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 卷九·魏书九·诸夏侯曹传第九

魏书九

三国志九诸夏侯曹传第九 ◎《武纪》注引《魏书》、《世语》谓曹嵩夏侯氏子。何焯谓为敌国传闻之辞。◎赵一清曰:承祚以夏侯与诸曹互列一卷,正隐寓操为夏侯氏子。至操以女妻楙,盖欲掩其迹,所谓奸也。而何氏转据此,力辨操非携养,不亦傎乎!◎章学诚《乙卯答记》亦谓此篇有深意。◎洪亮吉《四史发伏》曰:承祚盖因世有谓“操,夏侯氏子”者,故评中特著夏侯、曹氏世为婚姻,以明其非。今之读《曹瞒传》、《世语》而信为实者,皆不善读史。◎恽敬书后曰:后人谓承祚合传夏侯、曹,以嵩为夏侯氏子。按传,太祖以女妻惇子楙,而渊子衡亦尚太祖弟海阳哀侯女,尚適室又曹氏女也。操虽鬼蜮,何至污乱若此邪?盖二氏世为婚姻,惇、渊有开国勋,与仁、洪、休、真等。及其亡也,爽与玄先后诛夷,大权始尽归司马氏,故合传之,以观魏氏兴衰之所由,乃作史定法也。◎刘咸炘《三国志知意》曰:即使嵩是夏侯子,未尝不可与夏侯氏为婚,彼固已异族也。陈矫亦行之矣。但夏侯氏子不足为丑,何故讳之?嵩为宦者养子,固人知之,而曹氏亦未尝讳,不讳养子,而反讳夏侯乎?此不近情,固知其说不足信。合传之义,恽说为当。评中“世为婚姻”,乃是立此传之意。洪氏谓意在辨正世传,则反曲矣。
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夏侯惇传、夏侯渊传、曹仁传、曹洪传 校录:成刚 曹休传、曹真传、夏侯尚传 文本提供:三国友盟 复校:擎骥

19.1 夏侯惇

夏侯惇字元让,沛国谯人, 沛国谯县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 夏侯婴之后也。 ◎梁章矩曰:○《汉书·夏侯婴传》:婴为滕令奉车,故号滕公。及曾孙颇尚主,主随外家姓,号孙公主,故滕公子孙更为孙氏。○据此,则竟云“夏侯婴之后”,恐不无附会矣。◎周寿昌曰:滕公后为孙氏,特颇一支,非必夏侯氏后尽为孙也。观《汉书·功臣表》“婴玄孙之子长安大夫信”,不称“孙信”,则仍为夏侯氏可知。◎弼按:○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湛作《昆弟诰》曰:“惟我皇乃祖滕公,肇厘厥德厥功,以左右汉祖。”○据湛自述,则为婴后无疑。盖滕公子孙有别为孙氏者,非谓夏侯氏非婴后也。周说是,梁说误。 年十四,就师学,人有辱其师者,惇杀之,由是以烈气闻。太祖初起,惇常为裨将,从征伐。太祖行奋武将军, 在初平元年。 以惇为司马, 奋武将军之司马也。 别屯白马, ◎白马,见《武纪》建安五年,又见《袁绍传》。◎洪亮吉曰:有黎阳津,即白马津,关云长刺袁绍将颜良,解白马围,即此。有滑台,魏武破袁绍,斩文丑于此。 迁折冲校尉, 折冲校尉,见《袁术传》。 领东郡太守。太祖征陶谦, 在初平四年。 留惇守濮阳。 濮阳,见《武纪》卷首“东郡”注。 张邈叛迎吕布, 在兴平元年。 太祖家在鄄城, ◎鄄城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◎孙愐曰:后汉献帝兖州刺史治此。◎王先谦曰:三国魏改属东郡。 惇轻车往赴, ◎赵一清曰:“车”当作“军”。 適与布会,交战。布退还,遂入濮阳, ◎本志《吕布传》:陈宫迎布为兖州牧,据濮阳。◎据此,则此《传》当云“退还,布遂入濮阳”,盖惇本守濮阳,因东赴鄄城,布遂得入濮阳也。 袭得惇军辎重。遣将伪降,共执持惇,责以宝货, ◎林国赞曰:布与惇为敌,既执惇,岂不刺杀,而但责宝货耶?此未可信。 惇军中震恐。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,召军吏诸将,皆案甲当部不得动,诸营乃定。遂诣惇所,叱持质者曰:“汝等凶逆,乃敢执劫大将军, ◎钱大昭曰:是时惇为折冲校尉,非大将军也。惇为大将军在文帝即王位之后,安得先以大将军称之?“大”字疑衍。◎沈家本曰:下文“宁能以一将军之故”,亦称“将军”,钱说是。 吴金华据萧常《书》,以之应作“大将”。 复欲望生邪!且吾受命讨贼,宁能以一将军之故,而纵汝乎?”因涕泣谓惇曰:“当奈国法何!”促召兵击持质者。持质者惶遽叩头,言“我但欲乞资用去耳”。浩数责,皆斩之。惇既免,太祖闻之,谓浩曰: “卿此可为万世法。”乃著令:“自今已后有持质者,皆当并击,勿顾质。”由是劫质者遂绝。 ◎本志《荀彧传》:兴平元年,太祖征陶谦,张邈、陈宫以兖州反。彧守鄄城,驰召东郡太守夏侯惇,督将大吏多与邈、宫通谋。惇至,其夜诛谋叛者数十人,众乃定。 ◎孙盛曰:案《光武纪》,建武九年,盗劫阴贵人母弟,吏以不得拘质迫盗,盗遂杀之也。 孙盛所引,未详何人。《后汉纪》、范《书·光武纪》未载此事,惟《皇后纪·阴后纪》“建武九年,有盗劫杀后母邓氏及弟诉,帝甚伤之”。 然则合击者,乃古制也。自安、顺已降,政教陵迟, 毛本“政”误作“没”。 劫质不避王公,而有司莫能遵奉国宪者, ◎何焯云:○《后汉书·桥玄传》:玄少子为人所劫执,玄促令兵攻之,玄子亦死。○此灵帝光和元年事。◎惠栋曰:《汉律》所谓持质在《盗篇》。 浩始复斩之,故魏武嘉焉。

太祖自徐州还,惇从征吕布,为流矢所中,伤左目。 ◎《魏略》曰:时夏侯渊与惇俱为将军,军中号惇为盲夏侯。惇恶之,每照镜恚怒,辄扑镜于地。 复领陈留、济阴太守, 陈留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济阴郡治定陶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 加建武将军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百官志》:建武将军,魏置。 封高安乡侯。时大旱,蝗虫起,惇乃断太寿水作陂, ◎钱大昭曰:初平四年,袁术走襄邑,追到太寿,决睢水灌城,即其处也。◎赵一清曰:太寿不见于两汉志,大约地在宁陵、襄邑之间。○《水经·汳水注》:汳水又东迳夏侯长坞。《续述征记》曰:“夏侯坞至周坞,各相距五里。”疑即惇所治也。◎谢鍾英曰:按,决睢阳渠水也。陂在今睢州东。◎宁陵、襄邑,均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 身自负土,率将士劝种稻,民赖其利。转领河南尹。太祖平河北,为大将军后拒。 ◎赵一清曰:“将”字衍,魏武时为司空,不为大将军。惇亲贵殊伦,又不当为他将后拒。◎钱仪吉曰:此时亦无他人为大将军。 邺破,迁伏波将军,领尹如故,使得以便宜从事,不拘科制。建安十二年,录惇前后功,增封邑千八百户,并前二千五百户。二十一年,从征孙权还,使惇都督二十六军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晋志》云: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,始置督军御史,事竟,罢。建安中,魏武为相,始遣大将军督之。二十一年,命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。○萧子显曰:汉顺帝时御史中丞冯赦讨九江贼,督扬、徐二州军事。○何、徐《宋志》云起魏武, 何,何承天。徐,徐爰。 王珪之《职仪》云起光武,并非也。 留居巢。 ◎居巢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二年。◎洪亮吉曰:○建安中,魏武屯居巢,又遣夏侯惇、曹仁等屯此。○《寰宇记》:后以吴、魏战地,遂荒废。 赐伎乐名倡,令曰:“魏绛以和戎之功,犹受金石之乐,况将军乎!” ◎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,曰:“子教寡人和诸戎狄,以正诸华。八年之中,九合诸侯,如乐之和,无所不谐。请与子乐之。”魏绛于是乎有金石之乐,礼也。◎杜注:礼,大夫有功则赐乐。 二十四年,太祖军击破吕布军于摩陂, ◎摩陂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四年。◎赵一清曰:魏武擒布在建安三年,此为误文。是年,关羽围曹仁于襄阳,魏武军于摩陂,以为之援,亦无攻战事。◎钱大昭曰:案所击破者盪寇,非吕布也。布受诛于建安三年,至二十四年,安得尚存乎?◎赵翼曰:操擒布在建安二年,〖◎弼按:在建安三年,“二”字误。〗距二十四年已二十余载,何得尚有破布之事?考是时关羽围曹仁,操遣徐晃救之,操自洛阳亲往应接,未至,而晃破羽,操遂军摩陂。则《惇传》所云“吕布”,必“关羽”之讹。◎潘眉曰:“吕布”系“关羽”之讹。◎陈景云曰:“吕布”二字误,当作 “关羽”。◎钱熙祚曰:布死于建安三年,不应讹舛若是。◎李慈铭曰:此因上文有征吕布事而误耳。◎弼按:○官本《考证》亦同。是诸家考订,皆以“吕布”二字为误文。○然谢鍾英云:此吕布,即《满宠传》所谓“羽遣别将在郏下者”,非五原郡吕布也。《三国志》有两吕布,犹《汉书》有两召平耳。○此则别为一说,然别将是否亦为吕布,似无佐证。弼疑 “击破吕布军”五字衍文,则上下文皆通,与《武纪》亦合。◎又按:○本志《徐晃传》:晃破羽,振旅还摩陂,太祖迎晃七里。 召惇,常与同载,特见亲重,出入卧内,诸将莫得比也。拜前将军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百官志》:左右前后将军,光武建武七年省,魏以来复置。○一清案,《续百官志》云“前后左右、杂号将军众多,皆主征伐事,事讫皆罢”,则是未尝省也。故袁术为后将军,公孙瓒为前将军,樊稠为右将军,吕布为左将军,皆在魏国未建之先,则东汉末已皆具其官矣。 ◎《魏书》曰:时诸将皆受魏官号,惇独汉官,乃上疏自陈不当不臣之礼。太祖曰:“吾闻太上师臣,其次友臣。夫臣者,贵德之人也,区区之魏,而臣足以屈君乎?”惇固请,乃拜为前将军。 《魏氏春秋》载惇劝魏武王正位事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四年注。 督诸军还寿春, 寿春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“九江郡”注。 徙屯召陵。 召陵,见《文纪》黄初六年。 文帝即王位,拜惇大将军, 北宋本“惇”下有“为”字。 数月薨。

惇虽在军旅,亲迎师受业。性清俭,有余财辄以分施,不足资之于官,不治产业。谥曰忠侯。 青龙元年从祀太祖庙庭。 子充嗣。帝追思惇功,欲使子孙毕侯,分惇邑千户,赐惇七子二孙爵皆关内侯。惇弟廉及子楙素自封列侯。初,太祖以女妻楙,即清河公主也。 ◎清河公主为刘夫人生,见《后妃传·卞后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◎胡三省曰:此女欲以妻丁仪,文帝止之,以妻楙。楙,音茂。◎弼按:丁仪,事见《陈思王植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《通鉴》作“征西将军夏侯渊之子楙,尚太祖女清河公主”,误。楙为惇子,非渊子也。 盖因下文“承夏侯渊处都督关中”而致误。 楙历位侍中、尚书,安西、镇东将军,假节。 ◎《魏略》曰:楙字子林,惇中子也。文帝少与楙亲,及即位,以为安西将军、持节,承夏侯渊处都督关中。楙性无武略,而好治生。 ◎《蜀志·魏延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延曰:“闻夏侯楙少,主婿也,怯而无谋。”◎此虽敌国传闻之辞,然其无武略可知。 至太和二年,明帝西征,人有白楙者,遂召还为尚书。楙在西时,多畜伎妾,公主由此与楙不和。其后群弟不遵礼度,楙数切责,弟惧见治,乃共构楙以诽谤,公主奏之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公主,宋本作“令主”。 有诏收楙。帝竟欲杀之, 宋本“竟”作“意”。 以问长水校尉京兆段默,默以为“此必清河公主与楙不睦,出于谮构,冀不推实耳。且伏波与先帝 惇为伏波将军。 有定天下之功,宜加三思”。帝意解,曰:“吾亦以为然。”乃发诏推问为公主作表者,果其群弟子臧、子江所构也。 充薨,子廙嗣。廙薨,子劭嗣。 ◎《晋阳秋》曰:泰始二年,高安乡侯夏侯佐卒,惇之孙也,嗣绝。诏曰:“惇,魏之元功,勋书竹帛。昔庭坚不祀,犹或悼之,况朕受禅于魏,而可以忘其功臣哉!宜择惇近属劭封之。” 宋本“劭”作“绍”。

韩浩者,河内人。及沛国史涣与浩俱以忠勇显。 ◎或曰:“与浩”二字可删,否则当去 “及”字。 浩至中护军, 中护军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六年注,又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作“中领军万岁亭侯韩浩”。 涣至中领军, 涣,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。 皆掌禁兵,封列侯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百官志》:建安十二年,改护军为中护军,领军为中领军,置长史、司马。资重者为领军、护军将军,资轻者为中领军、中护军。○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注:《魏略》曰:“曹公置护军将军,比二千石,旋军止罢。”◎钱大昭曰:护军、领军,皆魏武丞相府自置,非汉官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韩浩字元嗣。汉末起兵,县近山薮,多寇,浩聚徒众为县籓卫。太守王匡以为从事,将兵拒董卓于盟津。 王匡,事见《董卓传》。盟津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“孟津”注。 时浩舅杜阳为河阴令, ◎赵一清曰:○两汉志皆无河阴。○顾祖禹云:平阴,魏文帝改河阴。○杜阳为令时,不应有河阴之名,盖史家追改之。◎王先谦曰:○平阴,前汉县,汉末改曰河阴,三国魏因。○洪亮吉云:魏改河阴,《宋志》“魏立”,微误。○谢鍾英云:《晋书·宣帝纪》“葬河阴”,即此。韩浩舅杜阳为河阴令,在建安中,是河阴系桓、灵后所改,洪云“魏改”,非。○案,谢说是。◎沈家本曰:《前志》“五原郡河阴”,《续志》作“河除”,疑“除”为“阴”之讹。杜阳为令者,五原之河阴乎?若河内郡之河阴,始见于《晋志》,《宋志》以为魏立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河南府孟津县东。 卓执之,使招浩,浩不从。袁术闻而壮之,以为骑都尉。夏侯惇闻其名,请与相见,大奇之,使领兵从征伐。时大议损益,浩以为当急田。 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。 太祖善之,迁护军。太祖欲讨柳城, 柳城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二年。 领军史涣以为道远深入,非完计也,欲与浩共谏。浩曰:“今兵势强盛,威加四海,战胜攻取,无不如志,不以此时遂除天下之患,将为后忧。且公神武,举无遗策,吾与君为中军主,不宜沮众。”遂从破柳城,改其官为中护军,置长史、司马。从讨张鲁,鲁降。 事在建安二十年。 议者以浩智略足以绥边,欲留使都督诸军,镇汉中。太祖曰:“吾安可以无护军?”乃与俱还。其见亲任如此。及薨,太祖愍惜之。无子,以养子荣嗣。史涣字公刘。少任侠,有雄气。太祖初起,以客从,行中军校尉, 中军校尉,见《袁绍传》。 从征伐,常监诸将,见亲信,转拜中领军。十四年薨。子静嗣。

19.2 夏侯渊

夏侯渊字妙才,惇族弟也。太祖居家,曾有县官事,渊代引重罪,太祖营救之,得免。 ◎《魏略》曰:时兖、豫大乱,渊以饥乏,弃其幼子,而活亡弟孤女。 太祖起兵,以别部司马、骑都尉从,迁陈留、颍川太守。及与袁绍战于官渡, 官渡,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。 行督军校尉。绍破,使督兖、豫、徐州军粮;时军食少,渊传馈相继,军以复振。昌豨反, ◎各本“豨”作“狶”。建安三年,泰山屯帅臧霸、昌豨等皆附吕布。布死,霸等降。五年,豨叛为刘备,击破之。六年,渊与张辽围豨于东海,豨降。十一年,豨复叛。◎胡三省曰:昌姓,昌意之后。 遣于禁击之,未拔,复遣渊与禁并力,遂击豨,降其十余屯,豨诣禁降。 在建安十一年。 渊还,拜典军校尉。 ◎曹操为典军校尉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◎周寿昌曰;操曾领此官,今特以拜渊,所以示亲异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渊为将,赴急疾,常出敌之不意,故军中为之语曰:“典军校尉夏侯渊,三日五百,六日一千。” ◎顾炎武曰:此可偶用之于二三百里之近,不然,“百里而趋利者蹶上将”,固兵家所忌也。 济南、乐安黄巾徐和、司马俱等 ◎济南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◎《郡国志》:青州乐安国治临济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济故城,今山东青州府高苑县西北。 攻城,杀长吏,渊将泰山、齐、平原郡兵 泰山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齐,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。平原,见《武纪》初平三年。 击,大破之,斩和,平诸县,收其粮谷以给军士。十四年, ◎钱大昭曰:此十四年,即建安十四年也,疑脱“建安”二字。 以渊为行领军。太祖征孙权还,使渊督诸将击庐江叛者雷绪, ◎庐江,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。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建安十三年,庐江雷绪率部曲数万口稽颡。 绪破,又行征西护军, ◎《通鉴》:建安十六年三月,操遣司隶校尉钟繇讨张鲁,使征西护军夏侯渊等将兵出河东,与繇会。◎胡三省曰:渊之族,操所自出也。付以西征先驱之任,以资序未得为征西将军,故以护军为名。 督徐晃击太原贼,攻下二十余屯,斩贼帅商曜,屠其城。 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。 从征韩遂等,战于渭南。又督朱灵平隃糜、汧氐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渝麋。〖班《志》作“隃麋”。〗◎《一统志》:隃麋故城,今凤翔府汧阳县东三十里。汧县故城,今凤翔府陇州南。 与太祖会安定, 安定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。 降杨秋。 ◎《武纪》:建安十六年十月,军自长安北征杨秋,围安定,秋降,留夏侯渊镇长安。◎注引《魏略》“封秋临泾侯”,即安定郡治也。

十七年,太祖乃还邺,以渊行护军将军,督朱灵、路招等屯长安,击破南山贼刘雄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张鲁传》注“刘鸣雄据武关道口,太祖遣夏侯渊讨破之”,此作“刘雄”,疑脱“鸣”字。◎赵一清说同。◎潘眉曰:《魏略》云“刘雄鸣有众数千人,太祖使夏侯渊讨破之”,是时人无双名,刘雄鸣系贼号,如飞燕、白骑之类耳。 降其众。围遂、超余党梁兴于鄠,拔之,斩兴,封博昌亭侯。 ◎《武纪》:建安十七年,马超余众梁兴等屯蓝田,使夏侯渊击平之。◎鄠,见《董卓传》。◎《郑浑传》:梁兴等余众聚鄜城。◎《徐晃传》:使晃与夏侯渊平鄜、夏阳余贼,斩梁兴。◎据此二传,“鄠”应作“鄜”,《通鉴》亦作“鄜”,详见《徐晃传》。 马超围凉州刺史韦康于冀, 韦康字元将,京兆人。父端,为凉州牧,征为太仆,康代为凉州刺史。见本志《荀彧传》注。冀县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“汉阳郡”注。 渊救康,未到,康败。去冀二百余里,超来逆战, 毛本“来”作“乃”,《通鉴》作“来”。 军不利。汧氐反, ◎氐王千万反应超,屯兴国。◎胡三省曰:氐王千万,略阳清水氐种也。其后为仇池之杨。 渊引军还。十九年,赵衢、尹奉等谋讨超, ◎《武纪》:南安赵衢、汉阳尹奉等讨超。 姜叙起兵卤城以应之。 ◎姜叙字伯奕,天水人,见《杨阜传》。◎胡三省曰:卤城当在西县、冀县之间。◎何焯曰:西县属汉阳。西,古作“ ”。此“ ”字与《杨阜传》皆讹为“卤”。◎马与龙曰:姜叙屯西县之历城,见《漾水注》。◎谢鍾英曰:《杨阜传》“起兵于卤城”,《汉晋春秋》云“司马懿至卤城”,皆西城之讹。◎《一统志》:西县故城,在甘肃秦州西南,晋改置始昌县,而县废。◎邹安鬯云:故城今秦州西南百二十里。◎弼按:卤城,又见《杨阜传》注。 衢等谲说超,使出击叙,于后尽杀超妻子。超奔汉中,还围祁山。 祁山,见《明纪》青龙二年。 叙等急求救,诸将议者欲须太祖节度。渊曰:“公在邺,反覆四千里,比报,叙等必败,非救急也。”遂行,使张郃督步骑五千在前,从陈仓狭道入, 陈仓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渊自督粮在后。郃至渭水上,超将氐羌数千逆郃。未战,超走,郃进军收超军器械。渊到,诸县皆已降。韩遂在显亲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汉阳郡显亲。◎钱大昕曰:光武封窦融弟友,为侯国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前志》无,三国魏因,属天水郡。○《渭水注》:瓦亭水西南出显亲峡,又西南迳显亲县故城东南。○《晋志》作“显新”,属天水郡。○《一统志》:显亲故城,在今甘肃秦州秦安县西北。 渊欲袭取之,遂走。渊收遂军粮,追至略阳城, ◎略阳,见《文纪》黄初二年。班《志》属天水郡。《郡国志》属汉阳郡。三国魏改属广魏郡。《晋志》改属略阳郡。◎谢鍾英曰:略阳不得隔显亲、新阳而悬属广魏,今从《郡国志》属天水。◎弼按:《郡国志》略阳属汉阳郡,谢云“属天水”,误。魏武分汉阳立广魏郡,谢云“不得悬属广魏”,亦误。 去遂二十余里,诸将欲攻之,或言当攻兴国氐。 ◎兴国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魏略》云:建安中,兴国氐王阿贵、百顷氐王千万各有部落万余,从马超为乱。超破之后,阿贵为夏侯渊所攻灭,千万南入蜀。 渊以为遂兵精,兴国城固,攻不可卒拔,不如击长离诸羌。 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瓦亭水南迳陇西成纪县东,历长离川,谓之长离水。烧当等羌居之。○卒,读曰猝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九:长离水在秦州东。◎谢鍾英曰:按《水经注》,长离川在成纪南,当在今秦安县北七十余里。 长离诸羌多在遂军,必归救其家。若羌独守则孤, ◎《通鉴》作“若舍羌独守则孤”。◎胡三省曰:谓遂若舍羌而不救,拥兵自守,则其势孤。 救长离则官兵得与野战,可必虏也。 《通鉴》作“必可虏也”。 渊乃留督将守辎重,轻兵步骑到长离,攻烧羌屯,斩获甚众。诸羌在遂军者,各还种落。遂果救长离,与渊军对阵。诸将见遂众,恶之,欲结营作堑乃与战。渊曰:“我转斗千里,今复作营堑,则士众罢弊,不可久。贼虽众,易与耳。”乃鼓之,大破遂军,得其旌麾, 毛本“旌”误作 “精”。 还略阳,进军围兴国。氐王千万逃奔马超,余众降。 详见本志卷三十《东夷传》末裴注引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 转击高平屠各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安定郡高平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定故城,今甘肃平凉府固原州治。◎此与兖州山阳郡之高平同名异地。◎康发祥曰:○刘昭注:屠各,外夷名。○杜佑曰:头曼、冒顿,即屠各地也。 皆散走,收其粮谷牛马。乃假渊节。

初,枹罕宋建因凉州乱,自号河首平汉王。 枹罕、宋建、河首,均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。 太祖使渊帅诸将讨建。渊至,围枹罕,月余拔之,斩建及所置丞相已下。渊别遣张郃等平河关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陇西郡河关,故属金城。◎三国魏废。◎《水经》:河水又东过陇西河关县北,洮水从东南来流注之。◎《一统志》:河关故城,今甘肃兰州府河州西北。 渡河入小湟中, ◎胡三省曰:湟水源出西海盐池之西北,东至金城允吾县入河。夹湟两岸之地,通渭之湟中。又有湟中城,在西平、张掖之间,小月氏之地也,故谓之小湟中。◎吴载熙曰:今甘肃西宁府大通县地。 河西诸羌尽降,陇右平。 ◎赵一清曰:○应劭曰:《禹贡》:“析支属雍州,在河关之西,东去河关千余里,羌人所居,谓之河曲羌也。”○《后汉书》曰:湟中月氏胡者,其王为匈奴所杀,余种分散,西踰葱岭,其弱者南入山,从羌居止,故受小月氏之名也。 太祖下令曰:“宋建造为乱逆三十余年,渊一举灭之,虎步关右,所向无前。仲尼有言:‘吾与尔不如也。’” ◎周寿昌曰:○《论语》何注引包咸曰:既然子贡不如,复云“吾与汝俱不如”者,盖欲以慰子贡也。○《论衡·问孔篇》:吾与汝俱弗如也。○《郑康成别传》:马季长谓卢子幹曰:“吾与汝皆不如也。”○是皆与操语相合,可征汉经师读法,亦以见后世作两句读,义训俱失也。 二十一年, ◎潘眉曰:“一”字衍,当作“二十年”。下载武都氐及征张鲁事,并在二十年。 增封三百户,并前八百户。还击武都氐羌下辩, ◎武都、下辩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武都郡下辩武都道。◎惠栋曰:洪适云“《李翕碑》题名有‘下辩道长任诗’”,则《志》阙一“道”字。◎弼按:《前志》作“下辩道武都”,无“道”字,当系上下误写,洪说为是。◎又按:○两汉志下辩作下辨。◎颜师古曰:武都有天池大泽,故谓之都。◎《一统志》:武都故城,今甘肃階州成县西八十里。下辨故城,今階州成县西三十里。◎范晔云:汉献帝建安中有天水氐杨腾,世居陇右,为氐大帅。子驹,勇健多计,魏拜为百顷氐王。◎杭世骏曰:○《通典》云:魏武之初,诸戎氐叛,令夏侯妙才讨之,因徙武都之种于秦川,以御蜀虏。 收氐谷十余万斛。太祖西征张鲁,渊等将凉州诸将侯王已下,与太祖会休亭。太祖每引见羌、胡,以渊畏之。会鲁降,汉中平,以渊行都护将军, ◎胡三省曰:都护将军,以尽护诸军而立号,光武始以命贾复。 督张郃、徐晃等平巴郡。 巴郡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太祖还邺,留渊守汉中,即拜渊征西将军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百官志》:鱼豢曰:“四征,魏武帝置,秩二千。黄初中,位次三公。” 二十三年,刘备军阳平关, 阳平关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渊率诸将拒之,相守连年。二十四年正月,备夜烧围鹿角。 ◎《御览·三百三十七》:魏武军策令曰:“夏侯渊今月贼烧却鹿角,鹿角去本营十五里,渊将四百兵行鹿角,因使士补之。贼山上望见,从谷中卒出,渊使兵与斗,贼遂绕出其后,兵退而渊未至,甚可伤。渊本非能用兵也,军中呼为白地将军,为督帅尚不当亲战,况补鹿角乎!” 渊使张郃护东围,自将轻兵护南围。备挑郃战,郃军不利。渊分所将兵半助郃,为备所袭,渊遂战死。谥曰愍侯。 ◎正始四年,从祀太祖庙庭。◎《通鉴》:建安二十四年,渊与刘备相拒。踰年,备自阳平南渡沔水,缘山稍前,营于定军山。渊引兵争之。法正曰:“可击矣。”备使讨虏将军黄忠乘高鼓噪攻之,渊军大败,斩渊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《张郃传》云:备于走马谷烧都围,渊救火,从他道与备相遇,交战,短兵接刃,渊遂没。○今从刘备、黄忠、法正传。

初,渊虽数战胜,太祖常戒曰:“为将当有怯弱时,不可但恃勇也。将当以勇为本,行之以智计;但知任勇,一匹夫敌耳。”

渊妻,太祖内妹。长子衡,尚太祖弟海阳哀侯女, 海阳哀侯名未详,《武文世王公传》 “东平灵王徽,奉叔父朗哀侯玉后”,未知即其人否。 恩宠特隆。衡袭爵,转封安宁亭侯。黄初中,赐中子霸,太和中,赐霸四弟爵皆关内侯。霸,正始中为讨蜀护军右将军,进封博昌亭侯,素为曹爽所厚。闻爽诛,自疑,亡入蜀。以渊旧勋赦霸子,徙乐浪郡。 乐浪郡,见《明纪》青龙二年,今朝鲜平安、黄海、京畿各道。霸女为羊祜妻,见《晋书·羊祜传》。 ◎《魏略》曰:霸字仲权。 ◎《隋经籍志》:夏侯霸《集》二卷。 渊为蜀所害,故霸常切齿,欲有报蜀意。黄初中为偏将军。子午之役, 魏太和四年,曹真伐蜀,由子午道南入。 霸召为前锋, ◎吴金华曰:召,《御览》卷三百三十九作“占”,正合情理。“占”为自愿报名之义。 进至兴势围, ◎各本皆作“兴世”,局本作“兴势”。◎赵一清曰:兴势,地名,在定军山。“世”字误也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魏书·地形志》:龙亭县有镇势山,即兴势山,亦谓之兴势坂。○《水经注》:小城固北百二十里有兴势。诸葛亮出骆谷,戍兴势,置烽火楼,处处通照。○《方舆纪要》:今洋县北二十里,亦曰兴势坂。◎弼按:定军山在今陕西汉中府沔县东南十里。兴势山在今汉中府洋县北二十里。赵氏谓“兴势在定军山”,误。兴势,互见后《曹爽传》。 安营在曲谷中。蜀人望知其是霸也,指下兵攻之。霸手战鹿角间,赖救至,然后解。后为右将军,屯陇西,其养士和戎,并得其欢心。至正始中,代夏侯儒为征蜀护军,统属征西。 ◎胡三省曰;属征西将军府所统。 时征西将军夏侯玄,于霸为从子,而玄于曹爽为外弟。 ◎胡三省曰:曹氏、夏侯氏之出也。玄父尚又娶曹氏,故玄于爽为外弟。 及司马宣王诛曹爽,遂召玄,玄来东。霸闻曹爽被诛而玄又征,以为祸必转相及,心既内恐;又霸先与雍州刺史郭淮不和,而淮代玄为征西,霸尤不安,故遂奔蜀。南趋阴平而失道,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广汉属阴平道。◎汉末置阴平县,又为阴平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阴平故城,今甘肃階州文县治。 入穷谷中,粮尽,杀马步行,足破,卧岩石下,使人求道,未知何之。蜀闻之,乃使人迎霸。初,建安五年,时霸从妹年十三四,在本郡,出行樵采,为张飞所得。飞知其良家女,遂以为妻,产息女,为刘禅皇后。故渊之初亡,飞妻请而葬之。及霸入蜀,禅与相见,释之曰:“卿父自遇害于行间耳,非我先人之手刃也。”指其儿子以示之曰:“此夏侯氏之甥也。”厚加爵宠。 ◎霸降蜀后事见《钟会传》注引《世语》。◎周寿昌曰:后主能作此语,亦复非常,后来对晋主语,恐传闻失实,不则养晦以自全耳。 霸弟威,官至兖州刺史。 ◎本志《方伎传》:朱建平相夏侯威“四十九位为州牧,而当有厄。”威年四十九,卒。◎《晋书·羊祜传》:祜博学,郡将夏侯威异之,以兄霸之女子妻之。◎侯康曰:○《陈思王集》曰:乡人有夏侯威者,少有成人之风。余尚其为人,与之昵好。 ◎《世语》曰:威字季权,任侠。贵历荆、兖二州刺史。子骏,并州刺史。次庄,淮南太守。庄子湛,字孝若,以才博文章,至南阳相、散骑常侍。 ◎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湛幼有盛才,文章宏富,善构新词而美容观。与潘岳友善,每行止同舆接茵,京都谓之连璧。 庄,晋景阳皇后姊夫也。 ◎何焯曰:“阳”当作“羊”,此晋景献皇后也。◎陈景云曰:○阳、羊古通用。○欧阳《集古录》:《后汉熊乔跋碑》云碑中言治欧羊《尚书》。以“阳”为“羊”。◎弼按:《晋书·后妃传》作“景献羊皇后”。后父衟,后母陈留蔡氏,汉左中郎将邕之女也。又案《晋书·羊祜传》“祜父衟。祜,蔡邕外孙,景献皇后同产弟”,据此,则有衟有二婿,一为夏侯庄,一为司马师也。 由此一门侈盛于时。 ◎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湛弟淳,字孝冲,亦有文藻,与湛俱知名,官至弋阳太守。 威弟惠,乐安太守。 《隋·经籍志》:《夏侯惠集》二卷,录一卷。 ◎《文章叙录》曰: ◎《隋志·簿录类》:《杂撰文章家集叙》十卷,荀勖撰。◎《旧唐志·书目类》:《新撰文章家集》五卷,荀勖撰。◎《新唐志·目录类》:荀勖《新撰文章家集叙》五卷。◎沈家本曰:《文章叙录》疑即是书。◎黄逢元曰:《魏志》王粲、夏侯渊传注引《文章叙录》,当即是书。又《世说·巧艺篇》注引《文章叙录》,不著撰人。◎弼按:荀勖,见《荀彧传》注,《晋书》有传。《王粲传》注引荀勖《文章叙录》,是书确为勖著无疑。惟观各书所引之文,不似簿录之书,与隋、唐志之《文章家集叙》是否为一书,不能遽定。然勖所著《中经簿》则实为簿录要籍也。 惠字稚权,幼以才学见称,善属奏议。历散骑黄门侍郎,与钟毓数有辩駮,事多见从。迁燕相、乐安太守。年三十七卒。 惠弟和,河南尹。 ◎《世语》曰:和字义权,清辩有才论。历河南尹、太常。渊第三子称,第五子荣。从孙湛为其序曰:“称字叔权。自孺子而好合聚童儿,为之渠帅,戏必为军旅战陈之事,有违者辄严以鞭捶,众莫敢逆。 局本无“敢”字,误。 渊阴奇之,使读《项羽传》及兵书,不肯,曰:’能则自为耳,安能学人?’年十六,渊与之田,见奔虎,称驱马逐之,禁之不可,一箭而倒。名闻太祖,太祖把其手喜曰:’我得汝矣!’与文帝为布衣之交,每宴会,气陵一坐,辩士不能屈。世之高名者多从之游。年十八卒。 《御览·四百九》引《世说》,与此同,惟云“称字义权”;“辩士不能屈”,“屈”作“答”。 弟荣,字幼权。幼聪惠,七岁能属文,诵书日千言,经目辄识之。文帝闻而请焉。宾客百余人,人一奏刺, 何焯校作“人奏一刺”。 悉书其乡邑名氏,世所谓爵里刺也, ◎赵一清曰:○《释名》:爵里刺,书其官爵及郡县乡里也。○《御览》卷六百六引《魏名臣奏议》:黄门侍郎荀攸奏曰:“今吏初除,刺有二,一刺通爵,二刺条疏行状。” 客示之,一寓目,使之遍谈,不谬一人。帝深奇之。汉中之败,荣年十三,左右提之走,不肯,曰:’君亲在难,焉所逃死!’乃奋剑而战,遂没阵。” 衡薨,子绩嗣,为虎贲中郎将。绩薨,子褒嗣。

19.3 曹仁

曹仁字子孝,太祖从弟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仁祖褒,颍川太守。父炽,侍中、长水校尉。 ◎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:谯县有曹腾兄冢,冢东有碑,题云“汉故颍川太守曹君墓,延熹九年卒”,而不刊树碑年月。坟北有其元子炽冢,冢东有碑,题云“汉故长水校尉曹君之碑,历大中大夫、司马长史、侍中,迁长水,年三十九卒,熹平六年造”。炽弟胤冢,冢东有碑,题云“汉谒者曹君之碑,熹平六年立”。◎长水校尉,见《文纪》黄初元年。 ◎吴金华曰:安徽毫县城南出土曹氏宗族墓砖有刻辞云:“故颍川□□曹褒□□□。”又一墓砖有刻辞云:“长水校尉曹炽,字元盛。”可与《水经注》互相印证。 少好弓马弋猎。后豪杰并起,仁亦阴结少年,得千余人,周旋淮、泗之间,遂从太祖为别部司马,行厉锋校尉。太祖之破袁术,仁所斩获颇多。从征徐州,仁常督骑,为军前锋。别攻陶谦将吕由,破之,还与大军合彭城,大破谦军。从攻费、华、即墨、开阳, ◎费、华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;华,又见《臧霸传》。即墨,见《吕布传》。开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“琅邪”注。费,汉旧县,属东海郡,后汉属泰山郡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今费县治。◎洪亮吉曰:华,汉旧县,属泰山,中兴后省。《臧霸传》“泰山华人”,郭颁《世语》“曹嵩在泰山华县”,又泰山都尉孔宙碑阴亦载此县,时为延熹七年,疑系汉末所复立也。其移属琅邪,未知何时。今考费县亦旧隶泰山。《晋太康地志》云“移属琅邪”,则此县当亦同时所移,今姑从《晋志》。◎谢鍾英曰:《魏武纪》“初平四年,徐州陶谦举兵取泰山华、费”,《臧霸传》“霸泰山华人”,是华县魏属泰山。费县无移属明文,亦宜属泰山。洪氏从《晋志》,非也。○《后汉书》注:华县故城,在费县东北。○《一统志》:今沂州府费县东北六十里。◎潘眉曰:○《魏志》:臧霸泰山华人。霸父戒为华县狱掾,太守令收戒诣府,霸径于费西山中要夺之。○费、华临县也。◎钱大昕曰:即墨属青州之北海郡,陶谦为徐州牧,未得其地,疑是“即丘”之讹。◎即丘,汉旧县,属东海郡,后汉属琅邪郡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今沂州东南五十里。◎开阳,汉旧县,属东海郡,后汉琅邪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沂州府城东北十五里古城社。◎弼按:费、华、即丘、开阳,俱在今山东沂州府境,“即墨”为“即丘”,钱说是。 谦遣别将救诸县,仁以骑击破之。太祖征吕布,仁别攻句阳,拔之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济阴郡句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句阳故城,今曹州府荷泽县北句阳店。◎钱大昭曰:布在下邳,未必有别将在句阳,疑为曲阳之误。曲阳在今淮安府安东县西北。◎沈家本曰:此传叙征吕布于迎天子都许之前,乃张邈、陈宫迎吕布为兖州牧时事。济阴郡属兖州。《武纪》“兴平二年袭定陶”,定陶为济阴太守治,则仁攻句阳,当亦在是年。◎弼按:此传序仁攻句阳在建安元年都许之前。是时,吕布尚屯濮阳,未至下邳也。句阳在濮阳之南,非曲阳,钱说失之。 生获布将刘何。太祖平黄巾,迎天子都许,仁数有功,拜广阳太守。 ◎广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“幽州牧”注。◎王先谦曰:广阳郡,三国魏复为燕国。◎谢鍾英曰:曹仁为太守在建安初,时广阳为袁绍地,仁遥领而已。 太祖器其勇略,不使之郡,以议郎督骑。太祖征张绣,仁别徇旁县,虏其男女三千余人。太祖军还,为绣所追,军不利,士卒丧气,仁率厉将士甚奋,太祖壮之,遂破绣。

太祖与袁绍久相持于官渡,绍遣刘备徇彊诸县, 彊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 多举众应之。自许以南,吏民不安,太祖以为忧。仁曰:“南方以大军方有目前急, 《通鉴》作“南方以大将军方有目前急”。 ◎吴金华曰:主帅所领主力部队谓之“大军”,与别将所率之偏军相对而言。此处“大军”不误。 其势不能相救,刘备以强兵临之,其背叛故宜也。 元本“故”作“固”。 备新将绍兵,未能得其用,击之可破也。”太祖善其言,遂使将骑击备,破走之,仁尽复收诸叛县而还。绍遣别将韩荀钞断西道, 荀,当作“ ”,见《荀攸传》。 仁击荀于鸡洛山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潧水注》:潧水出郐城西北鸡络坞下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七:郐城在河南禹州密县东北五十里。溱水亦曰潧水,东南流合洧水。 大破之。由是绍不敢复分兵出。复与史涣等钞绍运车,烧其粮谷。 事见建安五年。

河北既定,从围壶关。 壶关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年。 太祖令曰:“城拔,皆坑之。”连月不下。仁言于太祖曰:“围城必示之活门,所以开其生路也。今公告之必死,将人自为守。且城固而粮多,攻之则士卒伤,守之则引日久;今顿兵坚城之下,以攻必死之虏,非良计也。”太祖从之,城降。于是录仁前后功,封都亭侯。

从平荆州,以仁行征南将军,留屯江陵,拒吴将周瑜。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建安十三年,曹公北还,留曹仁、徐晃于江陵。十四年,周瑜、曹仁相守岁余,所杀伤甚众。仁委城走。权以瑜为南郡太守。◎《周瑜传》:曹公留曹仁等守江陵城,周瑜、程普与仁相对,渡屯北岸。仁由是遂退。权拜瑜偏将军,领南郡太守,屯据江陵。◎合此二传观之,为仁失江陵之证,本传讳言之。 瑜将数万众来攻,前锋数千人始至,仁登城望之,乃募得三百人,遣部曲将牛金逆与挑战。贼多,金众少,遂为所围。长史陈矫俱在城上,望见金等垂没,左右皆失色。仁意气奋怒甚,谓左右:“取马来!”矫等共援持之。谓仁曰:“贼众盛,不可当也。假使弃数百人何苦,而将军以身赴之!”仁不应,遂被甲上马,将其麾下壮士数十骑出城。去贼百余步,迫沟,矫等以为仁当住沟上,为金形势也,仁径渡沟直前,冲入贼围,金等乃得解。余众未尽出,仁复直还突之,拔出金兵,亡其数人,贼众乃退。矫等初见仁出,皆惧,及见仁还,乃叹曰:“将军真天人也!”三军服其勇。太祖益壮之, ◎姜宸英曰:此有饰词,仁岂公瑾之敌? 转封安平亭侯。

太祖讨马超,以仁行安西将军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晋百官志》:四安起于魏初。○谓安东、安西、安南、安北四将军也。 督诸将拒潼关, ◎钱大昭曰:诸将,谓夏侯渊、钟繇也。◎潼关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。◎胡三省曰:渭口之东即潼关。潼关在弘农华阴县,晋所谓桃林之塞,秦所谓阳华是也。◎谢鍾英曰:今潼关厅治。 破超渭南。苏伯、田银反,以仁行骁骑将军,都督七军讨银等,破之。 苏伯、田银,事在建安十六年,见常林、国渊传,又见《程昱传》注引《魏书》。 复以仁行征南将军,假节,屯樊, ◎胡三省曰:樊城在襄阳东,北临汉水。◎谢鍾英曰:今襄阳府城北汉江上,与襄阳隔水对峙。 镇荆州。侯音以宛叛, 宛县,今南阳府南阳县治。 略傍县众数千人,仁率诸军攻破音,斩其首,还屯樊, 事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四年及注引《曹瞒传》。 即拜征南将军。关羽攻樊,时汉水暴溢,于禁等七军皆没,禁降羽。仁人马数千人守城,城不没者数板。 ◎胡三省曰:城高二尺为一板。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:平鲁城西南有《曹仁记水碑》。 羽乘船临城,围数重,外内断绝,粮食欲尽,救兵不至。仁激厉将士,示以必死,将士感之皆无二。 ◎梁章钜曰:“二”下当有“心”字。 吴金华以“二”、“贰”互通,不烦增字。 ◎《满宠传》:樊城得水,往往崩坏,众皆失色。或谓仁曰:“今日之危,非力所支。可及羽围未合,乘轻船夜走,虽失城,尚可全身。”宠曰:“山水速疾,冀其不久。闻羽遣别将已在郏下,自许以南,百姓扰扰,羽所以不敢遂进者,恐吾军掎其后耳。今若遁去,洪河以南,非复国家有也;君宜待之。”仁曰:“善。” 徐晃救至,水亦稍减,晃从外击羽,仁得溃围出,羽退走。

仁少时不脩行检,及长为将,严整奉法令,常置科于左右,案以从事。鄢陵侯彰北征乌丸,文帝在东宫,为书戒彰曰:“为将奉法,不当如征南邪!” 仁为征南将军。 及即王位,拜仁车骑将军,都督荆、扬、益州诸军事,进封陈侯,增邑二千,并前三千五百户。追赐仁父炽谥曰陈穆侯,置守冢十家。 仁列名劝进,见《上尊号奏》。 后召还屯宛。 宛为南阳郡治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 孙权遣将陈邵据襄阳,诏仁讨之。仁与徐晃攻破邵,遂入襄阳,使将军高迁等徙汉南附化民于汉北, ◎赵一清曰:○此亦饰词也。○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孙权帅兵西过,朝议以樊、襄阳无谷,不可以御寇。时曹仁镇襄阳,请召仁还宛。帝曰:“孙权新破关羽,此其欲自结之时也,必不敢为患。襄阳水陆之冲,御寇要害,不可弃也。”言竟不从。仁遂焚弃二城,权果不寇,魏文悔之。 文帝遣使即拜仁大将军。又诏仁移屯临颍,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颍川郡临颍。◎《寰宇记》:县在临颍皋上,颍水东崖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颍故城,今河南许州临颍县西北十五里。 迁大司马, 仁拜大将军,迁大司马,讨斩郑甘,俱在黄初二年。 复督诸军据乌江, ◎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项王乃欲东渡乌江。◎瓒曰:在牛渚。◎《括地志》云:乌江亭,即和州乌江县是也。晋初为县。◎《元和志》:乌江浦在乌江县东四里,即亭长檥船处。◎《一统志》:乌江废县,在安徽和州东北。乌江浦,在和州东北四十里。牛渚山,在安徽太平府当涂县西北二十里,一名采石。◎李贤曰:牛渚,山名,突出江中,谓之牛渚圻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六:青城废县在安庆府太湖县东四十里。《志》云,魏将曹仁所筑。唐武德中置县于此,寻废。乌江废县,秦乌江亭也。瓒曰乌江“在牛渚”,盖和州对岸为太平府当涂县采石山,亦谓之牛渚圻。乌江即和州江,有乌江浦。 还屯合肥。 ◎合肥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。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黄武二年三月,曹仁遣将军常彫等渡濡须中州,仁子泰攻朱桓,桓击破彫等。是月,魏兵皆退。◎又见《朱桓传》。 黄初四年薨,谥曰忠侯。 黄初四年三月丁末薨。见《文纪》。青龙元年,从祀太祖庙庭,见《明纪》。 ◎《魏书》曰:仁时年五十六。◎《傅子》曰:曹大司马之勇,贲、育弗加也。 ◎《史记·范雎列传》:成荆、孟贲、王庆忌、夏育之勇焉而死。◎许慎曰:孟贲,卫人。◎《汉书音义》:夏育,卫人,力举千钧。 张辽其次焉。 子泰嗣,官至镇东将军,假节,转封宁陵侯。泰薨,子初嗣。又分封泰弟楷、范,皆为列侯,而牛金官至后将军。 ◎牛金从司马懿征辽,见《晋书·宣帝纪》。◎王鸣盛曰:《元石图》有“牛继马后”,故宣帝深忌牛氏,遂为二榼,共一口,以贮酒焉。帝先饮佳者,以毒酒鸩其将牛金。而恭王妃夏氏通小吏牛氏,而生元帝。案,此等暧昧之言,书之史册殆存疑耳,且既云“小吏牛氏”,则非将牛金矣,而《魏书》列传云“僭晋司马叡字景文,晋将牛金子也。初,晋宣帝生大将军琅邪武王伷,伷生冗从仆射琅邪恭王觐,觐妃谯国夏侯氏,字铜环,与金奸通,遂生叡,因冒姓司马,仍为觐子”,敌国传闻互异如此。◎胡玉缙曰:○《旧唐书·元行冲传》:初,魏明帝时,河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后之象,魏收旧史以为晋元帝是牛氏之子,冒姓司马,以应石文。行冲推寻事迹,以后魏昭成帝名犍,继晋受命,考校谣谶,著论以明之。《新书》儒学、本传同。据此,则将军、小吏之辨,尤词费也。

仁弟纯, ◎《英雄记》曰:纯字子和。年十四而丧父,与同产兄仁别居。承父业,富于财,僮仆人客以百数,纯纲纪督御,不失其理,乡里咸以为能。好学问,敬爱学士,学士多归焉,由是为远近所称。年十八,为黄门侍郎。二十,从太祖到襄邑募兵, 襄邑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 遂常从征战。 初以议郎参司空军事,督虎豹骑从围南皮。 南皮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,渤海郡治。 袁谭出战, 毛本“出”作“大”。 士卒多死。太祖欲缓之,纯曰:“今千里蹈敌,进不能克,退必丧威;且悬师深入,难以持久。彼胜而骄,我败而惧,以惧敌骄,必可克也。”太祖善其言,遂急攻之,谭败。纯麾下骑斩谭首。 事在建安十年正月,见《武纪》及《袁绍传》。 及北征三郡, 明监本、官本作“斩谭首级,北征三部”,误。 纯部骑获单于蹹顿。 官本“蹹”作“蹋”。 以前后功封高陵亭侯,邑三百户。从征荆州,追刘备于长坂, 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曹公追先主,一日一夜,轻骑行三百余里,及于当阳之长坂。◎《舆地纪胜》:长坂在当阳县东北二十里。 获其二女辎重,收其散卒。进降江陵,从还谯。建安十五年薨。文帝即位,追谥曰威侯。 ◎《魏书》曰:纯所督虎豹骑,皆天下骁锐,或从百人将补之,太祖难其帅。纯以选为督,抚循甚得人心。及卒,有司白选代,太祖曰:“纯之比,何可复得!吾独不中督邪?”遂不选。 ◎赵一清曰:○姜云: 姜,姜宸英。 纯、真、休皆将虎豹骑,以宿卫精兵,非亲子弟不可也。曹纯死而自将之,以无子弟可任者,非无曹纯其人也。 子演嗣,官至领军将军,正元中进封平乐乡侯。 ◎赵一清曰:《三少帝纪》注引《魏书》永宁宫奏有“武卫将军安寿亭侯臣演”,即纯之子。盖由亭侯进封乡侯,传云“进封”,可证。◎互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六年注引《魏书》。 演薨,子亮嗣。

19.4 曹洪

曹洪字子廉,太祖从弟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洪伯父鼎为尚书令, 鼎,事见《武纪》卷首注。 任洪为蕲春长。 ◎毛本、局本“洪”误作“弘”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江夏郡蕲春。《一统志》:蕲春故城,今湖北黄州府蕲州西北。 太祖起义兵讨董卓,至荧阳, ◎荧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◎王先谦曰:荧阳以泽名,荧阳古从火,作“荥”者,后人误改。前汉县,三国魏置郡,后省,还为县。 为卓将徐荣所败。 徐荣,玄菟人。 太祖失马,贼追甚急,洪下,以马授太祖,太祖辞让,洪曰:“天下可无洪,不可无君。” 洪授马事,详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注。 遂步从到汴水, ◎班《志》:汴水在荥阳西南。 水深不得渡,洪循水得船,与太祖俱济,还奔谯。扬州刺史陈温素与洪善,洪将家兵千余人,就温募兵,得庐江上甲二千人,东到丹阳复得数千人,与太祖会龙亢。 丹阳、龙亢,均见《武纪》初平二年。元年、明监本、吴本“龙亢”作“龙元”,误。 太祖征徐州,张邈举兖州叛迎吕布。时大饥荒,洪将兵在前,先据东平、范, 东平、范,均见《武纪》初平三年。 聚粮谷以继军。太祖讨邈、布于濮阳, 濮阳,东郡治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 布破走,遂据东阿, 东阿,见《武纪》兴平元年。 转击济阴、山阳、中牟、阳武、京、密十余县,皆拔之。 ◎赵一清曰:此错举郡县以成文,济阴则定陶也,山阳则昌邑也,二者皆郡也。“中牟”下之四县名。若河内之山阳县,故城在怀庆府修武县西北六十里,去济阴甚远,不得连及。然下云“十余县”,则遗二郡,此临文之语病耳。◎弼按:定陶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昌邑,见《武纪》初平九年。中牟以下四县皆属河南尹。中牟故城,今开封府中牟县东六里。阳武故城,今怀庆府阳武县治。京县故城,今开封府荥阳县东南三十里。密县故城,今开封府密县东南三十里。 以前后功拜鹰扬校尉,迁扬武中郎将。 ◎胡三省曰:西汉有中郎将,东汉分置三署、虎贲、羽林中郎将。建安之后,群雄兵争,自相署置,始有名号中郎将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百官志》:鹰扬将军,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。○二书不同,未知孰是。 天子都许, ◎许,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。◎邹安鬯曰:今许州东北四十里。 拜洪谏议大夫。 魏武遣洪西迎天子,本传未载。 别征刘表,破表别将于舞阳、阴、叶、堵阳、博望,有功, ◎赵一清曰:《前汉书·地理志》,舞阳属颍川,下四县俱属南阳。◎弼按:《郡国志》同。◎潘眉曰:“舞阳”当为“舞阴”。考后汉舞阳省入辰阳,时无舞阳也。舞阴、阴、叶、堵阳、博望皆南阳邑。《武帝纪》“建安二年,曹洪屯叶,数为绣、表所侵。公自南征,至宛,生擒表将邓济,攻舞阴,下之”,即在是时。◎弼按:○《郡国志》:颍川郡舞阳。○谢鍾英云:魏承汉制,舞阳属颍川。○吴增僅云:黄初七年,司马懿封此,见《晋书》。○据此,则潘说“时无舞阳”,误。◎《一统志》:舞阳故城,今南阳府舞阳县西。◎王先谦曰:○阴,三国魏改属南乡郡。○《一统志》:阴县故城,今襄阳府光化县西。◎弼按:阴县距舞阳、叶、堵阳、博望甚远,舞阴相距甚近,传文连类而及,则“阴”当系“舞阴”之误。◎《一统志》:舞阴故城,今南阳府泌阳县西北七十里。叶县故城,今南阳府叶县南三十里旧县店。〖◎谢云:今叶县治。〗堵阳故城,今南阳府裕州东六里。〖◎谢云:裕州西三十五里。〗博望故城,今南阳府南阳县东北六十里。〖◎谢云:东北百二十里。〗◎康发祥曰:○“有功”字上当是“刘备遣吴兰屯下辨,遣洪征之”,下接“有功”字,与曹休等传相合。○且洪有《与曹丕书》,想在斯时,其辞曰:前初破贼,情侈意奢,说事颇过其实。得九月二十日书,读之喜笑,把玩无厌。亦欲令陈琳作报,琳顷多事,不能得为。念欲远以为欢,故自竭老夫之思。辞多不可一一,粗举大纲,以当谈笑。汉中地形实有险固,四岳三涂,皆不及也。后有精甲数万,临高守要,一夫挥戟,万人不得进,而我军过之,若骇鲸之决细网,奔兕之触鲁缟,未足以喻其易。虽云王者之师,有征无战,不义而强,古人常有。故唐虞之世,蛮夷猾夏,周宣之盛,亦雠大邦,《诗》、《书》叹载,言其难也。斯皆凭阻恃远,故使其然。是以察兹地势,谓为中才处之,殆难仓卒。来命陈彼妖惑之罪,叙王师旷荡之德,岂不信然!是夏、殷所以丧,苗、扈所以毙,我之所以克,彼之所以败也。不然,商、周何以不敌哉!昔鬼方聋昧,崇虎谗凶,殷辛暴虐,三者皆下科也。然高宗有三年之征,文王有退修之军,孟津有再驾之役,然后殪戎胜殷,有此武功。未有星流景集,飚夺霆击,长驱山河,朝至暮捷若今者也。由此观之,彼固不逮下愚,则中才之守,不然明矣。在中才则谓不然。而来示乃以为彼之恶稔,虽有孙、田、墨、氂,犹无所救,窃又疑焉。何者?古之用兵,敌国虽乱,尚有贤人,则不伐也。是故三仁未去,武王还师;宫奇在虞,晋不加戎;季梁犹在,强楚挫谋。暨至众贤奔绌,三国为墟。明其无道有人,犹可救也。且夫墨子之守,萦带为垣,高不可登,折箸为械,坚不可入。若乃距阳平,据石门,摅八阵之列,骋奔牛之权,焉肯土崩鱼烂哉!设令守无巧拙,皆可攀附,则公输已陵宋城,乐毅已拔即墨矣。墨翟之术何称?田单之智何贵?老夫不敏,未之前闻。盖闻过高唐者,效王豹之讴,游雎涣者,学藻绘之彩。间自入益部,仰司马、杨、王遗风,有子胜斐然之志,故颇奋文辞,异于他日。怪乃轻其家丘,谓为倩人,是何言欤?夫騄骥垂耳于坰牧,鸿雀戢翼于污池,亵之者固以为园囿之凡鸟,外厩之下乘也。及其整兰筋,挥劲翮,陵厉清浮,顾盼千里,岂可谓其借翰于晨风,假足于六驳哉!恐犹未信丘言,必大噱也。 迁厉锋将军,封国明亭侯。 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作“中护军国明亭侯曹洪”。 累从征伐,拜都护将军。 ◎本志《王粲传》:建安中,都护曹洪欲使陈留阮瑀掌书记,瑀终不为屈。◎《杨阜传》:太祖遣都护曹洪御马超,超等退还。洪置酒大会,令女倡著罗縠之衣蹋鼓,一坐皆笑。杨阜厉声责洪,洪立罢女乐,请阜还坐,肃然惮焉。◎《辛毗传》:太祖遣都护曹洪平下辩,使毗与曹休参之,令曰:“昔高祖贪财好色,而良、平匡其过失。今佐治、文烈忧不轻矣。”◎玩此令文,曹洪之贪淫可知。◎《文选·四十一》陈孔璋《为曹洪舆魏文帝书》李善注引《文帝集序》曰“上平定汉中,族父都护还书与余,盛称彼方土地形势,观其辞,如陈琳所叙为也”云云,上文引曹洪与丕书,当在此注之下。 文帝即位, 吴金华发王昶《金石萃编》卷二十三“’即’下脱‘王’字”之说,说详彼。 为卫将军,迁骠骑将军,进封野王侯, 野王,见《后妃传·明悼毛后传》。 益邑千户,并前二千一百户,位特进;后徙封都阳侯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前汉书·地理志》东海郡有都阳县。〖◎弼按:应作“都阳侯国”。〗《后汉书·郡国志》无,盖东京省并。○应劭曰:《春秋》“齐人迁阳”,是。○此注与城阳国之阳都正同。○又《郡国志》:琅邪国阳都,故属城阳。○盖阳都、都阳,各以其地近为名,而一存一废。洪封本是县侯,盖取旧县以为封邑耳。◎钱坫曰:城阳国有阳都县,在今沂水县西南,《后书》注“都阳在承县南”,则此亦在今峄县西南矣。◎钱大昕曰:城阳国阳都下亦引应此注,似有一误。然都阳侯音本城阳戴王之子,或当日即割阳都之乡为侯国,本非两地乎?

始,洪家富而性吝啬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五十五:相州安阳县有曹洪宅。《隋图经》云:“宅南有景穆寺,西有石窦桥。” 文帝少时假求不称,常恨之,遂以舍客犯法,下狱当死。 ◎《满宠传》:曹洪有宾客数犯法,宠收治之。◎何焯曰:按《杨沛传》,此举虽文帝不宏,而洪舍客亦屡犯法,与刘勋并称,得罪亦由素不检制其下也。◎沛,事在《贾逵传》注中。 群臣并救,莫能得。卞太后谓郭后曰:“令曹洪今日死,吾明日敕帝废后矣。”于是泣涕屡请,乃得免官削爵土。 ◎康发祥曰:事在黄初七年正月,见《晋书·天文志》,本传未载年月。 ◎《魏略》曰:文帝收洪,时曹真在左右,请之曰:“今诛洪,洪必以真为谮也。”帝曰:“我自治之,卿何豫也?”会卞太后责怒帝,言“梁、沛之间,非子廉无有今日”。诏乃释之。犹尚没入其财产。太后又以为言,后乃还之。初,太祖为司空时,以己率下,每岁发调,使本县平赀。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,太祖曰:“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!”文帝在东宫,尝从洪贷绢百匹,洪不称意。及洪犯法,自分必死,既得原,喜,上书谢曰:“臣少不由道,过在人伦,长窃非任,遂蒙含贷。性无检度知足之分,而有豺狼无厌之质, 毛本“( )〈豺〉”作“ ”,误。 老惛倍贪,触突国网,罪迫三千,不在赦宥,当就辜诛,弃诸市朝,犹蒙天恩,骨肉更生。臣仰视天日,愧负灵神,俯惟愆阙,惭愧怖悸,不能雉经 ◎《晋语》:雉经于新城之庙。◎注:雉经,头抢而悬也。 以自裁割,谨涂颜阙门,拜章陈情。” 洪先帝功臣,时人多为觖望。明帝即位,拜后将军,更封乐城侯,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河间国治乐成。◎《晋志》“成”作“城”。见《武纪》建安九年。 邑千户,位特进,复拜骠骑将军。太和六年薨,谥曰恭侯。 正始四年从祀太祖庙庭。 子馥,嗣侯。 洪女为荀彧子粲之妻。 初,太祖分洪户封子震列侯。洪族父瑜,修慎笃敬,官至卫将军,封列侯。

19.5 曹休

曹休字文烈,太祖族子也。天下乱,宗族各散去乡里。 ◎何焯云:北宋本“去”作“居”。 休年十余岁,丧父,独与一客担丧假葬,携将老母,渡江至吴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吴郡治吴。◎《一统志》:吴县故城,今江苏苏州府吴县治。 ◎《魏书》曰:休祖父尝为吴郡太守。休于太守舍,见壁上祖父画像,下榻拜涕泣,同坐者皆嘉叹焉。 以太祖举义兵,易姓名转至荆州,间行北归,见太祖。太祖谓左右曰:“此吾家千里驹也。”使与文帝同止,见待如子。常从征伐,使领虎豹骑宿卫。刘备遣将吴兰屯下辩, ◎下辨,见《夏侯渊传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甘肃階州成县西三十里。 太祖遣曹洪征之,以休为骑都尉, ◎胡三省曰:汉武帝置三都尉,骑都尉其一也。 参洪军事。 休与辛毗同参曹洪军事,见《辛毗传》。 太祖谓休曰:“汝虽参军,其实帅也。”洪闻此令,亦委事于休。备遣张飞屯固山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·五十九》:固山在巩山府成县东南。◎谢鍾英曰:固山当在今成县北。 欲断军后。众议狐疑,休曰:“贼实断道者,当伏兵潜行。今乃先张声势,此其不能也。宜及其未集,促击兰,兰破则飞自走矣。”洪从之,进兵击兰,大破之,飞果走。 ◎胡三省曰:情见势屈,宜其走也。◎《武纪》:建安二十三年,曹洪破吴兰,斩其将任夔等。三月,张飞、马超走汉中,阴平氐强端斩吴兰,传其首。 太祖拔汉中诸军还长安,拜休中领军。文帝即王位,为领军将军, ◎领军将军,见《明纪》景初二年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职官志》:中领军,魏官也。建安四年,魏武丞相府自置。及拔汉中,以曹休为中领军。文帝践阼,始置领军将军,以曹休为之,主五校、中垒、武卫等三营。○一清案:建安四年,魏武为司空,至十三年始为丞相。“四年”上疑落“十”字。 录前后功,封东阳亭侯。 休列名劝进,见《上尊号奏》。 夏侯惇薨,以休为镇南将军,假节都督诸军事,车驾临送,上乃下舆执手而别。孙权遣将屯历阳, 扬州刺史治历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 休到,击破之,又别遣兵渡江,烧贼芜湖营数千家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丹阳郡芜湖。◎《一统志》:芜湖故城,今太平府芜湖县东。 迁征东将军,领扬州刺史,进封安阳乡侯。 ◎潘眉曰:《公卿上尊号奏》云“使持节行都督督军领扬州刺史征东将军安阳乡侯臣休”,延康中所署官爵已如此,本传载在黄初三年后,当以碑为正。 ◎《魏书》曰:休丧母,至孝。帝使侍中夺丧服,使饮酒食肉,休受诏而形体益憔悴。乞归谯葬母,帝复遣越骑校尉薛乔奉诏节其忧哀,使归家治丧,一宿便葬,葬讫诣行在所。帝见,亲自宽慰之。其见爱重如此。 帝征孙权, 《文纪》:黄初三年十月,帝自许昌南征。 以休为征东大将军,假黄钺,督张辽等及诸州郡二十余军, ◎《赵俨传》:休统五州军。 击权大将吕范等于洞浦, ◎《通鉴》作“洞口”。◎胡三省曰:洞口在历阳江边。◎《一统志》:今和州西南临江。◎《董昭传》:三年,征东大将军曹休临江在洞浦口,自表:“愿将锐卒虎步江南,因敌取资,事必克捷;若其无臣,不须为念。”帝恐休便渡江,驿马诏止。时昭侍侧,因曰:“今者渡江,人情所难,就休有此志,当须诸将。臧霸等既富且贵,何肯乘危?苟霸等不进,休意自沮。臣恐陛下虽有敕渡之诏,犹必沈吟,未便从命也。”是后无几,暴风吹贼船,悉诣休等营下,斩首获生,贼遂进散。诏敕诸军促渡。军未时进,贼救船遂至。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黄武元年九月,魏命曹休、张辽、臧霸出洞口,权遣吕范等以舟军拒休等。十一月,大风,范等兵溺死者数千,余军还江南。 破之。拜扬州牧。 ◎胡三省曰:魏扬州止得汉之九江、庐州二郡地,而江津要害之地多为吴所据。◎赵一清曰:据此,曹魏刺史尊者亦为牧。 吴金华细论曹休受魏文遗诏辅政与否,详彼。 明帝即位,进封长平侯。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陈国长平。◎《一统志》:长平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西华县东北十八里。◎《文纪》:黄初七年五月,召征东大将军曹休受遗诏辅嗣主。◎本传不载其事。◎何焯曰:《孙资别传》有“文皇帝晏驾,陛下即阼,犹有曹休内外之望”云云。按明帝与休无间,知资别传为妄。 吴将审悳屯皖, 皖,见《明纪》太和二年。 休击破之,斩悳首,吴将韩综、翟丹等前后率众诣休降。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黄武六年,韩当子综以其众降魏。◎此魏明帝太和元年事。 增邑四百,并前二千五百户,迁大司马, 在黄初七年十二月。 都督扬州如故。 ◎《晋志》曰:黄初三年,始置都督诸军事。 太和二年,帝为二道征吴,遣司马宣王从汉水下,督休诸军向寻阳。 ◎赵一清曰:○陈景云云:“督休”二字当作“休督”。宣王与休并为上将,分道而进。宣王方从西道牵吴上游,则东军之向寻阳者不得兼督也。〖官本《考证》作何焯语,《义门读书记》无之。官本《考证》作“当吴上游”,又“寻阳”作“晋阳”,均误。《三国志证闻》引此作“乘吴上游”,亦不若“牵”字之妥。〗休自黄初以来,以宗室专典淮南重兵,权任久在宣王之右,岂有此时反从二千里外遥受节度者乎?〖此数语赵氏未引。〗○《前汉书·地理志》:庐江郡寻阳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七十六:寻水城在湖广蕲州东。《寻阳记》谓之兰池城,古寻阳也。又卷八十五:寻阳城在江西九江府西十五里,是六朝之寻阳也。后汉时,寻阳为豫章、庐江二郡界,三国时属吴蕲春郡,为督护要津。《庐山记》:“寻阳县在大江北,寻水之阳。晋咸和以后,始移于江南。”杜佑曰:“温峤所移也。”王氏曰:“惠帝永兴初,分庐江、武昌立寻阳郡,治豫章之柴桑,而寻阳之名乱。成帝咸和中,移江州治寻阳,而江南之寻阳著,江北之寻阳益晦矣。◎寻阳,互见《明纪》卷首,又见《吴志·孙策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。 贼将伪降,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黄武七年五月,鄱阳太守周鲂伪叛,诱魏将曹休。◎《周鲂传》:赍牋七条以诱休。休果信鲂,率步骑十万入皖。 休深入,战不利,退还宿石亭。 ◎《明纪》:太和二年九月,曹休率诸军至皖,与吴将陆议战于石亭,败绩。 军夜惊,士卒乱,弃甲兵辎重甚多。 ◎《通鉴》:吴主以陆逊为大都督,以朱桓、全琮为左右督,各督三万人以击休。休知见欺而恃众,欲遂与吴战。朱桓言于吴王曰:“休本以亲戚见任,非智勇名将也。今战必败,败必走,走当由夹石、挂车。此两道险阨,若以万兵柴路,则休可生虏也。”尚书蒋济上疏曰:“休深入虏地,与权精兵对,朱然等在上流乘休后,臣未见其利也。”前将军满宠上疏曰:“曹休虽明果而希用兵,今所从道,背湖旁江,易进难退,此兵之絓地也。”休与逊战于石亭。逊为中部,令朱桓、全琮为左、右翼,三道俱进,冲休伏兵,因驱走之,追亡逐北,径至夹石,斩获万余,牛马骡驴车万辆,军资器械略尽。◎胡三省曰:休盖未尝整陈交战而败也。 休上书谢罪,帝遣屯骑校尉杨暨慰喻,礼赐益隆。 ◎《通鉴》:帝以宗室不问。◎胡注:败军者必诛,焉可以宗室而不问邪? 休因此痈发背薨, ◎《明纪》:太和二年九月庚子,大司马曹休薨。◎案:曹仁于黄初四年三月战败濡须,而三月即死;曹休于太和二年九月战败石亭,而九月即死。二入战败旋死,情事相同。◎曹植《大司马曹休诔》曰:于穆公侯,魏之宗室,明德继踵,弈世纯粹,阐弘泛爱,仁以接物,艺以为华,体兹亮实,年没弱冠,志在雄英,高揖名师,发言有章,东夏翕然,称曰龙光,贫而无怨,恐以为难,嗟我公侯,屡空是安,不耽世禄,亲悦为懽,好彼蓬枢,甘此瓢箪,味道忘忧,踰宪超颜,矫矫公侯,不桡其厄,呵叱三军,躬奋雄戟,足蹴白刃,手接飞镝,终弭淮南,保我疆埸。 谥曰壮侯。 正始四年从祀太祖庙庭。 子肇嗣。 ◎《世语》曰:肇字长思。

肇有当世才度,为散骑常侍、屯骑校尉。明帝寝疾,方与燕王宇等属以后事。帝意寻变,诏肇以侯归第。 ◎《明纪》景初二年注引《汉晋春秋》曰:帝以燕王宇为大将军,使与屯骑校尉曹肇等对辅政。中书监刘放曰:“先帝诏敕,藩王不得辅政。曹肇、秦朗等与侍疾者言戏。”帝得放言,大怒。放乃举曹爽代宇,又白“宜诏司马宣王使相参”,帝从之。◎《刘放传》注引《世语》曰:曹肇弟纂为大将军司马,燕王颇失指。肇出,纂见,惊曰:“上不安,云何悉共出?”肇明日至宫门,不得入,惧,诣延尉,以处事失宜免。 正始中薨。追赠卫将军。子兴嗣。初,文帝分休户三百封肇弟纂为列侯, ◎《艺文》卷三十三《曹毗曹肇传》曰:肇、纂,明帝宠爱之,寝止恒同。(当)〈尝〉与帝同赌衣物,有不获,辄入御帐,服之径出,其见亲宠类此比也。◎杭世骏曰:○《御览》引《曹肇传》曰:明帝宠爱肇。与帝戏赌衣服,有所获,辄入御帐,服之遥出。亲狎如此。◎侯康曰:○《御览·三百八十六》引《曹肇别传》曰:肇之弟纂,字德思,力举千钧,明帝宠之,寝止恒同。尝与戏赌衣物,有所获,辄入御帐取而出之。○案,杭注引为肇事,误。杭注本《御览·六百八十九》,彼文略不及此之详也。◎纂,事又见《赵王幹传》。 后为殄吴将军,薨,追赠前将军。 ◎洪饴孙曰:殄吴将军,一人,第五品。 ◎张隐《文士传》曰: ◎《隋志》:《文士传》五十卷,张隐撰。◎两唐志卷同,均作“张骘撰”。◎丁国钧曰:隐为庐江太守张夔子,见《晋书·陶侃传》。《御览·引书目》,既列隐是书,又列张鄢《文士传》,张骘《文士传》,实即一书。“鄢”、“骘”皆“隐”之讹文。◎吴士鉴说同。◎章宗源曰:○钟嵘《诗品》曰:张骘《文士》,逢文即书。○《玉海》:《中兴书目》:“五卷,载六国文人,起楚芊原,终魏阮瑀。”《崇文目》:“十卷,终谢灵运。”○《文选注》、《后汉书注》诸所征引《文士传》,或作 “张骘”,又或作“隐”。《魏志·王粲传》注曰“张骘假伪之辞,不觉其虚之自露也,凡骘虚伪妄作,不可覆疏”。◎陈景云曰:张隐,《荀彧传》注作“张衡”,《王粲传》注作“张骘”,一人之名而三异。裴注既同,又初不言作者有别名,何以参错乃尔。又据《王粲传》后阮瑀事注中称“张骘”者凡三见,而《后汉书》章怀注、《文选》李善注引《文士传》皆作“骘”,似当从“骘”为正。◎沈家本曰:据《王粲传》注,当作“张骘”,作“隐”者误也。证以《诗品》,“骘”字是。 肇孙摅,字颜远,少厉志操,博学有才藻。仕晋,辟公府,历洛阳令,有能名。 ◎《晋书·曹摅传》:祖肇,魏卫将军。摅少有孝行,好学善属文,补临淄令,号曰圣君,转洛阳令,仁惠明断,百姓怀之。 大司马齐王冏辅政,摅与齐人左思俱为记室督。 ◎《晋书·左思传》:思字太冲,齐国临淄人。貌寝口讷,辞藻壮丽,造《齐都赋》,一年乃成。复欲赋三都,会妹芬入宫,移家京师。遂构思十年,门庭藩溷,皆著笔纸。赋成,豪贵之家竞相传写,洛阳为之纸贵。齐王冏命为记室督,辞疾,不就。 从中郎出为襄阳太守、征南司马。 ◎《晋书·曹摅传》:齐王冏辅政,摅与左思俱为记室督。惠帝末,起为襄城太守。时襄城屡经寇难,摅绥怀振理,旬月克复。永嘉二年,高密王简镇襄阳,以摅为征南司马。◎臧荣绪《晋书》曰:参南国中郎将,迁高密王左司马。 值天下乱,摅讨贼向吴,战败死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高密孝王略传》:遣左司马曹摅统参军崔旷等进逼京兆流人王逌,将大战,旷在后密自退走,摅军无继,战败,死之。◎李慈铭曰:摅先为襄城太守,非襄阳,后为征南司马,随高密王简镇襄阳,是两时两地。此注误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文苑传》:曹毗字辅佐。高祖休,魏大司马。父识,右军将军。毗少好文籍,善属词赋,累迁至光禄勋。◎吴士鉴曰:《世说·文学篇》注引《中兴书》云毗为休曾孙,与本传异。

19.6 曹真

曹真字子丹,太祖族子也。太祖起兵,真父邵募徒众,为州郡所杀。 ◎《魏略》曰:真本姓秦,养曹氏。或云:其父伯南 ◎粱章钜曰:真父既名邵,而明帝时真进封邵陵侯。故裴松之云“若非书误,则事不可论”。◎潘眉曰:邵陵侯之邵从邑旁。真父名“邵”,字当为“召”。召字伯南,取《召南》之义。然“邵”、“召”字本通。◎康发祥曰:封由人主,邵陵地名,何容避让,岂非腐谈。 夙与太祖善。兴平末,袁术部党与太祖攻劫,太祖出,为寇所追,走入秦氏,伯南开门受之。寇问太祖所在,答云:“我是也。”遂害之。由此太祖思其功,故变其姓。◎《魏书》曰:邵以忠笃有才智,为太祖所亲信。初平中,太祖兴义兵,邵募徒众,从太祖周旋。时豫州刺史黄琬欲害太祖, ◎范《书·黄琬传》:中平初,为豫州牧,政绩为天下表。及董卓秉政,以琬为名臣,征为司徒。◎《献帝纪》:中平六年九月,豫州牧黄琬为司徒。◎据此,是琬为豫州牧在中平时,至初平三年,琬已为李傕所杀矣。此云“初平中,豫州刺史黄琬欲害魏武”,全与事实相左。或“初平中”易为“中平中”,其说尚可通。盖魏武变易姓名,间行东归,在中平六年也。 太祖避之,而邵独遇害。 太祖哀真少孤,收养与诸子同,使与文帝共止。常猎,为虎所逐,顾射虎,应声而倒。 毛本“声”作“射”。 太祖壮其鸷勇,使将虎豹骑。讨灵丘贼,拔之,封灵寿亭侯。 ◎赵一清曰:齐、赵皆有灵丘。观真以功封灵寿亭侯,则此是赵灵丘也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,冀州常山有灵寿县,而代郡之灵丘废。◎《一统志》:灵丘故城,今山西大同府灵丘县东。灵寿故城,今直隶正定府灵寿县西北。 以偏将军将兵击刘备别将于下辩, 下辩,见《夏侯渊传》。 破之,拜中坚将军。 ◎洪饴孙曰:中坚将军,一人,第四品。 从至长安,领中领军。是时,夏侯渊没于阳平, 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太祖忧之,以真为征蜀护军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百官志》:魏、晋有杂号护军,如将军。◎洪饴孙曰:诸护军,无定员,第六品。诸要镇及将军领兵出征者皆置此官。◎弼按:“征蜀护军”疑系“征蜀将军”之误。征蜀将军为第三品。真已为中领军,似无降而为护军之理。且徐晃为平寇将军,真即督晃等,官秩当在晃等之上。 ◎余按:《宋志》“领、护资重者为领军、护军将军,资轻者为中领军、中护军”,既有此例,“征蜀护军”、“征蜀将军”或亦为一也,曹真军历薄浅,不得遽为将军,故以护军称之。洪云“诸护军第六品”,亦本《宋志》,然其所载品秩,终系晋制,与魏有差,不可据此遽定“护军”为非也。 督徐晃等破刘备别将高详于阳平。太祖自至汉中,拔出诸军,使真至武都 武都,见《夏侯渊传》。 迎曹洪等还屯陈仓。 陈仓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文帝即王位,以真为镇西将军, ◎洪饴孙曰:镇西将军,一人,第二品,位次四征,领兵如征西。 假节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。录前后功,进封东乡侯。 ◎班《志》:沛郡东乡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续志》:后汉省。◎李兆洛曰:当在今安徽凤阳府境。 张进等反于酒泉, 酒泉,见《文纪》延康元年。 真遣费耀讨破之, ◎赵一清曰:《明帝纪》“耀”作“曜”,《晋书纪》亦作“曜”。◎钱大昭曰:○《明帝纪》云:诸葛亮围陈仓,曹真遣将军费曜等拒之。《张既传》及《晋书·宣帝纪》作“曜”,《诸葛亮传》注作“耀”,未知孰是。 斩进等。 ◎讨破张进为苏则之功,见《则传》。◎《文纪》:延康元年五月,酒泉黄华、张掖张进等叛。金城太守苏则讨进,斩之,华降。◎又案:曹真列名劝进,见《上尊号奏》。 黄初三年还京都,以真为上军大将军,都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钺。 ◎钱大昭曰:光武建武初,征伐四方,权置督军御史,事竟罢之。建安中,魏武为丞相,始遣大将军督之,如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。文帝始有都督诸军事,如曹仁都督荆、扬、益州诸军事,曹真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,臧霸都督青州诸军事,是也。至都督中外诸军事,则总统内外兵旅。嗣后司马氏父子并加大都督,而权愈重矣。◎洪饴孙曰:上军大将军,一人,第二品,黄初三年置,后不常设。 与夏侯尚等征孙权,击牛渚屯, ◎牛渚,见《曹仁传》“乌江”注。◎杜佑曰:牛渚即当涂县采石。◎胡三省曰:太平州北三十里有牛渚山,山下有牛渚矶,与和州横江渡相对。◎《一统志》:牛渚山在安徽太平府当涂县西北二十里,一名采石。旧志,采石山在县西北二十五里,东北至江宁八十里,渡江西至和州二十五里,周十五里,高百仞,西接大江,三面俱绕姑溪,一名翠罗山,山下突入江处名采石矶。 破之。 《文纪》黄初四年注“丙午,诏击其南渚”,是也。 转拜中军大将军,加给事中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职官志》:给事中奏,官也,汉东京省,魏世复置。 七年,文帝寝疾,真与陈群、司马宣王等受遗诏辅政。明帝即位, 官本“明帝”误作“明年”。 进封邵陵侯, ◎召陵,见《文纪》黄初六年。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汝南郡召陵。◎按:《国志》皆曰“召陵”,如《文纪》“行幸召陵”,《夏侯惇传》 “徒屯召陵”。至晋改属颍川郡,始曰邵陵。见《晋书·地理志》 ◎臣松之案:真父名邵, “封邵陵侯”,若非书误,则事不可论。 说见前。 迁大将军。

诸葛亮围祁山, 祁山,见《明纪》青龙二年。 南安、天水、安定三郡反应亮。 ◎胡三省曰:○魏分陇右置秦州,天水、南安属焉。汉灵帝中平四年,分汉阳之豲道立南安郡。汉阳郡至晋方改为天水,史追书也。安定郡属雍州。○杜佑曰:南安,今陇西郡陇西县。◎洪亮吉曰:秦州,魏分陇右置。◎谢鍾英曰:《魏志·蒋济传》云“今虽有州十二,至于民数不过汉一大县”,《杜恕传》恕太和中上疏称“荆、扬、青、徐、幽、并、雍、凉、兖、豫、司、冀”,不数秦州。曹植《谏伐辽东表》“蜀应西境,则雍、凉三分”,亦不言秦州。终《三国志》无“秦州”二字。《宋书·州郡志》“晋武帝置秦州”,《晋书·武帝纪》“太始五年春二月,以雍州陇右五郡及凉州之金城、梁州之阴平置秦州”,是秦州始于晋武。洪氏从《晋书·地理志》列秦州,非也。◎吴增僅曰:魏十二州,见蒋济及杜畿传,无秦州。马氏《通考》、顾氏《纪要》、洪《补三国疆域志》皆言魏有十三州,乃增一秦州。杜氏《通典》、欧阳氏《舆地广纪》则云魏十二州,而或遗豫州,或遗荆州,皆误也。《晋志》“魏文帝分陇右置秦州”,又云“魏置秦州,中间暂废”。考陇右接壤蜀汉,乃武侯、姜维先后出师四十余年,不闻有秦州刺史备边之事,是不得有秦州也。◎弼按:据谢、吴二说,则胡三省“魏分陇右置秦州”说亦误。南安、天水、安定三郡,见《明纪》太和二年。 帝遣真督诸军军郿, ◎郿,见《董卓传》。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郿。◎《水经注》:渭水东迳五丈原北,又东迳郿县故址南。◎《寰宇记》:城南当斜谷口,亦曰斜城。◎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“扬声由斜谷道取郿”者是也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今凤翔府郿县东北十五里。 遣张合击亮将马谡,大破之。 即街亭之役也。 安定民杨条等略吏民保月支城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安定郡月氏道。◎应劭曰:氏,音支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续志》:后汉省。◎钱坫曰:本在敦煌祁连间,后为匈奴所逼,西去。此盖以其国降人所置者也。◎谢鍾英曰:月支城,疑即月氏道故城,未详其地。 真进军围之。条谓其众曰:“大将军自来,吾原早降耳。”遂自缚出。三郡皆平。真以亮惩于祁山, 毛本“祁”作“禄”,误。 后出必从陈仓, 陈仓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乃使将军郝昭、王生守陈仓, 郝昭,字伯道,太原人。昭守城事见《明纪》太和二年注。 治其城。明年春,亮果围陈仓,已有备而不能克。增邑,并前二千九百户。四年,朝洛阳,迁大司马,赐剑履上殿, 剑履上殿,解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七年。 入朝不趋。真以“蜀连出侵边境,宜遂伐之。数道并入,可大克也”。 ◎何焯曰:内审己,外量敌。于时岂能必取,而数道兴师?子丹此举,几于败国丧名。昭伯嗣事于蜀,遂为结怨天下之始,亦徼倖之余殃也。 帝从其计。真当发西讨,帝亲临送。真以八月发长安,从子午道南入。司马宣王溯汉水,当会南郑。 子午道、南郑,俱见《张鲁传》。 诸军或从斜谷道, ◎斜谷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四年。◎胡三省曰:○班《志》:斜水出衙岭山北,至郿入渭。○脉水沿山,则斜谷之路可知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县志》:在郿县西南三十里,入谷口二百二十里,抵凤县界,出连云栈,复百五十里抵褒城,长四百七十里。 或从武威入。 ◎胡三省曰:“武威”恐当作“武都”,否则“建威”也。◎《通鉴》:司空陈群谏曰:“斜谷阻险,难以进退,不可不熟虑。”帝从群议,真复表从子午道,群又陈不便。诏以群议下真,真据之遂行。◎胡三省曰:诏以议下真,将与之商度可否也。真锐于出师,遂以诏为据而行。 会大霖雨三十余日,或栈道断绝, ◎此“或”字疑涉上文而衍,《通鉴》无“或”字。◎《通鉴》:少府杨阜上疏曰:“诸军始进,便有天雨之患。六军困于山谷之间,进无所略,退又不得,非王兵之道也。”散骑常侍王肃上疏曰:“深入险阻,凿路而前,加以霖雨,山坂峻滑,众迫而不展,粮远而难继,闻曹真发已逾月,行裁半谷,治道功夫,战士悉作,是贼以逸待劳,兵家之所惮也。” 诏真还军。

真少与宗人曹遵、乡人朱讚并事太祖。遵、赞早亡,真愍之,乞分所食邑封遵、讚子。诏曰:“大司马有叔向抚孤之仁,笃晏平久要之分。 ◎《论语》:子曰:“晏平仲善与人交,久而敬之。”◎邢邴疏:齐大夫。晏,姓。平,谥。名婴。按《左传》文知之。《谥法》:“治而清省曰平。”◎《论语》:久要不忘平身之言。◎何晏注:久要,旧约也。 君子成人之美,听分真邑赐遵、讚子爵关内侯,各百户。”真每征行,与将士同劳苦,军赏不足,辄以家财班赐,士卒皆愿为用。真病还洛阳,帝自幸其第省疾。真薨, ◎《明纪》:太和五年三月,大司马曹真薨。 谥曰元侯。 正始四年从祀太祖庙庭。 子爽嗣。帝追思真功,诏曰:“大司马蹈履忠节,佐命二祖,内不恃亲戚之宠,外不骄白屋之士, ◎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望之说霍光曰:“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,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,致白屋之意。”◎师古曰:白屋,谓白盖之屋以茅覆之,贱人所居。盖,音合。 可谓能持盈守位,劳谦其德者也。其悉封真五子羲、训、则、彦、皑皆为列侯。”初,文帝分真邑二百户,封真弟彬为列侯。

爽字昭伯, 小字默,《御览》作“點”,见本传注。 少以宗室谨重,明帝在东宫,甚亲爱之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世说》:爽少与明帝同笔砚。 及即位,为散骑侍郎,累迁城门校尉,加散骑常侍,转武卫将军, 散骑侍郎、散骑常侍,见《文纪》延康元年。城门校尉,见《齐王纪》正始六年。武卫将军,见《明纪》景初三年。 宠待有殊。帝寝疾,乃引爽入卧内,拜大将军,假节钺,都督中外诸军事,录尚书事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晋职官志》曰:持节都督,无定员。前汉遣使始有持节。光武建武初,征伐四方,始权时置督军御史,事竟罢。建安中,魏武为相,始遣大将军督之。二十一年,征孙权还,遣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。文帝黄初三年,始置都督诸军事,或领刺史。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、假黄钺,则总统内外诸军矣。○录尚书事,汉东都诸公之重任也。今爽、懿既督中外诸军,又录尚书事,则文武大权尽归之矣。自此迄于六朝,凡权臣壹是专制国命。 与太尉司马宣王并受遗诏辅少主。明帝崩,齐王即位,加爽侍中, 侍中,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。 改封武安侯, ◎武安,见《武纪》建安九年。◎《水经注》:漳水于武安县东,清漳水自涉县东南来注,世谓之交漳口。◎王先谦曰:三国魏改属广平,见《元和志》。正始元年,曹爽封此。爽诛,国除。◎《括地志》:故城,在武安西南七十里。◎李兆洛曰:今武安县治。 邑万二千户,赐剑履上殿,入朝不趋,赞拜不名。 ◎何焯曰:爽名位素轻,忽膺重寄,不劳谦以先天下,而偃然辄当殊礼,有以知其必败矣。 丁谧画策,使爽白天子,发诏转宣王为太傅, ◎太傅,见《明纪》卷首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太傅,上公,一人,掌以善导,无常职。◎洪饴孙曰:黄初七年始置,位在三司上,不常设,前后居是官者三人,钟繇、司马懿、司马孚。 外以名号尊之,内欲令尚书奏事,先来由己,得制其轻重也。 ◎王懋竑曰:曹爽为大将军,司马懿为太尉,太尉在大将军之下,转为太傅,则在大将军之上矣。陈《志》所云“以宣王年德俱高,恒父事之,不敢专行”,此正其实,而外以名号尊之,欲使尚书奏事由己,此特晋人之辞耳。何晏、邓飏素与司马师、昭互相称誉,其进用未必尽出爽意也。其后权势相轧,始相疑贰,故陈《志》叙其事于五年,后接于八年宣王谢病不与政。《晋书·宣帝纪》:“八年,帝于是与爽有隙。”则前此固未尝异也。何晏、邓飏为尚书,司马孚为尚书令,爽弟羲为中领军,懿子师亦为中领军,爽弟彦为散骑常侍,懿子昭亦为散骑常侍,固相参用,爽非能专制者。懿之忮恨,爽、晏辈自在其掌握之中。然使其转太傅时,已有专制之意,懿岂不觉之,岂迟至十年而后发乎?◎又曰:太傅、太尉,官有尊卑,而职位不异,其答诏刘放、孙资为之,乃懿党也。故知所云“使尚书奏事由己”者,恐未必然。 ◎《魏书》曰:爽使弟羲为表曰:“臣亡父真,奉事三朝, 武、文、明也。 入备冢宰,出为上将。先帝以臣肺腑遗绪,奖饬拔擢, 宋本“饬”作“饰”。 典兵禁省,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与爽各统兵三千人,共执朝政,更直殿中。 进无忠恪积累之行,退无羔羊自公之节。 ◎《诗·召南》:羔羊之皮,素丝五紽,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◎《毛传》曰:小曰羔,大曰羊。大夫羔裘以居。公,公门也。 先帝圣体不豫,臣虽奔走,侍疾尝药,曾无精诚翼日之应,猥与太尉懿俱受遗诏,且惭且惧,靡所厎告。臣闻虞舜序贤,以稷、契为先,成汤褒功,以伊、吕为首, ◎何焯曰:上单言成汤,下兼言伊、吕,则临文之病。 审选博举,优劣得所,斯诚辅世长民之大经,录勋报功之令典,自古以来,未之或阙。今臣虚闇,位冠朝首,顾惟越次,中心愧惕,敢竭愚情,陈写至实。夫天下之达道者三, ◎赵一清曰:道,一作“尊”。 谓德、爵、齿也。懿本以高明中正,处上司之位,名足镇众,义足率下,一也。包怀大略,允文允武,仍立征伐之勋,遐迩归功,二也。万里旋旆,亲受遗诏,翼亮皇家,内外所向,三也。加之耆艾,纪纲邦国,体练朝政;论德则过于吉甫、樊仲; ◎《诗·小雅·六月之章》:文武吉甫,万邦为宪。◎《毛传》曰:吉甫,尹吉甫也。◎《大雅·烝民之章》:保兹天子,生仲山甫。◎《毛传》曰:仲山甫,樊侯也。◎郑《笺》曰:尹吉甫,周之卿士也。 课功则踰于方叔、召虎: ◎《诗·小雅·采芑之章》:方叔莅止。◎《毛传》曰:方叔,卿士也。◎《大雅·江汉之章》:江汉之浒,王命召虎。◎《毛传》曰:召虎,召穆公也。 凡此数者,懿实兼之。臣抱空名而处其右,天下之人将谓臣以宗室见私,知进而不知退。陛下岐嶷, 岐嶷,见《明纪》卷首。 克明克类,如有以察臣之言,臣以为宜以懿为太傅、大司马, 毛本 “大”误作“太”。 上昭陛下进贤之明,中显懿身文武之实,下使愚臣免于谤诮。”于是帝使中书监刘放令孙资为诏曰: 毛本“为”误作“谓”。 “昔吴汉佐光武,有征定四方之功,为大司马,名称于今。太尉体履正直, 《齐王纪》“体履”作“体道”。 功盖海内,先帝本以前后欲更其位者辄不弥久,是以迟迟不施行耳。今大将军荐太尉宜为大司马,既合先帝本旨,又放推让,进德尚勋,乃欲明贤良、辩等列、顺长少也。 北宋本作“顺少长也”。 虽旦、奭之属,宗师吕望,念在引领以处其下,何以过哉!朕甚嘉焉。朕惟先帝固知君子乐天知命,纤芥细疑,不足为忌,当顾柏人、彭亡之文, ◎《汉书·高帝纪》:高帝还过赵,赵相贯高等谋欲弑上。上欲宿,心动,问:“县名何?”曰:“柏人。”上曰:“柏人者,迫于人也。”去弗宿。◎范《书·岑彭传》:彭所营地名彭亡,闻而恶之,欲徙,会日暮,蜀刺客诈为亡奴降,夜刺杀彭。◎范晔论曰:昔高祖忌柏人之名,违之以全福;征南恶彭亡之地,留之以生灾。 故用低佪,有意未遂耳! ◎潘眉曰:是时,曹爽荐司马懿为太傅、大司马,诏言先帝本欲以懿为大司马,今爽荐之,合先帝本旨。又言“先帝纤芥细疑,不足为忌,当顾柏人、彭亡之文,故用低佪,有意未遂”。玩此诏旨,盖谓懿姓司马氏,今若拜大司马,则司马氏加大名,嫌于逼上,近柏人、彭亡之谶,亦非所以安司马氏也。故但拜太傅,不拜大司马。 斯亦先帝敬重大臣,恩爱深厚之至也。昔成王建保傅之官,近汉显宗以邓禹为太傅,皆所以优崇俊乂,必有尊也。其以太尉为太傅。” ◎何焯曰:兼大司马,则懿犹典兵,但崇以太傅虚名,所谓实夺之权也。◎弼按:《齐王纪》此诏末“其以太尉为太傅”,下有“持节统兵都督诸军事如故”,是司马氏仍握兵权也。◎又按:○《晋书·宣帝纪》:爽欲使尚书奏事先由己,乃言于天子,徙帝为大司马,朝议以为前后大司马累薨于位,乃以帝为太傅。

爽弟羲为中领军, ◎羲封安乡侯,见本志《方伎传·杜夔传》注。◎何晏《论语集解·序》作“安乡亭侯”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宣帝纪》:正始六年秋八月,曹爽毁中垒、中坚营,以兵属其弟中领军羲。帝以先帝旧制禁之不可。○《刑法志》曰:正始之间,天下无事,于是征西将军夏侯玄、河南尹李胜、中领军曹羲、尚书丁谧又追议肉刑,卒不能决。○《御览》卷二百六十五:晋宣帝欲除九品,州置大中正。○《曹羲集·九品议》曰:伏见明论,欲除九品,而置中正,欲检虚实,一州阔远,略不相识,访不得知,会复转访本郡先达者耳。此为问州中正,而实决于郡人。○又《晋书·王接传》:接父蔚,世修儒史之学。魏中领军曹羲作《至公论》,蔚善之。○《隋经籍志》:曹羲《集》五卷,《录》一卷。 训武卫将军,彦散骑常侍侍讲, ◎胡三省曰:以在少帝左右,令侍讲说。侍讲之官起乎此也。◎弼按:曹彦有《复肉刑议》,见《御览·六百四十八》引王隐《晋书》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梁有《字义训音》六卷,曹侯彦撰,亡。◎谢启昆《小学考》曰:《字义训音》,《七录》称“曹侯彦撰”,盖以彦尝为列侯也。◎姚振宗曰:曹侯彦别有《古今字苑》一书。《法书要录》载庾元威论称为曹产,盖“彦”字之误。是证曹侯彦实为曹彦,当爽被诛,独不及则、彦、皑三人。《御览·刑法部》引《三十国春秋》则谓爽与羲、训、彦并斩,夷三族,则亦同时遇害者也。 其余诸弟,皆以列侯侍从,出入禁闼,贵宠莫盛焉。南阳何晏、邓飏、李胜、沛国丁谧、东平毕轨咸有声名,进趣于时,明帝以其浮华,皆抑黜之;及爽秉政,乃复进叙,任为腹心。飏等欲令爽立威名于天下,劝使伐蜀,爽从其言, ◎何焯曰:曹爽、诸葛恪皆以轻举丧功,结怨于民,遂以致败。后之辅幼主者,苟才德不如孔明,其务法子孟之休息乎! 子孟,霍光之字。 宣王止之不能禁。正始五年,爽乃西至长安,大发卒六七万人,从骆谷入。 ◎骆谷,见《陈留王纪》景元四年,又详见《钟会传》。◎《通鉴》:正始五年三月,爽西至长安,发卒十余万人,与夏侯玄自骆口入汉中。◎胡三省曰:骆口,骆谷口也。骆谷在汉中成固县东北,北达扶风郿县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括地志》:骆谷口在盩厔县西南三十里。○《方舆纪要》:傥骆道,南口曰傥,在洋县北三十里,北口曰骆,在盩厔县西南百二十里。谷长四百二十里。○鍾英案,《县志》,骆谷水正流为沙河,北入渭,在盩厔县西。 是时,关中及氐、羌转输不能供,牛马骡驴多死,民夷号泣道路。入谷行数百里,贼因山为固,兵不得进。 ◎《蜀志·王平传》:延熙七年春,魏大将军曹爽率步骑十余万向汉川,前锋已在骆谷。时汉中守兵不满三万,平曰:“贼若得关,便为祸也。今宜先遣刘护军、杜参军据兴势,平为后拒;若贼分向黄金,平率千人下自临之,此计之上也。”涪诸军及大将军费祎自成都相继而至,魏军退还。 爽参军杨伟为爽陈形势,宜急还,不然将败。 ◎《世语》曰:伟字世英,冯翊人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桑丘先生书》二卷,晋征南军师杨伟撰。○又有《时务论》十二卷。案毌丘俭诗云“杨伟无根基”,想其人必出于寒素。◎弼按:○《隋志》:《景初历》三卷,晋杨伟撰。○伟有《上景初历表》,见《晋书·律历志》。 明帝治宫室,伟谏曰:“今作宫室,斩伐生民墓上松柏,毁坏碑兽石柱,辜及亡人,伤孝子心,不可以为后世之法则。” 飏与伟争于爽前,伟曰:“飏、胜将败国家事,可斩也。”爽不悦,乃引军还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司马宣王谓夏侯玄曰:“《春秋》责大德重, ◎胡三省曰:责,望也。德,恩德也。言责望之甚大者,其恩之为甚重也。◎严衍曰:责大德重,谓当责任之大者,其德必须持重。胡注恐未是。 昔武皇帝再入汉中,几至大败,君所知也。 事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及二十四年。 今兴平路势至险, ◎赵一清曰:此语疑有错误。是时魏军入汉,蜀已先据,兴势围之,后主、王平两传极为分明。于文当是“今兴势山路至险”,顾景范亦云尔。◎弼按:《通鉴》引此作“兴势”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小成固城北百二十二里有兴势坂。○《寰宇记》:兴埶山在洋州兴道县北四十三里,今郡城所枕,形如一盆,外险而内有大谷,为盘道,上数里方及四门,因名兴埶。○《东坡指掌图》以为在兴元,恐非也。○宋白曰:兴势山在今兴道县西北二十里。◎兴势,互见《夏侯渊传》。 蜀已先据;若进不获战,退见徼绝,覆军必矣。将何以任其责!”玄惧,言于爽,引军退。费祎进兵据三岭以截爽, ◎胡三省曰:自骆谷出扶风,隔以中南山,其间有三岭:一曰沈岭,近芒水;一曰衙岭;一曰分水岭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三十六:三岭,沈岭,见盩厔县;衙岭,见郿县;分水岭,见武功县。一云骆谷有三岭关。◎谢鍾英曰:按《一统志》,分水岭在渭南县;南衙岭在褒城县界,斜水所出;分水岭至衙岭数百里,皆为魏境。爽自骆谷入,而祎东出分水岭,西趋衙岭,与爽兵势不相接。三岭当在骆谷中,胡说非也。 爽争嶮苦战,仅乃得过。所发牛马运转者,死失略尽,羌、胡怨叹,而关右悉虚耗矣。

初,爽以宣王年德并高,恒父事之,不敢专行。 ◎胡三省曰:或问:“使爽能守此不变,可以免魏室之祸否?”曰:“猫鼠不可以同穴,使爽能率此而行之,亦终为懿所啖食耳。” 及晏等进用,咸共推戴,说爽以权重不宜委之于人。乃以晏、飏、谧为尚书,晏典选举,轨司隶校尉,胜河南尹,诸事希复由宣王。宣王遂称疾避爽。 ◎《王肃传》:时大将军曹爽专权,任用何晏、邓飏等。肃曰:“此辈即弘恭、石显。”爽闻之,戒何晏等曰:“当共慎之。”◎胡三省曰:“懿称疾,为诛爽等张本。”◎赵一清曰;○《晋书·山涛传》:涛与石鉴共宿,夜起蹴鉴曰:“今为何等时而眠耶!知太傅卧何意?”鉴曰:“宰相三不朝,与尺一令归第,卿何虑也!”涛曰:“咄!石生无事马蹄间邪!”投传而去。未二年,果有曹爽之事。 初,宣王以爽魏之肺腑,每推先之, ◎陈景云曰:“初”上失书名,后诛爽注又重出“《魏略》”,疑此处脱文也。 爽以宣王名重,亦引身卑下, 局本“下”误作“卞”。 当时称焉。丁谧、毕轨等既进用, 毛本“丁”误作“王”。 数言于爽曰:“宣王有大志而甚得民心,不可以推诚委之。”由是爽恒猜防焉。礼貌虽存,而诸所兴造,皆不复由宣王。宣王力不能争,且惧其祸,故避之。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正始七年春,吴寇柤中,夷夏万余家避寇北渡沔。帝以沔南近贼,若百姓奔还,必复致寇,宜权留之。爽不从,卒令还南。贼果袭破柤中,所失万计。〖裴注引《汉晋春秋》同,见《齐王纪》正始七年。〗◎又云:八年,曹爽用何晏、邓扬、丁谧之谋,迁太后于永宁宫,专擅朝政,兄弟并典禁兵,多树亲党,屡改制度。帝不能禁,于是与爽有隙。五月,帝称疾不与政事。时人为之谣曰:“何、邓、丁,乱京城。”◎胡三省曰:○据陈寿《志》,太后称永宁宫,非徙也。意者晋诸臣欲加曹爽之恶,以“迁”字加之耳。○《晋书·五行志》曰:爽迁太后于永宁宫,太后与帝相泣而别。○盖亦承晋诸臣所记也。◎王懋竑曰:陈《志》,文德郭皇后称永安宫,明元郭皇后称永宁宫,其例正同。《郭后传》既不言迁,《曹爽传》亦不言及,司马懿奏事永宁宫皇太后,今亦无逼迁之文,则胡注是也。《通鉴》用《魏略》、《晋书·宣帝纪》、《五行志》语,而未考其实,《纲目》因之,当依胡注改正。 晏等专政,共分割洛阳、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,及坏汤沐地以为产业,承势窃取官物,因缘求欲州郡。有司望风,莫敢忤旨。晏等与廷尉卢毓素有不平,因毓吏微过,深文致毓法,使主者先收毓印绶,然后奏闻。其作威如此。 ◎《卢毓传》:时曹爽秉权,将树其党,徙吏部尚书毓仆射,以侍中何晏代毓。顷之,出毓为廷尉,司隶毕轨又枉奏毓,免官,众论多讼之。 爽饮食车服,拟于乘舆;尚方珍玩,充牣其家;妻妾盈后庭,又私取先帝才人七八人,及将吏、师工、鼓吹、良家子女三十三人,皆以为伎乐。诈作诏书,发才人五十七人送邺台,使先帝倢伃教习为伎。 ◎宋本、冯本“伎”作“技”。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正始九年春,黄门张当私出掖庭才人石英等十一人,与曹爽为伎人。爽、晏谓帝疾笃,遂有无君之心,与当密谋,图危社稷,期有日矣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梁王彤传》:时诸王自选官属,彤以汝阴上计吏张蕃为中大夫。蕃素无行,本名雄,妻刘氏解音乐,为曹爽教伎。蕃又往来何晏所,而恣为奸淫。晏诛,徙河间,乃变名自结于彤,为有司所奏,诏削一县。 擅取太乐乐器,武库禁兵。作窟室,绮疏四周, ◎胡三省曰:○窟室,掘地为室也。○贤曰:绮疏,谓镂为绮文。◎潘眉曰:○郦道元云:永宁寺其地是曹爽故宅,熙平元年立寺。经始之日,于寺院西南隅得爽窟室,下入地可丈许。地壁悉垒方石砌之,石作细密,都无所毁,其石悉入法用,自非曹爽,庸匠亦难复制此。○可想见其靡丽。◎弼按:见《水经·谷水注》。 数与晏等会其中,纵酒作乐。羲深以为大忧,数谏止之。又著书三篇,陈骄淫盈溢之致祸败, ◎《艺文类聚·二十二》、《御览·四百二十九》载羲《至公论》,曰:君子知私情之难统,至公之易行,故季友鸩兄而不疑,叔向戮弟而不悔。斯二士者,皆前世之通士,晋、鲁之忠臣也,亦岂无慈爱骨肉之心,愍恤同生之仁哉?夫至公者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理之要也,人之用也。昔鲧者,亲禹之父也,舜则殛鲧而兴禹。禹知舜之殛其父无私,故受命而不辞;舜明禹知己之至公,故用之而无疑。无私者,虽父黜而子不言,况用之于他哉! 辞旨甚切,不敢斥爽,托戒诸弟以示爽。爽知其为己发也,甚不悦。羲或时以谏喻不纳,涕泣而起。 宗室曹冏上书,冀感悟曹爽,爽不能纳。冏书见本志《武文世王公传》卷末注引《魏氏春秋。》 宣王密为之备。九年冬,李胜出为荆州刺史,往诣宣王。宣王称疾困笃,示以羸形。胜不能觉,谓之信然。 ◎或曰:《魏末传》一篇,所谓“示以羸形,胜不能觉,谓为信然”,本传能省为三语,亦好割舍,凡笔恐不能尔。 ◎《魏末传》曰:爽等令胜辞宣王,并伺察焉。宣王见胜,胜自陈无他功劳,横蒙时恩, 何焯校本“时”作“特”。 ◎吴金华曰:时恩,犹言君恩、国恩,皆谓当时之特恩。 当为本州, ◎胡三省曰:李胜,南阳人,故谓荆州为本州。 诣閣拜辞, 宋本“閣”作“閤”。 不悟加恩,得蒙引见。宣王令两婢侍边,持衣,衣落;复上指口,言渴求饮,婢进粥,宣王持杯饮粥, ◎吴金华曰:《晋书·宣帝纪》云“宣王不持盃饮粥”,文情似胜。此无“不”字,疑夺。 粥皆流出沾胸。胜愍然,为之涕泣,谓宣王曰:“今主上尚幼,天下恃赖明公。然众情谓明公方旧风疾发, ◎胡三省曰:魏武之辟懿也,懿辞以风痹,故胜以为旧风发动。 何意尊体乃尔!”宣王徐更宽言,才令气息相属, ◎胡三省曰:诈为羸惙之状也。 说:“年老沈疾,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“沈”作“枕”,《通鉴》同。◎张熷曰:作“沈”是。 死在旦夕。君当屈并州, ◎何焯曰:胜言“当为本州”,懿若不知荆州,何缘错误曰并州?即一字可悟其诈。盖意气骄溢,不复审察,遂冥然无觉耳。于此得其匿情相伺之机,固不难为备也。 并州近胡,好善为之,恐不复相见,如何!”胜曰:“当还忝本州,非并州也。”宣王乃复阳为昏谬, 冯本“扔”作“乃”。 曰:“君方到并州,努力自爱!”错乱其辞,状如荒语。胜复曰:“当忝荆州,非并州也。”宣王乃若微悟者,谓胜曰:“懿年老,意荒忽,不解君言。 ◎胡三省曰:解,晓也。 今还为本州刺史,盛德壮烈, 各本均作“烈壮”,局本作“壮烈”,《晋书·宣帝纪》作“壮烈”,《通鉴》同。 好建功勋。今当与君别,自顾气力转微,后必不更会,因欲自力,设薄主人, 周一良以设主人为魏晋习语,犹谓作东道请客。 生死共别。令师、昭兄弟结君为友,不可相舍去,副懿区区之心。”因流涕哽咽。胜亦长叹,答曰:“辄当承教,须待敕命。”胜辞出,与爽等相见,说:“太傅语言错误,口不摄杯,指南为北。又云吾当作并州,吾答言当还为荆州,非并州也。徐徐与语,有识人时,乃知当还为荆州耳。又欲设主人祖送。不可舍去,宜须待之。”更向爽等垂泪云:“太傅患不可复济,令人怆然。”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胜退,告爽曰:“司马公尸居余气,形神已离,不足虑矣。”故爽等不复设备。◎又《后妃传》:宣穆张皇后智识过人,宣帝初辞魏武之命,托以风痹,尝曝书,遇暴雨,不觉自起收之。家惟有一婢见之,后乃恐事泄致祸,遂手杀之以灭口,而亲自执爨,帝由是重之。◎赵一清曰:司马惯以此术愚人,何前后如出一辙也。

十年正月, 此正始十年。是年四月,改元嘉平。 车驾朝高平陵, ◎高平陵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元年注。◎胡三省曰:○高平陵,明帝陵也。○《水经注》:大石山在洛阳南,山阿有魏明帝高平陵。 爽兄弟皆从。 ◎《通鉴》:大将军爽与弟中领军羲、武卫将军训、散骑常侍彦皆从。 ◎《世语》曰:爽兄弟先是数俱出游,桓范谓曰:“总万机,典禁兵,不宜并出,若有闭城门,谁复内入者?”爽曰:“谁敢尔邪!”由此不复并行。至是乃尽出也。 宣王部勒兵马, ◎《晋书·景帝纪》:宣帝之将诛曹爽,深谋秘策,独与帝潜画。初,帝阴养死士三千,散在人间,至是一朝而集,众莫知所出也。◎《通鉴》:太傅懿阴与其子中护军师、散骑常侍昭谋诛曹爽。◎胡三省曰:懿虽称疾,先已置二子于要地矣。◎何焯曰:昭伯兄弟专政九年,乃反祸败。宣王举事,固非聊尔一掷也。◎王懋竑曰:懿既拥兵,而子师为中领军,〖当作“中护军”。〗亦执兵柄。其诛爽也,师勒兵镇遏中外,阴养死士三千人,一朝而集,昭亦率众卫宫,此直举兵称乱,伺间以取人之国,而以诛爽为名耳。当文帝、明帝时,君之失政多矣,懿受腹心之托,膺社稷之重寄,不闻一言之谏争,而且阴结刘放、孙资以为内主,卒以倾魏。陈矫之对明帝曰:“朝廷之望也;社稷,未之知也。”盖亦知其有不臣之心矣。《通鉴》所云,似未然也。 先据武库,遂出屯洛水浮桥。 ◎《元和郡县志》:洛水在洛阳县南四里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洛城南出西头第二门曰宣阳门,汉之小苑门也,对阊阖,南直洛水浮桁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桥在洛阳故城南五里,后汉时建,魏、晋因之,隋曰天津桥。◎谢鍾英曰:浮桥在故洛阳城南二十五里,今河南府城南五里。 奏爽曰:“臣昔从辽东还, ◎明帝景初二年,懿征辽东,灭公孙渊,还师,次于汲,奉诏。三年正月,疾驱入朝。◎《宋书·五行志》:魏明帝景初中,童谣曰:“阿公阿公驾马车,不意阿公东渡河。阿公东还当奈何!”及宣王辽东归,至白屋,当还镇长安,会帝疾笃,急召之,乃乘追锋车东渡河,终翦魏室。 先帝诏陛下、秦王及臣升御床,把臣臂,深以后事为念。臣言‘二祖亦属臣以后事为念, ◎二祖,《通鉴》作“太祖、高祖”。◎胡三省曰:按《晋纪》,懿自为文帝所信重,太祖未尝以事属之也。若文帝则以明帝属懿。◎何焯曰:下 “为念”二字疑衍。 此自陛下所见,无所忧苦;万一有不如意,臣当以死奉明诏’。黄门令董箕等,才人侍疾者,皆所闻知。今大将军爽背弃顾命, ◎陆德明说:顾,曰古。 败乱国典,内则僭拟,外专威权;破坏诸营,尽据禁兵,群官要职, 吴本、毛本“官”作“宫”。《晋书·宣帝纪》作“群臣”。 皆置所亲;殿中宿卫,历世旧人皆复斥出, 《宣帝纪》作“斥黜”。 欲置新人以树私计;根据槃, ◎宋本“ ”作“牙”,各本同,局本作“ ”。◎潘眉曰:“牙”字误,当作“ ”,“ ”即“互”字。《吴志·陆瑁传》“九域槃”同。经史中“ ”字每误作“牙”字甚多。◎弼按:《通鉴》作“根据盘互”。 纵恣日甚。外既如此,又以黄门张当为都监,专共交关,看察至尊,侯伺神器,离间二宫,伤害骨肉。天下汹汹,人怀危惧,陛下但为寄坐, ◎胡三省曰:寄坐,谓虽处天子之位,犹寄寓也。 岂得久安!此非先帝诏陛下及臣升御床之本意也。臣虽朽迈, ◎胡三省曰:朽迈,谓年老衰朽,日月已迈也。 敢忘枉言?昔赵高极意,秦氏以灭; 《宣纪》作“秦是以灭”。 吕、霍早断,汉祚永世。 《宣纪》“世”作“延”,唐人避“世”字。 此乃陛下之大鉴, 《宣纪》 “大”作“殷”。 臣受命之时也。 《宣纪》“受”作“授”,即上以死奉诏意。官本《考证》同。 太尉臣济、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王浑传》:公孙宏曰:“昔宣帝废曹爽,引太尉蒋济参乘,以增威重。” 尚书令臣孚等,皆以爽为有无君之心,兄弟不宜典兵宿卫,奏永宁宫。皇太后令敕臣如奏施行。臣辄敕主者及黄门令罢爽、羲、训吏兵,以侯就第, ◎《宣纪》作“各以本官侯就第”。◎潘眉曰:爽封武安侯,见本传;羲封安乡侯,见傅元《赠马钧序》;训侯爵未详。◎弼按:羲封侯见前。 不得逗留以稽车驾;敢有稽留,便以军法从事。臣辄力疾,将兵屯洛水浮桥,伺察非常。” ◎胡三省曰:辄,专也。懿虽挟太后以临爽,而其奏自言辄者至再,以天子在爽所也。◎李慈铭曰:上文备著爽等罪恶,而此奏所言皆是空辞,前所纪者无一列入,足见当日史文俱非实事。◎刘咸炘曰:上文罪状详,此奏止略言之,不然,同为司马党所造,岂懿奏与旧史反一实一不实乎? ◎《世语》曰:初,宣王勒兵从阙下趣武库,当爽门, ◎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魏略》:宣王奏诛爽,住车阙下。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时景帝为中护军,将兵屯司马门,帝列阵阙下。◎潘眉曰:考《晋书》,曹爽府第在武库之南,故宣王欲趣武库,正当爽门。后杨骏居之,亦败。◎弼按:事见《杨骏传》。 人逼车住。爽妻刘怖,出至厅事,谓帐下守督曰:“公在外,今兵起,如何?”督曰:“夫人勿忧。”乃上门楼,引弩注箭欲发。将孙谦在后牵止之曰:“天下事未可知!”如此者三,宣王遂得过去。 ◎《晋书·宣纪》:爽帐下督严世引弩将射帝,孙谦止之,曰:“事未可知。”三注三止,皆引其肘不得发。

爽得宣王奏事,不通,迫窘不知所为。 ◎干宝《晋记》曰: 记,应作“纪”。 爽留车驾宿伊水南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伊水又东北过伊阙中,又东北至洛阳县南,北入于洛。 伐木为鹿角,发屯甲兵数千人以为卫。 ◎胡三省曰:魏武创业,令州郡例置田官,故洛阳亦有屯田兵。 ◎《魏末传》曰:宣王语弟孚,陛下在外不可露宿,促送帐幔、太官食具诣行在所。 ◎蔡邕《独断》曰:天子以四海为家,故谓所居为行在所。 大司农沛国桓范闻兵起,不应太后召,矫诏开平昌门, ◎《续百官志》:雒阳城十二门,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,其余上西门、津门。◎《洛阳伽蓝记·序》曰:洛阳城门,依魏、晋旧名,南面有三门,东头第一门曰开阳门,次西曰平昌门,汉曰平门,魏、晋曰平昌门,次西曰宣阳门,汉曰津门,魏、晋曰津阳门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平昌门,故平门也。洛城南出西头第三门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雒阳南面四门,正南一门曰平门,亦曰平城门,魏、晋以后曰平昌门。 拔取剑戟,略将门候, ◎《续百官志》:城门每门候一人。◎刘昭注:《周礼》:每门下士二人。○干宝曰:如今门候。 南奔爽。宣王知,曰:“范画策,爽必不能用范计。”范说爽使车驾幸许昌,招外兵。爽兄弟犹豫未决,范重谓羲曰:“当今日,卿门户求贫贱复可得乎?且匹夫持质一人,尚欲望活, ◎胡三省曰:此谓汉末劫质也。 今卿与天子相随,令于天下,谁敢不应者?”羲犹不能纳。侍中许允、尚书陈泰说爽,使早自归罪。爽於是遣允、泰诣宣王,归罪请死,乃通宣王奏事。 ◎《晋书·宣纪》:爽夜遣侍中许允、尚书陈泰诣帝,观望风旨。帝数其过失,事止免官。泰还以报爽,劝之通奏。◎何焯曰:是役,旧德如蒋济,人望如陈、许,皆为仲达所欺。 ◎干宝《晋书》曰: 书,当作“纪”。 桓范出赴爽,宣王谓蒋济曰:“智囊往矣。”济曰:“范则智矣,驽马恋栈豆,爽必不能用也。” ◎胡三省曰:言爽顾恋室家,而虑不及远,必不能用范计。驽,音奴,栈,士限翻。 ◎《世语》曰:宣王使许允、陈泰解语爽,蒋济亦与书达宣王之旨, ◎《蒋济传》:济随太傅司马宣王屯洛水浮桥,诛曹爽等,进封都乡侯。◎注引《世语》曰:济书与曹爽,言宣王旨 “惟免官而已”。爽诛,济病其言之失信,发病卒。◎胡三省曰:以失言于爽,为己病也。 又使爽所信殿中校尉尹大目谓爽,唯免官而已, ◎胡三省曰:魏、晋之制,有殿中将军、中郎、校尉、司马。尹大目说爽。犹未疑司马氏也。至其追语文钦,乃觉耳。 以洛水为誓。爽信之,罢兵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五行志》:明帝太和中,京师歌《兜铃曹子》,其唱曰:“其奈汝曹何。”其后曹爽见诛,曹氏遂废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爽既罢兵,曰:“我不失作富家翁。”范哭曰:“曹子丹佳人, ◎吴金华曰:佳人,犹言贤能之人。 生汝兄弟,犊耳!何图今日坐汝等族灭矣!” ◎《通鉴》作“生汝兄弟犊耳”。◎胡三省曰:与豚同,小豕曰,小牛曰犊。 遂免爽兄弟,以侯还第。 ◎《魏末传》曰:爽兄弟归家,敕洛阳县发民八百人,使尉部围爽第四角,角作高楼,令人在上望视爽兄弟举动。爽计穷愁闷,持弹到后园中,楼上人便唱言“故大将军东南行!”爽还听事上,与兄弟共议,未知宣王意深浅,作书与宣王曰:“贱子爽哀惶恐怖,无状招祸,分受屠灭。前遣家人迎粮,于今未反,数日乏匮,当烦见饷,以继旦夕。”宣王得书大惊,即答书曰:“初不知乏粮,甚怀踧踖。令致米一百斛,并肉脯、盐豉、大豆。”寻送。爽兄弟不达变数,即便喜欢,自谓不死。

初,张当私以所择才人张、何等与爽。疑其有奸,收当治罪。当陈爽与晏等阴谋反逆,并先习兵,须三月中欲发,于是收晏等下狱。会公卿朝臣廷议,以为“《春秋》之义,‘君亲无将,将而必诛’。 ◎《公羊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:公子牙今将尔,辞曷为与亲弑者同?君亲无将,将而诛焉。◎《昭公元年》: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大夫相杀称人,此其称名氏以杀何?言将自是弑君也。今将尔,词曷为与亲弑者同?君亲无将,将而必诛焉。◎汉、魏皆引《公羊传》折狱,故当时廷议如此。 爽以支属,世蒙殊宠,亲受先帝握手遗诏,托以天下,而包藏祸心,蔑弃顾命,乃与晏、飏及当等图谋神器, 宋本作“谋图”。 范党同罪人,皆为大逆不道”。于是收爽、羲、训、晏、飏、谧、轨、胜、范、当等,皆伏诛,夷三族。 ◎《晋书·荀勖传》:勖仕魏,辟大将军曹爽掾。爽诛,门生故吏无敢往者,勖独临赴,众乃从之。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诛曹爽之际,支党皆夷及三族,男女无少长,姑姊妹女子之適人者皆杀之。既而竟迁魏鼎云。◎殷基《通语》载费祎《甲乙论》,平司马懿诛曹爽之是非,见《蜀志·费祎传》注。◎王懋竑曰:何晏、邓飏、丁谧、李胜当懿起兵时,不知何在;若在外从行,史无一语及之,自是不从行也。素为爽党,至此乃坐视以图倖免,其视桓范远不逮矣。晏等浮华相扇,凭藉权势,惟以割分产业,因缘求欲为事。晏、谧、飏为尚书,轨司隶校尉,胜河南尹,皆未为要职,而懿父子拥兵,其视晏等直几上肉耳。一日变起,束手相视,俱就死地,亦非不欲为爽谋也。 ◎《魏略》曰:邓飏字玄茂,邓禹后也。少得士名于京师。明帝时为尚书郎,除洛阳令,坐事免,拜中郎, 中郎,见《文德郭后传》。 又入兼中书郎。 ◎中书郎,即中书侍郎也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魏黄初初,中书既置监、令,又置通事郎。晋改曰中书侍郎。◎洪饴孙曰:诸纪、传亦称中书郎。 初,飏与李胜等为浮华友,及在中书,浮华事发,被斥出,遂不复用。正始初,乃出为颍川太守,转大将军长史,迁侍中尚书。飏为人好货,前在内职,许臧艾授以显官,艾以父妾与飏,故京师为之语曰:“以官易妇邓玄茂。” ◎妇,各本均作“富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《通志略》作“以官易妇”为是。臧艾以父妾与飏,故为此语。 每所荐达,多如此比。故何晏选举不得人,颇由飏之不公忠,遂同其罪,盖由交友非其才。 ◎其,宋本作“奇”。飏事又见《管辂传》。◎《宋书·五行志》:魏尚书邓飏,行步弛纵,筋不束体,坐起倾倚,若无手足,此貌之不恭也。管辂谓之鬼躁。鬼躁者,凶终之征。后卒诛死。 《魏略》曰: 此三字衍。 丁谧字彦靖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《太平御览》“靖”作“静”。 父斐,字文侯。初,斐随太祖,太祖以斐乡里, 斐为沛国人,故曰乡里。 特饶爱之。斐性好货,数请求犯法,辄得原宥。为典军校尉, ◎《武纪》:建安十六年,公自潼关北渡,未济,马超赴船急战。校尉丁斐因放牛马以饵贼,贼乱取牛马,公乃得渡。 总摄内外,每所陈说,多见从之。建安末,从太祖征吴。斐随行,自以家牛羸困,乃私易官牛,为人所白,被收送狱,夺官。其后太祖问斐曰: “文侯,印绶所在?”斐亦知见戏,对曰:“以易饼耳。”太祖笑,顾谓左右曰:“东曹毛掾数白此家,欲令我重治,我非不知此人不清,良有以也。我之有斐,譬如人家有盗狗而善捕鼠, 狗,郝《书》作“猫”。吴金华以作狗不误,说详彼。 盗虽有小损,而完我囊贮。”遂复斐官,听用如初。后数岁,病亡。谧少不肯交游,但博观书传。为人沈毅, 吴本、毛本 “毅”误作“ ”。 颇有才略。太和中,常住邺,借人空屋,居其中。而诸王亦欲借之,不知谧已得,直开门入。谧望见王,交脚卧而不起,而呼其奴客曰:“此何等人?促呵使去。”王怒其无礼,还具上言。明帝收谧,系邺狱,以其功臣子,原出。后帝闻其有父风,召拜度支郎中。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,守尚书郎中,岁满称尚书郎,三年称侍郎。至魏,尚书郎有殿中、吏部、度支等,凡二十三郎。 曹爽宿与相亲,时爽为武卫将军,数为帝称其可大用。 元本、冯本“说”作“称”。 会帝崩,爽辅政,乃拔谧为散骑常侍,遂转尚书。谧为人外似疏略,而内多忌。 多忌,《御览》作“明慧”。 其在台阁,数有所弹駮, 宋本、冯本、吴本、毛本有“数”字,元本、监本、官本无“数”字。 台中患之,事不得行。又其意轻贵,多所忽略,虽与何晏、邓飏等同位,而皆少之,唯以势屈于爽。爽亦敬之,言无不从。故于时谤书,谓“台中有三狗,二狗崖柴不可当,一狗凭默作疽囊。” ◎何焯曰:○崖柴,《艺文》作“啀喍”。○《玉篇》:啀,狗欲啮也。○《类篇》又作“嘊”。则偏旁无口字者,或古人假借通用。◎潘眉曰:○崖柴与嘊喍通。○《集韵》:犬斗也。○默,《太平御览》作“點”。 ◎吴金华曰:唐陆龟蒙《小名录·曹黠》引此句作“一狗凭黠作狙囊”,又释之云:“三狗,谓何、邓、丁。黠,爽小字。”◎并发说,以作“黠”、“狙”为是,说详彼。 三狗,谓何、邓、丁也。默者,爽小字也。其意言三狗皆欲啮人,而谧尤甚也。奏使郭太后出居别宫, ◎王懋竑曰:○《晋书·宣帝纪》:曹爽用何晏、邓飏、丁谧之谋,迁太后于永宁宫。○《五行志》:爽迁太后于永宁宫,帝与太后渧泣而别。○案,《魏略》止言丁谧,而《宣帝纪》增何晏、邓飏,以其同党故耳。《五行志》又误以齐王废时事,以附益之,恐皆非其实。当以陈《志》为正。 及遣乐安王使北诣邺, ◎或曰:魏无乐安王,以其事考之,当是“燕王”之误。燕王以景初三年夏还邺,正曹爽专政之时,殆昭伯党忌其属尊地逼,故出之耳。 又遣文钦令还淮南,皆谧之计。司马宣王由是特深恨之。毕轨字昭先。 ◎胡三省曰:○《姓谱》:毕,本毕公高之后。 父字子礼,建安中为典农校尉。 典农校尉,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、《陈留王纪》咸熙元年。 轨以才能,少有名声。明帝在东宫时,轨在文学中。黄初末,出为长史。 史,疑作“吏”,盖令、长之属。《汉百官表》“县令、长丞、尉为长吏”是也。 明帝即位,入为黄门郎, 黄门郎,即黄门侍郎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,又见后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 子尚公主,居处殷富。迁并州刺史。其在并州,名为骄豪。时杂虏数为暴,害吏民,轨辄出军击鲜卑轲比能,失利。 毕轨兵败及送奴,事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及注引《世语》。 中护军蒋济表曰:“毕轨前失,既往不咎,但恐是后难可以再。凡人材有长短,不可强成。轨文雅智意, 宋本、吴本、毛本作“智意”,元本、监本、冯本、官本作“志意”。 自为美器。今失并州,换置他州,若入居显职,不毁其德,于国事实善。此安危之要,唯圣恩察之。” 监本“恩”作“思”,误。 至正始中,入为中护军,转侍中尚书,迁司隶校尉。素与曹爽善,每言于爽,多见从之。李胜字公昭。父休,字子朗,有智略。张鲁前为镇北将军, ◎梁章钜曰:按《鲁传》为镇南将军,此作“镇北”,疑误。◎沈家本曰:鲁为镇南将军在内附之后,其先为镇民中郎将,此文有误。 休为司马,家南郑。时汉中有甘露降,子朗见张鲁精兵数万人,有四塞之固,遂建言赤气久衰,黄家当兴,欲鲁举号,鲁不听。会鲁破,太祖以其劝鲁内附,赐爵关内侯, ◎林国赞曰:举号,谓称尊号,即《鲁传》所谓“群下欲尊鲁为汉中王”,休直劝鲁僭王,所云“劝鲁内附”,误。◎弼按:因劝鲁内附,乃赐爵。或前劝举号,后劝内附,亦未可知。 署散官骑从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职官志》:魏黄初初,置散骑,合之于中司,掌规谏,不典事,貂珰插右,骑而散从。◎弼按: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魏文帝黄初初,置散骑,合于中常侍,谓之散骑常侍。○颜师古曰:并骑而散从,无常职也。 诣邺。至黄初中,仕历上党、钜鹿二郡太守, 吴本、毛本“仕”作“行”。 后以年老还,拜议郎。胜少游京师,雅有才智,与曹爽善。明帝禁浮华,而人白胜堂有四窗八达, ◎党,各本皆作“堂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堂有四窗八达,未必能得罪,或“堂”字为“党”字之误。《诸葛诞传》注云“以元、畴四人为四聪,诞、备八人为八达”,是其证也。“窗”与“聪”古字通用。◎沈家本曰:○《卢毓传》:前此诸葛诞、邓飏等驰名誉,有四窻八达之诮。○亦其一证。 各有主名。用是被收,以其所连引者多,故得原,禁锢数岁。帝崩,曹爽辅政,胜为洛阳令。夏侯玄为征西将军,以胜为长史。玄亦宿与胜厚。骆谷之役, 骆谷,见前。 议从胜出, 事见前。 由是司马宣王不悦于胜。累迁荧阳太守、河南尹。 ◎荧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济水注》:魏正始三年,岁在甲子,被癸丑诏书,割河南郡县,自巩阙以东,创建荥阳郡,并户二万五千,以南乡筑阳亭侯李胜字公昭为郡守。故原武典农校尉,政有遗惠,民为立祠于城北五里,号曰李君祠。庙前前石蹠,蹠上有石的。石的铭具存,其铭曰:“百族欣戴,咸推厥诚。”今犹祀祷焉。◎洪亮吉曰:考《傅嘏传》,为荧阳太守亦在正始时,则《水经注》之言信也。 胜前后所宰守,未尝不称职,为尹岁余,厅事前屠苏坏, ◎潘眉曰:○“屠苏”与“廜”通。○《广雅》:廜,庵也。○服虔《通俗文》:屋平曰屠苏。○邵子山曰:屠苏有二解,一是帽类,一是平屋名。杜甫诗“愿随金騕褭,走置锦屠苏”是也。 令人更治之,小材一枚激堕,正挝受符吏石虎头, ◎挝,各本作“檛”。◎赵一清曰:檛,当从手。 断之。后旬日,迁为荆州刺史,未及之官而败也。桓范字元则, ◎沈家本曰:○《世说·六》注引《魏略》:字允明。 吴金华以“允明”为“元则”之形误,说详彼。 世为冠族。建安末,入丞相府。延康中,为羽林左监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羽林左监,一人,六百石,主羽林左骑。 以有文学,与王象等典集《皇览》。 ◎《皇览》,见《文纪》黄初七年。◎《杨俊传》注引《魏略》曰:王象字羲伯,受诏撰《皇览》。 明帝时为中领军、 范为中领(事) 〈军〉时有《荐徐宣表》,见《徐宣传》,又有《荐管宁表》。 尚书,迁征虏将军、东中郎将,使持节都督青、徐诸军事,治下邳。与徐州刺史邹岐争屋, 冯本“邹”作“郑”。 邹岐,事又见本志《张既传》。 引节欲斩岐,为岐所奏,不直,坐免还。复为兖州刺吏,怏怏不得意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御览》卷二百五十五引《桓氏家传》:范为兖州刺史,表谢曰:“喜于复见选擢,惭于不堪所职,悲于恋慕阙廷,三者交集,不如所裁。” 又闻当转为冀州牧。是时冀州统属镇北,而镇北将军吕昭 吕昭,事详《杜恕传》注引《世语》。 才实仕进,本在范后。范谓其妻仲长曰:“我宁作诸卿,向三公长跪耳,不能为吕子展屈也。”其妻曰:“君前在东,坐欲擅斩徐州刺史,众人谓君难为作下, ◎各本“谓”作“为”。◎赵一清曰:为,当作“谓”。 今复羞为吕屈,是复难为作上也。”范忿其言触实,乃以刀环撞其腹。妻时怀孕,遂堕胎死。范亦竟称疾,不赴冀州。正始中拜大司农。范前在台阁,号为晓事,及为司农,又以清省称。范尝抄撮《汉书》中诸杂事,自以意斟酌之,名曰《世要论》。 ◎《隋经籍志》:《世要论》十二卷,魏大司农桓范撰,梁有二十卷。梁又有《桓范集》二卷,亡。◎侯康曰:《御览·兵部二四》、《人事部九八》、《学部五》、《刑法部二》、《资产部十四》、《十六》俱引之,或称《要集》,或称《论》,或称《世论》,皆一书也。◎严可均辑本《序》曰:各书征引,或称《政要论》,或称《桓范新书》,或称《桓范世论》,或称《桓公世论》,或称《桓子》,或称《魏桓范》,或称《桓范论》,或称《桓范要集》。互证之,知是一书。宋时不著录。《群书治要》载有《政要论》十四篇,据各书征引,补改阙讹,定为一卷。◎曰“为君难”,曰“臣不易”,曰“政务”,曰“节欲”,曰“详刑”,曰“兵要”,曰“简骑”,曰“辨能”,曰“尊嫡”,曰“谏诤”,曰“决壅”,曰“讚象”,曰“铭诔”,曰“序作”,余无篇名者,又一十四条。◎马国翰辑本《序》曰:桓范《世要论》,《北堂书钞》、《初学记》、《文选注》、《太平御览》等书引之,或作《新论》,或作《要集》,或作《世论》,皆此一书。辑录二十五节,符考事迹为一卷。◎姚振宗曰:宋刻全本《意林》有《世要论》四条,严、马二家皆未采。 蒋济为太尉,尝与范会社下,群卿列坐有数人,范怀其所撰,欲以示济,谓济当虚心观之。范出其书以示左右,左右传之示济,济不肯视,范心恨之。因论他事,乃发怒谓济曰:“我祖薄德, ◎章怀注引《东观记》曰:齐桓公作伯,支庶用其谥立族命氏。 公辈何似邪?”济性虽强毅,亦知范刚毅, 冯本“毅”误作“殻”。 睨而不应,各罢。范于沛郡,仕次在曹真后。于时曹爽辅政,以范乡里老宿, ◎胡三省曰:范,沛国人。谯、沛,乡里也。老,耆也。宿,旧也。 于九卿中特敬之,然不甚亲也。及宣王起兵,闭城门,以范为晓事,乃指召之,欲使领中领军。范欲应召,而其子谏之,以车驾在外,不如南出。范疑有顷,儿又促之。范欲去而司农丞吏皆止范。 元本、冯本“丞”作“承”,误。 范不从,乃突出至平昌城门, 平昌门,见前。 城门已闭。门候司蕃, ◎门候,见前。◎胡三省曰:司,姓也。《左传》郑有司臣。 故范举吏也,范呼之,举手中版以示之, 冯本“版”作“扳”,误。 矫曰:“有诏召我,卿促开门!” 元本“促”作“保”,误。 蕃欲求见诏书, ◎胡三省曰:以此观之,此时犹用版诏,至晋时则有青纸诏矣。 范呵之,言:“卿非我故吏邪,何以敢尔?”乃开之。范出城,顾谓蕃曰:“太傅图逆,卿从我去!”蕃徒行不能及,遂避侧。 ◎胡三省曰:避于道旁也。 范南见爽,劝爽兄弟以天子诣许昌,征四方以自辅。 ◎王懋竑曰:司马懿与曹爽各领兵三千人,更宿殿内。是年转为太傅,而持节统兵,都督诸军事如故,但不言录尚书事。然懿至正始八年,始谢病不与朝政,则前此固未尝不与也。正始二年、四年,懿出拒吴。五年,爽出征蜀。彼此出入,未有疑忌,自爽出无功,晏等乃有猜防之意。六年,以羲领中垒、中坚营。七年,与懿异议。八年五月,懿谢病。盖已定诛爽之计,特以稔其恶而毙之耳。懿受文帝遗诏辅政,已有不臣之心。东擒孟达,西拒诸葛,威名甚盛。迨辽东之役,大肆诛杀,藉以服众。爽之愚騃,晏等之浮华,夫岂其敌。懿盖玩之股掌之上,而犹迟而后发。诛爽之后,自为丞相,加九锡,俨然以操自居,而俛仰之间,国祚已移矣。即使爽用桓范言,奉天子诣许昌,不过稍延月日之期,终必为懿禽灭。盖懿之阴谋已久,威胁已成,内外诸臣皆为之用,非一朝一夕之故也。 爽疑,羲又无言。范自谓羲曰:“事昭然,卿用读书何为邪!于今日卿等门户倒矣!”俱不言。范又谓羲曰:“卿别营近在阙南,洛阳典农治在城外, ◎胡三省曰:中领军营,懿已遣王观据之,唯别营在耳。洛阳典农中郎将、典农都尉所治也。 呼召如意。今诣许昌,不过中宿,许昌别库,足相被假; ◎胡三省曰:中宿,次宿也。○《左传》曰:命汝三宿,汝中宿至。○许昌别库贮兵甲,洛阳有武库,故曰别库。被假,谓授兵也。被,皮义翻。 所忧当在谷食,而大司农印章在我身。” ◎何焯曰:“身”下应有“许”字。◎杭世骏曰:○《晋阳秋》云:桓范出奔曹爽云:“大司农印在吾手,所在得开仓而食。” 羲兄弟默然不从,中夜至五鼓, ◎《通鉴》作“甲夜”。◎胡三省曰:甲夜,初夜也。夜有五更,一更为甲夜,二更为乙夜,三更为丙夜,四更为丁夜,五更为戊夜。 爽乃投刀于地,谓诸从驾群臣曰:“我度太傅意,亦不过欲令我兄弟向己也。我独有以不合于远近耳!”遂进谓帝曰:“陛下作诏免臣官,报皇太后令。”范知爽首免而己必坐唱义也。范乃曰:“老子今兹坐卿兄弟族矣!” ◎吴金华曰:此“老子”用于自称,犹今语“我老头儿”,乃谦卑之辞。 爽等既免,帝还宫,遂令范随从。到洛水浮桥北,望见宣王,下车叩头而无言。宣王呼范姓曰:“桓大夫何为尔邪!”车驾入宫,有诏范还复位。范诣阙拜章谢,待报。会司蕃诣鸿胪自首,具说范前临出所道。宣王乃忿然曰:“诬人以反,于法何应?”主者曰:“科律,反受其罪。”乃收范于阙下。时人持范甚急,范谓部官曰:“徐之,我亦义士耳。”遂送廷尉。 ◎王懋竑曰:桓范与曹爽仅乡里之旧,其赴爽也,盖逆知懿必篡魏矣,而不能识爽之无成,何也?然人臣之义,当以桓范为正。范初出,即曰“太傅谋逆”,谓爽等曰“坐汝族灭”,被收曰“我亦义士”,前后语自分明。懿以太后诏召范,乃矫诏也,矫诏岂可从乎?懿勒兵先据武库,师屯司马门,直举兵称乱耳。其遣高柔据爽营,王观据羲营,必同谋之,非仓卒间事也。既以王观行中领军,何复以中领军召范?此直胁之使随己同屯洛水耳。范之出也,司农诸吏皆止之,不听,非仅听儿子言者。其见懿叩头,不知有无。然范尝曰“我宁作卿,向三公长跪”,则平时见懿当拜,亦非为畏死而叩头也。懿收张当考问,又令司蕃自首,皆以大逆诛灭之。《魏书》晋臣所作,不敢尽其辞而微见其意。《通鉴》多因旧史,《纲目》分注,亦未及改正,是不能无待于后人也。“以太后诏”,当云 “矫太后诏”,“黄门张当奏”,当云“懿使廷尉诬奏当与爽阴谋为逆”。《通鉴》所叙,亦自分明,但未直截说破耳。◎又曰:蒋济、桓范,皆魏之大臣,非懿党也。幸则为蒋济,不幸则为桓范,必无自全之理矣。故曰“危邦不入,乱邦不居”。 ◎《世语》曰:初,爽梦二虎衔雷公,雷公若二升碗,放著庭中。爽恶之,以问占者,灵台丞马训曰: ◎《续百官志》:灵台丞,一人,二百石,掌候日月星气,属太史。 “忧兵。”训退,告其妻曰:“爽将以兵亡,不出旬日。” ◎沈家本曰:《御览·十三》引“《世说》曰”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安定皇甫谧 皇甫谧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。 以九年冬梦至洛阳,自庙出,见车骑甚众,以物呈庙云:“诛大将军曹爽。”寤而以告其邑人。邑人曰:“君欲作曹人之梦乎?朝无公孙彊,如何!且爽兄弟典重兵,又权尚书事,谁敢谋之?”谧曰:“爽无叔振铎之请,苟失天机则离矣,何恃于彊? ◎曹叔振铎,周武王弟也。武王克纣,封叔振铎于曹。◎《左传》:哀公七年初,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,而谋亡曹。曹叔振铎请待公孙彊,许之。旦而求之曹,无之。戒其子曰:“我死,尔闻公孙彊为政,必去之。”及曹伯阳即位,好田弋。曹鄙人公孙彊好弋,获白雁,献之,有宠,使为司城以听政。梦者之子乃行。彊言霸说于曹伯,背晋而奸宋。宋人伐之,遂灭曹,执曹伯及司城彊以归,杀之。 昔汉之阎显,倚母后之尊,权国威命,可谓至重矣,阉人十九人一旦尸之, ◎范《书·安思阎皇后纪》:后弟显、景、燿、晏并为卿校,典禁兵。帝崩,尊后曰皇太后,以显为车骑将军。中黄门孙程等合谋立济阴王,是为顺帝。显、景、晏皆伏诛。◎《宦者传·孙程传》:程与王康等十八人,迎济阴王,立之,收显等送狱,封程等为侯,是为十九侯。 况爽兄弟乎?”◎《世语》曰:初,爽出,司马鲁芝留在府,闻有事, 《通鉴》作“闻有变”。 将营骑斫津门出赴爽。 ◎津门,见前 “平昌门”注。◎胡三省曰:营骑,大将军营骑士也。津门,洛阳南出西头第一门也,亦曰建城门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谷水注》:津阳门,故津门也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雒阳南面四门,其西曰小苑门,又西曰津门,以洛水自此入城而名。魏、晋以后曰津阳门。 爽诛,擢为御史中丞。及爽解印绶,将出,主簿杨综止之曰:“公挟主握灌,舍此以至东巿乎?” ◎胡三省曰:言必将见诛于市也。 爽不从。有司奏综导爽反,宣王曰:“各为其主也。”宥之, ◎何焯曰:芝、综位下人微,不难宥之以示公。 以为尚书郎。芝字世英,扶风人也。以后仕进至特进光禄大夫。 ◎芝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六年注。◎《晋书·良吏传》:鲁芝,扶风郿人也。世有名德,为西州豪族。曹爽辅政,引为司马。芝屡有谠言嘉谋,爽弗能纳。及宣帝起兵诛爽,芝率余众犯门斩关,驰出赴爽,劝爽曰:“公居伊、周之位,一旦以罪见黜,虽欲牵黄犬,复可得乎!若挟天子保许昌,仗天威以羽檄征四方兵,孰敢不从?舍此而去,欲就东市,岂不痛哉!”爽懦惑不能用,遂委身受戮。芝坐爽下狱,当死,而口不讼直,志不苟免。宣帝嘉之,赦而不诛。俄起为使持节、领护匈奴中郎将、镇威将军、并州刺史。 综字初伯,后为安东将军司马文王长史。 ◎王懋竑曰:鲁芝、杨综之不死而反迁官,此以之朝臣之心,所谓盗亦又道者。既灭晏等之族,又迁芝等之官,庆赏刑威,皆其所专擅矣。芝、综不能辞官而反为懿用,此其人绝无足取。 ◎臣松之案:夏侯湛为芝铭及干宝《晋纪》并云爽既诛,宣王即擢芝为并州刺史,以综为安东参军,与《世语》不同。 嘉平中,绍功臣世,封真族孙熙为新昌亭侯,邑三百户,以奉真后。 ◎干宝《晋纪》曰:蒋济以曹真之勋力,不宜绝祀,故以熙为后。济又病其言之失信于爽,发病卒。 ◎王懋竑论蒋济事,详见《蒋济传》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宣帝纪》:嘉平元年正月,爽诛。济曰:“曹真之勋,不可以不祀。”帝不听。○而济即以是年卒。懿以三年八月死。其绍封当属子元秉政之日也。

晏,何进孙也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世说》注引《魏略》曰:晏,南阳宛人,汉何进孙,或曰何苗孙也。◎弼按:○《论语集解·序》邢昺疏曰:何晏,何进之孙,咸之子。○又曰:以包氏讳咸,故没其名。○皇侃疏曰:何《集注》皆呼人名,惟包独言氏者,包名咸,何家讳咸,故不言也。 母尹氏,为太祖夫人。晏长于宫省, ◎《御览》卷三百八十五引《何晏别传》曰:晏时小养魏宫,七八岁便慧心天悟,众无愚智莫不贵异之。魏武帝读兵书,有所未解,试以问晏,晏分散所疑,无不冰释。◎又引《世说》曰:何晏年七岁,明慧若神,魏武帝奇爱,以晏母在宫内,欲以为子。晏乃画地令方,自处其中,曰“何氏之庐”。◎又卷三百九十三引《晏别传》曰:晏小时,武帝雅奇之,欲以为子,每挟将游观,命与诸子长幼相次。晏微觉,于是坐则专席,止则独立。或问其故,答曰:“礼,异族不相贯伍。” 又尚公主, ◎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: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。◎韦昭曰:尚,奉也。不敢言娶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御览》卷一百五十四引《语林》曰:何晏以主婿驸马都尉,美姿仪。帝每疑其傅粉,正夏,赐以汤饼。大汗出,以朱衣自拭之,尤皎然。○《嬾真子》云:驸马之名,起于三国,故何晏尚公主,谓之驸马都尉。然不独官名以驸马给之,盖御马之副,谓之驸马,从而给之,示亲爱也。○一清案:此言非也。《宋百官志》云:“晋武帝以宗室外戚为奉车、驸马、骑都尉,而奉朝请。后省奉车、骑都尉,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。永初以来,以奉朝请选杂,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。”然则尚主拜驸马都尉是东晋之制,三都尉省二,而驸马之名特显耳。◎弼按:驸马都尉,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注引《魏略》。 少以才秀知名, ◎《初学记》卷十九引《何晏别传》云:晏方年七八岁,慧心天悟,形貌绝美。出游行,观者盈路,咸谓神仙之类。 好老庄言,作《道德论》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。 ◎《隋经籍志》:梁有吏部尚书何晏等注《孝经》一卷,亡。《集解论语》十卷,何晏集。《魏晋谥议》十三卷,何晏撰。《老子道德论》二卷,何晏撰。魏尚书何晏《集》十一卷,梁十卷,录一卷。◎本志《管辂传》注引《辂别传》:管辂曰:“何平叔说老庄则巧而多华,说《易》生义则美而多伪。”裴徽曰:“吾数与平叔共说老庄及《易》,常觉其辞妙于理,不能折之。◎《世说·规箴篇》注引《管辂别传》曰:冀州刺史裴徽举辂秀才,谓曰:“何尚书神明清彻,殆破秋毫,君当慎之。自言不解《易》中九事,必当相问。比至洛,宜善精其理。”辂至洛阳,果为何尚书问九事,九事皆明。何曰:“君论阴阳,此世无双也。”◎侯康曰:○《南齐书·张绪传》:绪常云:“何平叔所不解《易》中七事,诸卦中所有时义,是其一也。”○《梁书·儒林传》:伏曼容云:“何晏疑《易》中九事,以吾观之,晏了不学也。故知平叔有所短。”◎王应麟曰:晏以老庄谈《易》,系小子观朵颐,所不解者,岂止七事哉!◎马国翰辑本《序》曰:其《易》不传,书名及卷数并未详。《册符元龟》有何晏《周易私记》二十卷,《周易讲疏》十三卷,乃“何妥”之讹。《隋志》传写偶误,沿习不觉。兹从孔颖达《正义》、李鼎祚《集解》、房审权《义海》辑录四节,题曰“《周易何氏解》”,取以备魏《易》一家之数,且以著汉学之变自王弼者,晏实为之倡也。◎《世说·文学篇》:何晏注《老子》未毕,见王弼自说注《老子》旨,何意多所短,不复得作声,但应诺诺,遂不复注,因作《道德论》。◎又曰:何平叔注《老子》,始成,诣王辅嗣,见王注精奇,乃神伏曰: “若斯人,可与论天人之际矣!”因以所注为《道德二论》。◎《世说·文学篇》注《文章叙录》曰:自儒者论以老子非圣人,绝礼弃学。晏说与圣人同,著论行于世也。◎《文心雕龙·论说篇》曰:魏之初霸,术兼名、法;傅嘏、王粲,校练名理。迄至正始,务欲守文;何晏之徒,始盛玄论。于是聃周当路,与尼父争涂矣。◎《唐书·经籍志》:《魏明帝谥议》二卷,何晏撰。◎《艺文志》何晏《魏明帝谥议》二卷。◎姚振宗曰:《隋志》有《魏晋谥议》十三卷,何晏撰。盖误合《晋谥议》八卷、《晋简文谥议》四卷为一书。两唐志始分别著录。◎弼按:晏为魏人,安得有《晋谥议》?此为《隋志》之误,姚说是。◎《隋经籍志·职官篇》:《官族传》十四卷,何晏撰。◎《文选》有何晏《景福赋》。严可均辑存赋、奏、议、论、序、颂、铭十四篇,冯惟讷《诗记》存五言诗二首。 ◎晏字平叔。◎《魏略》曰:太祖为司空时,纳晏母并收养晏,其时秦宜禄儿阿蘇 ◎赵一清曰:《世说》注引《魏略》作 “阿鳔”。 亦随母在公家,并见宠如公子。蘇即朗也。 秦朗,事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注。 蘇性谨慎,而晏无所顾惮,服饰拟于太子,故文帝特憎之,每不呼其姓字,尝谓之为“假子”。晏尚主,又好色,故黄初时无所事任。及明帝立,颇为冗官。至正始初, 元本、明本无“初”字,误。 曲合于曹爽,亦以才能,故爽用为散骑侍郎,迁侍中尚书。 正始元年,代卢毓为尚书。洪氏《三国职官表》误作“嘉平”。 晏前以尚主,得赐爵为列侯,又其母在内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北宋本作“又以其母在内”,各本均无“以”字。 晏性自喜,动静粉白不去手, ◎胡三省曰:以自涂泽也。 行步顾影。 ◎《宋书·五行志》:魏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。傅玄曰:“此服妖也。”◎《世说·容止篇》:何平叔美姿仪,面至白。夏日大汗,朱衣自拭,色转皎然。 晏为尚书,主选举,其宿与之有旧者,多被拔擢。◎《魏末传》曰:晏妇金乡公主,即晏同母妹。公主贤,谓其母沛王太妃曰:“晏为恶日甚,将何保身?”母笑曰:“汝得无妒晏邪!”俄而晏死。有一男,年五六岁,宣王遣人录之。晏母归藏其子王宫中, 母,疑作“妇”。 ◎赵幼文曰:《类聚·十六》、《御览、百五十三》引俱无“母”字。 向使者搏颊,乞白活之,使者具以白宣王。宣王亦闻晏妇有先见之言,心常嘉之;且为沛王故,特原不杀。 ◎何焯曰:据此,则平叔尚有后,但亦出《魏末传》,恐虚妄耳。费文祎《甲乙论》云“晏子,魏之亲甥,亦与同戮”,虽曰敌国传闻,然以彼为可信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初,夏侯玄、何晏等名盛于时,司马景王亦预焉。晏尝曰:“唯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,夏侯泰初是也;唯几也,故能成天下之务,司马子元是也;惟神也,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,吾闻其语,未见其人。”盖欲以神况诸己也。 ◎胡三省曰:夏侯玄字泰初,司马师字子元。晏引《易·大传》之辞以为品目。◎弼按:傅嘏论何晏、邓飏、夏侯玄,见《嘏传》注引《傅子》。 初,宣王使晏典治爽等狱。 ◎典,冯本作“与”。◎沈家本曰:○《卢毓传》:爽等见收,毓治其狱。○则非晏典治也。作“与”字为是。 晏穷治党与,冀以获宥。宣王曰: “凡有八族。”晏疏丁、邓等七姓。宣王曰:“未也。”晏穷急,乃曰:“岂谓晏乎!”宣王曰: “是也。”乃收晏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宣王方治爽党,安肯使晏典其狱?就令有之,晏岂不自知与爽最亲,而冀独免乎?此殆孙盛承说者之妄耳。◎《御览》卷六百五引《魏末传》:宣王欲诛曹爽,呼何晏作奏,曰:“宜上君名。”晏失笔于地。◎《寰宇记》卷百二十六:何晏坟在庐江县北十七里,其基高大。景云二年,有人发坟,得砖铭,是何公之墓。◎俞正燮《癸巳存稿》云:《通鉴》注言寒食散始于何晏。 ◎臣松之案:《魏末传》云晏取其同母妹为妻,此搢绅所不忍言, 冯本、吴本“搢”作“缙”。 虽楚王之妻嫂, ◎嫂,当作“媦”。◎《公羊传·桓公二年》:若楚王之妻媦,无时焉可也。◎何休曰:媦,妹也。引此为喻者,明其终不可名有也。◎徐彦曰:以妹为妻,终无可时。 不是甚也已。设令此言出于旧史,犹将莫之或信,况底下之书乎!案《诸王公传》,沛王出自杜夫人所生。晏母姓尹,公主若与沛王同生,焉得言与晏同母? 晏与金乡公主异母,解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注引《魏氏春秋》。裴注所云《魏末传》之误,章宗源亦引申其说,见《明纪》卷首注引《魏末传》。 ◎皇甫谧《列女传》曰: ◎皇甫谧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。◎《隋经籍志》:《列女传》六卷,皇甫谧撰。◎宋本、吴本、毛本、局本“列”误作“烈”。◎章宗源曰:《艺文类聚·人部》会稽翟索及婢青遭贼害事,《太平御览·人事部》卫义姬、邵阳任延寿妻、长安大昌里人妻,共引皇甫谧《列女后传》。又《御览·人事部》汉中赵嵩妻张氏、丹阳罗勤女静、蜀景奇妻罗氏、犍为相登妻周氏、广汉冯季宰妻李氏、广汉王辅妻彭氏、沛国刘长卿妻桓氏、沛国公孙去病妻戴氏、梁夏文生妻刘娥、天水姜叙母杨氏、下邳陈悝妻、历阳留子直妻、戎士陈南妻,并引谧《列女传》。《唐志》卷同。 爽从弟文叔,妻谯郡夏侯文宁之女,名令女。文叔早死,服阕,自以年少无子,恐家必嫁己,乃断发以为信。其后,家果欲嫁之,令女闻,即复以刀截两耳,居止常依爽。及爽被诛,曹氏尽死。令女叔父上书与曹氏绝婚,强迎令女归。时文宁为梁相,怜其少,执义,又曹氏无遗类,冀其意沮,乃微使人讽之。令女叹且泣曰:“吾亦惟之,许之是也。”家以为信,防之少懈。令女于是窃入寝室,以刀断鼻,蒙被而卧。其母呼与语,不应,发被视之,血流满床席。举家惊惶,奔往视之,莫不酸鼻。或谓之曰:“人生世间,如轻尘栖弱草耳,何至辛苦乃尔!且夫家夷灭已尽,守此欲谁为哉?”令女曰:“闻仁者不以盛衰改节, 元本“衰”作“亡”,误。 义者不以存亡易心,曹氏前盛之时,尚欲保终,况今衰亡,何忍弃之!禽兽之行,吾岂为乎?”司马宣王闻而嘉之,听使乞子字养,为曹氏后,名显于世。

19.7 夏侯尚

夏侯尚字伯仁,渊从子也。文帝与之亲友。 ◎刘咸炘曰:《尚传》不次渊而次此者,以玄终此篇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尚有筹画智略,文帝器之,与为布衣之交。 太祖定冀州,尚为军司马, 军司马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引《四体书势》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列司空府属司马,误。 将骑从征伐,后为五官将文学。 ◎洪饴孙曰:汉建安十六年,文帝为五官中郎将,时副丞相,置官属,有长史、文学。践阼以后不置。 魏国初建,迁黄门侍郎。代郡胡叛,遣鄢陵侯彰征讨之,以尚参彰军事,定代地,还。太祖崩于洛阳,尚持节,奉梓宫还邺。并录前功,封平陵亭侯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平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陵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咸阳县西北十五里。 拜散骑常侍,迁中领军。 《上尊号奏》云“使持节行都督督军征南将军平陵亭侯臣尚”,与《传》历官次序微异。 文帝践阼,更封平陵乡侯,迁征南将军,领荆州刺史,假节都督南方诸军事。尚奏:“刘备别军在上庸, ◎上庸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◎《沔水注》:上庸郡城三面际水,有白马山,山石似马,谓之白马塞。 山道险难,彼不我虞,若以奇兵潜行,出其不意,则独克之势也。”遂勒诸军击破上庸, 是时汉中将军孟达屯上庸,与副军中郎将刘封不协。达率部曲四千余家降魏。征南将军夏侯尚、右将军徐晃与达共袭刘封。上庸太守申耽亦叛封降魏。 平三郡九县, ◎吴增僅曰:建安二十四年,先主遣孟达北攻房陵,杀太守蒯祺,又遣刘封与达会攻上庸,上庸太守申耽举郡降,先主以耽领上庸太守,以耽弟仪为西城太守。二十五年八月,达降魏,文帝合上庸、西城、房陵三郡置新城郡,以达为太守。是时三郡地尚属蜀,文帝盖遥置郡名,使达领之耳。至是年冬月,夏侯尚袭破刘封,平三郡九县,于是以申仪为魏兴太守,孟达为新城太守。据此推求,其于西城故地置魏兴,以上庸、房陵为新城,均黄初元年冬月事也。◎沈家本曰:案《蜀志·刘封传》,上庸三郡之入魏乃孟达降魏,使达与夏侯尚、徐晃共袭封,非由尚建策,与此传异。 迁征南大将军。孙权虽称藩,尚益修攻讨之备,权后果有贰心。 孙权改元黄武,临江拒守。 黄初三年,车驾幸宛, ◎《文纪》:十一月辛丑,行幸宛。 使尚率诸军与曹真共围江陵。权将诸葛瑾与尚军对江,瑾渡入江中渚, ◎胡三省曰:渚,洲也,即江陵之中洲也。 而分水军于江中。尚夜多持油船, ◎胡三省曰:油船,盖以牛皮为之,外施油以扞水。 将步骑万余人,于下流潜渡,攻瑾诸军,夹江烧其舟船,水陆并攻,破之。 ◎《董昭传》:时江水浅狭,尚欲乘船将步骑入渚中安屯,作浮桥,南北往来。昭疏言:“屯渚中,至深;浮桥而济,至危;一道而行,至狭。”帝悟昭言,即诏尚等促出,贼两头并进,官兵一道引去,不时得泄。◎《诸葛瑾传》注引《吴录》曰:曹真、夏侯尚等围朱然于江陵,又分据中州,瑾以大兵为之救援。兵久不解,潘璋等作水城于上流,瑾进攻浮桥,真等退走。◎《潘璋传》:夏侯尚等围南郡,分前部三万人筑浮桥,渡百里洲上。璋欲顺流烧败浮桥,尚便引退。◎三传皆言尚入渚中失败,与《尚传》所载相反,是《尚传》或有溢美之辞。◎胡三省曰:据《潘璋传》,江陵中洲即百里洲,其洲自枝江县西至上明,东及江津,江津北岸即江陵故城。◎谢鍾英曰:其地在江陵南,江津戌之西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一百四十六:《三国志》魏将夏侯尚围南郡,作浮桥,度景里洲,今在郡西。○一清案:事亦见《董昭传》。但言入渚中安屯,作浮桥南北往来,而不言景里洲。《荆州志》“自籍洲次大洲,有三,首曰枚回,中名景里,下名鷰尾”,《水经·江水注》作“邴里洲”,盖唐人避讳改之。 城未拔,会大疫,诏敕尚引诸军还。益封六百户,并前千九百户,假钺,进为牧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汉初遣丞相史分刺诸州。武帝初置刺史,秩六百石。成帝更为牧,秩二千石。 荆州残荒,外接蛮夷,而与吴阻汉水为境, ◎洪亮吉曰:汉建安十三年,刘琮举州降,地尽入魏。赤壁之败,荆州三分,西境属蜀,东境、南境属吴,惟北境属魏。◎谢鍾英曰:赤壁败后,荆州西境、南境并属蜀,至关羽败没,南境始更属吴。 旧民多居江南。尚自上庸通道,西行七百余里,山民蛮夷多服从者, ◎谢鍾英曰:江南,当作“汉南”,朱然、诸葛瑾屡袭柤中,皆汉南旧民也。自汉南西行七百里,已入蜀汉中郡界三百余里,侈文不足信,宜以《钟会传》为据;会遣刘钦向子午道,是子午道迤东为荆州西界。 五六年间,降附数千家。五年,徙封昌陵乡侯。尚有爱妾嬖幸,宠夺適室;適室,曹氏女也, ◎下文《夏侯玄传》“玄为曹爽之姑子”,是尚妻为曹真妹也。◎《晋书·后妃传》:景怀夏侯皇后,讳徽,字媛容。父尚,魏征南大将军。母曹氏,魏德阳乡主。后雅有识度,帝每有所为,必豫簿书。魏明帝世,宣帝居上将之重,诸子并有雄才大略。后知帝非魏之纯臣,而后既魏氏之甥,帝深忌之。青龙二年,遂以鸩崩,时年二十四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是时司马懿方信任于明帝,未有不臣之迹,况其诸子乎!徒以魏甥之故猥鸩其妻,俱非事实,盖甚之之辞,不然师自以他故鸠之也,今不取。 故文帝遣人绞杀之。尚悲感,发病恍惚,既葬埋妾,不胜思见,复出视之。文帝闻而恚之曰:“杜袭之轻薄尚, ◎牛运震曰:此语突入无因,不解所谓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杜袭传》:夏侯尚昵于太子,情好至密。袭谓尚非益友,不足殊待。文帝初甚不悦,后乃追思。 良有以也。”然以旧臣,恩宠不衰。六年,尚疾笃,还京都,帝数临幸,执手涕泣。尚薨,谥曰悼侯。 正始四年从祀太祖庙庭。 ◎《魏书》载诏曰:“尚自少侍从,尽诚竭节,虽云异姓,其犹骨肉,是以入为腹心,出当爪牙。智略深敏,谋谟过人,不幸早殒,命也奈何!赠征南大将军、昌陵侯印绶。” ◎潘眉曰:“昌陵”下脱“乡”字。 子玄嗣。又分尚户三百,赐尚弟子奉爵关内侯。

玄字太初。 ◎钱仪吉曰:“玄字太初”北宋本提行。◎弼按:《曹爽传》提行,以彼例此,《玄传》亦应提行。 少知名, ◎赵一清曰:○《世说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曰:玄,大将军前妻兄也。风格高朗,宏辩博畅。○又《世说》曰:夏侯太初常倚柱作书,时大雨,霹雳破所倚柱,衣服焦然,神色无变,书亦如故。宾客左右,皆跌荡不得住。○注引《语林》曰:太初从魏帝拜陵,陪列于松柏下。时暴雨霹雳,正中所立之树,冠冕焦坏。左右睹之皆伏,太初颜色不改。○臧荣绪又以为诸葛诞也。○《世说·赏誉篇》曰:裴令公目太初肃肃如入廊庙中,不修敬而人自敬。○《晋书·裴楷传》:楷有知人之鉴,尝目夏侯玄云:“肃肃如入宗庙中,琅琅但见礼乐器。”时人目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。◎康发祥曰:霹雳所加,不能一人之身。前后叠见谒陵成礼,不以迅雷改度,宜也。岂有作书破柱,衣服焚如,而犹作书者乎?◎胡玉缙曰:雷电所过甚速,衣服偶为雷火焦坏,亦恒有之事。当其书时,固不知焦坏也。康说似泥。◎弼按:《夏侯渊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“玄于曹爽为外弟”,本传云“玄,爽之姑子也”,注引《魏书》亦云“亲曹爽外弟”,与《魏氏春秋》所云“玄为大将军前妻兄”不合。 弱冠为散骑黄门侍郎。尝进见,与皇后弟毛曾并坐,玄耻之, ◎《世说·容止篇》云:魏明帝使后弟毛曾与夏侯玄共坐,时人谓之蒹葭倚玉树。◎弼按:汉、魏重门第,毛后父嘉为典虞车工,故太初耻与曾并坐。 不悦形之于色。明帝恨之,左迁为羽林监。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羽林监,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,后更名羽林骑,置令、丞。东京又置左、右监。至魏不改。 正始初,曹爽辅政。玄,爽之姑子也。累迁散骑常侍、中护军。 ◎《世语》曰:玄世名知人,为中护军,拔用武官,参戟牙门,无非俊杰,多牧州典郡。立法垂教,于今皆为后式。

太傅司马宣王问以时事,玄议以为:“夫官才用人,国之柄也,故铨衡专于台阁,上之分也,孝行存乎闾巷,优劣任之乡人,下之叙也。夫欲清教审选, ◎何焯曰:清教,谓中正。审选,谓台阁。 在明其分叙,不使相涉而已。何者?上过其分,则恐所由之不本,而干势驰骛之路开;下逾其叙,则恐天爵之外通,而机权之门多矣。夫天爵下通,是庶人议柄也;机权多门,是纷乱之原也。自州郡中正 ◎潘眉曰:昔陈胜为楚王,以朱房为中正。中正之设,由来旧矣。魏陈群始立九品之制,郡制中正,评次人才之高下,各为辈目。司马懿除九品,置大中正。太初此论,当在是时发也。 品度官才之来, 郝经《续后汉书》“之”作“以”。 有年载矣,缅缅纷纷, ◎钱大昭曰:《吕刑》“泯泯棼棼”,《孔传》以泯泯为乱。《逸周书》蔡公解云“泯泯棼棼”。《汉书·叙传》云“湎湎纷纷”。《说文》无“泯”字,因 “泯”、“湎”声既相近,义又相同,已收“湎”字,故不收“泯”字也。《诗》“緜緜其麃”,《韩诗》作“民民”。 未闻整齐,岂非分叙参错,各失其要之所由哉!若令中正但考行伦辈,伦辈当行均, 吴金华以“辈当行均”上衍“伦”字,说详彼。 斯可观矣。 观,各本均作 “官”。 何者?夫孝行著于家门,岂不忠恪于在官乎?仁恕称于九族,岂不达于为政乎?义断行于乡党,岂不堪于事任乎?三者之类,取于中正,虽不处其官名,斯任官可知矣。行有大小,比有高下,则所任之流,亦涣然明别矣。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于下,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上,上下交侵,以生纷错哉?且台阁临下,考功校否,众职之属,各有官长,旦夕相考,莫究于此;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俗清静,其可得乎?天台县远,众所绝意。所得至者,更在侧近,孰不修饰以要所求?所求有路,则修己家门者,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。自达乡党者,已不如自求之于州邦矣。苟开之有路,而患其饰真离本,虽复严责中正,督以刑罚,犹无益也。岂若使各帅其分,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,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,参以乡闾德行之次,拟其伦比,勿使偏颇。 ◎何焯曰:前代吏部用人,略得此意,虽不设中正,犹参取乡评也。 中正则唯考其行迹,别其高下,审定辈类,勿使升降。台阁总之,如其所简,或有参错,则其责负自在有司。官长所第,中正辈拟,比随次率而用之,如其不称,责负在外。然则内外相参,得失有所,互相形检,孰能相饰?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,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。”又以为:“古之建官,所以济育群生,统理民物也,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。司牧之主,欲一而专,一则官任定而上下安,专则职业修而事不烦。夫事简业修,上下相安而不治者,未之有也。先王建万国,虽其详未可得而究,然分疆画界,各守土境,则非重累羁绊之体也。下考殷、周五等之叙,徒有小大贵贱之差,亦无君官臣民而有二统互相牵制者也。 ◎何焯曰:此议古今可以通行,但吴、蜀未一,各置重镇,郡守之权,不得不有所统。又其人素贵,骤与令、长等列,虽爵命不齐,必以失权为恨,犹当徐俟混一,乃议之也。 夫官统不一,则职业不修;职业不修,则事何得而简?事之不简,则民何得而静?民之不静,则邪恶并兴,而奸伪滋长矣。先王达其如此,故专其职司而一其统业。始自秦世,不师圣道,私以御职,奸以待下;惧宰官之不修,立监牧以董之,畏督监之容曲,设司察以纠之;宰牧相累,监察相司,人怀异心,上下殊务。汉承其绪,莫能匡改。魏室之隆,日不暇及,五等之典,虽难卒复,可麤立仪准以一治制。今之长吏,皆君吏民,横重以郡守, ◎何焯曰:此处有讹字。◎钱仪吉曰:按“民”字为句,无误也。赵诚夫谓“皆君吏民横”,乃讹耳。◎弼按:赵以“横”字为句,盖沿陈仁锡本之圈点。陈本句读多误。汉、魏长吏对于吏民皆有君臣之谊,故太初云然。 累以刺史。若郡所摄,唯在大较,则与州同,无为再重。宜省郡守,但任刺史;刺史职存则监察不废,郡吏万数,还亲农业,以省烦费,丰财殖谷,一也。大县之才,皆堪郡守,是非之讼,每生意异,顺从则安,直己则争。夫和羹之美,在于合异,上下之益,在能相济,顺从乃安,此琴瑟一声也,荡而除之,则官省事简,二也。又幹郡之吏,职监诸县,营护党亲,乡邑旧故,如有不副,而因公掣顿,民之困弊,咎生于此,若皆并合,则乱原自塞,三也。 ◎何焯曰:此谓刺史之典郡书佐。 今承衰弊,民人彫落,贤才鲜少,任事者寡,郡县良吏,往往非一,郡受县成,其剧在下,而吏之上选,郡当先足,此为亲民之吏,专得底下,吏者民命,而常顽鄙,今如并之,吏多选清良者造职,大化宣流,民物获宁,四也。制使万户之县,名之郡守,五千以上,名之都尉,千户以下,令长如故,自长以上,考课迁用,转以能升,所牧亦增,此进才效功之叙也,若经制一定,则官才有次,治功齐明,五也。若省郡守,县皆径达,事不拥隔,官无留滞,三代之风,虽未可必,简一之化,庶几可致,便民省费,在于此矣。”又以为:“文质之更用,犹四时之迭兴也,王者体天理物,必因弊而济通之,时弥质则文之以礼,时泰侈则救之以质。今承百王之末,秦汉余流,世俗弥文,宜大改之以易民望。今科制自公、列侯以下,位从大将军以上,皆得服绫锦、罗绮、纨素、金银饰镂之物,自是以下,杂彩之服,通于贱人,虽上下等级,各示有差,然朝臣之制,已得侔至尊矣,玄黄之采,已得通于下矣。 ◎《晋书·舆服志》:魏明帝以公卿衮衣黼黻之饰,疑于至尊,多所减省,始制天子服刺绣文,公卿服织成文。 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,商不通难得之货,工不作彫刻之物,不可得也。是故宜大理其本,准度古法,文质之宜,取其中则,以为礼度。车舆服章,皆从质朴,禁除末俗华丽之事,使幹朝之家,有位之室,不复有锦绮之饰,无兼采之服,纤巧之物,自上以下,至于朴素之差,示有等级而已,勿使过一二之觉。 ◎何焯曰:觉,疑当作“较”。 ◎吴金华曰:一二之觉,犹今云一级两级之差。 若夫功德之赐,上恩所特加,皆表之有司,然后服用之。夫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。朴素之教兴于本朝,则弥侈之心自消于下矣。”

宣王报书曰:“审官择人,除重官,改服制,皆大善。礼乡闾本行,朝廷考事,大指如所示。而中间一相承习,卒不能改。秦时无刺史,但有郡守长吏。 秦无刺史,有御史监郡。 汉家虽有刺史,奉六条而已, ◎《续百官志》:每州刺史一人,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,录囚徒,考殿最。◎刘昭注引蔡质《汉仪》曰:诏书旧典,刺史班宣,周行郡国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断理冤狱,以六条问事,非条所问,即不省。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踰制,以强陵弱,以众暴寡。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遵承典制,倍公向私,旁诏牟利,侵渔百姓,聚敛为奸。三条,二千石不恤疑狱,风厉杀人,怒则任刑,喜则任赏,烦扰苛暴,剥戮黎元,为百姓所疾;山崩石裂,妖祥讹言。四条,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。五条,二千石子弟怙恃荣势,请托所监。六条,二千石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。 故刺史称传车,其吏言从事,居无常治,吏不成臣,其后转更为官司耳。 ◎何焯曰:懿之意,盖谓变官制,但刺史所察止于六条,循汉之初意,则亦无重累之患。郡守以总率令、长,古有监牧,亦不可尽去也。 昔贾谊亦患服制,汉文虽身服弋綈,犹不能使上下如意。恐此三事,当待贤能然后了耳。”玄又书曰:“汉文虽身衣弋綈,而不革正法度,内外有僭儗之服,宠臣受无限之赐,由是观之,似指立在身之名,非笃齐治制之意也。今公侯命世作宰, ◎何焯曰:懿三公封侯,故兼称公侯。 追踪上古,将隆至治,抑末正本,若制定于上,则化行于众矣。夫当宜改之时,留殷勤之心,令发之日,下之应也犹响寻声耳,犹垂谦谦,曰‘待贤能’,此伊周不正殷姬之典也。窃未喻焉。” ◎何焯曰:于时懿方营立私门,日暮倒行,何暇经远。如清教审选,各不相涉,而仍互相形检。此反掌可行,而亦不能有改,有以知其志不在公矣。

顷之,为征西将军,假节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。 ◎《晋书·乐广传》:广父方,参征西将军夏侯玄军事。广时年八岁,玄尝见广在路,因呼与语,还谓方曰:“向见广神姿朗彻,当为名士。卿家虽贫,可令专学,必能兴卿门户也。” ◎《魏略》曰:玄既迁,司马景王代为护军。护军总统诸将,任主武官选举,前后当此官者,不能止货赂。故蒋济为护军时,有谣言“欲求牙门,当得千匹;百人督,五百匹”。宣王与济善,间以问济,济无以解之,因戏曰:“洛中市买,一钱不足则不行。”遂相对欢笑。玄代济,故不能止绝人事。及景王之代玄,整顿法令,人莫犯者。 与曹爽共兴骆谷之役,时人讥之。 ◎何焯曰:真尝建议伐蜀而无功,渊被杀于阳平,二子所以共兴是役也。然不料刘、葛之泽尚存,贤才未尽,君臣无衅,守备甚设,岂可倖有其功哉!年少浮华,未练于事,无端轻举,遂为国家之忧,悲夫! 爽诛,征玄为大鸿胪,数年徙太常。玄以爽抑绌,内不得意。 ◎《通鉴》:太常夏侯玄有天下重名,以曹爽亲故,不得在势任,居常怏怏。◎胡三省曰:邵陵历公嘉平元年, 邵陵历公,即齐王芳于晋世之号谥。 玄自关右召诣京师。势任,权势之任也。 中书令李丰 ◎本传裴注引《魏略》云:丰字安国,故卫魏李义子也。◎《通鉴》:正始元年,李丰有清名,其父太仆恢不愿其然。◎弼按:○丰父一作“卫尉李义”,一作“太仆李恢”。○本志《杜畿传》注引《傅子》曰:畿与太仆李恢有好,恢子丰见畿,畿曰:“孝懿无子。”○又引《魏略》曰:李丰父名义。义盖恢之别名。○又《裴潜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李义字孝懿,冯翊东县人。○载李义事甚详。惟云“丰字宣国”,与此异。 虽宿为大将军司马景王所亲待,然私心在玄,遂结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, ◎《通鉴》:嘉平四年二月,立皇后张氏。后,故凉州刺史既之孙,东莞太守缉之女也。召缉拜光禄大夫。缉字敬仲。◎缉事见《张既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 谋欲以玄辅政。丰既内握权柄, 中书令掌枢密。 子尚公主, ◎《通鉴》:丰子韬以选尚齐长公主。◎胡三省曰:帝之姊妹曰长公主,齐主盖明帝女。 又与缉俱冯翊人, 冯翊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,缉为冯翊高陵人。 故缉信之。丰阴令弟兖州刺史翼求入朝,欲使将兵入,并力起。会翼求朝,不听。嘉平六年二月,当拜贵人,丰等欲因御临轩, ◎胡三省曰:檐宇之末曰轩,促御坐前临殿陛曰临轩。 诸门有陛兵, ◎《通鉴》从裴注作“诸营门皆屯兵”。◎胡三省曰:屯宫城门也。 诛大将军,以玄代之,以缉为骠骑将军。丰密语黄门监苏铄、 ◎胡三省曰:汉有黄门令,宦者为之。黄门监,盖魏置也。 永宁署令乐敦、 ◎《明元郭后传》:尊后为皇太后,称永宁宫。◎胡三省曰:永宁宫,魏太后宫名。永宁署令,太后宫官也,宦者为之。 冗从仆射刘贤等曰: ◎冗从仆射,见《高贵乡公纪》甘露五年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中黄门冗从仆射,一人,六百石。◎本注曰:宦者,主中黄门冗从,居则宿卫,直守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◎弼按:《晋书·景帝纪》“刘贤”作“刘宝贤”。 “卿诸人居内,多有不法,大将军严毅,累以为言,张当可以为诫。” 嘉平元年,黄门张当与曹爽通谋,伏诛,见《爽传》。 铄等皆许以从命。 ◎《魏书》曰:玄素贵,以爽故废黜,居常怏怏不得意。中书令李丰与玄及后父光禄大夫张缉阴谋为乱。缉与丰同郡,倾巧人也,以东莞太守召,为后家, ◎《通鉴》:张缉以后父去郡家居。◎东莞,见《陶谦传》,又见《徐奕传》、《张既传》。◎胡三省曰:○东莞县,汉属琅邪郡,魏分为郡。○沈约曰:晋武帝泰始元年,分琅邪立东莞郡,当是魏既分而复合于琅邪,晋又分也。莞,音官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臧霸传》:太祖以霸为琅邪相,吴敦利城、尹礼东莞、孙观北海、孙康城阳太守。事亦见《武纪》建安三年。是东莞与城阳等郡同为建安三年所立。沈《志》谓泰始元年分琅邪立,《水经注》谓黄初中立,《晋志》谓太康元年立,三者皆误。《魏志》胡质、张缉并为东莞太守,盖建安初置东莞郡,曹魏不改,晋承魏制也。◎王先谦曰:魏末必曾废郡,故沈《志》、《晋志》均谓晋立,非误也。 亦不得意,故皆同谋。初,丰自以身处机密,息韬又以列侯给事中,尚齐长公主,有内外之重,心不自安,密谓韬曰:“玄既为海内重人,加以当大任,年时方壮而永见废,又亲曹爽外弟,于大将军有嫌。吾得玄书,深以为忧。缉有才用,弃兵马大郡,还坐家巷。各不得志,欲使汝以密计告之。”缉尝病创卧,丰遣韬省病,韬屏人语缉曰:“韬尚公主,父子在机近,大将军秉事,常恐不见明信,太常亦怀深忧。 太常,谓夏侯玄也。 君侯虽有后父之尊,安危未可知,皆与韬家同虑者也,韬父欲与君侯谋之。”缉默然良久曰:“同舟之难,吾焉所逃?此大事,不捷即祸及宗族。” 冯本“族”作“侯”,误。 韬于是往报丰,密语黄门监苏铄等,苏铄等答丰:“惟君侯计。”丰言曰:“今拜贵人,诸营兵皆屯门。陛下临轩,因此便共迫胁,将群寮人兵, 《通鉴》“寮”作“僚”。 就诛大将军。卿等当共密白此意。”铄等曰;“陛下傥不从人,奈何?”丰等曰:“事有权宜,临时若不信听,便当劫将去耳。那得不从?” 毛本“那”作“郍”,误。 铄等许诺。丰曰:“此族灭事,卿等密之。 毛本“密”误作“灭”。 事成,卿等皆当封侯常侍也。”丰复密以告玄、缉。缉遣子邈与丰相结, 本志《张既传》注引《魏略》“邈”作“藐”。 同谋起事。◎《世语》曰:丰遣子韬以谋报玄,玄曰“宜详之耳”,而不以告也。 大将军微闻其谋,请丰相见,丰不知而往,即杀之。 ◎《世语》曰:大将军闻丰谋,舍人王羕请以命请丰:“丰若无备,情屈势迫,必来,若不来,羕一人足以制之;若知谋泄,以众挟轮,长戟自卫,径入云龙门, ◎云龙门,见《高贵乡公纪》甘露五年注引《魏氏春秋》。◎潘眉曰:○云龙门,魏明帝建,见《晋书·杨骏传》。○《水经注》:云龙门衡栿之上,皆刻云龙风虎之状,以火齐薄之。及其晨光初起,夕景斜辉,霜文翠照,陆离眩目。 挟天子登陵云台, 陵云台,见《文纪》黄初二年。 台上有三千人仗,鸣鼓会众,如此,羕所不及也。”大将军乃遣羕以车迎之。丰见劫迫,随羕而至。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大将军责丰,丰知祸及,遂正色曰:“卿父子怀奸,将倾社稷,惜吾力劣,不能相禽灭耳!”大将军怒,使勇士以刀环筑腰,杀之。 ◎冯本、监本、官本“筑”下有“丰”字。宋本、元本、吴本、毛本无之。◎《通鉴》:丰不以实告,师怒,以刀镮筑杀之。◎胡三省曰:刀把上有镮。筑,捣也。◎王懋竑曰:李丰夙为司马师所亲待,其为中书令也,师所引用。乃不附师,而与魏主谋以夏侯玄代师辅政,此与汉之王章无异。魏之忠臣,莫有过焉者也。当是时,司马之篡弑已成,丰、玄辈所谓区区以一篑障江河,用没其身,然功虽不就,而意则可悲矣。陈寿不为丰立传,仅附于《夏侯玄传》中,其叙事率据狱辞,未必皆实,而大指略可见《魏氏春秋》所云,寿为晋讳,故削此语不载。《晋书·文帝纪》“天子与中书令李丰、光禄大夫张缉、黄门监苏铄等谋以太常夏侯玄代帝辅政。帝密知之,使舍人中书王羡〖《魏志》作“羕”。〗迎丰。丰见迫,随羡而至,帝数之。丰知祸及,遂肆恶言。帝怒,遣勇士以刀镮筑杀之”,所谓恶言,即《魏氏春秋》所云也。然则丰实承魏主命,而狱词不欲明言之,廷尉奏所谓迫胁至尊,盖隐指此。至《魏书》所谓“陛下傥不从人”云云,乃狱吏之诬辞耳,故寿《志》亦不载之。《通鉴》叙丰事专用《魏略》,尽削丰谋以玄辅政等,语于狱辞又杂用《魏志》、《魏书》,其意以玄、缉阴相党结,师自以疑忌杀之,其狱辞皆虚语,与《曹爽传》同。后又载杜畿及傅嘏语,若丰、玄与何、邓等同,以浮华相扇被诛,而丰之忠遂以不著于天下后世。《纲目》始正之,云“司马师杀中书令李丰、太常夏侯玄、光禄大夫张缉”,书“司马师杀”,而不去其官,于是丰之忠始明,而分注所载,则仍《通鉴》,未之改正也。余于是考之《魏志》、《魏氏春秋》、《晋书》,为备详其本末。后之君子其必有以断此矣。 ◎《魏略》曰:丰字安国, 《裴潜传》注作“字宣国”。 故卫尉李义子也。黄初中,以父任召随军。始为白衣时,年十七八,在邺下名为清白,识别人物,海内翕然,莫不注意。后随军在许昌,声称日隆。其父不原其然,遂令闭门,敕使断客。 ◎《通鉴》:其父太仆恢不愿其然,敕使闭门断客。◎胡三省曰:断,读曰短。◎弼按:李丰之父,王经之母,许允之妻,识趣皆高人一等。 初,明帝在东宫,丰在文学中。 ◎洪饴孙曰:太子文学,太祖置。 及即尊位,得吴降人,问“江东闻中国名士为谁”?降人云:“闻有李安国者。”是时丰为黄门郎, ◎《续百官志》刘昭注引《汉旧仪》曰:黄门郎,属黄门令,日暮入对青锁门拜,名曰夕郎。◎《世说·容止篇》注云:丰为黄门侍郎,改名宣。 吴金华以此“改名宣”即李丰本字安国,后改字宣国之证。 明帝问左右安国所在,左右以丰对。帝曰:“丰名乃被于吴越邪?”后转骑都尉、给事中。帝崩后,为永宁太仆, 永宁宫太仆。 以名过其实,能用少也。正始中,迁侍中尚书仆射。丰在台省,常多托疾,时台制,疾满百日当解禄,丰疾未满数十日,辄暂起,已复卧,如是数岁。初,丰子韬以选尚公主,丰虽外辞之,内不甚惮也。丰弟翼及伟,仕数岁间,并历郡守。丰尝于人中显诫二弟,言当用荣位为。 “为”下疑有脱字。 吴金华以“为”为句末语气词,无烦增字。 及司马宣王久病,伟为二千石,荒于酒,乱新平、扶风二郡, 新平,见《文纪》延康元年注引《魏略》。 而丰不召,众人以为恃宠。曹爽专政,丰依违二公间,无有適莫, ◎《论语》:子曰:“君子之于天下也,无適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。◎刑昺《疏》曰:適,厚也。莫,薄也。比,亲也。◎朱注云:適,专主也。莫,不肯也。比,从也。◎谢氏曰:適,可也。莫,不可也。 故于时有谤书曰:“曹爽之势热如汤,太傅父子冷如浆,李丰兄弟如游光。”其意以为丰虽外示清净,而内图事,有似于游光也。及宣王奏诛爽,住车阙下,与丰相闻,丰怖遽气索, 吴金华以“怖遽”为同义词平列,说详彼。 足委地不能起。至嘉平四年宣王终后,中书令缺,大将军谘问朝臣:“谁可补者?”或指向丰。丰虽知此非显选,而自以连婚国家,思附至尊,因伏不辞,遂奏用之。丰为中书二岁,帝比每独召与语,不知所说。景王知其议己,请丰,丰不以实告,乃杀之。其事秘。丰前后仕历二朝, 明监本、官本“二”作“三”,宋本、元本、冯本、吴本、毛本作“二”。 不以家计为意,仰俸廪而已。韬虽尚公主,丰常约敕不得有所侵取,时得赐钱帛,辄以外施亲族;及得赐宫人,多与子弟,而丰皆以与诸外甥。及死后,有司籍其家,家无余积。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夜送丰尸付廷尉,廷尉钟毓不受,曰:“非法官所治也。”以其状告,且敕之,乃受。帝怒,将问丰死意,太后惧,呼帝入,乃止。遣使收翼。◎《世语》曰:翼后妻,散骑常侍荀廙姊, 廙,荀彧孙。 谓翼曰:“中书事发, 谓丰事发也。 可及书未至赴吴, 《通鉴》“书”上有“诏”字。 何为坐取死亡!左右可共同赴水火者谁?” ◎《通鉴》无“共”字。◎胡三省曰:赴水火者,人必焦没。自非誓同生死,安肯相从?故以为言。 翼思未答,妻曰:“君在大州,不知可与同死生者,去亦不免。”翼曰:“二儿小,吾不去。今但从坐,身死,二儿必免。” ◎胡三省曰:从兄坐罪止一身,若奔吴不达,祸及妻子也。 果如翼言。翼子斌,杨骏外甥也。 ◎《晋书·杨骏传》:骏弟济,深虑盛满,与诸甥李斌等共切谏骏。 晋惠帝初, 毛本“帝初”二字倒,误。 为河南尹,与骏俱死,见《晋书》。 指晋人所著之《晋书》。 事下有司,收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送廷尉。 ◎《世语》曰:玄至廷尉,不肯下辞。廷尉钟毓自临治玄。玄正色责毓曰:“吾当何辞? 《通鉴》“辞”作“罪”。 卿为令史责人也, ◎胡三省曰:自汉以来,公府有令史,廷尉则有狱史耳。玄盖责毓以身为九卿,乃承公府指自临治我,是为公府令史而责人也。◎赵一清曰:责,当作“贵”。 卿便为吾作。”毓以其名士,节高不可屈,而狱当竟,夜为作辞,令与事相符, ◎胡三省曰:竟,结竟也。为作狱辞,使与所案之事相附合也。 流涕以示玄。 吴本、毛本“流”作“毓”。 玄视,颔之而已。毓弟会,年少于玄,玄不与交,是日于毓坐狎玄,玄不受。◎孙盛《杂语》曰:玄在囹圄,会因欲狎而友玄,玄正色曰:“钟君何相偪如此也!” ◎《世说·方正篇》云:夏侯玄既被桎梏,时钟毓为廷尉。钟会先不与玄相知,因便狎之。玄曰:“虽复刑余之人,未敢闻命。”◎刘峻注引《名士传》云:初,玄以钟毓志趣不同,不与之交。玄被收时,毓为廷尉,执玄手曰:“太初何至于此。”玄正色曰:“虽复刑余之人,不可得交。”◎杭世骏曰:郭颁西晋人,时世相近,为《魏晋世语》,事多详覈,孙盛之徒,皆采以著书,并云“玄拒钟会”。而袁宏《名士传》最后出,不依前史,以为钟毓,可谓谬矣。◎康发祥曰:《傅嘏传》夏侯玄求交于嘏,而嘏不受。钟会求交于玄,而玄亦不受。前后如出一辙,而识见自有不同,以此见交道有定分也。◎弼按:玄既至廷尉对簿公堂,会何得于毓坐狎玄?似不近情,故《通鉴》不采。至傅嘏之不交玄,裴注已辨正,见《嘏传》。 廷尉钟毓奏:“丰等谋迫胁至尊,擅诛冢宰,大逆无道,请论如法。”于是会公卿朝臣廷尉议,咸以为“丰等各受殊宠,典综机密,缉承外戚椒房之尊, ◎《汉书·外戚传·上官皇后传》:有椒房之重。◎颜师古曰:椒房,殿名,在未央宫,皇后所居。◎《尔雅翼》:椒实多而香。汉世皇后称椒房,取其实蔓延盈升,以椒涂屋,亦取其温暖。◎何晏《景福殿赋》:椒房之列,是准是仪。◎李善注:○《汉旧仪》曰:皇后称椒房。○《诗》曰:椒聊之实,蔓延盈升。○美其繁兴也。 玄备世臣,并居列位,而包藏祸心,构图凶逆,交关阉竖,授以奸计,畏惮天威,不敢显谋,乃欲要君胁上,肆其诈虐,谋诛良辅,擅相建立,将以倾覆京室,颠危社稷。毓所正 郝《书》“正”作“上”。 皆如科律,报毓施行”。诏书:“齐长公主,先帝遗爱,原其三子死命。” 宋本“原”作“匄”。 吴金华以作“匄”为是,说详彼。 于是丰、玄、缉、敦、贤等皆夷三族, ◎《御览》卷八百八十四引《异苑》云:夏侯玄为司马景王所诛,宗人为设祭,见玄来灵坐上,脱头于膝,取食物酒胾之属以内头中,毕,还自安头而言曰:“吾得请于帝矣,子元无嗣也。”及永嘉之乱,有觋见宣王涕泗云:“国家倾覆,是曹爽、夏侯玄诉怨得伸故也。”◎沈家本曰:上文云 “收玄、缉、铄、敦、贤等送廷尉”。铄者,黄门监苏铄也。疑此文“缉”下夺“铄”字。 ◎《魏书》曰:丰子韬,以尚主,赐死狱中。 丰女为贾充前妻,淑美有才行,作《女训》行于世。丰诛,坐流徙。晋武帝践祚,以大赦得还。见《晋书·贾充传》。 其余亲属徙乐浪郡。 乐浪郡,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。 玄格量弘济,临斩东巿,颜色不变,举动自若, ◎刘咸炘曰:数语稍申其冤。 时年四十六。 ◎玄当生于建安十四年。◎袁宏《三国名臣序赞》曰:玉生虽丽,光不踰把。德积虽微,道映天下。渊哉泰初,宇量高雅,器范自然,标准无假。全身由直,迹洿必伪,处死匪难,理存则易。万物波荡,孰任其累?六合徒广,容身扉寄。 ◎《魏略》曰:玄自从西还,不交人事,不蓄华妍。 ◎梁章钜曰:○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十八引《魏末传》云:夏侯太初见召还洛阳,绝人道,不畜笔妍。○案,“华妍”恐是 “笔妍”之误。◎侯康曰:笔妍、华妍,字形相近,未详孰是。◎弼按:“笔妍”二字,与 “畜”字不聊属。太初方事著述,岂有无笔妍之理?当是《类聚》之误。 ◎吴金华曰:《张既传》注引《魏略》“乃常畜好刀笔及版奏”。“畜”同“蓄”,贮也。此亦“畜”与“刀笔”联属之例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初,夏侯霸将奔蜀,呼玄欲与之俱。玄曰:“吾岂苟存自客于寇虏乎?”遂还京师。太傅薨,许允谓玄曰:“无复忧矣。” 毛本“无”误作“吾”。 玄叹曰:“士宗,卿何不见事乎? ◎胡三省曰:许允字士宗。不见事,犹今人言不晓事也。 此人犹能以通家年少遇我,子元、子上不吾容也。” 司马师字子元,司马昭字子上。 玄尝著《乐毅》、《张良》及《本无》、《肉刑》论, 吴金华据范文澜之说,以《本无》即《本玄》之讹。 辞旨通远,咸传于世。 ◎《世说·文学篇》注:○《晋诸公赞》曰:魏太常夏侯玄著《道德论》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夏侯玄《集》三卷。◎《乐毅论》,见王右军书帖本、《艺文类聚·二十三》。《肉刑论》、《答李胜难肉刑论》,见《通典·一百六十八》。又有《皇胤赋》,见《艺文类聚·四十五》、《初学记·十》。《辨乐论》见《御览·五百七十一》。 玄之执也,卫将军司马文王流涕请之, ◎元本、冯本、明监本“卫”作“魏”,误。◎何焯曰:按《三少帝纪》,文王于时为安东将军,非卫将军也。 大将军曰:“卿忘会赵司空葬乎?”先是,司空赵俨薨,大将军兄弟会葬,宾客以百数,玄时后至,众宾客咸越席而迎,大将军由是恶之。 ◎赵一清曰:○姜氏云:太初之死,由师夙憾,兼有异志,恶其相逼,而构此狱。观《世语》诸书,可证其妄。呜呼,华督行弑而孔父先亡,曹氏篡夺而文举遂灭。贤人之于国,关系岂不重哉! ◎臣松之案:曹爽以正始五年伐蜀,时玄已为关中都督,至十年,爽诛灭后,方还洛耳。案《少帝纪》,司空赵俨以六年亡,玄则无由得会俨葬,若云玄入朝,纪、传又无其事。斯近妄不实。 正元中,绍功臣世,封尚从孙本为昌陵亭侯,邑三百户,以奉尚后。

初, ◎惠栋曰:○贾逵《左传》注:凡言初者,隔其年,后有祸福将终之,乃言初也。 中领军高阳许允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河间国高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阳故城,今直隶保定府高阳县东。◎按:承祚于里贯皆书郡望,如南阳、沛国之例,下文言允友人同郡崔赞,则高阳必为郡,解见后。 与丰、玄亲善。先是有诈作尺一诏书, ◎沈钦韩曰:○《六典》注《旧汉仪》云:以武都紫泥封,青布囊,白素里,两端缝尺一板中约署。封拜王公以下皆用皇帝行玺。○蔡邕《独断》云:策书制长二尺者半之。○《陈蕃传》“尺一选举”注谓:板长尺一,以写诏书。○知封拜皆用尺一诏也。 以玄为大将军,允为太尉,共录尚书事。有何人 ◎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廷尉验治何人,竟得奸诈。◎师古曰:凡不知姓名及所从来者,皆曰何人。◎范《书·来歙传》:为何人所贼伤。◎章怀注:何人,谓不知何人也。 天未明乘马以诏版付允门吏,曰“有诏”,因便驰走。允即投书烧之,不以开呈司马景王。 《世说》注引此“开”作“关”。 后丰等事觉,徙允为镇北将军,假节,督河北诸军事。 ◎《通鉴》作“都督河北诸军事”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晋志》假节都督者,与四征、镇加大将军不开府为都督者同。四征、镇、安、平加大将军不开府、持节都督者,品秩第二。 未发,以放散官物,收付廷尉,徙乐浪,道死。 ◎《魏略》曰:允字士宗,世冠族。父据,仕历典农校尉、郡守。允少与同郡崔赞俱发名于冀州, ◎本志《王基传》:基称许允、傅嘏、袁侃、崔赞一时正士。◎《晋书·郑袤传》:司空王朗辟为掾,袤举高阳许允、扶风鲁芝、东莱王基,朗皆命之,后咸至大位,有重名。 召入军。明帝时为尚书选曹郎,与陈国袁侃对,同坐职事, 侃,袁涣子,见《涣传》。 皆收送狱,诏旨严切,当有死者,正直者为重。允(为)〈谓〉侃曰:“卿,功臣之子,法应八议,不忧死也。” 八议,见《公孙渊传》。 侃知其指,乃为受重。允刑竟复吏,出为郡守,稍迁为侍中、尚书、中领军。允闻李丰等被收,欲往见大将军,已出门,回遑不定,中道还取袴,丰等已收讫。大将军闻允前遽,怪之曰:“我自收丰等,不知士大夫何为忩忩乎?”是时朝臣遽者多耳,而众人咸以为意在允也。会镇北将军刘静卒, ◎本志《刘馥传》:馥子靖为镇北将军。◎《傅嘏传》注引《傅子》作“刘静”。◎案:应从本传作靖。 朝廷以允代静。已受节传,出止外舍。 毛本“舍”作“命”,误。 大将军与允书曰:“镇北虽少事,而都典一方,念足下震华鼓,建朱节,历本州, 允为冀州人。 此所谓著绣昼行也。”允心甚悦,与台中相闻,欲易其鼓吹旌旗。其兄子素颇闻众人说允前见嫌意,戒允“但当趣耳,用是为邪”!允曰:“卿俗士不解,我以荣国耳,故求之。”帝以允当出,乃诏会群臣,群臣皆集,帝特引允以自近;允前为侍中,顾当与帝别,涕泣歔欷。 ◎胡三省曰:君臣不密,遂并蹈失身之祸。歔,音虚。欷,音希。 会讫,罢出,诏促允令去。会有司奏允前擅以厨钱谷乞诸俳及其官属,故遂收送廷尉,考问竟,故减死徙边。 “故”字衍。 允以嘉平六年秋徙,妻子不得自随,行道未到,以其年冬死。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允为吏部郎,选郡守。明帝疑其所用非次,召入,将加罪。允妻阮氏跣出,谓曰:“明主可以理夺,难以情求。”允颔之而入。帝怒诘之,允对曰:“某郡太守虽限满文书先至,年限在后, 《御览·二百十六》此句下有“某守虽后”四字。 日限在前。”帝前取事视之,乃释遣出。望其衣败,曰:“清吏也。”赐之。 ◎《世说·贤媛篇》:许允为吏部郎,多用其乡里,魏明帝遣虎贲收之。其妇出诫允曰:“明主可以理夺,难以情求。”既至,帝核问之。允对曰: “举尔所知,臣之乡人,臣所知也。陛下检校为称职与不,若不称职,臣受其罪。”既检校,皆官得其人,于是乃释。允衣服败坏,诏赐新衣。初,允被收,举家号哭,阮新妇自若,云: “勿忧。”寻还。作粟粥待。顷之,允至。 允之出为镇北也,喜谓其妻曰:“吾知免矣!”妻曰:“祸见于此,何免之有?”允善相印,将拜,以印不善,使更刻之,如此者三。 ◎赵一清曰:○姜氏云:晋以前,一官之任即铸一印,故朱买臣在京邸而即怀其会稽太守章也。○一清案:《宋书·孔琳之传》:“琳之建议曰:‘夫玺印者,所以辩章官爵,立契符信。官莫大于皇帝,爵莫尊于公侯。而传国之玺,历代迭用,袭封之印,奕世相传,贵在仍旧,无取改作。今世唯尉一职,独用一印。至于内外群官,每迁悉改,讨寻其义,私所未达。若谓官各异姓,与传袭不同,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。若论其名器,虽有公卿之贵,未若帝王之重;若以或有诛夷之臣,忌其凶秽,则汉用秦玺;延祚四百,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,而弃之不佩。帝王公侯之尊,不疑于传玺,人臣众僚之卑,何嫌于印?即载籍未闻其说,推例自乖其准。而终年刻铸,丧功消实,金银铜炭之费,不可称言,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。愚谓众官即用一印,无烦改作。若有新置官,又官多印少,文或零失,然后乃铸,则仰裨天府,非唯小益。’” 允曰:“印虽始成而已被辱。”问送印者,果怀之而坠于厕。《相印书》曰:“相印法本出陈长文,长文以语韦仲将,印工杨利从仲将受法,以语许士宗。利以法术占吉凶,十可中八九。 监本“中”误作“申”。 仲将问长文‘从谁得法’?长文曰:‘本出汉世,有《相印》、《相笏经》,又有《鹰经》、《牛经》、《马经》,印工宗养以法语程申伯,是故有一十二家相法传于世。’” ◎元本“二”作“三”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相书》四十六卷,《相经要录》二卷,萧吉撰。《相经》三十卷,钟武隶撰。《相书》十一卷。樊、许、唐氏《武王相书》一卷。《杂相书》九卷。《相书图》七卷。《相手板经》六卷。梁《相手板经》、《受版图》、韦氏《相板印法指略抄》、魏征东将军程申伯《相印法》各一卷。《相马经》一卷,梁有《伯乐相马经》、宁戚、王良、高堂隆《相牛经》,淮南八公《相鹄经》,浮丘公《相鹤书》、《相鸭经》、《相鸡经》、《相鹅经》、《相贝经》。◎潘眉曰:《相印经》,今失传。《相笏经》载《太平御览·六百九十三》,其书叙“出自萧何,东方朔见而喜之。魏陈长文以示许士宗”云云,当亦六朝人手定,非汉世旧经也。其法取五行,寻四时,定八节,明二十四时。版长一尺五寸,广一寸五分,上狭而薄,下广而厚,八角十二芒,欲端平完净。版旧用白直檀、刺榆、桑、竹四材。理通直,从上至下直如弦,不得出边,绝理版头。是君座版头,不如法与君共事必不得中。作四分,上一分为二亲,左父右母,第二分都为妇,第三分左男右女,第四分左奴右婢。若其处伤踢破裂蝎穿,兆随所属,必损失死亡。版两边,左为城,右为社,宽博,文采斑斑,光泽清净,必得封邑。此大略也。 允妻阮氏 ◎《世说》:许允妇是阮卫尉女,德如妹。◎注○引《晋诸公赞》曰:允有正情,与文帝不平,遂幽杀之。○《妇人集》载阮氏与允书,陈允祸患所起,辞甚酸怆。○又引《陈留志》曰:阮共字伯彦,尉氏人,清真守道,动以礼让。仕魏,至卫尉卿。少子侃,字德如,有俊才,而饬以名理。风仪雅润,与嵇康为友。仕至河内太守。 贤明而丑,允始见愕然,交礼毕,无复入意。妻遣婢觇之,云“有客姓桓”,妻曰:“是必桓范,将劝使入也。”既而范果劝之。允入,须臾便起,妻捉裾留之。 毛本“捉”误作“促”。 允顾谓妇曰:“妇有四德,卿有其几?”妇曰:“新妇所乏唯容。士有百行,君有其几?”许曰: 许曰,应作“允曰”。 “皆备。”妇曰:“士有百行,以德为首,君好色不好德,何谓皆备?” 冯本衍一“皆”字。 允有惭色,知其非凡,遂雅相亲重。生二子,奇、猛,少有令闻。允后为景王所诛,门生走入告其妇,妇正在机,神色不变,曰:“早知尔耳。”门生欲藏其子,妇曰:“无预诸儿事。”后移居墓所,景王遣会会看之,若才艺德能及父,当收。儿以语母,母答:“汝等虽佳,才具不多,率胸怀与会语,便自无忧,不须极哀,会止便止。又可多少问朝事。”儿从之。会反命,具以状对,卒免其祸,皆母之教也。虽会之识鉴,而输贤妇之智也。果庆及后嗣,追封子孙而已。 孔融二子因才被杀,二者相较,益征允妇之识。 ◎《世语》曰:允二子:奇字子泰, ◎《世说》注引《晋诸公赞》曰:奇,泰始中为太常丞。世祖尝祠庙,奇应行事。朝廷以奇受害之门,不令接近,出为长史。世祖下诏,述允宿望,又称奇才,擢为尚书祠部郎。 猛字子豹,并有治理才学。晋元康中,奇为司隶校尉,猛幽州刺史。 ◎《晋书·贾谧传》:高阳许猛等传会于谧,号曰二十四友。◎《世说·政事篇》注引《许氏谱》曰:许柳,高阳人。祖允,魏中领军,父猛,吏部郎。 ◎傅畅《晋诸公赞》曰:猛礼乐儒雅,当时最优。奇子遐,字思祖,以清尚称,位至侍中。猛子式,字仪祖,有才幹,至濮阳内史、平原太守。 ◎《世说》注引《晋阳秋》曰:许询字玄度,高阳人。魏中领军允玄孙。总角秀惠,众称神童,长而风情简素,司徒掾辟,不就,早卒。◎《梁书·许懋传》:懋字昭哲,高阳新城人。魏镇北将军允九世孙,晓故事,称为仪注之学。凡诸礼仪,多所刊正,拜中庶子。

清河王经亦与允俱称冀州名士。甘露中为尚书,坐高贵乡公事诛。始经为郡守, ◎经为江夏太守,见本志《管辂传》。 经母谓经曰:“汝田家子, 经起民伍之中,为崔林所识拔,见《崔林传》注。 今仕至二千石,物太过不祥,可以止矣。”经不能从,历二州刺史, 经为雍州刺史,见《高贵乡公纪》正元二年。 司隶校尉,终以致败。 经事详见《高贵乡公纪》甘露五年注。 ◎《世语》曰:经字彦伟, ◎钱仪吉曰:《管辂传》注“字彦纬”,当从系旁。 初为江夏太守。大将军曹爽附绢二十匹令交市于吴,经不发书,弃官归。母问归状, ◎吴金华曰:状,犹今语“原因”、“缘故”。 经以实对。母以经典兵马而擅去,对送吏杖经五十, 周一良论送故吏之俗,说详彼。 爽闻,不复罪。经为司隶校尉,辟河内向雄为都官从事, ◎《晋书·向雄传》:雄字茂伯,河内山阳人。父韶,彭城太守。◎雄事又见本志《钟会传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。司隶都官从事,见《董卓传》。 王业之出,不申经竟以及难。 ◎卢明楷曰:“高贵乡公卒”注云“经正直不出,因沈、业申意”,则此“竟”字当作“意”字。 经刑于东市,雄哭之,感动一市。刑及经母,雍州故吏皇甫晏以家财收葬焉。 晏后为晋益州刺史,见《晋书》。 ◎《汉晋春秋》曰:经被收,辞母。母颜色不变, ◎《世说·贤媛篇》:经为尚书,助魏,不忠于晋,被收。涕泣辞母曰:“不从母敕,以至今日!”母都无慽容,语之曰:“为子则孝,为官则忠。有孝有忠,何负吾耶?” 笑而应曰:“人谁不死?往所以不止汝者, 《世说》注引此无“不”字。 ◎郁松年《续后汉书札记》云:陈《志》 “经始为郡守,母曰:‘汝田家子,今仕至二千石,物太过不祥,可以止矣’”,是往曾止之。 “不”字衍。 恐不得其所也。以此并命,何恨之有哉!” ◎胡三省曰:非此母不生此子。◎袁宏《三国名臣序赞》曰:君亲自然,匪由名教,敬爱既同,情理兼到。烈烈王生,知死不挠,求仁不远,期在忠孝。 ◎晋武帝太始元年诏曰:“故尚书王经,虽身陷法辟,然守志可嘉。门户堙没,意常愍之,其赐经孙郎中。” ◎何焯曰;按此诏,可见“因沈、业申意”之言亦诬。◎赵一清曰:《世说》注已辨《世语》为非。 允友人同郡崔赞,亦尝以处世太盛戒允云。 ◎范《书·崔骃传》:骃字亭伯,涿郡安平人。子瑗,孙寔。◎赞为寔孙。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安平国安平,故属涿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平县自晋至北齐皆为博陵郡治,今直隶深州安平县治。◎钱大昕曰:安平县本属涿,桓、灵之世,安平改隶博陵郡。故《孔彪碑阴》故吏名有“博陵安平崔烈”,而程夫人亦称烈为冀州名士。涿郡属幽州,博陵属冀州。◎弼按: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亦云“博陵崔州平”。博陵,详见《张燕传》注。惟崔氏世世著籍安平。安平初属涿郡,后属安平国,后又属博陵郡,何以与高阳许允为同郡?按《晋书·地理志》总叙,汉桓帝增置高阳、博陵郡。据郦《注》,汉末曾省并博陵,则安平县必隶高阳,故崔赞与许允为同郡。如此,则承祚书例前后皆通矣。◎王鸣盛曰:魏氏之亡,始于曹爽之诛,而终于齐王之废,及高贵乡公之弑。爽之骄溢,其败有由,然爽不死,司马之篡不成。若夏侯玄、李丰之狱,则师、昭相继,逆节彰著,诸公身沈族灭,皆魏室之忠臣也。故于《玄传》末以许允、王经终之,以见其皆亡身殉国者,而皆贬其以过满取祸,则廋词以避咎耳。世愈近,言愈隐,作史之良法也。◎刘咸炘曰:允、经自当书于此,贬词亦承祚所见固然耳。 ◎荀绰《冀州记》曰: ◎荀绰《冀州记》,本志陈思王传注、邴原、崔琰、裴潜传注、《文选注·四十》、《世说·言语》、《赏誉》、《品藻篇》注皆引之。又有《兖州记》,本志《杜畿传》注、《世说·文学篇》注、《书钞》、《初学记》、《类聚》、《御览》皆引之。又有《九州记》,见本志《袁涣传》注。《冀州》、《兖州》当为《九州记》之二篇。◎沈家本曰:《九州记》,隋、唐志不著录,其书分州为记,与司马彪书之例同。《谯周传》注引荀绰《评》,所评者谯周之事,其为《九州记》之评可知,但不知益州属何州耳。以《禹贡》言之,当为梁州也。 赞子洪,字良伯,清恪有匪躬之志, ◎《易》曰: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 为晋吏部尚书、大司农。 ◎《晋书·崔洪传》:洪,博陵安平人。高祖实,著名汉代。父讚,魏吏部尚书、左仆射,以雅量见称。

评曰:夏侯、曹氏,世为婚姻,故惇、渊、仁、洪、休、尚、真等并以亲旧肺腑,贵重于时,左右勋业,咸有效劳。爽德薄位尊,沈溺盈溢,此固《大易》所著,道家所忌也。 ◎李慈铭曰:《爽传》极言其罪状,而评止云“沈溺盈溢,犯道家之忌”,可知传文皆本当日国史司马氏诬加之辞,非其实也。此陈氏之所以为良史。 玄以规格局度,世称其名,然与曹爽中外缱绻; 谓共兴骆谷之役。 荣位如斯,曾未闻匡弼其非,援致良才。举兹以论,焉能免之乎! “之”字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