魏命晋王建天子旌旗,置旄头云罕,是知云罕非旌旗也。徐广《车服注》以为九游,游车九乘。云罕疑是罼罕。《诗叙》曰:“齐侯田猎罼弋,百姓苦之。”罼罕大施游猎,遂为行饰乎?潘岳《藉田赋》先叙五路九旗,次言琼钑云罕。若罕为旗,则岳不应频句于九旗之下。又以其物匹钣戟,宜是今罼网明矣。○一清案:《续舆服志》注引徐广曰“武王克纣,百夫荷罕旗以先驱”,故薛综以为旌旗别名。 乐舞八佾,设钟虡宫县。 钟虡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。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宫县”下有“位在燕王上”,其尊崇过于天子之父矣。 进王妃为王后,世子为太子,王子、王女、王孙,爵命之号如旧仪。 ◎《晋书·文帝纪》作“皆如帝者之仪”。◎又云:晋国置御史大夫、侍中、常侍、尚书、中领军、卫将军官。 癸未,大赦。秋八月辛卯,相国晋王薨。 时年五十五。 壬辰,晋太子炎绍封袭位,总摄百揆,备物典册,一皆如前。是月,襄武县言有大人见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陇西郡襄武。◎范《书·安帝纪》:永初四年,金城郡移治襄武。五年,陇西郡徙治襄武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武故城,在今甘肃巩昌府陇西县东五里。 三丈余,迹长三尺二寸,白发,著黄单衣,黄巾,柱杖, 官本“柱”作“拄”,毛本“杖”作“秋”,误。吴本作“ ”亦误。 呼民王始语云:“今当太平。” ◎《晋书·武帝纪》:长人见于襄武,长三丈。告县人王始曰:“今当太平。”◎《水经·渭水注》云:○《魏志》:咸熙二年,襄武上言大人见,身长三丈余,迹长三尺二寸,白发,著黄单衣,黄巾,拄杖。呼民王始语云:“今当太平。”十二月,天禄永终,历数在晋,遂迁魏而事晋。◎潘眉曰:《御览》两引《魏志》,并云“长三丈余”,《宋书·符瑞志》同,《法苑珠林·六道篇》引《魏志》亦同,知古本“三丈”上有“长”字,今脱。 九月乙未,大赦。戊午,司徒何曾为晋丞相。癸亥,以骠骑将军司马望为司徒,征东大将军石苞为骠骑将军, ◎苞,事见《高贵乡公纪》注引《世语》,又见《邓艾传》注引《世语》。◎《晋书·石苞传》:苞每与陈骞讽魏帝以历数已终,天命有在。及禅位,苞有力焉。 征南大将军陈骞为车骑将军。 ◎骞,事见《陈矫传》注。◎《晋书·骞传》:武帝受禅,以佐命之勋,进车骑将军。◎弼按:晋史所载事实实如此,惟骞为车骑将军在受禅之前,语殊倒置。 乙亥,葬晋文王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晋书·文纪》作“癸酉”,今从《魏志》。◎严衍《通鉴补》云:自乙未至乙亥,凡四十一日,疑大赦与为丞相及葬文王三事,非尽九月中事,当详之。◎或曰:臣不书葬。书葬,以天子相待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石苞传》:文帝崩,贾充、荀勖议葬礼未定。苞时奔丧,恸哭曰:“基业如此,而以人臣终乎!”葬礼乃定。○一清案:观此,则未禅位之先,居然行天子之礼,又与孟德不可同年而语矣。◎弼按:立晋王世子之时,司马昭即言“此景王之天下”,盖久已据为己有矣,岂仅身后之葬礼耶? 闰月庚辰,康居、大宛献名马, 康居、大宛,详见《乌丸鲜卑东夷传》注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 归于相国府,以显怀万国致远之勋。

十二月壬戌,天禄永终,历数在晋。诏群公卿士具仪设坛于南郊,使使者奉皇帝玺绶册,禅位于晋嗣王,如汉、魏故事。 “如汉魏故事”五字,包括无穷意义,省却多少文辞。 甲子,使使者奉策。 ◎《晋书·武帝纪》:天子知历数有在,乃使太保郑冲奉策曰:“咨尔晋王:我皇祖有虞氏诞膺灵运,受终于陶唐,亦以命于有夏。惟三后陟配于天,而咸用光敷圣德。自兹厥后,天又辑大命于汉。火德既衰,乃眷命我高祖。方轨虞夏四代之明显,我不敢知。惟王乃祖乃父,服膺明哲,辅亮我皇家,勋德光于四海。格尔上下神祗,罔不克顺,地平天成,万邦以乂。应受上帝之命,协皇极之中。肆予一人,祗承天序,以敬授尔位,历数实在尔躬。允执其中,天禄永终。於戏!王其钦顺天命。率循训典,底绥四国,用保天休,无替我二皇之弘烈。”帝初以礼让,魏朝公卿何曾、王沈等固请,乃从之。◎严可均曰:○《御览·二百二十》引《晋阳秋》云:朱整少有名行,官至中书监。魏禅晋,使整与中书令刘良共为诏。若然,则禅策亦必此二人所撰。◎《宋书·礼志三》云: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,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、兼太尉司隶校尉李憙奉皇帝玺绶策书,禅帝位于晋。 遂改次于金墉城,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:谷水又东,迳金墉城北。魏明帝于洛阳城西北角筑之,谓之金墉城。◎弼按:齐王芳被废,迁金墉城,是此城竟为专处废帝之地矣。晋杨后及愍怀太子、贾后之废,皆徙金墉,亦此地也。 而终馆于邺,时年二十。 ◎胡三省曰:困敦上章,魏文帝始受汉禅,传五世,历四十六年而亡。 ◎《魏世谱》曰: 《魏世谱》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元年。 封帝为陈留王。 ◎《晋书·武帝纪》: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丁卯,遣太仆刘原告于太庙,封魏帝为陈留王,邑万户,居于邺宫。魏氏诸王皆为县侯。己巳,诏陈留王载天子旌旗,备五时副车,行魏正朔。郊祀天地、礼乐制度皆如魏旧,上书不称臣。除魏氏宗室禁锢。二年夏五月戊辰,诏曰:“陈留王操尚谦冲,每事辄表,非所以优崇之也。主者喻言,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。”◎《通典》卷七十四载《封魏帝为陈留王诏》曰:“明德昭融,远鉴天命,钦象历数,用禅厥位。敢咨询故训,以敬授青土于东国,永为晋宾,载天子旌旗,乘五时副车,行魏正朔,郊祀天地、礼乐制度皆如魏旧,以承王显祖之禋祀。”又诏王上书不称臣,答报不为诏,一如宾礼。◎潘眉曰:汉献帝初封陈留王,常道乡公禅晋后亦封陈留王,魏之天下得于陈留王者,失亦于陈留王。 年五十八,大安元年崩,谥曰元皇帝。 ◎赵一清曰:《晋书》:成帝咸和元年冬十月,封魏武帝玄孙曹劢为陈留王,以绍魏。穆帝升平二年冬十月乙丑,陈留王曹劢薨。○《通典》“劢”作“励”。○《宋书·礼志》:大明四年九月,有司奏:“陈留王曹虔季长兄虔嗣早卒,季袭封之后,生子铣以继虔嗣。今依例应拜世子,未详应以铣为世子?为应立次子锴?”右丞徐爰议:“铣本长息,宜还为虔季世子。”诏如爰议。

评曰:古者以天下为公,唯贤是与。后代世位,立子以適;若適嗣不继,则宜取旁亲明德,若汉之文、宣者,斯不易之常准也。明帝既不能然,情系私爱,抚养婴孩,传以大器, ◎或曰:此亡国所由,史家于此盖低徊而不能释云。 托付不专,必参枝族,终于曹爽诛夷,齐王替位。高贵公才慧夙成,好问尚辞,盖亦文帝之风流也; 深致惋惜之意。 然轻躁忿肆,自蹈大祸。 评亦允当。 陈留王恭己南面,宰辅统政, 宋、元本作“宰辅”,各本作 “辅宰”。 仰遵前式,揖让而禅,遂飨封大国,作宾于晋,比之山阳,班宠有加焉。 ◎数语寄慨无穷。◎何焯曰:君以此始,必以此终。评语可谓绞而婉矣。◎顾炎武曰:晋无公族而六卿分,秦无子弟而阎乐弑,魏削藩王而陈留篡于司马,宋卑宗子而二帝辱于金人,皆是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