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 卷十五·魏书十五·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第十五

魏书十五

三国志十五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第十五 ◎周寿昌曰:《刘馥传》前载馥事,后半全载馥子靖事,既详且多,似不应不列名,疑钞脱。《梁习传》附载王思,应列名,此或亦传抄脱去。李孚、杨沛皆不载《贾逵传》中,仅裴注引入,似不应列名。据后裴注所言,似裴氏特为补入。然补注可也,列名于传目,则非体。
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校录:把历史还给历史 复校:擎骥

25.1 刘馥

刘馥字元颖,沛国相人也。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沛国相。◎《一统志》:相县故城,今安徽凤阳府宿州西北。 避乱扬州,建安初,说袁术将戚寄、秦翊,使率众与俱诣太祖。太祖悦之,司徒辟为掾。 ◎宋本、元本、冯本、吴本、毛本皆作“司徒辟为掾”,监本、官本作“辟为司徒掾”。◎赵一清曰:曹公时为司空,令三府辟之,作“辟为司徒掾”者非。◎沈家本曰:《贾逵传》亦有“司徒辟为掾”语,恐赵说未是。 后孙策所置庐江太守李述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吴志》作“术”。 攻杀扬州刺史严象,庐江梅乾、雷绪、陈兰等聚众数万在江、淮间,郡县残破。太祖方有袁绍之难,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,遂表为扬州刺史。馥既受命,单马造合肥空城,建立州治, ◎扬州刺史先治历阳,后治寿春,后又徙治曲阿。孙策攻杀阎象,江淮间郡县残破,刘馥为刺史,乃治合肥,曹魏以此为重镇。魏明帝云:“献帝东置合肥,南守襄阳,西固祁山,贼来辄破于三城之下者,地必有所争也。”◎赵一清曰:后汉扬州刺史治寿春,建安五年移治合肥,后复治寿春,见毌丘俭、诸葛诞传。◎《一统志》:合肥故城,今安徽庐州府合肥县东北金斗城。 南怀绪等,皆安集之,贡献相继。数年中恩化大行,百姓乐其政,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。于是聚诸生,立学校,广屯田,兴治芍陂 芍陂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十四年。 及茹陂、 《御览》“茹”作“茄”。 七门、吴塘诸堨以溉稻田,官民有畜。 ◎何焯校改“畜”作“稸”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一:芍陂在南直寿州安丰城南百步,亦曰安丰塘,亦曰期思陂。周围二百二十四里,与阳泉大叶陂并叔敖所作,开沟引渒水为子午渠,开六门,灌田万顷。建安十四年开芍陂屯田,即此也。《寰宇记》卷百二十七:茹陂在光州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。刘馥兴筑,以水溉田。○又卷百二十六:七门堰在庐州庐江县南百一十里,刘馥修筑,断龙舒水灌田千五百顷。○宋刘敞《七门庙记》曰:嘉佑二年,予为庐州从事,始以事至舒城观,所谓“七门三堰”者,问其居人:“其田溉几何?”对曰:“凡二万顷。”考于图书,实魏扬州刺史刘馥所造。自魏迄今七百有余岁云。予于是叹美其功。后二年,校书郎包君廓为县主簿,尝与予语及之。包君谓予曰:“馥信有功,然吾闻于耆老而得羹颉侯信焉。”初汉,以龙舒之地封信为列侯,信乃为民畎浍,舒得以广溉浸。信为基始,至馥时废而复修耳。○一清按:庐江府舒城县西北三十里有颉羹城,盖信之所封。七门三堰者,堰在县七门山下,所谓乌羊堰、千功堰、槽牍堰也。详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六。○又《寰宇记》卷百二十五:吴陂塘在舒州怀宁县西二十里,有吴陂祠。馥开吴陂以溉稻田,吕蒙凿石通水,注稻田三百余顷,功利及人。里人以灊山庙在陂侧,因指名以祀焉。○一清按:刘元颖盖与吴吕蒙并祠也,详《蒙传》。 又高为城垒,多积木石,编作草苫数千万枚,益贮鱼膏数千斛, 苫蓑覆城,鱼膏瞭望。 为战守备。

建安十三年卒。 ◎《文选·四十二》阮元瑜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云:抑遏刘馥,相厚益隆。◎李善注引《魏志》云: 此谓李善注,实杂吕延济之注。 太祖任刘馥为扬州刺史,每请伐吴,太祖常遏绝不许。◎今按:本传无此文,是时刘馥已死,魏武殆虚设此词,以招徕孙权耳。 孙权率十万众攻围合肥城百余日,时天连雨,城欲崩,于是以苫蓑覆之, ◎钱大昭曰:○古有蓑城之法。○《春秋·定公三年·公羊传》曰:仲几之罪,何不蓑城也?○何休曰:若今以草衣城也。 夜然脂照城外,视贼所作而为备,贼以破走。扬州士民益追思之,以为虽董安于之守晋阳,不能过也。 ◎《战国策》:张孟谈曰:“夫董阏安于,简子之才臣也。世治晋阳,而尹铎循之,其余政教犹存,君其定居晋阳。” 及陂塘之利,至今为用。

馥子靖, ◎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、《傅嘏传》注引《傅子》,均作“刘静”。又按当时有两刘靖,一为匈奴王刘靖,见《孙礼传》。◎何焯曰:靖字文恭,见《水经注》卷十四。 黄初中从黄门侍郎迁庐江太守,诏曰:“卿父昔为彼州,今卿复据此郡, 《御览》“据”作“为”。 可谓克负荷者也。”转在河内,迁尚书,赐爵关内侯,出为河南尹。散骑常侍应璩书与靖曰: ◎何焯曰:以失其事实,故採此书。靖为治,亦杜畿之亚矣。 “入作纳言,出临京任。富民之术,日引月长。藩落高峻,绝穿窬之心。五种别出,远水火之灾。 ◎《汉书·食货志》:种谷必杂五种,以备灾害。◎师古曰:五种,谓黍、稷、麻、麦、豆也。 农器必具,无失时之阙。蚕麦有苫备之用,无雨湿之虞。封符指期,无流连之吏。 ◎《东观汉记》:郭丹之长安,从宛人陈洮买入关符以入。既入,封符乞人,叹曰:“不乘使者车,不入关矣。” 鳏寡孤独,蒙廪振之实。加之以明擿幽微,重之以秉宪不挠;有司供承王命,百里垂拱仰办。 宋本“办”作“辨”。 虽昔赵、张、三王之治, ◎《汉书·王吉传》:吉字子阳,琅邪皋虞人。吉与贡禹为友,世称“王阳在位,贡公弹冠”。吉子骏,以孝廉为郎,出为京兆尹。先是,京兆有赵广汉、张敞、王尊、王章,至骏皆有能名,故京师称曰:“前有赵、张,后有三王。” 未足以方也。”靖为政类如此。初虽如碎密,终于百姓便之,有馥遗风。母丧去官,后为大司农卫尉,进封广陆亭侯,邑三百户。上疏陈儒训之本曰:“夫学者,治乱之轨仪,圣人之大教也。自黄初以来,崇立太学二十余年,而寡有成者,盖由博士选轻,诸生避役,高门子弟,耻非其伦,故无学者。虽有其名而无其人, 《宋书·礼志一》、《册府元龟》“人”作“实”。 虽设其教而无其功。 ◎钱大昭曰:○《典略·儒宗传》叙云:〖◎弼按:“典略”当作“魏略”。〗太和、青龙中,中外多事,人怀避就,虽性非解学,多求诣太学。太学诸生有千数,而诸博士率皆粗疏,无以教弟子,弟子本以避役,竟无能习学。冬来春去,岁岁如是。○学校如此,废弛已极,刘靖所以有此疏也。 宜高选博士,取行为人表,经任人师者,掌教国子。依遵古法,使二千石以上子孙,年从十五,皆入太学。明制绌陟荣辱之路;其经明行修者,则进之以崇德;荒教废业者,则退之以惩恶; 毛本“恶”作“一”,误。 举善而教,不能则劝,浮华交游,不禁自息矣。阐弘大化,以绥未宾;六合承风,远人来格。此圣人之教,致治之本也。” ◎此疏互见《宋书·礼志一》,云:魏文帝黄初五年,立太学于洛阳。齐王正始中,刘馥上书〖《宋志》误作“馥”。〗不从。◎又见《通典·五十三》。 后迁镇北将军,假节都督河北诸军事。靖以为“经常之大法,莫善于守防,使民夷有别”。遂开拓边守,屯据险要。 ◎何焯云:其先见在江统之前。 又修广戾渠陵大堨,水溉灌蓟南北; ◎何焯曰:《水经注》作“戾陵堨车箱渠”,其元康中所立碑,宜补录以广世期之阙。◎赵一清曰:○当作“戾陵渠”。○《水经·鲍丘水注》:高梁水首受漯水于戾陵堰,水北有梁山,山有燕剌王旦之陵,故以戾陵名堰。水自堰枝分,东迳梁山南,又东北迳《刘靖碑》北。其词云:“魏使持节、都督河北道诸军事、征北将军、建城乡侯沛国刘靖,字文恭,登梁山以观源流,相漯水以度形势,嘉武安之通渠,羡秦民之殷富;乃使帐下丁鸿督军士千人,以嘉平二年,立遏于水,导高梁河,造戾陵遏,开车箱渠。”其遏表云: “高梁河水者,出自并州,潞河之别源也。长岸峻固,直截中流,积石笼以为主遏,高一丈,东西长三十丈,南北广七十余步。依北岸立水门,门广四丈,立水十丈。山水暴发,则乘遏东下,平流守常,则自门北入,灌田岁二千顷,凡所封地百余万亩。至景元三年辛酉,诏书以民食转广,陆费不赡,遣谒者樊晨,更制水门,限田千顷,刻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,出给郡县,改定田五千九百三十顷。水流乘车箱渠,自蓟西北迳昌平,东尽渔阳潞县,凡所润含四五百里,所灌田万有余顷。高下孔齐,原隰底平,疏之斯溉,决之斯散,导渠口以为涛门,洒滮池以为甘泽,施加于当时,敷被于后世。晋元康四年,君少子骁骑将军平乡侯弘,受命使持节监幽州诸军事,领护乌丸校尉、宁朔将军。遏立积三十六载,至五年夏六月,洪水暴出,毁损四分之三,剩北岸七十余丈。上渠车箱,所在漫溢。追惟前立遏之动,亲临山川,指授规略,命司马、关内侯逢惲内外将士二千人,起长岸,立石渠,修主遏,治水门,门广四丈,立水五尺。兴复载利,通塞之宜,准遵旧制。凡用功四万有余焉。诸部王侯,不召而自至,繦负而事者盖数千人。《诗》载‘经始勿亟’,《易》称‘民忘其劳’,斯之谓乎?于是二府文武之士,感秦国思郑渠之绩,魏人置豹祀之义,乃遐慕仁政,追述成功。元康五年十月十一日,刊石立表,以纪勋烈,并记遏制度,永为后式焉。”◎潘眉曰:戾陵乃地名,传言“戾渠陵”,当作“戾陵渠”,文误倒耳。修广戾陵渠大堨,与碑称戾陵堨之文合。“大堨”犹《陆抗传》“大堰”、《诸葛恪传》“大堤”也。何义门欲以“戾渠陵大堨水”六字依《水经注》改“戾陵车箱渠”,以他书羼陈《志》,不可从。“修广戾陵渠大堨”句绝,何氏以“大堨水”三字为句,亦失之。◎李慈铭曰:此文当曰“修广戾陵渠,立堨于水”,以“陵渠”二字误倒,“立”字误作“大”,“水”上又脱“于”字耳。“遏”即古“堨”字,亦作“阏”。◎谢鍾英曰:戾陵遏在今通州南。◎《一统志》:车箱渠在宛平县西北。 三更种稻, 三更,或三岁更耕之意。 边民利之。嘉平六年薨,追赠征北将军,进封建成乡侯,谥曰景侯。子熙嗣。 ◎《晋阳秋》曰:刘弘字叔和, ◎赵一清曰:《水经·沔水注》“宏字季和”,《晋书·刘宏传》“字和季”,未知孰审。 熙之弟也。弘与晋世祖同年,居同里, ◎《晋书·刘弘传》:弘有幹略政事之才,少家洛阳,与武帝同居永安里,又同年,共研席。◎钱大昭曰:晋武帝河内温人,刘弘沛国相人,此云居同里者,谓同居雒阳之永安里也。 以旧恩屡登显位。自靖至弘,世不旷名,而有政事才。晋西朝之末,弘为车骑大将军 《晋书》无“大”字,此衍。 开府,荆州刺史,假节都督荆、交、广州诸军事,封新城郡公。 《晋书》本传“封宣城,卒,赠新城郡公”,与此不同。 其在江、汉,值王室多难,得专命一方,尽其器能。推诚群下,厉以公义,简刑狱,务农桑。每有兴发,手书郡国,丁宁款密,故莫不感悦,颠倒奔赴,咸曰:“得刘公一纸书,贤于十部从事也”。时帝在长安,命弘得选用宰守。征士武陵伍朝高尚其事,牙门将皮初有勋江汉,弘上朝为零陵太守,初为襄阳太守。诏书以襄阳显郡,初资名轻浅,以弘婿夏侯陟为襄阳。弘曰:“夫统天下者当与天下同心,治一国者当与一国推实。吾统荆州十郡,安得十女婿,然后为治哉!”乃表“陟姻亲,旧制不得相监临事,初勋宜见酬”。报听之,众益服其公当。 ◎《晋书·刘弘传》:时荆部守宰多阙,弘请补选。弘乃叙功铨德,随才补授,甚为论者所称。朝廷以皮初虽有功,襄阳又是名郡,名器宜慎,不可授初,乃以前东平太守夏侯陟为襄阳太守,余并从之。陟,弘之婿也。◎钱大昭曰:《郡国志》“荆州七郡”,此多三郡,疑是魏兴、新城、上庸耳。◎沈家本曰:此西晋之荆州,与后汉及魏不同,钱说未是。考《晋志》,武帝时荆州统郡二十二,至惠帝时,桂阳、武昌、安城三郡属江州,新城、魏兴、上庸三郡属梁州。怀帝时,长沙、衡阳、湘东、零陵、邵陵属湘州。当西晋之末,荆州所属郡则有江夏、南郡、襄阳、南阳、顺阳、义阳、建平、宜都、南平、武陵、天门及惠帝分立之随、新野、竟陵,凡十四郡。而此云“十郡”,未详。又案《晋书》叙宏此事在惠帝幸长安之前,则其时湘州未立,随、新野、竟陵三郡未分,并长沙等五郡计之,为十六郡,与十郡之说亦不符。◎弼按,三国魏、吴割据荆州,互有增置。魏所属凡八郡,吴所属凡十六郡。《晋书·地理志》“荆州统郡二十二”,皆与十郡之说不合。十郡之词,当系概言之耳,不可以文字拘泥也。 广汉太守辛冉 《晋书·刘弘传》作“前广汉太守羊冉”。 以天子蒙尘,四方云扰,进从横计于弘。弘怒斩之,时人莫不称善。◎《晋诸公赞》曰:于时天下虽乱,荆州安全。弘有刘景升保有江汉之志, 毛本“景”误作“昇”。 不附太傅司马越。越甚衔之。会弘病卒。子璠,北中郎将。 ◎《晋书·刘弘传》:东海王越奉迎大驾,弘遣参军刘盘为督护,率诸军会之。弘卒于襄阳,士女嗟痛,若丧所亲。弘子璠为顺阳内史,江汉之间翕然归心。

25.2 司马朗

司马朗字伯达,河内温人也。 ◎潘眉曰:朗与司马芝为族兄弟,见《杨俊传》。《芝传》已书“河内温人”,《朗传》但书支系足矣,如《夏侯尚传》书“渊从子”,《荀攸传》书“彧从子”,《袁术传》书“绍从弟”,皆是。其钟会、贺邵传与此同病。范史袁绍、袁术传两书 “汝南汝阳人”,亦非。 ◎司马彪《序传》曰: 司马彪《序传》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二十一年注。 朗祖父俊,字元异, ◎《晋书·宣帝纪》:周以夏官为司马。其后程伯休父周宣王时以世官克平徐方,锡以官族,因而为氏。楚汉间司马卬为殷王,都河内。汉以其地为郡,子孙遂家焉。自卬八世,生征西将军钧,字叔平。钧生豫章太守量,字公度。量生颍川太守俊。 博学好古,倜傥有大度。长八尺三寸,腰带十围,仪状魁岸,与众有异,乡党宗族咸景附焉。位至颍川太守。父防,字建公,性质直公方,虽间居宴处,威仪不忒。雅好《汉书》名臣列传,所讽诵者数十万言。少仕州郡,历官洛阳令、京兆尹, 防为尹时,举曹操为北部尉,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一年注。 以年老转拜骑都尉。养志闾巷,阖门自守。诸子虽冠成人,不命曰进不敢进,不命曰坐不敢坐,不指有所问不敢言,父子之间肃如也。年七十一,建安二十四年终。有子八人,朗最长,次即晋宣皇帝也。 ◎赵一清曰:《晋书·安平献王孚传》:孚字叔达,宣帝次弟。长兄朗字伯达,宣帝字仲达,孚弟馗字季达,恂字显达,进字惠达,通字雅达,敏字幼达,俱知名,故时号为八达。◎馗,魏鲁相,东武城侯;恂,魏鸿胪丞;进,魏中郎;通,魏司隶从事,安城亭侯。惟敏不见史传。 九岁,人有道其父字者,朗曰:“慢人亲者,不敬其亲者也。”客谢之。十二,试经为童子郎, ◎范《书·左雄传》:汝南谢廉、河南赵建,年始十二,各能通经,雄并奏拜童子郎。 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,疑朗匿年,劾问。朗曰:“朗之内外,累世长大,朗虽稚弱,无仰高之风,损年以求早成,非志所为也。”监试者异之。后关东兵起,故冀州刺史李邵 李邵,见《董昭传》。 家居野王, 野王,见《文帝纪》黄初二年。 近山险,欲徙居温。朗谓邵曰:“脣齿之喻,岂唯虞、虢,温与野王即是也;今去彼而居此,是为避朝亡之期耳。且君,国人之望也,今寇未至而先徙,带山之县必骇,是摇动民之心而开奸宄之原也,窃为郡内忧之。”邵不从。边山之民果乱,内徙,或为寇钞。

是时董卓迁天子都长安,卓因留洛阳。朗父防为治书御史, ◎《续百官志》:治书御史,二人,六百石。◎治,一作“持”,又见《明帝纪》卷首。 当徙西,以四方云扰,乃遣朗将家属还本县。或有告朗欲逃亡者,执以诣卓,卓谓朗曰:“卿与吾亡儿同岁, ◎姚范曰:同岁未详,疑同岁举也。 几大相负!”朗因曰:“明公以高世之德,遭阳九之会,清除群秽,广举贤士,此诚虚心垂虑,将兴至治也。威德以隆,功业以著,而兵难日起,州郡鼎沸,郊境之内,民不安业,捐弃居产,流亡藏窜,虽四关设禁,重加刑戮,犹不绝息,此朗之所以于邑也。愿明公监观往事,少加三思,即荣名并于日月,伊、周不足侔也。”卓曰:“吾亦悟之,卿言有意!” ◎臣松之案:朗此对,但为称述卓功德,末相箴诲而已。 宋本“末”作 “未”。 了不自申释,而卓便云“吾亦悟之, 毛本“卓”误作“也”。 卿言有意”!客主之辞如为不相酬塞也。

朗知卓必亡,恐见留,即散财物以赂遗卓用事者,求归乡里。到谓父老曰;“董卓悖逆,为天下所仇,此忠臣义士奋发之时也。郡与京都境壤相接,洛东有成皋, 成皋,见《武帝纪》卷首。 北界大河,天下兴义兵者若未得进,其势必停于此。此乃四分五裂战争之地,难以自安,不如及道路尚通,举宗东到黎阳。黎阳有营兵, ◎黎阳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四年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十六:○后汉有黎阳营。○《汉官仪》云:中兴以幽、冀、并州兵平定天下,故于黎阳立营,兵锋尝为天下冠。◎马与龙曰:光武以幽、并州兵骑定天下,故于黎阳立营,以谒者监之。兵骑千人复除甚重,见《百官志》。 赵威孙乡里旧婚,为监营谒者,统兵马,足以为主。若后有变,徐复观望未晚也。”父老恋旧,莫有从者,惟同县赵咨,将家属俱与朗往焉。后数月,关东诸州郡起兵,众数十万,皆集荧阳及河内。诸将不能相一,纵兵钞掠,民人死者且半。久之,关东兵散,太祖与吕布相持于濮阳, 兖州东郡濮阳,见《武帝纪》卷首。 朗乃将家还温。时岁大饥,人相食, 毛本“食”误作“贪”。 朗收恤宗族,教训诸弟,不为衰世解业。 解,疑作“懈”。

年二十二,太祖辟为司空掾属,除成皋令,以病去,复为堂阳长。 堂阳,见《郭后传》。 其治务宽惠,不行鞭杖,而民不犯禁。先时,民有徙充都内者,后县调当作船,徙民恐其不办,乃相率私还助之,其见爱如此。迁元城令, 元城,见《文帝纪》黄初二年。 入为丞相主簿。朗以为:“天下土崩之势,由秦灭五等之制,而郡国无蒐狩习战之备故也。今虽五等未可复行,可令州郡并置兵,外备四夷,内威不轨,于策为长。”又以为宜复井田:“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,难中夺之,是以至今。今承大乱之后,民人分散,土业无主,皆为公田,宜及此时复之。” ◎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十九云:天下事有言在一时,效见于数百年之后者。司马朗复井田之议,当时未行,及拓跋氏有中原,令户绝者虚宅桑榆,尽为公田,以给授而口分。世业之制,自此而起,迄于隋、唐守之。◎何焯云:伯达前一条所以救建武之后尽罢郡国都尉官,一变西京旧制,罢轻车、骑士、材官、楼船士及军假吏,令还复民伍,废立秋讲肄课试之礼。驯至三十六方,同日并起,天下土崩也。后一条则夺累世之业,王莽慕古制而失其宜,及乱后而复,世祖惩近谬而失其会,適在此时。然曹氏无远见,创制经久,故口分世业,反有待于拓跋之据中原也。 议虽未施行,然州郡领兵,朗本意也。 ◎《杜畿传》:杜恕以为古之刺史奉宣六条,今可勿令领兵,以专民事。◎是朗州郡领兵之议已施行,未施行者,井田制耳。 迁兖州刺史,政化大行,百姓称之。虽在军旅, 监本无“旅”字。 常粗衣恶食, 《御览》“粗”作“恶”。 俭以率下。雅好人伦典籍, 人伦,解见《蜀志·庞统传》。 乡人李觌等盛得名誉,朗常显贬下之;后觌等败,时人服焉。钟繇、王粲著论云:“非圣人不能致太平。”以朗为:“伊、颜之徒 ◎宋本“以朗”作“朗以”,冯本、毛本作“以朗”,误。◎钱大昕曰:“伊、颜”以下乃朗驳钟繇、王粲之论,当云“朗以为”,今本误颠倒两字。 虽非圣人,使得数世相承,太平可致。” ◎《魏书》曰:文帝善朗论,命秘书录其文。◎孙盛曰:繇既失之,朗亦未为得也。昔“汤举伊尹,而不仁者远矣”。《易》称“颜氏之子,其殆庶几乎!有不善未尝不知,知之未尝复行”。由此而言,圣人之与大贤,行藏道一,舒卷斯同,御世垂训, 宋本“训”作“风”,官本作“法”。 理无降异;升泰之美,岂俟积世哉?“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”。又曰“不践迹,亦不入于室”。数世之论,其在斯乎!方之大贤,固有间矣。 建安二十二年,与夏侯惇、臧霸等征吴。到居巢, 居巢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二十二年。 军士大疫,朗躬巡视,致医药。遇疾卒,时年四十七。 ◎潘眉曰:太祖以建安元年拜司空,辟朗为司空掾,朗时年二十二。至建安二十二年卒,止有四十三岁,传误。 遗命布衣幅巾, 幅巾,解见《华歆传》。 敛以时服, ◎《礼记·檀弓下》:孔子曰:“延陵季子,吴之习礼者也,往而观其葬焉,其敛以时服。”◎郑注云:以行时之服,不改制节。◎陈澔曰:时服,随死时之寒暑所衣也。◎范《书·邓骘传》:邓弘遗言,悉以常服,不得用锦衣玉匣。 州人追思之。 ◎《魏书》曰:朗临卒,谓将士曰;“刺史蒙国厚恩,督司万里, 监本、官本“司”作“师”,各本皆作“司”。 微功未效,而遭此疫疠,既不能自救,辜负国恩。身没之后,其布衣幅巾,敛以时服,勿违吾志也。” 明帝即位,封朗子遗昌武亭侯,邑百户。朗弟孚 ◎《晋书·宗室传·安平献王孚传》:孚以贞白自立。高贵乡公遭害,百官莫敢奔赴,孚枕尸于股,哭之恸,曰:“杀陛下者臣之罪。”奏推主者。及武帝受禅,陈留王就金墉城,孚拜辞,执王手,流涕歔欷,不能自胜。曰:“臣死之日,固大魏之纯臣也。”临终遗令曰:“有魏贞士河内温县司马孚,不伊不周,不夷不惠,立身行道,终始若一,当以素棺单椁,敛以时服。”薨时年九十三。◎王应麟曰:司马孚自谓贞士,孚上不如晋叔肹,下不如朱全昱,谓之贞士可乎?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孚虽未与废立之谋,然身为上公,曾不知大义灭亲,或极言规正,或为国讨贼。事势已去,乃以拜辞流涕,自号纯臣,遗令犹称“魏贞士”,其谁欺乎?◎王懋竑曰:司马孚位为上公,历事四世,于师、昭为尊属,于齐王之废、高贵相公之弑,无能有所匡正,仅流涕痛哭而已。且父子尊官厚禄,荣宠终其身,未尝有所辞让,以云“魏之纯臣”,其无愧乎?梁之朱全昱亦然,全昱田野之人不知书,其不能辞爵宜也。君子于孚不能无惜焉。 又以子望继朗后。遗薨,望子洪嗣。 ◎《晋诸公赞》曰:望字子初,孚之长子。有才识,早知名。咸熙中位至司徒,入晋封义阳王,迁太尉、大司马。时孚为太宰,父子居上公位,自中代以来未之有也。 ◎望,事见《高贵相公纪》甘露二年注引《晋诸公赞》。◎《晋书·宗室传》:魏高贵乡公好才爱士,望与裴秀、王沈、钟会并见亲待,数侍宴筵。公性急,秀等居内职,急有召便至。以望外官,特给追锋车一乘、武贲五人。时景、文相继辅政,未尝朝觐,权归晋室。望虽见宠待,每不自安,求出为征西将军,持节都督雍、凉二州诸军事。在任八年,威化明肃。 洪字孔业,封河间王。

初,朗所与俱徙赵咨, 毛本“所”误作“初”。 官至太常,为世好士。 咨字君初。子酆字子,晋骠骑将军,封东平陵公。并见《百官名志》。 ◎赵酆,见《齐王纪》嘉平六年注。《晋书·景帝纪》“嘉平四年,赵酆预朝议”,即此人也。《百官名》,见《司马芝传》注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北宋本作“子酆字仲子”,多“仲”字,“并见《百官名》”,无“志”字。

25.3 梁习

梁习字子虞,陈郡柘人也,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陈国柘。◎吴增僅曰:○《元和志》:汉末陈王宠为袁绍所杀,国除为郡。 袁绍,当作“袁术”。此条《集解》多次引用,俱失之细考。 ◎《一统志》:柘县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柘县城北。 为郡纲纪。 郡纲纪,见《刘放传》。 太祖为司空,辟召为漳长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平国章县。◎赵一清曰:“漳”字误。◎王先谦曰:○章县,三国魏阙,《晋志》无。○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山东泰安府东平州东六十里鄣城集。 累转乘氏、海西、下邳令, ◎乘氏,见《武纪》兴平二年。下邳,见《武纪》初平四年。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广陵郡海西。◎《一统志》:海西故城,今江苏海州南。◎赵一清曰:习为海西令,为乱民所逐,赖徐宣以免,而本传讳之。◎弼按:此事见《徐宣传》,此略彼详,非讳也。 所在有治。 监本、官本“治”下有“名”字,各本均脱之。 还为西曹令史,迁为属。 本传习与王思同为西曹令史。迁为属者,迁西曹属也。 并土新附, 事在建安十一年。 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。时承高幹荒乱之余,胡狄在界,张雄跋扈, ◎何焯校本作“雄张”。《仓兹传》“大姓雄张”。◎弼按:《通鉴》亦作“雄张”。 吏民亡叛,入其部落; ◎胡三省曰:南匈奴部落皆在并州界。 兵家拥众,作为寇害, ◎胡三省曰:谓诸豪右拥众自保者。 更相扇动,往往棋跱。 ◎《吴志·陆逊传》:逊建议曰:“方今英雄棋跱,豺狼窥望。” 习到官,诱谕招纳,皆礼召其豪右,稍稍荐举,使诣幕府;豪右已尽,乃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; ◎胡三省曰:言其以义从军也。 又因大军出征,分请以为勇力。吏兵 句绝。 已去之后,稍移其家,前后送邺,凡数万口;其不从命者,兴兵致讨,斩首千数,降附者万计。单于恭顺,名王稽颡,部曲服事供职,同于编户。 ◎胡三省曰:名王,即匈奴诸部王也。编,联次也,编于民籍,故曰编户。 边境肃清,百姓布野,勤劝农桑,令行禁止。 令之则行,禁之则止。 贡达名士,咸显于世,语在《常林传》。 ◎《常林传》:刺史梁习荐州界名士常林、杨俊、王淩、王象、荀纬,太祖皆以为县长。 太祖嘉之,赐爵关内侯,更拜为真。 元本“真”作“贞”,误。 长老称咏,以为自所闻识,刺史未有及习者。建安十八年,州并属冀州, ◎是年诏书并十四州为九州。◎洪亮吉曰:汉中平末,并州大扰,定襄、云中、五原、朔方、上郡等五郡流徙分散。建安十一年,魏武破高幹,上党等郡入魏,十八年省并州属冀州。 更拜议郎、西部都督从事, ◎《武帝纪》:建安十八年,分魏郡为东西部。◎此魏郡西部之都督从事也。 统属冀州,总故部曲。又使于上党取大材供邺宫室。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,领客六百夫,于道次耕种菽粟,以给人牛之费。后单于入侍,西北无虞,习之绩也。 ◎《魏略》曰:鲜卑大人育延,常为州所畏,而一旦将其部落五千余骑诣习,求互市。习念不听则恐其怨,若听到州下,又恐为所略,于是乃许之往与会空城中交市。遂敕郡县,自将治中以下军往就之。市易未毕,市吏收缚一胡。延骑皆惊,上马弯弓围习数重,吏民惶怖不知所施。习乃徐呼市吏,问缚胡意,而胡实侵犯人。习乃使译呼延,延到,习责延曰:“汝胡自犯法,吏不侵汝,汝何为使诸骑惊骇邪?”遂斩之,余胡破胆不敢动。是后无寇虏。至二十二年,太祖拔汉中,诸军还到长安,因留骑督太原乌丸王鲁昔,使屯池阳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左冯翊池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今陕西西安府泾阳县东北。 以备卢水。昔有爱妻,住在晋阳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太原郡晋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今山西太原府太原县治。 昔既思之,又恐遂不得归,乃以其部五百骑叛还并州,留其余骑置山谷间,而单骑独入晋阳,盗取其妻。已出城,州郡乃觉;吏民又畏昔善射,不敢追。习乃令从事张景,募鲜卑使逐昔。昔马负其妻,重骑行迟,未及与其众合,而为鲜卑所射死。始太祖闻昔叛,恐其为乱于北边;会闻已杀之,大喜,以习前后有策略,封为关内侯。 文帝践阼,复置并州, ◎潘眉曰:并州,建安十八年省并入冀州,二十年新立新兴、乐平二郡。至黄初元年复置并州,领汉旧郡四、新郡二。◎弼按:即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、乐平、新兴六郡也。◎吴增僅曰:汉末大乱,匈奴侵边,自定襄以西,尽云中、雁门、西河之间遂空。建安十八年,省并州入冀州,其时以上郡别属雍州,冀州兼得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定襄、雁门、云中、五原、朔方等郡,其地实皆荒废,有名而已。二十年,魏武省云中、定襄、五原、朔方等郡,各置一县,立新兴郡以统其民。黄初元年,复置并州,二年,迁郡于岭南,于是弃雁门郡之阴陶等十一城于陉北,徙新兴郡、云中等四县于陉南,又移治西河郡于太原。自是以后,终魏晋之世,不复越句注一步,而汉时故地戎狄遂居矣。◎又曰:○《晋志》:黄初元年复置并州,自陉岭以并弃之。○《舆地广记》:仍治晋阳。 复为刺史,进封申门亭侯,邑百户;政治常为天下最。 ◎《文帝纪》:黄初六年,并州刺史梁习讨鲜卑轲比能,大破之。◎本传未载。 太和二年,征拜大司农。习在州二十余年,而居处贫穷,无方面珍物,明帝异之,礼赐甚厚。四年,薨,子施嗣。

初,济阴王思与习俱为西曹令史。思因直日白事,失太祖指。太祖大怒,教召主者,将加重辟。时思近出,习代往对,已被收执矣,思乃驰还,自陈己罪,罪应受死。太祖叹习之不言,思之识分,曰:“何意吾军中有二义士乎?” ◎臣松之以为:习与王思,同寮而已,亲非骨肉,义非刎颈,而以身代思,受不测之祸,以之为义,无乃乖先哲之雅旨乎!史迁云 “死有重于太山,有轻于鸿毛”,故君子不为苟存,不为苟亡。若使思不引分,主不加恕,则所谓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。习之死义者,岂其然哉! 后同时擢为刺史,思领豫州。思亦能吏,然苛碎无大体,官至九卿,封列侯。 ◎《魏略·苛吏传》曰:思与薛悌、 薛悌,见《张辽传》。 郤嘉俱从微起,官位略等。三人中,悌差挟儒术,所在名为闲省。嘉与思事行相似。文帝诏曰:“薛悌驳吏,王思、郤嘉纯吏也,各赐关内侯,以报其勤。”思为人虽烦碎,而晓练文书,敬贤礼士,倾意形势,亦以是显名。正始中,为大司农,年老目瞑,瞋怒无度,下吏嗷然不知何据。 《书抄》五十四引《魏略》“瞋”作“喜”,“何据”作“所知”。 性少信,时有吏父病笃,近在外舍,自白求假。思疑其不实,发怒曰:“世有思妇病母者,岂此谓乎!”遂不与假。吏父明日死,思无恨意。其为刻薄类如此。思又性急,尝执笔作书,蝇集笔端,驱去复来,如是再三。思恚怒,自起逐蝇不能得,还取笔掷地,蹋坏之。时有丹阳施畏、鲁郡倪顗、南阳胡业亦为刺史、郡守,时人谓之苛暴。又有高阳刘类,历位宰守,苛慝尤甚,以善修人事,不废于世。嘉平中,为弘农太守。吏二百余人,不与休假,专使为不急。过无轻重,辄捽其头,又乱杖挝之,牵出复入,如是数四。乃使人掘地求钱,所在市里,皆有孔穴。又外托简省,每出行,阳敕督邮不得使官属曲修礼敬,而阴识不来者,辄发怒中伤之。性又少信,每遣大吏出,辄使小吏随覆察之,白日常自于墙壁间闚闪, 《白氏六帖·四一》作“闚门”。 夜使幹廉察诸曹, 幹,见《司马芝传》。 复以幹不足信,又遣铃下及奴婢 铃下,解见《吴志·吴范传》。 使转相检验。尝案行,宿止民家。民家二狗逐猪,猪惊走,头插栅间,号呼良久。类以为外之吏 之,以意改作“舍”。 擅共饮食,不复征察,便使伍百曳五官掾孙弼入,顿头责之。弼以实对,类自愧不详,因托问以他事。民尹昌,年垂百岁,闻类出行,当经过,谓其儿曰:“扶我迎府君,我欲陈恩。”儿扶昌在道左,类望见,呵其儿曰:“用是死人,使来见我。”其视人无礼,皆此类也。旧俗,民谤官长者有三不肯,谓迁、免与死也。类在弘农,吏民患之,乃题其门曰:“刘府君有三不肯。”类虽闻之,犹不能自改。其后安东将军司马文王西征,路经弘农,弘农人告类荒耄不任宰郡,乃召入为五官中郎将。 ◎《御览·八百二十三》引《魏略》云:弘农太守刘类多市犂鎋,载所部贸丝。◎《书抄·七十八》引《魏略》云:刘类守寻(责)〈阳〉令,见门幹二人皆有面首欲色,好之无由,乃托疾诈卧斋中佯病引内。官属阴伺知之,莫不吐舌,流闻州郡。

25.4 张既

张既字德容,冯翊高陵人也。 ◎《郡国志》:左冯翊治高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陵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高陵县西南。 年十六,为郡小吏。 ◎《魏略》曰:既世单家富, ◎何焯曰: “富”字衍。◎钱仪吉曰:“单家”之文,前后屡见。◎刘家立曰:所衍“富”字,乃涉下文“家富”而误。 为人有容仪。少小工书疏,为郡门下小吏,而家富。自惟门寒,念无以自达,乃常畜好刀笔 ◎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太史公曰:“萧相国何于秦时为刀笔吏。”◎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其中一人出刀笔书谒欲贺。◎章怀注:古者记事书于简策,谬误者以刀削而除之,故曰刀笔。 及版奏, ◎小竹为简,本版为牍。◎《说文》云:牍,书版也。◎盖长一尺,故名尺牍。 伺诸大吏有乏者辄给与,以是见识焉。 后历右职,举孝廉,不行。太祖为司空,辟,未至,举茂才,除新丰令, 新丰,见《董卓传》。 治为三辅第一。袁尚拒太祖于黎阳, 黎阳,见《武纪》建安四年。 遣所署河东太守郭援、 北宋本“署”作“置”。 并州刺史高幹及匈奴单于取平阳, ◎平阳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◎胡三省曰:时南单于呼厨泉居之。 发使西与关中诸将合从。司隶校尉钟繇遣既说将军马腾等,既为言利害,腾等从之。腾遣子超将兵万余人,与繇会击幹、援,大破之,斩援首。幹及单于皆降。 ◎《通鉴》建安七年作“南单于遂降”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魏志·张既传》作“幹及单于皆降”,非也。 其后幹复举并州反。河内张晟众万余人无所属,寇崤、渑间, ◎崤、渑,见《管宁传》注引《高士传》。◎《元和志》:二崤山在河南府永宁县北二十八里,自东崤至西崤三十五里。东崤长坂数里,峻阜绝涧,车不得方轨。西崤全是石坂十二里,险绝不异东崤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今河南府永宁县北六十里。渑池县,今河南府渑池县西。 河东卫固、弘农张琰各起兵以应之。太祖以既为议郎,参繇军事,使西征诸将马腾等,皆引兵会击晟等,破之。斩琰、固首,幹奔荆州。封既武始亭侯。太祖将征荆州,而腾等分据关中。太祖复遣既喻腾等,令释部曲求还。腾已许之而更犹豫,既恐为变,乃移诸县促储偫, ◎偫,直里翻,音雉。◎扬雄《羽猎赋》:储积共偫。 二千石郊迎。腾不得已,发东。 ◎胡三省曰:发而东入朝也。 太祖表腾为卫尉,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典略》曰“建安十五年,征腾为卫尉”,按《张既传》,曹公将征荆州,令既说腾入朝,盖“三”字误为“五”耳。 子超为将军,统其众。后超反,既从太祖破超于华阴, ◎华阴,见《陈留王纪》景元元年。建安十六年,魏武破马超于潼关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潼关在华阴县东四十里。 西定关右。以既为京兆尹,招怀流民,兴复县邑,百姓怀之。魏国既建,为尚书,出为雍州刺史。 ◎钱大昭曰:建安十四年始置雍州,别典四郡,见《庞淯传》注。〖注引《典略》。〗◎弼按:范书《献帝纪》“兴平元年夏六月丙子,分凉州河西四郡为雍州”,章怀注谓“金城、酒泉、张掖、敦煌也”,又按《庞淯传》注引《典略》亦云“建安初,诏以邯郸商为雍州刺史,别典四郡”,是分置雍州四郡实在兴平元年,非建安十四年,钱说误。《典略》建安十四年云云,乃指张猛杀邯郸商为是年之事,非谓是年始置雍州也。 太祖谓既曰:“还君本州, 魏冯翊属雍州,既为冯翊人,故云“本州”。 可谓衣绣昼行矣。” ◎《汉书·朱买臣传》:买臣吴人,拜会稽太守。上谓买臣曰:“富贵不归故乡,如衣绣夜行,今子何如?” 从征张鲁,别从散关入讨叛氐, 散关,在今陕西凤阳府宝鸡县西南五十二里大散岭上。 收其麦以给军食。鲁降,既说太祖拔汉中民数万户以实长安及三辅。其后与曹洪破吴兰于下辩, 下辨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二十年。 又与夏侯渊宋建,别攻临洮、狄道,平之。 ◎《夏侯渊传》:枹罕宋建因凉州乱,自号河首平汉王,太祖使渊帅诸将讨建,拔之,斩建。◎既即诸将之一,与夏侯渊同讨宋建,既又别攻临洮、狄道耳。“宋建”上当有“讨”字。陈景云、赵一清、钱大昭、潘眉、梁章钜诸说并同。临洮,见《董卓传》。陇西郡治狄道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十九年。 是时,太祖徙民以充河北,陇西、天水、南安民相恐动, 陇西郡,见上“狄道”注。天水郡,见《明帝纪》太和二年,又见《王肃传》注引《魏略·薛夏传》。南安郡治獂道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十九年。 扰扰不安,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,使治屋宅,作水碓, ◎钱大昭曰:水碓不见前史,当是张既所创。◎弼按:○《御览》七百六十二孔融《肉刑论》曰:贤者所制,或踰圣人,水碓之巧,胜于断木掘地。○又引《魏略》云:司农王思宏作水碓。○是早有此器,非既所创也。 民心遂安。太祖将拔汉中守,恐刘备北取武都氐以逼关中, ◎胡三省曰:武都本白马氐地。 问既。既曰:“可劝使北出就谷以避贼,前至者厚其宠赏,则先者知利,后必慕之。”太祖从其策,乃自到汉中引出诸军,令既之武都,徙氐五万余落出居扶风、天水界。 ◎胡三省曰:操盖已弃武都而不有矣。诸氐散居秦川,苻氏乱华自此始。◎何焯曰:江统《徙戎论》云“魏兴之初,与蜀分隔,疆场之戎,一彼一此。武帝徙武都氐于秦川,欲以弱寇强国,扞御蜀虏”,盖指此事。当日操所以使刘氏无所资以北伐者,不但空汉中之地而已。统徙戎之计,亦即祖既欲而反用之。 ◎《三辅决录注》曰:既为儿童,为郡功曹游殷察异之, 下“为”字疑衍,或作“时”字。 引既过家,既敬诺。殷先归,敕家具设宾馔。及既至,殷妻笑曰:“君其悖乎! 官本“君”作“若”。 张德容童昏小兒,何异客哉!”殷曰:“卿勿怪,乃方伯之器也。” ◎《盐铁论》:今守、相亲剖符赞拜,莅一郡之众,古方伯之位也。 殷遂与既论霸王之略。飨讫,以子楚托之;既谦不受,殷固托之,既以殷邦之宿望,难违其旨,乃许之。殷先与司隶校尉胡轸有隙,轸诬构杀殷。殷死月余,轸得疾患,自说但言“伏罪,伏罪,游功曹将鬼来”。于是遂死。于时关中称曰:“生有知人之明,死有贵神之灵。”子楚字仲允,为蒲阪令。 ◎毛本“阪”误作“陂”。蒲坂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十六年。◎惠栋曰:《前志》作“反”,《刘宽碑阴》亦作“反”,古字皆以“阪”作 “反”也。 太祖定关中时,汉兴郡缺, ◎《郡国志一》卷末刘昭注引《魏志》曰:曹公分关中置汉兴郡国,〖◎弼按:“国”字疑衍。〗游楚为太守。◎又引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中平六年,省扶风都尉,置汉安郡,镇雍、渝麋、杜阳、陈仓、汧五县。◎洪亮吉曰:汉兴,疑即汉安改名,或中平末郡立旋废,至魏武复分置,又改名。◎吴增僅曰:游楚为太守在建安十六年魏武定关中时,《吴志·吕岱传》注引《吴书》曰“建安十六年,岱西诱汉中张鲁到汉兴寋城”,以此互证,似魏武既定关中,改汉安曰汉兴,惟游楚入魏已迁陇西太守;魏时关中多事,汉兴太守史无所见。窃谓曹氏篡汉,郡名汉兴,曹所恶也,盖汉末所立,入魏已省。黄初初年于西城置魏兴郡,汉兴之省,当在此时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通典》“陇州”下云:后汉、魏、晋属扶风郡,陇州即汉汧县。○《元和志》、《寰宇记》“凤翔府”下并云:魏文帝为扶风郡。凤翔,汉雍县。○是皆魏废汉兴入扶风之证。又考中山国汉昌县,魏改名魏昌,可知魏文受禅,无取汉兴之名,其废郡无疑。◎弼按,汉兴郡,又见《续百官志五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。李兆洛《历代地理志韵编今释》有晋汉兴县,无汉汉兴郡,此可补其阙。 太祖以问既,既称楚才兼文武,遂以为汉兴太守。后转陇西。 ◎张澍辑本《三辅决录》云:○《太平御览》云:游殷字幼齐,为郡功曹。有童张既时未知名,为郡书佐,殷察异之。又云:胡轸害殷,月余得病,因脱衣但言伏罪,幼齐将鬼来,于是遂死。谚云:“生有知人之明,死有鬼灵之验。”○又云:游殷为胡轸所害,同郡吉伯房、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,为缌麻三月。○又云:游楚上表乞宿卫,拜驸马都尉。楚无学,好遨游音乐及曲〖一作“畜”。〗歌,琵琶筝篴,每行将以自随。◎澍案:○《九州春秋》:董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太督,吕布为骑督,轸性急。轸字文才,凉州人。○又案《华岳庙残碑阴》有故功曹太尉掾频阳游殷幼齐。 ◎《魏略》曰:楚为人慷慨,历位宰守,所在以恩德为治,不好刑杀。太和中,诸葛亮出陇右,吏民骚动。天水、南安太守各弃郡东下,楚独据陇西,召会吏民,谓之曰:“太守无恩德。今蜀兵至, 毛本“今”误作“及”。 诸郡吏民皆已应之,此亦诸卿富贵之秋也。太守本为国家守郡,义在必死,卿诸人便可取太守头持往。”吏民皆涕泪,言:“死生当与明府同,无有二心。”楚复言:“卿曹若不愿,我为卿画一计。今东二郡已去,必将寇来,但可共坚守。若国家救到,寇必去,是为一郡守义,人人获爵宠也。若官救不到,蜀攻日急,尔乃取太守以降,未为晚也。”吏民遂城守。而南安果将蜀兵,就攻陇西。楚闻贼到,乃遣长史马颙出门设阵,而自于城上晓谓蜀帅, 监本、官本“谓”作“谕”。 言:“卿能断陇,使东兵不上,一月之中,则陇西吏人不攻自服;卿若不能,虚自疲弊耳。”使颙鸣鼓击之,蜀人乃去。后十余日,诸军上陇,诸葛亮破走。南安、天水皆坐应亮破灭,两郡守各获重刑,而楚以功封列侯,长史掾属皆赐拜。帝嘉其治,诏特听朝,引上殿。楚为人短小而大声,自为吏,初不朝觐,被诏登阶,不知仪式。帝令侍中赞引,呼“陇西太守前”,楚当言“唯”,而大应称“诺”。帝顾之而笑,遂劳勉之。罢会,自表乞留宿卫,拜驸马都尉。楚不学问,而性好游遨音乐。乃畜歌者,琵琶、筝、箫,每行来将以自随。所在樗蒲、投壶, ◎蒋超伯《南滣楛语》卷五曰:古之摴蒲,断木为之。◎《御览》载繁钦《威仪箴》曰:操橩弄棋,文局摴蒲,言不及义,胜负是图。◎注:橩,博子也,读与琼同。是其初本以木为质,其后始改而用玉用牙也。 欢欣自娱。数岁,复出为北地太守,年七十余卒。

是时,武威颜俊、张掖和鸾、酒泉黄华、西平麹演等并举郡反,自号将军,更相攻击。俊遣使送母及子诣太祖为质,求助。太祖问既,既曰:“俊等外假国威,内生傲悖,计定势足,后即反耳。今方事定蜀,且宜两存而斗之,犹卞庄子之刺虎,坐收其毙也。” ◎毛本“收”作“受”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战国策》曰:卞庄子刺虎,管竖子止之曰:“两虎方食牛,牛甘,必争斗,则大者伤,小者亡,从伤刺之,一举必有两获。”庄子然之,果获二虎。 太祖曰: “善。”岁余,鸾遂杀俊,武威王祕又杀鸾。是时不置凉州,自三辅拒西域,皆属雍州。文帝即王位,初置凉州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地理志》:献帝时凉州数有乱,河西五郡去州隔远,于是乃别以为雍州。末又依古典定九州,乃合关右以为雍州。魏时复分以为凉州,刺史领戊己校尉护西域,如汉故事。统郡八:金城、西平、武威、张掖、西、酒泉、敦煌、西海。○一清案,西平郡分金城郡置,西郡分张掖郡置,西海郡即故居延国,并汉献帝时立为郡,其余皆故郡也。◎弼按:吴增僅《建安以来雍凉二州分合考》言之最详,今录之。◎吴云:二汉无雍州,西域诸郡皆属凉州。《后汉郡国志》凉州统陇西、汉阳、武都、金城、安定、北地、武威、张掖、酒泉、敦煌十郡,又张掖、居延两属国。灵帝时又增置南安、汉兴二郡。兴平元年凉州数有乱,河西四郡去州隔远,乃以河西四郡为雍州,武威、张掖、酒泉、敦煌是也。不及两属国者,统于张掖郡也。雍州既立,旋改居延属国为西海郡,又增置西郡,共统六郡一属国,此建安十八年以前雍州统郡之数也。当初置雍州时,凉州尚统金城、陇西、汉阳、武都、安定、北地、南安、汉兴(七)〈八〉郡,嗣又先后增置永阳、新平、西平三郡,共统十一郡,此建安初年至建安十八年凉州统郡之数也。雍、凉二州于是乎分。十八年诏并十四州为九州,以复《禹贡》之旧,于是省凉州,以诸郡并入雍州,又以司隶所部之宏农、京兆、左冯翊、右扶风,并寄治冯翊之上郡益之,凡得宏农、京兆、左冯翊、右扶风、上郡、安定、陇西、汉阳、北地、武都、武威、金城、西平、西郡、张掖、张掖属国、酒泉、敦煌、西海、汉兴、新平、永阳、南安二十三郡,于是三辅至西域皆属雍州。旋省上郡,改永阳曰广魏郡,后又增置阴平郡,仍得二十三郡,此建安十八年以后、二十五年以前雍州统郡之数也,凉州于是合而为雍。文帝即位,复置凉州,宏农一郡还属司隶,又省张掖属国及汉兴郡,改汉阳为天水郡。是时雍州凡得十二郡,武都、阴平旋为蜀有,则雍州所部,京兆、扶风、冯翊、新平、陇西、南安、天水、安定、北地、广魏十郡也。凉州所部则金城、武威、张掖、酒泉、敦煌、西海、西平八郡也。雍、凉二州于是复分。◎弼按,凉州八郡,吴氏漏列西郡。 以安定太守邹岐为刺史。张掖张进执郡守 执太守杜通,见《苏则传》。 举兵拒岐,黄华、麹演各逐故太守, 黄华不受太守辛机,亦见《苏则传》。 举兵以应之。 ◎《通鉴》:延康元年五月,王以安定太守邹岐为凉州刺史,西平麹演结旁郡作乱以拒岐,张掖张进执太守杜通,酒泉黄华不受太守辛机,皆自称太守以应演,武威三种胡复叛。◎《毌丘俭传》注:西海太守张睦亦被执。 既进兵为护羌校尉苏则声势,故则得以有功。 张既答文帝问苏则加爵邑,事见《苏则传》注引《魏名臣奏》。又表陈毌丘兴功状,见《毌丘俭传》注。 既进爵都乡侯。凉州卢水胡伊健妓妾、治元多等反, 卢水胡,见《文帝纪》延康元年注。 河西大扰。帝忧之,曰:“非既莫能安凉州。”乃召邹岐,以既代之。诏曰:“昔贾复请击郾贼,光武笑曰:‘执金吾击郾,吾复何忧?’ ◎范《书·贾复传》:光武即位,拜复为执金吾。帝诏诸将议兵事,曰:“郾最强,谁当击之?”复率然对曰:“臣请击郾。”帝笑曰: “执金吾击郾,吾复何忧?” 卿谋略过人,今则其以便宜从事, 宋本、冯本作“今则其时以便宜从事”,一本校改“则”作“到”,或涂去“则”字。 勿复先请。”遣护军夏侯儒、将军费曜等继其后。既至金城,欲渡河,诸将守以为“兵少道险,未可深入”。既曰:“道虽险,非井陉之隘,夷狄乌合,无左车之计, ◎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李左车说成安君曰:“井陉之道,车不得方轨,骑不得成列,行数百里,其势粮食必在其后,愿假奇兵绝其辎重。” 今武威危急,赴之宜速。”遂渡河。贼七千余骑逆拒军于鹯阴口, ◎胡三省曰:鹯阴县,前汉属安定郡,后汉属武威郡。鹯阴口,鹯阴河口也。◎汪士铎曰:即《水经注》“二十八渡水”,今靖远县南黄河东岸。◎王先谦曰:前汉作“鹑阴”。◎《一统志》:鹯阴故城,今甘肃兰州府靖远县西北。 既扬声军由鹯阴,乃潜由且次出至武威。胡以为神,引还显美。 ◎胡三省曰:○二汉志武威有揟次县。○孟康云,揟,音子如反。次,音咨。即且次也。显美县,前汉属张掖郡,后汉及魏晋属武威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揟次故城,今甘肃凉州府古浪县北西套厄鲁特旗界。显美故城,今凉州府永昌县东。 既以据武威, 宋本“以”作“已”。 “已”、“以”古通。 曜乃至,儒等犹未达。既劳赐将士,欲进军击胡。诸将皆曰:“士卒疲倦,虏众气锐,难与争锋。”既曰:“今军无见粮,当因敌为资。若虏见兵合,退依深山,追之则道险穷饿,兵还则出候寇钞。如此,兵不得解,所谓‘一日纵敌,患在数世’也。” ◎《左传》:先轸曰:“一日纵敌,数世之患也。” 遂前军显美。胡骑数千,因大风欲放火烧营,将士皆恐。既夜藏精卒三千人为伏,使参军成公英 ◎胡三省曰:○《姓谱》:卫成公之后为成公氏。○余不敢谓之传信。 督千余骑挑战,敕使阳退。胡果争奔之,因发伏截其后,首尾进击,大破之,斩首获生以万数。 ◎《魏略》曰:成公英,金城人也。中平末,随韩约为腹心。 ◎张鹏一曰:韩约即韩遂,字文约,裴注脱“文”字,下同。◎弼按:韩遂亦称韩约,见范《书·董卓传》注引《献帝春秋》,又见本志《武帝纪》建安二十年注引《典略》。 建安中,约从华阴破走,还湟中, 湟中,见《夏侯渊传》。 部党散去,唯英独从。◎《典略》曰:韩遂在湟中,其婿阎行欲杀遂以降,夜攻遂,不下。遂叹息曰:“丈夫危厄, 宋本“危”作“困”。 祸起婚姻乎!”谓英曰:“今亲戚离叛,人众转少,当从羌中西南诣蜀耳。”英曰:“兴兵数十年, 各本“兵”作“军”。 今虽罢败,何有弃其门而依于人乎!”遂曰:“吾年老矣,子欲何施?”英曰:“曹公不能远来,独夏侯尔。夏侯之众,不足以追我,又不能久留;且息肩于羌中, 毛本“息”误作“思”。 以须其去。招呼故人,绥会羌、胡, 绥,却也,见《武纪》建安八年注。 犹可以有为也。”遂从其计,时随从者男女尚数千人。遂宿有恩于羌,羌卫护之。及夏侯渊还,使阎行留后。乃合羌、胡数万将攻行,行欲走,会遂死,英降太祖。太祖见英甚喜,以为军师,封列侯。从行出猎,有三鹿走过前,公命英射之,三发三中,皆应弦而倒。公抵掌谓之曰:“但韩文约可为尽节,而孤独不可乎?”英乃下马而跪曰:“不欺明公。假使英本主人在,实不来在此也。” 宋本无“在”字。 遂流涕哽咽。公嘉其敦旧,遂亲敬之。延康、黄初之际,河西有逆谋。诏遣英佐凉州平陇右,病卒。◎《魏略》曰:阎行,金城人也,后名艳,字彦明。少有健名,始为小将,随韩约。建安初,约与马腾相攻击。腾子超亦号为健。行尝刺超,矛折,因以折矛挝超项,几杀之。至十四年,为约所使诣太祖,太祖厚遇之,表拜犍为太守。 ◎毛本“犍”误作“健”。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犍为郡治武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今四川眉州彭山县东十里。 行因请令其父入宿卫,西还见约,宣太祖教云:“谢文约:卿始起兵时,自有所逼,我所具明也。当早来,共匡辅国朝。”行因谓约曰:“行亦为将军,兴军以来三十余年,民兵疲瘁,所处又狭, 毛本“狭”误作“挟”。 宜早自附。是以前在邺,自启当令老父诣京师,诚谓将军亦宜遣一子,以示丹赤。”约曰: “且可复观望数岁中!”后遂遣其子,与行父母俱东。会约西讨张猛,留行守旧营,而马超等结反谋,举约为都督。及约还,超谓约曰:“前钟司隶任超使取将军,关东人不可复信也。今超弃父,以将军为父,将军亦当弃子,以超为子。”行谏约,不欲令与超合。约谓行曰:“今诸将不谋而同,似有天数。”乃东诣华阴。及太祖与约交马语,行在其后,太祖望谓行曰:“当念作孝子。”及超等破走,行随约还金城。太祖闻行前意,故但诛约子孙在京师者。乃手书与行曰:“观文约所为,使人笑来。吾前后与之书,无所不说,如此何可复忍!卿父谏议,自平安也。虽然,牢狱之中,非养亲之处,且又官家亦不能久为人养老也。”约闻行父独在,欲使并遇害,以一其心,乃强以少女妻行,行不获已。太祖果疑行。会约使行别领西平郡。 西平郡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十九年、《齐王纪》嘉平五年。 遂勒其部曲,与约相攻击。行不胜,乃将家人东诣太祖。太祖表拜列侯。 帝甚悦,诏曰:“卿踰河历险,以劳击逸,以寡胜众,功过南仲,勤踰吉甫。此勋非但破胡,乃永宁河右,使吾长无西顾之念矣。”徙封西乡侯,增邑二百,并前四百户。

酒泉苏衡反,与羌豪邻戴及丁令胡万余骑攻边县。既与夏侯儒击破之,衡及邻戴等皆降。遂上疏请与儒治左城, 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六十四:石城西百四十里有左南城,河水经其南,曰左南津,在西亭卫东南。 筑障塞,置烽候、邸阁以备胡。 ◎《王基传》:南顿有大邸阁,足军人四十日粮。◎邸阁,储粮之所也。 ◎《魏略》曰:儒字俊林,夏侯尚从弟。初为鄢陵侯彰骁骑司马,宣王为征南将军、都督荆、豫州。正始二年,朱然围樊城, 樊城在襄阳县城北汉水北。 城中守将乙修等求救甚急。儒进屯邓塞, ◎《一统志》:邓塞城在襄阳县东。◎《水经注》:邓塞,邓城东南小山也,名曰邓塞。昔孙文台破黄祖于其下。◎《元和志》:在临汉县东南二十二里,南临宛水,魏常于此装治舟舰以伐吴。陆士衡称“下江汉之卒,浮邓塞之舟”,谓此。◎谢鍾英曰:邓塞在今襄阳县邓城镇东南。 以兵少不敢进,但作鼓吹,设导从,去然六七里,翱翔而还,使修等遥见之,数数如是。月余,及太傅到,乃俱进,然等走。时谓儒为怯,或以为晓以少疑众,得声救之宜。儒犹以此召还,为太仆。 ◎陈景云曰:“骁骑司马”句绝。鄢陵北征,以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,时儒从兄尚为长史,儒则为司马从征也。“宣王”二字有误,“为征南”上兼有脱文。宣王尝以骠骑将军都督荆、豫,不在四征之列,盖为征南,都督荆、豫者,即儒也。以下文樊城受围,儒坐迟救召还事观之,义自明矣。◎梁章钜曰:○《夏侯尚传》:代郡胡叛,遣鄢陵侯彰征讨之,以尚参彰军事。又《任城威王传》:建安二十一年,封鄢陵侯。二十三年,代郡乌丸反,以彰为北中郎将,行骁骑将军。○《明帝纪》:太和元年,新城太守孟达反,诏骠骑将军司马宣王讨之。○《三少帝纪》:正始二年,吴将朱然等围襄阳之樊城,太傅司马宣王率众拒之云云。○并足证是注所引《魏略》之有讹脱。 西羌恐,率众二万余落降。其后西平麹光等杀其郡守,诸将欲击之,既曰:“唯光等造反,郡人未必悉同。若便以军临之,吏民羌胡必谓国家不别是非,更使皆相持著,此为虎傅翼也。光等欲以羌胡为援,今先使羌胡钞击,重其赏募,所虏获者 北宋本作“虏所获者”。 皆以畀之。外阻其势, 宋本“阻”作“沮”。 内离其交,必不战而定。”乃檄告谕诸羌,为光等所诖误者原之;能斩贼帅送首者当加封赏。于是光部党斩送光首,其余咸安堵如故。

既临二州十余年,政惠著闻,其所礼辟扶风庞延、 ◎《邴原传》:河南尹扶风庞迪以清贤称。◎未知“延”即“迪”之讹否? 天水杨阜、安定胡遵、 遵为征东将军,督青、徐诸军,见《毌丘俭传》。正元二年,为卫将军,见《高贵乡公纪》。 酒泉庞淯、 杨阜、庞淯自有传。 燉煌张恭、 见《阎温传》。 周生烈等, 毛本“烈”误作“列”。周生,姓;烈,名。见何晏《论语集解》,又见《王肃传》。 终皆有名位。 ◎《魏略》曰:初,既为郡小吏,功曹徐英尝自鞭既三十。英字伯济,冯翊著姓,建安初为蒲阪令。英(姓)〈性〉刚爽,自见族氏胜既,于乡里名行在前,加以前辱既,虽知既贵显,终不肯求于既。既虽得志,亦不顾计本原,犹欲与英和。尝因醉欲亲狎英,英故抗意不纳。英由此遂不复进用。故时人善既不挟旧怨,而壮英之不挠。 黄初四年薨。诏曰:“昔荀桓子立勋翟土,晋侯赏以千室之邑; ◎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,灭潞。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。 冯异输力汉朝,光武封其二子。 ◎范《书·冯异传》:建武二年,封异阳夏侯。长子彰嗣。帝思异功,复封彰弟诉为析乡侯。 故凉州刺史张既,能容民畜众,使群羌归土,可谓国之良臣。不幸薨陨,朕甚愍之,其赐小子翁归爵关内侯。”明帝即位,追谥曰肃侯。子缉嗣。

缉以中书郎稍迁东莞太守。 ◎东莞,见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魏书》,又见《徐奕传》。◎钱大昭曰:《臧霸传》尹礼为东莞太守在建安初,张缉、胡质为东莞太守并在明帝时,则此郡之设由来已久。《晋志》谓太康元年分琅邪置,误矣。◎洪亮吉曰:东莞郡,魏分琅邪、北海等四郡置。 嘉平中,女为皇后,征拜光禄大夫,位特进,封妻向为安城乡君。缉与中书令李丰同谋,诛。语在《夏侯玄传》。 又见《玄传》注引《魏书》。 ◎《魏略》曰:缉字敬仲,太和中为温令,名有治能。会诸葛亮出,缉上便宜,诏以问中书令孙资,资以为有筹略,遂召拜骑都尉,遣参征蜀军。军罢,入为尚书郎,以称职为明帝所识。帝以为缉之材能,多所堪任,试呼相者相之。 ◎何焯云:宋本“者”字作“工”。 相者云:“不过二千石。”帝曰:“何材如是而位至二千石乎?” ◎各本皆作“位至”,宋本、冯本作“位止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寻玩文义,“至”当作“止”。 及在东莞,领兵数千人。缉性吝于财而矜于势,一旦以女征去郡,还在里舍, 宋本“在”作“坐”。 悒悒躁扰。数为国家陈击吴、蜀形势,又尝对司马大将军料诸葛恪虽得胜于边土, 元本、监本、吴本“土”作“上”。 见诛不久。大将军问其故,缉云:“威震其主,功盖一国,欲不死可得乎?” ◎胡三省曰:缉料恪虽中,缉亦卒为师所杀。师方专政,忌才智而疾异己,况以缉而耀明于师乎?◎何焯曰:料恪实刺师也,欲免难矣。 及恪从合肥还,吴果杀之。大将军闻恪死,谓众人曰:“诸葛恪多辈耳!近张敬仲县论恪,以为必见杀,今果然如此。敬仲之智为胜恪也。”缉与李丰通家,又居相侧近。丰时取急出, 疑语有脱误。 子藐往见之, 《夏侯玄传》注引《魏书》“藐”作“邈”。 有所咨道。丰被收,事与缉连,遂收送廷尉,赐死狱中,其诸子皆并诛。缉孙殷,晋永兴中为梁州刺史,见《晋书》。 汤球辑本王隐《晋书》有之。

25.5 温恢

温恢字曼基,太原祁人也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太原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祁县故城,今山西太原府祁县东南五里。 父恕,为涿郡太守,卒。恢年十五,送丧还归乡里,内足于财。恢曰:“世方乱,安以富为?”一朝尽散,振施宗族。州里高之,比之郇越。 ◎《汉书·鲍宣传》:自成帝至王莽时,清名之士,太原则郇越臣仲、郇相稚宾,皆以明经饬行显名于世。越、相,同族昆弟也,并举州郡孝廉、茂材,数病去官。越散其先人訾千余万,以分施九族州里,志节尤高。◎弼按,温恢亦为太原人,散财赈族,盖慕乡贤之风。 举孝廉,为廪丘长,鄢陵、广川令,彭城、鲁相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济阴郡廪丘。〖三国魏改属东郡。〗豫州颍川郡鄢陵。冀州清河国广川。〖三国魏改属渤海。〗徐州彭城国。豫州鲁国。〖三国魏废国为郡。〗◎《一统志》:廪丘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范县东南。鄢陵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鄢陵县西北。广川故城,今直隶冀州枣强县东。彭城故城,今江苏徐州府治。鲁故城,今山东兖州府曲阜县治。 所在见称。入为丞相主簿, ◎赵一清曰:据《孙礼传》,恢曾任刺奸主簿。 出为扬州刺史。太祖曰:“甚欲使卿在亲近,顾以为不如此州事大。故《书》云:‘股肱良哉!庶事康哉!’ 《尚书·益稷篇》之辞。 得无当得蒋济为治中邪?”时济见为丹阳太守,乃遣济还州。 ◎《蒋济传》:以济为别驾。 又语张辽、乐进等曰:“扬州刺史晓达军事,动静与共咨议。” 时张辽等屯兵合肥。

建安二十四年,孙权攻合肥, 《武帝纪》、《孙权传》建安二十四年俱无攻合肥事,说见《孙权传》。 是时诸州皆屯戍。恢谓兖州刺史裴潜曰: 毛本“谓”误作“为”。 “此间虽有贼,不足忧,而畏征南方有变。今水生而子孝县军, ◎潘眉曰:曹仁字子孝,时行征南将军。 无有远备。关羽骁锐,乘利而进,必将为患。”于是有樊城之事。诏书召潜及豫州刺史吕贡等,潜等缓之。恢密语潜曰:“此必襄阳之急欲赴之也。所以不为急会者,不欲惊动远众。一二日必有密书促卿进道,张辽等又将被召。辽等素知王意,后召前至,卿受其责矣!”潜受其言,置辎重,更为轻装速发,果被促令。辽等寻各见召,如恢所策。

文帝践阼,以恢为侍中,出为魏郡太守。数年,迁凉州刺史,持节领护羌校尉。道病卒,时年四十五。诏曰:“恢有柱石之质,服事先帝,功勤明著。及为朕执事,忠于王室,故授之以万里之任,任之以一方之事。如何不遂,吾甚愍之!”赐恢子生爵关内侯。生早卒,爵绝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书·温羡传》:羡字长卿,汉护羌校尉序之后。祖恢,魏扬州刺史。父恭,济南太守。兄弟六人并知名于世,号曰“六龙”。羡,左光禄大夫,开府领司徒。卒,谥曰元。有三子,祗字敬齐,太傅西曹掾;允字敬咸,太子舍人;裕字敬嗣,尚武安长公主,官至左光禄大夫。

恢卒后,汝南孟建为凉州刺史,有治名,官至征东将军。 ◎《魏略》曰:建字公威,少与诸葛亮俱游学。亮后出祁山,答司马宣王书,使杜子绪宣意于公威也。 孟建,事见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杜袭字子绪,有传。袭为司马宣王军师,故诸葛公书中云及也。

25.6 贾逵

贾逵字梁道, ◎《集古录目》卷一云:逵字安道。 河东襄陵人也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东郡襄陵。◎魏正始八年,分河东汾北之十县为平阳郡,〖见《少帝纪》。〗襄陵改属平阳。《晋书·贾充传》作“平阳襄陵人”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陵故城,今山西平阳府襄陵县东南十五里。 自为儿童,戏弄常设部伍, ◎赵一清、梁章钜并引《拾遗记》所载贾逵童时隔篱听邻家读书,暗诵六经事。◎弼按,《拾遗记》所载,乃汉贾逵字景伯之事。景伯本为经师,故小说家传会其辞,与此传无涉。赵、梁均误引,故不录。 祖父习异之,曰:“汝大必为将率。”口授兵法数万言。 ◎《魏略》曰:逵世为著姓,少孤家贫,冬常无袴, 宋本“袴”作“绔”,下同。 过其妻兄柳孚宿,其明无何,著孚袴去,故时人谓之通健。 《白孔六帖·十二》“柳孚”作“柳季”,《御览》“无何”作“无可”、“通健”作“通达”。 初为郡吏,守绛邑长。 ◎毛本“守”误作“少”。绛邑,春秋晋所都,班《志》名绛,《郡国志》加“邑”,属河东郡。魏属平阳郡。《通鉴》作“贾逵守绛”,不从本传。◎《一统志》:绛邑故城,今山西平阳府曲沃县西南。 郭援之攻河东,所经城邑皆下,逵坚守,援攻之不拔,乃召单于并军急攻之。城将溃,绛父老与援要,不害逵。绛人既溃,援闻逵名,欲使为将,以兵劫之,逵不动。左右引逵使叩头,逵叱之曰:“安有国家长吏为贼叩头!” ◎胡三省曰:逵郡吏,非长史,以守绛,故自谓县长吏。 援怒,将斩之。绛吏民闻将杀逵,皆乘城呼曰:“负要杀我贤君, 《通鉴》作“负约”。 宁俱死耳!”左右义逵,多为请,遂得免。 毛本“得”作“乃”。 ◎《魏略》曰:援捕得逵, 《册府元龟·八六五》此句上有“贾逵守绛邑长,援攻绛,绛溃”数语。 逵不肯拜,谓援曰:“王府君临郡积年, 王府君谓河东太守王邑也。王邑,见《钟繇传》注引《魏略》,又见《杜畿传》。 不知足下曷为者也?”援怒曰:“促斩之。”诸将覆护,乃囚于壶关,闭著土窖中, ◎胡三省曰:壶关县属上党郡。土窖,掘地以藏粟之所。◎《一统志》:壶关故城,今山西潞安府长治县治,壶关在长治县东南六里。 以车轮盖上,使人固守。方将杀之,逵从窖中谓守者曰:“此间无健儿邪,而当使义士死此中乎?”时有祝公道者,与逵非故人,而適闻其言,怜其守正危厄,乃夜盗往引出,折械遣去,不语其姓名。 ◎赵一清曰:《集古录·贾逵碑跋》云:裴注引《魏略》与《志》不同,而此碑但云为援所执,临以白刃,不屈而已,不载绛人约援事。如《传》所载,不独逵有德于绛人,而绛人临危,能与逵生死,亦可谓贤矣。自古碑碣称述功德,常患过实,如逵与绛人德义,碑不应略而不著,颇疑陈寿作传好奇,而所得非实也。松之又注《魏书》“逵年五十五”,而碑云“五十有四”,亦当以碑为正。 初,逵过皮氏,曰:“争地先据者胜。”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东郡皮氏。◎三国魏改属司州平阳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皮氏故城,今山西绛州河津县西二里。 及围怎,知不免,乃使人间行送印绶归郡,且曰“急据皮氏”。援既并绛众,将进兵。逵恐其先得皮氏,乃以他计疑援谋人祝奥, ◎姜宸英曰:祝奥岂即祝公道邪? 援由是留七日。郡从逵言,故得无败。 ◎《孙资别传》曰:资举河东计吏,到许,荐于相府曰: “逵在绛邑,帅厉吏民,与贼郭援交战,力尽而败,为贼所俘,挺然直志,颜辞不屈;忠言闻于大众,烈节显于当时,虽古之直发、据鼎,罔以加也。 ◎《史记·蔺相如传》:相如因持璧却立,倚柱,怒发上冲冠,谓秦王曰:“臣观大王无意偿赵城,故臣复取璧。大王必欲急臣,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!”◎《国语》:文公伐郑,欲得郑詹而师还,郑人以詹与晋,晋人将烹之。詹据鼎耳而疾号,公乃命勿杀,厚为礼而归之。 其才兼文武,诚时之利用。”◎《魏略》曰:郭援破后,逵乃知前出己者为祝公道。公道,河南人也。后坐他事,当伏法。逵救之,力不能解,为之改服焉。 祝公道,见《魏略·勇侠传》,与孙宾硕、杨阿若、鲍出同传,见本志《阎温传》注。

后举茂才,除渑池令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弘农郡黾池。◎惠栋曰:○《贾服传》作“渑”。《水经》:榖水出弘农黾池县南墦塚林榖阳谷。○注云:因崤黾之池以目县。光武玺书曰 “始虽垂翅回溪,终能奋翼黾池”,即此。◎《一统志》:渑池故城,今河南河南府渑池县西。 高幹之反, 吴本、毛本“幹”误作“轩”。 张琰将举兵以应之。逵不知其谋,往见琰。闻变起,欲还,恐见执,乃为琰画计,如与同谋者,琰信之。时县寄治蠡城, ◎谢鍾英曰:《水经注》:榖水东北过蠡城邑之南,城西有坞水,出北四里,山上原高二十五丈,故黾池县治。○鍾英案,故治即今陕州渑池县,蠡城当在渑池县北四里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蠡城在今河南府渑池县西四十里。 城堑不固,逵从琰求兵修城。诸欲为乱者皆不隐其谋,故逵得尽诛之。遂修城拒琰。琰败,逵以丧祖父去官,司徒辟为掾,以议郎参司隶军事。太祖征马超,至弘农,曰“此西道之要”,以逵领弘农太守。召见计事,大悦之,谓左右曰:“使天下二千石悉如贾逵,吾何忧?”其后发兵,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。 ◎赵一清曰:《传》作“都尉”,注引《魏略》作“校尉”,微有不同。◎弼按:《传》作“屯田都尉”,注作“典农校尉”。又按《陈留王纪》“咸熙元年,罢屯田官,诸典农皆为太守,都尉皆为令、长”,是典农与都尉为两官。详见《任峻传》。 都尉自以不属郡,言语不顺。逵怒,收之,数以罪,挝折脚,坐免。然太祖心善逵,以为丞相主簿。 ◎《魏略》曰:太祖欲征吴而大霖雨, 毛本“大”误作“太”。 三军多不愿行。太祖知其然,恐外有谏者,教曰:“今孤戒严,未知所之,有谏者死。”逵受教,谓其同寮三主簿曰:“今实不可出,而教如此,不可不谏也。”乃建谏草以示三人,三人不获已,皆署名,入白事。太祖怒,收逵等。当送狱,取造意者, 《御览·四百五十三》“取”上有“教”字。 逵即言“我造意”,遂走诣狱。狱吏以逵主簿也,不即著械。谓狱吏曰: 《御览》“谓”上有“逵”字。 “促械我。尊者 《御览》作“王”。 且疑我在近职,求缓于卿,今将遣人来察我。”逵著械適讫,而太祖果遣家中人就狱视逵。既而教曰:“逵无恶意,原复其职。”始,逵为诸生,略览大义,取其可用。最好《春秋左传》,及为牧守,常自课读之,月常一遍。逵前在弘农,与典农校尉争公事,不得理,乃发愤生瘿,后所病稍大,自启愿欲令医割之。 《御览》无“愿”字。 太祖惜逵忠,恐其不活,教“谢主簿,吾闻‘十人割瘿九人死’”。逵犹行其意,而瘿愈大。逵本名衢,后改为逵。 太祖征刘备,先遣逵至斜谷观形势。 ◎《方舆纪要》:南口曰褒,在陕西汉中府褒城县北十里。北口曰斜,在陕西凤翔府郿县西南三十里。总计川陕相通之道谷长四百七十里。 道逢水衡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,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。 载囚人数十车,逵以军事急,辄竟重者一人,皆放其余。太祖善之,拜谏议大夫,与夏侯尚并掌军计。太祖崩洛阳,逵典丧事。 ◎《魏略》曰:时太子在邺,鄢陵侯未到,士民颇苦劳役,又有疾疠,于是军中骚动。群寮恐天下有变,欲不发丧。逵建议为不可秘,乃发哀,令内外皆入临,临讫,各安叙不得动。而青州军擅击鼓相引去。 ◎胡三省曰:青州兵,献帝初平三年操破黄巾所降者。 众人以为宜禁止之,不从者讨之。逵以为“方大丧在殡,嗣王未立,宜因而抚之”。乃为作长檄, ◎胡三省曰:长檄,犹今军行所至帮券也。 告所在给其廪食。 ◎《通鉴》作“禀食”。◎胡三省曰:禀,读作“廪”。 时鄢陵侯彰 毛本“鄢”误作“邬”。 行越骑将军,从长安来赴, ◎胡三省曰:操自汉中还师而东,彰定代而西迎,操因留彰长安。 问逵先王玺绶所在。逵正色曰:“太子在邺,国有储副。先王玺绶,非君侯所宜问也。”遂奉梓宫还邺。

文帝即王位,以邺县户数万在都下,多不法,乃以逵为邺令。月余,迁魏郡太守。 ◎《魏略》曰:初,魏郡官属颇以公事期会有所急切,会闻逵当为郡,举府皆诣县门外。及迁书到,逵出门,而郡官属悉当门,谒逵于车下。逵抵掌曰:“诣治所,何宜如是!” 大军出征,复为丞相主簿祭酒。逵尝坐人为罪,王曰:“叔向犹十世宥之, ◎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祁奚曰:“夫谋而鲜过,惠训不倦者,叔向有焉,社稷之固也。犹将十世宥之,以劝能者。” 况逵功德亲在其身乎?”从至黎阳津, 黎阳,见《武帝纪》建安四年。 渡者乱行,逵斩之,乃整。至谯, ◎《文帝纪》:延康元年七月,军次于谯。 以逵为豫州刺史。 ◎豫州刺史,见《武纪》初平元年。◎胡三省曰:○豫州统颍川、汝阴、汝南、梁国、沛郡、谯郡、鲁郡、弋阳、安丰等郡。○《晋地理志》曰:魏武分沛郡立谯郡,分汝南立汝阴,合陈郡于梁国。○沈约《志》曰:弋阳县本属汝南,魏文帝分立郡,又分庐江为安丰郡。◎谢鍾英曰:魏分汝南置汝阴郡,其后郡废,县还属汝南。安丰郡,嘉平后废。胡氏偶未检耳。魏豫州得汉旧郡国六,分置谯郡、弋阳,合六郡二国。 ◎《魏略》曰:逵为豫州。逵进曰: “臣守天门,出入六年,天门始开,而臣在外。唯殿下为兆民计,无违天人之望。” 是时天下初复,州郡多不摄。 ◎《御览》“摄”作“慑”。《通鉴》作“是时天下初定,刺史多不能摄郡”。◎胡三省曰:摄,总录也。 逵曰:“州本以御史出监诸郡,以六条诏书察长吏二千石以下, ◎潘眉曰:御史,当为“刺史”,此传写误也。秦置监御史,掌监郡,秦之御史即汉之刺史。贾逵言六条诏书察诸郡长吏,是言汉制,不应以汉世之法属诸先秦之官,知今本作“御史”者非也。六条诏书,汉武所制。其一条曰:强宗豪右,田宅踰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其二条曰: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,背公向私,旁谄牟利,侵渔百姓,聚敛为奸;其三条曰:二千石不恤疑狱,风厉杀人,怒则加罚,喜则任赏,烦扰苛暴,剥戮黎元,为百姓所疾,山崩石裂,妖祥讹言;其四条曰: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;其五条曰: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,请托所监;其六条曰:二千石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。凡此六条,刺史奉行,犯则奏免。六条以外,刺史不察。或有所察过诏,反被劾奏者,盖汉刺史惟守六条而已。贾逵为豫州刺史,考其时在延康元年,尚承用六条之法。自是以后,刺史权重,或持节都督,如杜恕为幽州刺史加建威将军,使持节,护乌丸校尉。夏侯尚以平陵乡侯迁征南将军,领荆州刺史,假节,都督南方诸军事。皆总统赋政,非止司察之任而已也。◎沈家本曰:潘说未是。本文云“以御史出监诸郡”,实指监御史而言,如改 “御史”为“刺史”,则不得云“出监”矣。刺史之制,本于监御史,故逵统而言之耳。 故其状皆言严能鹰扬有督察之才,不言安静宽仁有恺悌之德也。今长吏慢法,盗贼公行,州知而不纠,天下复何取正乎?”兵曹从事受前刺史假,逵到官数月,乃还;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,皆举奏免之。帝曰:“逵真刺史矣。” 逵出为豫州刺史在延康元年七月以后,到官数月即为黄初元年矣。本传书“帝曰”,是也。《通鉴》书“王曰”,似少误。盖连类而书,叙在受禅以前,故书“王曰”。然与下文赐爵不相应矣。 布告天下,当以豫州为法。赐爵关内侯。

州南与吴接,逵明斥候,缮甲兵,为守战之备,贼不敢犯。外修军旅,内治民事,遏鄢、汝,造新陂,又断山溜长谿水,造小弋阳陂,又通运渠二百余里,所谓贾侯渠者也。 ◎《水经·渠水注》云:沙水又南与广漕渠合,上承庞官陂,云邓艾所开也。虽水流废兴,沟渎尚夥。昔贾逵为魏豫州刺史,通运渠二百里余,亦所谓贾侯渠也。而川渠迳复,交错畛陌,无以辨之。沙水又东迳长平县故城北,又东南迳陈城北,故陈国也。◎谢鍾英曰:贾侯渠当在今河南陈州府西北,故道九湮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:弋阳陂在河南光州东,新陂在汝宁府东。 黄初中,与诸将并征吴,破吕范于洞浦, 洞浦在今安徽和州,西南临江。 进封阳里亭侯, ◎潘眉曰:○《水经注》:瓠子北有都关县故城,县有羊里亭。黄初中,贾逵封为羊里亭侯,邑四百户,即斯亭也。○“羊”、“阳”古字通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七:故阳里在陈州北。 加建威将军。明帝即位,增邑二百户,并前四百户。时孙权在东关, 东关,在今安徽和州含山县西南七十里,濡须坞之北。 当豫州南,去江四百余里。每出兵为寇,辄西从江夏,东从庐江。国家征伐,亦由淮、沔。 ◎宋本“沔”作“沛”。◎或曰:承上“东”、“西”之文,当作“淮、沔”,若“淮、沛”,止东路,何言“东西有急”乎? 是时州军在项, ◎钱大昭曰:○《郡国志》:豫州刺史治沛国谯县,魏武分沛立谯郡,故改治汝南项县。逵有功德于豫州,故州人立碑像于项。◎王先谦曰:○吴增僅引沈《志》:豫州汉治谯,魏治安成。○钱大昭《三国志辨疑》:豫州刺史治谯,魏武立谯郡,改治汝南项县。○案:诸说各言一时事。《贾逵传》文帝出征,逵从至谯,以逵为豫州刺史,是魏初犹治谯。明帝即位时,州军在项。逵卒,州人立祠于项,是明帝时徙治项。嘉平中,诸葛诞为镇南,都督豫州;正元二年,毌丘俭以淮南寿春反,西至项坚守,彼时不闻州军抵御,刺史已徙治可知。大将军使诸葛诞从安风津拟寿春,考安风津在安成东南二百余里,诞督豫州诸军取道于此,然则豫州徙治安成在正始、嘉平之际。○《一统志》:项县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项城县东北槐坊店。 汝南、弋阳诸郡,守境而已。权无北方之虞,东西有急,并军相救,故常少败。逵以为宜开直道临江,若权自守,则二方无救;若二方无救,则东关可取。乃移屯潦口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一:潦河在南阳府镇平县东四十里,源出南阳县之马峙坪,南流之新野界,入于淯河。 陈攻取之计,帝善之。

吴将张婴、王崇率众降。太和二年,帝使逵督前将军满宠、东莞太守胡质等四军,从西阳直向东关, 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六:西阳戍在安庆府桐城县东北。 曹休从皖,司马宣王从江陵。逵至五将山, ◎梁章钜曰:○《续后汉书音义》云:在淮、沔之间。○《晋载记》:苻坚兵败,奔五将山。○按:坚都长安,仓猝安得淮、沔?◎周寿昌曰:此别一五将山,非苻坚所奔。异地同名,此所常有。 休更表贼有请降者,求深入应之。诏宣王驻军,逵东与休合进。 ◎胡三省曰:逵自豫州起兵,取西阳以向东关,休自寿春向皖,西阳在皖之西,而东关又在皖之东,今与休合,盖使合兵向东关也。 逵度贼无东关之备,必并军于皖;休深入与贼战,必败。乃部署诸将,水陆并进,行二百里,得生贼,言休战败,权遣兵断夹石。 夹石,今桐城县北四十七里北峡关。 诸将不知所出,或欲待后军。逵曰:“休兵败于外,路绝于内,进不能战,退不得还,安危之机,不及终日。贼以军无后继,故至此;今疾进,出其不意,此所谓先人以夺其心也, ◎《左传》:《军志》曰:“先人有夺人之心。” 贼见吾兵必走。若待后军,贼已断险,兵虽多何益!”乃兼道进军,多设旗鼓为疑兵,贼见逵军,遂退。逵据夹石,以兵粮给休,休军乃振。初,逵与休不善。黄初中,文帝欲假逵节,休曰:“逵性刚,素侮易诸将,不可为督。”帝乃止。及夹石之败,微逵, 毛本“微”误作 “徵”。 休军几无救也。 监本、官本无“也”字。 ◎《魏略》曰:休怨逵进迟,乃呵责逵,遂使主者敕豫州刺史往拾弃仗。逵恃心直,谓休曰:“本为国家作豫州刺史,不来相为拾弃仗也。”乃引军还。遂与休更相表奏,朝廷虽知逵直,犹以休为宗室任重,两无所非也。◎《魏书》云:休犹挟前意,欲以后期罪逵,逵终无言,时人亦以此多逵。 北宋本“亦”作“益”。 ◎习凿齿曰:夫贤人者,外身虚己,内以下物,嫌忌之名,何由而生乎?有嫌忌之名者,必与物为对,存胜负于己身者也。若以其私憾败国殄民,彼虽倾覆,于我何利?我苟无利,乘之曷为?以是称说,臧获之心耳。今忍其私忿而急彼之忧,冒难犯危而免之于害,使功显于明君,惠施于百姓,身登于君子之涂,义愧于敌人之心,虽豺虎犹将不觉所复,而况于曹休乎?然则济彼之危,所以成我之胜,不计宿憾,所以服彼之心,公义既成,私利亦弘,可谓善争矣。在于未能忘胜之流,不由于此而能济胜者,未之有也。

会病笃,谓左右曰:“受国厚恩,恨不斩孙权以下见先帝。丧事一不得有所脩作。”薨,谥曰肃侯。 ◎《魏书》曰:逵时年五十五。 《逵碑》作“五十四”,说见前。 子充嗣。 监本“子充嗣”另提行,误。 豫州吏民追思之,为刻石立祠。 ◎《水经·颍水注》:谷水经小城北,又东经贾逵祠北,庙在小城东。庙前有碑,碑石金生。干宝曰:“黄金可采,为晋中兴之端。”◎《寰宇记》卷十:《贾逵碑》在陈州项城县东南二里,梁国刘举等立。◎《集古录目》云:从事吴康等立。 青龙中,帝东征,乘辇入逵祠,诏曰:“昨过项,见贾逵碑像,念之怆然。古人有言,患名之不立,不患年之不长。逵存有忠勋,没而见思,可谓死而不朽者矣。其布告天下,以劝将来。” ◎《魏略》曰:甘露二年,车驾东征,屯项,复入逵祠下,诏曰:“逵没有遗爱,历世见祠。追闻风烈,朕甚嘉之。昔先帝东征,亦幸于此, 即指青龙中事。 亲发德音,褒扬逵美,徘徊之心,益有慨然! 有,疑作“用”。 夫礼贤之义,或扫其坟墓,或修其门闾,所以崇敬也。其扫除祠堂,有穿漏者补治之。” 充,咸熙中为中护军。 ◎《晋诸公赞》曰:充字公闾, ◎《晋书·贾充传》:逵晚始生充,言后当有充闾之庆,故以为名字焉。◎本志《郭淮传》注引《晋诸公赞》淮弟配。裴秀、贾充皆配女婿。 甘露中为大将军长史。高贵乡公之难,司马文王赖充以免。 ◎《晋书·贾充传》:充诣诸葛诞,论说时事,因谓诞曰:“天下皆愿禅代,君以为如何?”诞历声曰:“卿非贾豫州子乎?世受魏恩,岂可欲以社稷输人乎!”充默然。高贵乡公之攻相府也,充率众距战于南阙。军将败,骑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济谓充曰:“今日之事如何?”充曰:“公等养汝,正拟今日,复何疑!”济于是抽戈犯跸。 为晋室元功之臣,位至太宰,封鲁公。谥曰武公。 ◎《晋书·贾充传》:博士秦秀议谥曰荒,帝不纳。博士段畅希旨,建议谥曰武,帝乃从之。泰始中,人为充等谣曰:“贾裴王,乱纪纲。王裴贾,济天下。”言亡魏而成晋也。 ◎《魏略》列传以逵及李孚、杨沛三人为一卷,今列孚、沛二人继逵后耳。孚字子宪,钜鹿人也。兴平中,本郡人民饥困。孚为诸生,当种薤, ◎赵一清曰:当,宜作“尝”。 欲以成计。 ◎潘眉曰:言欲俟其成,以计知其多寡。◎弼按:○《诗·小雅》:倬彼甫田,岁取十千。○郑《笺》云:岁取十千,于井田之法,则一成之数也。成方十里,其田万亩。然一人不能种万亩,亦不能万亩皆种薤也。 有从索者,亦不与一茎,亦不自食,故时人谓能行意。后为吏。建安中,袁尚领冀州,以孚为主簿。后尚与其兄谭争斗,尚出军诣平原,留别驾审配守邺城,孚随尚行。会太祖围邺,尚还欲救邺。行未到,尚疑邺中守备少,复欲令配知外动止,与孚议所遣。孚答尚言: “今使小人往,恐不足以知外内,且恐不能自达。孚请自往。”尚问孚:“当何所得?” 《御览》“得”作“辨”。 孚曰:“闻邺围甚坚,多人则觉,以为直当将三骑足矣。”尚从其计。孚自选温信者三人,不语所之,皆敕使具脯粮,不得持兵仗,各给快马。遂辞尚来南,所在止亭传。及到梁淇, ◎《郡国志》“魏郡梁期”,即梁淇也。◎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漳水又东经武城南,世谓之梁期城。梁期在邺北,俗亦谓之两期城,皆为非也。《郡国志》邺县有武城,即期城矣。 使从者斫问事杖三十枚, ◎胡三省曰:问事,卒也,主行杖,犹伍伯之类。问事杖:问事所执杖也。 系著马边,自著平上帻, ◎胡三省曰:帻有颜题,其颜卻摞,施巾连题卻覆之。平上帻者,其上平也。◎《晋志》引汉注曰:冠惠文者宜短耳,今平上帻也;冠进贤者宜长耳,今介帻也。文吏服介帻,武吏服平上帻。 将三骑,投暮诣邺下。是时大将军虽有禁令,而刍牧者多。故孚因此夜到,以鼓一中,自称都督,历北围,循表而东, ◎胡三省曰:表,围城所立标表也。 从东围表,又循围而南,步步呵责守围将士,随轻重行其罚。遂历太祖营前,径南过,从南围角西折,当章门, ◎胡三省曰:邺城有七门,正南曰章门,亦曰中阳门。 复责怒守围者,收缚之。因开其围,驰到城下,呼城上人,城上人以绳引孚, 《御览》“绳”作“缒”。 得入。 ◎胡三省曰:不先经操营前,则守围者必疑,不可得而收缚,围亦不可开矣。孚之来也,其定计固指从章门入也。 配等见孚,悲喜,鼓譟称万岁。守围者以状闻,太祖笑曰:“此非徒得入也,方且复得出。” ◎胡三省曰:操知其复出,非不欲严为之防也,审孚所以得入之由,服其多智,有不可得而防者也。 孚事讫欲得还,而顾外围必急,不可复冒。谓已使命当速反,乃阴心计,请配曰:“今城中谷少,无用老弱为也,不如驱出之以省谷也。”配从其计, 前不语从者所之,后不语审配出城之计,可谓工于心计矣。 乃复夜简别得数千人,皆使持白幡, 《御览》有“持脂烛”三字。 从三门并出降。 ◎胡三省曰:邺城南门三门,曰凤阳门、中阳门、广阳门。 又使人人持火,孚乃无何将本所从作降人服,随辈夜出。时守围将士,闻城中悉降,火光照曜。但共观火,不复视围。孚出北门, 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九:邺北门亦曰玄武门。 遂从西北角突围得去。其明,太祖闻孚已得出,抵掌笑曰:“果如吾言也。” 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李孚出入严围,固自狡猾,操付之一笑,所谓因计用计也。以此为操军纪之疏,其见浅矣。 孚北见尚, 冯本“北”作“比”,误 尚甚欢喜。会尚不能救邺,破走至中山,而袁谭又追击尚,尚走。孚与尚相失,遂诣谭,复为谭主簿,东还平原。太祖进攻谭,谭战死。孚还城,城中虽必降,尚扰乱未安。孚权宜欲得见太祖,乃骑诣牙门,称冀州主簿李孚欲口白密事。太祖见之,孚叩头谢。太祖问其所白,孚言“今城中强弱相陵,心皆不定,以为宜令新降为内所识信者宣传明教。” 冯本“宣”作“ ”,误。 公谓孚曰:“卿便还宣之。”孚跪请教,公曰:“便以卿意宣也。”孚还入城,宣教“各安故业,不得相侵陵。”城中以安,乃还报命, ◎胡三省曰:李孚,小才也,挟才以求知,非怀才以待聘者也。 公以孚为良足用也。会为所间,裁署冗散。出守解长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东郡解。◎《一统志》:解县故城,今山西蒲州府临晋县东南。 名为严能。稍迁至司隶校尉,时年七十余矣,其于精断无衰,而术略不损于故。终于阳平太守。孚本姓冯,复改为李。 北宋本“复”作“后”。 杨沛字孔渠,冯翊万年人也。 ◎《一统志》:万年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临潼县东北七十里。 初平中,为公府令史,以牒除为新郑长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新郑。◎《一统志》:新郑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新郑县北。 兴平末,人多饥穷,沛课民益畜乾椹,收豆, ◎椹,桑实也。 ,力刀切,野豆也。◎周寿昌曰:据《古今注》所言,形状似即今俗所称刀豆。 阅其有余以补不足,如此积得千余斛,藏在小仓。会太祖为兖州刺史,西迎天子,所将千馀人皆无粮。过新郑,沛谒见,乃皆进乾椹。太祖甚喜。及太祖辅政,迁沛为长社令。 长社,见《钟繇传》。 时曹洪宾客在县界,征调不肯如法,沛先挝折其脚,遂杀之。由此太祖以为能。累迁九江、东平、乐安太守, 扬州九江郡。兖州东平郡。青州乐安郡。 并有治迹。坐与督军争斗,髡刑五岁。输作未竟,会太祖出征在谯,闻邺下颇不奉科禁,乃发教选邺令,当得严能如杨沛比,故沛从徒中起为邺令。已拜,太祖见之,问曰:“以何治邺?”沛曰:“竭尽心力,奉宣科法。”太祖曰:“善。”顾谓坐席曰:“诸君,此可畏也。”赐其生口十人, ◎赵翼《陔余丛考》卷四十三云:○生口,本军前生擒之人。○《汉书·苏武传》:李陵为言捕得生口,太守以下皆白服。○《王莽传》:陈歆言捕虏生口,知犯边者皆单于咸子角所为。《后汉书·袁安传》:和亲以来,有得边生口,辄以归汉。○《魏略》:太祖踢杨沛生口十人。○皆谓捕获生人也。今北方人乃谓驴马之类为生口,此亦有所本。○《魏志·王昶传》注:任嘏常与人共买生口。○则以牛马为生口,三国时已有此语矣。 绢百匹,既欲以励之,且以报乾椹也。沛辞去,未到邺, 各本均无“邺”字,冯本、毛本有之。 而军中豪右曹洪、刘勋等畏沛名,遣家驰骑告子弟, 何焯校改“驰骑”作“骑驰”。 使各自检敕。沛为令数年,以功能转为护羌都尉。十六年,马超反,大军西讨,沛随军,都督孟津渡事。太祖已南过,其余未毕,而中黄门前渡, 建安十六年,操尚未为魏公,何得有中黄门? 忘持行轩,私北还取之,从吏求小船,欲独先渡。吏呵不肯,黄门与吏争言。沛问黄门:“有疏邪?”黄门云:“无疏。”沛怒曰:“何知汝不欲逃邪?”遂使人捽其头,与杖欲捶之,而逸得去,衣帻皆裂坏,自诉于太祖。太祖曰:“汝不死为幸矣。”由是声名益振。及关中破,代张既领京兆尹。黄初中,儒雅并进,而沛本以事能见用,遂以议郎冗散里巷。沛前后宰历城守,不以私计介意,又不肯以事贵人,故身退之后,家无余积。治疾于家,借舍从儿,无他奴婢。后占河南夕阳亭部荒田二顷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夕阳亭在河南府东南。◎潘眉曰:亭在女几山之阳,故曰几阳。此作“夕阳亭”,误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亦误。 起瓜牛庐, 裴注释“瓜牛庐”,见《管宁传》。 居止其中,其妻子冻饿。沛病亡, 局本脱去“病”字,误。 乡人亲友及故吏民为殡葬也。

评曰:自汉季以来, 毛本“季”误作“李”。 刺史总统诸郡, 宋本“统”作“部”。 赋政于外,非若曩时司察之而已。太祖创基,迄终魏业,此皆其流称誉有名实者也。咸精达事机,威恩兼著,故能肃齐万里,见述于后也。 ◎钱仪吉曰:此卷皆名刺史,下卷则名守也,各以类从。◎刘咸炘曰:此卷皆刺史有功者也。刘馥治扬,梁习治并,张既治雍、凉,温恢治扬、凉,贾逵治豫,功皆甚著。司马朗治兖,功不及诸人,而建州郡领兵之议。温恢治扬、凉,功亦少,当是附既传耳。汉末刺史统郡权重,司马懿答夏侯玄书已言之。汉末因之割裂,魏、晋以降,方镇之制由此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