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 卷二·魏书二·文帝纪第二
魏书二文帝纪第二三国志二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校录:成刚 复校:擎骥
12.1 文帝丕
文皇帝讳丕, ◎潘眉曰:阚泽云“不十为丕”,字当作“ ”,今作“丕”者,非。◎胡玉缙曰:○潘说非也。○《说文·一部》:丕,大也。从一,不声。○段注:丕,隶书中直引长,故云“丕之字不十”。汉《石经》作“ ”,可证。非与“丕”殊字也。○段说甚瞭,潘氏以隶变驳篆文,颠矣。 字子桓,武帝太子也。 ◎钱大昭曰:文帝为高祖,明帝为烈祖,见景初诏中。承祚文、明二纪俱不称祖,盖德不相副,且无功可录,削而不书,史笔之谨严也。 中平四年冬,生于谯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十二:魏文帝祠在谯县东五里。初,太祖以议郎告疾归乡里,筑室于此。文帝生于此宅。◎弼按:魏武故宅,详见《武纪》卷首及建安十五年注。 ◎《魏书》曰:帝生时,有云气青色而圜如车盖当其上,终日,望气者以为至贵之证,非人臣之气。 ◎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:谯城东有曹太祖旧宅,文帝以汉中平四年生于此,上有青云如车盖,终日乃解,即是处也。◎本志《卞后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:后生时有黄气满室。◎此皆谶纬附会之词,不足信也。 年八岁,能属文,有逸才,遂博贯古今经传、诸子百家之书。善骑射,好击剑。 ◎文帝《典论》自序云:时余年五岁,上以世方扰乱,教余学射,六岁而知射;又教余骑马,八岁而能骑射矣。 举茂才,不行。◎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建安十(五)〈三〉年,为司徒赵温所辟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十三年春正月,司徒赵温免。○“五”疑当作“三”。◎弼按:○《通鉴考异》云:十三年罢三公官,温不至十五年也。 太祖表“温辟臣子弟,选举故不以实”,使侍中守光禄勋郗虑持节奉策免温官。 ◎官本“郗”作“郄”。◎卢文弨曰:郗,音絺。郄诜,晋大夫郤縠之后。郗鉴,汉郗虑之后。姓源既异,音读各殊,不可因俗书而遂相混也。◎郗虑,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。◎范《书·赵典传》:典兄子谦,谦弟温,相继为三公。温字子柔,建安十三年,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,操怒,奏温辟忠臣子弟,选举不实,免官。◎惠栋曰:忠臣,犹中臣,谓中朝臣也。《李固传》“诏书禁侍中、尚书、中臣子弟不得为吏、察孝廉”,故操以是奏免温也。◎周寿昌曰:○《功臣表》“阳都敬侯丁复”注“为将军,忠臣,侯”,亦有“忠臣”字。时操封武平侯,是知功臣列侯得称忠臣,必汉制如此。不然,操劾奏人岂自称为忠臣耶?○《鲍昱传》:帝报曰:“吾固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也。”○案:昱父永封关内侯。○《羊续传》:续以忠臣子孙拜郎中。○按:续先世,并未以忠节著,是世卿之家亦可称忠臣。《吴芮传》高祖称芮为“忠”,功臣之名“忠臣”,或肇于此。◎弼按:周说近是,惠说失之牵强。若谓忠臣子弟不得为吏、察孝廉,然则操何以举孝廉乎?此盖操藉故去温,温免之后,乃罢三公,大权操于一人矣。◎胡三省曰:操以温辟其子,怒而免之,驾言选举不以实耳。 建安十六年,为五官中郎将,副丞相。二十二年,立为魏太子。 ◎《高堂隆传》:文帝为太子,耽乐田猎,晨出夜还。栈潜谏止,太子不悦,自后游出差简。 ◎《魏略》曰:太祖不时立太子,太子自疑。 ◎《陈思王传》:植既以才见异,丁仪、丁廙、杨修等为之羽翼。太祖狐疑,几为太子者数矣。然植任性而行,文帝御之以术,矫情自饰,宫人左右,并为之说,故遂定为嗣。◎又见崔琰、毛玠、刑颙、贾诩传。 是时有高元吕者,善相人,乃呼问之。对曰:“其贵乃不可言。”问:“寿几何?”元吕曰: “其寿,至四十当有小苦,过是无忧也。”后无几而立为王太子, 各本皆误作“皇太子”,冯本、局本不误。 至年四十而薨。 ◎何焯曰:此与朱建平事相类,或所传异也。◎朱建平,事见后《方伎传》。 太祖崩,嗣位为丞相、魏王。 ◎《贾逵传》:太祖崩洛阳,逵典丧事。鄢陵侯彰问逵先王玺绶所在。逵正色曰:“太子在邺,国有储副。先王玺绶,非君侯所宜问也。”遂奉梓宫还邺。◎《陈矫传》:太祖崩洛阳,群臣拘常,以为太子即位,当须诏命。矫曰:“王薨于外,太子宜割哀即位,以系远近之望。”明旦,以王后令,策太子即位。 ◎袁宏《汉纪》 ◎《晋书·袁宏传》:宏字彦伯,侍中猷之孙。〖猷为陈郡阳夏人。〗宏有逸才,文章绝美。少孤贫,以运租自业。谢尚镇牛渚,秋夜乘月微服泛江,闻舫中讽咏,乃宏诵其《咏史诗》,迎与谈论,引参军事。迁桓温记室,入为吏部郎,出守东阳郡。撰《后汉纪》三十卷。◎宏自序云:予尝读《后汉书》,烦秽杂乱。聊以暇日,撰集为《后汉纪》。其所缀会《汉记》、谢承《书》、司马彪《书》、华峤《书》、谢沈《书》、《汉山阳公纪》、《汉灵献起居注》、《汉名臣奏》,旁及诸郡耆旧先贤传,凡数百卷。后见张璠所撰书差详,复采而益之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后汉纪》三十卷,袁彦伯撰。◎《史通·正史篇》:袁宏依荀悦体著《后汉纪》三十篇。世言汉中兴史者,唯袁、范二家而已。◎《郡斋读书志》云:宏在晋末为一时文宗,虽为桓温礼遇,每不阿屈。以东京史籍不伦,谢承、司马彪之徒错谬同异,无所取正,惟张璠《纪》差详,因参摭记传以损益之,比诸家号为精密。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璠《书》已佚,惟《三国志》注、《后汉书》注间引数条,取与此书互勘,互有详略,核其文义,此书为长。体例虽仿荀悦,而抉择去取,自出鉴裁,抑又难于悦矣。◎沈家本曰:裴注但称“《汉纪》”,省文。 载汉帝诏曰:魏太子丕。昔皇天授乃显考以翼我皇家,遂攘除群凶,拓定九州,弘功茂绩,光于宇宙,朕用垂拱负扆 ◎《书·武成》“垂拱而天下治”,谓垂衣拱手也。◎《礼·明堂位》“天子斧扆南乡而立”,为扆状如屏风,绣为斧文,天子依之而立,负之而南面对诸侯也。 二十有余载。 今本袁《纪》“二”作“三”,误。盖操迁帝都许二十五年也。 ◎吴金华曰:卢说误。考之史事,汉献帝自中平六年九月即位,至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壬寅禅让,首尾凡三十一年。袁宏《后汉纪》卷三十又载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冬十月乙卯诏曰“朕在位三十有二年”,所叙在位年数正与正月诏文相应。 天不慭遗一老,永保余一人,早世潜神,哀悼伤切。丕奕世宣明,宜秉文武,绍熙前绪。今使使持节御史大夫华歆奉策诏授丕丞相印绶、魏王玺绂,领冀州牧。方今外有遗虏,遐夷未宾,旗鼓犹在边境,干戈不得韬刃,斯乃播扬洪烈、立功垂名之秋也。岂得修谅闇之礼, ◎《晋书·礼志》云:尚书杜预以为:“古者天子诸侯之丧始同齐斩,既葬除丧服,谅暗以居,心丧终制,不与士庶同礼。”卢钦、魏舒问预证据。预曰:“《传》称‘三年之丧,自天子达’,此谓天子绝期,唯有三年丧也。非谓居丧衰服三年,与士庶同也。周公不言高宗‘服丧三年’,而云‘谅暗三年’,此释服心丧之文也。叔向不讥景王除丧,而讥其燕乐已早,明既葬应除,而违谅暗之节也。此皆既葬除服谅暗之证。”又云:“魏氏革命,以既葬为节,合于古典,然不垂心谅暗,同讥前代。”◎周寿昌曰:丕居操丧而诏谓为谅暗,盖当时秉笔者,已无一汉臣矣。后晋武帝诏山涛曰“山太常虽居谅暗”,则直以君诏其臣矣。 究曾、闵之志哉?其敬服朕命,抑弭忧怀,旁祗厥绪, ◎钱仪吉曰:旁,疑作“方”。 时亮庶功, 《袁纪》“绪”作“序”, “庶功”作“天功”。 以称朕意。於戏,可不勉欤! 尊王后曰王太后。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三月,改元延康。◎胡三省曰:此汉改元魏志也。
元年二月, ◎沈家本曰:○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二十五年三月,改元延康。○按:三月始改元,而书“元年二月”,追书也。操以正月卒,则二月以后之事当系于丕,延康虽汉号,而丕所改也。 ◎《魏书》载庚戌令曰:“关津所以通商旅,池苑所以御灾荒,设禁重税,非所以便民;其除池籞之禁, ◎《汉书·宣帝纪》地节三年诏:池籞未御幸者,假与贫民。◎苏林曰:折竹以绳绵连禁籞,使人不得往来,律名为籞。◎服虔曰:籞,在池水中作室,可用栖鸟,鸟入中则捕之。◎应劭曰:池者,陂池也。籞者,禁苑也。◎臣瓒曰:籞者,所以养鸟也。设为藩落,周覆其上,令鸟不得出,犹苑之畜兽、池之畜鱼也。 轻关津之税,皆复什一。”辛亥,赐诸侯王将相以下大将粟万斛,帛千匹,金银各有差等。遣使者循行郡国,有违理掊克暴虐者,举其罪。 壬戌,以太中大夫贾诩为太尉,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太中大夫,秩比千石。〖《续汉志》同。〗◎太尉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◎《续汉志》:太尉,公,一人,掌四方兵事。◎应劭曰:自上安下曰尉,武官悉以为称。◎郑玄注《月令》亦曰:秦官。◎《尚书中候》云“舜为太尉”,束晢据非秦官,以此追难玄。◎刘昭曰:纬候众书,宗贵神诡,出没隐显,动挟诞怪。图谶纷伪,其俗多矣。太尉所职,即舜所掌,遂以同掌追称太尉,乃《中候》之妄,盖非官之为谬。康成渊博,自注《中候》,裁及注《礼》而忘舜位,岂其实哉!广微之诮,未探硕意。◎弼按:《本志》黄初二年,日食,奏免太尉,诏“有天地之眚,勿复劾三公”。汉末,魏武罢三公,欲权归于一人也。魏复置三公,将为禅代之事也。 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, 继钟繇之后。 大理王朗为御史大夫。置散骑常侍、侍郎各四人, ◎胡三省曰:散骑常侍,秦官也。秦置散骑,又置中常侍。散骑骑从乘舆车后,中常侍得入禁中,皆以为加官。汉东京初省散骑,而中常侍用宦者。至是初置散骑,合之于中常侍为一官,曰散骑常侍,掌规谏,不典事。貂珰插右,骑而散从,后遂为显职。散骑侍郎,自魏至晋与散骑常侍、侍中、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,江左乃罢。◎弼按:胡氏所云,本《宋书·百官志》,其云“散骑常侍不典事”,本《魏略》。按《初学记》引《齐职仪》云“魏文帝复置散骑之职,与中常侍合为一官,除中字,直曰散骑常侍,置四人,典章表、诏命、手笔之事”,据此,则散骑常侍非不典事也。◎又按:是时,尚书陈群制九品官人之法,此为国家选举大政,《纪》未书,失之。 其宦人为官者不得过诸署令; ◎胡三省曰:谓左右中尚方、中黄、左右藏、左校、甄官、奚官、黄门、掖庭、永巷、御府、钩盾、中藏府、内者等署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百官志》:黄门令,一人,六百石。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各一人,丙署长七人,皆四百石。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黄门令,魏、晋以来四人。◎弼按:《纪》言“诸署令”,以胡氏所列举为是。 为金策著令,藏之石室。 近惩五侯、十常侍之祸,此魏文之善政也。
初,汉熹平五年,黄龙见谯。 ◎姚范曰:桓帝建和元年,亦书“沛国言黄龙见谯”。 光禄大夫桥玄 ◎玄,事见《武纪》卷首。玄,熹平时为光禄大夫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光禄大夫,比二千石。◎《汉官仪》曰:光禄大夫,属光禄勋,门外特施行马,以旌别之。◎荀绰《晋百官表》曰:光禄大夫,古官也,职掌言议,毗亮论道,献可替否,赞扬德化。 问太史令单飏: ◎太史令,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注。◎范《书·方术传》:单飏,字武宣,山阳湖陆人。善明天官、算术。举孝廉,稍迁太史令。◎又《蔡邕传》:时妖异数见。光和元年七月,诏太史令单飏诣金商门,引入崇德殿,就问灾异。 “此何祥也?”飏曰:“其国后当有王者兴, ◎赵一清曰:熹平之朝,谯尚为县,属沛国。占候者即云其国,若豫知当途受命改制之事。史氏多诬,此其验矣。〖说见《水经·获水注》。〗 ◎余按:前既有追书改元之事,此预谯为国,盖亦追书,或依沛国言之,赵说似武。 不及五十年,亦当复见。天事恒象,此其应也。”内黄殷登 内黄,见《武纪》初平三年注。 默而记之。至四十五年,登尚在。三月,黄龙见谯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符瑞志》:延康元年三月,黄龙见谯。又郡国十三言黄龙见。○盖魏以龙见为受命之符,至改谯县为龙谯国。然以龙兴,亦以龙亡。假托象兆,后遂为妖,所谓其气焰有以取之也。龙谯国,见《水经·获水注》。◎梁章钜、钱仪吉说均同。◎周寿昌曰:延康元年三月,黄龙见谯,时改为龙谯国,见《水经·获水注》,而陈《志》未载,何也?◎弼按:《宋书·符瑞志》历举黄龙、白龙、青龙、黑龙出,见者数十次,其不足为妖祥,诚如赵说。然赵、周二氏谓改谯县为龙谯国,见《水经·获水注》,则二氏均误。按《水经·获水注》作“获水又东迳龙谯固”,并无改谯县为龙谯国之事。且上文有“获水又东迳长乐固北”,则当时地名之称某固者,甚多。◎又按:龙谯固在今河南归德府虞城县东北,谯县在今安徽颍州府亳州治,两不相涉。赵、周二说,真嚮壁虚造矣。 登闻之曰:“单飏之言,其验兹乎!” ◎姜宸英曰:殷登默记,当以此时献之,安知非附会符命以要爵赏者乎?◎弼按:○《武纪》建安五年云:桓帝时,有黄星见于宋、楚之分,辽东殷馗言后五十岁当有真人起于梁、沛之间。至是凡五十年,而公破绍。○其事与此相类,而皆验于五十年之后,其虚妄可知。 ◎《魏书》曰:王召见登,谓之曰:“昔成风闻楚丘之繇而敬事季友, ◎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:成季之将生也,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,曰:“男也。其名曰友,在公之右,为公室辅。”及生,有文在其手,曰“友”,遂以命之。成风闻成季之繇,乃事之,而属僖公焉,故成季立之。◎成风,庄公之妾,僖公之母也。繇,卦兆之占辞。 邓晨信少公之言而自纳光武。 ◎范《书·邓晨传》:晨字伟卿,南阳新野人。王莽末,宛人蔡少公颇学图谶,言刘秀当为天子。或曰:“是国师公刘秀乎?”光武戏曰:“何用知非仆邪?”坐者皆大笑,晨心独喜。 登以笃老,服膺占术,记识天道,岂有是乎!”赐登谷三百斛,遣归家。
己卯,以前将军夏侯惇为大将军。 大将军、前将军,俱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注。 濊貊、扶馀单于、焉耆、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。 濊貊诸国,详见《乌丸鲜卑东夷传》及裴注引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 ◎《魏书》曰:丙戌,令史官奏修重、黎、羲、和之职,钦若昊天,历象日月星辰,以奉天时。 ◎此《尚书·尧典》之词。◎《孔传》云:重、黎之后,羲氏、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。◎《陆氏音义》云:重,少昊之后。黎,高阳之后。羲氏掌天官,和氏掌地官。 ◎臣松之案:《魏书》有是言而不闻其职也。◎丁亥令曰:故尚书仆射毛玠,奉常王修、凉茂,郎中令袁涣,少府谢奂、萬潜, 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作“长史萬潜、谢奂”,毛本、吴本“萬”作“万”,局本作“方”,均误。 中尉徐奕、国渊等, ◎尚书仆射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。奉常,见建安二十一年注。郎中令,见建安十九年注。少府,见建安三年注。◎洪饴孙曰:建安十八年,魏国初置中尉,黄初元年改为执金吾。◎执金吾,见初平元年注。 皆忠直在朝,履蹈仁义,并早即世,而子孙陵迟,恻然愍之,其皆拜子男为郎中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五官郎中,比三百石。主更直执戟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◎李祖楙曰:宿卫要地,故用郎官,而郎非公卿、校尉、尚书诸臣子弟不得补,凡称除一人为郎,以一子为郎者,皆指三署诸郎,非尚书郎之职也。◎弼按:《徐奕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“诏以其族子统为郎,以奉奕后”,诏为郎者,即拜郎中也。又互见《臧洪传》。
夏四月丁巳,饶安县言白雉见。 ◎洪亮吉曰:○饶安,汉旧县。○《元和志》:汉灵帝时,于千童县置饶安。○《水经注》云:后汉改千童县为饶安县。○今考千童县,中兴后省,灵帝盖于千童故处立县,改名饶安也。◎吴增僅曰:据《魏志·文纪》“饶安白雉见”注云 “赐勃海郡百户牛酒”,则为灵帝时置,属渤海,尚可征信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·卷十三·北直》:沧州东北七十里有饶安城,战国时齐邑。○《史记》:赵悼襄王四年,庞煖攻齐,取饶安。○汉为千童县地,属勃海郡。后汉灵帝改置饶安县于此。○一清案:《郡国志》勃海郡无此县,盖缺失也。◎弼按:曹赞封饶安王,即此,见《武文世王公传·北海悼王蕤传》。◎李兆洛曰:饶安故城,今直隶天津府南皮县东南八十里。◎谢鍾英曰:今天津府盐山县西南五十里。 ◎《魏书》曰:赐饶安田租,渤海郡百户牛酒, 渤海郡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 大酺三日。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酺五日。◎服虔曰:酺,音蒲。◎文颖曰:音步。汉律,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,罚金四两。今诏横赐得令会聚饮食五日也。◎师古曰:酺之为言布也,王德布于天下,而合聚饮食为酺。字或作脯。 太常以太牢祠宗庙。 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一年注引《魏书》“始置奉常”,《文纪》黄初元年十一月“改奉常为太常”,则此时应书“奉常”也。 庚午,大将军夏侯惇薨。 ◎《魏书》曰:王素服幸邺东城门发哀。◎孙盛曰:在礼,天子哭同姓于宗庙门之外。哭于城门,失其所也。 ◎何焯曰:魏未尝以夏侯为同姓,故与之婚姻,孙盛所议非也。◎彭孙贻曰:是时汉献在御,遽责曹丕以天子之礼,不亦悖乎!◎见《茗香堂史论》卷一。周寿昌说同。
五月戊寅,天子命王追尊王祖太尉曰太王, ◎“王祖”宋元本、冯本作“皇祖”,误。◎胡三省曰:王祖,汉太尉曹嵩也。 夫人丁氏曰太王后, ◎《通典》卷七十二:魏文帝即王位,尚书令桓階等奏:“臣闻尊祖敬宗,古之大义。故六代之君,未尝不追崇始祖,显彰所出。先王应期拨乱,启魏大业,然祢庙未有异号,非崇孝敬、示无穷之义也。太尉公侯,宜有尊号,所以表功、崇德、发事、显名者也。故《易》言乾坤,皆曰“大德”,言大人与天地合。臣等以为太尉公侯,诞育圣哲,以济群品,可谓资始,其功德之号,莫过于太王。”诏曰:“前奏以朝车迎中常侍大长秋特进君侯神主,然君侯不宜但依故爵乘朝车也。礼有尊亲之义,为可依诸王比,更议。”博士祭酒孙钦等议:“案《春秋》之义,五等诸侯卒葬皆称公,与王者之后宋公同号,乃臣子褒崇其君父。以此言之,中常侍大长秋特进君侯,诞育太王,笃生武王,奄有四方,其功德之号,莫过太王。今迎神主,宜乘王车,又宜先遣使者上谥号为太王。”于是汉帝追谥为太王。◎弼按:桓階等奏谓“太尉宜有尊号”,指曹嵩言也。汉帝诏云“大长秋特进君宜上谥号”,指曹腾言也。奏与诏不相应,似为二事,《通典》连类书之。 封王子叡为武德侯。 ◎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河水自武德县。汉献帝延康元年,封曹叡为侯国,即魏明帝也。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内郡武德。◎《一统志》:武德故城,今河南怀庆府武涉县东南。 ◎《魏略》曰:以侍中郑称为武德侯傅, 吉茂为武德侯庶子,见《常林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 令曰:“龙渊、太阿出昆吾之金, ◎《史记·苏秦传》“龙渊、太阿”《集解》云:○《吴越春秋》曰: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:“寡人闻吴有干将,越有欧冶,寡人欲因子请此二人作剑,可乎?”风胡子曰:“可。”乃往见二人作剑,一曰龙渊,二曰太阿。 和氏之璧由井里之田; ◎《晏子春秋》曰:和氏之璧,井里之璞耳。良工修之,则为荐国之宝。◎《韩子》曰:楚人卞和得玉璞于楚山,献厉王,使玉人相之,曰:“石也。”王以和为慢,刖右足。及武王即位,又献之,复相曰:“石也。”刖左足。及文王即位,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,三日三夜,泣尽,继之以血。王使玉人治之,得宝玉焉,名曰和氏之璧。 砻之以砥砺,错之以他山,故能致连城之价,为命世之宝。 《文馆词林·六百九十五》“命世”作“旷代”。 学亦人之砥砺也。称笃学大儒,勉以经学辅侯,宜旦夕入侍, 《文馆词林·六百九十五》“侍”作“授”。 曜明其志。” ◎何焯曰:曜,当作“昭”,避晋讳改。◎姚振宗曰:《续汉舆服志》有侍中郑称答魏武帝问金辂一事。其注《孝经》,亦惟徐彦《公羊·昭十五年》疏云“何氏解《孝经》与郑称同,与康成异”一语为据,别无他证。 是月,冯翊山贼郑甘、王照率众降,皆封列侯。 ◎冯翊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。◎赵一清曰:《晋书·地理志》:魏文帝即位,改京兆尹为太守,冯翊、扶风各除左、右。 ◎《魏书》曰:初,郑甘、王照及卢水胡率其属来降, ◎范《书·西羌传》:烧何豪时为卢水胡所击。◎《窦固传》:固率酒泉、敦煌、张掖甲卒及卢水羌胡万二千骑出酒泉塞。◎章怀注:湟水东经临羌县故城北,又东卢溪水注之,水出西南卢川,即其地也。◎沈钦韩曰:○《明志》:甘州卫东南有卢水,亦曰沮渠川。○《北史》:沮渠蒙逊世居张掖临松卢水。即此川。 王得降书以示朝曰: “前欲有令吾讨鲜卑者,吾不从而降;又有欲使吾及今秋讨卢水胡者,吾不听,今又降。昔魏武侯一谋而当,有自得之色,见讥李悝。 ◎《荀子·尧问篇》:魏武侯谋事而当,群臣莫能逮,退朝而有喜色。吴起进曰:“楚庄王谋事而当,君臣莫逮,退朝而有忧色。庄王曰: ’诸侯自为得师者王,得友者霸,得疑者存,自为谋而莫己若者亡。是以忧也。’楚庄王以忧,而君以德。”武侯逡巡再拜曰:“天使夫子振寡人之过也。”◎马骕曰:《新序》、《吴子》同《吕览》作“李悝”。 吾今说此,非自是也,徒以为坐而降之,其功大于动兵革也。” 酒泉黄华、张掖张进等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酒泉郡治福禄。张掖郡治觻得。◎惠栋曰:觻,孟康音“鹿”。得,一作惪,见《广韵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福禄故城,今甘肃肃州治。觻得故城,今甘肃甘州府张掖县城西北。◎福禄,互见《庞淯传》。 各执太守以叛。 《苏则传》作 “张掖张进执太守杜通,酒泉黄华不受太守辛机”。 金城太守苏则讨进,斩之。 ◎金城郡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◎《曹真传》:张进等反于酒泉,真遣费曜等讨破之,斩进等。 华降。 ◎《张既传》:是时不置凉州,自三辅拒西域,皆属雍州。文帝即王位,初置凉州,以安定太守邹岐为刺史。张进执郡守举兵拒岐,黄华、麹演各逐故太守,举兵应之。张既进兵为苏则声势,故则得以有功。◎弼按:是役实为苏则之功,详见《则传》,曹真、张既遥为声势而已。《本纪》大书“金城太守苏则讨进”,亦实录也。 华后为兖州刺史,见《王淩传》。
六月辛亥,治兵于东郊; ◎《魏书》曰:公卿相仪,王御华盖,视金鼓之节。 ◎《宋书·礼志》作“亲令金鼓之节”。◎钱仪吉曰:○《武纪》:建安二十二年,冬十月,治兵。○注引《魏书》云:王亲执金鼓以令进退。○《宋书》为是。 庚午,遂南征。 是时,孙权破关羽,定荆州,曹公表权领荆州牧,权遣校尉梁寓奉贡,曹、孙方睦,何以有南征之事?何焯谓“丕将行禅代之事,托词南征,治兵以备非常”,诚然。 ◎《魏略》曰:王将出征,度支中郎将新平霍性上疏谏曰: ◎洪饴孙曰:度支中郎将,一人,二千石,掌诸军兵田。《书钞》、《御览》引《魏略》云“司农度支校尉,掌诸军兵田”,则度支中郎将职亦应同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地理志》:新平郡,汉置。○《续郡国志》注引袁山松《书》曰:兴平元年,分安定鹑觚、右扶风之漆置新平郡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四:建安中置新平郡,置漆县。○又云:兴平元年分安定、扶风置新平郡。○今陕西西安府邠州是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漆县故城,今邠州治。 “臣闻文王与纣之事,是时天下括囊无咎, ◎《易》:括囊,无咎无誉。◎《正义》曰:括,结也。囊所以贮物。闭其知而不用,故曰括囊。功不显物,故曰无誉。不与物忤,故曰无咎。 凡百君子,莫肯用讯。今大王体则乾坤,广开四聪,使贤愚各建所规。伏惟先王功无与比,而今能言之类,不称为德。故圣人曰‘得百姓之欢心’,兵书曰‘战,危事也’,是以六国力战,强秦承弊,豳王不争,周道用兴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豳王,谓太王也。监本作“幽”,非。《文类》、宋本俱作“豳”,今改正。 愚谓大王且当委重本朝而守其雌,抗威虎卧,功业可成。而今创基, 冯本、毛本“今”作“令”,误。 便复起兵,兵者凶器,必有凶扰,扰则思乱,乱出不意。臣谓此危,危于累卵。昔夏启隐神三年,《易》有‘不远而复’,《论》有‘不惮改’。诚原大王揆古察今,深谋远虑,与三事大夫 ◎《书》:三事暨大夫,敬尔有官,乱尔有政。◎胡三省曰:古者谓三公为三事。《诗》曰 “三事大夫”,谓三公也。 算其长短。臣沐浴先王之遇,又初改政,复受重任,虽知言触龙鳞,阿谀近福,窃感所诵,危而不持。”奏通,帝怒, 此时尚未受禅,不应称“帝”。 遣刺奸就考〈竟〉, ◎《续百官志》:又置外刺、刺奸,主罪法。 (竟)杀之。 ◎吴金华曰:“竟”当属上为句。“考竟”乃刑讯之称。 既而悔之,追原不及。 ◎何焯曰:霍性所言凡近,无可采。“危于累卵”,言之又过。先王不称为德,犯其所忌。性之死,非不幸也。丕将行禅代之事,治兵以备非常,又欲饰其迹,托之南征,性不喻而赘言沮众,丕遂莫能容忍耳。
秋七月庚辰,令曰:“轩辕有明台之议,放勋有衢室之问,皆所以广询于下也。 ◎《管子》曰: ◎《汉书·艺文志》“道家”:《筦子》八十六篇。名夷吾,相齐恒公,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也。有列传。◎师古曰:“筦”读与“管”同。 黄帝立明台之议者, 《初学记·十三》、《艺文类聚·十一》引“明台”作“明堂”。 上观于兵也; ◎今本《管子·桓公问篇》 “兵”作“贤”。◎或曰:“兵”疑作“宾”。盖明堂朝会诸侯之所,以宾礼亲邦国,故曰“宾”。与下“民”字对。 尧有衢室之问者,下听于民也; 今本《管子》“民”作“人”,下“民”字同,当为唐房玄龄注本所改。《御览·三十二》引“立”作“有”,无两“者”字。 舜有告善之旌,而主不蔽也;禹立建鼓于朝,而备诉讼也; ◎今本《管子》“而备诉讼也”作“而备讯唉”。◎房注:讯,问也。唉,惊问也。◎戴望曰:《三国志》注作“备诉讼”,于义为长。◎《书钞·九》引“禹置敢谏之鼓”。 诸籍所载设敢谏之鼓之人不一,或尧,或舜,或禹。 汤有总街之廷,以观民非也; 今本《管子》作“以观人诽也”。 武王有灵台之囿, ◎今本《管子》“囿”作“复”。◎房注:复,谓白也。◎戴望曰:《类聚》引作“灵台之宫”,与上“总街之庭”句相对,《初学记》引作“灵台之候”,即今本“复”字之讹。 而贤者进也。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,得而勿忘也。 百官有司,其务以职尽规谏,将率陈军法,朝士明制度,牧守申政事,缙绅考六艺,吾将兼览焉。”
孙权遣使奉献。蜀将孟达率众降。 达与副军将军刘封不协,率部曲四千余家降魏。详见《明纪》太和元年注引《魏略》。 武都氐王杨仆率种人内附,居汉阳郡。 武都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汉阳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。 ◎《魏略》载王自手笔令曰:吾前遣使宣国威灵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吾,宋本作“日”。 而达即来。吾惟《春秋》褒仪父, ◎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公及邾仪父盟于蔑。曰仪父,贵之也。 即封拜达, ◎《蜀志·刘封传》:魏文帝善达之姿才容观,以为散骑常侍、建武将军,封平阳亭侯。 使还领新城太守。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汉中郡房陵。◎注引《巴汉志》曰:建安十三年,别属新城郡。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:堵水东历新城郡。郡,故汉中之房陵也,汉末以为房陵郡。魏文帝合房陵、上庸、西城,立以为新城郡,以孟达为太守,治房陵。◎《太平寰宇记》卷一百四十三:孟达既降魏,魏文帝合三郡为新城郡,理上庸,后移理房陵。◎谢鍾英曰:○按《刘封传》,建安二十四年,先主命孟达从秭归北攻房陵,杀房陵太守蒯祺。○《陆逊传》:建安二十四年,攻房陵太守(刘)〈邓〉辅。○《刘封传》:孟达降魏,文帝合房陵、上庸、西城三郡,以达领新城太守。○是魏时始有新城郡,《巴汉志》说非也。○又按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孟达叛,吴、蜀各遣其将向西城安桥、木蘭塞以救达。○是孟达为新城太守治西城,故吴兵越房陵、上庸而北。郦注谓“治房陵”,乐史谓“治上庸”,皆误。◎吴增僅曰:魏文帝合上庸、西城、房陵三郡,置新城郡。是时三郡尚属蜀,文帝盖遥置郡名使达领之耳。至是年冬月,夏侯尚袭破刘封,平三郡九县,于是以申仪为魏兴太守,孟达为新城太守。据此,推求其于西城故地置魏兴,以上庸、房陵为新城,均黄初元年冬月事也。◎马与龙曰:郦注谓“治房陵”,据其后言之也。◎弼按:新城、魏兴、上庸,均详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注。新城,又见《明纪》太和元年注。◎《一统志》:房陵故城,今湖北郧阳府房县治。 近复有扶老携幼首向王化者。吾闻夙沙之民自缚其君以归神农, ◎《帝王世纪》云:诸侯夙沙氏叛,不用命,箕文谏而杀之。炎帝退而修德,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炎帝。 豳国之众襁负其子而入丰、镐, ◎《史记·周本纪》云:古公去豳,止于岐下。豳人举国扶老携弱,尽复归古公。 斯岂驱略迫胁之所致哉?乃风化动其情而仁义感其衷,欢心内发使之然也。以此而推,西南将万里无外,权、备将与谁守死乎? ◎卢文弨曰:与谁,宜作“谁与”。
甲午,军次于谯,大飨六军及谯父老百姓于邑东。 ◎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:文帝以延康元年幸谯,大飨父老,立坛于故宅,坛前树碑,碑题云《大飨之碑》。◎《隶释》卷十九载碑文云:惟延康元年八月旬有八日辛未,魏王龙兴践祚,规恢鸿业;构亮皇基,万邦统世。忿吴夷之凶暴,灭蜀虏之僭逆。于赫斯怒,〖严可均《全三国文》“于”作“王”。〗顺天致罚。奋虓虎之校,简猛锐之卒。爰整六军,率匈奴暨单于、乌桓、鲜卑引弓之类,持戟百万,控弦千队。玄甲曜野,华旗蔽日。天动雷震,星流雷发。戎备素辨,役不更藉。农夫安畴,商不变肆。是以士有拊噪之欢,民怀惠康之德。皇恩所渐,无远不至;武师所加,无强不服。故宽令西飞,则蜀将东驰;六旆南徂,则吴党委质。二虏震惊,鱼烂渚溃。将泛自三江之流,〖《全三国文》“自”作“舟”。〗方轨邛来之阪。斩吴夷以染钺,血蜀虏以衅鼓。曜天威于遐裔,复九圻之疆寓。除生民之灾孽,去圣皇之宿愤。次于旧邑,观衅而动。筑坛壝之宫,置表著之位,大飨六军,爰及谯县父老男女。临飨之日,陈兵清涂,庆云垂覆,乃备跸御,整法驾,设天宫之列卫,乘金华之鸾路。达升龙于太常,张天狼之威孤。千乘风举,万骑龙骧。威灵之饰,震曜康衢。既登高坛,荫九增之华盖,处流苏之幄坐;陈旅酬之高会,行无算之酣饮。旨酒波流,肴烝陵积,瞽师设县,金奏赞乐。六变既毕,乃陈秘戏。巴俞丸箭,奇舞丽倒;冲夹逾锋,上索踏高。鼎缘橦,舞轮擿镜。骋狗逐兔,戏马立骑之妙技;白虎青鹿,辟非辟邪。鱼龙灵龟,国镇之怪兽,瑰变屈出,异巧神化。自卿校将守以下,下及陪台隶圄,莫不歆淫宴喜,咸怀醉饱。虽夏启均台之飨,周成岐阳之獀,高祖邑中之会,光武旧里之宴,何以尚兹!是以刊石立铭,光示来叶。其辞曰:赫王师,征南裔。奋灵威,震天外。吴夷詟,蜀虏窜。区夏清,八荒艾。幸旧邦,设高会。皇德洽,洪恩迈。刊金石,光万世。◎洪适曰:○大飨之碑篆额在亳州谯县,魏文帝延康元年立,相传为梁鹄书。碑字有不明者,唐大中年亳守李暨再刻,故有文可读。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,魏王曹操死,其子丕嗣位,改元延康。○《魏志》云:丕以七月甲午军次于谯,大飨六军。○是时,汉鼎犹未移也。丕为人臣,而自用正朔,刻之金石,可谓无君之罪人也。武王载西伯神主于军中者,吊民伐罪之师也。丕以奸贼之心,欲吞吴翦蜀,遂攘神器。尔操之肉未寒,而置酒高会,酣歌无算,金奏间作秘戏毕陈,夸辞谀语,无所忌惮,可谓无父之罪人也。士大夫椟藏其碑者,特以字画之故尔。碑云“八月至谯”,而史作“七月”,亦不必多辨也。◎弼按:洪氏所论,义正词严,惟谓丕“改元延康,人臣而自用正朔,刻之金石”,此语殊误。按范《书·献帝纪》“建安二十五年三月,改元延康”,是改元延康者,乃汉帝之改元,魏虽建国,仍奉汉朔,并未纪元,何所庸改?宋儒考订之疏如是。◎严可均曰:○闻人牟准《魏敬侯碑阴》云:《大飨碑》,卫觊文并书。○《天下碑隶》引《图经》云:曹子建文,钟繇书。○今姑录入《子建集》,俟考。 ◎此《全三国文·陈王植七》之严说。◎《全三国文·卫觊》并引此文,严氏又曰:疑《图经》之言非也。《隶释》四又有《大飨残碑》,云“繇文为书”,则《大飨》非一碑,当以碑阴为实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十二:《大飨碑》,钟繇篆额,曹子建文,梁鹄书,时人称为三绝。○《困学记闻》卷十三:舜、禹有天下而不与焉,魏文喜跃于为嗣之初,大飨于忧服之中,不但以位为乐,而已其篡汉也,哆然自以为舜、禹,可以欺天下乎? ◎《魏书》曰:设伎乐百戏, ◎赵一清曰:《宋书·乐志一》:魏、晋讫江左,犹有《夏育扛鼎》、《巨象行乳》、《神龟抃舞》、《背负灵岳》、《桂树白雪》、《画地成川》之乐焉。◎潘眉曰:时所陈百戏,备载《大飨碑》中。 令曰:“先王皆乐其所生, ◎卢文弨曰:皆,疑作“乐”。 ◎吴金华曰:○《御览》卷五百三十九引《魏书》“皆”作“云”,“所”下有 “自”,颇与《礼记》之文相合。○《礼记·檀弓上》:君子曰:“乐,乐其所自生;礼,不忘其本。”○又《礼器》:礼也者,反其所自生;乐也者,乐其所自成。○曹丕之令即本此义。 礼不忘其本。谯,霸王之邦,真人本出, ◎吴金华曰:《御览》“出”作“土”。 其复谯租税二年。” 复,除也。 三老吏民上寿,日夕而罢。丙申,亲祠谯陵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三》:魏文帝亲祠谯陵,此汉礼也。汉氏诸陵皆有园寝者,承秦所为也。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,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。庙以藏主,四时祭祀,寝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荐新。秦始出寝起于墓侧,汉因弗改。陵上称寝殿,象生之具,古寝之意也。及魏武帝葬高陵,有司依汉,立陵上祭殿。至文帝黄初三年,乃诏曰:“先帝躬履节俭,遗诏省约。子以述父为孝,臣以系事为忠。古不墓祭,皆设于庙。高陵上殿屋皆毁坏,车马还厩,衣服藏府,以从先帝俭德之志。”及文帝自作终制,又曰:“寿陵无立寝殿,造园邑。”自后至今,陵寝遂绝。 ◎孙盛曰:昔者先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内节天性,外施四海,存尽其敬,亡极其哀,思慕谅闇,寄政冢宰,故曰“三年之丧,自天子达于庶人”;夫然,故在三之义惇,臣子之恩笃,雍熙之化隆,经国之道固,圣人之所以通天地,厚人伦,显至教,敦风俗,斯万世不易之典,百王服膺之制也。是故丧礼素冠,郐人著庶见之讥; ◎《毛诗·郐》:素冠,刺不能三年也。庶见素冠兮,棘人栾栾兮。◎《毛传》云:庶,幸也。素冠,练冠也。棘,急也。栾栾,瘠貌。◎《郑笺》云:觊幸一见素冠急于哀戚之人,形貌栾栾然膄瘠也。 宰予降期,仲尼发不仁之叹; ◎《论语》:宰我问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”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。” 子颓忘戚,君子以为乐祸; ◎《左传·庄公二十年》:王子颓享五大夫,乐及偏舞。郑伯曰:“哀乐失时,殃咎必至。”今王子颓歌舞不倦,乐祸也。 鲁侯易服,君子知其不终; ◎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昭公三易衰,衰祍如故衰。昭公十九年矣,犹有童心。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。 岂不以坠至痛之诚心,丧哀乐之大节者哉?故虽三季之末,七雄之弊, ◎胡三省曰:三季,谓三代之季也。秦、赵、韩、魏、齐、楚、燕为战国七雄。 犹未有废缞斩于旬朔之间,释麻杖于反哭之日者也。 ◎胡三省曰:○麻,绖也。居父丧苴仗。○《礼》:既葬而反哭。○《檀弓》曰:反哭升堂,反诸其所作也,反哭之吊也,哀之至也。反而亡焉,失之矣,于是为甚。 逮于汉文,变易古制,人道之纪,一旦而废, ◎《宋书·礼志二》云:汉文帝始革三年丧制。临终诏曰:天下吏民临三日,皆释服。自是之后,天下遵命,无复三年之礼。案《尸子》,禹治水,为丧法,曰毁必杖,哀必三年,是则水不救也。桐棺三寸,制丧三日。然则圣人之于急病,必为权制也。但汉文治致升平,四海宁晏,废礼开薄,非也。 缞素夺于至尊,四海散其遏密, ◎《尚书·舜典》:四海遏密八音。◎《孔传》云:遏,绝。密,静也。八音,金、石、丝、竹、匏、土、革、木。◎《孔疏》云:四海之人,皆绝八音,而不复作乐也。 义感阙于群后,大化坠于君亲;虽心存贬约,虑在经纶,至于树德垂声,崇化变俗,固以道薄于当年, 以、已同。 风穨于百代矣。 穨、颓同。 且武王载主而牧野不阵,晋襄墨缞而三帅为俘, ◎《史记·周本纪》:武王观兵,至于盟津,为文王木主,载以车中。陈师牧野,纣师皆倒兵以战。◎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:子墨衰绖,败秦师于殽,获百里孟明视、西乞术、白乙丙以归。◎杜注云:晋文公未葬,故襄公称“子”。以凶服从戎,故墨之。 应务济功,服其焉害?魏王既追汉制,替其大礼,处莫重之哀而设飨宴之乐,居贻厥之始 ◎《夏书》曰:有典有则,贻厥子孙。 而坠王化之基,及至受禅,显纳二女, ◎献帝禅诏云:汉承尧运,有传圣之义,釐降二女,以嫔于魏。◎弼按:魏武崩,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五年注引《世说新语》。彼既无所顾忌,则显纳二女不足为怪也。 忘其至恤,以诬先圣之典,天心丧矣,将何以终!是以知王龄之不遐,卜世之期促也。 八月,石邑县言凤皇集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汉书·地理志》:常山石邑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十四:石邑城在真定府获鹿县西南,汉县,后汉省。○一清案:《续郡国志》无石邑县,此《志》有之,疑是复立。◎王先谦曰:战国赵地。董阏于行石邑山中,见《韩非子》。后入中山,武灵王复攻取之,见《赵世家》。亦名石城,秦拔之,见《廉颇传》。秦、楚之际,李良略地至此,见《陈馀传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石邑故城,今获鹿县东南。
冬十一月癸卯,令曰: ◎《集古录》云:《魏受禅碑》,世传为梁鹄书,而颜真卿又以为钟繇书,未知孰是。按《汉献帝纪》,延康元年十月乙卯,皇帝逊位,魏王称天子。又按《魏志》,是岁十一月葬士卒死亡者,犹称令。是月丙午,汉帝使张音奉玺绶。庚午,王升坛受禅。癸酉,奉汉帝为山阳公。而此碑云“十月辛未受禅于汉”。三家之说皆不同。今据裴注,备列汉、魏禅代诏册书令、群臣奏议甚详,盖汉实以十月乙卯策诏魏王,使张音奏玺绶,而魏王辞让,往返三四而后受也。又据侍中刘廙奏问太史令许芝今月十七日己未可治坛场。又据尚书令桓階等奏云“辄下太史令择元辰,今月二十九日,可登坛受命”。盖自十七日己未至二十九日,正得辛未。以此推之,汉、魏二纪皆缪,而独此碑为是也。《汉纪》乙卯逊位者,书其初命而略其辞让往返,遂失其实尔。《魏志》十一月癸卯犹称“令”者,当是十月,衍“一”字尔。丙午,张音奉玺绶者,辞让往返,容有之也。惟庚午升坛最为缪尔。癸卯去癸酉三十一日,不得同为十一月,此尤缪也。禅代,大事也,而二纪所书如此,则史官之失以惑后世者,可胜道哉!◎官本作“十月癸卯,下令曰”。◎卢文弨曰:十一月,“一”字衍,当存而论之。今径删去,而复妄增一“下”字则过矣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李龙官曰:按后云: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。一月中有癸卯,不得又有癸酉。且注中明云“十月乙卯”,又云“今月十七日己未”,又云“今十月斗之建”,则癸卯乃十月朔也。作“十一月”,误。◎潘眉曰:○十一月,当作“十月”。○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二十五年冬十月乙卯,皇帝逊位。○《魏志·文昭甄皇后传》:黄初元年十月,帝践祚。○《魏受禅碑》:十月辛未,受禅于汉。○《五代史·张策传》:曹公薨,改元延康。是岁十月,文帝受禅。○是皆十月受禅之证。《纪》先书“十一月癸卯”,后又书“十一月癸酉”,两书“十一月”,既于文为馥,而癸卯、癸酉相距三十一日,亦无同在十一月之理。《宋书·礼志》云“汉延康元年十一月,禅帝位于魏”,《册府元龟·帝王部》云“延康元年十一月受禅”,并沿陈《志》之误。朱竹垞跋《孔羡碑》云“魏受禅在延康元年十一月”,亦失于不考耳。◎沈家本曰:《御览》引《魏志》而节其文曰“延康元年十月,升坛即阼”,亦陈寿本作“十月”之证。他书作“十一月”,当据误本陈《志》,非陈之误。◎弼按:○《通鉴》云:冬十月乙卯,汉帝使张音奉玺绶于魏王。辛未,升坛受玺绶,即皇帝位。十一月癸酉,奉汉帝为山阳公。○《考异》云:陈《志》 “丙午,行至曲蠡,汉帝禅位。庚午,升坛即阼”,袁《纪》亦云“庚午,魏帝即位”,按《献帝纪》“乙卯始发禅册,二十九日,登坛受命”,又《文帝受禅碑》至今尚在,亦云“辛未受禅”,陈《志》、袁《纪》误也。是宋时所见陈《志》其误已如是,不必为之讳也。 “诸将征伐,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敛,吾甚哀之;其告郡国给槥椟殡敛, 槥,音卫。 送致其家,官为设祭。” ◎《汉书》高祖八月令曰: 此汉高祖八年十一月令,此作“八月”,误。 士卒从军死,为槥。◎应劭曰: 应劭注《汉书》,见黄初三年。 槥,小棺也,今谓之椟。◎应璩《百一诗》曰:槥车在道路,征夫不得休。◎陆机《大墓赋》曰:观细木而闷迟,睹洪椟而念槥。 丙午,行至曲蠡。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颍川郡颍阴。◎刘昭注:○《左传·文九年》:楚伐郑师于狼渊。○杜预曰:县西有狼陂。○献帝遣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策书,禅帝位于魏。是文帝即王位南巡在颍阴。有司乃为坛于颍阴。庚午,登坛,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绶,以进于王。王既受毕,降坛视燎,成礼而返。○《帝王世纪》云:魏文帝登坛受禅于曲蠡之繁阳亭,为县曰繁昌,亦《禹贡》豫州之域,今许之封内,今颍川繁昌是也。○《北征记》曰:城在许之南七十里。东有台,高七丈,方五十步。台南有坛高二丈,方三十步,即受终之坛也。◎《水经·颍水注》:颍水迳繁昌故城,县北曲蠡之繁阳亭也。◎《魏书·国志》曰:文帝以汉献帝延康元年,行至曲蠡,登坛受禅于是地。改元黄初,其年以颍阴之繁阳亭为繁昌县,城内有三台,时人谓之繁昌坛。坛前有二碑。昔魏文帝受禅于此,自坛而降,曰: “舜、禹之事,吾知之矣!”故其石铭曰:“遂于繁昌筑灵坛也。”◎萧常《续后汉书音义》云:颍川郡颍川县有繁阳亭。先是,曹丕使其党逼献帝禅位于己,因南至颍阴,阳不与知。张音等奉玺绶于丕,丕篡位以此,因以其地为繁昌县。◎《一统志》:颍阴故城,今河南许州治。繁昌故城,今许州临颍县西北。◎弼按:亦即曲蠡所在也。
汉帝以众望在魏,乃召群公卿士, ◎袁宏《汉纪》载汉帝诏曰: ◎袁《纪》:冬十月乙卯,诏曰。◎弼按:十月乙卯诏,见后。◎严可均曰:○《魏志·(魏)〈卫〉觊传》云:顷之,还汉朝,劝赞禅代之义,为文诰之诏。○是献帝诸禅诏,皆卫觊作也。 朕在位三十有二载,遭天下荡覆,幸赖祖宗之灵,危而复存。然仰瞻天文,俯察民心,炎精之数既终,行运在乎曹氏。是以前王既树神武之绩,今王又光曜明德 今本袁《纪》“曜”作“裕”。 以应其期,是历数昭明,信可知矣。夫大道之行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故唐尧不私于厥子,而名播于无穷。朕羡而慕焉,今其追踵尧典,禅位于魏王。 告祠高庙。使兼御史大夫张音 ◎卢文弨曰:欧阳皆作“愔”,或据碑文如此也。 持节奉玺绶禅位,册曰:“咨尔魏王:昔者帝尧禅位于虞舜,舜亦以命禹,天命不于常,惟归有德。汉道陵迟,世失其序,降及朕躬,大乱兹昏, 今本袁《纪》“兹”作“滋”。 群凶肆逆,宇内颠覆。 今本袁《纪》作“宇宙颠覆”。 赖武王神武,拯兹难于四方,惟清区夏,以保绥我宗庙,岂予一人获乂,俾九服实受其赐。今王钦承前绪,光于乃德,恢文武之大业,昭尔考之弘烈。皇灵降瑞, 今本袁《纪》“灵”作“天”。 人神告征,诞惟亮采,师锡朕命,佥曰尔度克协于虞舜,用率我唐典,敬逊尔位。於戏!天之历数在尔躬,允执其中,天禄永终;君其祗顺大礼, 今本袁《纪》作“君其祗奉大礼”。 飨兹万国,以肃承天命。” ◎今本袁《纪》作“以肃天道”。◎袁宏曰:献帝幼冲,少遭凶乱,流离播越,罪不由己,故老后生,未有过也,其上者悲而思之,怀匡复之志。故助汉者协从,背刘者众乖,此盖民未忘义,异乎秦、汉之势。魏之讨乱,实因斯资。旌旗所指,则以伐罪为名;爵赏所加,则以辅顺为首。然则刘氏之德未泯,忠义之徒未尽,何言其亡也?汉苟未亡,则魏不可取。今以不可取之实,而冒揖让之名,因辅弼之功,而当代德之号,欲比德尧、舜,岂不诬哉! ◎《献帝传》载禅代众事曰:左中郎将李伏表魏王曰:“昔先王初建魏国,在境外者闻之未审,皆以为拜王。武都李庶姜合羁旅汉中, 武都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。汉中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六年。 ◎吴金华《考释集解》引杨明照说:武都李庶姜〖字〗合〖名〗,即李素姜。《抱朴子内篇·论仙》云“素姜之说谶纬”,“素”与“庶”为同音字,“素姜”即“庶姜”也。 谓臣曰:‘必为魏公,未便王也。定天下者,魏公子桓,神之所命,当合符谶,以应天人之位。’臣以合辞语镇南将军张鲁,鲁亦问合知书所出?合曰:‘《孔子玉版》也。 ◎沈钦韩曰:○《隋经籍志》:梁有《孔老谶》十二卷,《孔子王明镜》一卷。○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注:《遁甲开山图》曰:“禹游于东海,得玉珪,碧色,长一尺二寸,圆如日月,以目照,自达幽冥。”○言此谶预知来数,亦如玉珪,故名为玉版。◎弼按:○《张衡传》云:永元中,清河宋景遂以历纪推言水灾,而伪称洞视玉版。○又云:刘向父子领校秘书,阅定九流,亦无谶录。○据此,则孔子玉版之说为无稽。 天子历数,虽百世可知。’是后月余,有亡人来,写得册文,卒如合辞。合长于内学, 内学,见后引《四库提要》论谶纬事。 关右知名。鲁虽有怀国之心,沈溺异道变化,不果寤合之言。后密与臣议策质,国人不协,或欲西通,鲁即怒曰:‘宁为魏公奴,不为刘备上客也。’言发恻痛,诚有由然。合先迎王师,往岁病亡于邺。 ◎姜宸英曰:张鲁能为鬼道,又值合已死,故附会以成篡夺之谋。 自臣在朝,每为所亲宣说此意,时未有宜,弗敢显言。殿下即位初年,祯祥众瑞,日月而至,有命自天,昭然著见。然圣德洞达,符表豫明,实乾坤挺庆,万国作孚。臣每庆贺,欲言合验;事君尽礼,人以为谄。况臣名行秽贱,入朝日浅,言为罪尤,自抑而已。今洪泽被四表,灵恩格天地,海内翕习,殊方归服,兆应并集,以扬休命,始终允臧。臣不胜喜舞,谨具表通。”王令曰:“以示外。薄德之人,何能致此,未敢当也;斯诚先王至德通于神明,固非人力也。”魏王侍中刘廙、辛毗、刘晔,尚书令桓階,尚书陈矫、陈群,给事黄门侍郎王毖、董遇等言: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礼志》云:太康元年,东平王楙上言,相王昌父毖,本居长沙,有妻息,汉末使入中国,值吴叛,仕魏为黄门郎,与前妻息死生隔绝,更娶昌母。今江表一统,闻前母久丧,当追成服,求平议。○即此人也。◎钱大昭曰:董遇字季直,见《王朗传》。 “臣伏读左中郎将李伏上事,考图纬之言,以效神明之应,稽之古代,未有不然者也。故尧称历数在躬,璇玑以明天道;周武未战而赤乌衔书; ◎《吕氏春秋》:文王之时,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。◎《史记·周本纪》:有火自上复于下,至于王屋,流为乌,其色赤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宋本作“赤鸟”。 汉祖未兆而神母告符; ◎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母曰刘媪,尝息大泽之陂,梦与神遇,已而有身。 孝宣仄微,字成木叶; ◎《汉书·五行志》〖中之下〗:昭帝时,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,一朝起立,生枝叶,有虫食其叶,成文字,曰“公孙病已立”。后立宣帝,帝本名病已。 光武布衣,名已勒谶。 ◎范《书·光武纪》:宛人李通等以图谶说光武云:“刘氏复起,李氏为辅。”◎章怀注:图,河图也。谶,符命之书,谶验也。言为王者,受命之征验也。◎又《光武纪》论云:初,道士西门君惠、李守等亦云刘秀当为天子。其王者受命,信有符乎? 是天之所命以著圣哲,非有言语之声,芬芳之臭,可得而知也,徒县象以示人,微物以效意耳。自汉德之衰,渐染数世,桓、灵之末,皇极不建,暨于大乱,二十余年。天之不泯,诞生明圣,以济其难,是以符谶先著,以彰至德。殿下践阼未期,而灵象变于上,群瑞应于下,四方不羁之民,归心向义,唯惧在后,虽典籍所传,未若今之盛也。臣妾远近,莫不凫藻。” ◎范《书·杜诗传》:将帅和睦,士卒凫藻。章怀注:言其和睦欢悦,如凫之戏于水藻也。◎《刘陶传》:是故灵台有子来之人,武旅有凫藻之士。◎章怀注:凫得水藻,言喜悦也。◎惠栋曰:○郑氏《太誓》云:惟丙午,王还师。前师乃鼓譟,师乃慆,前歌后舞。○《魏大飨碑》云:士有拊譟之欢。○“拊譟”与“ 譟”同,汉人读为“凫藻”,言如凫之噪呼。○章怀注云:如凫之戏于藻。○非《尚书》之义也。◎胡玉缙曰:○《周礼·大司马》:车徒皆譟。○郑注:吏士鼓譟,象攻敌克胜而喜也。譟,讙也。○《书》曰:前师乃鼓譟,亦谓喜也。○孙星衍《尚书今古文注疏》云:字书无字,当为拊。○《文选》马季长《长笛赋》“拊譟踊跃”,即用此文。拊者,拊手,字同抚。○《释名》云:抚,敷也。敷手以拍之也。○王逸注《天问》云:言武王三军,人人乐战,并前歌后舞,凫藻讙呼,奋击其翼。凫藻讙呼,一云如鸟喿呼,案“凫”亦相假借字也。○据此,则“凫藻”二字,其正字当为“拊譟”,言拍手讙呼也。诸家泥假字为释,皆非。○王鸣盛《尚书后案》云:私心喜悦,或有鼓,或有,而讙噪。○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取之。唯王以鼓、拊并列,与他文叚“凫藻”为“拊譟”者,未融洽。当以星衍说为长。 王令曰:“犁牛之駮似虎,莠之幼似禾,事有似是而非者,今日是矣。 此数语为魏文虚伪之谦辞,然按诸当日情事,则为实录。 睹斯言事,良重吾不德。”于是尚书仆射宣告官寮,咸使闻知。 ◎姜宸英曰:“于是”与下文气不接,疑讹。 辛亥,太史丞许芝 ◎《续百官志》:太史丞,一人。明堂及灵台丞,一人,二百石。二丞掌守明堂、灵台。灵台掌候日月星气。皆属太史。 条魏代汉见谶纬于魏王曰: 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儒者多称谶纬,其实谶自谶,纬自纬,非一类也。谶者,诡为隐语,预决吉凶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称“卢生奏《录图书》之语”,是其始也。纬者,经之支流,衍及旁义。《史记·自序》引《易》“失之毫厘,差以千里”,《汉书·盖宽饶传》引《易》“五帝官天下,三王家天下”注,注者均以为《易纬》之文是也。盖秦、汉以来,去圣日远,儒者推阐论说,各自成书,与经原不相比附,如伏生《尚书大传》、董仲舒《春秋阴阳》,核其文体,即是纬书。特以显有主名,故不能托诸孔子。其他私相撰述,渐杂以术数之言,既不知作者为谁,因附会以神其说。迨弥传弥失,又益以妖妄之词,遂与谶合而为一。然班固称“圣人作经,贤者纬之”,杨侃称“纬书之类,谓之秘经;图谶之类,谓之内学;河洛之图,谓之灵篇”,胡应麟亦谓谶、纬二书,虽相表里,而实不同。则纬与谶别,前人固已分析之。后人连类而讥,非其实也。 “《易传》曰:‘圣人受命而王,黄龙以戊己日见。’七月四日戊寅,黄龙见,此帝王受命之符瑞最著明者也。又曰:‘初六,履霜,阴始凝也。’ ◎何焯曰:此可为无“坚冰”二字之证。◎姚范曰:本义已引此证,加“初六”二字何指?郭京《易举正》言之耳。 又有积虫大穴天子之宫,厥咎然,今蝗虫见,应之也。 蝗虫亦为符瑞,则世无妖孽矣。 又曰:‘圣人以德亲比天下,仁恩浃普,厥应麒麟以戊己日至,厥应圣人受命。’又曰:‘圣人清净行中正,贤人福至民从命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净”作“静”,无“福”字。 厥应麒麟来。’《春秋汉含孳》曰:‘汉以魏,魏以征。’《春秋玉版谶》曰: ◎钱大昕曰:即上文所云“孔子玉版”也。 ‘代赤者魏公子。’ ◎元本、冯本作 “赤眉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宋本无“眉”字。◎潘眉曰:赤眉,东汉贼号,谶言“代赤眉”,甚无谓也。考《宋书·符瑞志》引《春秋玉版谶》曰“代赤者魏公子”,无“眉”字。盖汉火德,属赤,故云“代赤”,多“眉”字。 《春秋佐助期》曰:’汉以许昌失天下。’故白马令李云上事曰: ◎白马,见《武纪》建安五年注。◎李云,事详见本志《王肃传》注。◎又《水经·淇水注》:清河之右有李云墓。云字行祖,甘陵人,好学,善阴阳,举孝廉,迁白马令。中常侍单超等立掖庭民女毫氏为后,后家封者四人,赏赐巨万。云上书移副三府曰:“孔子云:‘帝者,谛也。’今尺一拜用,不经御省,是帝欲不谛乎?”帝怒,下狱杀之。后冀州刺史贾琮使行部过祠云墓,刻石表之,今石柱尚存。 ‘许昌气见于当涂高,当涂高者当昌于许。’当涂高者,魏也; 当涂高,解见《蜀志·周群传》。 象魏者,两观阙是也;当道而高大者魏。魏当代汉。今魏基昌于许,汉征绝于许,乃今效见,如李云之言,许昌相应也。佐助期又曰:‘汉以蒙孙亡。’说者以蒙孙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孙”下有“直”字。 汉二十四帝,童蒙愚昏, 《宋书》“昏”作“惑”。 以弱亡。或以杂文为蒙 ◎毛本“文”作 “之”,误。◎钱大昕曰:○古书“蒙”与“厖”通。○《诗·秦风》:蒙伐有苑。○郑云:蒙,厖也。画杂羽之文于伐,故曰厖伐。○又《邶风》“狐裘蒙戎”,《春秋传》作“厖茸”,故蒙有杂文之训。○《易·杂卦传》:蒙杂而著。 其孙当失天下,以为汉帝非正嗣,少时为董侯, ◎范《书·何后传》:王美人生子协,董太后自养之,号曰董侯。◎弼按:协,即献帝也。 名不正,蒙乱之荒惑,其子孙以弱亡。 ◎卢文弨曰:《宋书》无“之”字。 《孝经中黄谶》曰:‘日载东,绝火光。不横一,圣聪明。 ◎各本“横”字下空格,无“一”字,宋本有之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宋书》“绝”作“纪”。◎李清植曰:火光者,炎也。炎汉之运,至是而终。《宋书》“绝”作“纪”,非是。不横一者,丕也,故下文曰“魏王姓讳,见于图谶”也。◎钱大昭曰:○《说文》: ,狱之两也。在廷东,从曰。○徐锴曰:以言词治狱也,故从曰。○谶文以“曰”为“日”,此俗儒之误。◎周寿昌曰:日载东,曹也。〖孙志祖、潘眉说同。〗绝火光,火光者,炎也;言炎汉之运,至是而绝也。不横一,丕也,所谓“魏王姓讳,著见图谶”者也。辞义鄙浅,不足道。予谓即以谶言之,正谓曹氏绝于炎也。炎即晋武帝之讳也,盖于其兴即其兆其亡矣。 四百之外,易姓而王。天下归功,致太平,居八甲;共礼乐,正万民,嘉乐家和杂。’此魏王之姓讳,著见图谶。《易运期谶》曰: ‘言居东,西有午,两日并光日居下。其为主,反为辅。 ◎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反”作“及”。◎李清植曰:主反为辅者,言汉反臣于魏也。作“及”,非是。 五八四十,黄气受,真人出。’言午,许字。两日,昌字。汉当以许亡,魏当以许昌。今际会之期在许,是其大效也。 ◎钱大昕曰:《说文》昌“从日,从曰”,不从两日。尹敏谓谶书中多近鄙别字,如“土乙力”为“地”,“人十四心”为“德”,及此类皆是。◎潘眉曰:魏以土德王,故曰黄气。受五八四十者,魏享国年数。自黄初元年庚子至甘露四年己卯,得四十年。次年,司马氏弑高贵乡公矣。又文帝年四十崩,亦五八四十之数。◎钱大昭曰:言汉祚四百余年,运数已绝,当有黄气受之。 《易运期》又曰:‘鬼在山,禾女连,王天下。’ ◎钱大昭曰:古“魏”字作“巍”,故有是说。《说文》“巍从嵬,委声”,汉人书“魏”字,或姓或郡,皆有“山”字,见洪适《隶释》者,不可胜计。 臣闻帝王者,五行之精;易姓之符,代兴之会,以七百二十年为一轨。 ◎潘眉曰:轨者,世轨也。世轨有二:一为唐尧世轨,以七百六十岁为一轨;一为文王世轨,以七百二十岁为一轨。其推算之法同。 有德者过之, 宋本、元本、冯本、监本 “过”作“遇”,误。 至于八百;无德者不及,至四百载。是以周家八百六十七年,夏家四百数十年,汉行夏正,迄今四百二十六岁。 冯本、监本“六”作“二”。 又高祖受命,数虽起乙未,然其兆征始于获麟。获麟以来七百余年,天之历数将以尽终。帝王之兴,不常一姓。太微中,黄帝坐常明,而赤帝坐常不见,以为黄家兴而赤家衰,凶亡之渐。自是以来四十余年,又荧惑失色不明十有余年。建安十年,彗星先除紫微,二十三年,复扫太微。新天子气见东南以来,二十三年,白虹贯日,月蚀荧惑,比年己亥、壬子、丙午日蚀,皆水灭火之象也。 ◎卢文弨曰:《献纪》“建安二十五年二月丁未朔,日食”,《续汉志》、《晋志》皆不载,芝云丙午,而《纪》作丁末,互异。◎潘眉曰:“丙午”二字当衍。《宋书·符瑞志》载许芝曰:“建安二十一年五月朔己亥,日蚀。二十四年二月晦壬子,日蚀。日者阳精,月为侯王,而以亥子日蚀,皆水灭火之象也。”盖日为阳精,亥子属水,故为水灭火。若丙午日蚀,丙午属火,与亥子有别,而曰水灭火,其义不合。《宋志》载许芝之言,亦不及丙午。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载日食甚详,建安至延康,日食凡八,有己亥、壬子,而无丙午,足证此“丙午”二字之误。◎梁章钜曰:○《御览》卷十一引《魏略·五行志》云:延康元年,大霖雨五十余日。魏有天下乃霁,魏将受祚之应也。○此亦水灭火之兆。◎弼按:日蚀可推算而得,与五行生克无涉。当时穿凿附会,文饰篡窃,不能欺天下后世也。 殿下即位,初践阼,德配天地,行合神明,恩泽盈溢,广被四表,格于上下。是以黄龙数见,凤皇仍翔,麒麟皆臻,白虎效仁,前后献见于郊甸;甘露醴泉,奇兽神物,众瑞并出。斯皆帝王受命易姓之符也。昔黄帝受命,风后受河图; ◎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黄帝举风后以治民。◎郑玄曰:风后,黄帝三公也。◎《汉书·艺文志》:《风后兵法》十三篇,图二卷。 舜、禹有天下,凤皇翔,洛出书;汤之王,白鸟为符; ◎元本、吴本、毛本“鸟”作“乌”。◎沈家本曰:○《玉海·一百九十九》引作“乌”。○《吴志》:张纮书曰:“殷汤有白鸠之祥。”○《宋书·符瑞志》:白鸠,成汤时来至。○则作“鸟”为是。 文王为西伯,赤鸟衔丹书; 宋本、元本、吴本、毛本,“鸟”作“乌”,误。解见前。 武王伐殷,白鱼升舟;高祖始起,白蛇为征。巨迹瑞应,皆为圣人兴。观汉前后之大灾,今兹之符瑞,察图谶之期运,揆河、洛之所甄,未若今大魏之最美也。夫得岁星者,道始兴。昔武王伐殷,岁在鹑火,有周之分野也。高祖入秦,五星聚东井,有汉之分野也。今兹岁星在大梁,有魏之分野也。而天之瑞应,并集来臻,四方归附,襁负而至,兆民欣戴,咸乐嘉庆。《春秋大传》曰: ◎马国翰曰:《春秋大传》撰人缺。汉、隋、唐志均不著目其书,亦佚。惟《史记·三公世家》褚少孙补引一节,余知古《渚宫旧事》引一节。褚在宣、元之世已引其说,则此书为汉初经师所撰。◎弼按:马氏辑佚书,未录此注所引,失之。 ’周公何以不之鲁?盖以为虽有继体守文之君,不害圣人受命而王。’周公反政,《尸子》以为孔子非之,以为周公不圣,不为兆民也。 ◎汪继培辑本《尸子》云:昔周公反政,孔子非之曰:“周公其不圣乎?以天下让,不为兆人也。”〖见《长短经·懼戒篇》。〗◎汪氏又云:《汉书·艺文志》“杂家”:《尸子》二十篇。隋、唐志并同。宋时全书已亡。◎王应麟《汉书考证》云:李淑《书目》存四卷,《馆阁书目》止存二篇,合为一卷,其本皆不传。近所传者,有震泽任氏本、元和惠氏本、阳湖孙氏本。 京房作《易传》曰: ◎《汉书·儒林传》:京房受《易》梁人焦延寿。房以明灾异得幸,为石显所谮,诛。自有传。繇是《易》有京氏之学。 ’凡为王者,恶者去之,弱者夺之。易姓改代,天命应常,人谋鬼谋,百姓与能。’伏惟殿下体尧、舜之圣明, 宋本、冯本“圣”作 “盛”。 膺七百之禅代,当汤武之期运,值天命之移授, 冯本“授”作“受”,误。 河洛所表,图谶所载,坦然明白, 元本、冯本“坦”作“昭”。 天下学士所共见也。臣职在史官,考符察征,图谶效见,际会之期,谨以上闻。”王令曰:“昔周文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,仲尼叹其至德;公旦履天子之籍,听天下之断,终然复子明辟,《书》美其人。 ◎《书·洛诰》:周公拜手稽首曰:朕复子明辟。◎《孔传》云:周公尽礼致敬,言我复还明君之政于子。子,成王。年二十成人,故必归政而退老。 吾虽德不及二圣,敢忘高山景行之义哉?若夫唐尧、舜、禹之迹,皆以圣质茂德处之,故能上和灵祇,下宁万姓,流称今日。今吾德至薄也,人至鄙也,遭遇际会,幸承先王遗业, 宋本、冯本、官本、监本“遗”作“余”。 恩未被四海,泽未及天下,虽倾仓竭府以振魏国百姓,犹寒者未尽暖,饥者未尽饱。夙夜忧惧,弗敢遑宁,庶欲保全发齿,长守今日,以没于地,以全魏国,下见先王,以塞负荷之责。望狭志局,守此而已;虽屡蒙祥瑞,当之战惶,五色无主。若芝之言,岂所闻乎?心慄手悼, ◎何焯曰:“悼”疑作“掉”。◎孙志祖曰:悼,震悚也。似不应作“掉”。 ◎吴金华曰:手悼,即俗所谓手抖也。今谓“悼”当为“掉”之借字,何,孙二说均为未达。 书不成字,辞不宣心。 冯本、监本、官本“心”作“口”。 吾间作诗曰:‘丧乱悠悠过纪,白骨从横万里, 冯本“从”作“纵”。 哀哀下民靡恃,吾将佐时整理,复子明辟致仕。’ 周公因成王之幼,乃有复子明辟之事。汉献帝即位三十余年,复子明辟,真不知所谓矣。 庶欲守此辞以自终,卒不虚言也。宜宣示远近,使昭赤心。”于是侍中辛毗、刘晔,散骑常侍傅巽、 巽,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及《苏则传》、《傅嘏传》,又见《刘表传》注引《傅子》。 卫臻,尚书令桓階,尚书陈矫、陈群,给事中博士骑都尉苏林、董巴等 ◎给事,宋本、元本、冯本作“给事中”,后文“苏林、董巴上表”亦称“给事中”。苏林,见《刘劭传》注引《魏略》,云为“博士给事中”。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给事中,掌顾问应对,位次中常侍。博士,秦官,掌通古今,秩比六百石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骑都尉,比二千石,本监羽林军。◎刘昭注《续汉志序》云:司马《续书》总为八志,《律历》之篇仍乎洪、邕所构,车服之本即依董、蔡所立。◎谓《续汉舆服志》即取蔡邕、董巴所作也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大汉舆服志》一卷,魏博士董巴撰。 奏曰:“伏见太史丞许芝上魏国受命之符;令书恳切,允执谦让,虽舜、禹、汤、文,义无以过。然古先哲王所以受天命而不辞者,诚急遵皇天之意,副兆民之望,弗得已也。且《易》曰:’观乎天文以察时变,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。’又曰:’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则之;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效之。’以为天文因人而变,至于河、洛之书,著于《洪范》,则殷、周效而用之矣。斯言,诚帝王之明符,天道之大要也。是以由德应录者代兴于前,失道数尽者迭废于后,《传》讥苌弘欲支天之所坏, ◎《左传·定公元年》:晋女叔宽曰:“周苌弘将不免。苌叔违天,天之所坏,不可支也。”哀公三年,周人杀苌弘。◎杜预曰:天既厌周德,苌弘欲迁都以延其祚,故曰违天。◎王应麟曰:以苌弘为违天,是人臣不当扶颠持危也。 而说蔡墨‘雷乘乾’之说, ◎《左传》:昭公三十二年,赵简子问于史墨曰:“季氏出其君,而民服焉,诸侯与之;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,〈何〉也?”对曰:“天生季氏,以贰鲁侯,为日久矣。鲁君世从其失,季氏世修其勤。民忘君矣。虽死于外,其谁矜之!社稷无常奉,君臣无常位,自古已然。故《诗》曰:‘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。’三后之姓于今为庶,主所知也。在《易》卦,雷乘《乾》曰:‘《大壮》,天之道也。’”◎杜预曰:蔡墨,晋大夫。蔡史墨即蔡墨。◎又曰:乾为天子,震为诸侯,而在乾上,君臣易位,犹臣大强壮,若天上有雷也。 明神器之存亡,非人力所能建也。 ◎宋本、官本“建”作“逮”。◎《考证》云:监本作“建”,误。 今汉室衰替,帝纲堕坠,天子之诏,歇灭无闻, 操为汉相,而汉诏无闻,谁之罪欤? 皇天将舍旧而命新,百姓既去汉而为魏,昭然著明,是可知也。先王拨乱平世,将建洪基;至于殿下,以至德当历数之运,即位以来,天应人事,粲然大备,神灵图籍,兼仍往古,休征嘉兆,跨越前代;是芝所取《中黄》、《运期》姓(纬) 〈讳〉之谶, ◎钱大昭曰:纬,当作“讳”。 斯文乃著于前世,与汉并见。由是言之,天命久矣,非殿下所得而拒之也。神明之意,候望禋享, ◎《书·舜典》:禋于六宗。◎《说文》:禋,洁祀也。一曰精意以享为禋。 兆民颙颙,咸注嘉原,惟殿下览图籍之明文,急天下之公义,辄宣令外内,布告州郡,使知符命著明,而殿下谦虚之意。” “而”字疑误。 ◎吴金华曰:而,犹“与”也、“及”也。不误。 令曰:“下四方以明孤款心,是也。至于览馀辞,岂余所谓哉? 毛本“余”作“馀”,误。 宁所堪哉?诸卿指论,未若孤自料之审也。 冯本“吾”作“孤”。 夫虚谈谬称,鄙薄所弗当也。且闻比来东征,经郡县,历屯田,百姓面有饥色,衣或裋褐不完, ◎裋,各本皆作“短”,官本作“裋”。裋,音竖。褐,音曷。◎《汉书·贡禹传》:禹上疏曰:“臣禹年老家贫,妻子糠豆不赡,裋褐不完。”◎师古曰:裋者,谓僮竖所著布长襦也。褐,毛布之衣也。 罪皆在孤;是以上惭众瑞,下愧士民。由斯言之,德尚未堪偏王,何言帝者也!宜止息此议,无重吾不德,使逝之后,不愧后之君子。”癸丑,宣告群寮。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, ◎林国赞曰:《晋书·宣帝纪》称“魏文即位,帝为丞相长史,魏已受禅,始为督军御史中丞”,殆非也。陈《志》书“即位”,皆指即王位,本注所列职名,如辛毗、桓階、郑浑、贾诩等,核以本志诸传,皆系之文帝即位之下,于此适合,不应懿为督军御史中丞,独以践阼后之职名追书,故知《晋书》为误。◎弼按:○御史中丞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注。督军与御史中丞似为两官。《晋书·宣帝纪》云“黄初二年,督军官罢”,止云省督军,不云省督军御史中丞也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“光武建武初,征伐四方,始权时置督军御史,事竟罢”,然亦非督军御史中丞也。◎李祖楙曰:中兴初,征伐四方,权置御史监军,曰督军御史;以他官监军,曰监军使者。事讫罢。至桓、灵后,兵事日多,复置之。 侍御史郑浑、羊祕、鲍勋、武周等 ◎《续百官志》:侍御史,十五人,六百石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。有违失,举劾之。◎钱大昭曰:浑、勋自有传。武周,字伯南,见《胡质传》注。羊祕未闻。◎弼按:祕为羊祜之伯父,官至京兆太守,见《晋书·羊祜传》。 言:“令如左。伏读太史丞许芝上符命事,臣等闻有唐世衰,天命在虞;虞氏世衰,天命在夏。然则天地之灵,历数之运,去就之符,惟德所在。故孔子曰:’凤鸟不至,河不出图,吾已矣夫!’今汉室衰,自安、和、冲、质以来,国统屡绝,桓、灵荒淫,禄去公室,此乃天命去就,非一朝一夕,其所由来久矣。殿下践阼,至德广被,格于上下,天人感应,符瑞并臻,考之旧史,未有若今日之盛。夫大人者,先天而天弗违,后天而奉天时,天时已至而犹谦让者,舜、禹所不为也,故生民蒙救济之惠,群类受育长之施。今八方颙颙,大小注望,皇天乃眷,神人同谋,十分而九以委质,义过周文,所谓过恭也。臣妾上下,伏所不安。”令曰:“世之所不足者,道义也;所有余者,苟妄也。常人之性,贱所不足,贵所有余,故曰‘不患无位,患所以立’。孤虽寡德,庶自免于常人之贵。 ◎赵一清曰:贵,当作责。 夫‘石可破而不可夺坚,丹可磨而不可夺赤’。 ◎《刘子》卷七《大质章》:故丹可磨而不可夺其色,兰可燔而不可灭其馨,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,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。各抱自然之性,非可强变者也。◎义亦本此。 丹石微物,尚保斯质,况吾托士人之末列,曾受教于君子哉?且於陵仲子以仁为富, ◎《世说》注引皇甫谧《高士传》:陈仲子,字子终,齐人。兄戴相齐,食禄万钟。仲子以兄禄为不义,乃适楚,居於陵。 柏成子高以义为贵, ◎《庄子·天地篇》:尧治天下,伯成子高立为诸侯。尧授舜,舜授禹,伯成子高辞为诸侯而耕。◎潘眉曰:伯成,作“柏城”与“柏成”并误。《田畴传》注与《庄子》合。◎沈家本曰:柏、伯,成、城,古人往往通用。 鲍焦感子贡之言,弃其蔬而槁死, ◎《新序》:鲍焦衣弊肤见,挈畚将蔬,遇子贡于道。子贡曰:“吾子何以至于此也?”焦曰:“天下之遗德教者众矣,吾何以不至于此也?”子贡曰:“非其世者,不生其利。污其君者,不履其士。今吾子污其君而履其土,非其世而将其蔬,谁之有哉?”鲍焦曰:“呜呼!吾闻贤者重进而轻退,廉者易丑而轻死。”乃弃其蔬而立,槁死于洛水之上。 薪者讥季札失辞,皆委重而弗视。 ◎《韩诗外传》:季子游于齐,见遗金,呼牧者取之。牧者曰:“子居之高,视之下,貌之君子,而言之野也。吾有君不君,有友不友,当暑衣裘,君疑取金者乎?”季子请问姓字,牧者曰:“子皮相之士,何足语姓字哉!”遂去。 吾独何人?昔周武,大圣也,使叔旦盟胶鬲于四内,使召公约微子于共头, 宋本、元本“召公”作“公召”,误。 故伯夷、叔齐相与笑之曰:’昔神农氏之有天下,不以人之坏自成,不以人之卑自高。’以为周之伐殷以暴也。 ◎各本“暴”作“恭”,误。◎《吕氏春秋》:王使叔旦就胶鬲于次四内,而与之盟曰:“加富三等,就官一列。”为三书,同辞,血之以牲,埋一于四内,皆以一归。又使保召公就微子开于共头之下,而与之盟曰:“世为长侯,守殷常祀,相奉桑林,宜私孟诸。”为三书,同辞,血之以牲,埋一于共头之下,皆以一归。伯夷、叔齐闻之,相视而笑曰:“嘻,异乎哉!此非吾所谓道也。昔者神农氏之有天下也,时祀尽敬而不祈福也;其于人也,忠信尽治,而无求焉。乐正与为正,乐治与为治,不以人之坏自成也,不以人之庳自高也。今周见殷之僻乱也,而遽为之正与治,上谋而行货,阻兵而保威也。割牲而盟,以为信,因四内与共头以明行,扬梦以说众,杀伐以要利,以此绍殷,是以乱易暴也。” 吾德非周武,而义惭夷、齐,庶欲远苟妄之失道,立丹石之不夺,迈於陵之所富,蹈柏成之所贵,执鲍焦之贞至,遵薪者之清节。故曰:’三军可夺帅,匹夫不可夺志。’吾之斯志,岂可夺哉?”乙卯,册诏魏王禅代天下曰:“惟延康元年十月乙卯,皇帝曰:咨尔魏王。夫命运否泰,依德升降,三代卜年,著于《春秋》,是以天命不于常,帝王不一姓,由来尚矣。汉道陵迟,为日已久,安、顺已降,世失其序,冲、质短祚,三世无嗣,皇纲肇亏,帝典颓沮。暨于朕躬,天降之灾,遭無妄厄运之会, ◎無,应作“无”。◎潘眉曰:○京房说:《无妄》,大旱之卦,万物皆死,无所复望。○《汉书·谷永传》:遭《无妄》之卦运,值百六之灾厄。○韦昭《吴书》曰:天地反易,遭无妄之运。 值炎精幽昧之期。变兴辇毂,祸由阉宦。董卓乘衅,恶甚浇、豷, ◎宋本“豷”作“ ”,误。◎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魏绛曰:“寒浞,伯明氏之谗子弟也,夷羿收之,以为己相。浞因羿室,生浇及豷。少康灭浇于过,后杼灭豷于戈。”◎《帝王世纪》云:寒浞袭有穷之号,因羿之室,生奡及豷。奡多力,能陆地行舟。使奡帅师,灭斟灌、斟寻,杀夏帝相,封奡于过,灭豷于戈。少康灭奡于过,后杼灭羿于戈,有穷遂亡。◎马骕曰:浇,即奡也。 劫迁省御,太仆宫庙, ◎官本《考证》朱良裘曰:“太仆”二字,于义无取,或“火扑”之讹。 遂使九州幅裂,强敌虎争,华夏鼎沸,蝮蛇塞路。当斯之时,尺土非复汉有,一夫岂复朕民?幸赖武王德膺符运,奋扬神武,芟夷凶暴,清定区夏,保乂皇家。今王缵承前绪,至德光昭,御衡不迷, ◎《汉书·律历志》云:佐助旋机,斟酌建指,以齐七政,故曰玉衡。◎《论语》云:立,则见其参于前也;在车,则见其倚于衡也。◎《书·舜典》:烈风雷雨弗迷。◎《孔传》云:不有迷错愆伏也。 布德优远,声教被四海,仁风扇鬼区, ◎赵一清曰:鬼区,即九区也。古九、鬼同字。 是以四方效珍,人神响应,天之历数实在尔躬。昔虞舜有大功二十,而放勋禅以天下;大禹有疏导之绩,而重华禅以帝位。 ◎《帝王世纪》:尧名放勋,舜目重瞳,故名重华。 汉承尧运,有传圣之义,加顺灵祇,绍天明命,釐降二女,以嫔于魏。 ◎《书·尧典》:釐降二女于妫汭,嫔于虞。◎《孔传》云:降下嫔妇也。◎弼按:操女适汉献帝为皇后,献帝女适曹丕,本志《后妃传》不见其名。所谓“釐降二女”者,皆袭唐、虞禅让之故事而已。 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事太常音, 即张音也。 奉皇帝玺绶,王其永君万国,敬御天威,允执其中,天禄永终,敬之哉!”于是尚书令桓階等奏曰:“汉氏以天子位禅之陛下, 前犹称殿下,此则直称陛下矣。 陛下以圣明之德,历数之序,承汉之禅,允当天心。夫天命弗可得辞,兆民之望弗可得违,臣请会列侯、诸将、群臣陪隶,发玺书,顺天命,具礼仪列奏。”令曰:“当议孤终不当承之意而已。犹猎,还方有令。”尚书令等又奏曰:“昔尧、舜禅于文祖, ◎《书·尧典》:受终于文祖。◎《孔传》云:文祖,尧文德之祖庙。 至汉氏,以师征受命,畏天之威,不敢怠遑,便即位行在所之地。 虽云迫不及待,亦预定之计也。 今当受禅代之命,宜会百寮群司,六军之士,皆在行位,使咸睹天命。营中促狭,可于平敞之处设坛场,奉答休命。臣辄与侍中常侍会议礼仪,太史官择吉日讫,复奏。”令曰:“吾殊不敢当之,外亦何豫事也!”侍中刘廙、常侍卫臻等奏议曰:“汉氏遵唐尧公天下之议, ◎卢文弨曰:议,当作“义”。 陛下以圣德膺历数之运,天人同欢, 宋本、冯本“欢”作“忻”。 靡不得所,宜顺灵符,速践皇阼。问太史丞许芝,今月十七日己未直成,可受禅命, ◎各本“直”作“宜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卢明楷曰:○《三少帝纪·高贵乡公》注:自叙始生祯祥曰:“乙未直成,予生。”○又曰:厥日直成,应嘉名也。○《汉书·王莽传》:以戊辰直定即真天子位。○师古曰:以建除之次,其日当定。○直成之义,大抵如是。作“宜成”,似误。◎钱大昭曰:魏文帝受禅,以十月二十九日辛未直成日成定,皆取吉祥。◎周寿昌曰:今日者书,以除危定执为吉,建满平收为次,成开亦吉,闭破则凶,足知其法自汉已然。莽信时日小数,故取诸此也。《隋律历志》云“后魏景明中,并州人王显达献古铜权一枚,上铭八十一字”,中有“戊辰直定”四字作权,亦莽是日所制也。 辄治坛场之处,所当施行别奏。”令曰;“属出见外,便设坛场,斯何谓乎?今当辞让不受诏也。但于帐前发玺书,威仪如常,且天寒,罢作坛士使归。”既发玺书,王令曰:“当奉还玺绶为让章。吾岂奉此诏承此贶邪?昔尧让天下于许由、子州支甫,舜亦让于善卷、石户之农、北人无择。或退而耕颍之阳;或辞以幽忧之疾;或远入山林,莫知其处;或携子入海,终身不反;或以为辱,自投深渊。 ◎《庄子·让王篇》:尧以天下让许由,许由不受;又让于子州支父,子州支父曰:“以我为天子,犹之可也;虽然,我适有幽忧之病,方且治之,未暇治天下也。”◎《高士传》:许由,字武仲,阳城槐里人也。尧让天下于许由,许由不受而逃去,于是遁耕于中岳颍水之阳,箕山之下。◎《庄子》:舜以天下让其友北人无择,北人无择因自投清冷之渊。舜以天下让其友石户之农,石户之农夫负妻戴,携子以入于海,终身不反也。◎《高士传》:善卷者,古之贤人也,尧北面师之。及舜,又以天下让卷,卷不受,去,入深山,莫知其处。 且颜斶惧太樸之不完,守知足之明分; ◎斶,各本均作“烛”,误。樸,当作“璞”。 吴金华以“璞”为“樸”之俗字,说详彼。 太,宋本作“天”,误。◎《战国策》:颜斶曰:“夫玉生于山,制则破焉。非弗宝贵矣,然大璞不完。士生乎鄙野,推选则禄焉。非不尊遂也,然而形神不全。斶愿得归,晚食以当肉,安步以当车,无罪以当贵,清净贞正以自虞。”再拜而辞去。君子曰:“镯知足矣!归真反璞,则终身不辱。” 王子搜乐丹穴之潜处,被熏而不出; ◎各本“熏”作“重”,误。◎《庄子·让王篇》:越人三世弑其君,王子搜患之,逃乎丹穴。而越国无君,求王子搜不得,从之丹穴。王子搜不肯出,越人熏之以艾,乘以王舆。王子搜仰天而呼曰:“君乎!君乎!独不可以舍我乎!” 柳下惠不以三公之位易其介; 语见《孟子》。柳下惠,鲁大夫展禽,居柳下而谥惠也。宋本“位”作“贵”。 曾参不以晋、楚之富易其仁。 ◎曾子曰:晋、楚之富,不可及也。彼以其富,我以吾仁;彼以其爵,我以吾义;吾何慊乎哉?◎亦见《孟子》。◎《韩诗外传》:曾子亲没之后,齐迎以相,楚迎以令尹,晋迎以上卿。方是之时,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。 斯九士者,咸高节而尚义,轻富而贱贵,故书名千载,于今称焉。求仁得仁,仁岂在远?孤独何为不如哉?义有蹈东海而逝,不奉汉朝之诏也。亟为上章还玺绶,宣之天下,使咸闻焉。”己未,宣告群僚,下魏,又下天下。辅国将军清苑侯刘若等 ◎潘眉曰:《魏公卿上尊号奏》作“清苑乡侯”,当以碑为正。考刘若,武帝时为清苑亭侯,至是进爵乡侯矣。 百二十人上书曰:“伏读令书,深执克让,圣意恳恻,至诚外昭,臣等有所不安。何者?石户、北人,匹夫狂狷,行不合义,事不经见者,是以史迁谓之不然,诚非圣明所当希慕。且有虞不逆放勋之禅,夏禹亦无辞位之语,故《传》曰‘舜陟帝位,若固有之’,斯诚圣人知天命不可逆,历数弗可辞也。伏惟陛下应乾符运,至德发闻,升昭于天,是三灵降瑞,人神以和,休征杂沓,万国响应,虽欲勿用,将焉避之?而固执谦虚,违天逆众,慕匹夫之微分, ◎吴金华曰:○分,当作“介”。○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士执雉。○郑玄注:取其守介而死,不失其节。○《释文》云:介音界,或作分,扶问反。○是二字易讹之证。○《后汉书·崔骃传》载《慰志赋》云:岂无熊憭之微介兮,悼我生之歼夷。○亦以“微介”连文。介,谓耿介、贞介,指不违礼义之志节。 背上圣之所蹈,违经谶之明文,信百氏之穿凿,非所以奉答天命,光慰众望也。臣等昧死以请,辄整顿坛场,至吉日受命,如前奏,分别写令宣下。”王令曰:“昔柏成子高辞夏禹而匿野, 注见前。 颜阖辞鲁币而远迹, ◎《尚友录》:颜阖,鲁人,守道不仕。鲁君遣使致币,阖曰:“恐听误而遣使者罪,不若审之。”使者还问,复来求之,则不得矣。 夫以王者之重,诸侯之贵,而二子忽之,何则?其节高也。故烈士徇荣名,义夫高贞介,虽蔬食瓢饮,乐在其中。是以仲尼师王骀, ◎《庄子》:鲁有兀者王骀,从之游者,与仲尼相若。 而子产嘉申徒。 ◎《庄子》:申徒嘉,兀者也,而与郑子产同师于伯昏无人。申徒嘉曰:“吾与夫子游,十九年矣,而未尝知吾兀者也。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,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,不亦过乎?”子产蹴然改容更貌曰:“子无乃称。” 今诸卿皆孤股肱腹心,足以明孤,而今咸若斯,则诸卿游于形骸之内,而孤求为形骸之外,其不相知,未足多怪。亟为上章还玺绶,勿复纷纷也。”辅国将军等一百二十人又奏曰:“臣闻符命不虚见,众心弗可违, 冯本“弗”作“不”。 故孔子曰:’周公其为不圣乎?以天下让。是天地日月轻去万物也。’是以舜乡天下,不拜而受命。今火德气尽,炎上数终,帝迁明德,祚隆大魏。符瑞昭晳,受命既固,光天之下,神人同应,虽有虞仪凤,成周跃鱼,方今之事,未足以喻。而陛下违天命以饰小行,逆人心以守私志,上忤皇穹眷命之旨,中忘圣人达节之数,下孤人臣翘首之望,非所以扬圣道之高衢,乘无穷之懿勋也。臣等闻事君有献可替否之道,奉上有逆鳞固争之义,臣等敢以死请。”令曰:“太古圣王之治也, 冯本、局本“太”作“夫”。 至德合乾坤,惠泽均造化,礼教优乎昆虫,仁恩洽乎草木,日月所照,戴天履地,含气有生之类,靡不被服清风,沐浴玄德;是以金革不起,苛慝不作,风雨应节,祯祥触类而见。今百姓寒者未暖,饥者未饱,鳏者未室,寡者未嫁;权、备尚存,未可舞以干戚, ◎《帝王世纪》:有苗氏负固不服,舜乃修文教三年,执干戚而舞之,有苗请服。 方将整以齐斧; ◎潘眉曰:○《易·旅卦》释文张轨注云:齐斧,黄钺斧也。○《晋书音义》引张晏曰:齐斧,征伐斧也,以整齐天下也。 戎役未息于外,士民未安于内,耳未闻康哉之歌,目未睹击壤之戏,婴儿未可托于高巢,余粮未可以宿于田亩: 《文类》无“以”字,解见后。 人事未备,至于此也。 《文类》:“于”作“如”,宋本同。 夜未曜景星,治未通真人, 元本“真”作“贞”。 河未出龙马,山未出象车,蓂荚未植阶庭, 宋本“庭”作“涂”。 萐莆未生庖厨,王母未献白环,渠搜未见珍裘:灵瑞未效,又如彼也。昔东户季子、容成、大庭、轩辕、赫胥之君, ◎《庄子·胠箧篇》: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?昔者容成氏、大庭氏、轩辕氏、赫胥氏。◎司马云:此皆古帝王也。◎罗泌《路史》云:庸成者,垣墉城郭也。群玉之山,庸成所守,册府所在,庸成是立,故号曰庸成氏。曰容成者,非也。方是时,人结绳而用,托婴巢中,棲粮陇首,实有季子仪马而产子,身人也,而尾蹄马,是为三身之国。◎子思子言:东户季子是也。◎《路史》又云:大庭氏之膺录也,适有嘉瑞,都于曲阜,故鲁有大庭之库。◎又云:轩辕氏作于空桑之北,横木为轩,直木为辕,号曰轩辕氏。◎又云:赫苏氏是为赫胥,尊民而重事。方是之时,人居不知所为,行不知所之,鼓腹而游,含脯而嬉。◎弼按:此皆上古帝王,荒邈难稽,未可尽信。 咸得以此就功勒名。今诸卿独不可少假孤精心竭虑,以和天人,以格至理,使彼众事备,群瑞效,然后安乃议此乎,何遽相媿相迫之如是也? 宋本“媿”作“愧”。 速为让章,上还玺绶,无重吾不德也。”侍中刘廙等奏曰:“伏惟陛下以大圣之纯懿,当天命之历数,观天象则符瑞著明,考图纬则文义焕炳,察人事则四海齐心,稽前代则异世同归;而固拒禅命,未践尊位,圣意恳恻,臣等敢不奉诏?辄具章遣使者。”奉令曰:“泰伯三以天下让,人无得而称焉,仲尼叹其至德,孤独何人?”庚申,魏王上书曰:“皇帝陛下:奉被今月乙卯玺书,伏听册命,五内惊震,精爽散越,不知所处。臣前上还相位,退守藩国,圣恩听许。臣虽无古人量德度身自定之志,保己存性,实其私愿。不寤陛下猥损过谬之命,发不世之诏,以加无德之臣。且闻尧禅重华,举其克谐之德,舜授文命, ◎《书·大禹谟》:文命敷于四海。◎陆德明《音义》:先儒云: “文命,禹名。”◎《史记·夏本纪》:禹名曰文命。◎《大戴礼记》:鲧产文命,是为禹。 采其齐圣之美,犹下咨四岳,上观璿玑。今臣德非虞、夏,行非二君,而承历数之谘,应选授之命,内自揆抚,无德以称。且许由匹夫,犹拒帝位,善卷布衣,而逆虞诏。臣虽鄙蔽,敢忘守节,以当大命,不胜至愿。谨拜章陈情,使行相国永寿少府粪土臣毛宗奏,并上玺绶。”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太后三卿,卫尉、少府、太仆,汉置,皆随太后宫为官号,在同名卿上。魏改汉制,在九卿下。◎本志《后妃传》:文帝尊卞后曰皇太后,称永寿宫。◎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粪土愚臣,忘生触死。◎《宋书》卷十四有“都乡侯粪土臣何琦”。陆云《盛德颂》称“晋太子舍人粪土臣云上书皇帝陛下”。 ◎《宋书·礼二》:辞关板文云:“某官粪土臣某甲临官。稽首再拜辞。” 辛酉,给事中博士苏林、董巴上表曰:“天有十二次以为分野,王公之国,各有所属,周在鹑火,魏在大梁。岁星行历十二次国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国”上有“所在”二字。 天子受命,诸侯以封。 ◎李锴《尚史·天文志》云:《周官》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,所封封邑,各有分星,以观妖祥。而《春秋传》曰“参为晋星,商主大火”,《国语》亦有“岁之所在,则我有周之分野”,是分野之说,所从来久矣。康成则谓其书已亡,所存非古,数然,则《周官》之所谓分星,不知其何等也。至以二十八宿分主九州,则有疑焉。夫恒星为天体,而二十八宿天体尽矣。中国九州,于地特十分之一耳。以周天之星,囿于一隅之地,是隘视天,广视中国。如此以定妖祥,未必然也。 周文王始受命,岁在鹑火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岁”下有“星”字。 至武王伐纣十三年,岁星复在鹑火,故《春秋传》曰:‘武王伐纣,岁在鹑火;岁之所在,即我有周之分野也。’昔光和七年,岁在大梁,武王始受命,为时将讨黄巾。 ◎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为”下无“时”字。◎赵一清曰:为,当作“于”。 ◎钱剑夫曰:○王引之《经传释词》卷一:于,犹“为”也,于、与为同义。○又卷二曰:为犹于也。○所引书证极多,其言至确。盖“为”、“于”两字古常通用,不当妄改。《宋书·符瑞志》略去“时”字,亦非。 是岁改年为中平元年。建安元年,岁复在大梁, ◎钱大昕曰:按古法,岁星百四十四年而超一次。依《三统术》,汉元年,岁在鹑首;孝武太初元年,岁在星纪;至太始二年,超寿星入大火。则光武建武二十六年,当超大火入析木;献帝兴平元年,当超析木入星纪。依此推算,中平元年,岁当在元枵,建安元年,岁当在娵訾,与苏林等所言差二、三次。其故何在?盖后汉用《四分术》,岁星日行四千七百廿五分之三百九十八,约三百九十三年而超五次,则每七十八、九年即超一次。自汉元年岁在鹑首,至中平之元,凡三百九十年,当超五次,故中平初得在大梁也。 始拜大将军。十三年,复在大梁,始拜丞相。今二十五年,岁复在大梁,陛下受命。此魏得岁与周文王受命相应。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王”作“武”。 今年青龙在庚子,《诗推度灾》曰:‘庚者,更也。子者,滋也。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滋”作“兹”。 圣命天下治。’ 《宋书·符瑞志》作“圣人制法天下治”。 又曰:’王者布德于子,治成于丑。’此言今年天更命圣人制治天下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治”作“法”。 布德于民也。魏以改制天下,与时协矣。 ◎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改”作“政”,“时”作“诗”。◎潘眉曰:上引《诗推度灾》云云,故当云“与《诗》协”。《宋志》“是”作“时”,字误。 ◎吴金华曰:《诗推度灾》系谶纬之书,不可简称为“诗”。“时”字不误。上文“今年青龙在庚子”云云,言天时已至;所谓“与时协”者,谓人事与天时相协也。下文载相国华歆等上言曰“人事协于天时”,可作“与时协”之注脚。 颛顼受命,岁在豕韦;卫居其地,亦在豕韦。故《春秋传》曰:’卫,颛顼之墟也。’今十月斗之建,则颛顼受命之分也,始魏以十月受禅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无“始”字。 此同符始祖受命之验也。魏之氏族,出自颛顼,与舜同祖,见于《春秋世家》。 ◎本志《明纪》景初元年十月乙卯诏云: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,今祀圜丘,以始祖帝舜配。 舜以土德承尧之火,今魏亦以土德承汉之火,于行运,会于尧、舜授受之次。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会”作“合”。 臣闻天之去就,固有常分,圣人当之,昭然不疑。故尧捐骨肉而禅有虞,终无恡色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恡”作“吝”。 舜发陇亩而君天下, ◎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君”作“居”。◎弼按:“君”字是。 若固有之。其相受授, 冯本作“授受”。 间不替漏; 《宋书·符瑞志》作“其相授间,不稽漏刻”。 天下已传矣,所以急天命,天下不可一日无君也。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天下”上有“明”字。 今汉期运已终,妖异绝之已审,阶下受天之命,符瑞告征, “告”疑作“吉”。 ◎吴金华曰:○告征,显示征兆也。○本篇延康元年载汉献帝册曰:皇灵降瑞,人神告征。○《诗·小雅·十月之交》:日月告凶。○郑玄笺云:告凶,告天下以凶亡之征也。○此亦“告”、“征”连文之例。卢氏疑“告”为“吉”,未是。 丁宁详悉,反覆备至,虽言语相喻,无以代此。今既发诏书,玺绶未御,固执谦让,上逆天命,下违民望。 《宋书·符瑞志》“逆”作“稽”,“望”作“情”。 臣谨案古之典籍,参以图纬,魏之行运及天道所在,即尊之验,在于今年此月,昭晰分明。 晰,《宋志》作“皙”。《宋志》“明”下有“谨条如左”,上文“天有十二次”云云,在下文“天下幸甚”之下。 唯阶下迁思易虑,以时即位,显告天帝,而告天下, 《宋书·符瑞志》作“显告上帝,布诏天下”。 然后改正朔,易服色,正大号,天下幸甚。”令曰:“凡斯皆宜圣德, 冯本“皆”作“背”。 故曰:’苟非其人,道不虚行。’天瑞虽彰,须德而光;吾德薄之人,胡足以当之?今让,冀见听许,外内咸使闻知。”壬戌,册诏曰:“皇帝问魏王言:遣宗奉庚申书到,所称引,闻之。朕惟汉家世逾二十,年过四百,运周数终,行祚已讫,天心已移,兆民望绝,天之所废,有自来矣。今大命有所厎止,神器当归圣德,违众不顺,逆天不祥。王其体有虞之盛德,应历数之嘉会,是以祯祥告符, 宋本“告”作“吉”。 图谶表录,神人同应,受命咸宜。朕畏上帝,致位于王;天不可违,众不可拒。且重华不逆尧命,大禹不辞舜位,若夫由、卷匹夫,不载圣籍,固非皇材帝器所当称慕。今使音奉皇帝玺绶,王其陟帝位,无逆朕命,以祗奉天心焉。”于是尚书令桓階等奉曰:“今汉使音奉玺书到,臣等以为天命不可稽,神器不可渎。周武中流有白鱼之应,不待师期而大号已建,舜受大麓, ◎《书·舜典》:纳于大麓。◎《孔传》云:麓,录也。纳舜使大录万几之政。 桑荫未移而已陟帝位, ◎《尸子》:有虞氏身有南亩,妻有桑田。 皆所以祗承天命,若此之速也。 《史记》“尧崩,三年之丧毕,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”,何尝亟登帝位也? 故无固让之义,不以守节为贵,必道信于神灵,符合于天地而已。《易》曰:’其受命如响,无有远近幽深,遂知来物,非天下之至精, 宋本、吴本、毛本“精”作“赜”。 其孰能与于此?’今陛下应期运之数,为皇天所子,而复稽滞于辞让,低回于大号,非所以则天地之道,副万国之望。臣等敢以死请,辄敕有司修治坛场,择吉日,受禅命,发玺绶。”令曰:“冀三让而不见听,何汲汲于斯乎?”甲子,魏王上书曰:“奉今月壬戌玺书, ◎壬戌,各本皆作“戊戌”,误。◎官本《考证》卢明楷曰:十月中无戊戌,前云“壬戌册诏”,“戊戌”乃“壬戌”之讹。 重被圣命,伏听册告,肝胆战悸,不知所措。天下神器,禅代重事,故尧将禅舜,纳于大麓,舜之命禹,玄圭告功。 ◎《书·禹贡》:禹锡玄圭,告厥成功。◎《帝王世纪》:禹治水毕,天赐玄珪。 烈风不迷,九州攸平,询事考言,然后乃命,而犹执谦让于德不嗣。况臣顽固,质非二圣,乃应天统,受终明诏;敢守微节,归志箕山,不胜大愿。谨拜表陈情,使并奉上玺绶。”侍中刘廙等奏曰:“臣等闻圣帝不违时,明主不逆人,故《易》称‘通天下之志,断天下之疑’。伏惟陛下体有虞之上圣,承土德之行运,当亢阳明夷之会,应汉氏祚终之数,合契皇极,同符两仪。是以圣瑞表征,天下同应,历运去就,深切著明;论之天命,无所与议,比之时宜,无所与争。故受命之期,时清日晏,曜灵施光,休气云蒸。是乃天道悦怿,民心欣戴,而仍见闭拒,于礼何居?且群生不可一日无主, 宋本“可”下有“以”字。 神器不可以斯须无统,故臣有违君以成业,下有矫上以立事,臣等敢不重以死请。”王令曰:“天下重器,王者正统,以圣德当之,犹有惧心,吾何人哉?且公卿未至乏主,斯岂小事,且宜以待固让之后,乃当更议其可耳。”丁卯,册诏魏王曰:“天讫汉祚,辰象著明,朕祗天命,致位于王,仍陈历数于诏册,喻符运于翰墨;神器不可以辞拒,皇位不可以谦让,稽于天命,至于再三。且四海不可以一日旷主,万机不可以斯须无统, 宋本“无”作“乏”。 故建大业者不拘小节,知天命者不系细物,是以舜受大业之命而无逊让之辞,圣人达节,不亦远乎!今使音奉皇帝玺绶,王其钦承,以答天下响应之望焉。”相国华歆、太尉贾诩、御史大夫王朗及九卿上言曰: ◎潘眉曰:○《武帝纪》:建安十八年,初置尚书、侍中、六卿。二十一年,置奉常、宗正二卿。二十二年,又置卫尉卿。○是时魏已备九卿。然考《魏公卿上尊号奏》,署名者,奉常臣贞〖邢贞〗、郎中令臣洽〖和洽〗、卫尉臣昱〖程昱〗、太仆臣夔〖何夔〗、大理臣繇〖钟繇〗、大农臣霸〖袁霸〗、少府臣林〖常林〗,惟有七卿,无大鸿胪、宗正。此云九卿,亦约举之耳。 “臣等被召到,伏见太史丞许芝、左中郎将李伏所上图谶、符命,侍中刘廙等宣叙众心,人灵同谋。又汉朝知陛下圣化通于神明,圣德参于虞、夏,因瑞应之备至,听历数之所在,遂献玺绶,固让尊号。能言之伦,莫不抃舞,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,天命瑞应,人事协于天时,民言协于天叙。而陛下性秉劳谦,体尚克让,明诏恳切,未肯听许,臣妾小人,莫不伊邑。 ◎《汉书·成帝纪》赞:言之可为于邑。◎师古曰:于邑,短气貌,读如本字。◎后文“伏读诏书,于悒益甚”,《隶释》作“于邑益甚”,此作“伊邑”,其义一也。 臣等闻自古及今,有天下者不常在乎一姓;考以德势,则盛衰在乎强弱,论以终始,则废兴在乎期运。唐、虞历数,不在厥子而在舜、禹。舜、禹虽怀克让之意迫,群后执玉帛而朝之,兆民怀欣戴而归之,率土扬歌谣而咏之,故其守节之拘,不可得而常处,达节之权,不可得而久避。是以或逊位而不恡,或受禅而不辞,不恡者未必厌皇宠,不辞者未必渴帝祚,各迫天命而不得以已。既禅之后,则唐氏之子为宾于有虞,虞氏之胄为客于夏代,然则禅代之义,非独受之者实应天福,授之者亦与有余庆焉。汉自章、和之后,世多变故,稍以陵迟,洎乎孝灵,不恒其心,虐贤害仁,聚敛无度,政在嬖竖,视民如雠,遂令上天震怒,百姓从风如归。 “风”疑作“乱”。 当时则四海鼎沸,既没则祸发宫庭,宠势并竭,帝室遂卑,若在帝舜之末节,犹择圣代而授之,荆人抱玉璞,犹思良工而刊之, 楚人卞和得玉璞,注见前。 况汉国既往,莫之能匡,推器移君,委之圣哲,固其宜也。汉朝委质,既愿礼禅之速定也, ◎吴金华曰:礼禅,宋、元、明、清诸本均作“禅礼”。 天祚率土,必将有主;主率土者,非陛下其孰能任之?所谓论德无与为比,考功无推让矣。 ◎何焯曰:“无”下有脱字。 天命不可久稽,民望不不可久违,臣等慺慺,不胜大愿。伏请陛下割撝谦之志,修受禅之礼,副人神之意,慰外内之愿。”令曰:“以德则孤不足,以时则戎虏未灭。若以群贤之灵,得保首领,终君魏国,于孤足矣。若孤者,胡足以辱四海?至乎天瑞人事,皆先王圣德遗庆,孤何有焉?是以未敢闻命。”己巳,魏王上书曰:“臣闻舜有宾于四门之勋, ◎《书·舜典》:宾于四门,四门穆穆。◎《孔传》云:穆穆,美也。四门,四方之门。舜流四凶族,四方诸侯来朝者,舜宾迎之,皆有美德,无凶人。 乃受禅于陶唐,禹有存国七百之功, ◎《淮南子》:禹平治水土,定千八百国。 乃承禄于有虞。臣以蒙蔽,德非二圣,猥当天统,不敢闻命。敢屡抗疏,略陈私愿,庶章通紫庭,得全微节,情达宸极,永守本志。而音重复衔命,申制诏臣,臣实战惕,不发玺书,而音迫于严诏,不敢复命。愿陛下驰传骋驿,召音还台。 还御史台也。 不胜至诚,谨使宗奉书。”相国歆、太尉诩、御史大夫朗及九卿奏曰: ◎《隶释》载《魏公卿上尊号奏》云:相国安乐乡侯臣歆、太尉都亭侯臣诩、御史大夫安陵亭侯臣朗、使持节行都督督军车骑将军■■臣仁、辅国将军清苑乡侯臣若、虎牙将军南昌亭侯臣辅、轻车将军都亭侯臣忠、冠军将军好畤乡侯臣秋、渡辽将军都亭侯臣柔、卫将军国明亭侯臣洪、使持节行都督督军镇西将军东乡侯臣真、使持节行都督督军领扬州刺史征东将军安阳乡侯臣休、使持节行都督督军征南将军平陵亭侯臣尚、使持节行都督督军徐州刺史镇东将军武安乡侯臣霸、使持节左将军中乡侯臣郃、使持节右将军建乡侯臣晃、使持节前将军都乡侯臣辽、使持节后将军华乡侯臣灵、匈奴南单于臣泉、奉常臣贞、郎中令臣洽、卫尉安国亭侯臣昱、太仆臣夔、大理东武亭侯臣繇、大农臣霸、少府臣林、督军御史将作大匠千秋亭侯臣照、中领军中阳乡侯臣楙、中护军臣陟、屯骑校尉都亭侯臣祖、长水校尉关内侯臣淩、步兵校尉关内侯臣福、射声校尉关内侯臣质、振威将军湟乡亭侯臣题、征虏将军都亭侯臣触、振武将军尉猛亭侯臣当、忠义将军乐乡亭侯臣生、建节将军平乐亭侯臣圃、安众将军元就亭侯臣神、翼卫将军都亭侯臣衢、讨夷将军成迁亭侯臣慎、怀远将军关内侯臣巽、绥边将军常乐亭侯臣俊、安夷将军高梁亭侯臣昺、奋武将军长安亭侯臣丰、武卫将军安昌亭侯臣褚等稽首言:臣等前上言,汉帝奉天命以固禅,群臣因天命以固请,而陛下违天命以固辞,臣等顽愚,犹知其不可,况神祗之心乎?宜蒙纳许,以福海内欣戴之望。而丁卯制书诏臣等曰:“以德则孤不足,以时则虏未灭,若以群贤之灵,得保首领,终君魏国,于孤足矣。若孤者,胡足以辱四海。至乎天瑞人事,皆先王圣德遗庆,孤何有焉?是以未敢闻命。”〖◎弼按:以上云云,裴注未载,今补录于此。以下“臣等伏读诏书”云云,于裴注同。〗◎王昶《金石萃编》云:碑前段所列诸臣衔名,微有剥落,然证之《隶释》,尚可全读。其著于《魏志》者,臣歆即华歆,臣诩即贾诩,臣朗即王朗,臣仁即曹仁,〖■■据本传当是“陈侯”二字。〗臣洪即曹洪,臣真即曹真,臣休即曹休,臣尚即夏侯尚,臣霸即臧霸,臣郃即张郃,臣晃即徐晃,臣辽即张辽,臣洽即和洽,臣昱即程昱,臣夔即何夔,臣繇即钟繇,臣林即常林,臣昭即董昭,臣褚即许褚,皆有传。臣辅者,鲜于辅;臣柔者,阎柔,附《公孙瓒传》。臣秋者,杨秋,见《郭淮传》。大农臣霸者,袁霸,附《袁涣传》。臣巽者,傅巽,臣若者,刘若,并见《武帝纪》注。臣忠者,王忠,见《王粲传》注。臣灵者,朱灵,见《武帝纪》及《齐王芳纪》。臣贞即邢贞,见《文帝纪》。〖元年改奉常为太常,故二年称“太常邢贞”。〗臣淩即戴陵,见《文帝纪》;。〖“陵”当依碑作“淩”。〗臣圃即阎圃,见《张鲁传》。《晋书·阎缵传》云:圃封平乐乡侯。盖由亭侯进封乡侯。《魏略》所谓“黄初中,增圃爵邑”是也。臣泉即呼厨泉,因来朝留魏,见《武帝纪》。余如臣楙,疑即夏侯楙,惇之子,附《惇传》。臣祖疑即郭祖,见《吕虔传》。臣福疑即任福,见《文帝纪》。臣触疑即焦触,见《武帝纪》。臣衢疑即赵衢,臣俊疑即李俊,皆见《杨阜传》。其生平官爵,与碑不甚相合,或史有缺漏,不敢质以为实也。臣生,或以为温恢子,考恢在文帝时未有侯爵,卒后赐恢子生关内侯,则此乐乡亭侯非温生也。臣质,或以为吴质,考《王粲传》注太子与质书云“烈祖龙飞,或将或侯。今惟吾子,栖迟下仕”,则此关内侯非吴质也。以及臣陟、臣题、臣当、臣神、臣慎、臣昺、臣丰,并当阙疑,以俟博考也。 “臣等伏读诏书,于悒益甚。 冯本“悒”作“邑”,《隶释》亦作“邑”。 臣等闻《易》称‘圣人奉天时’,《论语》云‘君子畏天命’,天命有去就,然后帝者有禅代。是以唐之禅虞,命在尔躬, 《隶释》作“命以在尔”。 虞之顺唐,谓之受终;尧知天命去已,故不得不禅舜,舜知历数在躬, 《隶释》少一“舜”字。 故不敢不受。不得不禅,奉天时也,不敢不受,畏天命也。汉朝虽承季末陵迟之余,犹务奉天命,以则尧之道, 《隶释》无“之”字。 是以愿禅帝位而归二女。而陛下正于大魏受命之初, 《隶释》无“而”字。 抑虞、夏之达节,尚延陵之让退,而所枉者大, 《隶释》“退”作“体”,无“而”字。 所直者小,所详者轻,所略者重,中人凡士皆为陛下陋之。 宋本“皆”作“犹”。 没者有灵,则重华必忿愤于苍梧之神墓, ◎《隶释》“苍”作“仓”。◎《史记》:舜崩于苍梧之野,葬于江南九疑,是为零陵。◎《礼记·檀弓》:舜葬于苍梧之野。 大禹必郁悒于会稽之山阴, ◎《隶释》“禹”作“夏”。◎《史记》:禹巡狩,至于会稽而崩。 武王必不悦于商陵之玄宫矣。 《隶释》“商”作“高”,魏武葬高陵,以作“高”为是。禹、舜之忿悒,为强词夺理,魏武之不悦,则如见肺肝矣。 是以臣等敢以死请。且汉政在阉宦, 《隶释》“阉”作“奄”,各本“宦”作“官”,误。 禄去帝室七世矣,遂集矢石于其宫殿,而二京为之丘墟。 《隶释》“墟”作 “虚”。 当是之时,四海荡覆,天下分崩,武王亲衣甲而冠胄,沐雨而栉风,为民请命,则活万国,为世拨乱,则致升平,鸠民而立长,筑宫而置吏,元元无过,罔于前业, 官本“于”作“干”,误。 而始有造于华夏。 《隶释》“夏”作“裔”。 陛下即位,光昭文德,以翊武功,勤恤民隐,视之如伤,惧者宁之,劳者息之, 《隶释》“息”作“休”。 寒者以暖,饥者以充,远人以恩复, 《隶释》“恩复”作“德服”。 寇敌以恩降,迈恩种德,光被四表; ◎翁方纲《两汉金石记》云:光被四表,汉末之文已如此。建安、黄初间为将相者,必非临文时甫就经师取料,则其为东汉以来传诵如此之本,无可疑者。而戴东原必谓古本《尧典》作“横被四表”,“横”转写作“桄”,“桄”又脱误为“光”,以此矜言复古,其亦可以不必矣。《吴禅国山碑》亦有“格于上下,光被八幽”之文,平心论之,借使古本有作“横被”者,亦当两存,以相参质,不必定斥“光”字之非。况于义理,“光”字更为足乎! 稽古笃睦,茂于放勋,网漏吞舟,弘乎周文。 ◎《隶释》“弘乎”作“裕于”。◎《史记·酷吏传》: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烝烝。◎此云“周文”,俟考。◎胡玉缙曰:○网漏于吞舟之鱼,始见《史记·酷吏传》,其文承上汉兴而言,盖以喻汉之宽政。《汉书·酷吏传》袭之,作“号为罔漏吞舟之鱼”。绎“号为”二字,似前无所因专属诸。《汉刑法志》云“汉兴之初,虽有约法三章,网漏吞舟之鱼”,其斥高帝也,明矣。王鏳《述古诗》曰“汉弘吞舟网,廉耻蠲隐慝”,本迁、固说也。今华歆等以属周文,非误记,即劝进不屑言汉高耳。○《后汉书·王龚传》附子畅传:功曹张敞奏记曰:“夫明哲之君,网漏吞舟之鱼,然后三光明于上,人物悦于下。”○敞虽不言高祖,亦不言周文也。姑志所见,俟识者审订。 是以布政未期,人神并和,皇天则降甘露而臻四灵,后土则挺芝草而吐醴泉,虎豹鹿兔,皆素其色, 《隶释》“皆”作“咸”。 雉鸠燕雀, 《隶释》“雀”作“爵”。 亦白其羽,连理之木,同心之瓜,五采之鱼,珍祥瑞物,杂沓于其间者, 《隶释》“沓”作“遝”。 无不毕备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御览》卷八百十四、九百九及九百三十一引《魏略》曰:文帝受禅,野蚕成丝,九尾狐见于谯都,神龟出于灵芝池。○《宋符瑞志》曰:延康元年,麒麟十见郡国。延康元年四月丁巳,饶安县言白虎见;又郡国二十七言白虎见。黄初元年,郡国十九言白鹿及白麋见。魏文帝初,郡国三十七言甘露降;郡国二言醴泉出。黄初元年,郡国三言嘉禾生;郡国二言木连理;朱草生文昌殿侧。黄初中,郡国十九言白兔见。魏文帝初,郡国十九言白雀、白鸠见;镬中生赤鱼。○刘逵《魏都赋》注曰:延康元年,芝草生于乐平郡。黄初元年十一月,黄龙高四五丈,出云中,张口正赤,泽马见于上党郡,瑞石灵图出于张掖之柳谷。延康元年,三足鸟见于郡国。 古人有言:’微禹,吾其鱼乎!’微大魏,则臣等之白骨交横于旷野矣。 《隶释》 “交”上有“既”字,“野”作“墅”。 伏省群臣外内前后章奏, 《隶释》:“外内”作“内外”。 所以陈叙陛下之符命者, 《隶释》“符”作“苻”。 莫不条河、洛之图书,据天地之瑞应, 《隶释》“据”作“授”。 因汉朝之款诚,宣万方之景附,可谓信矣省矣; 《隶释》作“可谓信矣、著矣,■矣、裕矣、高亦、邵矣”。“省”字当为“著”字之误。 三王无以及,五帝无以加。民命之悬于魏政,三十有余年矣, ◎《隶释》作“民命之悬于魏邦,民心之系于魏政,卅有余年矣”。◎《中州金石记》云:此是传写脱文。 此乃千世时至之会,万载一遇之秋;达节广度,宜昭于斯际,拘牵小节,不施于此时。 《隶释》“拘牵”作“攀狭”。 久稽天命, 官本“久”作“仰”。 罪在臣等。辄营坛场,具礼仪,择吉日,昭告昊天上帝, ◎翁方纲曰:“昭”上阙一字。 秩群神之礼,须禋祭毕,会群寮于朝堂,议年号、正朔、服色,当施行。” ◎《隶释》作“当所以施行”,下接“臣谨拜表朝堂,臣歆、臣诩、臣朗、臣仁、臣若、臣辅、臣忠、臣秋、臣柔、臣洪、臣真、臣休、臣尚、臣霸、臣郃、臣晃、臣辽、臣灵、臣泉、臣贞、臣洽、臣昱、臣夔、臣繇、臣霸、臣林、臣照、臣楙、臣陟、臣祖、臣淩、臣福、臣质、臣题、臣触、臣当、臣生、臣圃、臣神、臣衢、臣慎、臣巽、臣俊、臣昺、臣丰、臣褚,诚惶诚惧,顿首顿首,死罪死罪。”◎《集古录》云:《魏公卿上尊号表》唐贤多传为梁鹄书,今人或谓非鹄也,乃钟繇书尔,未知孰是也。呜呼!汉、魏之事,读其书者,可为之流涕也!其巨碑伟字,其意惟恐传之不远也,岂以后世为可欺与?不然,不知耻者无所不为乎!◎《隶释》云:《公卿上尊号奏》篆额在颍昌,相传为钟繇书,其中有“大理东武亭侯臣繇”者,即其人也。曹氏父子睥睨汉祚,非一朝夕,势极事就,乃欲追大麓之踪,窃箕山之节,后世果可欺乎!又自比妫汭,纳汉二女,丰碑至今不磨,所以播其恶于无穷也。当时内外前后劝进之辞不一,此盖刻其最后一章。《魏志》注中亦载此文,有数字不同,非史臣笔削之辞也,皆当以碑为正。◎《隶续》云:《魏公卿上尊号奏》篆额二行。◎《金石萃编》云:额题“公卿将军上尊号奏”八字,篆书阳文,今在许州繁城镇。◎翁方纲曰:《魏上尊号奏》亦名《劝进碑》,今与《受禅碑》并在许州南三十里樊城镇汉献帝庙中。二碑皆南向,此在东侧,《受禅碑》西侧也。 上复令曰:“昔者大舜饭糗茹草,将终身焉,斯则孤之前志也。及至承尧禅,被珍裘, ◎《史记》云:尧乃赐舜絺衣,与琴。◎梁同书曰:珍裘,即《孟子》所云“袗衣”也。袗,训单,无盛服之义,当以珍裘为正。◎胡玉缙曰:○《说文·衣部》:袗,禅衣也。一曰盛服,从衣,声。○是“袗”字亦有盛服之义,梁说非。◎段玉裁注:○ ,本训稠发,凡声字多为浓厚。○《上林赋》:磐石裖崖。○孟康曰:裖,袗致也,以石致川之廉也。○是裖与、稹字义同。○《孟子》:被袗衣。○袗衣,亦当为盛服。赵云“画衣者”,不得其说,姑依《皋陶谟》作“绘”言之。◎段说甚瞭,特未引珍裘以证盛服耳。 妻二女,若固有之,斯则顺天命也。群公卿士诚以天命不可拒,民望不可违,孤亦曷以辞焉?”庚午,册诏魏王曰:“昔尧以配天之德,秉六合之重,犹睹历运之数,移于有虞,委让帝位,忽如遗迹。今天既讫我汉命,乃眷北顾,帝皇之业,实在大魏。 宋本、冯本“在”作“有”。 朕守空名以窃古义,顾视前事,犹有惭德, ◎何焯曰:此四语为迫胁篡夺之实录。 而王逊让至于三四, 冯本“让”作“位”,毛本“让”作“汉”。 朕用惧焉。夫不辞万乘之位者,知命达节之数也,虞、夏之君,处之不疑,故勋烈垂于万载,美名传于无穷。今遣守尚书令侍中顗喻王: ◎赵一清曰:○顗,当作“觊”。○《卫觊传》云:稍迁尚书。魏国既建,拜侍中。文帝即王位,徙为尚书。顷之,还汉朝,劝赞禅代之义,为文诰之诏。○此为伯儒无疑也。 其速陟帝位,以顺天人之心,副朕之大愿。”于是尚书令桓階等奏曰:“今汉氏之命已四至, 宋本“四”作“曰”,误。 而陛下前后固辞,臣等伏以为上帝之临圣德,期运之隆大魏,斯岂数载?传称周之有天下,非甲子之朝,殷之去帝位,非牧野之日也,故《诗》序商汤,追本玄王之至, ◎《诗·商颂》:玄王桓拨。◎《毛传》云:玄王,契也。桓,大。拔,治也。◎郑《笺》云:承黑帝而立子,故谓契为玄王。广大其政治也。 述姬周,上录后稷之生, 谓后稷生于姜嫄,文、武之功起于后稷。 是以受命既固,厥德不回。汉氏衰废,行次已绝,三辰垂其征,史官著其验,耆老记先古之占,百姓协歌谣之声。陛下应天受禅,当速即坛场,柴燎上帝, ◎《书·舜典》:柴,望秩于山川。◎《孔传》云:燔柴,祭天告至也。名山大川,如其秩次望祭之。◎《礼·月令》: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。◎《诗·小雅》:庭燎之光。◎《释文》云:在地曰燎,执之曰烛。 诚不宜久停神器,拒亿兆之愿。臣辄下太史令择元辰,今月二十九日,可登坛受命,请诏三公群卿,具条礼仪别奏。”令曰:“可。” 乃为坛于繁阳。 ◎繁阳,见前“曲蠡”注。◎《隋书·礼仪志》:魏受汉禅,设坛于繁昌,为在行旅,郊坛乃阙。◎胡三省曰:时南巡至颍川颍阴县,筑坛于曲蠡之繁阳亭。是年,以繁阳为繁昌县。 庚午, 庚午日误,见前“癸卯”注。 王升坛即阼,百官陪位。事讫,降坛,视燎成礼而反。 ◎《宋书·礼志》:文帝成祀而反,未有祖配之事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范《书》云:魏遣使求玺绶,曹皇后不与,如此数辈,后乃呼使者,以玺抵轩下,因涕泣横流曰:“天不祚尔!”左右皆莫能仰视。○按此乃前汉元后事,且玺绶无容在曹后之所,此说妄也。◎弼按:此纪及注屡言“使张音奉玺绶”,往反再三,群臣共睹,当为实录,《通鉴考异》辨之是也。曹后,事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、二十年。 改延康为黄初, ◎《宋书·符瑞志》:有黄鸟衔丹书,集于尚书台,于是改元为黄初。◎梁章钜曰:○《艺文类聚》卷十引魏傅(遐)〈嘏〉《皇初颂》云:天子乃登彫辇,戴羽盖,佩玉锵锵,銮声哕哕。拜上皇,告受位,兆休祚,导神气。于是建皇初之上元,发旷荡之明诏。眚灾肆赦,荡涤瑕秽。○是当时“黄初”亦通作“皇初”。 大赦。 ◎《献帝传》曰:辛未,魏王登坛受禅, ◎卢文弨曰:文帝实以辛未即阼,《献帝传》所纪是也。 公卿、列侯、诸将、匈奴单于、四夷朝者数万人陪位,燎祭天地、五岳、四渎, ◎《尔雅·释山》云:泰山为东岳,华山为西岳,霍山为南岳,恒山为北岳,嵩高为中岳。◎陆德明《音义》云:泰山一名岱宗,在兖州界,汉在泰山博县,又云在奉高县。华山在豫州界,汉在弘农华阴县。霍山一名衡山,在荆州界,汉在长沙湘南县,又云在庐江潜县。恒山在并州界,汉在常山上曲阳县,以犯汉文帝讳,改为常山。嵩高在豫州界,汉在河南。◎《尔雅·释水》云:江、河、淮、济为四渎。四渎者,发源注海者也。 曰: “皇帝臣丕,敢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: ◎《书·汤诰》:敢用玄牡,敢昭告于上天神后。 汉历世二十有四,践年四百二十有六,四海困穷,三纲不立, 宋本“三”作“王”。 五纬错行,灵祥并见,推术数者,虑之古道,咸以为天之历数,运终兹世,凡诸嘉祥民神之意,比昭有汉数终之极, ◎卢文弨曰:何校疑“比”作“皆”。 魏家受命之符。汉主以神器宜授于臣,宪章有虞, ◎《中庸》:仲尼祖述尧、舜,宪章文、武。 致位于丕。丕震畏天命,虽休勿休。群公庶尹六事之人, ◎《书·甘誓》:大战于甘,乃召六卿。王曰:“嗟!六事之人。”◎《孔传》云:各有军事,故曰六事也。◎郑玄曰:变六卿言六事之人者,言军吏下及士卒也。六卿之身及所部之人,各有军事,故六事之人为总呼之辞。 外及将士,洎于蛮夷君长,佥曰:‘天命不可以辞拒,神器不可以久旷,群臣不可以无主,万机不可以无统。’ 官本“机”作“几”。 丕祗承皇象,敢不钦承。卜之守龟,兆有大横,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大臣使人迎代王,代王卜之,兆得大横。占曰:“大横庚庚,余为天王,夏启以光。”于是代王乃诣长安。◎应劭曰:龟曰兆,筮曰卦。卜以荆灼,龟文正横也。 筮之三易, ◎《周礼》:大卜掌三易之法,一曰《连山》,二曰《归藏》,三曰《周易》。 兆有革兆,谨择元日,与群僚登坛受帝玺绶,告类于尔大神; ◎《书·舜典》:肆类于上帝。◎《孔疏》云:类,祭名。◎《诗》云:是类是禡。◎《周礼·肆师》云:类造上帝。◎《王制》云:天子将出,类乎上帝。所云类者,皆是祭天之事,言以事类而祭也。 唯尔有神, 宋本“神”作 “禅”,误。 尚飨永吉,兆民之望,祚于有魏世享。”遂制诏三公:“上古之始有君也,必崇恩化以美风俗,然百姓顺教而刑辟厝焉。今朕承帝王之绪,其以延康元年为黄初元年,议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同律度量,承土行,大赦天下;自殊死以下,诸不当得赦,皆赦除之。” ◎《隶释》载《魏受禅表》云:维黄初元年冬十月辛未,皇帝受禅于汉氏。上稽仪极,下考前训,书契所录,帝王遗事,义莫显于禅德,美莫盛于受终。故《书》陈纳于大鹿,《传》称历数■■(■)。 四库本《隶释》“历数”下注“阙二字”,正合于上文。 是以降世且二百,年几三千,尧舜之事,复存于今。允皇代之上仪,帝者之高致也。故立斯表,以昭德■义焉。皇帝体乾刚之懿姿,绍有虞之皇裔,九德既该,钦明文塞。齐光日月,材兼三极。及嗣位先皇,龙兴飨国,抚柔烝民,化以醇德。崇在宽之政,迈恺悌之教;宣重光以照下,拟阳春以播惠。开禁仓,散滞积。冢臣■■■■■之锡,众兆陪台,蒙赒饩之养。兴遗勋,继绝世。废忘之劳,获金爵之赏,襁褓之孤,食旧德之禄。善无微而不旌,功无细■■■。■■戎士,哀矜庶狱。罢戍役,焚丹书。囹圄虚静,外无旷夫。玄泽云行,冈不沾渥。若夫覆载简易,刚柔允宜。乾坤之德,阴阳■■■■■■类育物,奋庸造化之道,四时之功也;宽容渊嚜,恩洽群黎,皇戏之质,尧舜之姿也。孜孜业业,迈德济民,伯禹之劳,■■■■■。叡智神武,料敌用兵,殷汤之略,周发之明也。广大配天地,茂德苞众圣。鸿恩洽于区夏,仁声播于八荒。虽象胥所■■■,■■■和而来王。是以休征屡集,和气烟煴。上降乾祉,下发坤珍。天关启闱,四灵具臻。涌醴横流,山见黄人。所以显受命之■■,■■■之期运也。其余甘露零于丰草,野蚕茧于茂树,嘉禾神芝,奇禽灵兽,穷祥极瑞者,期月之间,盖七百余见。自金天以■■■■,■嘉祥之降,未有若今之盛者也。是以汉氏睹历数之去已,知神器之有归。稽唐禅虞,绍天明命,厘嫔二女,钦授天位,皇帝谦退,让德不嗣,至于再,至于三。于是群公卿士佥曰:陛下圣德,懿侔两仪,皇符昭晰,受命咸宜。且有熊之兴,地出大蝼;夏后承统,木荣冬敷,殷汤革命,白狼衔钩;周武观■,■■■■。方之今日,未足以喻,而犹以一至之庆,宠神当时。绍天即祚,负依而治,况于大魏灵瑞若兹者乎。盖天命不可以辞■,■■■■以意距,大统不可以久旷,万国不可以乏主。宜顺民神,速承天序。于是皇帝乃回思迁虑,旁观庶征,上在璿玑,筮之《周易》,卜以守龟,龟筮袭吉,五反靡违。乃览公卿之议,顺皇天之命,练吉日,■■■,■唐典之明宪,遵大鹿之遗训。遂于繁昌筑灵坛,设壝宫,跱圭璧,储牺牲,延公侯卿士、常伯常任、纳言诸节、岳牧邦君、虎■■■、■匈奴南单于、东夷南蛮、西戎北狄、王侯君长之群,入自旗门,咸旅于位。皇帝乃受天子之籍,冠通天,袭衮龙,穆穆皇皇,物有其容。上公策祝,燔燎棫朴,告类上帝,望秩五岳,烟于六宗,偏于群神,■■■晏,祥风来臻,乃诏有司,大赦天下,改元正始。开皇纲,阐帝载,殊徽帜,革器械,修废官,班瑞节,同律量衡,更姓改物,勒崇垂鸿,创■作则,永保天禄,传之冈极。◎洪适曰:《魏受禅表》篆额在颖昌,亦曰钟繇书。所谓表者,盖表揭其事,非表奏之表也。◎《汉隶字源》云:《受禅表》,黄初元年立,在颍昌府临颍县魏文帝庙。◎刘禹锡《嘉话》:王朗文,梁鹄书,钟繇镌字,谓之三绝。◎严可均曰:今据闻人牟准《魏敬侯碑阴》,则《受禅表》卫觊撰并书。按牟准去魏未远,语尤可信也。◎《金石后录》云:丕直以已无愧于舜、禹,而是时公卿大臣,又以天下后世为可欺,复勒此表。《说文》云“表,识也”,所以揭其事而记之也。成汤放桀曰:“予有惭德,恐来世以为口实。”魏之君臣,良心陷匿,至于乃尔,遂借尧、舜为口实。唐、虞受禅,果若是乎?◎《两汉金石记》云:碑中有熊、夏后云云,盖皆出于谶记。东汉之儒竞言谶讳,卒致三分之际,曹魏受禅,孙吴封山,皆托谶以为文,且欲以炫于后世,斯经师之流弊,史册之炯戒也。◎《中州金石记》云:《汉隶字源》谓“碑在魏文帝庙内”,今为汉献帝庙者,后人毁斥文帝像,复为之也。◎《金石萃编》云:碑额题“受禅表”三字,篆书阳文,今在许州繁城镇。◎《娥术编》云:按表乃表揭其事,特标黄初元年,斯真魏受命之第一事也。较之《大飨碑》、《公卿上尊号奏》行于汉延康未改新号时,尤大彰明较著。乃陈寿尽削不载,所载惟汉帝册文,不及百字。〖◎弼按:当作“不及二百字”。〗若《蜀志》于先主为汉中王,群下上汉帝表、先主为汉中王上言汉帝,及群臣述符命上言、先主即位告天文,均全载之。〖◎互见《蜀志·先主传》注。〗◎弼按:王鸣盛《娥术编》论石刻事,多收入《金石萃编》,而《娥术编》中无之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帝升坛礼毕,顾谓群臣曰:“舜、禹之事,吾知之矣。”◎干宝《搜神记》曰: ◎《晋书·干宝传》:宝字令升,新蔡人。少勤学,博览书记,以才器召为著作郎。王导荐领国史,迁散骑常侍。著《晋纪》三十卷,性好阴阳术数,留思京房、夏侯胜等传。宝父先有所宠侍婢,母甚妒忌,及父亡,母乃生推婢于墓中。后十余年,母丧,开墓,而婢伏棺如生。载还,经日乃苏。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,恩情如生。既而嫁之,生子。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,名为《搜神记》,凡三十卷。以示刘惔,惔曰:“卿可谓鬼之董狐。”◎《隋志》入《史部·杂传》,《旧唐志》同。《新唐志》入《子部·小说》,俱作三十卷。《宋志》作《搜神总记》十卷。◎《崇文总目》则云:《搜神总记》十卷,不著撰人名氏。或云干宝撰,非也。◎《四库提要》引胡应麟《甲乙剩言》云:此不过从《法苑》、《御览》、《艺文》、《初学》、《书钞》诸书中录出耳。大抵后出异书,皆此类也。◎其说允矣。今本存二十卷,多宝以后事,或为后人所采辑也。 宋大夫邢史子臣明于天道,周敬王之三十七年,景公问曰:“天道其何祥?”对曰:“后五十年 ◎卢文弨曰:“十”字衍,《宋书》无之。 五月丁亥,臣将死;死后五年五月丁卯,吴将亡;亡后五年,君将终;终后四百年,邾王天下。”俄而皆如其言。所云邾王天下者,谓魏之兴也。邾,曹姓,魏亦曹姓,皆邾之后。其年数则错,未知邢史失其数邪,将年代久远,注记者传而有谬也?
黄初元年 ◎梁虞荔《鼎录》:文帝黄初元年,铸受禅鼎,其文曰“受祚鼎”,小篆书。 十一月癸酉,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,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冬十月乙卯,皇帝逊位,魏王丕称天子,奉帝为山阳公,邑一万户,位在诸侯王上,奏事不称臣,受诏不拜,以天子车服郊祀天地,宗庙、祖、腊皆如汉制,都山阳之浊鹿城。◎章怀注:山阳,县名,属河内郡。浊鹿,一名浊城,亦名清阳城,在今怀州修武县东北。◎《元和志》:浊鹿故城,在修武县东北二十三里。◎《寰宇记》:浊鹿城周回十五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山阳故城,在河南怀庆府修武县西北三十五里,献帝陵在修武县北三十五里浊鹿城后小风村,名禅陵。◎《帝王世纪》:在浊城西北,去浊城直行十一里,斜行七里,去山阳十五里。◎范晔论曰:传称鼎之为器,虽小而重,故神之所宝,不可夺移。至令负而趋者,此亦穷运之归乎!天厌汉德久矣,山阳其何诛焉!◎彭孙贻《茗香堂史论》云:既袭虞、夏之迹,名受汉帝之禅,乃封帝为山阳公,在昔舜、禹受终,岂尝削其帝号、退就诸侯之国哉!◎朱葵之云:三代以下,王莽以居摄学周公,曹丕以禅让学舜、禹,借经训以文篡夺之迹,读之曷深浩叹。 行汉正朔,以天子之礼郊祭, ◎《御览·五百六十》载魏文帝诏曰:朕承符运,受终革命。其敬事山阳公,如舜之宗尧,有始有卒,传之无穷。前群司奏处正朔,欲使一皆从魏制,意所不安。其令山阳公于其国中正朔、服色、祭祀、礼乐,自如汉。 上书不称臣,京都有事于太庙, ◎钱大昕曰:晋史臣避景帝讳,称京师为京都,或曰京邑。◎弼按:○《续百官志》: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,二千石。○非避晋讳也。 致胙;封公之四子为列侯。 ◎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云:四皇子封王者,皆降为列侯。◎本志《卫臻传》:时群臣并颂魏德,多抑损前朝,臻独明禅授之义,称扬汉美。帝数目臻曰:“天下之珍,当与山阳共之。” 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,考武王曰武皇帝, ◎潘眉曰:是时刻金玺,追加尊号,不敢开埏,乃为石室,藏玺埏首。◎弼按:互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五年注。 尊王太后曰皇太后。 时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,因尚书陈群奏而止,事见《后妃传》。 赐男子爵人一级,为父后及孝悌力田人二级。 ◎爵二十级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注。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赐民爵一级。◎师古曰:赐爵者,谓一家之长得之也。◎《文帝纪》又云:赐天下民当为父后者,爵一级。◎师古曰:虽非己生正嫡,但为后者,即得赐爵。◎何焯曰:当为父后,正谓嫡长耳。颜注非。其曰非己生,尤乖于理。◎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赐天下男子爵,人二级;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人三级。◎章怀注:○《前书音义》曰:男子者,谓户内之长也。商鞅谓秦制爵二十级,赐爵者,有罪得赎,贫者得卖与人。三老、孝悌、力田,三者皆乡官之名。三老,高帝置,孝悌、力田,高后置,所以劝导乡里,助成风化也。◎钱大昭曰:自公士至公乘,民之爵也。生以为禄位,死以为号谥。凡言赐民爵者,即此。自五大夫至彻侯,则官之爵也。 以汉诸侯王为崇德侯, ◎崇德侯为名号侯,见《武纪》二十年注。◎范《书·赵孝王良传》:建安十八年,徙珪为博陵王。魏初,以为崇德侯。 列侯为关中侯。以颍阴之繁阳亭为繁昌县。 注见前。 封爵增位各有差。改相国为司徒,御史大夫为司空, ◎胡三省曰:汉献帝建安十三年,罢三公官,今复旧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职官志》: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古官也。自汉历魏,置以为三公。◎弼按: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。 奉常为太常,郎中令为光禄勋,大理为廷尉, 奉常、大理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一年注。郎中令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九年注。 大农为大司农。 ◎近人某氏藏敦煌出土旧钞《吴志·虞翻陆绩张温传》残卷,《张温传》“大司农刘基”作“大农刘基”,遂谓吴承汉制,大农为汉官名,大司农为魏官名。◎弼按: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治粟内史,秦官,掌谷货。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。王莽改曰羲和,后更为纳言。○《续百官志》:大司农,卿,一人,中二千石。○是东汉复为大司农,见于各纪、传者甚多。○又按《魏都赋》注:建安十八年,魏国始置大农,至黄初元年,改大农为大司农。○是大司农本汉官名,大农为魏国名,显然无误。某氏所云,似不足据。 郡国县邑,多所改易。更授匈奴南单于呼厨泉魏玺绶,赐青盖车、乘舆、宝剑、玉玦。 ◎《续舆服志》:皇太子、皇子皆安车,朱班轮,青盖,金华蚤,黑虡文,画轓文辀,金涂五末。皇子为王,锡以乘之,故曰王青盖车。◎本志《董卓传》“卓乘青盖金华车”注引《献帝纪》:蔡邕谓卓曰:“公乘青盖车,远近以为非宜。”卓改乘金华皁盖车。◎《宋书·礼志五》云:汉制,自天子至于百官,无不佩刀。张衡《东京赋》“纡黄组,腰干将”,然则人君至士人,又带剑也。◎《续舆服志》:佩刀之饰,至孝明皇帝,乃为大佩,冲牙双瑀璜,皆以白玉。乘舆落以白珠。◎赵一清曰:魏文赐呼厨泉青盖车,则诸王之乘也。乘舆、宝剑、玉玦,则逼近天子之制也。盖即位之初,以此宠异招徕之耳。◎《寰宇记》卷四十二:离石县,后汉末荒废为南单于庭左国城,黄初三年复置。 十二月,初营洛阳宫,戊午幸洛阳。 ◎盖自繁阳还洛阳也。◎本志《辛毗传》: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。辛毗力谏,帝徙其半。◎胡三省曰:时营洛阳,故欲徙冀州士卒家以实之。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雒阳,周时号成周。◎刘昭注:○《公羊传》曰:成周者何?东周也。○何休曰:周道始成,王之所都也。○挚虞曰:古之周南,今之洛阳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光武都洛阳,司隶所部,与前汉不异。魏氏受禅,即都汉宫,置司州。晋仍居魏都洛阳,置尉五部。三市。东西七里,南北九里。东有建春、东阳、清明三门,南有开阳、平昌、宣阳、建阳四门,西有广阳、西明、阊阖三门,北有大夏、广莫二门。司隶校尉、河南尹及百官列城内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洛阳故城,今河南河南府洛阳县东北二十里。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上幸甘泉。◎如淳曰:○蔡邕云:天子车驾所至,臣民以为侥幸。故曰幸。 ◎臣松之案:诸书记是时帝居北宫,以建始殿朝群臣, ◎惠栋曰:东京有南北宫,相去七里,中央作大屋,复道,三道行,天子从中道,从官夹左右,十步一卫。南宫有玉堂前后殿、却非殿、宣室殿、嘉德殿、崇德殿、云台殿、九龙殿、广德殿、安福殿、龢欢殿、铜马殿、敬法殿、清凉殿、凤凰殿、翔平殿、竹殿、黄龙千秋万岁殿。又侍中寺、中黄门寺、画室署、丙署及云台、謻台,皆在南宫。北宫有德阳殿、章德殿、章德前殿、宣明殿、温明殿、含德殿、天禄殿、寿安殿、迎春殿、永宁殿、温勅殿、章台殿、章台下殿。又蚕室、掖庭、永巷署、朔平署、增喜观、九子坊,皆在北宫。东观在南宫,白虎观在北宫。尚书闼在南宫,尚方在北宫。两宫各有卫士主之。尚书省在神仙门内,太尉、司徒、司空府开阳城门内。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,五营校尉、前后左右将军府皆在城中。旧文残阙,举其大略如此耳。◎弼按:东京宫殿虽为董卓所焚,然当时旧址犹存,故魏武至洛阳起建始殿,魏文帝得于是朝群臣也。 门曰承明,陈思王植诗曰“谒帝承明庐”是也。 ◎《汉书·严助传》:君厌承明之庐。◎张晏曰:承明庐在石渠合外。直宿所止曰庐。◎沈钦韩曰:○《说苑·修文篇》:天子左右之路寝。谓之承明何也?曰:承乎明堂之后者也。○或谓子建诗本此,非承明门也,裴注误。◎弼按:○《文选》李善注引陆机《洛阳记》云:承明门,后宫出入之门。吾常怪“谒帝承明庐”,问张公。公云:“魏明帝作建始殿,朝会皆由承明门。”◎又按:○应璩《百一诗》云:三入承明庐。○李善注:璩初为侍郎,又为常侍,又为侍中,故云三入。直庐在承明门侧。○据此,则建始殿在北宫,故为后宫出入之门;门曰承明,直庐曰承明庐也。裴注不误。 至明帝时,始于汉南宫崇德殿处起太极、昭阳诸殿。◎《魏书》曰:以夏数为得天,故即用夏正,而服色尚黄。 ◎本志《辛毗传》:时议改正朔。毗以魏氏遵舜、禹之统,应天顺民;至於汤、武,以战伐定天下,乃改正朔。孔子曰“行夏之时”,《左氏传》曰“夏数为得天正”,何必期于相反?帝善而从之。◎胡三省曰:自是之后,遂皆以建寅为正。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魏文帝虽受禅于汉,而以夏数为得天,故黄初元年诏曰:“孔子称‘行夏之时,乘殷之辂,服周之冕,乐则《韶舞》’。此圣人集群代之美事,为后王制法也。《传》曰‘夏数为得天’,朕承唐虞之美,至于正朔,当依虞、夏故事。若殊徽号,异器械,制礼乐,易服色,用牲币,自当随土德之数。每四时之季月,服黄十八日,腊以丑,牲用白,其饰节旄自当赤,但节幡黄耳。其余郊祀天地朝会四时之服,宜如汉制。宗庙所服,一如《周礼》。”尚书令桓階等奏:“据三正周复之义,国家承汉氏人正之后,当受之以地正,牺牲宜用白。今从汉十三月正,则牺牲不得独改。今新建皇统,宜稽古典先代,以从天命,而告朔牺牲,壹皆不改,非所以明革命之义也。”诏曰:“服色如所奏,其余宜如虞承唐,但腊日用丑耳。此亦圣人之制也。”◎弼按:明帝景初元年,改正朔,详见《明纪》。齐王芳正始元年,复用夏正朔,以建寅为岁首,详见《三少帝纪》。 ◎《魏略》曰:诏以汉火行也,火忌水,故“洛”去“水”而加“佳”。魏于行次为土, 宋本“土”作“士”,误。 土,水之牡也, 毛本“牡”作“土”,误。 水得土而乃流,土得水而柔,故除“佳”加“水”,变“雒”为“洛”。 ◎胡玉缙曰:去“水”加“佳”为肊造。段玉裁《经韵楼集·伊雒字古不作洛考》谓古豫州之水作“雒”字,雍州之水作“洛”字。汪之昌《青学斋集·伊雒字古不作洛解》谓洛,水名。是本字“雒”,殆“洛”之借字。说虽不同,而各有征引。段说甚碻,汪说亦通,皆不取“雒”为汉所改之说。以此见奸雄欺人,丕绰有父风也。 是岁,长水校尉戴陵谏不宜数行弋猎,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。◎师古曰:长水,胡名也。宣曲,观名。胡骑之屯于宣曲者。◎又曰:长水,校名。宣曲,宫名也。并胡骑所屯。今鄠县东长水乡即旧营校之地。◎见《刘屈髦传》注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长水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,掌宿卫兵。◎韦昭曰:长水校尉典胡骑,厩近长水,故以为名。长水,盖关中小水名。◎蔡质《汉仪》曰:主长水宣曲胡骑。◎《汉官》曰:员吏百五十七人。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。◎王先谦曰:长水、宣曲皆胡骑,屯长水者,谓之长水胡骑,屯宣曲者,谓之宣曲胡骑,各为营校。《刘屈髦传》“如侯持节发长水及宣曲胡骑”可证。◎赵一清曰:戴陵,明帝时与张郃拒诸葛亮与上邽,见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注。◎梁章钜曰:《魏公卿上尊号奏》有“长水校尉关内侯臣凌”,当即此人。《宋书·五行志》作“戴凌”,皆一人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礼志》:猎车,一名蹋猪车。魏文帝改曰蹋虎车。○《续舆服志》“蹋”作“闒”。 帝大怒;陵减死罪一等。 ◎《宋书·五行志一》:魏文帝居谅闇之始,便数出游猎,体貌不重,风尚通脱,故戴凌以直谏抵罪,鲍勋以迕旨极刑。天下化之,咸贱守节,此貌之不恭也。是以享国不永,后祚短促。◎本志《鲍勋传》:文帝将出游猎,勋停车上疏曰:“如何在谅闇之中,修驰骋之事乎!”帝手毁其表而竞行猎。◎《辛毗传》:尝从帝射雉,帝曰:“射雉乐哉!”毗曰:“于陛下甚乐,而于群下甚苦。”帝默然,后遂为之稀出。
二年春正月,郊祀天地、明堂。 ◎范《书·光武帝纪》:中元元年,初起明堂、灵台。◎章怀注:○《大戴礼》云:明堂者,凡九室,一室有四户八牖,三十六户,七十二牖。以茅盖上,上圆下方。赤缀户也,白缀牖也。○《汉官仪》曰:明堂四面起土作堑,上作桥,堑中无水。明堂去平城门二里所,天子出,从平城门,先历明堂,乃至郊祀。◎《续祭祀志》刘昭注:○郑玄曰:明堂者,明政教之堂。○《孝经援神契》曰:明堂上圆下方,八窗四达,布政之宫,在国之阳。○《晏子春秋》曰:明堂之制,下之温湿不能及也,上之寒暑不能入也。木土不镂,示民知节也。○《吕氏春秋》曰:周明堂茅茨蒿柱,土阶三等,以见俭节也。《新论》曰:天称明,故命曰明堂。上圆法天,下方法地,八窗法八风,四达法四时,九室法九州,十二坐法十二月,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,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风。○胡广曰:古之清庙,以茅盖屋,所以示俭也。今之明堂,茅盖之,乃加瓦其上,不忘古也。〖以上诸说见《续祭祀志》注。〗◎《水经注》云:谷水又迳明堂北,中元元年立。寻其基构,上圆下方,九室重隅,十二堂。◎魏缪袭议曰:“汉有《云翘》、《育命》之舞,不知所出,旧以祀天。今可兼以《云翘》祀圜丘,兼以《育命》祀方泽。〖见《续祭祀志》注。〗◎《宋书·礼志三》云: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,郊祀天地明堂。是时魏都洛京,而神祇兆域明堂灵台,皆因汉旧事。 甲戌,校猎至原陵, ◎范《书·明帝纪》:葬光武皇帝于原陵。有司奏上尊庙曰世祖。◎章怀注引《帝王世纪》曰:原陵方三百二十步,高六丈,在临平亭东南,去洛阳十五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汉世祖原陵在河南河南府孟津县西。◎弼按:董卓发掘诸陵,而原陵犹在,当由薄葬之故。 遣使者以太牢祠汉世祖。 ◎《御览·五百六十》:○魏文帝《为汉帝置守冢诏》云:为武、昭、宣、明帝置守冢各三百家。 乙亥,朝日于东郊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:魏文帝诏曰:汉氏不拜日于东郊,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,烦亵似家人之事,非事天郊神之道也。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朝日于东门之外。按《礼》,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,秋分夕月于西。今正月,非其时也。◎《续礼仪志》刘昭注引《魏文帝诏》与此同。《南齐书·礼志上》所引,较此为详。◎《晋书·礼志上》云: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祀朝日于东郊之外,违礼二分之意。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,祀朝日于东郊,八月己丑,祀夕月于西郊,始得古礼。 臣松之以为礼天子以春分朝日,秋分夕月;寻此年正月郊祀, 冯本“此”作“比”,误。 有月无日,乙亥朝日,则有日无月,盖文之脱也。案明帝朝日夕月,皆如礼文,故知此纪为误者也。 ◎冯本“误”作“脱”。◎潘眉曰:《明帝纪》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,用春分,此乙亥朝日,乃在正月,于春分礼自别。盖是年二月无乙亥,乙亥,正月初四日也。裴世期不通历术,故疑乙亥在二月,遂以《纪》不书二月为文之脱。黄初元年十月大癸卯朔,十一月小癸酉朔,十二月大壬寅朔,二年正月小壬申朔,二月大辛丑朔,是年六月小庚子朔。下文云“六月庚子,初祀岳渎,戊辰晦,日有食之”。◎钱仪吉曰:○文帝虽有采周春分之诏,〖见《南齐书·礼志上》。〗其实未尝施行。是岁祭日实以正月,至太和乃用二分,后先殊制,不可强同。裴氏不考当代礼制,遂为史有阙文,疏已!○《尚书大传》云:古者帝王以正月迎朝日于东郊,辞曰:“惟某年某月上日,明光于上下,勤施于四方,旁作穆穆,惟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东郊。”○又焉知魏初之制,非有取于伏氏之意与?然不可得详矣。 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,岁察孝廉一人;其有秀异,无拘户口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凡郡国,岁尽遣吏上计,并举孝廉,郡口二十万举一人。◎今令郡国口满十万举一人,是(陪)〈倍〉于汉制,盖藉此示恩也。 辛巳,分三公户邑,封子弟各一人为列侯。 ◎《御览·一百八十一》引《魏公奏事》云:爵虽列侯,食邑不满万户,不得作第。其舍在里中,皆不称宅。 壬午,复颍川郡一年田租。 ◎《魏书》载诏曰:颍川,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。官渡之役,四方瓦解,远近顾望,而此郡守义,丁壮荷戈,老弱负粮。昔汉祖以秦中为国本,光武恃河内为王基,今朕复于此登坛受禅,天以此郡翼成大魏。 改许县为许昌县。 ◎许县,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注。◎《元和志》:魏迁都洛阳,宫室、武库犹在许昌。 以魏郡东部为阳平郡,西部为广平郡。 ◎魏郡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“邺县”注,又见建安十七年、十八年注。◎《水经·淇水注》:白沟水北迳乔亭城西,东去馆陶县故城十五里,县即《春秋》所谓冠氏,魏阳平郡治也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司州阳平郡,治元城。◎《元和志》:魏于元城县置阳平郡。◎又云:馆陶县,汉属魏郡,魏文帝改属阳平郡,石赵移阳平郡理此。◎洪亮吉《补三国疆域志》、吴增僅《三国郡县表》、杨守敬《三国郡县图》均以馆陶为魏阳平郡治。◎《一统志》:馆陶故城,在今山东东昌府丘县西南四十里。元城故城,在今直隶大名府元城县东沙麓旁。◎吴增僅曰:○洪《志》:阳平县,建安十七年移属魏郡。○然《魏武纪》建安十七年以诸郡增益魏郡,无阳平县,洪氏误也。惟魏初既以阳平立郡,似阳平县当隶本郡。《晋志》阳平郡属有阳平县,当是魏初立郡时自东郡移入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志》:广平郡治广平。○《魏书·地形志》:魏广平郡治曲梁。◎《一统志》:曲梁故城,今直隶广平府永年县治。◎广平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七年注。◎王先谦曰:案《一统志》,广平前汉国,魏置郡,仍治广平,后魏移治曲梁。元城,三国魏为阳平郡治,晋因之,石赵移治馆陶,后魏因之。洪《志》、吴《表》并以“后魏”为“曹魏”,非也。 ◎《魏略》曰:改长安、谯、许昌、邺、洛阳为五都; ◎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魏因汉祚,复都洛阳,以谯为先人本国,许昌为汉之所居,长安为西京之遗迹,邺为王业之本基,故号五都也。◎王鸣盛曰:长安久不为都,谯因故乡目为都,皆非都也。真为都者,许、邺、洛耳。◎余说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年注。 立石表,西界宜阳,北循太行,东北界阳平,南循鲁阳,东界郯,为中都之地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郡国志》:弘农郡宜阳。河内郡野王,有太行山。南阳郡鲁阳。东海郡郯。○《袁绍传》:阳平亭,去邺十七里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水经·洛水注》:昌涧水迳宜阳故郡南,旧阳市邑,故洛阳典农都尉治此,后改为郡。○《杜氏新书》:杜恕去官,营宜阳一合坞,因其堑垒之固,小大家焉。◎《一统志》:宜阳故城,今河南府宜阳县西。野王故城,今河南怀庆府河内县治。太行山,一名五行山,河内、济源、修武三县皆在其麓,东接卫辉府辉县界,北接山西泽州府界。◎《括地志》:太行山南属怀州,北属泽州,又东北连亘河北诸州,凡数千里,为天下之脊。◎《通鉴地理通释》:秦、汉之间称山北、山南、山东、山西者,皆指太行。太行在汉属河内郡野王、山阳之间,今属怀州,在天下之中,故指此山以表地势焉。◎《一统志》:鲁阳故城,今河南汝州鲁山县治。◎东海郡郯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“徐州牧”注。阳平见上,又见《武纪》建安八年注,赵氏指阳平亭,误。 令天下听内徙,复五年,后又增其复。
诏曰:“昔仲尼资大圣之才, 《隶释》“资”作“姿”。 怀帝王之器,当衰周之末,无受命之运,在鲁、卫之朝, 《隶释》“在”作“■生乎”。 教化乎洙、泗之上, 《隶释》“洙”作“汶”。 悽悽焉,遑遑焉, ◎《隶释》“凄凄”作“栖栖”,“遑遑”作“皇皇”。◎潘眉曰:○悽悽,《论语》作“栖”。○《后汉书·周黄徐姜申屠列传》赞“悽悽硕人,陵阿穷退”注:悽悽,饥病貌。○《文选·答宾戏》“棲棲遑遑”注:棲遑,不安居之意也。○悽悽训饥病,字义不合,当从《文选》作“棲”,从“木”旁。“棲”与“栖”同。 欲屈己以存道,贬身以救世。于时王公终莫能用之, 《隶释》“于”作“当”,无“之”字。 乃退考五代之礼, 《隶释》“退”作“追”。 脩素王之事,因鲁史而制《春秋》,就太师而正《雅》、《颂》,俾千载之后,莫不宗其文以述作, 《隶释》“宗”作“采”,《宋书·礼志四》同。 仰其圣以成谋, 《隶释》“仰”作“卬”。 咨! ◎《金石后录》云:咨,叹声,一字为句。东魏孔庙《李仲璇碑》亦有“咨,可谓开辟之儒圣,无穷之文宗者矣”,意当时文体如此。《虞书》二典用“咨”发端者甚多,古人重其事,重其词,则为嗟叹之声,以耸人听,非若后世之用噫、嘻、吁等字,止于悲凉感慨也。◎《金石存》云:○《尔雅释诂》:兹、斯、咨、呰、已、此也。○邢昺疏云:咨,与“兹”同。○《汉隶字原》云:义作“兹”,盖非假借,“咨”实有“此”义也。 可谓命世之大圣,亿载之师表者也。 《隶释》无上“之”字,“也”作“已”。 遭天下大乱,百祀堕坏, 《宋志》“坏”作“废”。 旧居之庙,毁而不脩,褒成之后,绝而莫继, ◎范《书·儒林传·孔僖传》:汉平帝时,封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。光武建武十三年,复封均子志为褒成侯。志子损,和帝永元四年徙封褒亭侯。世世相传,至献帝初国绝。 阙里不闻讲颂之声, ◎《汉书·梅福传》:今仲尼之庙不出阙里。◎师古曰:阙里,孔子旧里也。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鲁国,鲁有阙里,孔子所居。 四时不睹蒸尝之位, 《隶释》“蒸”作“烝”。 斯岂所谓崇礼报功,盛德百世必祀者哉! 《隶释》“礼”作“化”,下有“嗟乎!朕甚闵焉”。 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, ◎范《书·儒林传·孔僖传》李贤注:魏封孔子二十一叶孙羡为崇圣侯。◎惠栋曰:注作“崇”,误。◎弼按:○《宋书·礼志四》云:晋武帝太始三年,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。○可证李注作“崇”之误。 邑百户,奉孔子祀。”令鲁郡脩起旧庙,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, ◎《宋志》“户”作“石”。《隶释》“百户吏卒”作“百石吏卒”。◎《金石文字记》云:○《鲁相乙瑛置孔子庙百石卒史碑》,百石卒史者,秩百石之卒史也。○《汉书·儒林传》: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。○《兒宽传》:补廷尉文学卒史。○臣瓒曰:汉注卒史秩百石是也。若三辅卒史则二百石。○《黄霸传》: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。○因其秩有不同,故举其石之多寡以别之。《水经注》载此,为后人不通者改作“百夫卒史”。〖◎弼按:聚珍本《水经·泗水注》作“百石吏卒”。〗杜氏《通典》作“百户吏卒”,《三国志》监本同。◎侯康曰:○百户吏卒,当作“百石卒史”。汉有《孔庙置守庙百石卒史碑》,此盖仍汉制也。○《续百官志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百石卒史二百五十人。◎何焯曰:百户吏卒是守卫之人,与桓帝永兴元年《鲁相乙瑛碑》置孔子庙百石卒史不同。彼以孔子孙为之。◎翁方纲曰:洪氏所释《孔羡碑》已作“吏卒”,则此二字之误,自汉碑已然,无惑乎《三国志》之作“吏卒”矣。今谛视石本泐迹,“卒”上一字似是“史”字,未敢臆定。◎弼按:作“百户吏卒”,或作“百石卒史”,均可通。若如《隶释》作“百石吏卒”,则殊费解矣。 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。 ◎《隶释》载《魏修孔子庙碑》文云:维黄初元年,大魏受命,胤轩辕之高纵,绍虞氏之遐统,应历数以改物,扬仁风以作教。于是辑五瑞,班宗彝,钧衡石,同度量。秩群祀于无文,顺天时以布化。既乃缉熙圣绪,昭显上世,追存二代三恪之礼,兼绍宣尼褒成之后,以鲁县百户,命孔子廿一世孙议郎孔羡为宗圣侯,以奉孔子之祀。制诏三公曰:〖诏文见纪,不录。〗于是鲁之父老、诸生、游士,睹庙堂之始复,观俎豆之初设。嘉圣灵于髣髴,想贞祥之来集。乃慨然而叹曰:大道衰废,礼学灭绝卅余年。皇上怀仁圣之懿德,兼二仪之化育。广大苞于无方,■恩沦于不测。故自受命以来,天人咸和,神气烟煴。嘉瑞踵武,休征屡臻。殊俗解编发而慕义,遐夷越险阻而来宾。虽大晧游龙以君世,虞氏仪凤以临民,伯禹命玄宫而为夏后,西伯由岐社而为周文,尚何足称于大魏哉!若乃绍继微绝,兴脩废官,畴咨稽古,崇配乾坤,允神明之所福祚,宇内之所欢欣也,岂徒鲁邦而已哉!尔乃感殷人路寝之义,嘉先民泮宫之事,以为高宗、僖公,盖嗣世之王、诸侯之国耳,犹著德于名颂,腾声乎千载。况今圣皇,肇造区夏,创业垂统,受命之日,曾未下舆,而褒崇大圣,隆化如此,能无颂乎?乃作颂曰:煌煌大魏,受命溥将。并体黄虞,含夏苞商。降厘下土,上清三光。群祀咸秩,靡事不纲。嘉彼玄圣,有邈其灵。遭世雾乱,莫显其荣。褒成既绝,寝庙斯倾。阙里萧条,靡歆靡馨。我皇悼之,寻其世武。乃建宗圣,以绍厥后。修复旧堂,〖《艺文类聚·三十八》“堂”作“庙”,宋本、《曹子建集》同。〗丰其甍宇。莘莘学徒,爰居爰处。王教既备,群小遄沮。鲁道以兴,永作宪矩。洪声登假,神祗来和。〖《艺文类聚》“和”作“祜”,宋本、《曹子建集》作“祐”。〗休征杂遝,瑞我邦家。内光区域,外被荒遐。殊方重译,搏拊扬歌。于赫四圣,运世应期。仲尼既没,文亦在兹。彬彬我后,越而五之。并于亿载,如山之基。◎洪适曰:右鲁孔子庙之碑。篆额,嘉祜中郡守张稚圭按图经题曰:“魏陈思王曹植词,梁鹄书。”碑云“元年”,而史作“二年”,误也。《孔僖传》注以羡为崇圣侯。亦误也。文帝履位之初,首能尊崇先圣,刊写琬琰,知所本矣。使其味素王之言,行六经之道,则岂止鼎峙之业而已哉?魏隶可珍者四碑,此为之冠,甚有石经《论语》笔法。《大飨碑》盖不相远,若繁昌二碑,则自是一家,亦有以为梁鹄书者,非也。◎朱彝尊曰:洪氏以碑文作“元年”而《魏志》作“二年”,谓误在史。考魏王受禅,在汉延康元年十一月,既升坛即祚,事讫,改延康为黄初,而碑辞叙“黄初元年,大魏受命,应历数以改物,秩群祀于无文,既乃辑熙圣绪,昭显上世,则诏三公”云云,原受禅之始,岁且将终,碑有“既乃”之文,则下诏在明年二月,史未必误。◎钱大昕曰:碑文称“追存二代三恪之礼,兼绍宣尼褒成之后”,《魏志》只载封孔子后诏书,而不及存三恪事,乃史之阙漏耳。◎顾炎武曰:《封孔羡碑》,八分书,今在曲阜县孔子庙中。后人刻其下曰“陈思王曹植词,梁鹄书”,谬也。◎弼按: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十八载曹植《孔子庙颂》,即此文之颂,当有所本。顾氏所云,或未深考也。
春三月, 上文有“春”字,此“春”字衍文。 加辽东太守公孙恭为车骑将军。 车骑将军,见《武纪》建安元年“大将军”注。 初复五铢钱。 ◎胡三省曰:汉献帝初平元年,董卓坏五铢钱,今复之。◎潘眉曰:汉世,五铢钱行最久,董卓坏之,更铸小钱,至是始复。是年,因谷贵旋罢;明帝太和元年复行。 钱剑夫疑此五字原在《武纪》“夏六月,以公为丞相”之下,传写错乱,误置于此。说详其作《秦汉货币史稿》中《五铢钱制的延续和消灭以及年号钱制的代兴》一节。 夏四月,以车骑将军曹仁为大将军。 继夏侯惇之位也。 五月,郑甘复叛, 上年甘降。 遣曹仁讨斩之。六月庚子,初祀五岳四渎, 五岳四渎,注见前延康元年“改元为黄初”注引《献帝传》。 咸秩群祀。 ◎《书·舜典》:望秩于山川。◎《孔传》云:如其秩次望祭之。 ◎《魏书》:甲辰,以京师宗庙未成,帝亲祠武皇帝于建始殿,躬执馈奠,如家人之礼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三》云:○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,以洛京宗庙未成,乃祠武帝于建始殿。○何承天曰:案《礼》,将营宫室,宗庙为先。庶人无庙,故祭于寝,帝者行之,非礼甚矣。◎胡三省曰:建始殿,帝所起,以建国之始命名。父为士,子为天子,祭以天子,安有用家人礼者哉!◎弼按:○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五年注引《世语》云:太祖自汉中还洛阳,起建始殿。○是建始殿为魏武所起也。胡注误。◎周寿昌曰:魏文篡汉,未周一年,宫庙之修,猝难治办,不能责其非礼也。 丁卯,夫人甄氏卒。 ◎《通鉴》:太祖之入邺也,帝为五官中郎将,见袁熙妻中山甄氏美而悦之,太祖为之聘焉,生子叡。及即位,安平郭贵嫔有宠,甄夫人留邺不得见,失意,有怨言。郭贵嫔谮之,帝大怒。六月丁卯,遣使赐夫人死。◎胡三省曰:为明帝立,郭太后以忧崩张本。◎弼按:文帝为五官中郎将在建安十六年,平邺在建安九年,《通鉴》言“太祖入邺,文帝为五官中郎将”,误也。〖盖延《世说新语》之误。〗惟甄后之卒,本传言“遣使赐死”,故书“卒”,不书“崩”。〖他后皆书“崩”,毛后赐死,亦书“卒”。〗其致死之由,史言“后失意,有怨言”,然参合前后情势,尚有数因,列举如下,以资佐证。据《世说新语·惑溺篇》所载,曹公屠邺,令疾召甄,左右白五官中郎将已将去,曹公有“今年破贼正为奴”之语。子桓之久不得立为太子,或亦以是之故。《郭后传》言“文帝为嗣,郭后有谋”,大位既践,迁怒于甄,其因一也。甄后初纳,年方少艾,逮至黄初,色衰齿长。《郭后传》言“甄后之死,由郭后之宠”,其因二也。明帝之崩,时年卅六,袁胤曹嗣,深滋疑实,杀母留子,藉以灭口,其因三也。〖《明纪》注引《魏末传》文帝射杀鹿母,问对之语,可玩味也。〗宫省事秘,隐奥难窥,开国之初而不能容一妇人,事涉离奇,读史者不能不为之推寻也。 戊辰晦,日有食之,有司奏免太尉, ◎胡三省曰:仍东汉中世之制也。 诏曰:“灾异之作,以谴元首,而归过股肱,岂禹、汤罪己之义乎? ◎《左传》:臧文仲曰:“禹、汤罪己,其兴也勃焉。” 其令百官各虔厥职,后有天地之眚,勿复劾三公。” ◎何焯曰:自此遂无水旱劾三公之事,燮理之意微矣。◎弼按:日月之蚀,推算可得,与政治无涉。魏文下诏罪己,不劾三公,诚为卓识,然亦不失敬天戒惧之意。至水旱之灾,则人事未尽,实为三公之责,不能诿诸天时也。 秋八月,孙权遣使奉章,并遣于禁等还。 ◎本志《刘晔传》:吴遣使称籓,朝臣皆贺。晔曰:“吴外迫内困,然后发此使耳。可因其穷,袭而取之。”◎《吴志·虞翻传》注引《吴书》曰:权与魏和,欲遣禁还归北。翻曰:“禁身为降虏,又不能死,不如斩以令三军。”权不听。 丁巳,使太常邢贞持节拜权为大将军,封吴王,加九锡。冬十月,授杨彪光禄大夫。 ◎光禄大夫,见延康元年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光禄大夫,汉置,无定员,多以为拜假赗赠之使,及监护丧事。魏氏已来,转复优重,不复以为使命之官。其诸公告老者,皆家拜此位;及在朝显职,复用加之。 ◎《魏书》曰:己亥,公卿朝朔旦,并引故汉太尉杨彪,待以客礼。诏曰:“夫先王制几杖之赐,所以宾礼黄耇,褒崇元老也。昔孔光、卓茂皆以淑德高年,受兹嘉赐。 宋本“赐”作“锡”。 公故汉宰臣,乃祖已来,世著名节, 范《书·杨彪传》注“节”作“绩”。 年过七十,行不踰矩,可谓老成人矣,所宜宠异以章旧德。其赐公延年杖及冯几; ◎袁宏《纪》作“其锡公延年杖及伏几”。◎胡三省曰:冯,读曰凭。 谒请之日, 袁《纪》“谒”作“延”。 便使杖入,又可使著鹿皮冠。”彪辞让不听,竟著布单衣、皮弁以见。 ◎《续舆服志》:皮弁,以鹿皮为之。 ◎《续汉书》曰:彪见汉祚将终,自以累世为三公,耻为魏臣,遂称足挛,不复行。 ◎胡三省曰:挛,闾缘反,牵缩也。 积十余年,帝即王位,欲以为太尉,令近臣宣旨。 ◎范《书·杨彪传》:魏文帝受禅,欲以彪为太尉,先遣吏示旨。 彪辞曰:“尝以汉朝为三公, 袁《纪》作“尝已为汉三公”,《通鉴》作“尝为汉朝三公”。 值世衰乱,不能立尺寸之益,若复为魏臣,于国之选,亦不为荣也。”帝不夺其意。黄初四年,诏拜光禄大夫,秩中二千石,朝见位次三公,如孔光故事。彪上章固让,帝不听,又为门施行马, ◎胡三省曰:○魏、晋之制,三公及位,从公门施行马。○程大昌曰:行马者,一木横中,两木互穿,以施四角,施之于门,以为约禁也。《周礼》谓之“梐枑”,今官府前叉子是也。 致吏卒,以优崇之。年八十四,以六年薨。 ◎袁宏曰:王室大乱,彪流离播越,经历艰难,以身卫主,不失中正,天下以此重之。◎胡三省曰:杨彪有愧于龚胜多矣。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杨彪以汉三公不受魏爵,托于大义自持,则何不骂贼而死乎?观其于光禄大夫之拜,赐几仗,施行马,恬不知耻,辞十万而受万,尚得谓无亏全节耶?既贪生,复好名,千秋以下,正论难逃,终于进退无据而已。◎沈钦韩曰:彪之苦节幽贞,始终如一,在魏代欲饰美谈,以掩篡迹耳。◎钱大昕曰:《魏纪》惟太傅、太尉、大司马、大将军、司徒、司空、骠骑大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,免、除、薨皆书,杨彪为光禄大夫,朝见位次三公,故特书之。 ◎子修,事见《陈思王传》。 以谷贵,罢五铢钱。 胡三省曰:复五铢钱无几何而罢。 ◎《魏书》曰:十一月辛未,镇西将军曹真命众将及州郡兵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镇西将军,一人。后汉初平三年,韩遂居之。 讨破叛胡治元多、卢水、封赏等, ◎卢水胡,见前延康元年注。◎本志《张既传》:凉州卢水胡伊健妓妾、治元多等反,河西大扰。既大破之,斩首获生以万数。◎是平胡者,张既也。 ◎吴金华曰:“叛胡治元多卢水”七字疑有误倒,本文似应作“卢水叛胡治元多”。 斩首五万余级,获生口十万,羊一百一十一万口,牛八万,河西遂平。帝初闻胡决水灌显美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武威郡显美。◎《一统志》:显美故城,今甘肃凉州府永昌县东。 谓左右诸将曰:“昔隗嚣灌略阳, ◎略阳,各本皆误作“洛阳”,宋本、元本、吴本、局本不误。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汉阳郡略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略阳故城,今甘肃秦州秦安县东北九十里。◎互见《夏侯渊传》。 而光武因其疲弊,进兵灭之。 ◎范《书·来歙传》:建武八年,歙从番须、回中径至略阳,斩嚣守将金梁,因保其城。嚣大惊曰:“何其神也!”乃激水灌城。光武乃大发关东兵,自将上陇,嚣众溃走。 今胡决水灌显美,其事正相似,破胡事今至不久。”旬日,破胡告檄到,上大笑曰:“吾策之于帷幕之内,诸将奋击于万里之外,其相应若合符契。 冯本“契”作“节”。 前后战克获虏,未有如此也。” 己卯,以大将军曹仁为大司马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世祖即位,为大司马。建武二十七年,改为太尉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大司马,古官也。汉制,以冠大将军、骠骑、车骑之上,以代太尉之职,故恒与太尉迭置,不并列。及魏有太尉,而大司马、大将军各自为官,位在三司上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灵帝末,以刘虞为大司马,而太尉如故。◎李祖楙曰:《光武纪》建武二十七年,司马去大,寻改太尉。献帝时,李傕自为大司马,与太尉并置,而位在三公之右。后以张杨为大司马,太尉杨彪罢,始不复置。◎赵一清曰:魏以曹仁为大司马,而太尉如故。◎惠栋曰:○韦昭《辨释名》云:大司马者,马,武也;大总武事也。○训马为武者,取其健行也。大司马掌军,古者一车四马,故以马名官。 十二月,行东巡。 ◎本志《杨俊传》:黄初二年,车驾至宛,以市不丰乐,发怒收俊。◎余详《俊传》。 是岁,筑陵云台。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引《洛阳记》曰:陵云台西有金市,金市北对洛阳垒者也。◎胡三省曰:据《水经》,陵云台在洛阳城中金市之东。◎《御览·一百七十七》引杨龙骧《洛阳记》曰:陵云台,高二十三丈,登之见孟津。◎又《一百七十八》引《述征记》曰:陵云台在明光殿西,高八丈,累砖作道,通至台上,登〈台〉逈眺,究观洛邑,暨南望少室,亦山丘之秀极也。◎《世说新语·巧艺篇》:陵云台,楼观精巧,先秤平众木轻重,然后造构,乃无锱铢相负揭。台虽高峻,常随风摇动,而终无倾倒之理。魏明帝登台,惧其势危,别以大材扶持之,楼即颓坏。论者谓轻重力偏故也。◎刘注引《洛阳宫殿簿》曰:陵云台,上壁方十三丈,高九尺;楼方四丈,高五丈,栋去地十三丈五尺七寸五分。◎王子年《拾遗记》曰:魏文帝所爱美人薛灵芸,常山人。咸熙元年,谷习出守常山郡得之,以献文帝。文帝筑土为台,基高三十丈,列烛于台下,名曰烛台,远望如列星之坠地。◎又曰:魏明帝起陵云台,躬自掘土,群臣皆负畚锸,天阴冻寒,死者相枕。◎弼按:○《拾遗记》所云,皆不足据。咸熙为陈留王年号,距黄初时已四十余年,则咸熙元年献美人之说不攻自破。○本志《高堂隆传》:明帝饰金墉、陵云台、陵霄阙。○是陵云台为魏文所筑,明帝修饰之耳。《拾遗记》谓“明帝起陵云台”,亦误。
三年春正月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○魏国初建,事多兼阙,故黄初三年始奉璧朝贺。○何承天云:魏《元会仪》无存者。 丙寅朔,日有食之。 ◎官本“食”作“蚀”。◎卢文弨曰:上文作“食”。◎何焯曰:日食正朝,应在昭烈伐吴丧败。◎弼按:此为不明日月盈亏之理,若谓应在人君,群雄鼎峙,将何所应乎? 庚午,行幸许昌宫。诏曰:“今之计、考, ◎《通鉴》作“计、孝”。◎胡三省曰:计、孝,上计吏及孝廉也。◎弼按:○《续百官志》:岁尽遣吏上计,并举孝廉。○《通鉴》作“计、孝”,是也。 古之贡士也;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,若限年然后取士, ◎范《书·顺帝纪》:阳嘉元年,初令郡国举孝廉,限年四十以上。诸生通章句,文吏能笺奏,乃得应选。◎《左雄传》:雄上言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,出则宰民,宣协风教。孔子曰‘四十不惑’,《礼》称‘强仕’。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,不得察举。”◎弼按:魏武年二十举孝廉,是未拘年四十以上之例也。 是吕尚、周晋不显於前世也。 ◎胡三省曰:吕尚年八十余,文王以为师。周太子晋,少有令名。◎弼按:太子晋,周灵王子。◎《尸子》云:太子晋,生八年而服师旷。 其令郡国所选,勿拘老幼;儒通经术,吏达文法,到皆试用。 ◎何焯曰:左雄限年之法,至此复变,欲以诱进锐进之士,壹志事已也。 有司纠故不以实者。” ◎胡三省曰:故不以实,谓用意为奸欺者。 ◎《魏书》曰:癸亥,孙权上书,说:“刘备支党四万人,马二三千匹,出秭归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郡秭归。◎杜预曰:夔国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○袁山松曰:屈原有贤姊,闻原放逐,亦来归,喻令自宽全。乡人冀其见从,因名曰秭归,即《离骚》所谓“女媭婵媛以詈余”也。○县城东北,依山即坂,周回二里,高一丈五尺,南临大江。古老相传,谓之刘备城,盖备征吴所筑也。县北一百六十里,有屈原故宅,累石为室基,名其地曰乐平里。宅之东北六十里,有女媭庙,擣衣石犹存。○故《宜都记》曰:秭归,盖楚子熊绎之始国,而屈原之乡里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秭归故城,今湖北宜昌府归州治。 请往扫扑,以克捷为效。”帝报曰:“昔隗嚣之弊,祸发栒邑, ◎范《书·冯异传》:诸将上陇,为隗嚣所败,乃诏异军栒邑。未至,嚣使其将行巡乘胜取栒邑。异即驰兵,欲先据之。诸将皆曰:“虏兵盛而新乘胜,不可与争。”异曰:“虏若得栒邑,三辅动摇,是吾忧也。”潜往闭城,偃旗鼓。行巡不知,驰赴之。异卒击鼓建旗而出,大破之。于是北地诸豪长悉畔隗嚣降。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栒邑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在今陕西邠州三水县东北。 子阳之禽,变起扞关。 ◎范《书·公孙述传》:述字子阳。李熊说述北据汉中,杜褒斜之险;东守巴郡,拒扞关之口。述遂使将军任满从阆中下江州,东据扞关,于是尽有益州之地。建武十年,拔巫及夷陵、夷道,因据荆门。十一年,征南大将军岑彭攻之,满等大败,城邑皆开门降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自江关东迳弱关、捍关。捍关,廩君浮夷水所置也。弱关在建平、秭归界。昔巴、楚数相攻伐,藉险置关,以相防捍。◎又云:江水又东历荆门、虎牙之间。楚之西塞也。汉建武十一年,公孙述遣任满等据险为浮桥,横江以绝水路。光武遣吴汉、岑彭击荆门,直冲浮桥,遂斩满等。◎章怀注○引《史记》曰:楚肃王为捍关以拒蜀。○故基在今硖州巴山县。◎惠栋曰:○《续汉志》云:巴郡鱼复县,扞水有扞关。○李文子云:《史记》:“张仪说楚曰:‘秦西有巴、蜀,大船下水而浮,一日三百余里,不至十日而拒扞关。扞关惊,则黔中、巫郡非王之有矣。’”○《史记索隐》以为扞关即鱼复江关,今瞿唐关。颜师古注、《舆地广记》、《郡县志》皆仍其说,惟李贤以为峡州巴山县。○乐史《寰宇记》:峡州长扬县有古扞关城存,即巴山县地。○此为得之。扞关实楚地,《史记》称“楚肃王所筑”,今巫郡江关乃属巴地,故张仪云“拒扞关,则黔中、巫郡非楚之有”,拒,抵也。至若黔中、巫郡皆在楚扞关之外也。盖扞关乃楚之扞关,江关乃巴、蜀之江关也。述拒扞关,则荆门、虎牙在扞关之内,皆其设险之地,岂肯先自隘而但守鱼复之江关哉?故辨之以正地理志阙。◎弼按:《水经注》“扞关在江关之东”,确为两地无疑。◎《一统志》:古扞关在今湖北宜昌府长阳县西。瞿唐关在今四川夔州府奉节县东,即古江关。 将军其亢厉威武,勉蹈奇功,以称吾意。” 二月,鄯善、龟兹、于阗王各遣使奉献, 鄯善、龟兹、于阗俱详见本志卷三十裴注引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龟兹,音丘慈。 诏曰:“西戎即叙,氐、羌来王,《诗》、《书》美之。顷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内附, ◎应劭《汉书注》曰: ◎沈家本曰:○《隋志》:《汉书》一百一十五卷,汉护军班固撰,太山太守应劭集解。《汉书集解音义》二十四卷,应劭撰。○裴氏此卷上言“《汉书》”,下言“应劭注”,他卷或但称“《汉书音义》”,不知是否仍用劭注。《隋志》别有韦昭《汉书音义》七卷、萧该《汉书音义》十二卷也。《唐志》“班固《汉书》一百一十五卷”,不言何人注,“应劭《汉书集解》二十四卷”,与《隋志》同。是应书本单行,《隋志》所录众家音注,亦各单行,故卷各不同。○颜师古《汉书叙例》云:《汉书》旧无注解,唯服虔、应劭等各为音义,自别施行。至典午中朝,爰有晋灼集为一部,凡十四卷,又颇以意增益,时辩前人当否,号曰《汉书集注》。属永嘉丧乱,金行播迁,此书虽存,不至江左。是以爰自东晋,迄于梁、陈,南方学者皆弗之见。有臣瓒者,莫知氏族,考其时代,亦在晋初,又总集诸家音义, 稍以己之所见,续厕其末,举驳前说,喜引《竹书》,自谓甄明,非无差爽,凡二十四卷,分为两帙。今之《集解音义》则是其书,而后人见者不知臣瓒所作,乃谓之应劭等集解。王氏《七志》、阮氏《七录》,并题云然,斯不审耳。○据此,则隋、唐志所录,并是臣瓒书,非应劭书,特应注亦在中耳。◎弼按:应劭,事见《武纪》兴平元年注引《世语》。劭集解《汉书》,见《王粲传》注引《续汉志》。 款,叩也;皆叩塞门来服从。 其遣使者抚劳之。”是后西域遂通,置戊己校尉。 ◎戊己校尉治高昌,见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戊己校尉,元帝初元元年置。◎师古曰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皆有正位,唯戊、己寄治耳。今所置校尉亦无常居,故取“戊己”为名也。有戊校尉,有己校尉。一说戊己居中,镇覆四方,今所置校尉亦处西域之中抚诸国也。◎吴仁傑曰:颜注《百官表》有戊校尉、己校尉,其究不然。屯田始置校尉,领护田卒,但以屯田校尉为称。后乃为戊己校尉。《表》初不言有戊校、己校两官,独《乌孙传》云“徙己校屯乌墨”。是特兵有戊校、己校之分,尉则兼戊己为官称也。《马融传》“校队案部,前后有屯,甲乙相伍,戊己为坚”注谓“戊己,居中坚也”。《诗》曰“中田有庐”,苏黄门谓田中为庐,以便田事。二校之设,自兵屯言之,则以其中坚而命名可也。然二校之外,乃无所谓甲乙诸屯,则其命名之意,殆如《诗》所云,取其居屯田之中,以便田事而已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献帝时,凉州数有乱,河西五郡去州隔远,于是乃别以为雍州。魏时复分以为凉州,刺史领戊己校尉,护西域,如汉故事。◎胡三省曰:汉自安帝以后,未尝不欲通西域,讫不能通。今虽置戊己校尉,亦不能如汉之屯田车师也。
三月乙丑,立齐公叡为平原王, 叡,即明帝,黄初二年为齐公。齐国,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。平原,见《武纪》初平三年。 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为王。 ◎鄢陵,见《任城王传》。◎《通鉴》:黄初二年,皇弟鄢陵侯彰、宛侯据、鲁阳侯宇、谯侯林、赞侯衮、襄邑侯峻、弘农侯幹、寿春侯彪、历城侯徽、平舆侯茂皆进爵为公。◎钱大昕曰:今以诸王传考之,是年以皇弟封王者,任城王彰、章陵王据、下邳王宇、谯王林、北海王衮、陈留王峻、河间王幹、弋阳王彪、庐江王徽,凡九人。《纪》云“十一人”,似误也。鄄城王植以四月戊申封,与任城诸王不同日,且是县王,非郡王,〖任城诸王皆由公进封,惟植以罪贬侯,故不得郡王。〗故不在此数。又考文帝子,以黄初三年封王者六人,平原王叡、河东王霖、京兆王礼、淮南王邕、清河王贡、广平王俨。本纪惟载叡、霖二人,亦未免阙漏。 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,嗣王之庶子为亭侯,公之庶子为亭伯。 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“公”下有“侯”字。《通鉴》胡注引此,“公”下亦有“侯”字,见卷七十六。◎周寿昌曰:○亭伯制,终魏世未见其人。○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定制,非皇子不得封王,其大国、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,承封王之支子为侯,继承封王之支子为伯。小国五千户以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,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皆为男。○此承魏制而加详,无所谓亭伯也。 甲戌,立皇子霖为河东王。 河东,见《武纪》兴平二年“安邑”注。 甲午,行幸襄邑。 襄邑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注。 夏四月戊申,立鄄城侯植为鄄城王。 ◎鄄城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注。◎《通鉴》:是时,诸侯王皆寄地空名,而无其实。王国各有老兵百余人以为守卫,隔绝千里之外,不听朝聘,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。虽有王侯之号,而侪于匹夫,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。法既峻切,诸侯王过恶日闻。◎弼按:此皆魏文猜忌残忍,有以致之。此任城王所以不得其死,而陈思亦几不免也。 癸亥,行还许昌宫。五月,以荆、扬、江表八郡为荆州,孙权领牧故也;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。 ◎《通鉴》:以江南八郡为荆州,江北诸郡为郢州。◎胡三省曰:既以孙权为荆州牧,统江南八郡,故以江北诸郡置郢州。吴自立,则郢州废矣。 闰月, ◎潘眉曰:《纪》以闰月书于五月之下,是年闰六月也。 孙权破刘备于夷陵。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郡夷陵。有荆门、虎牙山。◎刘昭注:○《荆州记》曰:荆门江南,虎牙江北。虎牙有文如齿牙,荆门上合下开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○夷陵故城南临大江,秦白起伐楚,三战而烧夷陵者也。○应劭曰:夷山在西北,盖因山以名县也。吴黄武元年,更名西陵,后复曰夷陵。○《宜都记》曰:自黄牛滩东入西陵界,至峡口百许里,山水纡曲,而两岸高山重障,非日中夜半,不见日月。绝壁或十许丈,林木高茂,猿鸣至清,山谷传响,泠泠不绝。所谓三峡,此其一也。◎《荆州记》:自夷陵泝江二十里入峡口,名为西陵峡,长二十里。◎《吴志·陆逊传》:逊上疏曰:“夷陵要害,国之关限,虽为易得,亦复易失。失之非徒损一郡之地,荆州可忧。”◎胡三省曰:自三峡下夷陵,连山垒嶂,江行其中,回旋湍激,至西陵峡口,始漫为平流,夷陵正当峡口,故以为吴之关限。◎《一统志》:夷陵故城,在今湖北宜昌府东湖县东。 初,帝闻备兵东下,与权交战,树栅连营七百余里,谓群臣曰:“备不晓兵,岂有七百里营可以拒敌者乎! ◎何焯曰:兵势恶分,敌乘其间,则救御难。 苞原隰险阻而为军者 ◎潘眉曰:○苞,与“包”通。○《易·泰卦》:包荒。○《释文》云:本作“苞”。○《姤卦》:包瓜。○《子夏传》作“苞瓜”。○包有鱼。《释文》云:本作“苞”。○《书·禹贡》:草木渐包。○《释文》云:本作“苞”。○《礼记·乐记》:包之以虎皮。○《史记·乐书》作“苞”。 为敌所禽,此兵忌也。孙权上事今至矣。” ◎胡三省曰:上事,谓上奏言兵事也。 后七日,破备书到。
秋七月,冀州大蝗,民饥,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廪以振之。八月,蜀大将黄权率众降。 ◎《蜀志·黄权传》:先主将东伐吴,权请为先驱,先主不从,以权为镇北将军,督江北军以防魏师。先主引退而道隔绝,权不得还,故率将所领降于魏。◎弼按:○《夏侯尚传》:尚领荆州刺史,奏刘备别军在上庸,山道险难,宜以奇兵出其不意。遂击破上庸,平三郡九县。尚自上庸通道西行七百余里。○然则黄权之不得西还者,或水道为吴所阻,陆路为魏所制,进退失据乎?不然刘、葛推诚相信,何竟不战而降也? ◎《魏书》曰:权及领南郡太守史郃等三百一十八人,诣荆州刺史 时荆州刺史为夏侯尚。 时已分荆州为郢州,此言 “荆州”,盖史家追书。 奉上所假印绶、棨戟、幢麾、牙门、鼓车。权等诣行在所, 时魏文在许昌。 帝置酒设乐,引见于承光殿。权、郃等人人前自陈,帝为论说军旅成败去就之分,诸将无不喜悦。赐权金帛、车马、衣裘、帷帐、妻妾,下及偏裨皆有差。拜权为侍中镇南将军,封列侯, ◎《权传》:封育阳侯。 即日召使骖乘;及封史郃等四十二人皆为列侯,为将军、郎将百余人。 九月甲午,诏曰:“夫妇人与政, ◎胡三省曰:与,读曰豫。 乱之本也。自今以后,群臣不得奏事太后,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,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; ◎胡三省曰:横,户孟翻。 以此诏传后世。若有背违,天下共诛之。” 魏文因汉外戚擅权,故有此诏。承祚所谓“鉴往易轨”,于斯为美者也。然齐王之废,高贵乡公之卒,皆假太后令以行,盈庭诸臣无一申引此诏以相纠正者,何耶?岂以曹魏开国本由篡盗,君以此始,亦以此终,贻谋虽臧,莫之或守矣。 ◎孙盛曰:夫经国营治,必凭俊喆之辅,贤达令德,必居参乱之任,故虽周室之盛,有妇人与焉。然则坤道承天,南面罔二,三从之礼,谓之至顺,至于号令自天子出,奏事专行,非古义也。昔在申、吕,实匡有周。 ◎《列女传》:太姜者,有吕氏之女,太王娶以为妃,生太伯、仲雍、王季。贞顺率道,靡有过失。太王谋事迁徙,必与太姜。◎韦昭注:齐、许、申、吕,四岳之后,太姜之家。 苟以天下为心,惟德是杖,则亲疏之授,至公一也,何至后族而必斥远之哉? 冯本“哉”作“或”,误。 二汉之季世,王道陵迟,故令外戚凭宠,职为乱阶。于此自时昏道丧, “于”字疑衍。 运祚将移,纵无王、吕之难,岂乏田、赵之祸乎?而后世观其若此,深怀酖毒之戒也。 “酖”字,各本皆误作“酸”,局本作“酖”。 ◎吴金华曰:酸毒,悲酸痛恨也。局本作“酖”,疑属校刻者臆改。 至于魏文,遂发一概之诏,可谓有识之爽言,非帝者之宏议。 ◎周寿昌曰:魏取诫两汉,殷鉴不远,吕、王既祸于前,梁、窦复害于后。延至末造,而何进召乱,宗社遂移。故文帝特颁,以警后嗣,何得谓非帝者之宏议哉!◎张宗泰《鲁岩所学集》云:魏文帝丧未踰年,大设宴乐,又猜忌骨肉,动见贬削,伦纪之际,盖多悖德。乃践祚后诏令,多可昭法守。如宦人为官,不得过署令;天地有眚,勿劾三公;海内初定,有复私仇者,族之。群臣不得奏事太后,后族不得辅政,尤关社稷大计。观三国以后,贾后乱政,而司马氏之外患迭起;胡后擅国,而拓跋氏之大业遂倾;武则天浊乱朝廷,而唐之天下遂更姓改物而为周。文帝此诏,若预睹祸败,为先事之防。而孙盛立论,不能表扬其杜乱弭患之深心,乃谓妇女不妨预政,后族不当斥远,可谓不达古今之变者矣。 庚子,立皇后郭氏。 文帝定为嗣,郭后有谋,故虽无子,而得立为后。栈潜上疏,言:“因爱登后,贱人暴贵。”帝不从。 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;鳏寡笃癃及贫不能自存者赐谷。
冬十月甲子,表首阳山东为寿陵, ◎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河水迳平县北,南对首阳山,《春秋》所谓“首戴”也,上有夷、齐庙。◎《元和志》:在偃师县西北二十五里。◎《旧志》:即邙山。最高处去孟津县东南三十里。◎胡三省曰:在洛阳东北。 作终制曰:“礼,国君即位为椑, ◎椑,音扶历反。◎臣松之按:礼,天子诸侯之棺,各有重数;棺之亲身者曰椑。 存不忘亡也。 冯本“不”作“下”,误。 昔尧葬谷林,通树之,禹葬会稽,农不易亩, ◎《吕氏春秋》: ◎沈家本曰:○《汉志》“杂家”:《吕氏春秋》二十六篇,秦相吕不韦辑,智略士作。○隋、唐志“二十六卷,高诱注”,其题曰“吕不韦撰”,非其实也。今本亦二十六卷。凡十二纪、八览、六论。纪所统子目六十一,览所统子目六十三,论所统子目三十六,实一百六十篇。《汉志》但举其纲耳。 尧葬于谷林,通树之;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济阴郡成阳。有尧冢。◎刘向曰:尧葬济阴丘龙山。◎《皇览》云:尧冢在济阴成阳。◎皇甫谧云:谷林即成阳也。◎《括地志》云:尧陵在濮州雷泽县西三里。雷泽县本汉城阳县也。◎郭缘生《述征记》云:城阳县东有尧冢,亦曰尧陵,有碑是也。◎《水经·瓠子河注》引《帝王世纪》曰:尧葬济阴成阳西北四十里,是为谷林。○《墨子》以为尧葬巩山之阴,《山海经》谓尧葬狄山之阳,二说各殊。以为成阳近是尧冢也。◎又云:成阳城西二里有尧陵,陵南一里有尧母庆都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唐尧陵在山东曹州府菏泽县东北五十里,旧雷泽城西,与濮州接界。高四丈五尺,广二十余丈,上有庙。 舜葬于纪,市廛不变其肆; ◎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舜崩于苍梧之野,葬于江南九疑,是为零陵。◎《皇览》曰:舜冢在零陵营浦县。其山九谿皆相似,故曰九疑。◎《帝王世纪》云:舜南征,崩于鸣条,殡以瓦棺,葬于苍梧九疑山之阳,是为零陵,谓为纪市。◎《论衡》云:舜葬苍梧,象为之耕。◎《山海经》:苍梧之山,帝舜葬于阳,帝丹朱葬于阴。◎《墨子》:舜道死,葬南已之市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零陵郡营道。南有九疑山。◎刘昭注:舜之所葬。◎《水经·湘水注》:营水出营阳泠道县南山,西流迳九嶷山下,蟠基苍梧之野,峰秀数郡之间,罗岩九举,各导一溪。岫壑负阻,异岭同势,游者疑焉,故曰九疑山。大舜窆其阳,商均葬其阴,山南有舜庙,前有石碑。◎《一统志》:帝舜陵,今湖南永州府宁远县东南。永州府即汉零陵郡,宁远县即汉营道县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困学纪闻》云:苍梧山在海州界,近莒之纪。○《九域志》:海州东海县有苍梧山。○《山海经》:都州在海中。○郭璞注:在东海朐县界。世传此山自苍梧徙来。其说多不经,未采。 禹葬会稽,不变人徒。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会稽郡山阴。会稽山在南,上有禹冢、禹井。◎《刘向传》:禹葬会稽,不改其列。◎郑氏曰:不改树木百物之列也。◎如淳曰:列,陇也。◎晋灼曰:列,肆也。《淮南子》云“舜葬苍梧,不变其肆”,言不烦于民也。◎师古曰:郑说是,《淮南子》云“不变其肆”,肆,故也。◎沈钦韩曰:○《吕览·安死篇》:舜葬于纪市,不变其肆。○颜说非。◎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会稽山上有禹冢,昔大禹即位十年,东巡狩,崩于会稽,因而葬之。山东有有湮井,去禹庙七里,深不见底,谓之禹井。东游者多探其穴。◎《越绝书》:禹巡狩大越,死,葬会稽。苇槨桐棺,穿圹七尺,坛高三尺,土阶三等,延袤一亩。◎《吴会分野记》云:禹年九十三,崩,葬山阴临江之丘。名曰富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大禹陵在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东南会稽山。山在会稽县东南十三里。 故葬于山林,则合乎山林。封树之制,非上古也, ◎《孔子家语·相鲁篇》:孔子初仕,为中都宰。制为养生送死之节,因丘陵为坟,不封不树。◎王肃注:不聚土起坟,不植松柏。◎《汉书·刘向传》:《易》曰:“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。” 吾无取焉。寿陵因山为体,无为封树,无立寝殿,造园邑,通神道。夫葬也者,藏也,欲人之不得见也。骨无痛痒之知,冢非栖神之宅,礼不墓祭,欲存亡之不黩也,为棺椁足以朽骨,衣衾足以朽肉而已。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,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。无施苇炭, ◎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八月,宋文公卒,始厚葬,用蜃、炭。君子谓华元、乐举于是乎不臣。◎杜预曰:烧蛤为炭以瘗圹。《周礼·掌蜃》“掌敛互物、蜃物,以共闉圹之蜃”,郑司农说以《春秋传》曰“始用蜃”,言僭天子也。 无藏金银铜铁,一以瓦器,合古涂车、刍灵之义。 ◎《礼记·檀弓》曰:涂车蒭灵,自古有之,明器之道也。孔子谓为蒭灵者善,为俑者不仁。◎《释名》曰:束草为人马,以神灵名之也。◎《续礼仪志》云:天子崩,刍灵三十六匹。◎郑玄注《礼记》曰:刍灵,束茅为人马,谓之刍灵,神之类。◎陆机《士庶挽歌辞》曰:埏埴为涂车,束薪作刍灵。 棺但漆际会三过, ◎《礼记·丧大记》曰:君大棺八寸,属六寸,椑四寸。君里棺用朱绿,用杂金鐕。君盖用漆,三衽三束。 饭含无以珠玉, ◎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曰:太宰之职,大丧,赞赠玉、含玉。◎《说文》曰:含,送死口中玉也。◎《释名》曰:含以米(具)〈贝〉,含其口中也。◎《礼记·杂记下》曰:天子饭九贝,诸侯七,大夫五,士三。◎饭,含也。此盖夏制。周礼天子饭含用玉。 此为郑玄说。 无施珠襦玉匣, ◎范《书·梁竦传》:赐东园画棺、玉匣、衣衾。◎《汉仪注》:王侯葬,腰已下玉为札,长尺,宽二寸半;为匣,下至足,缀以黄金镂为之。◎“匣”字或作“柙”也。 此六字当为李贤所注,钱剑夫《校点记》已辩之。 ◎《梁商传》:衣衾饭唅玉匣珠贝之属,何益朽骨!◎章怀注云:唅,口实也。 诸愚俗所为也。季孙以璵璠敛,孔子历级而救之,譬之暴骸中原。 ◎《孔子家语·子贡问篇·第四十三》:季平子卒,将以君之璵璠敛,赐以珠玉。孔子初为中都宰,闻之,历级而救焉。〖历级,遽登阶,不聚足。〗曰:“送而以宝玉,是犹曝尸于中原也。其示民以奸利之端,而有害于死者,安用之!且孝子不顺情以危亲,忠臣不兆奸以陷君。”乃止。◎《左传·定公五年》:季平子卒,阳虎将以璵璠敛。◎杜预曰:璵璠,美玉,君所佩也。 宋公厚葬,君子谓华元、乐莒不臣, 乐莒,《左传》作“乐举”。 以为弃君于恶。汉文帝之不发,霸陵无求也;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赞曰:治霸陵,皆瓦器,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,因其山,不起坟。◎师古曰:霸陵在长安东南。◎《晋书·索(琳)〈綝〉传》:三秦人尹桓、解武等数千家,盗发汉霸、杜二陵,多获珍宝。愍帝问綝曰:“汉陵中物何乃多邪?”綝对曰:“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,天下供赋三分之,一供宗庙,一供宾客,一充山陵。汉武帝飨年久长,比崩,而茂陵不复容物,其树皆已可拱。赤眉军取陵中物不能减半,于今犹有朽帛委积,珠玉未尽。此二陵是俭者耳,亦百世之诫也。”◎《敬斋古今黈》卷四云:应劭《风俗通义》载霸陵薄葬,亦被发掘。而其陵中物,乃与前书本纪绝不同。据劭、(琳)〈綝〉之言,知霸陵所谓薄葬者,特比余陵差少耳。劭说与前书不同者,前书盖从史笔,劭说盖从所闻见,容有一误。然质诸《晋书》,则劭说为得其实。◎弼按:据魏文此诏,则霸陵未发掘。据应劭所云,则霸陵亦被掘,二说各殊。然今本《风俗通》无此语,似以魏文所云为足据。至《索(琳)〈綝〉传》所云,则晋愍帝时事也,此可为汉末未掘之证。 光武之掘,原陵封树也。 ◎范《书·光武纪》:遗诏曰:“朕无益百姓,皆如孝文皇帝制度,务从约省。”◎《明帝纪》:葬光武皇帝于原陵。◎《帝王纪》曰:原陵,方三百二十步,高六丈,在临平亭东南,去洛阳十五里。 霸陵之完,功在释之; ◎《汉书·张释之传》:文帝顾谓群臣曰:“嗟乎!以北山石为椁,用紵絮斫陈漆其间,岂可动哉!”左右皆曰:“善。”释之前曰:“使其中有可欲,虽锢南山犹有隙;使其中亡可欲,虽亡石椁,又何戚焉?”文帝称善。 原陵之掘,罪在明帝。是释之忠以利君,明帝爱以害亲也。忠臣孝子,宜思仲尼、丘明、释之之言,鉴华元、乐莒、明帝之戒,存于所以安君定亲,使魂灵万载无危,斯则贤圣之忠孝矣。自古及今,未有不亡之国,亦无不掘之墓也。 此真千古通论。 丧乱以来,汉氏诸陵无不发掘,至乃烧取玉匣金缕, ◎《御览·五百五十五》引《西京杂记》云:汉帝及诸王葬,皆珠襦玉匣,形于铠甲,连以金缕。匣上皆缕为蛟龙、鸷凤、龟麟之象,时谓蛟龙玉匣。 骸骨并尽,是焚如之刑,岂不重痛哉!祸由乎厚葬封树。 ‘桑、霍为我戒’,不亦明乎? ◎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延寿孙临,亦谦俭。每登阁殿,常叹曰:“桑、霍为我戒,岂不厚哉!”薄葬不起坟。◎师古曰:桑,桑弘羊也。霍,霍禹也。言以骄奢致祸也。 其皇后及贵人以下,不随王之国者,有终没皆葬涧西,前又以表其处矣。盖舜葬苍梧,二妃不从, ◎《礼记·檀弓上》云:舜葬于苍梧之野,盖三妃未之从也。 延陵葬子,远在嬴、博, ◎《礼记·檀弓下》云:延陵季子适齐,于其反也,其长子死,葬于嬴、博之间。嬴、博,齐地,泰山县也。 魂而有灵,无不之也,一涧之间,不足为远。若违今诏,妄有所变改造施,吾为戮尸地下,戮而重戮,死而重死。臣子为蔑死君父, ◎卢文弨曰:《文类》“为”作“而”。 不忠不孝,使死者有知,将不福汝。其以此诏藏之宗庙,副在尚书、秘书、三府。” ◎胡三省曰:其副本在尚书及秘书及三公府也。◎卢文弨曰:《文类》“书”作“省”。◎赵一清曰:《隋书·经籍志》有《魏朝杂诏》二卷,《录魏吴二志诏》二卷,梁有《三国诏诰》十卷,皆有别行之书。◎弼按:赵氏所引,见《隋志》“总集类”。◎梁章钜曰:○后人以此为魏文之达,而不知其为忧生之嗟也。○魏文《与吴质书》云:行年已长大,所怀万端,时有所虑,至乃通夜不瞑,志意何时复类昔日?已成老翁,但未白头耳。○时帝年方三十,而叹老嗟衰如此,宜应不十之兆矣。字为“不十”,吴阚泽语也。◎弼按:○《晋书·礼志中》云:魏武葬高陵,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。至文帝黄初三年,乃诏曰:“先帝躬履节俭,遗诏省约。子以述父为孝,臣以继事为忠。古不墓祭,皆设于庙。高陵上殿皆毁坏,车马还厩,衣服藏府,以从先帝俭德之志。”文帝自作终制,又曰:“寿陵无立寝殿,造园邑。”自后园邑寝殿遂绝。○《宋书·礼志三》同。
是月,孙权复叛。复郢州为荆州。 ◎胡三省曰:是年二月,置郢州,吴畔,复为荆州。◎弼按:置郢州在五月,胡云“二月”,误。是年九月,魏文有《报孙权书》,见《吴主传》;又有《责权诏》,见《吴主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 帝自许昌南征, ◎《文馆词林·六百六十二》载魏文帝《伐吴诏》云:制诏:昔轩辕不为涿鹿之师,则蚩尤之妖不灭;唐尧不兴丹水之陈,则南蛮之难不平;汉武不行吕嘉之罚,则横浦之表不附;光武不加嚣、述之诛,则陇、蜀之乱不清。故曰“非威不服,非兵不定”。孙权小丑,凭江悖暴,因有外心,凶顽有性。故奋武锐,顺天行诛。骁骑龙骧,猛将武步,或修句践潜涉之■顽,或图韩信夏■之诳愚。接舡以水攻陈,六军以陆横击。征南进运,以围江陵,多获舟舡,斩首执俘。降者盈路,牛酒日至。大司马及征东诸将卷甲长驱,其舟队今已向济。今车驾自东为之瞻镇,云行天步,乘衅而运。贼进退道迫,首尾有难,不为楚灵乾溪之溃,将有彭宠萧墙之变。必自鱼烂,不复血刃。宜慎终节,动静以闻。 诸军兵并进, 是时三道进兵,见《吴主传》黄武元年。 权临江拒守。十一月辛丑,行幸宛。庚申晦,日有食之。是岁,穿灵芝池。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:渠水又东历故金市南,直千秋门右,宫门也。又枝流入石逗伏流,注灵芝九龙池。◎弼按:黄初二年,筑陵云台。三年,穿灵芝池。五年,穿天渊池。七年三月,筑九华台。已开明帝大治宫观之渐矣。
四年春正月,诏曰:“丧乱以来,兵革未戢,天下之人,互相残杀。今海内初定,敢有私复雠者,皆族之。” ◎《艺文类聚·三十三》、《御览·四百八十一》均载《禁复私雠诏》云:丧乱以来,兵革纵横,天下之人,多相残害者。昔田横杀郦商之兄,张步害伏湛之子,汉氏二祖下诏,使不得相雠。贾复、寇恂,私相怨憾,至怀手剑之忿,光武召而和之,卒共同舆而载。今兵戎始息,宇内初定,民之存者,非流亡之孤,则锋刃之余,当相亲爱,养老长幼。自今以后,宿有雠怨者,皆不得相雠。敢有复私雠者,皆族之。 筑南巡台于宛。 ◎《水经·淯水注》:淯水又南迳宛城东,秦白起伐楚取郢,即以此地为南阳郡,改县曰宛。大城西南隅,即古宛城也,荆州刺史治,故亦谓之荆州城。今南阳郡治大城,城西三里有古台,高三丈余,文帝黄初中南巡行所筑也。 三月丙申,行自宛还洛阳宫。癸卯,月犯心中央大星。 ◎何焯曰:四月癸巳,汉昭烈帝崩。◎弼按:《晋书·天文志下》云“是年十二月丙子,月犯心大星”,而丕、权俱无恙,然则又主何吉凶也?何说不攻自破矣。 ◎《魏书》载 官本“载”作“曰”,误。 丙午诏曰:孙权残害民物,朕以寇不可长,故分命猛将三道并征。今征东诸军与权党吕范等水战,则斩首四万,获船万艘。大司马据守濡须, 濡须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。 其所禽获亦以万数。中军、征南,攻围江陵, ◎钱大昭曰:三道,谓曹休、张辽、臧霸出洞口,曹仁出濡须,曹真、夏侯尚、张郃、徐晃围南郡也。征东诸军,谓征东大将军曹休也;大司马守濡须,谓曹仁也;中军、征南,攻围江陵,谓中军大将军曹真,征南大将军夏侯尚也。 左将军张郃等舳舻直渡,击其南渚, ◎《曹真传》:真与夏侯尚击牛渚屯,破之。◎《夏侯尚传》:诸葛瑾瑾渡入江中渚,尚于下流潜渡,破之。 贼赴水溺死者数千人,又为地道攻城,城中外雀鼠不得出入,此几上肉耳!而贼中(厉)〈疠〉气疾病,夹江涂地,恐相染污。昔周武伐殷,旋师孟津, 吴本、毛本“旋”作“施”,误。孟津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 汉祖征隗嚣,还军高平, ◎范《书·光武纪》:建武八年,帝自征嚣,河西太守窦融率五郡太守与车驾会高平。颍川盗贼寇没属县,京师骚动。帝自上邽晨夜东驰,车驾还宫。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安定郡高平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平故城,今甘肃平凉府固原州治。◎弼按:此与山阳之高平同名异地。 皆知天时而度贼情也。且成汤解三面之网, 吴本、毛本“网”误作“纲”。 天下归仁。今开江陵之围,以缓成死之禽。且休力役,罢省繇戍,畜养士民,咸使安息。 ◎张采曰:及江不得渡而归,此所谓大言欺众耳。◎弼按:《曹休传》:督张辽等及诸州郡二十余军。○《曹真传》:都督中外诸军事。○是时,全军南征,三道并进,无功而还,尚欲藉诏令粉饰,究何益哉?贾诩谓“群臣无备、权之对”,其信然矣。 丁未,大司马曹仁薨。是月大疫。 ◎《宋书·五行志五》云:黄初四年三月,宛、许大疫,死者万数。 夏五月,有鹈鹕鸟集灵芝池, ◎《诗》:维鹈在梁,不濡其翼。◎《毛传》云:鹈,洿泽鸟也。梁,水中之梁。鹈在梁,可谓不濡其翼乎?◎郑《笺》云:鹈在梁,当濡其翼;而不濡者,非其常也。以喻小人在朝,亦非其常。◎《尔雅》:鹈鴮鸅。◎郭璞注:今鹈鹕也。好群飞,沈水食鱼,故名洿泽,俗呼之为淘河。◎陆《疏》:鹈,水鸟,形如鹗而极大,啄长尺余,直而广。口中正赤,颔下胡大如数升囊。若小泽中有鱼,便群共抒水,满胡而弃之,令水竭尽,鱼在陆上,乃共食之。故曰淘河。◎《本草》:鸟大如苍鹅,颐下有皮袋,容二升物,展缩由袋,中盛水以养鱼。身是水沫,惟胸前有两块肉,如拳。云昔为人窃肉入河,化为此鸟,今犹有肉存也,因名逃河。◎《庄子》:鱼不畏网,而畏鹈鹕。网者,公平无私。鹈鹕有心,故鱼畏之。 诏曰:“此诗人所谓污泽也。 元本、吴本、毛本“诗”误作“时”。 《曹诗》‘刺恭公远君子而近小人’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困学纪闻》引叶氏云:汉世文章,未有引诗序者。黄初四年诏“《曹诗》‘刺远君子而近小人’”,盖诗序至此始行。◎全祖望曰:是时始立学官故也。◎弼按:○范《书·儒林传·卫宏传》:宏字敬仲,东海人。从谢曼卿受学,因作《毛诗序》,善得《风》、《雅》之旨,于今传于世。◎惠栋曰:○《经籍志》云:毛苌善诗,自谓子夏所传,先儒相承,谓之《毛诗》。○序,子夏所创,毛公及敬仲又加润益。○《九经古义》云:《六经奥论》云:“汉氏文字,未有引诗序者,惟魏黄初四年,有“曹共公远君子而近小人”之语,盖诗序至是而始行。”○叶氏说同。○栋案:《左传·襄二十九年》:“季札见歌《秦》,曰:‘美哉!此之谓夏声。’”服虔《解谊》云:“秦仲始有车马礼乐之好,侍御之臣,戎车四牡;田狩之事,与诸夏同风,故曰夏声。”此《秦风·车邻》序也。太尉杨震《疏》云:“朝无《小明》之晦。”此《小雅·小明》序也。李尤《漏刻铭》云:“挈壶失节,刺流在诗。”在《齐风·东方未明》序也。蔡邕《独断》载《周颂》三十一章,尽录诗序。服、杨、李、蔡皆东汉儒者,当时已用诗序,何尝至黄初时始行邪?自范史以诗序出自卫宏,后人遂有斥诗序而用其诗说者,为辨而正之。◎胡玉缙曰:○司马相如《难蜀父老》云:王事未有不始于忧勤,而终于佚乐。○此《鱼丽》序也。是西汉人已引之。○《孟子·万章篇》说《北山之诗》云: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。○即小序说也。是战国时人已引之,一见陈启源《毛诗稽古篇》,一见钱大昕《十驾斋养新录》,惠说尚未尽。 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?否则斯鸟何为而至?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、独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。” ◎《晋书·五行志中》云:黄初四年五月,有鹈鹕鸟集灵芝池。按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青祥也。诏举俊德、茂才,于是杨彪、管宁之徒,咸见荐举,此所谓睹妖知惧者也。◎《宋书·五行志二》同。 ◎《魏书》曰:辛酉,有司奏造二庙,立太皇帝庙,大长秋特进侯与高祖合祭,亲尽以次毁;特立武皇帝庙,四时享祀,为魏太祖,万载不毁也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三》云:邺庙所祠,则文帝之高祖处士、曾祖高皇、祖太皇帝共一庙。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庙,百世不毁,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。明帝太和三年,洛京庙成,则以亲尽迁处士主,置园邑,使令丞奉荐。而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,犹为四室而已。
六月甲戌,任城王彰薨于京都。 ◎《任城王传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云:初,彰问玺绶,将有异志,故来朝不即得见。彰忿怒暴薨。◎《陈思王传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云:是时待遇诸国法峻。任城王暴薨。诸王怀友于之痛。〖参阅《任城王传》注引《世说新语》。〗◎是任城王之死,实为魏文所害,当时陈王亦几不免。天性凉薄,宜其享国之不永也。 甲申,太尉贾诩薨。太白昼见。 ◎《晋书·天文志下》云:黄初四年六月甲申,太白昼见。案刘向《五行纪论》曰:“太白少阴,弱,不得专行,故以己未为界,不得经天而行。经天则昼见,其占为兵丧,为不臣,为更王;强国弱,小国强。”是时孙权受魏爵号,而称兵距守。◎弼按:孙权背魏,在黄初三年,与四年之太白昼见何涉?以是知天文、五行、符瑞诸志,多不足据也。 是月大雨,伊、洛溢流,杀人民,坏庐宅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伊水注》:伊阙左壁有石铭云:“黄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辛巳,大出水,举高四丈五尺,齐此已下。”盖记水之涨减也。○《晋书·五行志上》云:黄初四年六月,大雨霖,伊、洛溢至津阳城门,漂数千家,杀人。初,帝即位,自邺迁洛,营造宫室,而不起宗庙,太祖神主犹在邺。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礼,终黄初不复还邺。又郊社神祗,未有定位。此简宗庙、废祭祀之罚也。〖何焯引《宋书·五行志四》所载,与此同。〗◎弼按:简宗庙、废祭祀为一事,不修堤防又为一事,虽立宗庙而不治水利,其溃溢如故也。虽无水旱之灾,而祭祀终不可废也。要当分别论之耳。◎《晋书·傅祗传》:祗为荥阳太守,自黄初大水之后,河、济泛溢,邓艾尝著《济河论》,开石门而通之,至是复浸坏。祗乃造沉莱堰,至今兖、豫无水患,百姓为立碑颂焉。◎《傅玄传》:时颇有水旱之灾,玄上疏曰:“魏初未留意于水事,先帝统百揆,分河堤为四部,并本凡五谒者,以水功至大,与农事并兴,非一人所周故也。今谒者一人之力,行天下诸水,无时得偏。可分为五部,使各精其方宜。” ◎《魏书》曰:七月乙未, 冯本、监本、官本“七月”作“十月”,误。《晋书·礼志上》作“七月”。 大军当出,使太常以特牛一告祠于郊。 ◎《晋书·礼志上》云:帝将东巡,以大军当出,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。及文帝崩,太尉钟繇告祠南郊,皆是有事于郊也。江左则废。 ◎臣松之按:魏郊祀奏中,尚书卢毓议祀厉殊事, ◎宋本、元本、吴本作“祀厉殃事”。◎何焯曰:作“祀厉殃事”于文义较显。◎沈家本曰:《通典·吉礼门》“魏祀五郊六宗及厉殃”,亦其证。 云:“具牺牲祭器,如前后师出告郊之礼。”如此,则魏氏出师,皆告郊也。 秋八月丁卯,以廷尉钟繇为太尉。 ◎《高柔传》:黄初四年,迁为廷尉。◎盖继钟繇之后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有司奏改汉氏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,嘉至乐曰迎灵乐,武德乐曰武颂乐,昭容乐曰昭业乐, 局本“容”作“荣”,误。 云飜舞曰凤翔舞,育命舞曰灵应舞,武德舞曰武颂舞,文昭舞曰大昭舞,五行舞曰大武舞。 ◎潘眉曰:云飜,当依《宋书·乐志》作“云翘”。“文昭”、“大昭”两“昭”字皆误,“文昭”当作“文始”,“大昭”当作“大韶”。两汉有文始,无文昭。文始,本韶乐,故改文始为大韶。◎弼按:○《宋书·乐志一》云:魏武平荆州,获杜夔,善八音。常为汉雅乐郎,尤悉乐事,于是使创定雅乐。魏复先代古乐,自夔始。○与本志《杜夔传》相同。 辛未,校猎于荥阳, ◎荥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◎《苏则传》:则从行猎,槎桎拔,失鹿,帝大怒,悉收督吏,将斩之。则稽首曰:“陛下以猎戏多杀群吏,愚臣以为不可。敢以死请!”遂皆赦之。 遂东巡。论征孙权功,诸将已下进爵增户各有差。九月甲辰,行幸许昌宫。 ◎《魏书》曰:十二月丙寅,赐山阳公夫人汤沐邑,公女曼为长乐郡公主,食邑各五百户。 ◎钱大昭曰:是时献帝为郡公,其女安得为郡主?且郡亦无长乐之名,此“郡”字疑或“乡”,或“亭”之讹。◎赵一清曰:长乐郡亦是虚封。◎弼按:○《齐王芳纪》:嘉平五年,追封郭修为长乐乡侯。○钱说是。 是冬,甘露降芳林园。◎臣松之按:芳林园即今华林园,齐王芳即位,改为华林。 ◎《御览·百九十七》引《魏志》曰:有芳林园、桐园。芳林后避少帝讳,改为华林。◎《晋宫阁名》:洛阳有琼圃园、灵芝园,邺有鸣鹤园、蒲陶园、华林园。◎弼按:华林园,又见《明纪》青龙三年注。
五年春正月,初令谋反大逆乃得相告,其余皆勿听治;敢妄相告,以其罪罪之。 是年,诏改诸王皆为县王,见《彭城王据传》。此国之大事,又为郡国延革之变迁,《文纪》何以不书? 三月,行自许昌还洛阳宫。夏四月,立太学,制五经课试之法,置春秋谷梁博士。 ◎范《书·光武纪》:建武五年,初起太学,车驾幸太学,赐博士弟子各有差。◎《儒林传》:光武中兴,爱好经术,先访儒雅,立五经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。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《尚书》欧阳、大小夏侯,《诗》齐、鲁、韩,《礼》大小戴,《春秋》严、颜,凡十四博士,太常差次总领焉。章帝建初中,诏高才生受《古文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谷梁》、《左氏春秋》,虽不立学官,然皆擢高第为讲郎,给事近署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博士十四人,比六百石。《易》四,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。《尚书》三,欧阳、大小夏侯氏。《诗》三,鲁、齐、韩氏。《礼》二,大小戴氏。《春秋》二,《公羊》严、颜氏。掌教弟子。国有疑事,掌承问对。◎《汉官仪》:博士,秦官也。博者,博通今古,士者,辨于然否。◎陆机《洛阳记》曰:太学在洛阳城故开阳门外,去宫八里,讲堂长十丈,广三丈。◎挚虞《决疑要注》:黄初五年,立太学于洛阳。时慕学者始诣太学为门人。满二岁,试通一经者称弟子,不通者一经者罢遣。弟子满二岁,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;满三岁,试通三经者擢高第,为太子舍人。舍人满二岁,试通四经者擢其高第为郎中。郎中满二岁,能通五经者擢高第,随才叙用。每试不通者,各随后辈复试,试通如前补用。◎本志《王肃传》注引《魏略·儒宗传》序云:从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,天下分崩,人怀苟且,纲纪既衰,儒道尤甚。至黄初元年之后,新主乃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,补旧石碑之缺坏,备博士之员录,依汉甲乙以考课。申告州郡,有欲学者,皆遣诣太学。太学始开,有弟子数百人。◎胡三省曰:博士课试之法,始于汉武帝元朔五年。平帝时,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,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。东都,五经立十四博士,皆以家法教授。《古文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谷梁》、《左氏春秋》,虽不立学官,然皆擢高第,为讲郎,给事近署。顺帝增甲乙之科,员各十人。 五月,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,因奏疑事,听断大政,论辨得失。秋七月,行东巡,幸许昌宫。八月,为水军,亲御龙舟,循蔡、颍,浮淮, ◎胡三省曰:○魏收《地形志》:陈留扶沟县有蔡河。○《水经》:蔡河自陈留浚仪东南流而入于颍。颍水出颍川阳城县少室山,东南流至新阳,与蔡河合,又东南至慎县东南,入于淮。◎吴熙载曰:蔡河上流,即汴河,经河南开封府、中牟、祥府、通许、尉氏、扶沟、西华、陈州府入颍,即沙河也。颍水出河南河南府登封县,经密县、禹州、新郑、长葛、许州、临颍、西华、商水、陈州府、项城、沈丘,入安徽颍州、阜阳、颍上,入淮,在涡水南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汉书·地理志》:南阳郡蔡阳。○应劭曰:蔡水所出,东入淮。颍川郡阳城阳乾山,颍水所出,东至下蔡入淮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一:颍水在寿州西北四十里,其入淮处,谓之颍尾,亦曰颍口。魏主丕盖自颍口入淮也。◎弼按:胡注合于古地,吴说合于今地,惟赵氏所引南阳郡蔡阳应说“蔡水所出,东入淮”,实与地势不合。蔡阳在今湖北枣阳县西南,与淮水阻碍山河,实无相入之理。应说既误,赵氏不审,复延其讹耳。 幸寿春。 ◎寿春,详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“扬州刺史”注,又见初平四年“九江郡”注。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九江郡寿春。◎《一统志》:寿春故城,今安徽凤阳府寿州治。 扬州界将吏士民,犯五岁刑已下,皆原除之。九月,遂至广陵, ◎广陵,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。汉末广陵郡治广陵。广陵故城,在今扬州府东北。自三国魏、吴分据,汉郡遂废。魏广陵郡徙治淮阴,见《通鉴》胡注。◎《一统志》:淮阴故城,今江苏淮安府清河县南。◎《刘晔传》:黄初五年,幸广陵泗口,命荆、扬州诸军并进。◎《水经》:淮水又东北至下邳淮阴县西,泗水从西北来流注之。注淮、泗之会,即角城也。左右两川,翼夹二水,决入之所,所谓泗口也。◎谢鍾英曰:泗口在今清河县北。◎弼按:据《纪》及《刘晔传》,则魏文浮淮至广陵泗口,实当日之淮阴,今日之清河也。然《吴志·孙权传》“黄武三年九月,魏文帝出广陵,望大江,曰‘彼有人焉,未可图也’”,注引干宝《晋纪》曰“魏文帝在广陵,吴人临江为疑城,自石城至于江乘,一夕而成。魏人自江西望,甚惮之,遂退军”,《徐盛传》 “盛建计从建业筑围,围上设假楼。文帝到广陵,望围愕然”,注引《魏氏春秋》云“文帝叹曰‘魏虽有武骑千群,无所用也’”,据以上所云,魏文已由泗口南进至广陵废郡,即今扬州府江都县地。若仅至泗口,不能望大江,亦不能望围愕然,临流而叹也。又按《鲍勋传》 “六年秋,帝欲征吴,勋曰‘往年龙舟飘荡,隔在南岸,圣躬蹈危,臣下破胆’”据此,则魏文已至大江中流矣。 赦青、徐二州,改易诸将守。冬十月乙卯, ◎卢文弨曰:《宋志》作“十一月辛卯”。 太白昼见。行还许昌宫。 ◎《王朗传》注引《魏书》:诏三公曰:“车驾当以今月中旬到谯,淮、汉众军,亦各还反,不腊西归矣。” ◎《魏书》载癸酉诏曰:近之不绥,何远之怀?今事多而民少,上下相弊以文法, 局本“弊”作“敝”。 百姓无所措其手足。昔太山之哭者,以为苛政甚于猛虎, ◎《礼记·檀弓篇》:孔子过太山侧,有妇人哭于墓侧者而哀。夫子式而听之,使子路问之,曰:“子之哭也,壹似重有忧者。”而曰: “然。昔者吾舅死于虎,吾夫又死焉,吾子又死焉。”夫子曰:“何为不去也?”曰:“无苛政。”子曰:“小子识之,苛政猛于虎也。” 吾备儒者之风, ◎吴金华曰:备,当作“被”,宜据《册府元龟》卷六十二校改。“被”字与下句“服”字相对,“被”犹言沐浴,“服”犹言遵奉,皆古人恒言。 服圣人之遗教,岂可以目玩其辞,行违其诫者哉?广议轻刑,以惠百姓。 十一月庚寅,以冀州饥,遣使者开仓廪振之。戊申晦,日有食之。
十二月,诏曰:“先王制礼,所以昭孝事祖,大则郊社,其次宗庙,三辰五行,名山大川,非此族也,不在祀典。叔世衰乱,崇信巫史,至乃宫殿之内,户牖之间,无不沃酹,甚矣其惑也。自今,其敢设非祀之祭, 《宋书·礼志四》“祀”作“礼”。 巫祝之言,皆以执左道论,著于令典。” ◎元本、吴本、毛本、局本脱“著于令典”四字。◎侯康曰:○《通典·吉礼门》云:魏祀五郊、六宗及厉殃。何晏议:“《月令》,季春磔禳大傩,非所以祀皇天也。夫天道不谄,不贰其命,若之何禳之?国有大故,可祈于南郊;至于祈禳,自宜止于山川、百物而已。王肃云:’厉殃,汉之淫祠耳。’日月有常位,五帝有常典。师旷自是乐祖,无事于厉殃。汉文除秘祝,所以称仁明也。”○案:二议不系年月,或即在是时乎?◎弼按:明帝青龙元年,诏诸郡国山川不在祠典者,勿祠。何、王之议,究在何时,未能定也。 是岁,穿天渊池。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:其水东注天渊池,池中有魏文帝九华台,殿(中)〈基〉悉是洛中故碑累之,今造钓台于其上。池南直魏文帝茅茨堂,前有《茅茨碑》,是黄初中所立也。其水自天渊池东出华林园。
六年春二月,遣使者循行许昌以东尽沛郡, ◎沛国,见《武纪》。◎吴增僅曰:汉末除国为郡。◎详见《司马芝传》注。 问民所疾苦,贫者振贷之。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其议所以振贷之。◎师古曰:振,起也,为给贷之,令其存立也。诸振救、振赡,其义皆同。今流俗作从“贝”者,非也。 ◎《魏略》载诏曰:昔轩辕建四面之号, ◎《尸子》:子贡问于孔子曰:“古者,黄帝四面,信乎?”孔子曰:“黄帝取合己者四人,使治四方。不谋而亲,不约而成,大有成功,此之谓四面也。” 周武称“予有乱臣十人”, 《书·泰誓》之辞。 斯盖先圣所以体国君民,亮成天工,多贤为贵也。今内有公卿以镇京师,外设牧伯以监四方,至於元戎出征,则军中宜有柱石之贤帅,辎重所在,又宜有镇守之重臣,然后车驾可以周行天下,无内外之虑。吾今当征贼,欲守之积年。其以尚书令颍乡侯陈群为镇军大将军,尚书仆射西乡侯司马懿为抚军大将军。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镇军将军,一人,魏以陈群为之。抚军将军,一人。魏以司马宣王为之。中、镇、抚三号比四镇。◎赵一清曰:下云“给中军兵骑六百人”,盖初设此号,以中军将之兵给之也。时曹真为中军大将军。◎洪饴孙曰:镇军大将军,一人,第二品,黄初六年置,后不常设。抚军大将军,一人,第二品。黄初五年置。◎弼按:○《晋书·宣帝纪》:黄初五年,天子南巡,观兵吴疆。帝留镇许昌,改封向乡侯,〖“向”字疑当作“西”。〗转抚军,假节,领兵五千,加给事中,录尚书事。六年,天子复大兴舟师征吴,复命帝居守,内镇百姓,外供军资。临行,诏曰:“吾深以后事为念,故以委卿。曹参虽有战功,而萧何为重。使吾无西顾之忧,不亦可乎!” 若吾临江授诸将方略,则抚军当留许昌,督后诸军,录后台文书事;镇军随车驾,当董督众军,录行尚书事; ◎《文馆词林·六百六十二》脱“众军录”三字,《通鉴》有之。◎胡三省曰:魏、晋之制,大将军不开府者,品秩第二,其禄与特进同。置长史、司马、主簿、诸曹官署。行尚书,谓尚书之随驾者。后台,谓尚书台之留许昌者也。 皆假节鼓吹,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;持节杀无官位人,若军事,得与使持节同;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。◎《晋书·乐志下》云:汉时,有《短箫铙歌》之乐,列于鼓吹,多序战阵之事。及魏受命,改其十二曲,使缪袭为词,述以功德代汉。◎《宋书·乐志一》云:鼓吹,盖短箫铙哥。蔡邕曰:“军乐也,黄帝岐伯所作,以扬德建武、劝士讽敌也。”《周官》曰:“师有功则恺乐。”《左传》曰:“晋文公胜楚,振旅,凯而入。”《司马法》曰:“得意则恺乐恺哥。”雍门周说孟尝君:“鼓吹于不测之渊”。说者云鼓自一物,吹自竽、籁之属,非箫、鼓合奏,别为一乐之名也。然则短箫铙哥,此时未名鼓吹矣。应劭《汉卤簿图》,唯有骑执箛。箛,即笳。不云鼓吹。而汉世有黄门鼓吹,汉享宴食举乐十三曲,与魏世鼓吹长箫同。长箫短箫,《伎录》并云:“丝竹合作,执节者哥。”又《建初录》云:“《务成》、《黄爵》、《玄云》、《远期》,皆骑吹曲,非鼓吹曲。”此则列于殿庭者为鼓吹,今之从行鼓吹为骑吹,二曲异也。又孙权观魏武军,作鼓吹而还,此又应是今之鼓吹。魏、晋世,又假诸将帅及牙门曲盖鼓吹,斯则其时谓之鼓吹矣。魏、晋世给鼓吹甚轻,牙门督将五校,悉有鼓吹。 给中军兵骑六百人。吾欲去江数里,筑宫室,往来其中,见贼可击之形,便出奇兵击之; 《文馆词林》无“兵”字。 若或未可,则当舒六军以游猎, 《文馆词林》“舒”作“纾”。 飨赐军士。 三月,行幸召陵, ◎监本“陵”作“陆”。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汝南郡召陵。◎师古曰:即桓公伐楚次于召陵者也。召,读曰邵。◎《一统志》:召陵故城,今河南许州郾城县东三十五里。◎《元和志》、《方舆纪要》作“四十五里”。 通讨虏渠。 ◎胡三省曰:通讨虏渠,以伐吴也。◎顾祖禹曰:讨虏渠在郾城县东五十里。◎吴熙载曰:疑河南陈州府商水县之小汝水也。 乙巳,还许昌宫。并州刺史梁习讨鲜卑轲比能,大破之。 《梁习传》及《鲜卑·轲比能传》均未载此事。 辛未,帝为舟师东征。 时宫正鲍勋谏,帝怒,左迁勋为治书执法。见《勋传》。 五月戊申,幸谯。壬戌,荧惑入太微。六月,利成郡兵蔡方等以郡反, ◎利成,见《武纪》建安三年注,又见《臧霸传》。◎《诸葛诞传》:利成郡反,推唐咨为主。咨后亡入吴。 杀太守徐质。 《诸葛诞传》作“徐箕”。 遣屯骑校尉任福、步兵校尉段昭 ◎《续百官志》:屯骑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,掌宿卫兵。步兵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,掌宿卫兵。◎赵一清曰:福、昭盖将禁旅以往也。 与青州刺史讨平之; ◎时王淩为青州刺史,见《淩传》。◎《吕虔传》:虔迁徐州刺史,讨利城叛贼,斩获有功。 其见胁略及亡命者,皆赦其罪。
秋七月,立皇子鉴为东武阳王。 东武阳,见《武纪》初平二年。 八月,帝遂以舟师自谯循涡入淮, ◎此即魏武自涡入淮之故道也,详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四年注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》:阴沟水出河南阳武县蒗荡渠,东南至沛为涡水。涡水东迳谯郡,又东南至下邳淮阴县,入于淮。◎弼按:胡注于建安十四年引《水经》云“至下邳睢陵入淮”,此注又云 “至淮阴入淮”,二者皆误,仍当以今怀远县北之涡口为入淮之口也。若至睢陵入淮或淮阴入淮,则已至徐州界,下文即不必言“从陆道幸徐”也。 从陆道幸徐。九月,筑东巡台。冬十月,行幸广陵故城, ◎胡三省曰:广陵故城,谓之芜城,今其处不可考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三:广陵故城,在扬州府城东北,后汉为广陵郡治,三国移治淮阴,而以故城为边邑,后入于吴。◎弼按:广陵,见上年注,即今扬州府城东北之广陵废郡。魏之广陵既移治淮阴,故谓前郡治为“故城”。胡注谓“不可考”,殆未细审耳。 临江观兵,戎卒十余万,旌旗数百里。 ◎或曰:魏文始终有志于吴,远胜偏安暇逸者矣。 ◎《魏书》载帝于马上为诗曰: 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二:城子山在扬州府仪真县北六里,山形如城,魏文帝筑乐游台,立马赋诗于此。 观兵临江水,水流何汤汤。戈矛成山林,玄甲耀日光。猛将怀暴怒,胆气正从横。谁云江水广?一苇可以航。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注引《吴录》曰:帝见波涛汹涌,叹曰:“嗟乎!固天所以隔南北也!”◎潘眉曰:○李吉甫云:广陵在江都县北四里,州城正直(其)〈齐〉上。大江西北自六合县界流入,南对丹徒之京口,旧阔四十里。文帝诗曰:“谁云江水广?一苇可以杭。”正谓此处也。 不战屈敌虏,戢兵称贤良。古公宅岐邑,实始翦殷商。 ◎《诗·鲁颂》:后稷之孙,实维大王;居岐之阳,实始翦商。 孟献营虎牢,郑人惧稽颡。 ◎《左传·襄公二年》:孟献子曰:“请城虎牢以逼郑。”知武子善之,遂城虎牢,郑人乃成。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河南郡成皋,故虎牢,或曰制。◎《穆天子传》:七萃之士生搏虎而献天子,天子畜之东虢,是曰虎牢。◎《一统志》:成皋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汜水县西北。 充国务耕植,先零自破亡。 ◎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充国上屯田奏,复上留田便宜十二事。充国所降得五千余人,诏罢兵,独充国留屯田。 兴农淮、泗间,筑室都徐方。量宜运权略,六军咸悦康。岂如东山诗,悠悠多忧伤。”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文选》又有魏文《杂诗》云:西北有浮云,亭亭如车盖。惜哉时不遇,适与飘风会。吹我东南行,行行至吴会。吴会非我乡,安能久留滞?弃置勿复陈,客子常畏人。○其心怯于吴人如此。 是岁大寒,水道冰,舟不得入江,乃引还。 ◎《蒋济传》:车驾幸广陵,济表水道难通,帝不从,战船数千皆滞不得行。◎详见《济传》。 十一月,东武阳王鉴薨。十二月,行自谯过梁,遣使以太牢祀故汉太尉桥玄。 ◎梁国桥玄,见《武纪》。◎赵一清曰:曹氏再世祀桥公。
七年春正月, ◎《晋书·礼志上》云: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,命中宫蚕于北郊,依周典也。◎《艺文类聚》卷十五引魏韦诞《皇后亲蚕颂》曰:于时明庶扇物,鸟帑昏正,躬耕帝藉,迈德班令,嘉柔桑之肇敷,思郊庙之至敬,命皇后以亲蚕,俾躬桑于外坰,考时日于巫咸,诏太卜以献祯,御坤德之大辂,翳翠葆以扬旌,尔乃皇、英参乘,涂山奉舆,总姜、任于后陈,载樊、卫于贰车,千乘隐其雷动,万骑粲以星敷,启前路于三官,命蚩尤而清衢,游青虬于左角,步素螭于右隅,登崇坛而正位,觌休气于朝阳,步雕辇而下降。手柔条于公桑,嫔妾肃以莅事,职蚕植而承筐,供副袆之六服,昭孝敬于烝尝,盛华礼于中宇,神化驰于八方。乃延群妾,宴赐于前,降至贵以逮下,布恺悌之渥恩。礼仪备序,巾车回辕,班中黄之禁财,散束帛之戋戋,神泽霈以雨施,洪恩布于膴原,同硕庆于生民,发三灵之永欢,苞繁祜于万国,卷福釐以言旋,美休祚于亿载,岂百世之曾玄。 将幸许昌,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,帝心恶之,遂不入。壬子,行还洛阳宫。三月,筑九华台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后妃传》赞云:汉氏昭阳之轮奂,魏室九华之照曜。○则九华台亦内宫游幸处也。 夏五月丙辰,帝疾笃,召中军大将军曹真、镇军大将军陈群、征东大将军曹休、抚军大将军司马宣王,并受遗诏辅嗣主。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鱼豢曰:“四征,魏武帝置,秩二千石。黄初中,位次三公。汉旧诸征与偏、裨、杂号同。”◎赵一清曰:汉时已有征东、征南、征西之号,是不始于魏武,或至魏始备四征之号,故鱼豢曰“镇北,魏黄初、太和中置”,是其例也。◎又案:《晋书·宣帝纪》云“于崇华殿之南堂,并受顾命辅政”,其时有陈群、曹真,无曹休。且诏太子曰“有间此三公者,慎勿疑之”,则非四人可知。即《曹休传》亦无受遗诏辅政之事。 吴金华以曹休并在顾命,说详彼。 ◎洪饴孙曰:中军大将军,一人,第二品,黄初三年置,后不常设。 遣后宫淑媛、昭仪已下归其家。 ◎本志《后妃传》:淑媛位视御史大夫,爵比县公;昭仪比县侯。◎《世说新语·贤媛篇》载魏文悉取武帝宫人事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五年注。 丁巳,帝崩于嘉福殿,时年四十。 ◎本志《朱建平传》:建平相文帝,寿八十,至四十有小厄。文帝年四十,病困,谓左右曰:“建平所言八十,谓昼夜也,吾其决矣。”顷之,果崩。◎弼按:此与高元吕所言相同。高元吕,事见卷首注引《魏略》。 ◎《魏书》曰:殡於崇华前殿。 ◎官本作“殿前”。◎卢文弨曰:当作“前殿”。 六月戊寅,葬首阳陵。 ◎《寰宇记》卷五:魏文帝陵在河南偃师县首阳山南,庙在县西北十八里。◎胡三省曰:葬于洛阳东北首阳山,因以名陵。 自殡及葬,皆以终制从事。 ◎《晋书·礼志中》云:魏氏故事,国有大丧,群臣凶服。◎又云:汉、魏故事,将葬,设吉凶卤簿,皆有鼓吹。◎又云:大丧及大臣之丧,执绋者挽歌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 监本、官本“氏”作“书”,误。 明帝将送葬,曹真、陈群、王朗等以暑热固谏,乃止。◎孙盛曰:夫窀穸之事, ◎《左传·襄公十三年》:楚子告大夫曰:“唯是春秋窀穸之事。”◎杜注云:窀,厚也。穸,夜也。厚夜犹长夜,长夜谓葬埋。 孝子之极痛也,人伦之道,于斯莫重。故天子七月而葬,同轨毕至。 ◎杜预曰:言同轨,以别四夷之国。 夫以义感之情,犹尽临隧之哀,况乎天性发中,敦礼者重之哉!魏氏之德,仍世不基矣。昔华元厚葬,君子以为弃君于恶,群等之谏,弃孰甚焉!◎鄄城侯植为诔曰: ◎《陈思王传》:黄初二年,改封鄄城侯。三年,立为鄄城王。四年,徙封雍丘王。六年,帝东征,还过雍丘,幸植宫。◎是时当书“雍丘王”,裴注书“鄄城侯”,误。 惟黄初七年五月七日, ◎潘眉曰:帝以丁巳日崩,推是年五月辛丑朔,十七日乃得丁巳,诔当云“五月十七日”,今本脱“十”字也。 大行皇帝崩,呜呼哀哉!于时天震地骇,崩山陨霜,阳精薄景,五纬错行, ◎《宋书·天文志一》:黄初四年二月癸卯,月犯心大星。十二月丙子,月又犯心大星。占曰:“心为天王,王者恶之。”七年五月,文帝崩。黄初四年,月晕北斗,占曰:“有大丧。”黄初五年十月,岁星入太微,逆行积百三十九日乃出。占曰:“五星入太微,从右入三十日以上,人主有大忧。”黄初六年十月乙未,有星孛于少微,历轩辕。案占,孛、彗异状,其殃一也。 百姓呼嗟,万国悲伤, 各本“呼”作“吁”,“伤”作“悼”。 若丧考妣,恩过慕唐, 《艺文类聚》作“思慕过唐”。 擗踊郊野, ◎《孝经》:擗踊哭泣。 仰想穹苍, 《艺文》“想”作“愬”。 佥曰何辜,早世殒丧,呜呼哀哉!悲夫大行,忽焉光灭,永弃万国,云往雨绝。 ◎吴金华曰:云往雨绝,犹言雨散云飞,比喻亲朋长别。 承问荒忽, ◎吴金华曰:承,犹“闻”也。承问,犹言得知消息, 惛懵哽咽,袖锋抽刃,叹自僵毙, 宋本、《曹子建集》“叹”作“欲”。 追慕三良,甘心同穴。感惟南风, 《三国文类》“惟”作“恨”。 惟以郁滞,终于偕没,指景自誓。考诸先记,寻之哲言,生若浮寄, ◎胡玉缙曰:○《古文苑》刘歆《遂初赋》云:抱奇内光,自得真兮。宠幸浮寄,奇无常兮。○《文选》:魏文帝《善哉行》云:人生如寄,多忧何为?○李善注:《尸子》曰:“老莱子曰:‘人生天地之间,寄也。’”寄者,固也。 唯德可论,朝闻夕逝,孔志所存。皇虽一没, ◎卢文弨曰:“一”当作“殪”。 天禄永延,何以述德?表之素旃。 ◎《周礼·春官·司常》:通帛为旃。 何以咏功?宣之管弦。乃作诔曰:皓皓太素,两仪始分,中和产物,肇有人伦,爰暨三皇,实秉道真,降逮五帝,继以懿纯,三代制作,踵武立勋。季嗣不维,网漏于秦, 吴本“网”作“纲”,《子建集》同。 崩乐灭学,儒坑礼焚,二世而歼, 毛本“二”作“三”。 汉氏乃因,弗求古训,嬴政是遵,王纲帝典, 局本“纲”作“网”,误。 阒尔无闻。 冯本“阒”作“閴”。 求光幽昧, 宋本、吴本“求”作“末”,《子建集》同。 道究运迁,乾坤迴历, 《子建集》“迴”作“回”。 简圣授贤,乃眷大行,属以黎元。龙飞启祚,合契上玄,五行定纪, 各本“五”作“正”,误。宋、元本不误。 改号革年,明明赫赫,受命于天。仁风偃物,德以礼宣;祥惟圣质, 《艺文类聚》“祥”作“详”。 嶷在幼妍。 一作“岐嶷幼龄”。 庶几六典, 庶,一作“研”。 学不过庭,潜心无罔,抗志青冥。 《艺文类聚》“罔”作“内”,“青冥”作“高明”。 才秀藻朗,如玉之莹,听察无乡,瞻睹未形。 《艺文类聚》“乡”作“飨”,〖《子建集》同。〗“睹”作“视”。 其刚如金,其贞如琼,如冰之洁,如砥之平。爵公无私, 《艺文类聚》“公”作 “功”,“私”作“重”。 戮违无轻,心镜万机,揽照下情。 揽,一作“鉴”。 思良股肱,嘉昔伊、吕,搜扬侧陋,举汤代禹;拔才岩穴,取士蓬户,唯德是萦, 萦,一作“索”,一作“荣”。 弗拘祢祖。宅土之表, 各本“土”作“士”,误。宋本作“土”,《子建集》同。表,一作“中”。 道义是图,弗营厥险,六合是虞。齐契共遵,下以纯民, 《艺文类聚》作 “宅土之中,率民以渐,道义是图,弗营厥险。六合通同,齐契共检。导下以纯,民由朴俭”。 恢拓规矩, 宋本“拓”作“折”,《子建集》同。 克绍前人。科条品制,褒贬以因。乘殷之辂,行夏之辰。金根黄屋, 监本作“黄根金屋”,误。 翠葆龙鳞,紼冕崇丽,衡紞维新,尊肃礼容,瞩之若神。 《艺文类聚》“瞩”作“瞻”。 方牧妙举,钦于恤民,虎将荷节,镇彼四邻;朱旗所剿,九壤被震, 《艺文类聚》“被”作“披”。 畴克不若?孰敢不臣?县旌海表,万里无尘。虏备凶彻, ◎何焯曰:彻,疑作“辙”。 鸟殪江岷,权若涸鱼, 监本“权”作“土”,误。宋本作“摧”,《子建集》同。当为“权”字之讹。 乾腊矫鳞, 《子建集》作 “乾若脯鳞”。 肃慎纳贡,越裳效珍,条支绝域,侍子内宾。 《子建集》“侍”作“众”。 德侪先皇,功侔太古。上灵降瑞,黄初叔祜。 ◎何焯曰:叔,疑作“攸”。◎赵一清曰:当作“俶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陈浩曰:叔祜,当作“俶祜”。俶,始也。祜,福也。言黄初受禅,始受福也。 河龙洛龟,凌波游下; 下,叶音户。 平钧应绳,神鸾翔舞;数荚阶除,系风扇暑;皓兽素禽,飞走郊野;神钟宝鼎, 冯本“钟”作“鐘”。 形自旧土;云英甘露,瀸涂被宇; ◎毛本“瀸涂”作“谶图”,误。◎《尔雅·释水》:泉一见一否为瀸。 ◎赵幼文曰:○《说文·水部》:瀸,渍也。○瀸涂,犹言浸渍道路,似较密切。 灵芝冒沼,硃华阴渚。 冯本“阴”作“荫”。 回回凯风,祁祁甘雨,稼穑丰登,我稷我黍。家佩惠君, ◎《诗·大雅·桑柔篇》:维此惠君,民人所瞻。◎郑《笺》云:惠,顺也。维至德顺民之君为百姓所瞻仰。 户蒙慈父。图致太和,洽德全义。 官本“洽”作“浴”。 将登介山, ◎潘眉曰:○《子建集》作“将登泰山”。按“介山”不误。○司马相如《封禅文》云:以登介丘,不亦恧乎!○介山犹介丘,即谓泰山。◎弼按:宋本《子建集》作“将登介山”。◎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》注服虔曰:介,大也。丘,山也。言周以白鱼为瑞,登太山封禅,不以恧乎!◎沈钦韩曰:○《册府元龟·封禅·三十五》:高宗乾封元年,帝登于泰山,封玉牒于介山。○按此,则介山本山名,服注非。 先皇作俪。镌石纪勋,兼录众瑞,方隆封禅,归功天地,宾礼百灵,勋命视规, 此四字疑误。 望祭四岳,燎封奉柴, ◎《书·舜典》:岁二月,东巡守,至于岱宗,柴。望秩于山川。◎《孔传》云:燔柴祭天告地,至如其秩,次望祭之。 肃于南郊,宗祀上帝。三牲既供,夏禘秋尝,元侯佐祭,献璧奉璋。鸾舆幽蔼,龙旂太常,爰迄太庙,鐘鼓锽锽, 《子建集》“鐘鼓”作“钟皷”。 颂德咏功,八佾锵锵。皇祖既飨,烈考来享,神具醉止,降兹福祥。 局本作“兹降”,误。 天地震荡,大行康之;三辰暗昧,大行光之;皇纮绝维,大行纲之;神器莫统,大行当之;礼乐废弛, 宋本“弛”作“ ”。 大行张之;仁义陆沈,大行扬之;潜龙隐凤,大行翔之;疏逖遐康, ◎宋本、元本、冯本“逖”作“狄”。◎赵一清曰:狄、逖古通。 大行匡之。在位七载,元功仍举, 《艺文类聚》“元”作“九”。 吴金华并举二义,以作“九”义长,说详彼。 将永太和, 永,一作“承”。太,一作“大”。 绝迹三五,宜作物师,长为神主,寿终金石,等算东父, ◎曹植《远游篇》:将归谒东父。一举超流沙。◎又《驱车篇》:同寿东父年,旷代永长生。 如何奄忽,摧身后土,俾我茕茕,靡瞻靡顾。嗟嗟皇穹,胡宁忍务? 《艺文类聚》 “务”作“予”。 呜呼哀哉!明监吉凶,体远存亡, 《艺文类聚》“远”作“达”。 深垂典制,申之嗣皇。圣上虔奉,是顺是将,乃创玄宇,基为首阳, “为”一作“于”。 拟迹谷林,追尧慕唐, 《艺文类聚》“慕”作“纂”。 合山同陵, 《艺文类聚》“陵”作“阪”。 不树不疆,涂车刍灵,珠玉靡藏。百神警侍, 《子建集》“侍”作“待”。 来宾幽堂,耕禽田兽,望魂之翔。于是俟大隧之致功兮,练元辰之淑祯,潜华体于梓宫兮,冯正殿以居灵。顾望嗣之号咷兮, 望,一作“皇”。 存临者之悲声,悼晏驾之既疾兮, 宋本“疾”作“修”,吴本、元本作“候”,《子建集》同;顾千里校本作“往”。 感容车之速征。 速,一作“修”。 浮飞魂于轻霄兮,就黄墟以灭形, 灭,一作“藏”。 背三光之昭晰兮,归玄宅之冥冥。嗟一往之不反兮,痛閟闼之长扃。咨远臣之眇眇兮, 冯本“眇眇”作“渺渺”。 (成)〈感〉凶讳以怛惊,心孤绝而靡告兮,纷流涕而交颈。 颈叶平。 思恩荣以横奔兮,阂阙塞之峣峥,顾衰绖以轻举兮,迫关防之我婴。欲高飞而遥憩兮, 《子建集》“憩”作“憇”。 惮天网之远经,遥投骨于山足兮, 《文选》潘岳《寡妇赋》注引“愿投骨于山足”。 报恩养于下庭。慨拊心而自悼兮,惧施重而命轻,嗟微驱之是效兮,甘九死而忘生,几司命之伇籍兮, ◎元本“伇”作“役”,宋本、冯本、毛本作“伇”,吴本作“没”。◎沈家本曰:《说文》、《篇韵》无“伇”字,《集韵》同“役”。 先黄发而陨零,天盖高而察卑兮,冀神明之我听。独郁伊而莫愬兮,追顾景而怜形, 《艺文类聚》“追”作“廹”,一作“廻”。 奏斯文以写思兮,结翰墨以敷诚。呜呼哀哉! ◎《文心雕龙·诔碑篇》:详夫诔之为制,盖选言录行,传体而颂文,荣始而哀终。◎又云:陈思叨名,而体实繁缓,《文皇诔》末,旨言自陈,其乖甚矣。◎盖谓“咨远臣之渺渺兮”以下,皆自陈之词也。
初,帝好文学,以著述为务,自所勒成垂百篇。 ◎裴注引《魏书》云:帝八岁能属文,有逸才,遂博贯古今经传、诸子百家之书。〖见本卷首。〗◎钟嵘《诗品》曰:文帝诗源出于李陵,颇有仲宣之体则。新奇百许篇,率皆鄙质如偶语。惟“西北有浮云”十余首,殊美赡可玩,始见其工矣。不然,何以铨衡群彦,对扬厥弟者邪?◎《文心雕龙·才略篇》曰:魏文之才,洋洋清绮,旧谈抑之,谓去植千里。然子建思捷而才俊,诗丽而表逸,子桓虑详而力缓,故不竞于先鸣,而乐府清越,《典论》辩要,迭用短长,亦无懵焉。但俗情抑扬,雷同一响,遂令文帝以位尊减才,思王以势窘益价,未为笃论也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魏文帝集》十卷,梁二十三卷。◎《唐志》:十卷。◎《宋志》:《魏文帝集》一卷。◎严可均《全三国文》辑本四卷,《典论》一卷。冯惟讷《诗纪》乐府诗四十二首。 又使诸儒撰集经传,随类相从,凡千余篇,号曰《皇览》。 ◎本志《刘劭传》:黄初中,受诏集五经群书,以类相从,作《皇览》。◎《杨俊传》注引《魏略》曰:王象受诏撰《皇览》,使象领秘书监。象从延康元年始撰集,数岁成,藏于秘府,合四十余部,部有数十篇,通合八百余万字。◎《曹爽传》注引《魏略》曰:桓范延康中与王象等典集《皇览》。◎《御览》卷六百一引《三国典略》曰:祖珽等上言:昔魏文帝命韦诞诸人撰著《皇览》,包括群言,区分义别。◎《史记索隐》曰:《皇览》,书名也。记先代冢墓之处,宜皇王之省览,故曰《皇览》。是魏人王象、缪袭等所撰。◎《史记集解》引《皇览》云:延陵季子冢在毗陵县暨阳乡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皇览》一百二十卷,缪卜等撰,梁六百八十卷。梁又有《皇览》一百二十三卷,何承天合;《皇览》五十卷,徐爰合;《皇览目》四卷;又有《皇览钞》二十卷,梁特进萧琛钞,亡。◎《唐经籍志·类事类》:《皇览》一百二十二卷,何承天撰。又八十四卷,徐爰并合。◎《艺文志·类书类》:何承天并合《皇览》一百二十二卷,徐爰并合《皇览》八十四卷。◎《玉海·艺文》曰:类事之书,始于《皇览》,韦诞诸人撰。◎侯康曰:《御览·礼仪部·三十九》引《皇览·冢墓记》二十余条,《水经》注引《皇览》十三条,言冢墓者十之九。《冢墓》盖即四十余部中之一。《御览》卷五百九十又引《皇览记·记阴谋》,疑亦书中篇名也。《论语·三省章》释文称“《皇览》引《鲁读》六(字)〈事〉”,则兼及经义,此《魏文帝纪》所谓“撰集经传,随类相从”者。盖后世类书之滥觞,故无所不包矣。◎姚振宗曰:《皇览》当是千余卷,至梁存六百八十卷,至隋存一百二十卷,至唐惟有何、徐两家钞合本,而魏时原本亡,至宋并钞合本亦亡。◎又曰:《御览》数引《皇览·逸礼》,即《汉志》所谓《礼古经》,多三十九篇。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,称《逸礼》三十九是也。王莽时立博士,汉末尚未亡,故《皇览》亦具载之。又《陈思王传》注臣松之按“田巴事出《鲁连子》,亦见《皇览》,文多不载”,是《皇览》中有《鲁连子》。又说郛中有缪袭《尤射》一篇,亦是《皇览》逸文,其所收集者多矣。◎沈家本曰:王象所撰集四十余部,部有数十篇,与《纪》言千余篇相合。象时领秘书监,故属之象,非象一人手撰也。象之外,可考者有刘劭、缪卜、缪袭、桓范、韦诞诸人,即《纪》所谓诸儒也。李善《文选》注引《皇览·圣贤冢墓志》,当是《皇览》之一篇,非别一书。《索隐》所引亦即是书,但云“记先代冢墓”,似《皇览》专记此一事,其说非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帝初在东宫,疫疠大起,时人彫伤,帝深感叹,与素所敬者大理王朗书曰: 此书当在建安二十二年冬,是时文帝方为魏太子,王朗适继钟繇为大理也。 “生有七尺之形,死唯一棺之土, ◎宋本、元本、吴本、监本“唯”作“为”。《御览》 “棺”作“抔”。◎《淮南子·精神训》云:吾生也有七尺之形,吾死也有一棺之土。 唯立德扬名,可以不朽,其次莫如著篇籍。疫疠数起,士人彫落, ◎文帝《与吴质书》云:昔年疾疫,亲故多离其灾,徐、陈、应、刘,一时俱逝。 余独何人,能全其寿?”故论撰所著《典论》、诗赋,盖百余篇,集诸儒于肃城门内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御览》“城”作“成”。 ◎吴金华曰:○《艺文类聚》卷六十三、《初学记》卷二十一亦作“肃成”。○《全梁诗》卷十四萧统《同泰僧正讲诗》曰:舒金起祇苑,开筵慕肃成。○《文选·上文选注表》赞昭明曰:居肃成而讲艺,开博望以招贤。○似此,“肃成”当系东宫殿室之名,太子延儒讲学之处也。 讲论大义,侃侃无倦。 ◎《御览·卷九百五十一》载魏文帝《与王朗书》曰:蚤虱虽细,虐于安寝;鼷鼠至微,犹毁郊牛。◎又卷三百五十四《与王朗书》曰:丕白:不受江、汉之珠,而爱巴、蜀之钩,此言难得之贵宝,不若易有之贱物。 常嘉汉文帝之为君,宽仁玄默,务欲以德化民,有贤圣之风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渭水注》:华山下有汉文帝庙,庙有石阙数碑。一碑是建安中立,汉镇远将军段煨更修。祠堂碑文,汉给事黄门侍郎张昶造,昶自书之,魏文帝又刊其碑阴二十余字,二书有重名于海内。 时文学诸儒,或以为孝文虽贤,其于聪明,通达国体,不如贾谊。帝由是著《太宗论》曰: ◎《汉书·景帝纪》:丞相臣嘉等奏:“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。” “昔有苗不宾,重华舞以干戚,尉佗称帝, 宋本“佗”作“他”。 孝文抚以恩德,吴王不朝,锡之几杖以抚其意,而天下赖安;乃弘三章之教,恺悌之化,欲使曩时累息之民,得阔步高谈,无危惧之心。若贾谊之才敏,筹画国政,特贤臣之器,管、晏之资, 宋本“资”作“姿”。 岂若孝文大人之量哉?” ◎《御览》卷八十八引《典论》曰:文帝慈孝,宽弘仁厚,躬修玄默,以俭帅下。奉生送终,事从约省。美声塞于宇宙,仁风畅于四海。◎又曰:文帝思贤甚于饥渴,用人速于顺流。 三年之中,以孙权不服,复班《太宗论》于天下, 冯本“班”作“颁”。 明示不原征伐也。 力足以服尉佗,而不用武者,汉文是也;力不足以制孙权,而欲藉文字以折服之,魏文是也。彼狡谋之孙仲谋,其能俯首乎? 他日又从容言曰:“顾我亦有所不取于汉文帝者三:杀薄昭;幸邓通;慎夫人衣不曳地,集上书囊为帐帷。以为汉文俭而无法,舅后之家,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,既触罪法,又不得不害矣。”其欲秉持中道,以为帝王仪表者如此。 ◎王念孙曰:○立木以示人,谓之仪,又谓之表。○《说文》:檥,干也。从木,义声。○经传通作“仪”,故《尔雅》云“仪,干也”。○《吕氏春秋·慎小篇》注:表,柱也。○故德行足以率人者,亦谓之仪表。○《缁衣》:是民之表也。○郑注:言民之从君,如景逐表。○《荀子·君道篇》:君者,仪也。仪正而景正。○是仪即表也。○《管子·形势解篇》:法度者,万民之仪表也。礼义者,尊卑之仪表也。○《淮南·主术篇》:言为文章,行为仪表。○《左传·文六年》:陈之艺极,引之表仪。○或言“仪表”,或言“表仪”,其义一也。 ◎胡冲《吴历》曰: ◎《吴志·胡综传》:综字伟则,汝南固始人。子冲,平和有文幹,天纪中为中书令。◎《吴录》曰:冲后仕晋尚书郎、吴郡太守。◎《旧唐书·经籍志·杂史类》:《吴历》六卷,胡冲撰。◎《新唐书·艺文志·杂史类》:胡冲《吴朝人士品秩状》八卷,又《吴历》六卷。◎高似孙《史略》:胡冲《吴历》六卷。◎黄逢元曰:裴注屡引,《后汉·袁术传》注、《文选·奏弹曹景宗》注、《辨亡论》注、《御览》卷一百十八、又四百六十七、又六百六、又八百十九均引之。◎沈家本曰:《隋志》不著录。 帝以素书所著《典论》及诗赋饷孙权,又以纸写一通与张昭。 ◎潘眉曰:注引《吴历》“帝以素书所著《典论》及诗赋饷孙权”,后于《孙权传》中又引之,《蜀先主传》两引《江表传》“备立营于油口,改名公安”,《明帝纪》及《关羽传》两载“羽乞娶秦宜禄妻”,皆是重复不检之病。◎弼按:《孙权传》注引《吴历》“饷孙权《典论》及诗赋”事,乃序他事连类及之。《蜀先主传》两引《江表传》,当为传抄之讹。《明帝纪》及《关羽传》所载“乞秦妻”事,一引《魏氏春秋》,一引《蜀记》,明为两书,不为重复,潘说失之。素书,解见《孙权传》。
评曰:文帝天资文藻,下笔成章,博闻强识,才艺兼该; ◎《典论》 ◎本志《明帝纪》:太和四年,诏太傅三公,以文帝《典论》刻石,立于庙门之外。◎《齐王芳纪》注引《搜神记》云:刊灭《典论》。◎侯康曰:○《抱朴子·论仙篇》:魏文帝躬览洽闻,自呼于物无所不经,谓天下无切玉之刀, 此魏文本《列子·汤问》所载而论,切玉之兵即锟铻剑,颇疑 “刀”当作“刃”。 火浣之布。及著《典论》,尝据言此事。其间未期,二物毕至。帝乃叹息,遽毁斯论。○康案:《齐王芳纪》注但云“无火浣布”,不及切玉刀。毁论在齐王芳时,不在文帝时,与此亦异。又按《艺文类聚》卷十六据卞兰《赞述太子表》,知是书成于为太子时。◎严可均曰:○《隋志·儒家》:《典论》五卷,魏文帝撰。○旧、新唐志同。明帝时刊石,详《搜神记》。○又《齐王芳纪》注:臣松之昔从征西至洛阳,见《典论》石在太学者尚存。○《御览·五百八十九》引戴延之《西征记》:《典论》六碑,今四存二败。○《隋志·小学类》有《一字石经·典论》一卷。唐时,石本亡。至宋而写本亦亡。世所习见,仅裴注之帝《自叙》,及《文选》之论文而已。孙冯翼尝有辑本,罣漏甚多,又误以《典略》当《典论》。今覆检各书,写出数十百事,有篇名者十三,聚其复重,会其离散,依《意林》次第之,定著一卷。其遗文坠句无所系属者,附于后。◎黄以周《儆季杂著·子叙》曰:《典论》刻石太学,与石经并列,凡六碑,晋乱已毁其二。《隋志》著录一卷,非全碑也。其简编之书是时尚存,《隋志》、《唐志》子部儒家有《典论》五卷,与《意林》所题合。《魏志》言“帝好著述,自所自所勒成垂百篇”,此兼诗、赋言之,非《典论》有百篇也。裴注引王沈《魏书》云“论撰所著《典论》、诗赋,盖百余篇”,可证。孙凤卿辑是书, 凤卿,孙冯翼之字。 以百篇即《典论》,非也。《典论》篇数,今不可知,其篇名可考者,曰《奸谗》,曰《内戒》、曰《酒诲》、曰《论文》、曰《太子》、曰《终制》、曰《自叙》七篇。篇皆有序,则其余可知矣。孙氏因《文选》载《论文》、《魏志》注引《论郤俭事》,谓《典论》“分目皆以‘论’为篇题,与各书所载篇目不合”,亦非也。今依《群书治要》及《意林》二书所录次第,排比逸文,其书首《论禅让》,次《论学术》,三《论汉帝得失》,四《论政治》,五《奸谗》,六《内诫》,七《酒诲》,八《论剑》,九《论文》,十《论养生》,十一《终制》,十二《自叙学术》。爰取孙辑,补遗删复,勒为一卷。后见严氏文目复订之。 帝《自叙》曰:初平之元,董卓杀主鸩后, 事在中平六年,此云“初平”者,下文皆述初平之事也。杀主,《御览》作“弑帝”。 荡覆王室。是时四海既困中平之政,兼恶卓之凶逆,家家思乱,人人自危。山东牧守,咸以《春秋》之义,“卫人讨州吁于濮”, ◎《左传·隐四年》:卫州吁弑君而立,卫人杀之于濮。 言人人皆得讨贼。于是大兴义兵,名豪大侠,富室强族,飘扬云会,万里相赴;兖、豫之师战于荥阳,河内之甲军于孟津。卓遂迁大驾,西都长安。而山东大者连郡国,中者婴城邑, ◎《汉书·蒯通传》:范阳令先降而身死,必将婴城固守。◎孟康曰:婴,以城自绕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文选》曹植《责躬诗》李注引《说文》曰:婴,绕也。○婴城固守,谓绕城守御耳。○《陈汤传》:时康居兵万余骑,分为十余处,四面环城,亦与相应。○环城,犹绕城也。训为以城自绕则非。它皆类此。 小者聚阡陌,以还相吞灭。 冯本“灭”作“并”。 会黄巾盛于海、岱, 冯本、官本、监本“岱”作“岳”,误。 山寇暴于并、冀, 谓黑山贼及西河白波贼也。 乘胜转攻,席卷而南,乡邑望烟而奔,城郭睹尘而溃,百姓死亡,暴骨如莽。 毛本“骨”作“国”,误。 余时年五岁,上以世方扰乱,教余学射,六岁而知射,又教余骑马, 骑,一作“乘”。 八岁而能骑射矣。 冯本“能”作 “知”,误。 以时之多故,每征,余常从。 ◎《御览》作:以时之多难,故每征伐,余乘马常从。 建安初,上南征荆州,至宛,张绣降。旬日而反,亡兄孝廉子修、从兄安民遇害。 事在建安二年。 时余年十岁,乘马得脱。夫文武之道,各随时而用,生于中平之季,长于戎旅之间,是以少好弓马,于今不衰;逐禽辄十里,驰射常百步, 《艺文类聚·七十四》 “常”作“出”。《御览·七百四十六》无“驰”字,作“射常出”。 日多体健,心每不厌。 《御览·九十三》作“日夕体倦,心犹不厌”。 建安十年,始定冀州,濊、貊贡良弓,燕、代献名马。时岁之暮春,句芒司节, ◎《礼记·月令》:孟春之月,其帝大皞,其神句芒。〖仲春、季春同。〗◎郑注:此仓精之君,木官之臣。大皞,宓戏氏。句芒,少皞氏之子曰重,为木官。 和风扇物,弓燥手柔,草浅兽肥,与族兄子丹 曹真字子丹。 猎于邺西,终日手获獐鹿九,雉兔三十。后军南征次曲蠡, 曲蠡,见前延康元年。 尚书令荀彧奉使犒军,见余谈论之末,彧言:“闻君善左右射,此实难能。”余言:“执事未睹夫项发口纵,俯马蹄而仰月支也。” ◎《赭白马赋》:经玄蹄而雹散,历素支而冰裂。◎注:玄蹄,马蹄也。素支,月支也。皆射帖名也。言马既良,射者亦中,故马蹄雹散,月支冰裂也。◎邯郸淳《艺经》曰:马射左边,为月支二枚,马蹄三枚也。◎曹植诗:控弦破左的,右发摧月支。 彧喜笑曰: 冯本“笑”作“咲”,各本作“ ”,均误。 “乃尔!”余曰:“埒有常径,的有常所,虽每发辄中,非至妙也。若驰平原, 《御览·九十三》“若”下游“夫”字。 赴丰草,要狡兽, 《御览·七百四十六》“要”作“逐”。 截轻禽,使弓不虚弯,所中必洞,斯则妙矣。” 《御览·七百四十六》作“斯乃妙尔”。 时军祭酒张京在坐,顾彧拊手曰 ◎拊,击也,拍也。◎《书·益稷篇》:予击石拊石。◎《蔡传》云:重击曰击,轻击曰拊。◎《御览》“拊”上有“俱”字。 “善”。余又学击剑,阅师多矣,四方之法各异,唯京师为善。桓、灵之间,有虎贲王越善斯术, ◎《书·立政篇》:缀衣、虎贲。◎《传》云:虎贲以勇力事王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虎贲中郎将,主虎贲宿卫。◎刘昭注:○《前书》:武帝置期门,平帝更名虎贲。虎贲旧作“虎奔”,言如虎之奔也。○孔安国曰:若虎贲兽,言甚猛。 称于京师。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,具得其法,余从阿学之精熟。 《御览·九百五十三》“之”下有“甚”字。 尝与平虏将军刘勋、 刘勋,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,又见建安十八年注,又见《吴志·孙策传》注。 奋威将军邓展等 邓展,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,所云“奋威将军乐乡侯刘展”,即邓展也。 共饮, 《初学记·九》“饮”下有“酒”字。 宿闻展善有手臂,晓五兵, ◎《周礼·夏官·司兵》:掌五兵五盾,各辨其物与其等,以待军事。◎郑司农云:五兵者,戈、殳、戟、酋矛、夷矛。 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。余与论剑良久,谓言将军法非也,余顾尝好之,又得善术,因求与余对。时酒酣耳热,方食芉蔗, ◎《艺文类聚·八十七》作“干蔗”,《御览·七百十》又《九百七十四》作“甘蔗”。◎潘眉曰:○芊蔗,当为“竿蔗”。○《上林都赋》“诸柘”注曰:诸柘,甘柘也。○《广志》作“竿蔗”。○《一切经音义》引《通俗文》:荆州出竿蔗。○竿,古寒反,音干。或又作“甘蔗”,或又作“甘柘”。盖诸柘、甘柘、甘蔗、干柘、竿蔗并通,惟不作“芊蔗”耳。《御览·五百九十二》引《典论》亦作“(竿)〈芊〉蔗”,盖沿误久矣。 便以为杖, 《御览·三百四十二》作“便以习之”。 下殿数交,三中其臂,左右大笑。展意不平,求更为之。余言吾法急属,难相中面,故齐臂耳。展言原复一交,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,因伪深进,展果寻前,余却脚鄛, 吴金华引徐复说,以“鄛”当做“勦”,谓退步疾速,又以当做“摷”,谓挥剑侧抹,说并详彼。 正截其颡,坐中惊视。余还坐,笑曰:“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,更授以秘术, ◎《史记·仓公传》:太仓公者,齐太仓长,临淄人也。姓淳于氏,名意。少而喜医、方术。高后八年,更受师同郡元里公乘阳庆。庆年七十余,无子,使意尽去其故方,更悉以禁方予之,传黄帝、扁鹊之脉书,五色诊病,知人死生,决嫌疑,定可治,及药论,甚精。受之三年,为人治病,决死生多验。然左右行游诸侯,不以家为家,或不为人治病,病家多怨之者。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少女缇萦上书:“愿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伎,更受要道也。”一坐尽欢。夫事不可自谓己长,余少晓持複,自谓无对;俗名双戟为坐铁室,镶楯为蔽木户; 《御览》作“两镶为蔽木户”。 后从陈国袁敏学,以单攻复, ◎《吴志·周鲂传》:鲂密表曰:“臣知无古人单复之术。”◎《吕蒙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曰:常有单复。 每为若神,对家不知所出,先曰 先,一作“告”。曰,一作“日”。 若逢敏于狭路,直决耳!余於他戏弄之事少所喜,唯弹碁略尽其巧,少为之赋。 ◎各本“碁”作“棊”。◎《艺文类聚·七十四》载魏文帝《弹棊赋》曰:惟弹棊之嘉巧,邈超绝其无俦。苞上智之弘略,允贯微而洞幽,局则荆山妙璞,发藻扬晖,丰腹高隆,庳根四颓,平如砥砺,滑若柔荑。棊则玄木北幹,素树西枝,洪纤若一,脩短无差,象筹列植,一据双螭,滑石雾散,云布四垂,然后直叩先纵,二八次举,缘边间造,长邪迭取。尔乃详观夫变化之理,屈伸之形,联翩靃绎,展转盘萦,或暇豫安存,或穷困侧倾,或接党连兴,或孤据偏停。于时观者,莫不虚心竦踊,咸侧息而延佇,或雷抃以大噱,或战悸而不能语。 昔京师先工有马合乡侯、东方安世、 《世说新语》注引《典论》作“昔京师少工有二焉,合乡侯、东方世安”。 张公子,常恨不得与彼数子者对。上雅好诗书文籍,虽在军旅,手不释卷,每每定省 《御览·九十三》作“每定省”。 从容,常言: “人少好学则思专,长则善忘,长大而能勤学者,唯吾与袁伯业耳。” 袁遗,字伯业,山阳太守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 余是以少诵诗、论,及长而备历五经、四部,《史》、《汉》、诸子百家之言,靡不毕览。 ◎《隋书·经籍志·杂传家》:《列异传》,三卷,魏文帝撰。◎又曰:魏文帝作《列异》以叙鬼物奇怪之事,相继而作者甚众。◎侯康曰:裴氏注《三国志》凡两引此书,《华歆传》引一条,记“歆自知当为公”,《蒋济传》引一条,记“济亡儿为泰山录事”。惟济于齐王时始徙领军将军,而书中已有“济为领军将军”之语,则非出自文帝。又《御览·七百七》引一条景初时事,卷八百八十四引一条甘露时事,皆在文帝后,岂后人又有增益邪?又《史记·封禅书》索隐引一条,记秦穆公获陈宝;《水经·渭水注》、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注引一条,记秦文公时梓树化为牛。则所载不独时事也。◎姚振宗曰:《唐经籍志·杂传家》有《列异传》三(家)〈卷〉,张华撰。《唐艺文志·小说家》有张华《列异传》一卷。意张华续文帝书,而后人合之。《御览》所引文帝后事,当出张华。《初学记·果木部》引魏文帝《列异传》,言袁本初时事,则实出文帝也。◎《隋志》:《士操》一卷,魏文帝撰。◎姚振宗曰:魏武讳操,而魏文著书不讳操,未喻其故。◎沈家本曰:《御览·九十三》“靡不毕览”下有“所著书、论、诗、赋,凡六十篇。至若智而能愚,勇而能怯,仁以接物,恕以及下,以付后之良史”三十四字。案《自叙》云“所著凡六十篇”,与本纪“自所勒成垂百篇”,及《魏书》所载《与王朗书》云“百余篇”者不合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海内士品》一卷,不著撰人。◎《唐经籍志》:《海内士品录》二卷,魏文帝撰。 ◎《博物志》曰:帝善弹碁,能用手巾角。时有一书生,又能低头以所冠著葛巾角撇碁。 ◎《世说新语·巧艺篇》:弹棊始自魏宫内用妆奁戏,文帝于此戏特妙,用手巾角拂之,无不中。有客自云能,帝使为之。客著葛巾角,低头拂棊,妙逾于帝。◎刘孝标注○引傅玄《弹◎赋叙》曰:汉成帝好蹴鞠,刘向以为劳人体,竭人力,非至尊所宜御,乃因其体作弹棊。今观其道,蹴鞠道也。○按玄此言,则弹棊之戏,其来久矣。且《梁冀传》:冀善弹棊、格五。而此云“起魏世”,谬矣。◎《唐经籍志》:《皇博经》一卷,魏文帝撰。 若加之旷大之度,励以公平之诚,迈志存道,克广德心,则古之贤主,何远之有哉! ◎郝经曰:汉献帝流漂而东,为曹操所挟,以为盗资,芟夷残灭二十余年。操死,丕直取自为可也,乃从容禅让,自以为舜、禹复出,其自欺也甚矣。且轻薄佻靡,未除贵骄公子之习,不矜细行,隳败礼律,刻薄骨肉,自戕本根,乱亡基兆,已在于是。孔明谓为土龙、刍狗,宜哉!◎又曰:臣篡君废,父窃子夺,骄淫矜夸,憙奸贾恶,斐斐謏伎,沾沾浅识,露根无基,甫得已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