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卷一·魏书一·武帝纪第一
魏书一 ◎潘眉曰:○魏,《说文》作“ ”,收嵬部。○徐铉曰:今人省山,以为魏国之“魏”。○眉按:魏、蜀、吴之“魏”本作“ ”,故《文帝纪》注引《易运期》曰 《易运期》,《易运期谶》,谶纬之书。 “鬼在山,禾女连,王天下”,此“魏”有“山”字之证。◎钱大昭曰:古“魏”字作“巍”,故有“鬼在山,禾女连”之说。《说文》“ ,从嵬,委声”,汉人作“魏”字,或姓或郡,皆有“山”字,见于洪氏《隶释》者, 洪氏,洪适。 不可胜计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武纪》:建安九年平邺,天子以曹公领冀州牧。十八年,以冀州之河东、河内、魏郡、赵国、中山、常山、钜鹿、安平、甘陵、平原十郡封为魏公。○魏之建国始此。◎《史通·称谓篇》云: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,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,但以地处函夏,人传正朔,度长絜短,魏实居多。◎李慈铭曰:此“书”字及后“蜀”下、“吴”下“书”字,皆后人所妄加,非承祚本有。◎弼按:《蜀志·杨戏传》云“其所颂述,今多载于《蜀书》”, ◎赵幼文曰:〖◎余按:余私引赵、吴诸人之说,皆裁剪其言,省去部分论据,详皆见其本作。〗○姚振宗《三国志艺文志》曰:王崇尝取资于《辅臣传》,而陈《志》亦取资于《蜀书》。○则《杨戏传》之蜀书乃王崇所著。卢失之。 《董允传》注云“《魏书》总名《诸夏侯曹传》”,又陆云《与兄书》云“陈寿《吴书》有《魏赐九锡文》及《分天下文》”,《华阳国志》云“寿乃鸠合三国史,著魏、蜀、吴三书六十五篇,号《三国志》”,是承祚本有“书”字,李说非是。◎又按:宋、元本、冯本均作“魏书”,北监本始改为“魏志”,官本承其误。
三国志一 宋、元本、冯本均作“国志”,后同。 武帝纪第一 ◎官本《考证》张照曰:史家之例,帝曰本纪,臣曰列传,始自马迁,述于班固。《晋书》则以十六国为载记,历代未之有改也。惟《三国志》既无本纪之称,并无列传之目,不别异吴、蜀以他称,统名之曰“三国志”。然则陈寿之意,亦可见矣。紫阳生于南宋, 紫阳,朱熹别号。 其遇比于蜀汉,故谆谆以正统与蜀,作诗曰:“晋史自帝魏,后贤盍更张?”岂真挪揄陈寿哉!今考证悉遵寿原书例,不书纪、传等字。◎卢文弨曰:陈寿于魏诸帝皆曰“纪”,吴、蜀各主皆曰“传”,今南雍本、毛本每篇首题目,皆陈寿所定,其总目则后人妄撰耳。《史通》云“魏武虽曰人臣,实同王者,以未登帝位,国不建元,陈志权假汉志,编为魏纪”,又曰“孙、刘二帝,其实纪也,而呼之曰传”,是寿书有纪有传之证。况目录六卷下注云“列传”,而猥云纪传不分,良所未喻。既不能改正旧刻总目之失,〖◎弼按:指北监本。〗而当篇标题,又复普为更易以从之,古意荡然尽矣。今知篇首旧题,确为陈寿本文者,以其体例一本马、班,且考之《史通》,又复相应故也。后有学者,宜知今本之误,不当复仍其失。◎又曰:旧本皆作“武帝纪”,今本改作“武帝操”,不书“纪”,所以自实其无纪传之言,谬妄如此,古书之蟊贼也。◎弼按:卢说痛论官本之失,不知官本实沿明北监本之讹也。◎沈家本曰:张说盖据北监本,每卷之首不书某纪、某传,然南雍及毛本皆有纪、传字,不知北监本何以删去。考本书董卓、袁绍、公孙度、荀攸、贾诩、鲍勋、华歆、程昱诸传并有“语在《武纪》”之文,列传中称“语在某传”者,尤不胜枚举。然则陈寿原书,非无纪传之目。目录六卷下明注“列传”二字,裴注中称“某纪”、“某传”亦屡见,张说非。◎刘咸炘曰:是书之有纪传,不必他征,即一翻《董卓传》,即云“语在《张杨传》”、“语在《武纪》”,此固承祚原文也,岂可掩乎!◎弼按:《隋书·经籍志》云“晋时巴西陈寿删集三国之事,惟魏帝为纪。其功臣并吴、蜀之主,并皆称为传”,是唐时所见《国志》,本有纪、传之名,益证张说之误。◎又按: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、《后汉书集解》,均依汲古本,因附列己名,参用官本。是书一准王书列名之例,惟陈寿实为平阳侯相,自署衔名,见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。宋本、冯本署衔亦如此。裴松之《上三国志注表》自署中书侍郎、西乡侯。今均从之。又冯本裴注大字低格,今亦依之。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校录:成刚 复校:擎骥
11.1 武帝操
太祖武皇帝, ◎易培基曰:绍兴本无“太祖武皇帝”五字。 ◎《史通·称谓篇》云:古者天子庙号,祖有功而宗有德,始自三代,迄于两汉,名实相允,今古共传。降及曹氏,祖名多滥,必无惭德,其惟武王。故陈寿《国志》,独呼武曰祖。至于文、明,但称帝而已。自晋已还,窃号者非一,或承家之僻王,或亡国之庸主,犹曰祖、宗,孰云其可!◎弼按:刘知几此论,由后比较而言,读者无以辞害意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李清植曰:此书于曹操,始称太祖。及汉帝迁许,以操为大将军,则改称公,盖天子三公称公也。既进爵为王,则改称王,即曹丕未篡之先,亦称王而已,明其为汉王公也。为汉王公而卒乃帝,其为篡也章矣。陈寿仕晋,而晋继魏,故微其辞,以此知陈寿意中,隐以正统予蜀,如《纲目》之指。故隋王通曰“使陈寿不美于《春秋》,迁、固之罪”,言其体难袭《史》、《汉》之旧,而书法则容,有合于《春秋》也。◎纪昀曰:此误沿《史记》周、秦本纪之例,不托始于魏文,而托始于曹操,实不及《魏书》序纪之得体,所谓可已而不已者也。◎弼按:曹魏开国,与元魏情势各殊,当建安之际,芟夷群雄,潜移国祚,皆宜特书,垂为信史。若如纪说,拘于史例,而无史识。◎梁章钜曰:○《史通·称谓篇》:周之亶父、季历,晋之仲达、师、昭,位乃人臣,迹参王者,追尊建名,比诸天子,可也。当涂所出,宦官携养,帝号徒加,人望不惬。故《国志》所录,无异匹夫,应书其人,直云皇之祖考而已。○陈氏直笔,赖子玄而著也。 沛国谯人也, 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 《续汉志》,本司马彪《续汉书》八志,采补入范晔《后汉书》。 豫州沛国谯,刺史治。◎刘昭注:谯,平阳邑。《左传·僖二十三年》楚所取。乾溪在南。◎赵一清曰:曹参封河东平阳,其后绍封,食邑于沛之谯,故曰“谯,平阳邑”。◎惠栋曰:○《春秋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楚伐陈,取焦、夷。○杜预注:今谯县。焦、谯,古字通。◎弼按:○《一统志》:谯县故城,今安徽颖州府亳州治。秦置谯县,汉属沛郡,后汉属沛国,豫州刺史治。熹平五年,黄龙见谯,太史令单飏曰:“其国后当有王者兴,不及五十年,亦当复见。”中平四年,曹操生子丕于谯。建安中,置谯郡。二十二年,沛穆王林徙封谯,改为国。延康元年,黄龙复见谯,既而丕大飨谯父老于邑东。魏黄初元年,以谯国与长安、许昌、邺、洛阳为五都。五年,改封诸王为县王,复还国为郡。◎吴增僅曰:《献帝起居注》建安十八年春三月,省州并郡,详载豫州得八郡,其时尚无谯郡名。疑因建安十八年夏五月,魏国既建,乃特立谯郡,比丰、沛耳。王粲诗“既入谯郡界,旷然消人忧”,当在建安二十一年,从曹公征吴时作也。互见《许禇传》。 姓曹,讳操,字孟德, ◎潘眉曰:班史帝纪不书讳,班氏以汉人撰《汉书》,故讳不书,《史记》于前代本纪皆书名,至高祖但书字,此古例也。陈寿在易姓后修史,例得书讳。◎姚范曰:○《荀子·劝学篇》:夫是之谓德操。○又陆德明《礼记音义》云:魏武名操,陈思王诗云“修阪造云日”,是不讳嫌名。◎弼按:司马德操命名义亦同此。世俗读平韵者,误也。节操、贞操之操,读如造;操作之操,读平声,例如《左传》“犹未能操刀而使割”之类是也。 汉相国参之后。 ◎《汉书·曹参传》:参,沛人。高祖六年,剖符赐参爵列侯,食邑平阳,世世勿绝。孝惠九年,代萧何为相国。◎钱大昭曰:《汉郃阳令曹全碑》以曹参为出自曹叔振铎,以国为氏。魏武作《家传》,自云曹叔振铎之后,故陈思王作武帝诔云:“于穆武王,胄稷胤周。”魏武与曹参同是沛人,其为参后,似无疑矣。然洪适所载《费亭侯曹腾碑》又云曹出自邾,则与王沈《魏书》所云以姓为氏之说同矣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蒋济传》云:侍中高堂隆以魏为舜后,推舜配天。济以为舜本姓妫,其苗曰田,非曹之先,著文诘隆。○裴松之云:蒋济《郊议》称《曹腾碑》文云“曹氏族出自邾”,《魏书》述曹氏胤绪亦如之。魏武《家传》自云曹叔振铎之后,陈思王诔曰“胄稷胤周”,此其不同者也。及至景初,明帝从高堂隆议,谓魏为舜后。后魏为《禅晋文》,称“昔我皇祖有虞”,则其异弥甚。○顾炎武《日知录》二十三云:汉时碑文所述氏族之始,多不可据。魏蒋济《郊议》、王沈《魏书》俱云曹出自邾;魏武《家传》、陈思王诔则又云姬姓之后,以国为氏;明帝从高堂隆议,以魏为舜后。夫以一代之君而三易其祖,岂不可笑?况于士大夫乎! ◎太祖一名吉利,小字阿瞒。 ◎《太平御览》卷九十三引《魏志》注“太祖”上有“《曹瞒传》曰”四字。 何焯校本从之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李龙官曰:裴注所引,皆有书名,此为脱落无疑。◎弼按:裴注无书名者为自注,如《吴志·张昭传》注论旧君讳事即不引书名也。又如《武纪》初平元年“袁遗”注、“鲍信”注,建安二十年“夏侯渊屯汉中”注,《文纪》黄初三年“椑音扶历反”,皆未引书名,皆为自注。 ◎吴金华曰:考裴注可知,凡首引某书,书名前必冠以作者姓名;凡作者姓名不详者,则说明情况,此为裴注引书常例。例下文“莫能审其生出本末”注云“吴人作《曹瞒传》及郭颁《世语》并云„„”,其中“吴人作《曹瞒传》”及“郭颁《世语》”均为裴注中首次引用文献,故而于书名之前介绍作者。自此以后,裴注引《曹瞒传》及《世语》者,不可胜数,而“吴人”及“郭颁”之名不复见矣。“太祖一名吉利„„”十字为开篇第一条注文,当为裴氏自注。《世说新语·假谲》注引《曹瞒传》曰“操小字阿瞒”,既无“一名吉利”四字,又不称操为“太祖”,可见裴此注非引录《曹瞒传》原文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十三仅有书名“《曹瞒传》”而无“吴人作”之类,显与裴例不合。《通鉴》卷六十四“某甲”下胡注“裴松之曰:操一名吉利,小字阿瞒”,胡不疑其文脱漏。元郝经《续后汉书》卷二十五《曹操列传》注引此文无“曹瞒传曰”四字,盖所见宋时文本如是。◎吴氏又举本书中裴自注之例而论之,说详《校诂订补》。 ◎王沈《魏书》曰: ◎沈,《晋书》作“沉”。◎《晋书·沉传》:沉字处道,太原晋阳人也。正元中,典著作,与荀顗、阮籍共撰《魏书》,多为时讳,未若陈寿之实录也。高贵乡公好学,号沉为文籍先生。及高贵乡公将攻文帝,召沉告知之。沉驰白帝,不忠于主,甚为众论所非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魏书》四十八卷,晋司空王沈撰。◎《史通·直书篇》云:王沈《魏书》,假回邪以窃位。◎《曲笔篇》云:王沈《魏录》,滥述贬甄之诏。◎郭延年曰:沈不忠于魏,故甄后之贬,滥述其事,彰曹丑也。◎又《史通·书事篇》云:王沈、孙盛论王业则党悖逆而诬忠义,叙国家则抑正顺而褒篡夺,述风俗则矜夷狄而陋华夏。◎《正史篇》云:魏史,黄初、太和中,始命尚书卫觊、缪袭草创纪传,又命韦诞、应璩、王沈、阮籍、孙该、傅玄复共撰定,其后王沈独就其业,勒成《魏书》四十四卷。多为时讳,殊非实录。◎章宗源《隋书经籍志考证》云:《水经·颖水注》引《魏书·郡国志》,疑沈书固有志,特阙《五行》、《律历》也。◎卢文弨曰:裴注凡别引一书及自下意,皆空一字。 其先出于黄帝。当高阳世,陆终之子曰安,是为曹姓。 ◎《国语·郑语》韦昭注云:陆终第五子曰安,为曹姓,封于邹。◎《史记·楚世家》:陆终生子六人,五曰曹姓。◎《集解》引《世本》曰:曹姓者,邾是也。◎赵岐曰:邹本邾子之国。 周武王克殷,存先世之后,封曹侠于邾。 ◎侠,宋、元本、冯本、吴本作“快”,《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作 “挟”,均误。◎孔颖达曰:谱云:邾,曹姓。颛顼之后有六,终产六子,其第五子曰安,邾即安之后也。周武王封其苗裔邾侠为附庸,居邾,今鲁国邹县是也。◎颜真卿《家庙碑》:颛顼之孙祝融,融孙安为曹姓,其裔邾武公名夷甫,字颜。 春秋之世,与于盟会,逮至战国,为楚所灭。 ◎马骕曰:《路史》云邾并于鲁,邹灭于楚,非一国也,未详孰是。 子孙分流,或家于沛。汉高祖之起,曹参以功封平阳侯, ◎《汉书·曹参传》:参生获魏王豹,取平阳,尽定魏地,赐食邑平阳。◎《地理志》:河东郡平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阳故城,今山西平阳府临汾县西南。 世袭爵土,绝而复绍,至今適嗣国于容城。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涿(城)〈郡〉容城。 参卢弼引书之例并《汉书》原文,知此“城”为“郡”字之误。 ◎《一统志》:容城故城,今直隶保定府容城县北十五里城子村。◎《汉书·曹参传》:哀帝时,封参玄孙之孙本始为平阳侯,子宏嗣。◎《后汉书·韦彪传》:建初二年,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。◎《和帝纪》:永元三年,诏曰:“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,须景风绍封。”◎钱大昕曰:班《表》、《韦传》皆云“平阳侯”,此诏称“容城侯”,可疑。◎侯康曰:此必章帝建初二年复封曹湛,已改国容城,未几又绝,故诏云然,《韦传》偶沿旧名而误耳。据《后纪》,明帝永平三年,封皇女奴为平阳公主。建初八年,公主子袭主爵为平阳侯。一地固不容两封,同时不应有两平阳侯也。◎赵一清曰:绍封之后,盖仍平阳旧号,而食邑于谯,其后复续,遂改号容城也。◎弼按:赵说误,侯说为有据。 桓帝世,曹腾为中常侍、 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中常侍,千石。本注曰: 本注,《续汉书》八志原注,并入范《书》后,前加“本注曰”以别之,列入正文。 宦者,无员。后增秩比二千石,掌侍左右,从入内宫,赞导内众事,顾问应对给事。◎弼按:《后汉书·宦者传》序云“汉兴,置中常侍官,然亦引用士人,以参其选。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。永平中,始置员数:中常侍四人,小黄门十人。迄乎延平,中常侍增至十人,小黄门二十人”,是中常侍有定员也,与《百官志》不合。◎惠栋曰:○卫宏《汉旧仪》云:中常侍得出入卧内,举法省中。省中,即禁中也,成帝外家王禁贵重,朝中讳禁曰省。◎李祖楙曰:西京初惟有常侍,元、成后始有中常侍之名,然皆士人。中兴用宦者,又稍异焉。朱穆《疏》“旧制,侍中、中常侍各一人,省尚书事;黄门侍郎一人,传发书奏,皆用姓族。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称制,不接公卿,乃用阉人,假貂珰之饰,处常伯之任,泛滥骄溢,制愈乖矣”,是中兴初尚用士人,后改制,则不复旧也。 大长秋,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将行,秦官,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,或用中人,或用士人。◎师古曰:秋者,收成之时。长者,恒久之义。故以为皇后官名。中人,奄人也。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大长秋,一人,二千石。中兴常用宦者,职掌奉宣中宫命。凡给赐宗亲,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。中宫出则从。◎《后汉书·顺烈梁皇后纪》:阳嘉元年春,有司奏立长秋宫。 封费亭侯。 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豫州沛国酂。◎刘昭注引《帝王世纪》曰:曹腾封费亭侯,县有费亭是也。◎胡三省曰:酂县,魏属谯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酂县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永城县西南酂县乡。◎谢鍾英曰:费亭当在今永城县南。◎弼按:○《水经·淮水注》:涣水又东迳酂县故城南,又东南迳费亭南。汉建和元年,封中常侍沛国曹腾,为侯国。腾字季兴,谯人也。永初中,〖◎《后汉书·质帝纪》作“本初”,《通鉴》同。《水经注》作“永初”,各本皆然。◎弼按:袁绍字本初,若质帝年号本初,绍必不以命字。◎又按:东汉安帝已有永初年号,质帝不得又有此号,则又当以本初为是也。〗定桓帝策,封亭侯,此城即其所食之邑也。○又《阴沟水》注:濄水又东迳谯县故城北,城南有曹嵩冢,冢北有碑,碑北有庙堂,庙北有二石阙,阙北有圭碑,题云:“汉故中常侍长乐太仆特进费亭侯曹君之碑。”〖◎弼按:据碑文,腾官长乐太仆,可补史传之阙。〗○《隶释》载碑阴云:惟建和元年七月二十二日己巳,皇太后曰:“其遣费亭侯之国。”◎洪适曰:呜呼!东汉之亡也以阉官,虽小人道长,作福作威,履霜坚冰,势之必然者,盖上失其道尔。高帝约,非有功不侯,自和帝封郑众而苴茅裂土者相踵至,有同日十九侯者。顺帝又听其养子袭爵,腾用事省闼三十余年,其养子嵩至于窃位台辅,至孙操,遂问鼎矣。 ◎司马彪《续汉书》曰: ◎《晋书·司马彪传》:彪字绍统,高阳王睦长子也。博览群籍,注《庄子》,作《九州春秋》。汉氏中兴,讫于建安,时无良史。彪讨论众书,缀其所闻,起于世祖,终于孝献,编年二百,录世十二,通综上下,旁贯庶事,为纪、志、传,凡八十篇,号曰《续汉书》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续汉书》八十三卷,晋秘书监司马彪撰。◎弼按:彪《书》今仅存姚之骃辑本四卷,汪文台辑本五卷,其八志附于范《书》, 律历、礼仪、祭祀、天文、五行、郡国、百官、舆服八志。 至今尚存。◎梁郯令刘昭《注补〈续汉书·八志〉序》云:司马续书,总为八志,王教之要,国典之源,粲然略备,可得而知。接继班书,通其流贯。◎又云:乃借旧志,注以补之。分为三十卷,以合范史。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自八志合并范《书》之后,诸书征引,但题《后汉书》某志,儒者或不知为司马彪《书》也。 腾父节,字元伟, ◎官本《考证》卢明楷曰:宦官有曹节,曹腾之父亦名节,名同耳。◎赵一清曰:《后汉书·宦者传》“曹节字汉丰,南阳新野人”,疑彼是别一曹节,此则《宋书·礼志》所谓处士者也。◎侯康曰: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“献穆曹皇后讳节,魏公曹操之中女也”,此书《三少帝纪》“景元元年六月,故汉献帝夫人节薨”,若腾父名节,操不应复以名其女。◎梁章钜曰:《艺文类聚》卷九十四引《续汉书》“曹腾父萌”,节、萌字形相近,或本作“萌”,而误作“节”欤?◎周寿昌曰:宦者曹节是南阳人,曹腾为沛人,籍各异。◎又曰:孙盛《杂语》谓“操抄集诸家兵法,名曰‘接要’”,后人遂谓本名“节要”,因避讳,而易为“接”,殆不然矣。◎弼按:○《通典》卷七十二云:魏明帝太和三年六月诏曰:“自我魏室上承天序,既发迹于高皇,高皇之父处士君,精神幽远,号称罔记,其令公卿会议号谥。”○所云处士君,即节也。余见《陈留王纪》景元元年。 素以仁厚称。邻人有亡豕者,与节豕相类,诣门认之,节不与争。后所亡豕自还其家,豕主人大惭,送所认豕,并辞谢节, ◎吴金华曰:“辞谢”为近义之字平列,“辞”亦“谢”也。谓承认错误,表示歉意,与通常所言“推辞”、“辞退”之义有别。 节笑而受之。 以上亦见《太平御览》卷九百三十引《续汉书》,“曹节”皆作“曹萌”。 ◎余按:此事与西汉直不疑偿金之事如出一辙。〖事见《汉书·直不疑传》。〗又曹魏先君、诸王事例往往与前人行径相类,如曹冲称象、曹衮责言,并在嫌疑。〖说见诸王传。〗盖为史官附会之笔。 由是乡党贵叹焉。 ◎赵幼文曰:郝《书》“贵”作“赞”。 长子伯兴,次子仲兴,次子叔兴。腾字季兴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后汉书·蔡衍传》:劾奏河间相曹鼎臧罪千万。鼎者,中常侍曹腾之弟也。○一清按:曹节四子,腾最少,不得更有弟,或是其兄。◎弼按:本志《曹洪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“洪伯父鼎为尚书令”,是鼎为曹腾之侄,未知孰是。◎又按: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“谯郡有腾兄冢,冢东有碑题‘汉故颍川太守曹君墓’”,本志《曹仁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“仁祖褒,颍川太守”,即其人。是腾兄名褒可证。 少除黄门从官。永宁元年,邓太后诏黄门令选中黄门从官年少温谨者, 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黄门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,主省中诸宦者。丞、从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,从丞主出入从。中黄门,比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,后曾比三百石,掌给事禁中。◎董巴曰:禁门曰黄闼,以中人主之,故号曰黄门令。◎李祖楙曰:曹腾除黄门从官,迁小黄门。从官,疑即从丞也。 配皇太子书, ◎《后汉书·曹腾传》:安帝时,除黄门从官。顺帝在东宫,邓太后以腾年少谨厚,使侍皇太子书。 ◎吴金华曰:配皇太子书,谓陪伴皇太子读书。“配”乃随侍、陪伴之义,范《书》“配”作“侍”,可互参。又“书”指读书、学习,盖当时口语。 腾应其选。太子特亲爱腾,饮食赏赐与众有异。顺帝即位,为小黄门, 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小黄门,六百门,宦者,无员,掌侍左右,受尚书事。上在内宫,关通中外及中宫以下众事。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,则使问之。◎或曰:汉之小黄门,犹明之司礼监秉笔太监。 迁至中常侍大长秋。在省闼三十余年,历事四帝, 安、顺、冲、质四帝。至桓帝时,为五帝矣。 未尝有过。好进达贤能,终无所毁伤。其所称荐,若陈留虞放、 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兖州陈留郡治陈留。◎《一统志》:陈留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陈留县治。◎《后汉书·虞延传》:延字子大,陈留东昏人。延从曾孙放,字子仲。少为太尉杨震门徒。及震被谗自杀,顺帝初,放诣阙追讼震罪,由是知名。桓帝时为尚书,以议诛大将军梁冀功,封都亭侯。后为司空,坐水灾免。性疾恶宦官,遂为所陷。灵帝初,与长乐少府李膺等俱以党事诛。 边韶、 ◎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》:边韶字孝先,陈留浚仪人。弟子嘲曰:“边孝先,腹便便。懒读书,但欲眠。”韶曰:“边为姓,孝为字。腹便便,五经笥。但欲眠,思经事。寐与周公通梦,静与孔子同意。师而可嘲,出何典记?”嘲者大惭。桓帝时,为临颍侯相,征拜太中大夫,著作东观。后为陈相,卒官。◎《一统志》:韶墓在今开封府杞县东三里。 南阳延固、 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治宛。◎《一统志》:宛县故城,今河南南阳府南阳县治。◎《后汉书·延笃传》:笃字叔坚,南阳犨人。少从颍川唐溪典受《左氏传》,又从马融受业。桓帝以博士征,拜议郎,与朱穆、边韶共著作东观,徙京兆尹。后遭党事禁锢。永康元年,卒于家。◎弼按:“延固”疑为“延笃”之讹,郡望相同,笃、固音亦相近。《御览·四百五十二》引谢承《书》云“延笃字叔固”,则笃与固或为一人。◎胡玉缙曰:东汉杜操字伯度,魏代避讳,易为杜度,今延笃字叔固而称延固,正与之同例,岂裴氏家讳邪? 张温、 ◎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章怀注引《汉官仪》曰:温字伯慎,穰人也。封互乡侯。太史奏言有大臣诛死,董卓取温笞杀于市而厌之。◎弼按:温事又见本志《董卓传》。《吴志》张温别为一人。 弘农张奂、 ◎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:司隶弘农郡治弘农。◎《一统志》:弘农故城,今河南陕州灵宝县南。◎《后汉书·张奂传》:奂字然明,敦煌酒泉人。以功内徙,属弘农华阴,故始为弘农人。举贤良,对策第一,拜议郎。桓帝永寿元年,迁安定属国都尉。后为护匈奴中郎将,以九卿秩督幽、并、凉三州及度辽、乌桓二营。三州清定,论功当封,奂不事宦官,赏遂不行。灵帝建宁元年,振旅而还。中常侍曹节等作乱,矫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杀陈蕃、窦武等,迁奂少府,拜大司农,以功封侯。奂深病为节所卖,封还印绶,以党罪禁锢,归田里。董卓遗缣百匹,奂恶卓为人,不受。光和四年卒,年七十八。 颍川堂谿典等, 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豫州颍川郡治阳翟。◎《一统志》:阳翟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禹州治。◎《后汉书·曹腾传》:腾所进达,皆海内名人,陈留虞放、边韶、南阳延固、张温、弘农张奂、颍川堂谿赵典等。〖何焯、王鸣盛、惠栋俱云“赵”字衍。〗◎《蔡邕传》:五官中郎将堂谿典。◎章怀注:○堂谿,姓也。○《先贤行状》曰:典字子度,〖《延笃传》注作“字季度”。〗颍川人。为西鄂长。◎《延笃传》:少从颍川唐溪典受《左氏传》。◎注○引《风俗通》曰:吴夫概王奔楚,封唐谿,因以为氏。○“唐”与“堂”同。◎《先贤行状》曰:延笃欲写《左氏传》,无纸,唐谿典以废笺记与之。笃以笺记纸不可写传,乃借本讽之。粮尽,辞归。典曰:“卿欲写传,何故辞归?”笃曰:“已讽之矣。”典闻之叹曰:“嗟乎延生!虽复端木闻一知二,未足为喻。若使尼父更起于洙、泗,君当编名七十,与游、夏争匹也。”◎洪适曰:《石经》自堂谿典以下别有赵数人,窃意其间必有同时挥毫者。 皆致位公卿,而不伐其善。蜀郡太守因计吏修敬于腾, 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益州蜀郡治成都。◎《一统志》:成都故城,今四川成都府成都县治。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每郡置太守一人,二千石。岁尽遣吏上计。◎《礼仪志》:郡国计吏会陵,最后亲陵,遣计吏。 益州刺史种暠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广汉郡雒,刺史治。◎吴增仅曰:刘焉为益州牧,徙治棉竹,后又徙治成都。◎《一统志》:雒废县,在今四川成都府汉州北。◎《百官志》:每州刺史一人,六百石。◎钱大昕曰:汉官制以委任为重,不依秩禄之多寡。郡国守相皆二千石,而刺史以六百石察之。◎《后汉书·种暠传》:暠字景伯,河南洛阳人,仲山甫之后。举孝廉,辟太尉府,举高第。顺帝末,为侍御史,出为益州刺史。在职三年,宣恩远夷,开晓殊俗,岷山杂落皆畏服汉德。延熹四年,迁司徒。推达名臣桥玄、皇甫规等,为称职相。在位三年,年六十一薨。 于函斜谷关搜得其笺,上太守,并奏腾内臣外交,所不当为,请免官治罪。 ◎《后汉书·曹腾传》:蜀郡太守因计吏赂遗于腾,益州刺史种暠于斜谷间搜得其书,上奏太守,并以劾腾,请下廷尉按罪。◎弼按:函谷关在弘农郡,非益州刺史辖地,当以斜谷为是。“上太守”亦当从范《书》作“上奏太守”,盖上奏蜀郡太守赂遗内臣之事也。 ◎徐绍桢曰:〖诸引徐说,皆自《校笺》而来。〗○《释名》:下言于上曰表,又曰上。○此云“上太守”,盖谓上太守之事于天子,省其文,但曰“上”耳。汉人奏事有不敢直达帝所而因尚书以闻者,亦谓之“上尚书”,此则与“上太守”文相类而事不同也。 帝曰:“笺自外来,腾书不出,非其罪也。”乃寝暠奏。腾不以介意,常称叹暠,以为得事上之节。暠后为司徒,语人曰:“今日为公,乃曹常侍恩也。” ◎《后汉书·种暠传》无此语,暠数劾大将军梁冀,生平不肯阿附权贵,绝不为此语也。《后汉书·孙程传》章怀注《东观记》“自此以下十九人,与程同功者,皆叙其所承本系”,盖当时史官惧承等威权,故曲为文饰。◎王鸣盛曰:曹腾,宦者中之最奸狡误国者,而范《书》传中不著其恶,反多美词。以《三国志》注校之,乃知皆司马彪之文,而蔚宗袭之。司马氏或因《东观记》原文,或魏代人润色也。 腾之行事,皆此类也。桓帝即位,以腾先帝旧臣,忠孝彰著, 吴金华据童书业说,以臣忠于君主亦称“孝”,故“忠孝”得构成同义复词,专指忠于君主而言。 封费亭侯,加位特进。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特进,前汉世所置。前后二汉及魏、晋以为加官。从本官车服,无吏卒。 太和三年,追尊腾曰高皇帝。 ◎本志《明帝纪》:太和三年夏六月戊申,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帝,夫人吴氏曰高皇后。◎姜宸英曰:内臣追尊皇帝惟此。 养子嵩嗣, ◎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阳嘉四年春二月丙子,初听中官得以养子为后。◎胡三省曰:曹操阶之,遂移汉祚,其所由来者渐矣。◎弼按:顺帝童稚,为孙程等所拥立,十九人同时封侯。阉宦定策,政柄潜移,袭爵承荫,职为历阶,造端伊始,君子所慎也。 官至太尉,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太尉,秦官。金印紫绶,掌武事。◎应劭曰:自上安下曰尉,武官悉以为称。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太尉,公,一人。掌四方兵事功课,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。◎《后汉书·曹腾传》:嵩,灵帝时货赂中官及输西园钱一亿万,故位至太尉。”〖华峤《书》同。〗◎《袁绍传》讨曹操檄文云:父嵩,乞丐携养,因臧买位,舆金辇宝,输货权门,窃盗鼎司,倾覆重器。◎章怀注引《续汉志》曰:灵帝时卖官,嵩以货得拜大司农、大鸿胪,代崔烈为太尉。◎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:谯郡城南有曹嵩冢。 莫能审其生出本末。 ◎潘眉曰:陈《志》于《武帝纪》云 “莫能审其生出本末”,于列传则以诸夏侯曹为一卷,显以夏侯氏为宗室矣。◎弼按:《武纪》云“莫能审其生出本末”,《三少帝纪》云“宫省事秘,莫有知其所由来者”,《卞皇后传》云 “文帝母本倡家”,此皆承祚之直笔也。◎或曰:疑以传疑,省多少吕政、牛睿秽污缃素也。 ◎《续汉书》曰:嵩字巨高。质性敦慎,所在忠孝。为司隶校尉, 司隶校尉,见后建安元年。 灵帝擢拜大司农、大鸿胪, ◎《后汉志·百官志》:大司农,一人,中二千石,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。大鸿胪,卿,一人,中二千石,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。◎《周礼》“象胥”,干宝注曰“今鸿胪”。◎应劭《汉官仪》曰:鸿胪,景帝置。郊庙行礼,赞九宾。鸿声胪传之也。 代崔烈为太尉。 ◎《孔彪碑》云:烈字威考。 ◎《后汉书·崔骃传》:烈有重名于北州,历位郡守、九卿。因傅母入钱五百万,得为司徒,论者嫌其铜臭。后拜太尉。及李傕入长安,为乱兵所杀。◎弼按:烈子州平,见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。 烈长子钧,下文裴注提及其与袁绍常著缣巾事。 黄初元年,追尊嵩曰太皇帝。 ◎本志《文帝纪》: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,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。 ◎吴人作《曹瞒传》 ◎《唐书·经籍志·杂传类》:《曹瞒传》一卷,吴人作。◎《艺文志·杂传记类》:《曹瞒传》一卷。◎章宗源《隋书经籍志考证》云:《曹瞒传》一卷,不著录。案传名曹瞒,又系吴人所作,其言“操少好飞鹰走狗,游荡无度,又佻易无威重,好音乐”,及遣华歆入宫收伏后事,语皆质直,不为魏讳,故《世语注》、《文选注》所引皆称操名,《类聚》、《御览》所引亦或称操,惟《魏志注》多称太租,自系裴松之所改,非吴人原本。◎侯康曰:书出敌人之口,故于曹操奸恶,备载无遗。世所传操为夏侯氏子,及破壁收后等事皆出此书。其中筑沙城以渡渭一事,裴松之颇有疑辞,而终不敢斥为非,盖其书纪事多实也。◎梁章钜曰:裴注但言《曹瞒传》为吴人所作,不著其名,今书亦不传,明人小说家所演,即据此耳。◎姚振宗曰:按《艺文类聚·百谷部》引“被山《曹瞒传》”,则作是传者姓被名山,吴人也。书虽名“传”,实与魏人所作《魏武本纪》相类。书中亦兼及众人事,与别传记一人事迹者不同。◎弼按:《艺文类聚·百谷部》引《风俗通》云“旅谷弥望,野茧被山”,下接“《曹瞒传》”云云,是“被山”二字属上句读。姚氏以“被山”为姓名,误。◎胡玉缙曰:汪之昌辑《曹瞒传》,见《青学斋集》。 及郭颁《世语》 ◎颁,各本皆同,毛本作“班”,古盖通用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魏晋世语》十卷,晋襄阳令郭颁撰。◎《旧唐志》避太宗讳,“世”作“代”。《新唐志》作“《代说》”,《史略》作“《世论》”,“论”、“说”二字,均为“语”字之讹。《初学记·卷五·地部·石类》引作《魏晋俗语》,亦避“世”字讳作“俗”也。本志《三少帝纪》正元二年注引《世语》“大将军奉天子征毌丘俭”事,裴松之谓检诸书都无此事,颁撰《魏晋世语》,蹇乏全无宫商,最为鄙劣,以时有异事,故颇行于世。干宝、孙盛等多采其言,以为《晋书》,其中虚错如此者,往往有之。◎《世语·方正篇》注:郭颁,西晋人。时世相近,为《魏晋世语》,事多详核,孙盛之徒皆采以著书。 并云:嵩,夏侯氏之子,夏侯惇之叔父。太祖于惇为从父兄弟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何焯曰:夏侯惇之子楙尚清河公主,渊子衡亦娶曹氏,则谓“嵩,夏侯氏之子”者,敌国传闻,盖不足信。◎姚范曰:案陈氏以夏侯及诸曹同一列传,毋亦有是疑乎?◎又按:陈矫,刘氏子,而婚于刘颂,则未得以吴人作传而遂以为妄也。◎周寿昌曰:陈矫本刘氏子,出养于姑,改姓陈氏,后娶刘颂女。颂与矫固近亲也,魏武拥全之,特下令禁人诽议。殆以同姓为婚。禁人议即以便已私也。 ◎吴金华曰:《吴志·吴主传》注引《魏略》载孙权与浩周书曰“今子当入侍,而未有妃耦,昔君念之,以为可上连缀宗室若夏侯氏”,此时孙权称臣于魏,魏臣浩周以为孙权之子“可上连缀宗室若夏侯氏”,足见曹嵩出自夏侯氏一事并非敌国传闻。本志《文帝纪》载延康元年“夏侯惇薨”,裴注引《魏书》曰 “王素服幸邺东城门发哀”,又引孙盛之评曰“在礼,天子哭同姓于宗庙门之外。哭于城门,失其所也”,孙盛为东晋时人,以“良史”著称于世,此评直以曹丕、夏侯惇为“同姓”,亦足见此事在孙盛时代仍为人所共知。又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九年安徽毫县城南出土之曹氏墓砖,其刻辞有“夏侯右”者,亦其佐证。 ◎弼按:○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讨曹操檄云“操奸阉遗丑”。○钱大昕曰:奸,当作“赘”。《汉书》如淳注:“淮南俗,卖子与人做奴婢,名曰‘赘子’。”操父嵩,本夏侯氏,为中常侍曹腾养子,故云“赘”也。○《三国志》注及《文选》并是“赘”字。◎又按:《御览》引此“弟”下有“也”字。 嵩生太祖。
太祖少机警,有权数,而任侠放荡,不治行业, ◎吴金华曰:不治行业,《世说新语·假谲》注引孙盛《杂语》作“不修行业”。此“行业”犹言品行,指讲道德、行仁义之具体表现。行,读为“德行”之“行”。 故世人未之奇也; ◎《世说新语·容止篇》:魏武将见匈奴使,自以形陋,不足雄远国,使崔季珪代,帝自捉刀立床头。既毕,令间谍问之。匈奴使答曰:“床头捉刀人乃英雄也。”◎刘孝标注引《魏氏春秋》曰:武王姿貌短小,而神明英发。◎《世说·假谲篇》:魏武少时,尝与袁绍好为游侠,观人新婚,因潜入主人园中,夜叫呼云:“有偷儿贼!”青庐中人皆出观。魏武乃入,抽刃劫新妇,与绍还出,失道,坠枳棘中,绍不能得动。复大叫云:“偷儿在此!”绍遑迫自掷出,遂以俱免。◎又云:魏武常言:“人欲危己,己辄心动。”因语所亲小人曰:“汝怀刃密来我侧,我必说‘心动’,执汝使行刑,汝但勿言其使,无他,当厚相报。”执者信焉,不以为惧,遂斩之。此人至死不知也。左右以为实,谋逆者挫气矣。◎又《忿狷篇》云:魏武有一妓,声最清高,而情性酷恶,欲杀则爱才,欲置则不堪。于是选百人一时俱教,少时还,有一人声及之,便杀恶性者。◎刘昭《幼童传》云:太祖幼而智勇,年十岁,常浴于谯水,有蛟逼之,自水奋击,蛟乃潜退。毕浴而还,弗之言也。后有人见大蛟,奔退,太祖笑之曰:“吾为蛇所击而未惧,斯畏蛇而恐耶?”众问乃知,咸惊异焉。 ◎《曹瞒传》云:太祖少好飞鹰走狗,游荡无度, ◎卢文弨曰: “太祖”之称,非《曹瞒传》本文如此。此传作于吴人,直斥其小字,岂肯称曰“太祖”?此与下称“公”、称“王”,皆裴注随正文为称耳。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九十三、卷三百六十七、卷五百一十二引“太祖”二字俱作“操”。疑作“操”者乃传旧文也。 其叔父数言之于嵩。太祖患之,后逢叔父于路,乃阳败面喎口。 ◎潘眉曰:○《一切经音义·六》引《通俗文》:斜戾曰喎。喎,俗字,正作咼。○许慎《解字》云:咼,口戾不正也。◎梁章钜曰:○《玉篇》:咼,口淮切,口戾也。○喎同。 叔父怪而问其故,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九十三、卷五百一十二引“怪”下俱无“而”字。 太祖曰:“卒中恶风。”叔父以告嵩。嵩惊愕,呼太祖,太祖口貌如故。嵩问曰:“叔父言汝中风,已差乎?”太祖曰:“初不中风,但失爱于叔父,故见罔耳。”嵩乃疑焉。自后叔父有所告, ◎易培基曰:有所告,绍兴本作“所有告”,宋本作“有以告”。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三百六十七、卷七百四十三引“告”字俱作“言”。 嵩终不复信,太祖于是益得肆意矣。 惟梁国桥玄、 ◎《后汉书·桥玄传》:玄字公祖,梁国睢阳人。灵帝光和元年,官至太尉。光和六年卒,年七十五。◎本志《武纪》:建安七年,治睢阳渠,遣使以太牢祀桥玄。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豫州梁国睢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睢阳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商丘县南。◎惠栋曰:“桥”或作“乔”,见《陈球碑》,古文通。◎弼按:《寰宇纪·卷十二》引《魏志》亦作“乔”。 南阳何颙异焉。 ◎《后汉书·党锢传》:何颙字伯求,南阳襄乡人。少游学洛阳。郭林宗、贾伟节等与之相好,显名太学。党事起,多离其难,颙广设权计,全免者甚众。及党锢解,颙辟司空府。董卓逼颙为长史,不就,与司空荀爽、司徒王允等共谋卓。会爽薨,颙以他事为卓所系,忧愤而卒。初,颙见曹操,叹曰:“汉家将亡,安天下者,必此人也!”操以是嘉之。尝称颍川荀彧“王佐之器”。及彧为尚书令,遣人西迎叔父爽,并致颙尸,而葬之爽冢傍。◎《颙别传》云:颙有人伦鉴。同郡张仲景,总角造颙。颙谓曰:“君用思精,而韵不高,将为良医。”卒如其言。◎仲景名机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襄乡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乡故城,今湖北襄阳府枣阳县东北。◎颙事又见《袁绍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、《荀攸传》注引张璠《汉纪》。 玄谓太祖曰:“天下将乱,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,能安之者,其在君乎!” ◎《后汉书·桥玄传》:初,曹操微时,人莫知者。尝往候玄,玄见而异焉。谓曰:“今天下将乱,安生民者,其在君乎!”◎《李膺传》:子瓒,位至东平相。曹操微时,瓒异其才,谓子宣等曰:“时将乱矣,天下英雄,无过曹操。张孟卓与吾善,袁本初汝外亲,虽尔,勿依,必归曹氏。”诸子从之,并免于乱世。◎赵一清曰:识操于微时,尚有汝南王隽。◎弼按:王隽,事见《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。又有卫兹亦然,见《卫臻传》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尉桥玄,世名知人,睹太祖而异之,曰:“吾见天下名士多矣, ◎赵幼文曰:《世说·识鉴篇》注引无“天下名”三字。 未有若君者也!君善自持。吾老矣!原以妻子为托。”由是声名益重。 ◎《世语·识鉴篇》:曹公少时见桥玄,玄谓曰:“天下方乱,群雄虎争,拨而理之,非君乎?然君实乱世之英雄,治世之奸贼。恨吾老矣,不见君富贵,当以子孙相累。”◎刘孝标注以《世说》所言为谬。◎弼按:刘注是。若桥公谓为奸贼,魏武必不祀以太牢矣。 ◎《续汉书》曰:玄字公祖,严明有才略,长于人物。 ◎赵幼文曰:《世说》注引作“长于知人”。 ◎张璠《汉纪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后汉纪》三十卷,张璠撰。◎袁宏《后汉纪·自序》曰:予以暇日,撰集为《后汉纪》。前史阙略,多不次序,错谬同异,谁使正之?始见张璠所撰书,其言汉末之事差详,故复探而益之。◎本志《三少帝纪》裴注云:张璠,晋之令史,撰《后汉纪》,虽似未成,辞藻可观。◎《经典释文·易·叙录》:张璠《集解》十二卷。璠,安定人。东晋秘书郎,参著作。 玄历位中外, ◎《后汉书·桥玄传》:玄举孝廉,补洛阳左尉,迁齐相,再迁上谷太守、汉阳太守。征为司徒长史,拜将作大匠,为度辽将军,假黄钺。灵帝初,征入为河南尹,转少府、大鸿胪,迁司空,转司徒。 以刚断称,谦俭下士,不以王爵私亲。光和中,为太尉,以久病策罢,拜太中大夫, 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太中大夫,千石。◎韦昭《辨释名》曰:太中,大夫在中最高大也。 卒,家贫乏产业,柩无所殡。当世以此称为名臣。 ◎《后汉书·桥玄传》:玄性刚急,无大体,然谦谨下士,子弟亲宗无在大官者。及卒,家无居业,丧无所殡,当时称之。子羽,官至任城相。 ◎《世语》曰:玄谓太祖曰: “君未有名,可交许子将。” ◎《后汉书·许劭传》:劭字子将,汝南平舆人。◎《续汉志·郡国志》:豫州汝南郡平舆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舆故城,今河南汝宁府汝阳县东南六十里。◎劭事详见本志卷二十三《和洽传》注。 太祖乃造子将,子将纳焉,由是知名。 ◎《后汉书·许劭传》:曹操微时,常卑辞厚礼,求为己目。劭鄙其人,而不肯对。操乃伺隙胁劭,劭不得已,曰:“君清平之奸贼,乱世之英雄。”操大悦而去。初,劭与从兄靖俱有高名,好共核论乡党人物,每月辄更其品题,故汝南俗有“月旦评”焉。◎胡三省曰:后置州郡中正,本于此。◎《(枹)〈抱〉朴子》曰:汉末俗弊,朋党分部。许子将之徒,以口舌取戒,争讼议论,门宗成仇。故汝南人士,无复定价,而有月旦之评。魏武帝深亦嫉之,欲取其首,尔乃奔波亡走,殆至屠灭。 ◎孙盛《异同杂语》云: ◎《晋书·孙盛传》:盛字安国,太原中都人。博学善言名理。于时殷浩擅名一时,与抗论者,惟盛而已。起家佐著作郎,补浏阳令。历参陶侃、庾亮、庾翼、桓温军事,赐爵安怀县侯,进封吴昌县侯。累迁秘书监,加给事中。年七十二卒。著《魏氏春秋》、《晋阳秋》,并造诗赋论难复数十篇。◎沈家本曰:此书《隋志》不著录,《唐志》“孙寿《魏阳秋异同》八卷”,疑即此书。夏侯玄、吕虔、姜维三人传注,《世说·识鉴篇》、《假谲篇》注,并引孙盛《杂语》。章宗源以为省“异同”二字。《假谲篇》注“入张让宅”事,与《武纪》注同,自是一书。其曰“孙盛《异同评》”,又曰“孙盛《评》”者,恐即《杂语》之异名。又裴注但称“孙盛曰”,而不著书名,当亦是评语。◎丁国均曰:《三国异同评》、《异同杂语》、《孙盛杂语》疑皆一书。◎黄逢元曰:他传注或引作《孙盛杂事》、《孙盛杂记》,皆是书篇名小异。《唐志》讹作“孙寿”,《史略》又讹作“陈寿”,陈寿无撰《魏阳秋异同》之事。◎弼按:严可均《全晋文》引作《魏氏春秋评》、《魏氏春秋异同评》。至《唐志》之《魏阳秋异同》,疑别为一书。高似孙《史略》于“孙盛《魏氏春秋》二十卷”下云“又有《魏阳秋异同》八卷,陈寿撰”,则明为二书。诸家以《魏阳秋异同》为即《孙盛杂语》,皆沿章氏《隋志考证》而误。◎胡玉缙曰:《史略》“陈寿”当为“孙寿”之讹,黄说是也。 太祖尝私入中常侍张让宅, ◎赵幼文曰:毛本“室”作“宅”。《世说·假谲篇》注引“让”下无“室”字,有“宅中”二字。 ◎《后汉书·宦者传》:张让,颍川人。灵帝时迁中常侍,封列侯。杀大将军何进,劫天子走河上,自投河死。 让觉之。乃舞手戟于庭,逾垣而出。才武绝人,莫之能害。博览群书,特好兵法,抄集诸家兵法,名曰《接要》, ◎官本《考证》卢明楷曰:接,似应作“节”,或以祖名节而讳之与?◎何焯曰:曹氏讳节,故作“接”。◎弼按:周寿昌谓为不然,说见前。◎侯康曰:《隋志》作“《接要》”,《唐志》作“《捷要》”,《御览》作“《辑要》”。◎姚振宗曰:《御览·经史图书纲目》有《魏武兵书辑略》。◎潘眉曰:《御览》引《魏武兵书接要》,多占验语。 ◎吴金华《考释集锦》引周一良曰:接亦撮取之意。孟德之“接要”即撷取其精华之义,非为讳“节”而改,“接”字不误。◎赵幼文曰:○《隋书·李德林传》:《霸朝杂集》序:“汉光数行之札,魏武《接要》之书,济时拯物,无以加也。”○可知隋代以前俱作“《接要》”矣。 ◎弼按:魏武有《太公阴谋解》三卷,见《隋志》。 ◎《隋经籍志》:梁又有《太公阴谋》三卷,魏武帝解。 又有《司马法注》,见《文选注》。 ◎余按:此卢引《文选理学权舆》之说,然观《文选注》,曹操所释《司马法》仅“古者以仁为本,以义治之之谓正”一条,又不言为“注”,似为曹操他书之语。 又注《孙武》十三篇,皆传于世。 ◎《四库提要》曰:《史记·孙子列传》载武之书十三篇,而《汉书·艺文志》乃载《孙氏兵法》八十二篇,图九卷。故张守节《正义》以十三篇为上卷,又有中、下二卷。杜牧亦谓武书本数十万言,皆曹操削其繁剩,笔其精粹,以成此书。然《史记》称“十三篇”在《汉志》之前,牧言未可为据。武书为百代谈兵之祖,叶适以其人不见《左传》,疑其书乃春秋末、战国初山林处士之所为。然《史记》载阖闾谓武曰:“子之十三篇,吾尽观之矣。”则确为武所著也。◎魏武《孙子兵法序》云:吾观兵书战策多矣,孙武所著深矣。孙子者,齐人也。名武,为吴王阖闾作兵法一十三篇,审计重举,明画深图,不可相诬。世人未之深亮训说,况文烦富,行于世者,失其旨要,故撰为略解焉。◎又互见建安二十五年注。 尝问许子将:“我何如人?”子将不答。固问之,子将曰:“子治世之能臣,乱世之奸雄。” ◎胡三省曰:言其才绝世也。天下治则尽其能为世用,天下乱则逞其智为时雄。◎弼按:○二语实为确论,无愧汝南月旦之评。○《蜀志·许靖传》:靖与曹公书云:“自窜蛮貊,成阔十年。昔在会稽,得所贻书,辞旨款密,久要不忘。”○是魏武与子将昆仲夙有雅故。少年即与名流结纳,可知其人。◎胡玉缙曰:二语恐孙盛因晋承魏祚,有所避忌,加以窜改,当以范《书·许劭传》为得其实。后丕深嫉月旦,欲取其首,未始不由于此,况劭本鄙操者乎。 太祖大笑。 年二十,举孝廉为郎, ◎《续汉志·百官志》:郡国举孝廉,郡口二十万举一人。◎李祖楙曰:○《汉书》:孝武元光元年初,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,与计偕,拜郎中,中废。中兴,和帝永元十四年,复补郎官。当时帝以所举孝廉每与郡口不均,乃从丁鸿议,令郡口二十万岁举孝廉一人。◎弼按:○《百官志》:令史十八人。○刘昭注引《决录注》曰:故事,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,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,以孝廉丁邯补焉。邯称疾不就,诏问:“实病羞为郎乎?”对曰:“臣实不病,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。”○盖当时以举孝廉为荣,以辅郎史为羞也。 除洛阳北部尉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雒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洛阳故城,今河南省河南府洛阳县东北二十里。◎鱼豢《魏略》曰:汉,火行也。火忌水,故“洛”去“水”而加“隹”。魏于行次为土。土,水之牡也,故除“隹”而加“水”,变“雒”为“洛”。◎孙志祖曰:《三国志详节》“部”下有“都”字。◎弼按:○《百官志》:郡有都尉,县有尉。尉,大县二人,小县一人。中兴建武六年,省诸郡都尉,并职太守。○应劭曰:每有剧贼,临郡时置都尉,事迄罢之。○又曰:大县丞、左右尉,所谓命卿三人。小县一尉一丞,命卿二人。○据此,则洛阳为县,不得有都尉,孙说误。◎又按:注称“入尉廨”,后建安十三年及二十一年注“梁鹄以公为北部尉”,又据后建安二十一年注引王隐《晋书》云“司马防举魏武为北部尉”,二十四年冬十月注“脩治北部尉廨”,均无“都”字。◎又按:○《百官志》刘昭注引《汉官》曰:雒阳孝廉左尉,四百石,孝廉右尉四百石。○魏武以孝廉为郎,故得除洛阳尉也。 迁顿丘令, ◎师古曰:以丘名县也。丘一成为顿丘,谓一顿而成也。◎或曰:成,重也,一重之丘也。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郡顿丘。◎胡三省曰:魏属魏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顿丘故城,今直隶大名府清丰县西南。◎《百官志》:县,万户以上为令,不满为长。◎弼按:魏武为顿丘令,时年二十三,见本志卷十九《陈思王传》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太祖初入尉廨,缮治四门。造五色棒, ◎何焯曰:依《广韵》注,“棒”应改“棓”。 ◎吴金华曰:“棒”乃“棓”之俗体,无烦改字,皆在《广韵·去声·三讲》,步项切。 县门左右各十余枚,有犯禁者,不避豪强,皆棒杀之。 ◎赵幼文曰:《北堂书钞》卷一百二十四、《御览》卷三百五十七引“皆”字俱作“辄”。 后数月,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, ◎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中平五年八月,初置西园八校尉。◎乐资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,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,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,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,赵融为助军左校尉,冯芳为助军右校尉,谏议大夫夏牟为左校尉,淳于琼为右校尉,八校尉皆统于蹇硕。◎袁宏《后汉纪》云:硕壮健有武略,故亲任之,使为元帅,典护诸将,大将军以下皆令属焉。 即杀之。京师敛迹,莫敢犯者。近习宠臣咸疾之,然不能伤,于是共称荐之,故迁为顿丘令。 征拜议郎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议郎,六百石,无员。◎《汉官》曰:五十人,无常员。◎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司徒东海陈耽与议郎曹操上言:“公卿所举,率党其私,所谓放鸱枭而囚鸾凤。”其言忠切。◎《通鉴考异》云:耽已为司徒,不应与议郎同上言,王沈《魏书》曰“是岁,以灾异博问得失,太祖因此上书切谏”,不云与耽同上言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祖从妹夫 彊侯宋奇被诛,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汝南郡彊。◎《一统志》: 彊故城,今河南许州临颍县东。◎谢鍾英曰:当在西华县西。◎梁章钜曰:宋奇之封,不见于《后汉书》,熊方补表亦失载。考《后汉书·后纪》,灵帝宋皇后父酆封不其乡侯。光和元年,后废,酆父子并被诛。则彊侯必宋皇后兄弟行也。 从坐免官。后以能明古学,复征拜议郎。先是大将军窦武、太傅陈蕃谋诛阉官,反为所害。 ◎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武字游平,扶风平陵人。融玄孙。延熹八年,长女选入掖庭,桓帝以为贵人。拜郎中。贵人立为皇后,迁越骑校尉,封槐里侯,拜城门校尉。多辟名士,清身疾恶,礼赂不通。时内官专宠,李膺、杜密等为党事考逮,武上疏谏,上还印绶。有诏原李膺、杜密等。灵帝立,拜武为大将军,与太傅陈蕃密谋宦官,共定计策。天下雄俊,知其风旨,延颈企踵,思奋智力。会日食,蕃复说武曰: “蕃以八十之年,欲为将军除害。可因日食斥罢宦官。”武乃白太后,太后曰:“但当诛有罪,岂可尽废邪?”长乐五官史朱瑀盗发武奏,乃夜召素所亲壮健者,谋诛武等,武自杀。◎《陈蕃传》:蕃字仲举,汝南平舆人。举孝廉,除郎中。母忧弃官。太尉李固表荐,征拜议郎,迁乐安太守。时李膺为青州刺史,名有威政,属城闻风引去,蕃独以清绩留。后代杨秉为太尉,坐救李膺等免。永康元年,窦后临朝,诏曰:“前太尉陈蕃,忠清直亮。其以蕃为太傅,录尚书事。”蕃与后父大将军窦武同心尽力,征用名贤。天下想望太平。因与窦武谋诛宦官,事泄,为曹节等矫诏所杀。 太祖上书陈武等正直而见陷害,奸邪盈朝,善人壅塞,其言甚切。灵帝不能用。是后诏书敕三府: ◎崔寔《政论》曰:三公乃天子之股肱,掾属则三公之喉舌,故三府掾乃言行之本,祸福之主。及其迁除,或期月而长州郡,或数年而至公卿。 举奏州县政理无効,民为作谣言者 ◎李贤曰:谣言,谓听百姓风谣善恶,而黜陟之也。 免罢之。三公倾邪,皆希世见用,货赂并行, ◎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光和元年初,开西邸卖官,自关内侯、虎贲、羽林,入钱各有差。私令左右卖公卿,公千万,卿五百万。◎《刘陶传》:光和五年,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时太尉许戫、司空张济承望内官,受取货赂。 强者为怨,不见举奏,弱者守道,多被陷毁。太祖疾之。是岁以灾异博问得失,因此复上书切谏,说三公所举奏专回避贵戚之意。奏上,天子感悟,以示三府责让之,诸以谣言征者皆拜议郎。是后政教日乱,豪猾益炽,多所摧毁。太祖知不可匡正,遂不复献言。
光和末,黄巾起。 ◎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中平元年春二月,钜鹿人张角自称黄天,其部师有三十六万,皆著黄巾,同日反叛。 拜骑都尉, ◎《续百官志》:骑都尉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无员,本监羽林骑。 讨颍川贼。 ◎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:嵩、雋各统一军,共讨颍川黄巾。嵩奔击贼陈,贼惊乱奔走。会帝遣骑都尉曹操将兵适至,嵩、操与朱雋合兵更战,大破之。 迁为济南相, ◎《续郡国志》:青州济南国,十城,治东平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东平陵故城,今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东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每郡置太守一人,二千石。王国之相亦如之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李清植曰:按《魏武故事》所载十二月己亥令,操先在济南,后征为都尉,此拜骑都尉乃在济南相之先,似当以操自叙为正。◎弼按:陈《志》不误。据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“骑都尉曹操适至”,是时嵩讨黄巾为中平元年,操年三十;迁为济南相亦在是年,故《让县自明本志令》云〖此令见后建安十五年注。〗“去官之后,年纪尚少,同岁中年有五十,从此却去二十年,乃与同岁始举者等”,正谓此也。后征为都尉,迁典军校尉,乃连类叙述之辞。操为典军校尉,在中平五年,年已三十四矣。 国有十余县, ◎钱大昕曰:《续汉志》“济南国领十县”,或汉末更有增置之县,故云“十余县”。◎潘眉曰:“余”字衍,钱说非。《御览·九十三》引《魏志》云“国有十县”,无“余”字,知宋本作“国有十县”,今本妄增“余”字。◎沈家本曰:《续志》“济南郡十城”,不曰“国”,国除为郡之后,属县亦割隶不同,迨郡复为国,属县必有变更,故得十余县,恐“余”字非衍文也。〖沈钦韩说同。〗◎弼按:鲍刻本《御览》有“余”字,不知潘氏所据何本。宋本《国志》亦有“余”字。◎又按:《汉书·地理志》“济南郡十四县”,《后汉书·济南安王康传》“建武三十年,益济南国六县,明帝削五县。章帝建初八年,复还所削地。桓帝永兴元年,国除”,《河间孝王开传》“灵帝熹平三年,拜河间安王子康为济南王”,是济南国领县时有增省,言“余”者,不定之词。 长吏多阿附贵戚,赃污狼藉,于是奏免其八; 《御览》“八”下有“九”字。 禁断淫祀,奸宄逃窜,郡界肃然。 ◎《魏书》曰:长吏受取贪饕,依倚贵势,历前相不见举闻。太祖至, ◎吴金华曰:“闻”字当属上句读,“举闻”连文,谓检举奏闻也。 咸皆举免,小大震怖,奸宄遁逃,窜入他郡。政教大行,一郡清平。初,城阳景王刘章以有功于汉, 即诛诸吕之朱虚侯刘章也。 故其国为立祠,青州诸郡转相仿效, ◎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》:琅邪孝王京国中有城阳景王祠,吏人奉祠。神数下言宫中多不便利。 济南尤盛,至六百余祠。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倡乐, ◎潘眉曰:此即后世迎神赛会之类。 奢侈日甚,民坐贫穷,历世长吏无敢禁绝者。太祖到,皆毁坏祠屋,止绝官吏民不得祠祀。及至秉政,遂除奸邪鬼神之事,世之淫祀由此遂绝。 ◎应劭《风俗通》曰:琅邪、青州六郡及渤海都邑乡亭聚落皆为立祠,转相诳曜,言有神明,其谴问祸福立应,历岁弥久,莫之匡纠。唯乐安太傅陈蕃、济南相曹操一切禁绝,肃然政清。陈、曹之后,稍复如故。 久之,征还为东郡太守;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郡治濮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濮阳故城,今直隶大名府开州西南。 不就,称疾,归乡里。 ◎易培基曰:以注证之,“归乡里”上宜有“告”字,此当书附。卷三引此志有“告”字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》:琅邪顺王容初平元年遣弟邈至长安,盛称东郡太守曹操忠诚于帝,操以此德于邈。○一清案:操虽不就东郡之命,当时犹以此称之也。◎杭世骏说同。 ◎《魏书》曰:于是权臣专朝,贵戚横恣。太祖不能违道取容。数数干忤,恐为家祸,遂乞留宿卫。拜议郎,常托疾病,辄告归乡里;筑室城外, 冯本作“外城”。 春夏习读书传,秋冬弋猎,以自娱乐。 ◎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云:谯城东有曹太祖旧宅,所在负郭对廛,侧隍临水。文帝以汉中平四年生于此,上有青云如车盖,终日乃解,即是处也。◎《御览·一百五十九》引《魏略》云:太祖于谯东五十里泽中筑起精舍,读书射猎,闭绝宾客,即谓之谯东。◎《元和志》:魏文帝祠在谯县东五里,即太祖故宅。◎《一统志》:魏武故宅在亳州东。◎又详见建安十五年注。 顷之,冀州刺史王芬、 ◎《续郡国志》:冀州常山国高邑,刺史治。光武即位于此。◎《寰宇记》:后汉桓、灵之间,冀州刺史常治邺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邑故城,今直隶赵州柏乡县北。 南阳许攸、 攸,事见建安五年注,又见本志卷六《袁绍传》、卷十《荀彧传》、卷十二《崔琰传》注。 沛国周旌等 ◎《续郡国志》:豫州沛国,治相。◎《一统志》:相县故城,今安徽凤阳府宿州西北。 连结豪杰,谋废灵帝,立合肥侯, ◎合肥,见后建安十三年。◎钱大昭《后汉书补表》:不详其名,不知始封之年。◎康发祥曰:董卓废少帝之前,又有王芬等谋而未成,史备书之,以见汉之末造如此。 以告太祖, ◎胡三省曰:以此谋告操,盖亦知操之为时雄矣。◎赵绍祖曰:天下事尚未可知,以此告之,宜其不从也。 太祖拒之。芬等遂败。 ◎本志卷十三《华歆传》:王芬阴呼华歆、陶丘洪共定计,洪欲行,歆止之。◎详见《歆传》。 ◎司马彪《九州春秋》曰: ◎司马彪,事见前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九州春秋》十卷,司马彪记汉末事。◎《史通·六家篇》云:汉室失驭,英雄角力。司马彪录其行事,为《九州春秋》,州为一篇,合为九卷。寻其体统,亦近代之《国语》也。◎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云:彪记汉末州郡之乱,司、冀、徐、兖、青、荆、扬、凉、益、幽,凡盗贼僭叛皆纪之。◎章宗源曰:“司”即司隶,不在九州之数。《白帖》卷二十九引“刘表攻西鄂”事,题《魏九州春秋》,“魏”字误增。◎沈家本曰:建安十八年,诏书并十四州,复为九州,彪之称本此。荀绰《九州记》亦同。 于是陈蕃子逸 ◎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陈留朱震弃官收葬蕃尸,匿其子逸,事觉,系狱,誓死不言,故逸得免。后赦党人,逸官至鲁相。◎惠栋曰:○田鲁《襃记》云:逸字子游。 与术士平原襄楷 ◎《后汉书·襄楷传》:楷字公矩,平原隰阴人。好学博古,善天文阴阳之术。桓帝时,宦官专朝,政刑暴乱,又比失皇子,灾异尤数。延熹九年,楷上书切谏,下狱。灵帝即位,太傅陈蕃举方正,不就。中平中,与荀爽、郑玄俱以博士征,不至,卒于家。 会于芬坐,楷曰:“天文不利宦者,黄门、常侍贵族灭矣。” ◎《通鉴》“贵”作“真”。 逸喜。芬曰:“若然者,芬原驱除。”于是与攸等结谋。灵帝欲北巡河间旧宅, ◎胡三省曰:帝先为解渎亭侯,有旧宅在河间。◎弼按:《艺文类聚·六十四》有《灵帝河间旧庐碑》,河间张超撰。 芬等谋因此作难,上书言黑山贼攻劫郡县,求得起兵。会北方有赤气,东西竟天,太史上言: ◎《续百官志》:灵台掌候日月星气,皆属太史。 “当有阴谋,不宜北行。”帝乃止。敕芬罢兵,俄而征之。芬惧,自杀。◎《魏书》载太祖拒芬辞曰:夫废立之事,天下之至不祥也。古人有权成败、计轻重而行之者,伊尹、霍光是也。 ◎胡三省曰:此等语,岂常人所能及哉。 伊尹怀至忠之诚,据宰臣之势,处官司之上,故进退废置,计从事立。及至霍光,受托国之任,藉宗臣之位,内因太后秉政之重,外有群卿同欲之势,昌邑即位日浅,未有贵宠,朝乏谠臣,议出密近,故计行如转圜,事成如摧朽。今诸君徒见曩者之易,未睹当今之难。 局本“睹”作“观”,误。 诸君自度,结众连党,何若七国?合肥之贵,孰若吴、楚?而造作非常,欲望必克,不亦危乎! ◎卢文弨曰:此事不可信。废立何事,而昌言拒之,操不如是之疎也。
金城边章、韩遂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金城郡治允吾。◎《一统志》:允吾故城,今甘肃兰州府皋兰县西北。◎边章、韩遂,事见后建安二十年注引《典略》。 杀刺史郡守以叛, ◎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中平元年,湟中义从胡北宫伯玉与先零羌叛,以金城人边章、韩遂为军帅,攻杀护羌校尉伶征、金城太守陈懿。◎《通鉴》:灵帝中平元年,金城人边章、韩遂素著名西州,群盗诱而劫之,使专任军政,攻烧州郡。四年,韩遂杀边章及北宫伯玉、李文侯,拥兵十余万。凉州刺史耿鄙率六郡兵讨遂,行至狄道,州别驾反应贼,害鄙。鄙司马扶风马腾亦拥兵反,与韩遂合。◎弼按:魏武与韩遂父同岁孝廉,又与遂同时侪辈,交马语京都旧故,拊手欢笑。见后建安十六年。是遂本为世家子弟,何以起而从贼?盖由国家昏乱,群贼迫胁,初非本志也。又当时攻杀刺史、郡守,不独黄巾为然。〖渔阳张纯攻杀太守等,亦在此时。又并州杀刺史张益,见《蜀志·刘焉传》。〗如孙坚之杀荆州刺史王叡、南阳太守张咨,刘岱之杀东郡太守桥瑁,张鲁之杀汉中太守苏固,孙权之杀吴郡太守盛宪,张猛之杀雍州刺史邯郸商,袁绍之杀冀州牧壶寿,袁术之杀扬州刺史陈温,李术之杀扬州刺史严象,刘备之杀徐州刺史车胄,比比皆是。天下大乱,互相残杀,纲纪荡然,可哀也已。 众十余万,天下骚动。征太祖为典军校尉。 ◎此西园八校尉之一,注见前。◎杭世骏曰:○《操别传》云:拜操典军都尉,还谯。沛士卒共叛,袭击之。操得脱身亡走,窜平河亭长舍,称曹济南处士,卧养足创八九日。谓亭长曰:“曹济南虽败,存亡未可知,公幸能以车牛相送,往还四五日,吾厚报公。”亭长乃以车牛送操,未至谯数十里,骑求操者多。操开帐叱之。皆大喜,始悟是操。 会灵帝崩,太子即位, 即少帝辩,何后所生。 太后临朝。大将军何进 毛本“大”作“太”,误。 与袁绍谋诛宦官,太后不听。进乃召董卓,欲以胁太后, ◎黄恩彤曰:何皇后,进之女弟也。何皇后生皇子辩,王贵人生皇子协。灵帝以辩轻佻,欲立协,属黄门蹇硕辅之。帝崩,硕谋诛进而立协,不果。辩既即位,何后临朝,进以衔硕之故,谋诛宦官。与陈蕃、窦武事同情异,以忠私之分也。藉国事以快私仇,鲜有不败者,况如进之优柔寡断哉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祖闻而笑之曰:“阉竖之官, ◎何焯曰:此注乃事后虚词掠美。厥祖何人,斥言阉竖?◎弼按:《通鉴》作“宦者之官”。 古今宜有,但世主不当假之权宠,使至于此。既治其罪,当诛元恶,一狱吏足矣,何必纷纷召外将乎? ◎赵幼文曰:《通鉴》、《后汉纪》、郝《书》“外将”俱作“外兵”。 欲尽诛之,事必宣露,吾见其败也。” ◎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中官在省闼者,或数十年,封侯贵宠。进新当重任,素敬惮之,故事久不决。袁绍等为画策,多召四方猛将及诸豪杰,引兵向京城,以胁太后。进然之。主簿陈琳谏曰:“将军违经合道,天人所顺,而反委释利器,更征外助,大兵聚会,强者为雄,所谓倒持干戈,授人以柄,功必不成,秖为乱阶。”进不听。◎弼按:陈琳料事之明,与魏武不谋而合,英雄所见,大略相同,宜魏武之爱其才也。详见本志卷二十一《王粲传》。 卓未至而进见杀。卓到,废帝为弘农王而立献帝, 即废少帝辩而立陈留王协也。 京都大乱。卓表太祖为骁骑校尉, 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百官志》:大将军营五部,部校尉一人。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骁骑、材官别有营。○一清案:此时无骁骑将军,曹公盖以校尉典营兵也。其后乃置骁骑将军。 ◎赵幼文曰:《册府》卷五、《御览》卷二百三十八引“校尉”作“将军”。窃疑操前已为典军校尉,卓欲操与共计事,必当宠以将军之职,无缘独以校尉命之也。 ◎弼按:○《续汉志》、《宋书·百官志》皆有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五校尉。○《宋志》又云:汉光武初,改屯骑为骁骑,建武十五年,复旧。汉东京五校,典宿卫士。魏、晋犹领营兵。五营校尉,秩二千石。 欲与计事。太祖乃变易姓名,间行东归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祖以卓终必覆败,遂不就拜,逃归乡里。从数骑,过故人成皋吕伯奢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成皋。◎《一统志》:成皋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汜水县西北。◎《水经注》:河水经成皋县北县治伾山上,荥带伾阜,岸绝峻周,高四十许丈,即虎牢也。◎《一统志》又云:大伾山在汜水县西北一里。◎弼按:宦官吕强亦成皋人,伯奢或为其族人欤? 伯奢不在,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,取马及物,太祖手刃击杀数人。 ◎赵幼文曰:毛本“刃”作“刀”。 ◎《世语》曰:太祖过伯奢。伯奢出行,五子皆在, 冯本无“在”字,误。 ◎赵幼文曰:冯本、陈本均无“皆”字。 备宾主礼。太祖自以背卓命,疑其图己,手剑夜杀八人而去。◎孙盛《杂记》曰:太祖闻其食器声,以为图己,遂夜杀之。既而凄怆曰:“宁我负人,无人负我!”遂行。 ◎梁章钜曰:《魏书》、《世语》,大同小异,《杂记》近是。“负人”、“负我”二语,遂为千古口实。〖钟惺说同。〗◎周寿昌曰:吕氏子弟宾客果有劫操之心,则杀人已有备,操一人何能敌之?惟伯奢五子皆以父友待操,并无机心,操自疑,故乘其不备而杀之耳。负人负我,灭绝天良,正是天良不能昧处。此事自以郭、孙两说为确,《魏书》全为操文饰,隐其恶以诬吕氏,不足信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御览》卷四百七十八引梁祚《魏国统》曰:初,太祖过故人吕伯奢也,遂行。日暮,道逢二人,容貌威武,太祖避之路。二人笑曰:“观君有奔惧之色,何也?”太祖始觉其异,乃悉告之。临别,太祖解佩刀与之,曰:“以此表吾丹心,愿二贤慎勿言。”〖杭世骏引同。〗 出关,过中牟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中牟。◎《一统志》:中牟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中牟县东。◎钱仪吉曰:○赵氏云:关,即函谷关也。◎弼按:魏武由洛阳东归,经成皋、中牟而至陈留,所出者为虎牢关。《一统志》: “重险则有虎牢。”在汜水县,一名成皋关。故出关而至中牟,若函谷关,在洛阳之西,非东行所经。钱、赵说均误。 为亭长所疑, ◎《续百官志》: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 执诣县,邑中或窃识之, ◎赵幼文曰:郝《书》无“邑中”二字。 为请得解。 ◎《世语》曰:中牟疑是亡人,见拘于县。时掾亦已被卓书;唯功曹心知是太祖,以世方乱,不宜拘天下雄俊,因白令释之。 ◎胡三省曰:白中牟令也。◎《水经·渠水注》:昔魏太祖之背董卓也,间行出中牟,为亭长所录。郭长公《世语》云为县所拘,功曹请释焉。 卓遂杀太后及弘农王。 ◎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中平六年九月丙子,董卓杀皇太后何氏。初平元年正月癸酉,董卓杀弘农王。◎《董卓传》:废帝为弘农王,迁太后于永乐宫,遂以弑崩。◎又云:及闻东方兵起,乃鸩杀弘农王。◎《通鉴》:中平六年九月丙子,卓鸩杀何太后。初平元年正月癸酉,董卓使郎中令李儒鸩杀弘农王辩。◎是卓杀何太后及弘农王非一时之事,相距数月,而陈《志》连类而书,均系于中平六年,似失之略。本志《董卓传》云“寻又杀王及何太后”,其失亦同。 太祖至陈留,散家财,合义兵,将以诛卓。冬十二月,始起兵于己吾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陈留郡己吾。◎《一统志》:己吾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宁陵县西南。 ◎《世语》曰:陈留孝廉卫兹以家财资太祖,使起兵,众有五千人。 ◎赵幼文曰:《册府》卷五引“众有”二字乙。 ◎卫兹,事详见本志卷二十二《卫臻传》及注。◎弼按:糜竺以奴客、金银、货币助刘备,周瑜推道南大宅以舍孙策,升堂拜母,有无通共,皆此识英雄于微时者也。 是岁中平六年也。
初平元年春正月,后将军袁术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有前、后、左、右将军。◎蔡质《汉仪》曰:左、右、前、后,皆金紫,位次上卿,典京师兵卫、四夷屯警。◎袁术,传见后。 冀州牧韩馥、 ◎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中平五年,改刺史,新置牧。◎《刘焉传》:焉以刺史威轻,建议改置牧伯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;《汉末英雄记》八卷,王粲撰,残阙,梁有十卷。◎《唐经籍志》:《汉书英雄记》十卷,王粲等传。〖“书”字当为 “末”字之误。〗◎姚振宗曰:《郡国志》“会稽郡”注引《英雄交争记》言初平三年事,似即此书,本名《英雄交争记》,后人省“交争”字,加“汉末”字。又其中不尽王粲一人之作,故《旧唐志》题“王粲等撰”。◎沈家本曰:裴注但称《英雄记》,省文。 ◎余按:此为全书首引《英雄记》处,若依裴氏之例,似应连书“王粲《英雄记》”。可知裴氏或不以此书为王粲所作,或此所引《英雄记》别为一书,与王书无涉,或《英雄记》本不知著者,后人臆加王粲之名。 馥字文节,颍川人。为御史中丞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御史中丞,一人,千石,御史大夫之丞也。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,因别留中,为御史台率。后又属少府。◎互见《鲍勋传》。 董卓举为冀州牧。 ◎《蜀志·许靖传》:董卓秉政,拜尚书韩馥为冀州牧,侍中刘岱为兖州刺史,颍川张咨为南阳太守,陈留孔伷为豫州刺史,东郡张邈为陈留太守。 于时冀州民人殷盛,兵粮优足。袁绍之在勃海,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渤海郡治南皮。◎《一统志》:南皮故城,今直隶天津府南皮县东北。 馥恐其兴兵,遣数部从事守之,不得动摇。 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建安元年,绍上书云“引会英雄,兴师百万,饮马孟津,歃血漳河。会故冀州牧韩馥怀挟逆谋,欲专权势,绝臣军粮,不得踵系”,盖谓此也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部郡国从事,每郡国各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。◎胡三省曰:部从事,部郡国从事也。勃海一郡,遣部从事数人守之,恐绍起兵也。◎弼按:斯时首倡义者,实为臧洪,说张邈兄弟,约刘岱、孔伷、桥瑁,始有酸枣之盟。〖详见后《臧洪传》。〗而桥瑁遂移书州郡矣。 东郡太守桥瑁诈作京师三公移书与州郡,陈卓罪恶,云“见逼迫,无以自救,企望义兵,解国患难”。馥得移,请诸从事问曰:“今当助袁氏邪,助董卓邪?”治中从事刘子惠曰: ◎《续百官志》:诸州皆有从事史、假佐,其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。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作“治中刘惠”。 “今兴兵为国,何谓袁、董!”馥自知言短而有惭色。 “而”疑作“面”。 ◎赵幼文曰:而,犹乃也,见王引之《经传释词》,卢说疑非。 子惠复言:“兵者凶事,不可为首;今宜往视他州,有发动者,然后和之。冀州于他州不为弱也,他人功未有在冀州之右者也。”馥然之。 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章怀注引《英雄记》曰:刘子惠,中山人。兖州刺史刘岱与其书,道:“卓无道,天下所共攻,死在旦暮,不足为忧,但卓死之后,当复回师讨文节。拥强兵,阿凶逆,宁可得置?”封书与馥,馥得此大惧,归咎子惠,欲斩之。别驾从事耿武等排閤伏子惠上,愿并见斩,得不死,作徒,被赭衣,扫除宫门外。 馥乃作书与绍,道卓之恶,听其举兵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范《书》、《魏志》具有此事,范《书》在举兵之后,《魏志》在举兵之前。若在举兵后,时绍已为盟主,馥何敢禁其发兵?若在举兵前,则近是也。今从《魏志》。◎弼按:馥为冀州牧,本董卓所举,勃海为其所属,故钤制绍之动摇。迨内有三公之移书,外有州郡之蜂起,始听绍举兵,此殆逢纪所谓庸才耳。 豫州刺史孔伷、 ◎章怀注引《九州春秋》“伷”为“胄”。豫州刺史,见《贾逵传》。◎吴增僅曰:○沈《志》:豫州,汉治谯,魏治安成。○钱大昭据《郡国志》,谓豫州刺史治谯,魏武立谯郡,改治汝南项县。○案诸说,各言一时事。《贾逵传》“文帝出征,逵从至谯,以逵为豫州刺史”,是魏初犹治谯。“明帝即位,时州军在项”,是明帝时,徙治项。徙治安成,当在正始、嘉平之际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伷字公绪,陈留人。 ◎朱彝尊《经义考》卷二百八十五“承师”门内云“泰山都尉,鲁孔宙季将”,下注云“王粲《汉末英雄纪》、张璠《汉纪》,宙字公绪”。◎弼按:朱说误。范《书·孔融传》“父宙,泰山都尉”,伷为陈留人,孔融为鲁国人,绝不相涉。孔宙,事见本志《崔琰传》注引《续汉书》。 ◎张璠《汉纪》载郑泰说卓云:孔公绪能清谈高论,嘘枯吹生。 ◎李贤曰:枯者嘘之,使生;生者吹之,使枯。言谈论有所抑扬也。 吴金华《考释集锦》引唐长孺说,以清谈为清议,说详彼。 兖州刺史刘岱、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山阳郡昌邑,刺史治。◎马与龙曰:兴平中,曹操领兖州牧,徙治鄄城。魏兖州自鄄城移治廪丘,见《寰宇记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昌邑故城,今山东济宁州金乡县西北四十里。 岱,刘繇之兄,事见《吴志》。 ◎《后汉书·刘宠传》:岱在公山,繇字正礼,兄弟齐名称。董卓入洛阳,岱从侍中出为兖州刺史,虚己爱物,为士人所附。初平三年,青州黄巾贼入兖州,岱击之,战死。◎《献帝纪》:黄巾击杀岱于东平。 河内太守王匡、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内郡治怀。◎《一统志》:怀县故城,今河南怀庆府武陟县西南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匡字公节,泰山人。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泰山郡治奉高。◎《一统志》:奉高故城,今山东泰安府泰安县东北十七里。 轻财好施,以任侠闻。辟大将军何进府,进符使匡于徐州发强弩五百西诣京师。 ◎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进使府掾太山王匡东发其郡强弩,并召东郡太守桥瑁屯城皋。◎弼按:据《何进传》,“东发其郡强弩”之文,当为泰山郡。泰山郡属兖州。裴注引《英雄记》之“徐州”,当为“兖州”之误。 ◎吴金华曰:查考汉制,三府掾属中并无“进符使”之职。此文当于“府”字绝句。 会进败,匡还州里。 ◎宋本、元本、冯本、官本,“州”作“乡”。◎弼按:范书《袁安传》“见敬于州里”,《荀淑传》“州里称其知人”,《九州春秋》“韩遂语樊稠曰:与足下州里人”,本志《吕布传》“王允以布州里壮健”,盖当时称“乡里”为“州里”,作“州”不误。 ◎吴金华曰:作“乡里”,是。乡里,指所居之乡。“州里”一词,通常泛指一州范围,亦指同出一州之人。则卢氏“作‘州’不误”之说断难成立。 起家,拜河内太守。◎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 ◎《吴志·妃嫔传》:吴主权谢夫人,会稽山阴人。弟承,武陵太守,撰《后汉书》百余卷。◎《会稽典录》曰:承字伟平,博学洽闻,尝所知见,终身不忘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后汉书》一百三十卷,无帝纪,吴武陵太守谢承撰。◎章宗源曰:史无帝纪,惟闻此书。《北堂书钞·设官部》引承《书》有《风教传》,亦创见也。◎姚振宗曰:《隋志》云“无帝纪”,似谓其亡秩。《唐志》多出三卷,似即帝纪之佚存者。◎沈家本曰:谢《书》有志,《舆服》、《百官》见《史通》,《地理》见《郡国志》注。有传,《风教传》见《书钞》,《东夷传》见《御览》。◎姚之骃曰:谢《书》,东汉第一良史,凡所载忠义、名卿及通贤、逸士,其芳言懿钜,半为《范书》所遗。◎侯康曰:《匡谬正俗》卷五谓承《书》失实,洪亮吉亦云《承书》最有名,又最先出,而其纰缪非一端。姚之骃谓谢《书》极博,蔚宗过为删除,其说甚当。盖谢之胜范在此,不及范之精严,亦在此。◎弼按:谢《书》有姚之骃辑本四卷,孙志祖辑本五卷,〖见《读书脞录》。〗汪文台辑本八卷。承撰《后汉书》事,互见《吴志·妃嫔传》。 匡少与蔡邕善。 邕,事见后《董卓传》注。 其年为卓军所败,走还泰山,收集劲勇得数千人,欲与张邈合。匡先杀执金吾胡母班。 ◎毛本“胡”作“何”,误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执金吾,一人,二千石,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。月三绕行宫外,及主兵器。吾,犹御也。◎应劭曰:执金革以御非常。◎胡母班,事见本志《袁绍传》注。 班亲属不胜愤怒,与太祖并势,共杀匡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李清植曰:按后文所列诸人屯兵处,独缺王匡、鲍信,信名位微,又其传曰“协规太祖”,其统属于操无疑。匡所以阙如,必是见并于操,如谢承之说。◎弼按:范《书·袁绍传》“绍与王匡屯河内”,陈《志》或以匡在本境,故不必言其屯兵之处耳。本志《董卓传》 “河内太守王匡遣泰山兵屯河阳津,将以图卓”,是匡有屯兵处,可证。李说殆未审耳。◎又按:本志卷二十三《常林传》“匡遣诸生于属县微伺吏民罪负,便收之,考责钱谷赎罪,稽迟则夷灭宗族,以崇威严”,是匡自有取死之道,谢《书》盖竟言其事耳。若谓起兵之初即见并于操,恐不然也。◎沈家本曰:鲍信时为济北相,相与太守同为二千石,不得谓之名位微。刘岱为兖州刺史,济北属兖州,故信属于岱。至传言“协规太祖”,乃指信迎操为兖州牧事,非谓起兵时事。 勃海太守袁绍、陈留太守张邈、东郡太守桥瑁、 ◎胡三省曰:瑁音冒。◎何进召瑁屯成皋,见前注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瑁字元伟,玄族子。 玄,事见前。 先为兖州刺史,甚有威惠。 ◎《续汉志·五行志二》刘昭注引应劭曰:关东义兵先起于宋、卫之郊。东郡太守桥瑁负众怙乱,陵蔑同盟,忿嫉同类,以殒厥命。陈留、济阴迎助,谓为离德,弃好即戎,吏民歼之。◎弼按:此盖指刘岱杀瑁事也,事见后。 山阳太守袁遗、 山阳郡治昌邑。昌邑,注见前,盖与兖州刺史同治。 ◎遗字伯业,绍从兄。 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曰:遗,绍从弟。 为长安令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京兆尹长安。◎《一统志》:长安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长安县西北十三里。 河间张超尝荐遗于太尉朱儁, ◎此张超与后广陵太守张超别为一人。◎《后汉书·文苑传》:张超字子并,河间鄚人,留侯良之后。有文才。灵帝时,从车骑将军朱儁征黄巾,为别部司马。著赋、颂、碑文、荐、檄、笺、书、谒文、嘲,凡十九篇。超又善于草书,妙绝时人,世共传之。◎《朱儁传》:儁字公伟,会稽上虞人。熹平中,举孝廉。光和元年,拜交阯刺史,以功封都亭侯。及黄巾起,与皇甫嵩讨颍川、汝南、陈国诸贼,悉破平之。嵩归功于儁,进封西乡侯,拜右车骑将军。初平四年,代周忠为太尉。 称遗“有冠世之懿,幹时之量。其忠允亮直,固天所纵。若乃包罗载籍,管综百氏,登高能赋,睹物知名,求之今日,邈焉靡俦。”事在超《集》。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别部司马张超《集》五卷,亡。◎严可均《全后汉文》辑超文凡五篇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绍后用遗为扬州刺史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九江郡历阳,刺史治。◎刘昭注引《汉官》云:刺史治寿春。◎顾野王《舆地记》:刺史先理历阳,后理寿春,后又徙曲阿。◎钱大昕曰:刘注引《汉官》刺史治,与《志》不同。以予考之,汉末州治,实在寿春。初平四年,袁术杀扬州刺史陈温,遂据淮南。淮南,即寿春也。《志》所书者,顺帝永和以前之制,而应劭撰《汉官》在献帝之世,故有不同。刘繇为刺史,又徙治曲阿。群雄交争,各据形便,未可执一为定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历阳故城,今安徽和州治。 为袁术所败。 见后《袁术传》注。 ◎太祖称“长大而能勤学者,唯吾与袁伯业耳。”语在文帝《典论》。 见后《文纪》注。 济北相鲍信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济北国,治卢。◎《一统志》:卢县故城,今山东济南府长清县南二十五里。◎《通鉴》:何进府掾王匡、骑都尉鲍信皆泰山人。进使还乡里募兵。 信,事见子勋传。 见本志卷十二。 同时俱起兵, ◎赵幼文曰:《文选》潘元茂《册魏公九锡文》李善注、《御览》卷九十三引“起”下俱无“兵”字。 众各数万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后汉书·崔寔传》:寔从兄烈,烈子钧,少交结英豪,有名称,为西河太守。献帝初,钧与袁绍俱起兵山东,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狱,锢之。○卷末裴注引《傅子》曰“袁绍、崔钧之徒,虽为将帅,皆著缣巾”,即其人。盖亦与诸人同起兵者,而承祚遗之。◎弼按:是时同起兵者,尚有广陵太守张超、长沙太守孙坚、青州刺史焦和,见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、《臧洪传》、袁宏《后汉纪》、《吴志·孙坚传》。又本志《刘表传》“表亦合兵,军襄阳”,《蜀志·先主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云“刘备亦起军从讨董卓”。 推绍为盟主。太祖行奋武将军。 ◎洪饴孙曰:奋武将军一人,第四品。
二月,卓闻兵起,乃徙天子都长安。卓留屯洛阳,遂焚宫室。是时绍屯河内,邈、岱、瑁、遗屯酸枣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陈留郡酸枣。◎《一统志》:酸枣故城,今河南卫辉府延津县北十五里。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“绍与王匡屯河内,伷屯颍川,馥屯邺,余军咸屯酸枣”,是曹操、鲍信俱屯酸枣也。下文“酸枣未易攻”,可证。 术屯南阳, ◎《通鉴》云:术屯鲁阳。◎胡注:鲁阳,属南阳郡。 伷屯颍川,馥在邺。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魏郡治邺。◎《一统志》:邺县故城,今河南彰德府临彰县西。◎弼按:当时屯兵形势,袁绍进兵在诸军之前。 卓兵强,绍等莫敢先进。太祖曰:“举义兵以诛暴乱,大众已合,诸君何疑?向使董卓闻山东兵起,倚王室之重,据二周之险, ◎二周,东西周也。◎《史记·周本纪》索隐云:西周,河南也。东周,巩也。高诱曰:“西周王城,今河南。东周成周,故洛阳之地。”◎《世本》:西周桓公居河南,东周惠公居洛阳。◎贾谊《过秦论》“吞二周而亡诸侯”李善注引《史记》曰:始皇灭二周,置三川郡。◎《通鉴》作“向使董卓倚王室,据旧京”,似不如陈《志》之明确。魏武此言,盖谓向使卓初闻兵起,即据二周之险也。 东向以临天下,虽以无道行之,犹足为患。今焚烧宫室,劫迁天子,海内震动,不知所归,此天亡之时也。一战而天下定矣,不可失也。”遂引兵西,将据成皋。 由酸枣西进,拟据成皋之险。 邈遣将卫兹分兵随太祖。到荥阳汴水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荥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荥阳故城,在今河南开封府荥泽县西南。◎《汉书·高帝纪》:陈平、灌婴将十万守荥阳。◎宋祁曰:“荥”旧本作“熒”。◎王念孙曰:凡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中“荥”阳字作“滎”者,皆后人所改。◎段玉裁《古文尚书撰异》云:熒泽字,古从火,不从水。《周官经》“其川熒雒”,《诗·定之方中》郑笺“及狄人战于熒泽”,《尔雅》注“圃田在熒泽”,皆从“火”。《玉篇·焱部》熒字下云“亦熒阳县”。汉《韩勑后碑》“河南熒阳”,《刘宽碑阴》“河南熒阳”,然则熒泽、熒阳,古无从水者。经典、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水经注》,“熒”字多作“荥”,盖天宝以前确知不当从水,而其后浅人以为水名,不当从火,遂尔纷纷改窜,然善本亦时有存者。◎谢鍾英曰:○班《志》:汴水,在荥阳西南。○《水经注》:《春秋》“晋、楚战于泌”。泌,音卞。○鍾英案:荥阳汴水即渠水,今荥阳县北。《水经注》“渠水出荥阳北河”是也。 遇卓将徐荣, 徐荣,玄菟人,为董卓中郎将,见《公孙度传》。 与战不利,士卒死伤甚多。 卫兹战死荥阳,见本志《卫臻传》。 太祖为流矢所中,所乘马被创,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九十三引“乘”上无“所”字。 从弟洪以马与太祖,得夜遁去。 ◎胡三省曰:中,竹仲翻。被,皮义翻。创,初良翻。从,才用翻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曹洪传》:洪曰:“天下可无洪,不可无君。”遂步从到汴水。○《水经注》:济水又东迳荥阳县北,曹太祖与徐荣战不利,曹洪授马于此处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王嘉《拾遗记》:曹洪,武帝从弟,家盈产业,骏马成群。武帝讨董卓,夜行失马,洪以其所乘马让帝。其马号曰“白鹄”, 诸书引之,或作“白鹤”。 此马走时惟觉耳中风声,足似不践地。至汴水,洪不能渡,帝引洪上马共济,行数百里,瞬息而至,马足毛不湿。时人谓乘风而行,亦一代神骏也。谚曰:凭空虚跃,曹家白鹄。 荣见太祖所将兵少,力战尽日,谓酸枣未易攻也,亦引兵还。
太祖到酸枣,诸军兵十余万,日置酒高会,不图进取。太祖责让之,因为谋曰:“诸君听吾计,使渤海引河内之众 ◎胡三省曰:渤海,谓袁绍也。 临孟津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内郡河阳。◎杜预曰:县南孟津。◎《春秋传》云:天王狩于河阳。◎《十三州志》云:治河上。◎郦道元云:孟津河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孟津,在今河南怀庆府孟县南十八里。◎《书·禹贡》:导河,又东至于孟津。◎《水经注》:武王伐纣,与八百诸侯咸同此盟,故曰 “孟津”,亦曰“盟津”,又曰“富平津”。 酸枣诸将守成皋,据敖仓, ◎《史记》:汉王军荥阳,取敖仓。◎孟康曰:敖,地名,在荥阳西北山上,临河,有大仓。◎《郡国志》:河南尹荥阳,有敖仓。◎刘昭注:周宣王狩于敖,《左传·宣十二年》“晋师在敖、鄗之间”,秦立为敖仓。◎《括地志》:敖仓,在荥泽县西北十五里。 塞轘辕、太谷, ◎胡三省曰:塞,悉则翻。轘,音環。◎李贤曰:大谷、轘辕在洛阳东南。◎《郡国志》:河南尹缑氏有轘辕关。◎《一统志》:轘辕关,在今河南河南府偃师县东南轘辕山上,东接巩县,南接登封县界。◎《吴志·孙破虏传》:进军大谷,拒雒九十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大谷关在今河南府洛阳县东南大谷口,今为水泉关。两岸陡绝,山径崎岖,可以戍守。◎何焯云:太谷当作大谷。◎弼按:灵帝中平元年,置八关都尉。八关,谓函谷、广成、伊阙、大谷、轘辕、旋门、小平津、孟津也。 全制其险;使袁将军率南阳之军 ◎胡三省曰:此谓袁术也。◎弼按:称将军者,术时为后将军也。◎赵一清曰:袁术屯南阳,而与绍不相能,故不与河北之军合,操盖谋兼用之。 军丹、析,入武关, ◎《郡国志》:南阳郡丹水,故属弘农。析,故属弘农,有武关,在县西。◎《一统志》:丹水故城,在河南南阳府淅川县西。析县故城,在南阳府内乡县西北。武关,在陕西商州东。◎《寰宇记》:丹水,汉因水名置县,今废,城在内乡县西南。其城南临丹水。◎《史记》:楚襄王元年,秦发兵出武关,取析。汉置析县,因析水为名。◎《战国策》:苏秦说楚威王曰:“秦一军出武关,则鄢、郢动矣。”◎《史记》:楚怀王三十年,秦遗楚王书“愿会武关”,楚王至,则闭武关,遂与西至咸阳。◎应劭曰:武关,秦南关,通南阳。◎文颖曰:武关,在析县西百七十里弘农界。◎《商州志》:关在州东武关山下,北接高山,南临绝涧,去河南内乡县一百七十里。 以震三辅: ◎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:三辅豪杰共诛王莽。◎章怀注:三辅,谓京兆、左冯翊、右扶风,共在长安中,分领诸县也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,皆秩中二千石,谓之三辅。 皆高垒深壁,勿与战,益为疑兵,示天下形势,以顺诛逆,可立定也。 ◎胡三省曰:观操之计,但欲形格势禁,待其变起于下耳,非主于战也。◎何焯曰:此项羽战河北,高祖西入关之势也。卓兵方盛,未挫于外,故坚壁勿战,待衅内作而后乘之。◎弼按:魏武此策,取三面合围之计,当时地利、兵谋瞭如指掌,此习读书传、究心兵略之效,所以为一世之雄。惜其无周公、管仲之志耳。 今兵以义动,持疑而不进,失天下之望,窃为诸君耻之!”邈等不能用。太祖兵少,乃与夏侯惇等诣扬州募兵, 惇时为奋武将军司马,见《惇传》。 刺史陈温、 陈温,事见后《袁术传》及注。温为术所杀,此与陈泰之弟温别为一人。 丹杨太守周昕 ◎ “杨”当作“阳”。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丹阳郡治宛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宛陵故城,今安徽宁国府宣城县治。◎袁术以吴景领丹阳太守,讨周昕,据其郡,见《吴志·妃嫔传》。王郎使周昕与孙策战,策破昕,斩之,见《吴志·宗室传》。昕,事详见《吴孙静传》注引《会稽典录》。 与兵四千余人。还到龙亢,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沛国龙亢。◎《一统志》:龙亢故城,今安徽凤阳府怀远县西七十五里。◎《曹洪传》:扬州刺史陈温素与洪善,洪将家兵千余人就温募兵,得庐江上甲二千人,东到丹阳复得数千人,与太祖会龙亢。 士卒多叛。 ◎《魏书》曰:兵谋叛,夜烧太祖帐,太祖手剑杀数十人, 毛本“十”作“千”,误。 余皆披靡, ◎《史记·项羽纪》:项王大呼驰下,汉军皆披靡。◎《正义》云:靡,言精体低垂也。 乃得出营;其不叛者五百余人。 至铚、建平, ◎《郡国志》:沛国铚、建平。◎《一统志》:铚县故城,今凤阳府宿州西南四十六里。建平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永城县西南。 复收兵得千余人,进屯河内。 ◎胡三省曰:从袁绍也。
刘岱与桥瑁相恶,岱杀瑁,以王肱领东郡太守。袁绍与韩馥谋立幽州牧刘虞为帝,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广阳郡治蓟。本燕国。刺史治。◎《一统志》:蓟县故城,今顺天府大兴县西南。◎虞,事见本志卷八《公孙瓒传》。 太祖拒之。 ◎何焯曰:以杀君讨卓,无故又改立君,是二卓也。 ◎《魏书》载太祖答绍曰:董卓之罪,暴于四海,吾等合大众、兴义兵,而远近莫不响应,此以义动故也。今幼主微弱,制于奸臣,未有昌邑亡国之衅, ◎胡三省曰:昌邑,谓昌邑王贺也。 而一旦改易,天下其孰安之?诸君北面, 监本、官本“君”作 “军”,误。 我自西向。 ◎胡三省曰:幽州在北,长安在西,故操云然。◎何焯曰:虞在幽州,故云北面,长安为行在所,故云西向。 绍又尝得一玉印,于太祖坐中举向其肘, ◎赵一清曰:《后汉书·徐璆传》注,举玺向肘者,乃是袁术逼夺孙坚妻之物。魏武曰:“我在,不听汝乃至此。”其事为有征。今以弟移作兄,陈承祚之疏也。◎沈钦韩曰:绍之事在共讨董卓时,其云“玉印”,不必定是传国玺。又术拘坚妻夺玺,在坚殁后,距讨卓时已三年。术在淮南,何缘举向曹操?此注合二袁两事为一,大谬。◎弼按:沈说是。初平元年,术在南阳,与操隔绝。术拘坚妻夺玺,范《书·术传》在初平四年。是时,术方与操战于匡亭,更无举玺向操之事。范《书·徐璆传》章怀注误引卫宏之说,赵氏又误引此注,陈《志》实不误也。〖卫宏说,见建安十三年注。〗 太祖由是笑而恶焉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祖大笑曰: “吾不听汝也。”绍复使人说太祖曰:“今袁公势盛兵强,二子已长。天下群英,孰逾于此?” ◎何焯曰:绍此时仅为一郡守,并未得韩馥让州,未应意盛若此。 太祖不应。由是益不直绍,图诛灭之。
二年春,绍、馥遂立虞为帝,虞终不敢当。夏四月,卓还长安。 ◎赵一清曰:《续五行志》:六月丙戌,地震。 秋七月,袁绍胁韩馥,取冀州。 详见《绍传》。
黑山贼于毒、白绕、眭固等 眭,申随反。 ◎赵一清曰:此裴注音释,后同。◎弼按:范《书·朱儁传》“眭固”作“畦固”。 十余万众 ◎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贼帅常山人张燕,轻勇趫捷,故军号曰飞燕。乃与中山、常山、赵郡、上党、河内诸山谷寇贼更相交通,众至百万,号曰黑山贼。〖本志卷八《张燕传》同。〗◎杜佑曰:汉朝歌县西北有黑山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一:黑山,在封丘县北三里。〖◎弼按:里数似误。〗○曹学佺《名胜志》:黑山,一名墨山,在淇县西北五十里,墨子昔居于此。◎弼按:○《一统志》:黑山在河南卫辉府濬县西北七十里,周五十里。○《名胜志》:黑山多削壁怪石,迴溪曲涧,盘郁其中。 略魏郡、 魏郡治邺,注见前。 东郡,王肱不能御, ◎钱大昭曰:“东郡”下当有“太守”二字。 ◎余按:下文明言“击白绕于濮阳”,则黑山亦寇东郡无疑,似不当加“太守”二字。 太祖引兵入东郡,击白绕于濮阳, ◎濮阳,东郡治,注见前“东郡”下。 破之。袁绍因表太祖为东郡太守,治东武阳。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郡东武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东武阳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朝城县西。〖姚范云“今东昌府朝城”,误。朝城不属东昌。〗◎钱大昭曰:东郡本治濮阳,曹公改治,故特书之。臧洪为东郡太守,亦治东武阳。
三年春,太祖军顿丘, 顿丘,注见前。 毒等攻东武阳。太祖乃引兵西入山,攻毒等本屯。 ◎胡三省曰:毒等时掠魏郡,屯于西山。◎弼按:曹公西入山者,即西入黑山也。黑山为毒等本屯,胡注谓“入西山”,似误。 ◎《魏书》曰:诸将皆以为当还自救。太祖曰: “孙膑救赵而攻魏, ◎《史记·孙武传》:孙膑生阿、鄄之间,孙武之后世子孙也。魏伐赵,赵请救于齐。田忌欲引兵之赵,孙子曰:“梁、赵相攻,轻兵锐卒必竭于外,老弱罢于内。君不若引兵疾走大梁,彼必释赵而自救。是我一举解赵之围,而收弊于魏也。”田忌从之,大破梁军。 耿弇欲走西安攻临菑。 ◎《后汉书·耿弇传》:弇字伯昭,扶风茂陵人。张步弟蓝将精兵二万守西安,诸郡太守合万余人守临菑。弇视西安城小而坚,且蓝兵又精;临淄名虽大而实易攻,遂攻临淄,半日拔之。◎章怀注:西安,县名,属齐郡,故城在今青州临淄县西北。 使贼闻我西而还,武阳自解也;不还,我能败其本屯, ◎赵幼文曰:郝《书》 “败”字作“拔”。 虏不能拔武阳必矣。”遂乃行。 毒闻之,弃武阳还。 ◎赵一清曰:东武阳,魏属阳平郡。至拓拔魏,始去“东”字。此云“武阳”,盖蒙上文而言也。 太祖要击眭固,又击匈奴於夫罗于内黄, ◎胡三省曰:内黄县属魏郡,陈留有外黄,故加“内”。◎《一统志》:内黄故城,今河南彰德府内黄县西北。◎姚范谓“内黄,今大名府属”,误。 皆大破之。 ◎何焯曰:乌巢之役,袁氏之谋略同而成败异焉,故用兵贵知彼己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於夫罗者,南单于子也。 ◎潘眉曰:於夫罗父南单于名羌渠,见《晋书·刘元海传》。◎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单于羌渠立十年,子右贤王於夫罗立。◎弼按:○章怀注:於夫罗,前赵刘元海之祖。元海为乱晋之首。 中平中,发匈奴兵,於夫罗率以助汉。会本国反,杀南单于,於夫罗遂将其众留中国。因天下挠乱,与西河白波贼合, ◎章怀注引薛莹《书》曰:黄巾郭泰等起于西河白波谷,时谓之白波贼。◎惠栋曰:西河在洛阳北千二百里。《通鉴》胡注据宋白《续通典》以为在河南府河清县者,非。 破太原、河内,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太原郡治晋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晋阳故城,今山西太原府太原县治。◎河内,注见前。 抄略诸郡为寇。
夏四月,司徒王允与吕布 毛本“吕”误作“李”。 共杀卓。卓将李傕、郭汜等杀允,攻布。布败,东出武关。 武关,见前。允、布杀卓,傕、汜杀允事,俱详见后卓、布传。 傕等擅朝政。
青州黄巾众百万入兖州, ◎赵幼文曰:《文选·册魏公九锡文》李善注引作“青州黄巾众有百余万人兖州”。《御览》卷九十三引作“青州黄巾众百余万”。卷二百九十引《通典》亦作“百余万”。疑此“百”下脱“余”字。下文“冬,受降卒三十余万,男女百余万口”,可证。 杀任城相郑遂,转入东平。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任城国,治任城。东平国,治无盐。◎《一统志》:任城故城,今山东济宁州治。无盐故城,今山东泰安府东平州东二十里。 刘岱欲击之,鲍信谏曰:“今贼众百万,百姓皆震恐,士卒无斗志,不可敌也。观贼众群辈相随,军无辎重,唯以钞略为资,今不若畜士众之力,先为固守。彼欲战不得,攻又不能,其势必离散。后选精锐,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二百九十引《通典》“后”上有“然”字。 据其要害,击之,可破也。”岱不从,遂与战,果为所杀。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九十三、《册府》卷五五引“为”下有“贼”字,似应据补。郝《书》作“为贼所杀”,亦有“贼”字。 ◎何焯曰:光武击铜马于鄡,贼数挑战,光武坚营自守,有出卤掠者,辄击取之,绝其粮道。积月余日,贼食尽,夜遁去。追至馆陶,大破之。此成败之可参质者也。明季与流贼相持者,皆不知此谋,督促出战,遂皆为刘岱之续。 ◎《世语》曰:岱既死,陈宫谓太祖曰: 陈宫,字公台,东郡武阳人,详见本志《吕布传》及裴注引鱼氏《典略》,又见《后汉书·吕布传》。 “州今无主,而王命断绝,宫请说州中, ◎《通鉴》作“宫请说州中纲纪”。 郝《书》同。 ◎胡注:纲纪,谓州别驾及治中诸从事也。 明府寻往牧之, ◎操为东郡太守,陈宫为东郡人,故称明府。◎胡三省曰:牧之,谓为州牧也。 资之以收天下,此霸王之业也。”宫说别驾、治中曰: 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刺史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,从刺史行部;治中从事史一人,主财谷簿书。◎杜佑曰:旧解以为别乘传车,故曰“别驾”。◎应劭《汉官》曰:功曹从事,即治中也。◎治中,注又见前。 “天下分裂而州无主。 一本 “天下”上有“今”字。 曹东郡,命世之才也,若迎以牧州,必宁生民。”鲍信等亦谓之然。 信乃与州吏万潜 潜后以长史共署名劝进魏王,事见后。又据《文纪》引丁亥令,潜后为少府。 等至东郡迎太祖领兖州牧。 ◎易培基曰:牧,《通鉴》作“刺史”。 ◎《后汉术·袁绍传》:建安元年,绍上书云:“黄巾十万焚烧青、兖,黑山、张杨蹈藉冀域。臣辄承制以议郎曹操权领兖州牧。”是操之牧兖州,虽由陈宫、鲍信等之推戴,然亦假藉朝命也。◎又按:○范《书·吕布传》注引《典略》云:金尚,金兆人,献帝初为兖州刺史,东之部,而太祖已临兖州,尚依袁术。○是此时群雄割据,虽有朝命,亦不承受也。又《绍传》云“黄巾十万”,与上文言“黄巾百万”不合,未知何以相悬若是。观下文“受降卒三十万余万”,则《绍传》误也。 遂进兵击黄巾于寿张东。 ◎《郡国志》:东平国寿张。◎《一统志》:寿张故城,今东平州西南。 信力战斗死, ◎信力战,事见子勋传注。◎《水经·汶水注》:汶水又西至寿张故城东,潴为泽渚。初平三年,曹公击黄巾于寿张东,鲍信战死于此。 仅而破之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祖将步骑千余人,行视战地,卒抵贼营,战不利,死者数百人,引还。贼寻前进。黄巾为贼久,数乘胜,兵皆精悍。太祖旧兵少,新兵不习练,举军皆惧。太祖被甲婴胄,亲巡将士,明劝赏罚,众乃复奋,承间讨击,贼稍折退。贼乃移书太祖曰:“昔在济南,毁坏神坛, 操为济南相,禁断淫祀,事见前。 其道乃与中黄太乙同, ◎宋本、冯本、监本“乙”作“一”。 ◎赵幼文曰:郝《书》“黄”字作“皇”,“乙”字亦作“一”。 ◎潘眉曰:太乙者,天之贵神。黄巾张角自称黄天,此“中黄太乙”当既黄巾之美号。 似若知道,今更迷惑。 ◎吴金华曰:更,犹却也,反也,转折之词。 汉行已尽,黄家当立。 ◎姚范曰:黄巢后亦称黄家。 天之大运,非君才力所能存也。”太祖见檄书,呵骂之, ◎赵幼文曰:绍兴本作“呵之罪”,郝《书》作“呵数其罪”。 数开示降路。遂设奇伏,昼夜会战,战辄禽获,贼乃退走。 购求信丧不得,众乃刻木如信形状, 冯本无“众”字,《通鉴》同。 ◎吴金华曰:《太平御览》卷四百八十七引《魏志》亦无“众”,而《册府元龟》卷四百二十四有“众”。据本志《鲍信传》注引《魏书》观之,令人“购求信丧”者,曹操也;令人“刻木如信形状”者,曹操也;“祭而哭焉”之主事者,亦曹操也。然则“刻木”之前忽有一“众”字,实属可疑。◎赵幼文曰:陈本、《白帖》卷五十二、《御览》卷三百九十六引俱无“众”字。又郝《书》、《御览》卷三百九十六引“形”下无“状”字,疑“形”、 “状”二字当衍其一。 祭而哭焉。追黄巾至济北。 济北,注见前。 乞降。冬,受降卒三十余万,男女百余万口,收其精锐者,号为青州兵。 ◎胡三省曰:所降者,青州黄巾也,故号青州兵。◎何焯曰:魏武之强,自此始。◎弼按:初平二年,黄巾三十万人入渤海,公孙瓒破之于东光界,斩首三万,见范《书·瓒传》及《水经·淇水注》。
袁术与绍有隙,术求援于公孙瓒,瓒使刘备屯高唐,单经屯平原,陶谦屯发干,以逼绍。 ◎《郡国志》:青州平原郡平原、高唐。兖州东郡发干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原故城,今山东济南府平原县西南五十里。高唐故城,今济南府禹城县西南境。发干故城,今山东东昌府堂邑县西南。◎刘备先后为高唐令、平原令、领平原相,见《蜀志·先主传》。 太祖与绍会击,皆破之。 ◎何焯曰:外为绍用,实所以保据兖州也。◎弼按:操是时纳毛玠之言,遣使至长安,董昭、钟繇皆为操道地,详玠、昭、繇传。
四年春,军鄄城。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济阴郡鄄城。◎《一统志》:鄄城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濮州东二十里。◎《通鉴》作“甄城”。◎胡三省曰:甄音绢,蜀本作“鄄”,为是。◎《水经注》:沇州旧治,魏武创业始于此。河上之邑,最为峻固。◎《续汉志》:兖州刺史治昌邑。◎宋白曰:汉献帝于鄄城置兖州,盖曹操以刺史始治此。◎严衍曰:沇,即“兖”字。◎赵一清曰:东汉兖州刺史本治昌邑,魏武移治鄄城。◎惠栋曰:○鄄,卫邑,从邑,垔声。案《汉隶字源》,“鄄”亦作“甄”,古字通也。○《春秋》:庄十四年,单伯会齐侯于鄄。○杜预云:今甄城。 荆州牧刘表断术粮道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武陵郡汉寿,刺史治。南郡襄阳。◎吴增僅曰:荆州故治汉寿,刘表领荆州,治襄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汉寿故城,今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东北六十里。襄阳故城,今湖北襄阳府襄阳县治。 术引军入陈留, 陈留,注见前。 屯封丘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陈留郡封丘。◎《一统志》:封丘故城,今河南卫辉府封丘县治。◎胡三省曰:○宋白云:封丘,古封国之地,《左传》所谓“封父之繁弱”是也。汉为封丘县。 黑山余贼及於夫罗等佐之。术使将刘详屯匡亭。 ◎《郡国志》:陈留郡平丘,有匡。注曰:匡人之亭,曹公破袁术处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丘故城,今直隶大名府长垣县西南五十里。 太祖击详,术救之,与战,大破之。术退保封丘,遂围之,未合,术走襄邑, ◎《郡国志》:陈留郡襄邑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邑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睢州西一里。 追到太寿, ◎赵一清曰:太寿不见于两汉志,大约在宁陵、襄邑之间。◎详《夏侯惇传》。 决渠水灌城。 ◎谢鍾英曰:决睢阳渠水也,《夏侯惇传》“断太寿水作陂”,陂在今睢州东。 走宁陵,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梁国宁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宁陵故城,今归德府宁陵县南。◎胡三省曰:古宁城,汉高祖改为宁陵县。 又追之,走九江。 何校改“走”作“至”。 ◎王先谦曰:据《淮水注》,秦立郡治寿春,兼得庐江、豫章之地,故以九江名郡。汉淮南王都寿春,郡治亦当在此。◎《续志》:后汉治阴陵。◎吴增僅曰:九江郡治寿春。◎谢鍾英曰:寿春,班《志》“九江郡治”,沈《志》“魏淮南郡治”。◎弼按:九江郡,西汉治寿春,东汉治阴陵,汉末治寿春,三国魏、吴分据,吴割入庐江,魏改曰淮南,仍治寿春。汉末扬州刺史亦治寿春。◎《一统志》:寿春故城,今安徽凤阳府寿州治。 夏,太祖还军定陶。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济阴郡治定陶。本曹国,古陶尧所居。◎《一统志》:定陶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定陶县西北四里。 下邳阙宣聚众数千人,自称天子。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下邳国,治下邳。◎《一统志》:下邳故城,今江苏徐州府邳州东三里。◎谢鍾英曰:今宿迁县西一百里,旧邳州是。◎李贤曰:○《风俗通》云:阙,姓也,承阙党童子之后,纵横家有阙子著书。◎顾炎武曰:谶文言“代汉者,当涂高”,当涂而高者,阙也。故阙宣自称天子。◎孙愐曰:阙姓出下邳,汉有荆州刺史阙翊。◎《通鉴考异》云:范《书·陶谦传》作“阎宣”。 徐州牧陶谦与共举兵,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东海郡郯,刺史治。◎吴增僅曰:汉末徙治下邳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郯城,今山东沂州府郯城县西二十里。◎《城冢记》:郯城周十余里,西南去邳州八十里,今与邳州接界。 取泰山华、费,略任城。 ◎泰山、任城,俱见前。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泰山郡华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续志》:后汉省。◎吴卓信云:《后汉·光武十王传》“永平二年,以华县益琅邪”,是明帝时尚有华县。《三国志》称“臧霸,泰山华人”,郭班《世语》言“曹嵩在泰山华县”,《泰山尉孔宙碑阴》所列门生故吏,诸名亦有题“泰山华”者,然则东汉原有华县,殆省并旋复耳。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泰山郡费。◎《一统志》:华县故城,今山东沂州府费县东北六十里。费县故城,今费县西北二十里。◎班《志》:费,故鲁季氏邑。◎华、费,互见《曹仁传》。华,又见《臧霸传》。 秋,太祖征陶谦,下十余城,谦守城不敢出。 ◎《通鉴》:初平四年,下邳阙宣聚众数千人,自称天子,陶谦击杀之。◎《通鉴考异》云:《魏志·武纪》言谦“与宣共举兵,取泰山华、费,略任城”,《谦传》亦云“谦始与合从,后遂杀之,并其众”,按谦据有徐州,托义勤王,何借宣数千之众,而与之合从?盖谦别将与宣共袭曹嵩,故曹操以此为谦罪而伐之耳。◎牛运震《读史纠谬》卷四曰:谦亦州牧,安有与贼党举兵略城之理?据范《书》本传,乃知谦因贼势盛,以计取之,初与连和,而后遂并之也。 是岁,孙策受袁术使渡江,数年间遂有江东。 ◎胡三省曰:建业谓之江东。◎弼按:○《汉书·项籍传》:方今江西皆反。○顾炎武云:大江自历阳斜北下京口,故有东西之名,今所谓江北,昔之所谓江西也。故《晋地理志》以庐江、九江自合肥以北至寿春皆谓江西。又按《项籍传》:“召平谓项梁曰:’江东已定,宜急引兵西击秦。’梁乃渡江而西。”谓渡江而北也。
兴平元年春,太祖自徐州还,初,太祖父嵩,去官后还谯, ◎易培基曰:后,《通志》作“复”。 董卓之乱,避难琅邪,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琅邪国,治开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开阳故城,今山东沂州府兰山县北。◎余见《卞后传》。 为陶谦所害,故太祖志在复雠东伐。 ◎曹嵩之死,在初平四年,陈《志》盖追言之,故曰“初”。本志《陶谦传》亦在初平四年,《通鉴》同。◎《水经·泗水注》:初平四年,曹操攻徐州,破之,拔取虑、睢陵、夏丘等县。以其父避难,被害于此,屠其男女十万,泗水为之不流。自是数县无人行迹,亦为暴矣。◎本志《荀彧传》注引《曹瞒传》所云亦同。◎本志《陶谦传》注引《吴书》云:曹公父于泰山被杀,归咎于谦,欲伐谦而畏其强,乃表令州郡一时罢兵。谦不奉诏,曹公得谦上事,知不罢兵,乃进攻彭城。◎是操虽报私雠,亦假借王命,遂诬谦与阙宣合谋,庶师出有名耳。然以所过残戮,故郡县皆叛应吕布,孟卓、公台反颜为敌,非有文若、仲德三城之固守,操几于不免矣。 ◎《世语》曰:嵩在泰山华县。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,劭兵未至,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。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三百七十八引“千”字作“十”。 嵩家以为劭迎,不设备。谦兵至,杀太祖弟德于门中。 ◎《后汉书·宦者传》:嵩子操起兵,不肯相随,与少子疾避乱琅邪,为徐州刺史陶谦所杀。◎赵一清曰:嵩少子名疾,或别为一人。 嵩惧,穿后垣,先出其妾,妾肥,不能得出; 宋本、冯本、监本,“能”作“时”。 ◎吴金华曰:时,及时。不时,相当于“不即”,犹言不能及时。 嵩逃于厕,与妾俱被害,阖门皆死。劭惧,弃官赴袁绍。后太祖定冀州,劭时已死。 ◎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奉字世叔,汝南南顿人。子劭,字仲远。少笃学,博览多闻。灵帝时,举孝廉。中平三年,举高第,再迁,六年,拜太山太守。初平二年,黄巾三十万众入郡界,劭连与贼战,贼皆退却。兴平元年,前太尉曹嵩及子德从琅邪入泰山,劭遣兵迎之。未到,而徐州牧陶谦素怨嵩子操数击之,乃使轻骑追嵩、德,并杀之于郡界。劭畏操诛,弃郡奔冀州牧袁绍。 ◎韦曜《吴书》曰: ◎曜字弘嗣,吴郡云阳人。曜本名昭,史为晋讳改之。《吴志》有传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吴书》二十五卷,韦昭撰。本五十五卷,梁有,今残阙。◎《唐经籍志·编年类》:《吴书》五十五卷,韦昭撰。◎《艺文志·正史类》:韦昭《吴书》五十五卷。◎《史通·正史篇》:吴大帝之季年,始命撰《吴书》。至少帝时,更勅韦曜、周昭、薛莹、梁广、华覈访求往事,相与记述并作之,中曜、莹为首。当归命侯时,昭、广先亡,曜、莹徙黜,史官久阙,书遂无闻。覈表请召曜、莹续成前史。其后曜独终其书,定为五十五卷。◎沈家本云:隋、唐志作“昭”,从其本名。迨唐出全本,至宋又亡。据《吴志》本传及《薛莹传》,韦书未成,华、薛续成之,《史通》云“曜终其书”,殊非事实。惟书非成于韦手,而体例皆韦所定,不为孙和作纪,乃其一端,故书成仍属韦耳。◎章宗源曰:昭书名吴,自以吴为主。然裴注所引,称魏为帝,坚、策、权、晧称名,窃疑称名之法,非昭原本。 太祖迎嵩,辎重百余两。 ◎胡三省曰:重,直用翻。两,音亮。◎弼按:此为招祸之媒。 陶谦遣都尉张闿将骑二百卫送,闿于泰山华、费间杀嵩,取财物,因奔淮南。 ◎余按:闿奔淮南,投袁术也。前袁术为曹操所败,走据淮南,闿新杀操父,惧操见伐,故往依之。范《书·孝明八王传》注引谢承《书》曰“袁术使部曲将张闿阳私行到陈,之骆俊所,俊往从饮酒,因诈杀俊”,即其人。 太祖归咎于陶谦,故伐之。 ◎《后汉书·陶谦传》:初,曹操父嵩避难琅邪,时谦别将守阴平,士卒利嵩财宝,遂袭杀之。◎钱大昕曰:案《应劭传》谓“谦使轻骑追杀嵩”,二说互异,当以《谦传》为正。操欲吞并徐部,文致谦罪,以为出兵之名耳。韦曜《吴书》谓“归罪于谦”者,得之。◎沈家本曰:裴注引《世语》、《吴书》两说,当以《吴书》为是。 夏,使荀彧、程昱守鄄城,复征陶谦,拔五城,遂略地至东海。还过郯, 东海郡、郯,均见前。 谦将曹豹与刘备屯郯东, 曹豹后为下邳相,为张飞所杀,见本志《吕布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。 要太祖。太祖击破之,遂攻拔襄贲,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东海郡襄贲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贲故城,今山东沂州府兰山县西南百二十里。 所过多所残戮。 ◎康发祥曰:承祚《魏志》每多回护,此言“多所残戮”,直笔也。 ◎孙盛曰:夫伐罪吊民,古之令轨;罪谦之由,而残其属部,过矣。 ◎何焯曰:以报仇兴师,实志在并兼,所过杀戮,所以不能定徐。◎韩菼曰:兖州甫定,遽行忿兵,几失根本,操之不危幸矣。
会张邈与陈宫叛迎吕布,郡县皆应。荀彧、程昱保鄄城,范、东阿二县固守, ◎《荀彧传》:初平三年,太祖领兖州牧,彧常以司马从。兴平元年,太祖征陶谦,任彧留事。◎《程昱传》:太祖临兖州,以昱守寿张(今)〈令〉。太祖征徐州,使昱与荀彧留守鄄城。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郡东阿、范。◎《一统志》:东阿故城,今山东兖州府阳谷县东北五十里阿城镇。范县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范县东南二十里。◎二县固守事,详见彧、昱传。昱本东阿人,黄巾之起,有全城之功,故东阿为之固守。 太祖乃引军还。布到,攻鄄城不能下,西屯濮阳。太祖曰:“布一旦得一州,不能据东平,断亢父、泰山之道 ◎胡三省曰:东平国当亢父、泰山之道。亢父本属东平,章帝元和元年分属任城。◎《一统志》:亢父故城,今山东济宁州南五十里。《战国策》苏秦所谓“亢父之险,车不得方轨,骑不得比行”是也。◎弼按:此即阻操由徐州还兖州之道。 乘险要我,而乃屯濮阳,吾知其无能为也。”遂进军攻之。布出兵战,先以骑犯青州兵。青州兵奔, ◎何焯曰:所收黄巾精锐尚未习练,猝遇勍敌,则偏败众携。先犯之者,由宫、邈素知虚实也。 太祖阵乱,驰突火出,坠马,烧左手掌。 ◎姜宸英曰:不言烧东门,不知何缘突火。后民无椎冰,同此书法,是有意为简练。◎沈家本曰:阵中何自有火,此语未明。注引袁暐言“烧东门”,足补史文之缺。 司马楼异扶太祖上马,遂引去。 ◎《典韦传》:太祖讨吕布于濮阳,布自搏战,韦将应募者数十人当之。矢至如雨,韦手持十余戟,大呼起,所抵无不应手倒者。布众退。会日暮,太祖乃得引去。 ◎袁暐《献帝春秋》曰: ◎沈家本曰:《隋志》“《献帝春秋》十卷,袁晔撰”,《唐志》同,惟“献”上多一“汉”字。《吴志·陆瑁传》“广陵袁迪”注“迪孙晔,字思光,作《献帝春秋》”,与隋、唐二志合。《续汉志》注、《后汉书》注、《文选》注、《御览》诸书并作“袁晔”,然裴氏他卷屡称“袁暐”,疑不能明也。〖◎弼按:高似孙《史略》作“袁晔”。〗◎侯康曰:裴注作“袁暐”,所引凡二十余条,深不满其书。如《袁绍传》注云:“乐资、袁暐之徒竟为何人,未能识别然否,而轻弄翰墨,妄生异端,以行其书。正足以诬罔视听,疑误后生。实史籍之罪人,达学之所不取。”《马超传》注云:“袁暐、乐资等诸所记载,秽杂虚谬,殆不可胜言。”《荀彧传》注斥其“虚罔”。《张纮传》注讥其“虚错”。皆毁诋之辞。◎姚振宗曰:晔祖迪与张纮过江,当在献帝初年,下至吴亡,凡九十余年。晔生长于吴,故所作多传闻异词,其人或未尝入晋。◎弼按:袁氏书虽不经,颇资异闻,《通鉴》亦采之。 太祖围濮阳,濮阳大姓田氏为反间,太祖得入城。烧其东门,示无反意。及战,军败。布骑得太祖而不知是,问曰:“曹操何在?”太祖曰:“乘黄马走者是也。” ◎赵幼文曰:《御览》卷八百九十四引作“答曰骑黄马者是也”。《事类赋》卷二十一引作“缪曰骑黄马者是也”。疑此 “乘”当作“骑”,“马”下衍“走”字。 布骑乃释太祖,而追黄马者。门火犹盛,太祖突火而出。 未至营止,诸将未与太祖相见,皆怖。太祖乃自力劳军,令军中促为攻具,进复攻之, ◎赵幼文曰:《册府》引作“复进攻之”。 ◎胡三省曰:既自力劳军,又促军进攻者,恐既败之后,士气沮丧也。劳,力到翻。复,扶又翻。 与布相守百余日。 ◎吴金华曰:相守,双方对峙也。 蝗虫起,百姓大饿, 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五行志》:兴平元年夏,大蝗。是时天下大乱。秋,长安旱,是时李傕、郭汜专权纵肆。 布粮食亦尽,各引去。
秋九月,太祖还鄄城。布到乘氏, ◎胡三省曰:乘氏县属济阴郡。◎应劭曰:《春秋》 “鲁败宋师于乘丘”,即其地。◎宋白曰:今济州钜野县西南五十七里,乘氏故城是也。乘,绳证翻。◎《一统志》:乘氏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钜野县界。 为其县人李进所破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宋本作“季进”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李典传》:典从父乾,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。吕布之乱,太祖遣乾还乘氏。○又云: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,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。○是李姓为乘氏大姓。弼所见宋、元本皆作“李”,不知官本何据也。宋本误字,不必从。 东屯山阳。于是绍使人说太祖,欲连和。 ◎王鸣盛曰:绍,宋本误“同”,元修本作“为”,疑“伪”字。一云当作“紿”,亦通。◎卢文弨曰:绍,疑作“紿”。◎朱邦衡曰: “绍”上疑脱“袁”字。◎弼按:“绍”字不误。◎《程昱传》:袁绍使人说太祖连和,欲使太祖遣家居邺。〖《通鉴》同。〗◎姚范曰:绍是时盖欲招操而臣之也。云“连和”者,旧史讳之,而承祚仍其文耳。袁、曹是时未构兵,何连和之有?◎弼按:姚说是。《臧洪传》“众人以为袁、曹方睦”,自无连和之可言。《程昱传》昱谓操“虑之不深,自度不能为袁绍之下”,则绍之欲置操于邺,当日情势可见。 ◎徐绍桢曰:绍即本初也。王氏以太祖方与吕布战,上文适云“布东屯山阳”,疑布欲与连和,故为此说,失之疏矣!然此志方叙太祖击刘详,征陶谦,攻吕布,忽及绍事,自宜明著其语曰“袁绍”,庶乎易明。意传写或夺失欤?观王氏所云宋本作“同”,元修本作“为”,则古刻多讹乱,读史者不可不详审也。 太祖新失兖州,军食尽,将许之。程昱止太祖,太祖从之。 详见《昱传》。 ◎赵幼文曰:○《文选·袁绍檄豫州文》李注引谢承《后汉书》:操围吕布于濮阳,为布所破,投绍,绍哀之,乃给兵五千人,还取兖州。 冬十月,太祖至东阿。
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,人相食,乃罢吏兵新募者。陶谦死,刘备代之。
二年春,袭定陶。济阴太守吴资保南城, ◎济阴郡治定陶,注见前。◎顾祖禹曰:济阴城本定陶县地。◎或曰:汉济阴郡亦治此,世谓之左城,以在左山南也。后魏谓之孝昌城。◎沈钦韩曰:退保南城,或即此处。◎赵一清曰:南城,即定陶之南城。 未拔。会吕布至,又击破之。夏,布将薛兰、李封屯钜野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山阳郡钜野,有大野泽。◎刘昭注:《春秋》西狩获麟之所。《尔雅》十薮,鲁有大野。◎何承天云:钜野湖泽广大,南通洙、泗,北连清、济。旧县故城,正在泽中。◎《一统志》:钜野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钜野县南。 ◎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三下》薛姓条下:兖州别驾兰,为曹操所杀。子永,字茂长,从蜀先主入蜀,为蜀郡太守。永生齐,字夷甫,巴、蜀二郡太守,蜀亡,率户五千降魏,拜光禄大夫,徙河东汾阴,世号蜀薛。〖本自吴金华引。〗◎余按:范《书·党锢列传》下有山阳张俭同乡薛兰,距此不远,颇疑与此为一人。则吕布以薛兰别屯钜野,盖以其为本郡人之故。据《世系表》,布将薛兰曾祖固为山阳太守,亦于此时徙居欤? 太祖攻之,布救兰,兰败,布走, ◎易培基曰:败,《通志》作“放”。 遂斩兰等。 ◎《李典传》:布别驾薛兰、治中李封招李乾,欲俱叛,乾不听,遂杀乾。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,与诸将击兰、封。兰、封破,从平兖州诸县有功。◎《荀彧传》:陶谦死,太祖欲遂取徐州,还乃定布。荀彧谓: “河、济为天下要地,今已破李封、薛兰,若分兵东击陈宫,一举而布可破。”太祖乃止。复与布战,分兵平诸县。布败走,兖州遂平。◎是兖州之平,荀彧、程昱之功也。 布复从东缗 ◎《郡国志》:山阳郡东缗。《一统志》:东缗故城,今山东济宁州金乡县东北二十里。 与陈宫将万余人来战,时太祖兵少,设伏,纵奇兵击,大破之。 ◎《夏侯惇传》:太祖自徐州还,惇从征吕布,为流矢所中,伤左目。◎《魏略》曰:军中呼为盲夏侯。 ◎《魏书》曰:于是兵皆出取麦,在者不能千人, 元本“能”作“及”。 ◎吴金华曰:“能”字不误。元本作“及”,当出自臆改之笔。不能,犹言不及。 屯营不固。太祖乃令妇人守陴,悉兵拒之。屯西有大堤,其南树木幽深。布疑有伏,乃相谓曰:“曹操多谲,勿入伏中。”引军屯南十余里。明日复来,太祖隐兵堤里,出半兵堤外。布益进,乃令轻兵挑战。既合,伏兵乃悉乘堤, ◎《汉书音义》曰:乘,登也。 步骑并进,大破之,获其鼓车, ◎易培基曰:鼓车,绍兴本作“龙车”。 追至其营而还。” ◎何焯曰:布盖使人蹋伏,见无兵,乃复来。操预料其然,设伏以待。布兵见乘堤者猝起,出不意,夺气,遂为所败也。 布夜走,太祖复攻,拔定陶,分兵平诸县。布东奔刘备, 备时代陶谦为徐州牧。 张邈从布,使其弟超将家属保雍丘。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陈留郡雍丘。本杞国。◎《一统志》:雍丘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杞县治。 秋八月,围雍丘。冬十月,天子拜太祖兖州牧。 ◎钱大昭曰:初平三年,鲍信与州吏万潜等至东郡,迎太祖领兖州牧,盖权领之耳。至是为真。◎弼按:此董昭为魏武作书与长安诸将,各随轻重致殷勤之效也。 十二月,雍丘溃,超自杀。夷邈三族。邈诣袁术请救,为其众所杀,兖州平, 毛本“兖”作“衮”,误。 遂东略陈地。 ◎陈地在兖州西南,此云东略,“东”字疑误。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陈国,治陈。◎《一统志》:陈县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淮宁县治。
是岁,长安乱,天子东迁,败于曹阳, ◎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王师败绩,幸曹阳。◎苏舆曰:此沿春秋书法,时天子无兵,称非其实也。◎章怀注:曹阳,涧名。在今陕州西南七里,俗谓之七里涧。崔浩曰:“自南山,北通于河。”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弘农郡弘农,有曹阳亭。◎刘昭注引晋灼曰:县东十三里,献帝东归败处,曹公改曰好阳。◎王先谦曰:曹阳在今河南陕州灵宝县东。◎《县志》:十里好阳铺。◎互见《董卓传》。 渡河幸安邑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东郡安邑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邑故城,今山西解州夏县北。◎范《书·董卓传》:河内太守张杨贡饷。帝乃都安邑。
建安元年春正月,太祖军临武平, ◎《郡国志》:陈国武平。◎《一统志》:武平故城,今河南归德府鹿邑县西北四十里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太平御览》无“平”字。◎卢文弨曰:武平,县名,属陈国,正与下文“陈相降”相合。此书言临孟津、官渡之类,不一而足,岂可以临武为地名乎?◎沈家本曰:上文“东略陈地”,武平既为陈属县,则今本有“平”字为是。《御览》多删节或传写讹夺也。◎弼按:卢、沈二说均是,下文“封武平候”,即此。 袁术所置陈相袁嗣降。太祖将迎天子,诸将或疑,荀彧、程昱劝之,乃遣曹洪将兵西迎, 文若之劝迎,乃心汉室者也,故《彧传》详载其劝迎之词。仲德之劝迎,挟天子以令诸侯,为操谋者也,与说操之杀刘备同一用意者也。当时劝操迎汉帝者,尚有丁冲。操东诣许,以冲为司隶校尉,见《陈思王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冲,丁仪、丁廙之父也。 卫将军董承与袁术将苌奴拒险, 《通鉴》作“据险据之”。 洪不得进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魏志》此事在正月,而《荀彧传》迎天子在都雒后,今从传。◎赵一清曰: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言“董承患韩暹乱政,潜召操”,此云承拒曹洪,二文不同。然召曹公,本谋出杨奉,《董昭传》可审也。
汝南、颍川黄巾何仪、刘辟、黄邵、何曼等,众各数万,初应袁术,又附孙坚。二月,太祖进军讨破之,斩辟、邵等, ◎官本《考证》李龙官曰:建安五年,汝南降贼刘辟等叛,则此时未得斩也。又《于禁传》亦云“斩辟、邵等”,疑有误。何焯校本“衍‘辟’字”,良是。◎钱大昕曰:刘辟又见《蜀先主传》,纪文有误。◎沈家本曰:此文疑本云“斩邵等,辟、仪及众皆降”,传写错乱。“辟”字误在“邵”字之上。 仪及其众皆降。天子拜太祖建德将军,夏六月,迁镇东将军, ◎赵一清曰:建德,盖杂号将军也,后不复置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镇东将军,后汉末魏武帝居之。◎《续百官志》注:献帝以操为南中郎将。 ◎余按:此卢据官本之失,他本《续志》注作“献帝以曹植为南中郎将”。《宋百官志》“南中郎将,汉献帝建安中,以临淄侯曹植居之”,本志《曹植传》“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”,明此为南中郎将者是植非操。 封费亭侯。 ◎费亭,注见卷首。◎《郡国志》:山阳郡湖陆。◎刘昭注引《地道记》曰:县西有费亭城,魏武帝初所封。◎胡三省曰:操祖曹腾封费亭侯,养子嵩袭爵,今以操袭嵩爵也。◎《郡国志》:沛国酂县,有费亭,曹腾所封也。◎《晋地道记》:湖陆县西有费亭城,魏武所封。◎何焯曰:费亭乃曹腾故封,刘昭注误引《地道记》。◎马与龙曰:《魏志》“建安元年,封操费亭侯”,不云“绍封”,知别一费亭,何说非是。◎赵一清曰:《董昭传》云“袭父爵费亭侯”,宜在沛国,而湖陆县注则又在山阳矣。〖钱仪吉说同。〗◎弼按:刘昭注、胡三省注皆引两说,赵、钱亦然,何、马则各持一说。按《董昭传》,杨奉与诸将共表操为镇东将军,袭父爵费亭侯。〖《通鉴》同。〗或史文“封”字为“袭”字之误。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十一载后汉献帝两诏,一云“今以操为镇东将军,领兖州牧,袭父费亭侯嵩爵,并印绶符策”,一云“显授上将鈇钺之任,复食旧土,双金之宠,董统一州,委成之重”,操上书让费亭侯云“既录臣微功,乃复退述先臣。〖“退”宜作“追”。〗先臣虽有扶辇微劳,不应受爵,岂逮臣三叶”,是操之袭爵为有据,可以释诸说之疑矣。又因其奉迎有功,且屯军武平,故转瞬又封武平侯也。 秋七月,杨奉、韩暹 毛本“暹”作“ ”,误。 以天子还洛阳。 ◎《献帝春秋》曰:天子初至洛阳,幸城西故中常侍赵忠宅。 ◎《后汉书·宦者传》:赵忠,安平人。桓帝时为小黄门,以与诛梁冀功,封都乡侯。灵帝时,迁中常侍,领大长秋。帝常云:“张常侍是我父,赵常侍是我母。”宦官得志,无所惮畏,并起第宅,拟则宫室。灵帝崩,张让、赵忠等杀何进。袁绍勒兵斩忠。 使张杨缮治宫室,名殿曰杨安殿。 ◎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八月辛丑,幸南宫杨安殿。◎《董卓传》:张杨以为己功,故因以杨名殿。◎章怀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旧时宫殿悉坏,仓卒之际,拾摭故瓦材木,工匠无法度之制,所作并无足观也。 八月,帝乃迁居。 奉别屯梁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梁。◎《一统志》:梁县故城,今河南汝州西四十里。 太祖遂至洛阳,卫京都,暹遁走。 ◎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暹矜功盗(雎)〈睢〉,董承潜召操,操乃诣阙贡献,禀公卿以下,因奏韩暹、张杨之罪。暹惧诛,单骑奔杨奉。 天子假太祖节钺,录尚书事。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假节,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。假黄钺,则总统内外诸军矣。录尚书事,位上公,在三公上,犹古冢宰总已之义。◎赵一清曰:此曹公创为新制,任兼内外,总览百揆,故既假节钺,又录尚书事也。 ◎《献帝纪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汉灵、献二帝纪三卷,汉侍中刘芳撰,〖“芳”为“艾”之误。〗残缺。梁有六卷。◎《唐经籍志》:汉灵献二帝纪六卷,刘艾撰。◎《唐艺文志》同。◎侯康曰:《隋志》称侍中。考艾官,侍中在献帝兴平年间,〖见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。〗又为陕令,〖见《三国志·董卓传》注。〗为董卓长史,〖见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。〗为宗正,又以宗正使持节行御史大夫。〖见《魏志·武纪》注。〗而《隋志》但称侍中者,岂著书在兴平年间耶?今考《后汉书·灵纪》、《献纪》、《董卓传》注,《三国志·武纪》、董卓、张杨、贾诩、刘焉、孙坚诸传注,屡引此书,皆兴平及建安初年事,艾官至行御史大夫,以后更不见其事迹,盖未尝入魏。献帝之名,当是后人追加耳。◎姚振宗曰:《袁纪》“建安元年八月,封彭城相刘艾为列侯”,是艾由侍中出为彭城相,封侯,又入为宗正也。◎又曰:章宗源举《初学记》、《御览》引“《汉帝传》”、“《献帝传》”归之刘艾,自是以“献”为“汉”,以“纪”为“传”,称引偶误。考《献帝传》载禅代众事,又言山阳公薨,自是魏、晋人作,别为一书。艾既为献作纪,又为作传,是必不然。〖姚说见《后汉艺文志》卷二。〗◎余详建安二十一年“《献帝传》”注。 又领司隶校尉。 ◎《百官志》:司隶校尉,一人,比二千石。孝武帝初立,持节,掌察举百官以下、及京师近郡犯法者。元帝去节。成帝省。建武中复置,并领一州。◎李祖楙曰:建安元年,曹操领司隶校尉。十八年省,以所部分属雍州。盖操于是年为魏公,因省。 洛阳残破,董昭等劝太祖都许。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颍川郡许。◎刘昭注引杜预曰:献帝徙都,改许昌。◎王英麟曰:汉颍川许县,本许国,魏文帝改曰许昌。◎《春秋佐助期》曰:汉以许昌失天下。◎郦元云:魏承汉历,改名许昌。◎赵一清曰:许昌以魏黄初二年改,刘昭注误。〖周寿昌说同。〗◎《一统志》:许昌故城,今河南许州西南。 九月,车驾出轘辕而东, ◎轘辕关,见初平元年。◎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注引《献帝春秋》曰:车驾出洛阳,自轘辕而东,杨奉、韩暹引军追之。轻骑既至,操设伏兵要于阳城山狭中,大败之。◎《后汉书·献纪》:八月庚申,迁都许。己巳,幸曹操营。〖袁《纪》、《通鉴》同。〗◎《陈志》系于九月,疑“九”字误。 以太祖为大将军, ◎《续百官志》:将军,不常置,掌征伐背叛。比公者四:第一大将军,次骠骑将军,次车骑将军,次卫将军。又有前、后、左、右将军。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汉东京大将军不常置,为之者皆擅朝权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大将军一人,汉东京自为官,位在三司上。◎韦昭《辨释名》云:大将军,将军之大者。汉时贵戚为之,或录尚书事。◎刘昭注引蔡质《汉仪》曰:汉兴,置大将军、骠骑,位次丞相。车骑、卫将军、左、右、前、后皆金紫,位次上卿。 封武平侯。 武平,注见前。◎《水经注·阴沟水注》:濄水又东迳武平县故城北,魏武王初封于此,终以武平华夏矣。◎胡三省曰:武平县属陈国,此取其以神武平祸乱也。◎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十一载操上书让增封武平侯及费亭侯曰:伏自三省,委质顽素,材志鄙下,进无匡辅之功,退有拾遗之美。虽有犬马微劳,非独臣力,皆由部曲将校之助。陛下前追念先臣微功,使臣续袭爵士,祖考蒙光照之荣,臣受不赀之分,未有丝发以自报效。昔齐侯欲更晏婴之宅,婴曰:“臣之先容焉,臣不足以继之。”卒违公命,以成私志。臣自顾省,不克负荷,食旧为幸。虽上德在弘,下有因割,臣三叶累宠,皆统极位,义在殒越,岂敢饰辞!◎按据此书,益证费亭侯之为袭封矣。 自天子西迁,朝廷日乱,至是宗庙社稷制度始立。 ◎张璠《汉纪》曰:初,天子败于曹阳, ◎曹阳,注见前。 欲浮河东下。侍中太史令王立曰: ◎《续百官志》:侍中,比二千石,掌侍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对。太史令,一人,六百石,掌天时、星历。◎袁宏《后汉纪》:初平四年,太史令王立奏曰:“日晷过度,无有变色。”朝臣皆贺。帝密令尚书候焉,未晡一刻而蚀。尚书贾诩奏: “立伺侯不明,疑误上下。”◎赵一清曰:王立即贾诩所劾者,宜其献谀若此。 “自去春太白犯镇星于牛斗,过天津,荧惑又逆行守北河,不可犯也。”由是天子遂不北渡河,将自轵关东出。 ◎《一统志》:轵关在河南怀庆府济源县西北十五里。关当轵道之险,因曰轵关。◎《述征记》:太行八陉,第一曰轵关陉。 立又谓宗正刘艾曰: ◎《续百官志》:宗正,卿,一人,中二千石,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、及诸宗室亲属远近。 “前太白守天关,与荧惑会;金、火交会,革命之象也。 ◎吴金华曰:《易·革》象辞曰“泽中有火,革”,革卦之象,兑上离下。兑为金,离为火,故云“金火交会”。 汉祚终矣,晋、魏必有兴者。”立后数言于帝曰:“天命有去就,五行不常盛,代火者土也,承汉者魏也,能安天下者,曹姓也,唯委任曹氏而已。”公闻之,使人语立曰:“知公忠于朝廷, 此而谓之曰忠,直可谓忠而曹氏而已。 然天道深远,幸勿多言。” 此时根基未固,故戒勿多言。逮羽翼已成,则侈陈符命矣。
天子之东也, ◎周寿昌曰:《三国志》多复调,建安元年“天子之东也”,二年“公自舞阴还也”,三年“布之破刘备也”、“张邈之叛也”,四年“备之未东也”,六年“绍之未破也”,八年“公之去邺而南也”,九年“公之围邺也”,此调凡八见。◎弼按:此调甚多,不止八见。 奉自梁欲要之,不及。冬十月,公征奉, ◎以前俱称太祖,自此以下,始称公。◎姜宸英曰:前此无专官,故称太祖。至此,始改称公。◎何焯曰:自为大将军后始称公,盖天子三公称公也。◎王鸣盛曰:《武帝纪》前段但称太祖。自建安元年为大将军,则三公矣,改称为公。至二十一年进爵魏王,则改称王。虽似有理,愚以为既为作本纪,跻之帝王之列,自不如概称太祖为直截,省却多少葛藤。至其后,欧阳公于朱温亦倣此例,则殊觉无谓。◎康发祥曰:一纪中三异其称,何如始终称太祖。《晋书》称司马懿“宣帝”,师“景帝”,昭“文帝”,最为爽捷耳。◎弼按:称公称王,所以著其篡之迹也。《文帝纪》亦然。由王而天子,由臣而跻君位,隐寓《春秋》笔伐之意,此所以为良史也。◎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二十云:非三公不得称公,史家之文,如邓公禹、吴公汉、伏公湛、宋公弘、第五公伦、牟公融、袁公安、李公固、陈公宠、桥公玄、刘公宠、崔公烈、胡公广、王公龚、杨公彪、荀公爽、皇甫公嵩、董公卓、曹公操,非在三公之位无书公者。◎弼按:顾说是,何说本此。然亦有非三公而称公者,详见《吴志·周瑜传》桥公注。 奉南奔袁术,遂攻其梁屯,拔之。 ◎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杨奉、韩暹欲要遮车驾,不及,曹操击之,奉、暹奔袁术,遂纵暴杨、徐间。明年,左将军刘备诱奉斩之。暹惧,走还并州,道为人所杀。 于是以袁绍为太尉,绍耻班在公下,不肯受。 ◎沈钦韩曰:大将军位在丞相下,霍光奏废昌邑王,次于丞相扬敞之下。《后汉书·窦宪传》云“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,置官属,依太尉。公卿希旨,奏宪位次太傅下,三公上”,自后梁冀为大将军,增举高第、茂才,官属倍于三公,沿习已久。故绍为太尉,犹耻其班在下也。◎弼按:○《续汉志》云:初,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,以为大将军,欲尊宠之。以古尊官唯有三公,故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。其后,霍光、王凤等皆然。世祖中兴,吴汉以大将军为大司马,位在公下。明帝初既位,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,以为骠骑将军,以王故,位在公上。和帝即位,以舅窦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,位在公下。还,复有功,迁大将军,位在公上。○是大将军位之高下,恒视人为转移。○又本志《曹爽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:爽表曰:“臣位冠朝首,处太尉懿之右。”○时爽为大将军。是汉魏之际,又以大将军在太尉之上矣。 公乃固辞,以大将军让绍。 ◎本志《袁绍传》注引《献帝春秋》曰:绍耻班在太祖下,怒曰:“曹操当死数矣,我辄救存之,今乃背恩挟天子以令我乎!”太祖闻,而以大将军让于绍。 天子拜公司空, ◎《续汉志》:司空,公,一人,掌水土事。 行车骑将军。 ◎车骑将军,见前“大将军”注。◎《后汉书·献纪》云:冬十一月丙戌,曹操自为司空,行车骑将军事,百官总已以听。 是岁用枣祗、韩浩等议,始兴屯田。 ◎《程昱传》:东阿令枣祗己率厉吏民,拒城坚守。◎《任峻传》: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。军国之饶,起于枣祗,而成于峻。◎又注引《颍川文士传》:祗本姓棘,先人避难,易为枣。◎《夏侯惇传》:韩浩,河内人。以忠勇显,官至中护军,掌禁兵,封列侯。◎又注引《魏书》曰:浩字元嗣。时大议损益,浩以为当急田。◎何焯曰:屯田议始祗、浩,成于峻、渊。〖◎弼按:即夏侯渊。〗不忧运馈,则可与贼持久,伺变施巧,胜算常在我矣。◎弼按:足食足兵,立国要义。诸葛武侯之屯田渭滨,亦此意也。魏武能用此议,可谓知本矣。方握国柄,即有远谋,见事之捷,赴功之敏,诚不可及。 ◎《魏书》曰:自遭荒乱,率乏粮谷。诸军并起,无终岁之计,饥则寇略,饱则弃余,瓦解流离,无敌自破者, ◎钱仪吉曰:宋本“自”上有“而”字。◎弼按:宋、元本无“而”字。 不可胜数。袁绍之在河北,军人仰食桑椹。 ◎冯本“食”作“给”。◎胡三省曰:椹,桑实也。其始生也色青,熟则色黑,可食。椹,音甚。 袁术在江、淮,取给蒲蠃。 ◎胡三省曰:蠃,蚌属,卢戈翻。 民人相食,州里萧条。公曰:“夫定国之术,在于强兵足食,秦人以急农兼天下, ◎《史记·秦本纪》:孝公三年,卫鞅说孝公内务耕稼,孝公善之,开阡陌。天子致伯,诸侯毕贺。 孝武以屯田定西域, ◎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充国上屯田便宜十二事。◎《西域传》:自敦煌西至盐泽,往往起亭,而轮台、渠犂皆有田卒数百人。 此先代之良式也。”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,得谷百万斛。于是州郡例置田官,所在积谷。 ◎《后汉志》刘昭注引《魏志》曰:曹公置典农中郎将,秩二千石。典农都尉,秩六百石,或四百石。典农校尉,秩比二千石,所主如中郎。部分别而少,为校尉丞。◎本志《陈留王纪》:咸熙元年,罢屯田官,诸典农皆为太守,都尉皆为令长。◎是当时屯田之官分置于郡县也。余详见《陈留王纪》咸熙元年。 征伐四方,无运粮之劳,遂兼灭群贼,克平天下。 ◎置田官事互见《任峻传》。◎洪迈《容斋随笔》卷十二云:曹操为汉鬼蜮,君子所不道。然知人善任,使实后世之所难及。荀彧、荀攸、郭嘉皆腹心谋臣,共济大事,无待赘说。其余智效一官,权分一郡,无大无小,卓然皆称其职。恐关中诸将为害,则属钟繇以西事,而马腾、韩遂遣子入侍。当天下乱离,诸军乏食,以枣袛、任俊建立屯田,而军国饶裕,遂芟群雄。欲复盐官之利,使卫觊镇抚关中,而诸将服。河东未定,以杜畿为太守,而卫固、范先束手擒戮。并州削平,以梁习为刺史,而边境肃清。扬州陷于孙权,独有九江一郡,付之刘馥,而恩化大行。冯翊困于鄜盗,付之郑浑,而民安寇灭。三单于恃力骄恣,裴潜单车之郡,而单于詟服。方得汉中,命杜袭督留事,而百姓自乐,出徙于洛、邺者,至八万口。方得马超之兵,闻当发徙,惊骇欲变,命赵俨为护军,而相率还降致于东方者,亦二万口。凡此十者,其为利岂不大哉。张辽走孙权于合肥,郭淮拒蜀军于阳平,徐晃却关羽于樊,皆以少制众,分方面忧。操无敌于建安之时,非幸也。
吕布袭刘备,取下邳。 ◎下邳,见前。◎胡三省曰:布去年奔备,盖屯于下邳之西。 备来奔。程昱说公曰:“观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,终不为人下,不如早图之。” ◎本志《郭嘉传》注引《傅子》云“嘉言于太祖:备终不为人下”,其说与昱同。又引《魏书》,其说与昱相反。《通鉴》从《魏书》。◎弼按:以郭嘉料事之明,及后劝操之速征备,又策刘表之必不能用备袭许之计,合数事观之,其说必与昱同也。◎又按:董昭亦谓“备勇而志大”,其说亦与昱同。此皆为操谋,曹氏之忠臣也。 公曰:“方今收英雄时也,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,不可。” 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是岁,曹公表先主为镇东将军,封宜城亭侯。先主与吕布战,败走,归曹公。曹公厚遇之,以为豫州牧。 张济自关中走南阳。济死,从子绣领其众。 ◎本志《张绣传》:绣,武威祖厉人,骠骑将军济族子也。董卓败,济与李傕等击吕布,为卓报仇。绣随济,迁建忠将军,封宣威侯。济屯弘农,士卒饥饿,南攻穰,为流矢所中死。绣领其众,屯宛。◎《董卓传》:济为骠骑将军、平阳侯,屯弘农,饥饿,至南阳寇略,为穰人所杀,从子绣摄其众。 二年春正月,公到宛。 南阳郡宛,见前。 张绣降,既而悔之,复反。公与战,军败,为流矢所中,长子昂、弟子安民遇害。 ◎《绣传》:太祖南征,军淯水,绣等举众降。太祖纳济妻,绣恨之。太祖闻其不悦,密有杀绣之计。计漏,绣掩袭太祖。太祖军败,二子没。绣还保穰。◎《典韦传》:绣反,袭太祖营。太祖出战,不利,韦战死。◎《于禁传》:绣复叛,太祖与战不利,谓禁曰:“淯水之乱,吾其急也。”◎文帝《典论》自叙时年十岁,乘马得脱。则当时操军大败可知。◎弼按:操纳济妻,又纳何进子妇尹氏,〖见《曹爽传》及注,即何晏之母。〗又纳秦宜禄之妻,〖见《曹爽传》注及《关羽传》注。〗又为子丕纳袁熙妻甄氏。〖见《后妃传》。〗既纳张绣之族母矣,又为子均娶绣女,闺门紊乱,宜其国祚之促也。◎又按:刘备纳刘瑁妻吴氏为后,孙权纳陆尚妻徐氏为妃,不解当时风尚,何以毫无顾忌如此。且天下多美妇人,何必娶人嫠归乎? 钱校以“归”作“妇”。作“归”文意亦通,似无烦改。 ◎周锡恩曰:汉兴,吕娥姁为高祖正后,有辟阳之幸。而薄后为魏王豹妃,再嫁而生文帝。王后嫁金王孙,生一女矣,再嫁而生武帝。儒者重言女节,其义甚严,其说起于南宋以后,汉人或未之重也。孝文、孝武为大汉令名之辟,顾皆出于再醮之妇,抑又奇已。若卫皇后子夫以讴者进,李夫人、尹婕妤之属皆以倡见,奚足论哉!〖见《传鲁堂文集·读外戚世家》。〗◎周氏此论,可与拙说相参证也。◎赵一清曰:昂字子修,即丰愍王,有传。太祖之弟无闻。《东平灵王徽传》云“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后”,《樊安公均传》云 “奉叔父蓟恭公彬后”,不知二人谁是安民之父。◎弼按:操弟一名德,见前兴平元年注。一名疾,见《后汉书·宦者传》。昂,事又见《卞后传》注。樊安公均,即取张绣女者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公所乘马名绝影,为流矢所中,伤颊及足,并中公右臂。◎《世语》曰:昂不能骑,进马于公,公故免,而昂遇害。 公乃引兵还舞阴,绣将骑来钞,公击破之。绣奔穰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舞阴、穰。◎《一统志》:舞阴故城,今河南南阳府泌阳县西北。穰县故城,今南阳府邓州外城东南隅。 与刘表合。公谓诸将曰:“吾降张绣等,失不便取其质,以至于此。 ◎周寿昌曰:绣之悔降,以操纳其叔济之妻也。操之奸雄,为色所迷,卒至兵败身伤,且以一子一侄殉之。尚不自悔,靦然对诸将云云,犹是当时无赖行状。据文帝《典论》云“建安初,上南征荆州,至宛,张绣降。旬日而反,亡兄孝廉子修、安民遇害。余十岁,乘马得脱”,是此役,文帝已在行中矣。 吾知所以败。诸卿观之,自今已后不复败矣。” 然则何以有赤壁之役?殆英雄欺人语耳。 遂还许。 ◎《世语》曰:旧制,三公领兵入见,皆交戟叉颈而前。 ◎吴金华曰:前,指拜见天子或尊长。 初,公将讨张绣,入觐天子,时始复此制。公自此不复朝见。 ◎《后汉书·伏后纪》:自帝都许,守位而已。宿卫兵侍,莫非曹氏党旧姻戚。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,曹操恶而杀之。其余内外,多见诛戮。操后以事入见殿中,帝不任其愤,因曰:“君若能相辅,则厚;不尔,幸垂恩相舍。”操失色,俛仰求出。旧仪,三公领兵朝见,令虎贲执刃挟之。操出,顾左右,汗流浃背。自后不敢复朝请。
袁术欲称帝于淮南,使人告吕布。布收其使,上其书。 ◎本志《吕布传》:术欲结布为援,乃为子索布女,遣使韩胤以僭号议告布,并求迎妇。沛国陈珪说布绝婚,械送韩胤,枭首许市。 术怒,攻布,为布所破。秋九月,术侵陈, 陈县,见兴平二年注。 公东征之。术闻公自来,弃军走,留其将桥蕤、李丰、梁纲、乐就。 ◎何焯曰:“乐就”下当有“拒公”二字。◎弼按:○范《书·袁术传》云:留桥蕤拒操。 公到,击破蕤等,皆斩之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范《书·吕布传》云“布生擒桥蕤”。此又一桥蕤?将蕤被获又还也?然《魏志·吕布传》无桥蕤事,当是范《书》误。 术走渡淮。公还许。公之自舞阴还也,南阳章陵诸县复叛为绣,公遣曹洪击之,不利,还屯叶, ◎《郡国志》:南阳郡章陵、叶。◎《一统志》:章陵故城,今湖北襄阳府枣阳县东。叶县故城,今河南南阳府叶县南三十里旧县店。 数为绣、表所侵。冬十一月,公自南征,至宛。 ◎《魏书》曰:临淯水, ◎淯水,见《于禁传》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淯水出弘农庐氏县攻离山,东迳宛县南,曹军败处也。○淯,音育。 祠亡将士,歔欷流涕,众皆感恸。 表将邓济据湖阳。 ◎《郡国志》:南阳郡湖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湖阳故城,在河南南阳府唐县南八十里,古蓼国地也。 攻拔之,生擒济,湖阳降。攻舞阴,下之。
三年春正月,公还许, ◎胡三省曰:攻张绣而还也。 初置军师祭酒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宋书·百官志》:祭酒,晋官也。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。夫祭祀以酒为本,长者主之,故以祭酒为称。汉之侍中、魏之散骑常侍,高功者并为祭酒。公府祭酒,盖因其名也。○一清案:祭酒之称,周末有之,《史记》“荀卿三为祭酒”是也。军师祭酒,本汉官,见《后汉书·邓禹传》。曹公以建安元年拜司空,故于三年置军师祭酒。然考之诸臣传中,无全称军师祭酒者。荀攸为军师在建安三年以前,无论矣。后此郭嘉为司空军祭酒,无“师”字。《劝进笺》董昭结衔为军师祭酒,而《昭传》云“拜司空军祭酒”,则知嘉亦军师祭酒也。又《笺》以荀攸为中军师,钟繇为前军师,凉茂为左军师,毛玠为右军师。征孙权,表华歆为军师,而非祭酒。至王粲、陈琳、阮瑀、路粹号军谋祭酒,皆记室之任。杜夔以军谋祭酒参太乐事,其任益轻。刘桢、荀纬为军谋掾,并军谋之属官。想因军师名位太尊,故降而称军谋耶?至为丞相,亦设丞相军祭酒,无军师之号。外此杨俊为征南军师,赵俨为征东军师,杜袭为大将军军师,则亦比于公府之职矣。六朝时有军谘祭酒,盖即军谋之易名耳。◎弼按:○建安元年,曹操为司空。建安三年,初置军师祭酒,盖司空之军师祭酒也。邓禹拜前将军,《禹传》之军师祭酒,前将军之军祭酒也。名同实异,赵说似未允。前无是官,故云初置也。郭嘉、董昭为司空军师祭酒,传文无“师”字者,避晋讳也。至荀攸、钟繇以下诸人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有列丞相府属者,有列司空府属者。○洪《表》又云:司空府属军师祭酒,一人,第五品。建安三年,太祖为汉司空时置。或称军祭酒,或称军谋祭酒,皆避晋讳也。 三月,公围张绣于穰。 ◎《水经·湍水注》:湍水又迳穰县故城北,又东南迳魏武故城之西南。是建安三年,曹公攻张绣之所筑也。 夏五月,刘表遣兵救绣,以绝军后。 ◎《荀攸传》:攸曰:“绣仰食于表,势必离。若急之,必相救。”太祖不从,表果救绣,军不利。太祖谓攸曰:“不用君言至是。” ◎《献帝春秋》曰:袁绍叛卒诣公云:“田丰使绍早袭许,若挟天子以令诸侯,四海可指麾而定。”公乃解绣围。 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绍说操以许下埤湿,洛阳残破,宜徙都甄城,以就全实。操拒之。田丰说绍曰:“徙都既不从,宜早图许,奉迎天子。不尔,终为人所禽,悔无益也。”绍不从。◎周寿昌曰:叛卒此言,虽以败绍谋而启操心,操卒以此策定天下,是亦天之所启也。 公将引还,绣兵来, ◎官本《考证》云:《御览》“来”下有“追”字。 ◎吴金华曰:○《资治通鉴》卷六十二叙此事云:张绣率众追之。○《通典》卷一百六十二《兵十五》“追师勿遏”条下叙此事云:绣兵来追。○足见自唐至北宋,古本尚未脱落“追”字。 公军不得进,连营稍前。公与荀彧书曰:“贼来追吾,虽日行数里, 绣兵来追,决不止日行数里,疑有误。 吾策之,到安众,破绣必矣。” ◎《郡国志》:南阳郡安众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众故城,今南阳府镇平县东南。◎《水经·湍水注》:涅水又东南迳安众县,堨而为陂,谓之安众港。魏太祖破张绣于是处。与荀彧书曰 “绣遏吾归师,迫我死地”,盖于二水之间,以为沿涉之艰阻也。◎又《淯水注》:梅溪水出南阳宛县北紫山,南迳杜衍县东。土地垫下,湍溪是注,古人于安众堨之,令游水是潴,谓之安众港。◎谢鍾英曰:安众港在安众县东北,今南阳府城西南。 到安众,绣与表兵合守险,公军前后受敌。公乃夜凿险为地道,悉过辎重,设奇兵。会明,贼谓公为遁也,悉军来追。乃纵奇兵步骑夹攻,大破之。 张绣用贾诩策,收散卒追曹公,果以胜还。见《贾诩传》。 秋七月,公还许。荀彧问公:“前以策贼必破,何也?”公曰:“虏遏吾归师,而与吾死地战, ◎兵法曰:归师勿遏。◎又曰:置之死地而后生。 吾是以知胜矣。” 《御览》“是以”作 “以是”。
吕布复为袁术使高顺攻刘备, 高顺,事详见《吕布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。 公遣夏侯惇救之,不利。备为顺所败。 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顺复虏先主妻子送布。 九月,公东征布。 ◎《荀攸传》注引《魏书》曰:议者云表、绣在后,而还袭吕布,其危必也。攸以为表、绣新破,势不敢动。布若纵横淮、泗间,豪杰必应之。今乘其初叛,众心未一,往可破也。 冬十月,屠彭城,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彭城国,治彭城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江苏徐州治。◎洪亮吉曰:○《地形志》:吕布自下邳与魏武相持,筑城于此。○《元和郡县志》:吕布城在吕梁西岸,一名吕布固。曹公城,魏武所筑,在吕梁东岸。◎谢鍾英曰:吕布城在今徐州府铜山县东五十里。曹公城在今铜山县东南五十六里。 获其相侯谐。进至下邳, ◎《吕布传》注引《先贤行状》曰:太祖到下邳,广陵太守陈登率郡兵为军先驱。 布自将骑逆击。大破之,获其骁将成廉。追至城下,布恐,欲降,陈宫等沮其计,求救于术,劝布出战。战又败,乃还固守,攻之不下。时公连战,士卒罢,欲还, 欲还者,亦恐绍乘其后也。 用荀攸、郭嘉计,遂决泗、沂水以灌城。 ◎《郡国志》“下邳”注引戴延之《西征记》曰:有沂水,自城西西南注泗,别下迴城南,亦注泗。旧有桥处,张良与黄石公会此桥。◎《元和郡县志》:下邳城有三重,大城周十二里,中城周四里。魏武擒布于白门,即大城之门也。魏武决泗水灌城,既此处。◎胡三省曰:泗水东南流过下邳县西,沂水南流亦至下邳县西,而南入于泗,故并引二水以灌城。◎《水经注》:沂水于下邳县北西流,分为二水:一水于城北西南入泗,一水迳城东,屈从县南,亦注泗,谓之小沂水。水上有桥,张良遇黄石公处也。操于此处引沂、泗灌城。 月余,布将宋宪、魏续等执陈宫,举城降, 魏武纳秦宜禄妻杜氏,在下邳城陷之时,见《明纪》青龙元年注引《魏氏春秋》。 生禽布、宫,皆杀之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范《书·布传》云“灌其城三月”,《魏志》传亦云“围之三月”,按操以十月至下邳,及杀布,共在一季,不可言三月,宜从《魏志·武纪》。◎赵一清曰: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斩布在十二月癸酉,《布传》亦云“堑围之三月”,是也。◎弼按:《布传》缚陈宫者,尚有侯成。又按上文已云“执陈宫”,下文云“生禽布、宫”,“宫”字疑衍。《布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云“布以魏续有外内之亲,悉夺高顺所将兵以与续”,而续竟背之,亦见布之无谋也。 太山 ◎卢文弨曰:“太”当作“泰”,范《书》避家讳,作“太”,不当从。 臧霸、孙观、 孙观,事见《臧霸传》注引《魏书》。 吴敦、尹礼、昌豨 宋本、元本、毛本、官本“豨”作“狶”,误。 各聚众。布之破刘备也,霸等悉从布。 ◎互见《荀攸传》注引《魏书》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姓谱》:昌姓,昌意之后。○豨,许岂翻,又音希。 布败,获霸等, ◎《陈群传》:群随父纪避难徐州,属吕布破,太祖辟群为司空西曹掾属。 公厚纳待,遂割青、徐二州附于海以委焉,分琅邪、东海、北海为城阳、利城、昌虑郡。 ◎琅邪国,见前兴平元年注。东海郡,见前初平四年“徐州牧”注。◎《郡国志》:青州北海国,治剧。◎《一统志》:剧县故城,今山东青州府昌乐县西五十五里。◎洪亮吉曰:城阳郡,汉置城阳国。中兴后,省入北海。魏复分北海置。◎吴增僅曰:《献帝起居注》建安十八年省州并郡,详载徐州八郡,其一城阳。《通鉴》胡注云“置郡时属徐州,后移属青州”,与《起居注》合,今据之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寰宇记》:城阳郡徙理东武。○《邓艾传》:艾嘉平中为城阳太守。○《一统志》:东武故城,今山东青州府诸城县治。○《郡国志》:徐州东海郡利城、昌虑。◎洪亮吉曰:利城,汉旧县。建安三年,魏武升县作郡。至文帝黄初六年,利城郡兵蔡方等反,杀太守徐质,此后不复见,疑因方反郡遂废也。昌虑,汉旧县,建安三年升作郡,十一年,复旧。◎谢鍾英曰:省昌虑郡并东海,见《魏氏春秋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利城故城,今江苏海州赣榆县西北六十里。昌虑故城,今山东兖州府滕县东南六十里。◎余见《臧霸传》。
初,公为兖州,以东平毕谌为别驾。 东平,见初平三年注。晋吏部毕卓之父亦名谌,别为一人。 张邈之叛也,邈劫谌母弟妻子。公谢遣之, ◎吴金华曰:○谢,犹今语“道歉”。遣,犹今语“打发”。○《太平御览》卷二百六十三引《曹操别传》亦叙此事:帝见谌,曰: “孤绥抚失和,闻卿母弟为张邈所执,人情不相远,卿可去。孤自遣,不为相弃。”谌涕泣曰:“当以死自效。”帝亦垂涕答之。○曹操以“绥抚失和”自责,即致歉之语也。 曰:“卿老母在彼,可去。”谌顿首无二心,公嘉之,为之流涕。既出,遂亡归。及布破,谌生得,众为谌惧,公曰:“夫人孝于其亲者,岂不亦忠于君乎!吾所求也。” ◎何焯曰:孟德待毕谌尚尔,况昭烈之于元直乎! 以为鲁相。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鲁国,治鲁。◎《一统志》:鲁县故城,今山东兖州府曲阜县治。 ◎《魏书》曰:袁绍宿与故太尉杨彪、 ◎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震字伯起,弘农华阴人。曾孙彪,字文先。初举孝廉,州举茂才,辟公府,皆不应。熹平中,征拜议郎,迁侍中、京兆尹。光和中,黄门令王甫使门生于郡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,彪发其奸,奏诛甫,天下莫不惬心。中平六年,代董卓为司空。其冬,代黄琬为司徒。卓大会公卿,议迁都长安。彪曰:“天下动之至易,安之甚难。”卓因灾异奏免琬、彪等。后从入关。李、郭之乱,尽节卫主,几不免于害。建安元年,从东都许。时袁术僭乱,曹操言彪与术婚姻,诬以欲图废置,奏收下狱。孔融救之,得理出。〖彪子修,事见《陈思王传》及注。〗 大长秋梁绍、少府孔融 ◎《续百官志》:少府,卿,一人,中二千石,掌中服御诸物,衣服、宝货、珍膳之属。◎孔融,事见卷十二《崔琰传》及注,又见卷十《荀彧传》注。 有隙,欲使公以他过诛之。公曰:“当今天下土崩瓦解,雄豪并起, 冯本作“豪杰并起”。 辅相君长,人怀怏怏,各有自为之心,此上下相疑之秋也。虽以无嫌待之,犹惧未信;如有所除,则谁不自危?且夫起布衣,在尘垢之间,为庸人之所陵蹈, ◎各本“蹈”作“陷”。◎何焯曰:宋本作“蹈”。 可胜怨乎!高祖赦雍齿之雠,而群情以安, 监本“情”作“臣”。 如何忘之?”绍以为公外托公义,内实离异,深怀怨望。◎臣松之以为杨彪亦曾为魏武所困,几至于死,孔融竟不免于诛戮, 宋本、元本、吴本“戮”作“灭”。 岂所谓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哉!非知之难,其在行之,信矣。 ◎梁章钜曰:○王士桢《咏史诗》云:太息王髦剑,前年杀孔融。曾言赦雍齿,地下愧袁公。○《九曜齐笔记》云:操妒才嫉能,孔融、杨脩,世有大小儿之目,而操皆除之,诗意盖谓诛之无已也。
四年春二月,公还至昌邑。 ◎昌邑,见初平元年注。◎赵一清曰:山阳郡首昌邑, 此云“首”,言“昌邑”在《续志》“山阳郡”条下首项,盖以之言为郡治也。下同。 刺史治。盖太守与刺史并治也。 张杨将杨丑杀杨,眭固又杀丑, 此即黑山贼之眭固,见前初平二年。 以其众属袁绍,屯射犬。 ◎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:更始二年,光武破赤眉于射犬。◎注引《续汉志》云:野王县有射犬聚。◎《水经·清水注》:长明沟水又东迳射犬城北,汉大司马张杨为将杨丑所害,眭固杀丑,屯此。◎《一统志》:射犬城在今河南怀庆府河内县东北。 夏四月,进军临河,使史涣、曹仁渡河击之。 史涣,字公刘,沛国人,见卷九《夏侯惇传》及注。 固使杨故长史薛洪、河内太守缪尚 ◎潘眉曰:“缪”当为“樛”。《文选》荀彧《檄吴将校部曲》云“薛洪、樛尚,开城就化”,字正作“樛”,从“木”旁。李善注“樛音留”。◎弼按:《董昭传》作“缪”。 留守,自将兵北迎绍求救,与涣、仁相遇犬城。交战,大破之,斩固。 互见卷八《张杨传》。 公遂济河,围射犬。洪、尚率众降, ◎《董昭传》:昭单身入城,告喻洪、尚等,即日举众降。 封为列侯, 下文劝进表薛洪署爵“都亭侯”。 还军敖仓。 敖仓,见前初平元年注。
以魏种为河内太守, ◎胡三省曰:种,音冲。 属以河北事。初,公举种孝廉。兖州叛, 张邈举兖州附吕布,事见兴平元年。 公曰:“唯魏种且不弃孤也。”及闻种走,公怒曰: “种不南走越、北走胡,不置汝也!”既下射犬,生禽种,公曰:“唯其才也!” 《水经·清水注》“不置汝也”作“不汝置也”,“唯其才也”作“难其才也”。 ◎吴金华曰:《水经注》作“难其才也”,当属传写者臆改之文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载孺子秩被废立之事,以“唯其才也”称羯之美,意谓唯其有才,故立之。此即语源所出。 释其缚而用之。 ◎何焯曰:释毕谌、魏种而用之,皆假以怀四方之士,于时宿儒世胄大抵在河北、汉南。评所谓“矫情任算,不念旧恶”,指此类也。
是时袁绍既并公孙瓒,兼四州之地, 青、冀、幽、并四州也。 众十余万,将进军攻许,诸将以为不可敌, ◎《荀彧传》:孔融谓彧曰:“绍地广兵强,殆难克乎!” 公曰:“吾知绍之为人,志大而智小,色厉而胆薄,忌克而少威,兵多而分画不明, ◎吴金华曰:分画,指职守范围而言。 将骄而政令不一,土地虽广,粮食虽丰,適足以为吾奉也。” 操与绍少同游处,又同为西园校尉,又同起兵讨董卓,故深知绍之为人。然当吕布纵横淮、泗,张绣反覆南阳,操亦虑绍之侵扰其后,独以兖、豫抗天下六分之五,故出入动静,异于寻常,几于失措。迨兖州已平,布死绣败,始得专力制绍,故敢为此壮言也。 秋八月,公进军黎阳,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魏郡黎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黎阳故城,今河南卫辉府濬县东北。◎范《书·邓训传》:诏训将黎阳营兵。◎章怀注引《汉官仪》曰:中兴以幽、豫、并州兵克定天下,故于黎阳立营,以谒者监之。◎弼按:据此,黎阳实为重镇也。 使臧霸等入青州, ◎《通鉴》:使臧霸等将精兵入青州,以扞东方。◎胡注:臧霸起于泰山,称雄于东方者也,故使之为扞。袁氏虽欲自平原而东,无能为矣。◎何焯曰:入青州者,扰绍之左,以分其兵。 破齐、北海、东安, ◎《郡国志》:青州齐国,治临菑,刺史治。徐州琅邪国东安。◎北海,见前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菑故城,今山东青州府临菑县北八里。东安故城,今山东沂州府沂水县南。 留于禁屯河上。九月,公还许,分兵守官渡。 ◎李贤曰:官渡,即古之鸿沟也。于荥阳下引河东南流,在今中牟县北官渡口是也。◎裴松之《北征记》:中牟台下临汴水,是为官渡。袁绍、曹操垒尚存。◎郦元《水经》云:莨荡渠经曹公垒北,有高台,谓之官渡台,在中牟城北,俗谓之中牟台。◎杜佑曰:郑州中牟县北十二里有中牟台,是为官渡城,袁、曹相持之所。◎《一统志》:官渡城在今河南开封府中牟县东北。◎互见《袁绍传》注。 冬十一月,张绣率众降, 袁绍遣人招绣,贾诩劝绣降操,见卷十《贾诩传》。 封列侯。十二月,公军官渡。
袁术自败于陈, 陈县,见兴平二年注。 稍困,袁谭自青州遣迎之。 袁谭时为青州刺史,屯平原。建安五年,刘备走青州,随谭到平原是也。 术欲从下邳北过, 下邳,见初平四年注。 公遣刘备、朱灵要之。 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先主从曹公还许,表先主为左将军,礼之愈重。 会术病死。程昱、郭嘉闻公遣备,言于公曰:“刘备不可纵。” 董昭亦言“备勇而志大”。 公悔,追之不及。备之未东也,阴与董承等谋反, ◎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五年春正月,车骑将军董承、偏将军王服、越骑校尉种辑受密诏诛曹操,事洩。壬午,曹操杀董承等,夷三族。◎袁宏《后汉纪》亦云:承等谋杀曹操,发觉,伏诛。◎是所谋者,谋杀操也,非反汉也。而此云“谋反”,与后二十三年“吉本、耿纪、韦晃等反”同一书法,承祚之予人以口实者,以此。种辑前谋诛董卓,见《荀攸传》。 至下邳,遂杀徐州刺史车胄,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蜀志》先叙董承谋洩,诛死,备乃杀车胄。《魏志》备杀车胄后明年,董承乃死。袁《纪》备据下邳亦在承死前。《蜀志》误也。◎侯康曰:《蜀志》系此事于董承死后,此则在承死前,故《通鉴考异》谓“《蜀志》误”。《关羽传》亦叙先主杀车胄于建安五年前,与此纪合。然窃意先主本与董承等密谋诛曹操,假使其谋未洩,必不先背曹操杀车胄,恐当以《先主传》为是,而余皆误也。◎弼按:本志《袁绍传》叙备杀车胄在建安五年前,范《书·袁绍传》“五年,左将军刘备杀徐州刺史车胄”,互有异同,未知孰是。然就当日情势论,自以侯说为近。 举兵屯沛。 ◎《先主传》:留关羽守下邳,而身还小沛。◎李贤曰:高祖本泗水郡沛县人,及得天下,改泗水为沛郡,小沛即沛县。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沛国沛,有泗水亭。◎刘昭注:亭有高祖碑,班固为文,见《固集》。◎《水经·泗水注》:泗水过沛县东,昔许由隐于沛泽,既此县也。县取泽为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沛县故城,今江苏徐州府沛县东。 遣刘岱、王忠击之,不克。 ◎何焯曰:两刘岱俱字公山。正礼之兄乃东莱牟平人,初平三年与黄巾战死,此更是一人。〖钱大昭说同。〗 ◎《献帝春秋》曰:备谓岱等曰:“使汝百人来,其无如我何; 《通鉴》无“其”字。 曹公自来,未可知耳!”◎《魏武故事》曰: ◎钱大昕曰:《魏武故事》,不详撰人。◎章宗源曰:《魏武故事》卷亡,不著录。《武纪》十五年、二十三年及刘表、枣祗、陈思王各传注并引之。◎姚振宗曰:《魏武故事》必是黄初后魏之臣子所编录,以为台阁掌故,其后文、明、三少帝五朝亦必各有故事,则诸书所引《魏武故事》,魏旧事是也。◎沈家本曰:《类聚·人事部》引《魏武杂事》,未知亦即此书否。 岱字公山,沛国人。以司空长史 ◎《续百官志》:司空长史,一人,千石。 从征伐有功,封列侯。◎《魏略》曰:王忠,扶风人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,治槐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槐里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兴平县东南十里。 少为亭长。三辅乱,忠饥乏啖人,随辈南向武关。 武关,见初平元年注。 值娄子伯 娄圭,字子伯,见《崔琰传》注。 为荆州遣迎北方客人。忠不欲去,因率等伍逆击之, 宋本“伍”作“仵”。 ◎吴金华曰:“伍”、 “仵”通作。等伍,犹言等辈、等类。此指与王忠结伴南行之辈也。 夺其兵,聚众千余人以归公。拜忠中郎将, ◎《续百官志》:五官中郎将,一人,比二千石。左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右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◎李祖楙曰:凡称中郎将者,盖即三署之郎将,省其署名耳。 从征讨。五官将知忠尝啖人,因从驾出行,令俳取冢间髑髅系著忠马鞍, 官本“系”作“击”,误。 以为欢笑。 王忠为扬武将军,都亭侯,见建安十八年劝进文。 庐江太守刘勋率众降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庐江郡治舒。◎吴增僅曰:建安四年,刘勋移治皖,见《吴志·孙策传》注。◎《一统志》:舒县故城,今安徽庐州府庐江县西。 封为列侯。 ◎勋,事见《司马芝传》及注引《魏略》,又见《吴志·孙策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。◎潘眉曰:刘勋封华乡侯,见劝进表。◎弼按:卫觊课盐之策,与枣袛屯田之议同为当时要政,《通鉴》采《卫觊传》编入建安四年,《武纪》未书,似失之。
五年春正月,董承等谋泄,皆伏诛。 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董承智不及王允,而欲效图卓之举,非独自杀其身,适足以危其主,所谓志可矜而智不逮者也。然操之得入,本由董承,与正名讨贼者不可同日语矣。 公将自东征备, 一本“将自”作“自将”。 诸将皆曰:“与公争天下者,袁绍也。今绍方来而弃之东, ◎胡三省曰:言绍方来寇,乃弃而不顾,而东征备也。 绍乘人后, ◎吴金华曰:绍乘人后,犹言袁绍乘机袭我军之后背也。此“人”表示第一人称复数。 若何?”公曰:“夫刘备,人杰也,今不击,必为后患。 ◎何焯曰:备有雄才,加之宗室,如与绍连兵,备必袭许以迎天子,众心归仰,操事去矣。故不得不急破之也。 ◎孙盛《魏氏春秋》云: ◎孙盛,事见前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魏氏春秋》二十卷,孙盛撰。◎新、旧唐志卷同,惟“魏氏”作“魏武”,误。◎章宗源曰:○《魏志·武纪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,裴松之谓语“非其类”。又《臧洪传》注,松之谓酸枣之盟“止有刘岱等五人。《魏氏春秋》横内刘表等数人,皆非事实”。《陈泰传》注,松之谓“孙盛诸所改易,非别有异闻,自以意制,徒长虚妄”。○愚按:《袁绍传》注引绍檄州郡文,与《文选》、《后汉书》所载,词句互有不同。◎黄逢元曰:《荆楚岁时记》“六月伏日”条案语、《水经·渭水注》、《续汉书志》注、《书抄》、《初学记》、《御览》屡引存,又屡引《魏氏春秋》评,或即是书纪、传后评语。 答诸将曰:“刘备,人杰也,将生忧寡人。” ◎吴金华曰: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“裴散骑”条载太尉王衍语曰:“君辈勿为尔,将受困寡人女婿!”李详注云:“按晋世寡人,上下通称,不以为僭。” ◎臣松之以为史之记言,既多润色,故前载所述有非实者矣,后之作者又生意改之,于失实也,不亦弥远乎!凡孙盛制书,多用《左氏》,以易旧文,如此者非一。嗟乎!后之学者将何取信哉?且魏武方以天下励志,而用夫差分死之言, ◎吴金华曰:《左传·哀公二十年》载吴王夫差语曰“句践将生忧寡人,寡人死之不得矣”,曹操即承用此语。 尤非其类。 袁绍虽有大志,而见事迟,必不动也。”郭嘉亦劝公, ◎《郭嘉传》注引《傅子》云:嘉劝太祖曰:“绍性迟而多疑,来必不速。备新起,众心未附,急击之,必败。”◎《袁绍传》:田丰说绍袭操,绍不从。 遂东击备,破之,生禽其将夏侯博。备走奔绍,获其妻子。 刘备妻子再虏于吕布,一虏于曹操。为布虏者,失而复得。为操虏者,不知所终,史亦不详其姓氏。《蜀志》先主、甘后传“先主数丧嫡室,甘氏随先主于荆州,产后主”,据此,则以前之妻子尽丧亡矣。操长子昂死而有丕,备嫡子死而有禅,一能继志,一不克荷承先业。所谓生子当如孙仲谋者,不其然欤? 备将关羽屯下邳,复进攻之,羽降。 ◎《关羽传》:曹公禽羽以归,拜为偏将军,礼之甚厚。 昌豨叛为备, ◎各本“豨”皆作“狶”,误,局本不误。《通鉴》亦作“豨”。◎胡三省曰:据《蜀志》,昌豨即昌霸,吕布之败,太山诸屯帅皆降于曹操,独豨反侧于其间,盖自恃其才略过于臧霸之徒也。 又攻破之。公还官渡,绍卒不出。 果如魏武、郭嘉所料,后郭嘉策刘表不能用刘备袭许之计,事亦相同。
二月,绍遣郭图、淳于琼、 琼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见前。 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郡白马。◎《一统志》:白马故城,今河南卫辉府滑县东二十里。◎赵一清曰:袁绍遣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,盖是时县为东郡治。东郡本治濮阳,太祖为东郡太守,徙治东武,至是又徙治白马也。濬、滑间渡河处,主河南而言,则曰白马, ◎余按:赵氏既云白马为南渡之所,则三将攻刘延于白马顺理成章,似不能据此断言白马为东郡郡治。 主河北而言,则曰黎阳。◎互见《袁绍传》注。 绍引兵至黎阳, 黎阳,注见上年。 将渡河。夏四月,公北救延。荀攸说公曰:“今兵少不敌,分其势乃可。公到延津, ◎章怀注:○郦元《水经注》曰:汉孝文时,河决酸枣,东溃金堤,大发卒塞之,武帝作瓠子之歌,皆谓此口也。又东北谓之延津。◎胡三省曰:○杜预云:陈留酸枣县北有延津。○唐卫州新乡县有延津关,关盖在延津北岸,曹操所向乃延津南岸。◎《一统志》:延津关在河南卫辉府新乡县东南。◎互见《袁绍传》、《于禁传》。 若将渡兵向其后者,绍必西应之, 延津在白马、黎阳之西。 然后轻兵袭白马,掩其不备,颜良可禽也。”公从之。绍闻兵渡,即分兵西应之。公乃引军兼行趣白马, ◎胡三省曰:趣,良喻翻。 未至十余里,良大惊,来逆战。使张辽、关羽前登,击破,斩良。遂解白马围, ◎《关羽传》:羽望见良麾盖,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,斩其首还。◎《张辽传》未载此事,实为羽一人之功。◎《水经·河水注》:袁绍遣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,关羽为曹公斩良以报效,即此处也。 徙其民,循河而西。绍于是渡河追公军,至延津南。公勒兵驻营南阪下, 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白马县有神马亭,实中層峙,南北二百步,东西五十余步。自外耕耘垦斫,削落平尽。正南有躔陛(陛下)〈陟上〉, 此据官本《水经注》注言改。 方轨。西去白马津可二十里,南距白马县故城可五十里。即《开山图》所谓白马山也。○南阪,其在山之南欤?此时操兵循河已入酸枣界,当考。 使登垒望之,曰;“可五六百骑。”有顷,复白:“骑稍多,步兵不可胜数。”公曰:“勿复白。”乃令骑解鞍放马。是时,白马辎重就道。诸将以为敌骑多,不如还保营。荀攸曰:“此所以饵敌,如何去之!” ◎《荀攸传》:攸曰:“此所以禽敌,奈何去之!”太祖目攸而笑,遂以辎重饵贼,贼竞奔之,阵乱。乃纵步骑击,大破之。 绍骑将文丑与刘备将五六千骑前后至。诸将复白:“可上马。”公曰:“未也。”有顷,骑至稍多,或分趣辎重。公曰:“可矣。”乃皆上马。时骑不满六百,遂纵兵击,大破之,斩丑。良、丑 宋元本“丑”下又有“良”字,误。 皆绍名将也,再战,悉禽, ◎吴金华曰:此“禽”作斩、杀解。 绍军大震。 ◎《通鉴》作“绍军夺气”。◎注:三军以气为主,气夺则其军不振。 公还军官渡。绍进保阳武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阳武。◎刘昭注:秦始皇东游至阳武博浪沙中,为盗所惊。◎《水经·渠水注》:○服虔曰:博浪,阳武南地名也。○张良为韩报仇,以金椎击秦始皇不中,中其副车于此。◎《一统志》:阳武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阳武县东南。 关羽亡归刘备。 ◎《羽传》:羽杀颜良,曹公重加赏赐,羽尽封所赐,拜书告辞,奔先主于袁军。
八月,绍连营稍前,依沙塠为屯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七:开封府阳武县,秦博浪沙地。袁绍依沙塠为屯,或云即博浪沙。○《水经·渠水注》:渠水又左迳阳武县故城南,东为官渡水,又迳曹太祖垒。北有高台,谓之官渡台。渡在中牟,故世又谓之中牟台。建安五年,太祖营官渡,袁绍保阳武,绍连营稍前,依沙堆为屯,东西数十里。公亦分营相御,合战不利。绍进临官渡,起土山地道以逼垒。公亦起高台以捍之,即中牟台也。今台北土山犹在,山之东悉绍旧营,遗基并存。 东西数十里。 范《书·袁绍传》章怀注引此作“连营稍进前,依沙塠东西四十里为屯”。 公亦分营与相当,合战不利。 ◎习凿齿《汉晋春秋》曰: ◎《晋书·习凿齿传》:凿齿,字彦威,襄阳人。以文笔著称。荆州刺史(温桓)〈桓温〉辟为别驾,出为荥阳太守。是时温觊觎非望,凿齿在郡,著《汉晋春秋》以裁正之:起汉光武,终于晋愍帝。于三国之时,蜀以宗室为正,魏武虽受汉禅晋,尚为篡逆,至文帝平蜀,乃为汉亡而晋始兴焉。引世祖讳炎兴而为禅受,明天心不可以势力强也。凡五十四卷。后以脚疾,遂废于里巷。临终上论:“晋宜越魏继汉,不应以魏后为三恪也。”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汉晋阳秋》四十七卷,〖晋简文宣郑太后讳阿春,故改“春秋”为“阳秋”。〗讫愍帝。晋荥阳太守习凿齿撰。◎新、旧唐志:《汉晋春秋》五十四卷,习凿齿撰。◎《史通·直书篇》云:当宣、景开基之始,曹、马构纷之际,或列营渭曲,见屈武侯;或发仗云台,取伤成济。陈寿、王隐,咸杜口而无言;陆机、虞预,各栖毫而靡述。至习鉴齿,乃申以死葛走达之说,抽戈犯跸之言。历代厚诬,一朝如雪。考斯人之书事,盖近古之遗直欤?◎《探赜篇》云:习凿齿以魏为伪国者,盖定邪正之途,明顺逆之理耳。◎周济《晋略》云:自习氏创为绌魏绍汉之说,后世正统之论起焉。习氏比魏于共工、秦政,夫共工、秦政皆尝统一区宇,当以比晋,不当比魏也。魏、晋之有天下,以言人心,均有未安。习氏绌魏伸晋,彼晋臣固然尔,后世曷为歱之乎?桀放鸣条,厥后为獯鬻。箕子违难,开国朝鲜。申习氏之指,皆当侪诸蜀汉,然则商、周盛朝,将不得纪年矣。 许攸说绍曰:“公无与操相攻也。急分诸军持之,而径从他道迎天子,则事立济矣。”绍不从,曰:“吾要当先围取之。”攸怒。 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许攸曰:“曹操兵少而悉师拒我,许下余守,势必空弱。若分遣轻军,星行掩袭,许拔,则操为成禽。如其未溃,可令首尾奔命,破之必也。”绍不能用。 时公兵不满万,伤者十二三。 臣松之以为魏武初起兵,已有众五千,自后百战百胜,败者十二三而已矣。但一破黄巾,受降卒三十余万,余所吞并,不可悉纪。虽征战损伤,未应如此之少也。夫结营相守,异于摧锋决战。本纪云:“绍众十余万,屯营东西数十里。”魏太祖虽机变无方,略不世出,安有以数千之兵,而得逾时相抗者哉?以理而言,窃谓不然。绍为屯数十里,公能分营与相当,此兵不得甚少,一也。绍若有十倍之众,理应当悉力围守,使出入断绝,而公使徐晃等击其运车,公又自出击淳于琼等,扬旌往还,曾无抵阂,明绍力不能制,是不得甚少,二也。诸书皆云公坑绍众八万, 冯本、监本“坑”作“抗”,误。 或云七万。夫八万人奔散,非八千人所能缚,而绍之大众皆拱手就戮,何缘力能制之?是不得甚少,三也。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,非其实录也。 ◎何焯曰:上固云分营相当矣,此则但指自将之亲兵也。然亦必有一、二万人,云“不满万”,则非其实。◎林国赞曰:案《本纪》及曹仁、曹洪、鲍勋、程昱、任峻、乐进、卫臻、满宠等传,又孙坚、孙静传注引《会稽典录》,彼时遣兵助操者,实亡虑四万余人。若张辽、于禁、李典、李通、许禇等各举众降,而史未著其多少者,不在数内。裴说诚是。《张范传》“今曹公欲以弊兵数千,敌十万之众”,《刘晔传》“明公以步兵五千,北破袁绍”,证以裴说,均非事实。◎弼按:何、林二说诚然,然案上文“荀攸说公曰:‘今兵少不敌,分其势乃可’”,下文“许攸曰:‘袁氏军盛,何以待之?’”,又案《荀彧传》云“公以十分居一之众,画地而守”,又云“此用奇之时,不可失也”。〖袁《纪》、《通鉴》同。〗此皆为操以少敌众之证。裴注所云,似为未审。惟操所统数十万众,未必悉屯许下,何以不调赴官渡,此则事之不无可疑者耳。 按《钟繇传》云“公与绍相持,繇为司隶,送马二千余匹以给军”,本纪及世语并云公时有骑六百余匹,繇马为安在哉? ◎弼按:《钟繇传》云“繇送马一千余匹给军”,裴注云“送马二千余匹”,误。本因马匹之少,故操与繇书云“得所送马,甚应其急”。且两军对峙,时逾半年,长安、官渡相距甚远,繇马未至之先,仅有六百余骑,又复何疑?裴注云云,似未为得。 绍复进临官渡,起土山地道。公亦于内作之,以相应。绍射营中,矢如雨下,行者皆蒙楯, ◎李贤曰:○楯,今之旁排也。○杨雄《羽猎赋》曰:蒙楯负羽。《献帝春秋》曰:绍令军中各持三尺绳,曹操成禽,但当缚之。◎胡三省曰:楯,食尹翻。 众大惧。时公粮少,与荀彧书,议欲还许。 ◎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议欲还许,以致绍师。◎李贤曰:○致,犹“至”也。○兵法曰:善战者致人,不致于人。 彧以为“绍悉众聚官渡,欲与公决胜败。公以至弱当至强,若不能制,必为所乘,是天下之大机也。且绍,布衣之雄耳,能聚人而不能用。夫以公之神武明哲,而辅以大顺,何向而不济!” ◎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彧报曰:“今谷食虽少,未若楚、汉在荥阳、成皋间也,是时刘、项莫肯先退者,以为先退则势屈也。公以十分居一之众,画地而守之,搤其喉而不得进,已半年矣。情见势竭,必将有变,此用奇之时,不可失也。”◎本志《彧传》同。 公从之。
孙策闻公与绍相持,乃谋袭许,未发,为刺客所杀。 ◎《吴志·孙策传》:策阴欲袭许,迎汉帝,密治兵,部署诸将。未发,会为故吴郡太守许贡客所杀。◎弼按:孙策不亡于刺客,周瑜不死于巴丘,关羽不败于临沮,皆可逐鹿中原,争雄天下,则曹丕之篡,或有待乎。 汝南降贼刘辟等叛应绍,略许下。绍使刘备助辟,公使曹仁击破之。备走,遂破辟屯。 ◎刘辟,事见建安元年注。◎梁章钜曰:此事亦见《蜀志·先主传》。辟于建安元年已死,何以复有此人?或别有一刘辟也。 梁氏不明前文“辟”字衍,说见前。 袁绍运谷车数千乘至,公用荀攸计,遣徐晃、史涣邀击,大破之,尽烧其车。 ◎《徐晃传》:晃与史涣击袁绍运车于故市,功最多。 公与绍相拒连月,虽比战斩将,然众少粮尽,士卒疲乏。公谓运者曰:“却十五日, ◎胡三省曰:却,后也。 为汝破绍,不复劳汝矣。”冬十月,绍遣军运谷, 官本“军”作“车”,钱校从之。 使淳于琼等五人将兵万余人送之,宿绍营北四十里。 ◎《御览》“营”上有“军”字。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琼等时宿乌巢,去绍军四十里。◎章怀注:乌巢在酸枣城东。 绍谋臣许攸贪财,绍不能足, 《御览》“足”作“用”。 来奔, ◎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会攸家犯法,审配收系之,攸不得志,遂奔曹操。 因说公击琼等。左右疑之,荀攸、贾诩劝公。公乃留曹洪守,自将步骑五千人夜往,会明至。琼等望见公兵少,出阵门外。公急击之,琼退保营,遂攻之。绍遣骑救琼。左右或言:“贼骑稍近,请分兵拒之。”公怒曰:“贼在背后,乃白!”士卒皆殊死战,大破琼等,皆斩之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公闻攸来,跣出迎之,抚掌笑曰:“子卿远来,吾事济矣!” ◎胡三省曰:○许攸字子远,今呼为子卿,贵之也。○或曰:操字攸曰“子远,卿来,吾事济矣”,于文为顺。 既入坐,谓公曰:“袁氏军盛,何以待之?今有几粮乎?”公曰:“尚可支一岁。”攸曰:“无是,更言之!”又曰:“可支半岁。”攸曰:“足下不欲破袁氏邪,何言之不实也!”公曰:“向言戏之耳。其实可一月,为之柰何?”攸曰:“公孤军独守,外无救援,而粮谷已尽,此危急之日也。今袁氏辎重有万余乘在故市、乌巢, ◎胡三省曰:据《水经》,乌巢泽在陈留酸枣县东南。◎惠栋曰:○《晋太康地理记》云:乌巢泽在酸枣东南,昔曹太祖纳许攸之策,破袁绍军处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济水注》:济渎又东迳酸枣县之乌巢泽,泽北有故市亭。○一清案:故市,汉县,属河南郡。后汉县废。在今郑州北。◎弼按:○《一统志》:乌巢泽在今河南卫辉府延津县东南。故市在今延津县界。○赵氏所云,为故市废县,在今郑州西北三十五里,与此故市无涉。 屯军无严备;今以轻兵袭之,不意而至,燔其积聚,不过三日,袁氏自败也。”公大喜,乃选精锐步骑,皆用袁军旗帜,衔枚缚马口, 监本“口”作“日”,误。 夜从间道出,人抱束薪,所历道有问者,语之曰: ◎吴金华曰:语,当为“绐”之形讹。唐杜佑《通典》卷一百六十引作“绐”,原注曰“音怠”。是唐人所见《曹瞒传》写本作 “绐”无疑,当据正。 “袁公恐曹操钞略后军,遣兵以益备。”闻者信以为然,皆自若。既至,围屯,大放火,营中惊乱。大破之,尽燔其粮谷、宝货,斩督将眭元进、 ◎《范书》注引《曹瞒传》作“睢元进”。◎惠栋曰:睢,当作“眭”,即眭固也。◎弼按:眭固字白兔,史涣斩于犬城,见前建安四年,又见《张杨传》及注,惠说误。 骑督韩莒子、吕威璜、赵叡等首,割得将军淳于仲简鼻,未死,杀士卒千余人,皆取鼻,牛马割唇舌,以示绍军。将士皆怛惧。时有夜得仲简,将以诣麾下,公谓曰:“何为如是?”仲简曰:“胜负自天,何用为问乎!”公意欲不杀。 ◎何焯曰:琼与魏武皆西园八校尉之一,故欲活之。 许攸曰:“明旦鉴于镜,此益不忘人。” ◎赵一清曰:鉴镜不忘,谓已割其鼻也。 乃杀之。 绍初闻公之击琼,谓长子谭曰:“就彼攻琼等, ◎卢文弨曰:《御览》“攻”作“破”。 ◎吴金华曰:○ “攻”当作“破”,字之误也。○本志《张郃传》:郃说绍曰:“曹公兵精,往必破琼等,琼等破,则将军事去矣,宜急引兵救之。”郭图曰:“郃计非也。”○合纪、传以观之,袁绍是郭图而非张郃,语意甚明。今检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、《资治通鉴》卷五十五,此句均作“就操破琼”,可据正。 吾攻拔其营,彼固无所归矣!” ◎胡三省曰:就,即也。言即使操破淳于琼,而我攻拔其营,将无所归也。 乃使张郃、高览攻曹洪。 ◎潘眉曰:荀彧《檄吴将校部曲》云:张郃、高奂举事立功。◎李善注:《魏志》高览,此云高奂,盖有二名。 郃等闻琼破,遂来降。绍众大溃,绍及谭弃军走,渡河。追之不及,尽收其辎重、图书、珍宝,虏其众。 ◎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汉献帝起居注》五卷,◎又云:今之存者,有汉献帝及晋代以来起居注,皆近侍之臣所录。◎新、旧唐志卷同。◎章宗源曰:《三国志》注、《续汉志》注、《后汉书》注、《初学记·职官部》、《御览·职官部》、《通典·礼门注》并引《献帝起居注》,共数十事。◎侯康曰:《唐六典》:汉献帝及西晋以后诸帝皆有起居注,皆史官所录。《魏志·文纪》注引一条,称曹操为太祖,则此书成于魏时也。◎姚振宗曰:起居注惟天子得有此制,献帝自逊位之后,自不得再有起居注。起居所注,自不得连及山阳就封之后。其记后事,别有《汉献帝传》、《山阳公记》诸书在焉。书中称太祖,书名题献帝,则碻为魏人手笔。《史通》云“及在许都,杨彪颇存注记”,意即是彪所存。是书关涉魏事,故魏臣改其名曰“太祖”。青龙之前,亦当称“汉帝起居注”,其后乃加“献”字耳。 公上言:“大将军邺侯袁绍前与冀州牧韩馥立故大司马刘虞, 局本“大”作“人”,误。 刻作金玺,遣故任长毕瑜诣虞,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钜鹿郡任。◎《一统志》:任县故城,今直隶顺德府任县东南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县万户以上为令,不满为长。◎本志卷二十四《王观传》:观为任令。当是彼时户口增加,改称令也。 为说命录之数。又绍与臣书云:’可都鄄城, 冯本、监本“鄄”作“甄”。鄄城,见初平四年。 当有所立。’擅铸金银印,孝廉计吏,皆往诣绍。从弟济阴太守叙与绍书云:’今海内丧败,天意实在我家,神应有征,当在尊兄。南兄臣下欲使即位,南兄言,以年则北兄长,以位则北兄重。 南兄谓术,北兄谓绍。 便欲送玺,会曹操断道。’绍宗族累世受国重恩,而凶逆无道,乃至于此。辄勒兵马,与战官渡,乘圣朝之威,得斩绍大将淳于琼等八人首,遂大破溃。绍与子谭轻身迸走。凡斩首七万余级,辎重财物巨亿。” 公收绍书中,得许下及军中人书,皆焚之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公云:“当绍之强,孤犹不能自保,而况众人乎!” ◎胡三省曰:此光武安反侧之意,英雄处事,世虽相远,若合符节。◎弼按:本志卷二十三《赵俨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太祖北拒袁绍,时远近莫不私遗笺记,通意于绍者。太祖使人搜阅绍记室,惟不见李通书疏。 冀州诸郡多举城邑降者。
初,桓帝时有黄星见于楚、宋之分,辽东殷馗 馗,古逵字,见《三苍》。 ◎弼按:○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三苍》三卷,郭璞注。秦相李斯作《苍颉篇》,汉杨雄作《训纂篇》,后汉郎中贾访作《滂喜篇》,〖“访”当作“鲂”。〗故曰《三苍》。◎徐铉《说文韵谱·叙》曰:贾鲂以三仓之书,皆为隶字,隶字始广,而篆籀转微。◎姚振宗曰:鲂既撰《滂喜篇》,又隶写合《苍颉》、《训纂》为《三仓》三卷,三仓之名自鲂始。◎沈家本曰:○《汉志》:《苍颉》七章者,秦丞相李斯所作也。《爰历》六章者,车府令赵高所作也。《博学》七章者,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。汉兴,闾里书师合《苍颉》、《爰历》、《博学》三篇,断六十字以为一章,凡五十五章,并为《苍颉篇》。○《玉海》〖四十四〗引元魏江式曰:李斯破大篆为小篆,造《苍颉》九章;赵高造《爰历》六章;胡母敬造《博学》七章;后人分五十五章,三卷,为上卷。至哀帝元寿中,杨子云作《训纂》,为中卷。和帝永元中,贾叔郎接记《滂喜》,为下卷。故称《三苍》。○其说与《隋志》同。《说文系传》以《苍颉》、《爰历》、《博学》为《三苍》,盖本《汉志》为说。◎阎百诗曰:《三苍》之名,以《隋志》为定,盖《爰历》、《博学》并于《苍颉》已久,而不复可别识矣。《新唐志》“李斯等《三苍》,三卷,郭璞解”,《旧志》 “斯”作“轨”者,传写误也。 善天文,言后五十岁当有真人起于梁、沛之间,其锋不可当。 ◎吴金华曰:○秦汉以来,受天命而平乱为王者亦称“真人”。○本志《文帝纪》注引《献帝传》载许芝等说谶纬:《易运期谶》曰:“其为主,反为辅。五八四十,黄气受,真人出。” 至是凡五十年,而公破绍,天下莫敌矣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天文志》:建安五年十月辛亥,有星孛于大梁,冀州分(野)〈也〉,时袁绍在冀州。其年十一月,绍军为曹公所破。七年夏,绍死,后曹公遂取冀州。◎弼按:天文、五行之说,刘知几《史通》辨之详矣,以后类此者,不录。
六年夏四月,扬兵河上,击绍仓亭军, ◎胡三省曰:绍盖遣军屯仓亭津。◎《一统志》:仓亭津在今山东曹州府范县东北,古大河济渡处,久湮。◎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河水于范县东北流为仓亭津。◎《述征记》曰:仓亭津在范县界,去东阿六十里。◎《魏土地记》曰:津在武阳县东北七十里。津,河济名也。◎本志《程昱传》“昱遣别骑绝仓亭津,陈宫至,不得渡”,既此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十六:仓亭在直隶大名府南乐县西三十五里,其地有仓帝陵及造书台亭,因以名。或以为山东范县之仓亭津,误矣。◎是仓亭别为一地,非仓亭津也。沈钦韩以仓亭津为南乐之仓亭,梁章钜又引其说,均误。〖南乐之仓亭,《一统志》作“苍亭”。〗◎谢鍾英曰:仓亭津,今曹州府朝城县东北。 破之。绍归,复收散卒,攻定诸叛郡县。九月,公还许。 ◎何焯曰:绍地广众盛,谋议之士附者尚多,其兵虽破,未可取也。故归许以养威俟衅。且以其间翦刘备复起之势,得以全力徐收河北,莫能牵制耳。 绍之未破也,使刘备略汝南,汝南贼共都等应之。 ◎钱大昕曰:《蜀·先主传》作“龚都”,“龚”与“共”古字通。◎郁松年曰:○《广韵》:龚,晋大夫龚坚后。共,郑共叔段后。○龚、共虽通,姓自有别。 遣蔡扬击都,不利,为都所破。 蔡扬,《先主传》作“蔡阳”,并言“为先主所杀”。 公南征备。备闻公自行,走奔刘表,都等皆散。
七年春正月,公军谯, 谯,见前。 令曰:“吾起义兵,为天下除暴乱。旧土人民,死丧略尽,国中终日行,不见所识,使吾凄怆伤怀。其举义兵已来,将士绝无后者,求其亲戚以后之,授土田,官给耕牛,置学师以教之。为存者立庙,使祀其先人, 冯本“祀”作“视”。 魂而有灵,吾百年之后何恨哉!”遂至浚仪,治睢阳渠,遣使以太牢祀桥玄。 ◎胡三省曰:浚仪县属陈留郡,睢水于此县首受莨荡渠水,东过睢阳县,故谓之睢阳渠。睢,音虽。玄识操于微时,故祀之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郡国志》:陈留郡浚仪,本大梁。○刘昭引《通俗文》:渠在浚仪曰莨荡也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七及卷五十云:盖因睢水而作渠。睢水于浚仪首受茛荡水,东过睢阳,故曰睢阳渠。○《水经·睢水注》:睢阳城北五、六里,便得汉太尉桥玄墓,冢东有庙,即曹氏孟德亲酹处。◎谢鍾英曰:睢阳渠在今陈留县东北四十里。◎弼按:○《一统志》:浚仪故城,在今河南开封府祥符县西北。睢阳故城,在今河南归德府商丘县南。睢阳渠在睢阳故城东南。○胡注极为明晰,谢说谓在陈留,误。《方舆纪要》于商丘、陈留两存其说,盖谓睢水所经,非谓睢阳渠在两地也。赵氏因上文“遂至浚仪”之语,遂引刘昭注以实之,亦与睢阳渠无涉。盖操南征刘备,还军至谯,操为谯人,桥玄为睢阳人,睢阳在谯县之北,故有“奉命东征,屯次乡里,北望贵土,乃心陵墓”之言,且践“斗酒相酹”之约,故因治渠而祀玄,则渠实在睢阳也。◎梁章钜曰:操凄怆致祭,以申宿怀。《水经注》言操亲酹,据此,则非遣使矣。◎周寿昌曰:祀文云“北望贵土”,则明系遣使。又《宋书·礼志》云“建安中,遣使祀玄以太牢。文帝黄初六年,又以太牢祀之”,皆遣使,非亲祀。《水经注》所云,不过引为遗迹,非事实也。◎弼按:《后汉书·桥玄传》云“操经过玄墓,辄悽怆致祭奠”,与《本志》“遣使”异,未知孰是。 ◎《褒赏令》载公祀文曰:故太尉桥玄, 范《书》“玄”作“公”。 诞敷明德,汎爱博容。国念明训,士思令谟。灵幽体翳,邈哉晞矣! 范《书》作“懿德高轨,泛爱博容”。《文选·头陀寺碑》注引此文同。 吾以幼年, 范《书》“吾”作“操”。 逮升堂室,特以顽鄙之姿,为大君子所纳。 范《书》作“特以顽质,见纳君子”。 增荣益观,皆由奖助, 范《书》“助”作“勗”。 犹仲尼称不如颜渊, ◎《论语》:孔子谓子贡曰:“汝与回也孰愈?”子贡曰:“赐也,何敢望回。”子曰:“吾与汝俱不如也。” 李生之厚叹贾复。 ◎《后汉书·贾复传》:复少好学,事舞阴李生,李生奇之曰:“贾复,将相之器也。” 士死知己,怀此无忘。又承从容约誓之言:“殂逝之后, ◎范《书》作“徂没之后”,《水经注》同。 路有经由,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,车过三步,腹痛勿怪!” 范《书》“怪”作“怨”,《水经注》同。 虽临时戏笑之言,非至亲之笃好,胡肯为此辞乎?匪谓灵忿,能诒己疾,怀旧惟顾, ◎李贤曰:惟,思也。 念之凄怆。奉命东征,屯次乡里,北望贵土,乃心陵墓。 ◎沈铭曰:此人臣墓,亦称陵,与《樊宏传》之称敕,《赵咨传》之称顾命,古人文质,今则当有所避矣。◎顾炎武曰:陈思王上书言:“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,居藩国之任,屋名为宫,冢名为陵。”是人臣称陵,古多有之,不以为异。○吕东莱《大事记》:墓之称陵,古无贵贱之别。○《国语》:管仲曰:“定民之居,成民之事,陵为之终。”○是凡民之墓亦得称陵。《水经注》言秦名天子冢曰山,汉曰陵。又引《风俗通》言王公坟垅称陵,书中有子夏陵、老子陵及诸王公妃之陵甚多。○《西京杂记》:董仲舒之墓称下马陵。 裁致薄奠,公其尚飨! 进军官渡。
绍自军破后,发病,欧血,夏五月死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建安七年夏五月庚戌,袁绍薨。 小子尚代,谭自号车骑将军,屯黎阳。秋九月,公征之,连战。谭、尚数败退,固守。 ◎郭缘生《述征记》曰:黎阳城西袁谭城,城南又有一城,是曹公攻谭之所筑。
八年春三月,攻其郭, ◎攻黎阳之郭也。◎范《书·袁绍传》:谭、尚与操相拒于黎阳,自九月至明年二月,大战城下。 乃出战,击,大破之,谭、尚夜遁。夏四月,进军邺。 ◎赵一清曰:《续郡国志》“魏郡”首“邺”,盖郡治。是时,袁绍以州牧治此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地形志》: 凡云《地形志》,则谓《魏书·地形志》。 冀州,后汉治高邑。袁绍、曹操为冀州,治邺。魏、晋治信都。○《元和郡县志》:黄初中,以邺为五都之一,始移冀州治信都。◎《一统志》:邺县故城,今河南彰德府临彰县西。◎范《书·袁绍传》:谭、尚夜遁,还邺。操进军。尚逆击,破操。◎胡三省曰:此诸葛孔明所谓“逼于黎阳”时也,必有破操军事,魏人讳而不书耳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绍传》云:追至邺,收其麦,拔阴安,引军还许。《郭嘉传》:连战数克,诸将欲乘胜遂攻之。郭嘉曰:“急之则相持,缓之则争心生,不如南向荆州。”○是操军未败也。诸葛所谓“逼于黎阳”者,盖谓两军相持半年之久,操军不得前进耳。 五月,还许,留贾信屯黎阳。己酉,令曰: 《文馆词林》卷六百九十五载此令,题曰《魏武帝军将败抵罪令》。 “《司马法》 ◎《汉书·艺文志·礼类》:《军礼司马法》百五十五篇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司马兵法》三卷,齐将司马穰苴撰。◎《周礼疏》云:齐景公时,大夫穰苴作《司马法》。◎《史记·穰苴传》云: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兵法,而附穰苴于其中,因号曰《司马穰苴兵法》。◎《四库总目提要》云:据《穰苴传》,是书乃齐国诸臣所追辑,隋、唐诸志以为穰苴撰者,误也。班固独以此书入《礼类》,岂非以其为古来五礼之一欤?◎张澍《司马法序》曰:古有《司马法》,非穰苴始作。威王时,附《穰苴兵法》于《司马法》中,非附《司马法》于《穰苴兵法》中也,《周礼疏》误矣。《汉志》百五十五篇,今存五篇,他书所引,亦有不见五篇中者,皆逸文也。 ‘将军死绥’, 张澍《司马法逸文》引此语。 ◎《魏书》曰: ◎吴金华曰:冯本作“曰”,金陵活字本、标点本递相沿袭。然宋本、元本、北监本、汲本、殿本、局本等皆作“云”,《册府元龟》卷六十二所引亦作“云”。足见古本作“云”不作“曰”。 绥,却也。有前一尺,无却一寸。 ◎《文选》任彦升《奏弹曹景宗文》云:臣闻将军死绥,咫步无却。◎李善曰:○《司马法》:将军死绥。○杜预《左传·文公十二年》注:古名退军为绥。◎周寿昌曰:裴氏此注,亦本古说。然案《说文》“绥,车中把也”,故《礼记·曲礼》“执策绥”,《少仪》“车则说绥”,又有“良绥”、“散绥”。《仪礼·士昏礼》“授绥”,《既夕记》“约绥”,似古者多用车,战车前进,无后退,故“将军死绥”,借此“绥”字也。◎又案:○《礼记·檀弓》: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,公队。佐车授绥。○足征兵车之以绥为进退也。◎胡玉缙曰:○周说似是而非。○黄以周《军礼司马法考征》云:绥,读如交绥之绥。贾逵注“其辟军三舍”引《司马兵法》“从遯不过三舍”,今本亦作“从绥”。然则将军死绥,谓将兵者尽命于将退,不逃亡也。后人以交绥为交战,死绥为死于车绥之下,殊失其意。《荀子·议兵篇》“将死鼓,御死辔,士大夫死行列”,各死其所职也。车绥何与于将军,而曰将军死绥耶?○其说甚覈。佐车授绥,亦欲队者挽之而上耳,未可傅会。 吴金华引王宁说谓“绥”即旌麾,说详《校诂》。 故赵括之母,乞不坐括。 ◎《史记》:赵王将使赵括为将,其母上书曰:“括不可使将。”王曰: “母置之,吾已决矣。”括母因曰:“王终遣之,即有不称,妾得无坐乎?”王许诺。 是古之将者,军破于外,而家受罪于内也。自命将征行,但赏功而不罚罪,非国典也。其令诸将出征,败军者抵罪,失利者免官爵。” ◎何焯曰:始犹乌合,故多宽假。至此乃议罚,为立国经久之计。 ◎《魏书》载庚申令曰: ◎《文馆词林》题曰《魏武帝论吏士行能令》。 议者或以军吏虽有功能,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, 《文馆词林》无“任”字、“之”字。 所谓“可与適道,未可与权”。 《文馆词林》下有“者也”二字。 管仲曰:“使贤者食于能,则上尊。斗士食于功,则卒轻于死。 《文馆词林》无“于”字。 二者设于国,则天下治。” 《文馆词林》“治”作“乂”。盖许敬宗等奉敕编此书,避唐讳也。下同。 未闻无能之人,不斗之士,并受禄赏,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。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,不赏不战之士。治平尚德行,有事赏功能。 《文馆词林》“治”作“太”,“赏”作“贵”。 论者之言,一似管窥虎欤! ◎《文馆词林》作“一似筒窥兽矣”。◎赵一清曰:《晋书·王献之传》有“窥豹”之语,似因避唐讳而改。◎梁章钜曰:此言窥虎,今人但知窥豹矣。
秋七月,令曰: 《文馆词林》题曰《魏武帝修学令》。 “丧乱已来,十有五年, 盖自中平六年计。 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,吾甚伤之。其令郡国各脩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,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。 《文馆词林》“俊造”作“隽选”。 庶几先王之道不废,而有以益于天下。” ◎周寿昌曰:曹氏父子文才超绝,实非当日诸臣所及,故尚知留心文学。所谓仁义礼让者,不过借作开宗语,其实何曾举有笃行一人。观下十五年、十九年之令,即可知其用人底裹。
八月,公征刘表,军西平。 ◎胡三省曰:西平县属汝南郡。从郭嘉之谋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西平故城,今河南汝宁府西平县西四十五里。 公之去邺而南也,谭、尚争冀州,谭为尚所败,走保平原。 平原,见初平三年注。 尚攻之急,谭遣辛毗乞降请救。 辛毗至西平说操,乃许谭平。详见本志卷二十五《辛毗传》。 诸将皆疑,荀攸劝公许之, 语详《攸传》。 ◎《魏书》曰:公云:“我攻吕布,表不为寇,官渡之役,不救袁绍,此自守之贼也,宜为后图。谭、尚狡猾,当乘其乱。纵谭挟诈,不终束手。使我破尚,偏收其地,利自多矣。”乃许之。 据本志荀攸、辛毗传,操欲先平荆州,闻荀攸、辛毗之言,乃引军北还,与《魏书》异。 公乃引军还。冬十月,到黎阳,为子整与谭结婚。 本志卷二十有《郿戴公子整传》。 ◎臣松之案:绍死至此,过周五月耳。谭虽出后其伯, ◎吴金华曰:“出后”乃晋人常语,今谓之“过继”。 不为绍服三年,而于再期之内以行吉礼,悖矣。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,今云结婚,未必便以此年成礼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李清植曰:明年九月明记“女还,然后进军”,则其成礼于此时必矣。操、谭乌得与论礼哉!◎姜宸英曰:谭、尚兄弟为仇,岂知此礼?魏武欲乘其乱而取,亦不暇顾忌名教,裴驳迂甚。◎朱邦衡曰:袁、曹结婚,乃彼此相饵之计。◎周寿昌曰:操不惜为子结婚仇敌,售其诈谋,岂尚可绳以礼法?◎弼按:操为子整娶袁谭之女,为子均娶张绣之女,皆为一时权谋之计。至为子丕纳袁熙之妻,则不免贻羞后世耳。 尚闻公北,乃释平原还邺。东平吕旷、吕详叛尚, 东平,见初平三年。官本“详”作“翔”,本志《袁绍传》作“吕翔”,范《书·袁绍传》作“高翔”,《通鉴》从之。 屯阳平, ◎《郡国志》:兖州东郡阳平。◎《一统志》:阳平故城,今山东东昌府莘县治。 率其众降,封为列侯。 ◎《魏书》曰:谭之围解,阴以将军印绶假旷。旷受印送之, ◎范《书·袁绍传》:谭复阴刻将军印以假旷、翔,操知谭诈,乃以子整娉谭女以安之,而引军还。◎胡三省曰:操本有伐尚因而取谭之心,况复有诱旷、翔之事乎!娉其女为子妇以安之,所谓将欲取之,必姑与之也。 公曰:“我固知谭之有小计也。欲使我攻尚,得以其间略民聚众,比尚之破,可得自强以乘我弊也。尚破我盛,何弊之乘乎?”
九年春正月,济河,遏淇水入白沟,以通粮道。 ◎《水经·淇水注》:淇水又南,历枋堰旧淇水口东流,迳黎阳县界,南入河。汉建安九年,魏武王于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,遏淇水东入白沟以通漕运,故时人号其处曰枋头。魏武开白沟,因宿胥故渎而加功。淇水又东北流,谓之白沟。◎胡三省曰:袁尚在邺,操将攻之,故通粮道。◎吴熙载曰:淇水古由卫辉府濬县西南八十里宿胥对岸入河。今操欲通漕于邺,遂下枋断淇水入河之口而决之,使入白沟,径内黄、临漳入漳。◎《通鉴辑览》云:今淇水入卫,自濬县以下谓之白沟。王幼学、冯智舒以为宋、辽分界之白沟,其说非是。 二月,尚复攻谭,留苏由、审配守邺。公进军到洹水, ◎《战国策》:苏秦说赵肃侯,令天下将相盟于洹水之上。◎《史记》注:○应劭曰:洹水在汤阴县界。○瓒曰:在今安阳县北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》:洹水出上党泫氏县,东过隆虑县北,又东北出山,径邺县南。○洹,于元翻,又音桓。◎《一统志》:洹水在今彰德府北四里,源出上党故垣氏县,经林虑山而洑,复瀑于善应、高平二山,自彰德府城西南遶而东下流入卫河。◎本志《袁绍传》:到洹水,去邺五十里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洹水在今彰德府临彰县西南四十里,自安阳县流入。 由降。 ◎潘眉曰:荀彧《檄吴将校部曲》云:将军苏游,反为内应。◎李善注:“游”与“由”同。 既至,攻邺,为土山、地道。武安长尹楷屯毛城,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魏郡武安。◎《一统志》:武安故城,今彰德府武安县南。〖互见《曹爽传》。〗毛城在武安县西。◎《彰德府志》:毛城即毛岭,在涉县西四十五里。◎本志卷十六《仓慈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令狐邵暂出到武安毛城中,太祖破邺,遂围毛城。◎又本志卷十七《徐晃传》“别讨毛城”,即此。 通上党粮道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上党郡治长子。◎《元和志》:后汉末,董卓作乱,移理壶关。◎《一统志》:长子故城,今山西潞安府长子县城西。◎本志《绍传》“以中子熙为幽州,甥高干为并州”,“通上党粮道”者,与高幹相应也。下文“沮鹄守邯郸”者,与袁熙相应也。 夏四月,留曹洪攻邺,公自将击楷,破之而还。尚将沮鹄守邯郸,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赵国邯郸。◎《一统志》:邯郸故城,今直隶广平府邯郸县西南十里。◎胡三省曰:沮,子余翻。邯郸,音寒丹。 沮音菹,河朔间今犹有此姓。鹄,沮授子也。 ◎纪昀曰:裴注初意,似亦欲如应劭之注《汉书》,考究训诂,引证故实,故于此沮鹄特注“沮音菹”。又如“犷平”字则引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,注“犷平,县名,属渔阳”。“甬道”字则引《汉书》“高祖二年与楚战,筑甬道”。“赘旒”字则引《公羊传》。“先正”字则引《文侯之命》。“释位”字则引《左传》。“致届”字则引《诗》。 “绥爰”字、“率俾”字、“昬作”字则皆引《书》,“纠虔天刑”字则引《国语》。至《蜀志·郤正传》《释诲》一篇,句句引古事为注,至连数简。又如《彭羕传》之“革”不训老,《华佗传》之“旉”本似“專”,《秦宓传》之“棘”、“革”异文,《少帝纪》之“叟”、“更”异字,亦间有所辨证,其他传文句则不尽然。然如《蜀志·廖立传》首忽注其姓曰“补救切”,《魏志·凉茂传》中,忽引《博物记》注一“繦”字之类,亦间有之。盖欲为之而未竟,又惜所已成,不欲删弃,故或详或略,或有或无,亦颇为例不纯。然网罗繁富,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,尚一一见其厓略。故考证之家,取材不竭云。 又击拔之。 ◎何焯曰:破楷,则高幹并州之援北断;拔邯郸,则袁熙幽州之援东绝。击楷自将者,运道不通,则坚城大众有自溃之势,所系尤大也。 易阳令韩范、 ◎《郡国志》:赵国易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易阳故城,今直隶广平府永年县西十五里。 涉长梁岐 ◎《郡国志》:魏郡沙。◎《一统志》:涉县故城,在今彰德府涉县西北二里。本汉沙县,后汉末始改曰涉。◎王念孙曰:○《水经》浊漳、清漳二水注,“沙”并作“涉”。赵东潜谓两汉志本作“沙”,至三国时,始有涉名。念孙案:赵说非。○《水经》:清漳水东过涉县西,屈从县南。○注云:《地理志》魏郡之属县也。漳水于此有涉河之名,盖名因地变也。○是善长所见《汉志》本作“涉”,不作“沙”。且漳水至涉县而有涉河之名,则涉县之名由来已久。不然漳水何以无沙河之名乎?《魏志》称“涉长梁岐”,则涉乃汉时旧名,非自三国时始。○《元和志》云:涉县本汉旧县,因涉河水为名。○亦不言本名沙县,后改为涉也。赵氏以两汉志皆作“沙”,遂谓涉县本名沙,今考《王子侯表》云“离石侯绾后更为涉侯”,则涉乃西汉旧名,而今本两汉志作沙,皆传写之误,明矣。 举县降,赐爵关内侯。 ◎《徐晃传》:易阳令韩范伪以城降而拒守,晃为陈成败。范悔,晃辄降之。既而言于太祖曰:“愿公降易阳以示诸城,则莫不望风。” 五月,毁土山、地道,作围壍,决漳水灌城,城中饿死者过半。 ◎范《书·袁绍传》:操乃凿壍围城,周回四十里,一夜濬之,广深二丈,引漳水以灌之。自五月至八月,城中饿死者过半。◎胡三省曰:土山、地道,急攻也。知非急攻可拔,故凿壍围城,绝其内外,以久困之。堑,七艳翻。◎《水经注》:漳水过邺县西,魏武堨以围邺。◎《一统志》:漳水东经临漳县西,北流入直隶成安县界。◎弼按:操攻太寿,决渠水灌城;攻下邳,决泗水、沂水灌城;攻邺,决漳水灌城;善利用水者也。周瑜赤壁之战,陆逊夷陵之役,善利用火者也。此皆兵谋家所不可不知者也。 秋七月,尚还救邺,诸将皆以为“此归师,人自为战,不如避之”。 ◎兵法曰:归师勿遏。 公曰:“尚从大道来,当避之;若循西山来者,此成禽耳。” ◎胡三省曰:从大道来,则人怀救根本,不顾胜败,有必死之志;循山而来,则其战可前可却,人有依险自全之心,无同力致命之意。操所以料尚者如此,兵法所谓“观敌之动”者也。◎赵一清曰:西山当指太行山。《续郡国志》魏郡邺县注引《魏都赋》注曰“县西北有鼓山,时时自鸣,鸣则兵”。案本传有西唐山。又邺北太行山,西北去,不知山所极处,亦如东海不知水所穷尽也。◎谢鍾英曰:西山当在今临漳县西北,磁州南境。◎弼按:西山当即鼓山,亦即滏山,下文“临滏水为营”是也。袁尚由平原西还救邺,冀州诸县或降或拔,故不能不绕道西山耳。◎《一统志》:鼓山在彰德府武安县南三十里,一名滏山。◎《魏书·地形志》:临漳有鼓山。◎《元和志》:鼓山亦名滏山,滏水出焉,亦名滏口,即太行第四径也。山岭高深,实为险阨。 尚果循西山来,临滏水为营。 ◎《郡国志》:邺有滏水。◎左思《魏都赋》曰:北临漳滏,则冬夏异沼。◎注云:○《水经》:邺西北滏水热,故名滏口。◎《元和志》:滏水出滏山,泉源奋勇,若滏之扬汤,故以滏口名之。◎《一统志》:滏水在临漳县西十五里。◎本志《袁绍传》:尚去邺十七里,临滏水,举火以示城中。◎滏水,又互见《袁绍传》注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遣候者数部,前后参之,皆曰“定从西道,已在邯郸”。公大喜,会诸将曰:“孤已得冀州,诸君知之乎?”皆曰:“不知。”公曰:“诸君方见不久也。” 夜遣兵犯围,公逆击,破走之,遂围其营。未合,尚惧,[遣]故豫州刺史阴夔及陈琳乞降, ◎钱大昕曰:“故”上当有“遣”字。◎何焯说同。◎赵一清曰:《袁绍传》有之。 公不许,为围益急。尚夜遁,保祁山, ◎本志《绍传》“尚还走滥口”,范《书》作“蓝口”。◎章怀注:安阳县界有蓝嵯山,与邺相近,盖蓝山之口。◎《通典》:安阳县有蓝嵯山。蓝口,蓝山之口也。◎顾祖禹曰:蓝嵯山在彰德府城西,或谓之祁山,诸葛公谓曹操“危于祁连”者,盖即蓝口之战云。◎姚范曰:尚保祁山。祁山,今巩昌府西河县东北。◎弼按:在今巩昌府之祁山,为诸葛武侯用兵之地,与此无涉。姚说误。又互见《袁绍传》“滥口”注。 追击之。其将马延、张顗等临陈降, ◎余按:单凭字义,顗训庄、静。本志《袁绍传》引《先贤行状》有张子谦,亦先于邺破而降,其字之义正与“顗”字相切,当为一人欤? 众大溃,尚走中山。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中山国,治卢奴。◎《水经·滱水注》:○卢奴城内西北隅,有水渊而不流,水色正黑,俗名曰黑水池。○或云:水黑曰卢,不流曰奴,故此城藉水以取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卢奴故城,今直隶定州治。 尽获其辎重,得尚印绶节钺, ◎《御览·三百五十六》引《魏武破袁尚上事》云:臣前上言:“逆贼袁尚还,即属精锐讨之。”今尚人徒震荡,部曲丧守,引兵遁亡。臣陈军被坚执锐,朱旗震曜,虎士雷譟,望旗眩睛,闻声丧气,投戈解甲,翕然沮坏。尚单骑迸走,捐弃伪节、鈇钺、大将军邟乡侯印各一枚,兜鍪万九千六百二十枚,其矛盾弓戟,不可胜数。 使尚降人示其家,城中崩沮。八月,审配兄子荣夜开所守城东门内兵。 ◎范《书·绍传》:审配以其兄子荣为东门校尉,荣夜开门内操兵。◎《水经·浊漳水》注:邺城有七门,东曰建春门。◎胡三省曰:内,读曰纳。 配逆战,败,生禽配,斩之, 配,事详见《袁绍传》注。 邺定。公临祀绍墓, ◎《元和志》:袁绍墓在临漳县西北十六里。 哭之流涕;慰劳绍妻,还其家人宝物,赐杂缯絮,廪食之。 ◎孙盛云:昔者先王之为诛赏也,将以惩恶劝善,永彰鉴戒。绍因世艰危,遂怀逆谋,上议神器,下干国纪。荐社汙宅,古之制也,而乃尽哀于逆臣之冢,加恩于饕餮之室,为政之道,于斯踬矣。夫匿怨友人,前哲所耻,税骖旧馆,义无虚涕,苟道乖好绝,何哭之有!昔汉高失之于项氏,魏武遵谬于此举,岂非百虑之一失也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:曹操攻屠邺,袁氏妇子多见侵略,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。融乃与操书,称“武王伐纣,以妲己赐周公”。操不悟,后问出何经典。对曰:“以今度之,想当然耳。”○观此,则史多饰词,孙盛之评,殆为赘述。◎唐庚曰:刘、项受命怀王,约为兄弟,而绍与操少相友善,同起事,而绍又为盟主,虽道乖好绝,至于相倾,然以公义讨之,以私恩哭之,不以恩掩义,亦不以义废恩,是古之道也,何名为失哉!◎或曰:操之破绍,岂真吊伐之举,而必荐社汙宅,然后为快耶?孙氏之讥,所谓强生议论,甚无谓也。◎弼按:唐说迂,赵氏与或说均是。◎又按:○《世说新语·惑溺篇》:魏甄后惠而有色,先为袁熙妻,甚获宠。曹公之屠邺也,令疾召甄,左右白:“五官中郎将已将去。”公曰:“今年破贼,正为奴。”○据此,则所谓祀墓慰劳者,皆伪也。
初,绍与公共起兵,绍问公曰:“若事不辑,则方面何所可据?” ◎胡三省曰:辑,犹集也,集成也。观绍此言,则起兵之时固无勤王之心,而有割据之志矣。 公曰:“足下意以为何如?”绍曰:“吾南据河,北阻燕、代,兼戎狄之众,南向以争天下,庶可以济乎?” ◎何焯曰:绍见光武资河北以定海内,故图据之。 公曰:“吾任天下之智力,以道御之,无所不可。” ◎《傅子》曰: ◎《晋书·傅玄传》:玄字休奕,北地泥阳人。祖燮,汉汉阳太守。父幹,魏扶风太守。〖燮、幹,事见后建安十九年注。〗玄少孤贫,博学善属文。魏时选入著作,撰《魏书》。封鹑觚男。晋武帝受禅,进爵为子。玄上疏曰:“魏武好法术,而天下贵刑名;魏文慕通达,而天下贱守节。其后纲维不摄,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,天下无复清议。宜举清远有礼之臣,以敦风节;退虚鄙,以惩不恪。”泰始四年,为御史中丞。五年,迁太仆,转司隶校尉。免,卒于家,年六十二,谥曰刚,追封清泉侯。玄少时避乱河内,专心诵学,后虽显贵,著述不废。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,评断得失,各为区例,名为《傅子》,为内、外、中篇,凡四部、六录,合百四十首,数十万言,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。玄初作内篇成,示司空王沉。沉曰:“省所著书,言富理济,经纶政体,存重儒教,足以塞杨、墨之流遁,齐孙、孟于往代也。”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傅子》百二十卷,晋司隶校尉傅玄撰。◎《唐志》同。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宋《崇文总目》仅载二十三篇,《宋史·艺文志》仅载有五卷,其后惟《遂初堂书目》尚有其名,元、明之后,藏书家遂不著录。今检《永乐大典》中,得文义完具者十二篇,未全者十二篇,总为一卷。其有《大典》未载,见于他书者,得四十余条,别为附录。此书所论,关切治道,阐启儒风,精理名言,往往而在,《论衡》、《昌言》皆当逊之。◎严可均曰:余以《群书治要》所载二十四篇校《大典》本,多出二千五百许字,又从《三国志》注写出六千三百余字,广为二卷。又遍搜各书,为补遗二卷。 太祖又云: 答绍之言。 “汤、武之王,岂同土哉?若以险固为资,则不能应机而变化也。” 《郭嘉传》注引《傅子》云“语在《武纪》”,此所云云,当即《傅子》之《武纪》中语也。
九月,令曰:“河北罹袁氏之难,其令无出今年租赋。”重豪强兼并之法,百姓喜悦。 ◎《魏书》载公令曰: 《文馆词林》题曰《魏武帝收田租令》。 有国有家者,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患贫而患不安。袁氏之治也,使豪强擅恣,亲戚兼并;下民贫弱,代出租赋,衒鬻家财,不足应命。 《文馆词林》“应命”作“毕负”。 审配宗族,至乃藏匿罪人, 《文馆词林》“至”下有“微”字,属上句读。 为逋逃主。欲望百姓亲附,甲兵强盛,岂可得邪!其收田租亩四升, 《文馆词林》“其”下有“令”字。 户出绢二匹、绵二斤而已,他不得擅兴发。郡国守相明检察之,无令强民有所隐藏,而弱民兼赋也。 《文馆词林》令中“民”字皆作“人”, “治”作“乂”,均避唐讳。 天子以公领冀州牧,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九年秋八月戊寅,曹操大破袁尚,平冀州,自领冀州牧。◎袁宏《后汉纪》:或说操曰:“宜复古制,置九州,则所制者广大,天下服矣。”操将从之,荀彧言:“宜天下大定,乃议古制。”操曰:“微足下,失之者多矣。”遂寝九州之议。〖本志《彧传》同。〗◎本志《董昭传》:以昭为冀州牧。〖当在建安四年。〗◎《贾诩传》:以诩为冀州牧。〖亦在建安四年。〗冀州未平,留参司空军事。河北平,太祖领冀州牧,徙诩为太中大夫。◎冀州未平以前,则以昭、诩为牧。既平以后,则自领之。 公让还兖州。 ◎胡三省曰:当时政自操出,领则真领,而让非真让也。◎梁章钜曰:按下十三年云“汉罢三公官,置丞相、御史大夫。以公为丞相”,又十八年云“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,加九锡”,又二十一年云“天子进公爵为魏王”,书法并同。而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则曰“操公自领冀州牧”,“自为丞相”,“自立为魏公,加九锡”, “自进号为魏王”,盖陈《志》作于范《书》前,且百余年,不能无所回护。范《书》修于宋时,已隔两朝,可以据事直书,其所值之时不同也。◎或曰:封殖之谋始此。兖在囊中,故无嫌于让也。 公之围邺也,谭略取甘陵、安平、渤海、河间。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清河国,治甘陵。安平国,治信都。河间国,治乐成。◎刘昭注:清河国,桓帝建和二年改为甘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甘陵故城,今山东东昌府清平县南。信都故城,今直隶冀州治。乐成故城,今河间府献县东南。◎渤海郡治南皮,见初平元年注。 尚败,还中山。谭攻之,尚奔故安,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涿郡故安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安故城,今直隶易州东南。 遂并其众。公遗谭书,责以负约,与之绝婚, 至此,而真情毕露矣。 女还,然后进军。 ◎胡三省曰:袁尚破走,操于是始讨谭。 谭惧,拔平原, 平原,见初平三年注。 走保南皮。 ◎《水经·淇水注》:清河迳南皮县故城西,建安中魏武擒袁谭于此城。 十二月,公入平原,略定诸县。
十年春正月,攻谭,破之,斩谭,诛其妻子,冀州平。 ◎曹纯麾下骑斩谭首,见《曹仁传》。◎赵一清曰:邺虽破,而谭犹扰其东偏,故必斩谭,而后书“冀州平”。◎弼按: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十年春正月,曹操破袁谭于青州,斩之。则“冀州平”应作“青州平”也。 ◎余按:前文“谭走保南皮”,南皮属冀州,不属青州,范《书》言“破袁谭于青州”,失之。观本志《臧霸传》“霸数以精兵入青州。太祖破袁谭于南皮,霸等会贺”,云“会贺”而不云“并攻”,似因青州之平在谭破之后。又《王脩传》“谭之破,诸城皆服”。因谭之见诛南皮,青州谭党望风而靡,故臧霸得平定青州,转往会贺,范氏本意盖如此。然如赵说,此处作“冀州”文义亦通,似无烦改。 ◎《魏书》曰:公攻谭,旦及日中不决;公乃自执桴鼓,士卒咸奋,应时破陷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操于南皮攻袁谭,斩之。操作鼓吹,自称万岁,于马上舞。◎本志《卷十一·王修传》注引《傅子》曰:太祖既诛袁谭,枭其首,令曰:“敢哭之者,戮其妻子。”王修哭之,哀动三军。◎又见《御览》卷四百二十一。 下令曰:“其与袁氏同恶者,与之更始。”令民不得复私雠,禁厚葬,皆一之于法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二》云:汉以后,天下送死奢靡,多作石室、石兽、碑铭等物。建安十年,魏武帝以天下雕弊,下令不得厚葬,又禁立碑。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,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,伦兄俊作《表德论》,以述伦遗美,云“祗畏王典,不得为铭,乃撰录行事,就刊于墓之阴云尔”,此则碑禁尚严也,此后复弛替。 是月,袁熙大将焦触、张南等叛攻熙、尚,熙、尚奔三郡乌丸。触等举其县降,封为列侯。 焦触、张南,事详见《袁绍传》。 初讨谭时,民亡椎冰, ◎说见兴平元年“烧左手掌”注。◎康发祥曰:此盖言民苦椎冰,道亡耳。裴注分明。 臣松之以为讨谭时,川渠冰冻, 宋本“冰”作“水”。 使民椎冰以通船,民惮役而亡。 令不得降。顷之,亡民有诣门首者。公谓曰:“听汝则违令,杀汝则诛首,归深自藏,无为吏所获。”民垂泣而去。后竟捕得。 ◎或曰:法有免首之科,魏武既矜其情,罪赦之可也。既纵而复捕之,进退无据,非法之中。◎弼按:此与唐太宗之释囚徒同一用意,惟彼终赦,此则终捕,一宽一刻,于此见之。
夏四月,黑山贼张燕率其众十余万降,封为列侯。故安赵犊、霍奴等 故安,注见上年。 杀幽州刺史、涿郡太守。 ◎余按:本志《袁绍传》“焦触自号幽州刺史,驱率诸郡太守令长,背袁向曹”,而后《隶释》载《魏公卿上尊号奏》有“征虏将军都亭侯臣触”,疑即焦触,则此幽州刺史别为一人。 三郡乌丸攻鲜于辅于犷平。 ◎胡三省曰:三郡乌丸,辽西蹋顿、辽东苏仆延、右北平乌延也。◎服虔曰:犷,音巩。◎师古曰:音九勇翻,又音鑛。◎弼按:鲜于辅,事见本志卷八《公孙瓒传》及卷二十六《田豫传》,又见建安十八年注。 ◎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曰:犷平,县名,属渔阳郡。 ◎《一统志》:犷平故城,今直隶顺平府密云县东北。◎盖在潮河西,近古北口地。潮河,即古鲍丘水也。◎本志《刘放传》:渔阳王松据涿郡,太祖克冀州,放说松。建安十年,与松俱至,乃以放参司空军事。◎胡三省曰:此为刘放因此管魏机密以乱魏张本。 秋八月,公征之,斩犊等,乃渡潞河, ◎《郡国志》:渔阳郡潞。◎《一统志》:潞县故城,今顺天府通州东,以潞水为名。◎《水经注》:鲍丘水迳潞县故城西,汉光武遣吴汉、耿弇等破铜马、五幡于潞东,即此。◎《魏土地记》云:城西三十里有潞河是也。 救犷平,乌丸奔走出塞。
九月,令曰: 《文馆词林》题曰《整齐风俗令》。 “阿党比周,先圣所疾也。 ◎《论语》: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◎《集解》云:忠信为周,阿党为比。 闻冀州俗,父子异部, ◎《急就章》:分别部居不杂厕。 更相毁誉。昔直不疑无兄,世人谓之盗嫂; ◎《汉书·直不疑传》:不疑,南阳人。或毁不疑曰:“不疑状貌甚美,然特毋柰其善盗嫂何也!”不疑闻,曰:“我乃无兄。”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,谓之挝妇翁; ◎范《书·第五伦传》:伦字伯鱼,京兆长陵人。建武二十七年,补淮阳国医工长,从王朝京师。帝谓伦曰:“闻卿为吏篣妇公,不过从兄饭,宁有之邪?”伦对曰:“臣三娶,妻皆无父。少遭饥乱,实不敢妄过人食。”帝大笑。 王凤擅权,谷永比之申伯, ◎《汉书·谷永传》:永字子云,长安人。是时委政元舅大将军王凤,议者多归咎焉。永知凤方见柄用,阴欲自托,乃言:“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。”◎胡三省曰:申伯,宣王之舅,谷永以之况王凤也。 王商忠议, ◎吴金华曰:忠议,南宋潘自牧所撰《记纂渊海》卷四十九引作“忠义”。古书“义”、“议”通用,此文当以“义”为本字。 张匡谓之左道, ◎《汉书·王商传》:蜀郡张匡,其人佞巧,上书言丞相商作威作福,执左道以乱政。 此皆以白为黑,欺天罔君者也。吾欲整齐风俗,四者不除,吾以为羞。”冬十月,公还邺。 ◎王鸣盛曰:○《文帝纪》黄初二年注引《魏略》: “以长安、谯、许昌、邺、洛阳为五都。”○其实长安久不为都,谯特因是太祖故乡,聊目为都,皆非都也。真为都者,许、邺、洛耳。自建安元年,操始自洛阳迎天子,迁都许,备见《武帝纪》中,并每有征伐,事毕,辄书“公还许”。至九年灭袁氏之后,则又迁都于邺矣。纪虽于此下屡书“公还邺”,或书“至邺”,而尚未能直揭明数语,使观者醒眼。〖《后汉书·献纪》亦无此。〗至二十四年则书“还洛阳”,二十五年又书“至洛阳”,其下即书“王崩于洛阳”。至其子丕受禅即真位,皆在洛,盖操之末年,又自邺迁洛矣。〖◎沈约《宋书》三十三卷《五行志》:魏文即位,自邺迁洛,终黄初不复还邺。〗纪所书亦宜再加醒眼之句。予尝恨《新唐书》本纪于武后、中宗之在长安、在洛阳全不分明。陈寿意主简严,尚令读者稍蒙昧,较《新唐书》则已远胜之。◎弼按:王氏意谓建安元年迁都许,后又迁邺,迁洛阳。而陈《志》、范《书》均失载也。不知《魏略》所云之五都为魏之五都,非汉之五都也。书操还邺者,冀州牧本治邺也,还洛阳者,军行所至也。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四年,尚有“军还长安”之文,然则可谓迁都长安乎?《文纪》延康元年,筑坛繁阳,受禅。黄初元年,初营洛阳宫,始幸洛阳。是为由许迁洛之证,初不如王氏所云迁邺迁洛也。建安以后,政柄固移曹氏,然犹奉汉正朔,不得以操之行止即谓为汉都之迁移也。王氏为失辞矣。
初,袁绍以甥高幹领并州牧, ◎高幹,字元才,陈留圉人,见本志《高柔传》注,又见《袁绍传》及《刘劭传》仲长统注。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太原郡晋阳,刺史治。◎《一统志》:晋阳故城,今山西太原府太原县治。 公之拔邺,幹降,遂以为刺史。幹闻公讨乌丸,乃以州叛,执上党太守, 上党,注见上年。 举兵守壶关口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上党郡壶关。《上党记》曰:关城,都尉所治,去郡六十里即壶关。◎《一统志》:壶关故城,今山西潞安府长治县治壶口山下。山川相错,地形如壶。◎《浊漳水》注:有壶口关,故曰壶关。◎互见《袁绍传》“壶口关”。 遣乐进、李典击之,幹还守壶关城。十一年春正月,公征幹。幹闻之,乃留其别将守城, ◎本志《袁绍传》:幹乃留其将夏昭、邓升守城。 走入匈奴,求救于单于,单于不受。 ◎匈奴,事见初平三年注。◎范《书·南匈奴传》:会灵帝崩,天下大乱,单于将数千骑与白波贼寇河内诸郡,乃止河东。◎章怀注:遂止河东平阳也。◎本志卷十六《杜畿传》云:会白骑攻东垣,高幹入濩泽。◎弼按:濩泽县属河东郡,高幹盖由壶关而平阳,而濩泽,而上洛,欲南奔刘表。时豫州已为操所据,故绕道雍州也。 公围壶关三月,拔之。 ◎《上党记》:曹公围壶关,起土山于西城,内筑界城遮之。◎《元和志》:壶关县东南百二十里有曹公垒,为攻高幹时所筑。 幹遂走荆州,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。 ◎胡三省曰:上洛县,前汉属弘农,后汉属京兆,峣关在县西北,故置都尉。◎刘昫曰:言县在洛水之上,故以为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上洛故城,今陕西商州治。◎弼按:至是而并州悉平,操乃以梁习为刺史,边境肃清,长老称咏。详见本志卷十五《习传》。上洛都尉,又互见《袁绍传》。是时魏武有《明罚令》云“闻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绝火寒食,云为介之推。北方沍寒,将有不堪之患。令到,人不得寒食,犯者有刑”,此令当在拔壶关之时。
秋八月,公东征海贼管承,至淳于, ◎《郡国志》:青州北海国淳于。◎《一统志》:淳于故城,今山东青州府安丘县东北三十里。 遣乐进、李典击破之,承走入海岛。割东海之襄贲、郯、戚以益琅邪,省昌虑郡。 ◎东海郡治郯,见初平四年“徐州牧”注。琅邪国治开阳,见兴平元年注。昌虑郡,建安三年置,注见前。◎《郡国志》:东海郡襄贲、戚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贲故城,今山东沂州府兰山县西南百二十里。戚县故城,今山东兖州府滕县南七十里。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十一年,立故琅邪王容子熙为琅邪王。齐、北海、阜陵、下邳、常山、甘陵、济阴、平原八国皆除。◎胡三省曰:八国皆除而独立熙继琅邪者,容先遣弟邈至长安贡献,操时在东郡,邈盛称其忠诚,操以此德容,故为容立后。除八国者,渐以弱汉宗室也。◎赵一清曰:东海郡郯,刺史治,亦太守治。今割入琅邪,未知太守更治何县。◎钱大昕曰:光武封子彊为东海王,传国最久,中间无改国为郡之事。《续汉志》“东海郡”,“郡”字当为“国”之讹。◎洪颐煊曰:《东海恭王传》“帝以彊废不以过,去就有礼,故优以大封,兼食鲁郡”,是彊封东海,而国都在鲁,故终东京之世,鲁称国,置相,而东海仍为郡,钱说非也。◎马与龙曰:彊都鲁称国,故东海仍为郡,然终东京之世,亦不别置守。◎又云:东海太守徐璆,见《魏志》建安十三年注。盖自献帝都许以后,东海遂不属鲁矣。◎弼按:据洪、马二说可以释赵、钱之疑。然据范《书·徐璆传》“璆转东海相”,是东海仍为国,钱说为是。◎又案:琅邪王熙在位十一年,坐谋欲过江,被诛,国除。见范《书·光武十王传》。 ◎《魏书》载十月乙亥令曰: 《文馆词林》题曰《魏武帝令掾属等月旦各言过令》。严可均辑《全三国文》题曰《求言令》。 夫治世御众, 《文馆词林》作“化俗御众”。 建立辅弼,诫在面从。《诗》称“听用我谋,庶无大悔”, ◎《诗·大雅·抑篇》之诗。◎《楚语》:卫武公作《懿戒》以自警。◎韦昭:懿,读为抑。 斯实君臣恳恳之求也。吾充重任,每惧失中,频年已来,不闻嘉谋,岂吾开延不勤之咎邪? ◎吴金华曰:“开”谓开辟进贤门路,“延”谓招聘延请。“开延”合成一词,亦汉末魏晋之语。 自今以后,诸掾属治中、别驾,常以月旦各名其失, 《文馆词林》“名”作“言”。 吾将览焉。 ◎《初学记》卷二十一“纸类”载魏武令曰:自今诸掾属侍中、别驾,常以月朔各进得失,纸书函封,主者朝常给纸函各一。
三郡乌丸承天下乱, “三郡”上疑脱“初”字。 破幽州,略有汉民合十余万户。袁绍皆立其酋豪为单于,以家人子为己女,妻焉。辽西单于蹋顿尤强,为绍所厚,故尚兄弟归之,数入塞为害。 《通鉴》“害”作“寇”。 公将征之,凿渠,自呼沲入泒水, 泒,音孤。 ◎冯本、吴本“泒”作“派”。◎钱大昕曰:“派”当作“泒”,从瓜得声,今讹为支派字。 名平虏渠;又从泃河口 泃,音句。 凿入潞河,名泉州渠,以通海。 ◎范《书·光武纪》 “呼沱河”注:呼沱河,旧在饶阳南,至魏太祖曹操因饶河故渎决,令北注新沟水,所以今在饶阳县北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说文》:泒水出雁门葰人戍夫山東北入海。○《水经注》:泃水出右北平无终县西山,西北流,过平谷县而东南流,又南流入于潞河,又东合泉州渠口,曹操所筑也。◎渠东至海阳县乐安亭南,与濡水合,而入于海。泉州、平谷二县,皆属渔阳郡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鲍丘水注》引陈寿《魏志》曰:曹太祖从泃口凿渠,迳雍奴、泉州以通河海。○《濡水注》曰:濡水自雍奴县承鲍丘水东出,谓之盐关口。魏太祖征蹋顿,与泃口俱导,世谓之新河。陈寿《魏志》曰:“以通河海也。”○道元两引《陈志》,俱有“河海”字,与今书不同。河即呼沱河也。◎吴熙载曰:平虏渠在今直隶深州饶阳县。泉州渠在今顺天府宝坻、武清二县境。◎《一统志》:平虏渠在今直隶天津府沧州北。泉州渠在宝坻县东南。◎弼按:吴说平虏渠在饶阳者,言其源也。《一统志》云在沧州者,言其委也。◎又按:“通海”,《通鉴》作“通运”,《玉海》引此句,下注云:一云“通运”,两说皆通,以 “通运”为胜。盖当时凿渠,意在通运,与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,用意相同。《董昭传》 “患军粮难致,凿平虏、泉州二渠入海通运,昭所建也”,可证。◎《一统志》:泉州故城,在武清县东南。◎平虏、泉州二渠,互见《董昭传》。 十二年春二月,公自淳于还邺。 ◎淳于,注见上年。◎赵一清曰:袁谭既死,尚、熙远遁,尚有高幹倔强肘腋。既斩幹,而袁氏亲属尽矣。乃始经营邺都也。 丁酉令曰: 严可均题曰《封功臣令》。 “吾起义兵诛暴乱,于今十九年, 中平六年起兵于己吾,至建安十二年为十九年。 所征必克,岂吾功哉?乃贤士大夫之力也。天下虽未悉定,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;而专飨其劳,吾何以安焉!其促定功行封。” ◎本志《荀攸传》:十二年,大论功行封,太祖曰:“忠正密谋,抚宁内外,文若是也。公达其次也。” 于是大封功臣二十余人,皆为列侯,其余各以次受封, ◎何焯曰:封功臣,乃徐议自尊矣。 及复死事之孤,轻重各有差。 “复”有偿还、报答、归反诸义,又有蠲除赋役、复除繇役诸义,见于经注、史传者甚多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“复勿租税二岁”注:“复者,除其赋役也。”“皆复其身及户,勿事”注:“复其身及一户之内,皆不徭役也。”《汉书·刑法志》“中试则复其户”注:“复,谓免其赋税也。” ◎《魏书》载公令曰: 《文馆词林》题曰《分租赐诸将令》。 昔赵奢、窦婴之为将也,受赐千金,一朝散之, ◎《史记·赵奢传》:赵王以奢子括为将,括母言于王曰:“大王及宗室所赏赐者,奢尽以予军吏、士大夫,受命之日,不问家事。”◎《窦婴传》:上拜婴为大将军,赐金千斤。婴乃言袁盎、栾布诸名将、贤士在家者进之。所赐金陈廊庑下,军吏过,辄令财取为用,金无入家者。 故能济成大功,永世流声。吾读其文,未尝不慕其为人也。与诸将、士大夫共从戎事, ◎姜宸英曰:士大夫,谓将士也,见《李广传》。〖◎弼按:《史记·李广传》:广军士大夫,一军皆哭。〗◎赵一清曰:《邴原传》注引《原别传》,亦有此称。◎弼按:上文引《赵奢传》“军吏士大夫”,亦同。 幸赖贤人不爱其谋,群士不遗其力,是夷险平乱, 夷,平也。 而吾得窃大赏,户邑三万。追思窦婴散金之义,今分所受租与诸将掾属及故戍于陈、蔡者,庶以畴答众劳,不擅大惠也。宜差死事之孤,以租谷及之。若年殷用足,租奉毕入,将大与众人悉共飨之。
将北征三郡乌丸,诸将皆曰:“袁尚,亡虏耳,夷狄贪而无亲,岂能为尚用?今深入征之,刘备必说刘表以袭许,万一为变,事不可悔。”惟郭嘉策表必不能任备,劝公行。 ◎《郭嘉传》:嘉曰:“表,坐谈客耳,知才不足以御备,重任之则恐不能制,轻任之则备不为用。虽虚国远征,公无忧矣。”太祖遂行。至易,嘉曰:“兵贵神速,宜轻兵兼道以出,掩其不意。”◎《卢毓传》注引《续汉书》云:太祖北征柳城,过涿郡,令告太守修卢植墓,并致薄醊,以彰厥德。◎魏武于军行之际,犹知尊礼先贤。后钟会入蜀,亦遣人祭诸葛亮之墓。当时俗尚犹有式闾之遣风焉。 夏五月,至无终。 ◎胡三省曰:无终县属右北平郡,春秋无终子之国。◎宋白曰:无终,唐为蓟州玉田县。◎惠栋曰:○《魏土地记》:无终在右北平西北百三十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汉无终故城,今顺天府蓟州治。唐无终故城,今玉田县治。 秋七月,大水,傍海道不通, ◎郁松年曰:“秋七月”当在下“引军出卢龙塞”上。《田畴传》“旧北平郡治平冈,道出卢龙”,则无终去卢龙不过数百里,而无终乃出塞大道,畴故云“虏谓大军当由无终”。操轻兵趋利,五月至无终,何故不进,以至秋水梗道?且操署路旁表曰“方今暑夏,道路不通”,大水不在秋,明矣。盖操至无终,适值大水,顿军久之,始易道而进。及出卢龙,则已七月,故以八月登白狼也。◎弼按:○《田畴传》:畴随军次无终。时方夏水雨,而滨海洿下,泞滞不通,畴曰:“此道,秋夏每常有水。”○盖军行至无终,适值夏雨,军不得进。秋初已成大水,傍海道不通,始绕道卢龙耳。 田畴请为乡导, ◎胡三省曰:乡,读为向。◎弼按:《畴传》云“太祖令畴将其众为乡导”,与此云“畴请为乡导”异。 公从之。引军出卢龙塞, ◎《水经·濡水注》:濡水又东南迳卢龙塞,塞道自无终县东出,渡濡水,向林兰陉,东至清陉。〖清陉,《方舆纪要》作“青陉”。〗卢龙之险,峻坂萦折,故有九 之名矣。〖,一作“峥”。〗濡水又东南迳卢龙故城东,汉建安十二年,魏武征蹋顿所筑也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十七:卢龙塞在永平府西一百九十里,有卢龙镇,土色黑,山似龙形,即古卢龙塞云。◎吴熙载曰:卢龙疑今喜峰口。◎谢鍾英曰:濡水,今名热河。卢龙塞疑即今龙井关,塞道自遵化州东北出也。◎弼按:○《一统志》:滦河即古濡水。○谢云今热河,误。喜峰口关在今永平府迁安县西北一百七十里,西南去遵化州七十里,明时驻兵戍守,为蓟边重地。龙井关在迁安县西北一百九十里,西接遵化州之洪山口,陡峙边外。○聚珍本《水经注·卷首》“滦河”考证云:无终为今玉田,林兰陉盖今喜峰口,清陉即今冷口。○即此以证,不特塞垣疆界了然,即田畴引曹操回军卢龙塞之处,亦可得其大概矣。 塞外道绝不通,乃壍山堙谷五百余里, ◎冯本、官本“壍”作“堑”。《说文》无“壍”字,作“堑”为是。◎《庄子·外物篇》:然则厕足而垫之,至黄泉。◎《释文》云:垫,本又作堑,七念反,掘也。◎《左传·襄二十五年》:井堙木刊。◎堙,塞也。◎《山海经·北山经》:常衔西山之木石,以堙于东海。◎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三十五年,堑山堙谷直通之。 经白檀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渔阳郡白檀。◎《李广传》:将军其率师东辕,弥节白檀。◎《一统志》:白檀故城,今承德府西南,古北口东北一百四十里滦河之滨。◎《方舆纪要》云:白檀废县,在密云县南。◎案:此后魏之白檀县,非汉之白檀也,《纪要》误。◎吴熙载曰:白檀,今直隶承德府滦平县。◎谢鍾英曰:曹公由徐无出塞,历白檀东南境耳。其故城在滦平,非军行之地。◎钱大昕《通鉴注辩正》云:胡注“白檀县属右北平郡”,宋白曰“白檀故城,在檀州燕乐县界”,案《汉志》,白檀县属渔阳郡,非右北平也。《水经注》 “濡水东南流迳渔阳白檀县故城北”,濡水,今滦水也,白檀为滦水所经,当在今古北口外滦河之滨,非唐之檀州地矣。后汉省白檀县,元魏复置县,为密云郡治,而郡实治提携城。则白檀亦治提携,非汉故县矣。宋白所称,亦后魏故城耳。 历平冈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右北平郡治平冈。◎后汉北平郡移治土垠,平冈县省。◎《水经·濡水注》云:卢龙东越清陉,至凡城二百许里,自凡城东北出,趣平冈故城,可百八十里,向黄龙则五百里。平冈在卢龙东北远矣。◎吴熙载曰:平冈在今直隶永平府西北。◎李兆洛曰:在永平府卢龙县东北四百里。◎谢鍾英曰:当在哈喇沁中旗界。◎杨守敬《沿革图》:在哈喇沁左旗。◎弼按:当以李、杨二说为是。 涉鲜卑庭, ◎胡三省曰:此时鲜卑庭已在右北平郡界,盖慕容廆之先也。 东指柳城。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辽西郡柳城,西部都尉治。◎后汉省。◎《一统志》:柳城故城,即后魏及唐之营州,辽、金之兴中府,在今锦州边界。〖杨《图》同。〗◎《通鉴辑览》:柳城在今热河塔子沟。◎李兆洛曰:柳城在今永平府境。◎吴熙载曰:在今奉天锦州府宁远州。◎谢鍾英曰:在今承德府建昌县北哈喇右翼界。◎马与龙曰:当在建昌县东北。◎弼按:据《武纪》及《田畴传》,准以地望,以在锦州边界为是。互见本志《乌丸传》。 未至二百里,虏乃知之。尚、熙与蹋顿、辽西单于楼班、右北平单于能臣抵之等 ◎钱大昕曰:以乌丸、鲜卑传考之,右北平单于乃乌延,非能臣抵之。其名能臣氐者,则代郡乌丸,非右北平也。“氐”与“抵”音相近。 将数万骑逆军。八月,登白狼山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右北平郡白狼。◎师古曰:有白狼山,故以名县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水经注》:白狼山在右北平石城县西。○《乌丸传》:逆战于凡城。○则白狼山盖在凡城。◎《一统志》:曹操登白狼山望柳城,其山必高峻,可附览二百里之远。今哈喇沁左翼东三十里,白鹿山近之。◎吴熙载曰:白狼山在今永平府建昌县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热河志》:在建昌县南,今名布祜图山。◎弼按:○《水经·大辽水注》:白狼水出右北平白狼县东南,又西北,石城川水注之,水出西南石城山,东流迳石城县故城南。○《地理志》:右北平有石城县,北屈迳白鹿山,西即白狼山也。○据此则白狼山实在石城之东。胡注引《水经》云“白狼山在石城西”者,误也。○《田畴传》:出卢龙,历平冈,登白狼堆。○据此,则白狼山实在平冈之东。○《水经·濡水注》:凡城东北出,趣平冈,可百八十里。○则胡注云“白狼山在凡城”,误。盖白狼县在石城、平冈之西,而白狼山实在石城、平冈之东,即《水经注》与《一统志》所云“即白鹿山”是也。若如吴、谢二说,白狼山在今建昌县,则去柳城决不止二百里,与当日情势不符矣。 卒与虏遇, ◎胡三省曰:卒,读曰猝。 众甚盛。公车重在后, ◎胡三省曰:车重,即辎重。 被甲者少,左右皆惧。公登高,望虏陈不整,乃纵兵击之,使张辽为先锋,虏众大崩,斩蹋顿及名王以下,胡、汉降者二十余万口。 ◎《水经·大辽水注》:引《英雄记》曰:曹操于是击马鞍,于马上作十片。即于此也。◎《博物志》曰:魏武于马上逢狮子,使格之,杀伤甚众。王乃自率常从健儿数百人击。狮子吼呼奋越,左右咸惊。王忽见一物从林中出,如狸,超上王车轭上。狮子将至,此兽便跳上狮子头上,狮子即伏不敢起。于是遂杀之,得狮子而还。未至洛阳四十里,洛中鸡狗皆无鸣吠者也。◎弼按:操军还邺,未至洛阳,《博物志》所言似不足据。 辽东单于速仆丸 ◎胡三省曰:速仆丸,即苏仆延,语有轻重耳。◎钱大昕曰:《乌丸传》作“苏仆延”,译音无定字也。彼传前称“乌丸大人苏仆延”,后称“速附丸”,亦即一人。古音“附”如“仆”。 及辽西、北平诸豪,弃其种人,与尚、熙奔辽东,众尚有数千骑。初,辽东太守公孙康恃远不服。及公破乌丸,或说公遂征之,尚兄弟可禽也。 “禽”与“擒”同。 公曰:“吾方使康斩送尚、熙首,不烦兵矣。”九月,公引兵自柳城还, ◎《艺文类聚·五十九》、《北堂书钞·一百五十八》载陈琳《神武赋》并序云:建安十有二年,大司空武平侯曹公东征乌丸,六军被甲,云辎万乘,治兵易水,次于北平,可谓神武弈弈,有征无战者已。夫窥巢穴者,未可与论六合之广;游横污者,又乌知沧海之深。大人之量,固非说者之所可识也。伫盘桓以淹次,乃申命而后征,觐狄民之故土,追大晋之遐踪。恶先縠之惩寇,善魏绛之和戎。受金石而弗伐,盖礼乐而思终。陵九城而上济,起齐轨乎玉绳。车轩辚于雷室,骑浮厉乎云宫。晖曜连乎白日,旗旐继于电光。旆既轶乎白狼,殿未出乎卢龙。威凌天地,势括十冲,单鼓未伐,虏已溃崩。克俊馘首,枭其魁雄。尔乃总辑瑰珍,茵毡幕幄,攘璎带佩,不饰雕琢,华璫玉瑶,金麟牙鹿,文贝紫瑛,缥碧玄绿,黼锦缋组,罽毼皮服。◎弼按:至是而袁绍所据之冀、青、幽、并四州,悉为操有,此陈琳所以有《神武赋》之作也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时寒且旱,二百里无复水,军又乏食,杀马数千匹以为粮,凿地入三十余丈乃得水。 战事在八月,又值大雨之后,何以云时寒且旱?似不足信。 既还,科问前谏者, ◎胡三省曰:科,条也。问前谏者,科具其姓名也。 众莫知其故,人人皆惧。公皆厚赏之,曰:“孤前行,乘危以徼幸,虽得之,天所佐也,故不可以为常。 宋元本“故”作“顾”,《通鉴》同。 诸君之谏,万安之计,是以相赏,后勿难言之。” ◎《世说新语·假谲篇》:魏武行役失汲道,军皆渴,乃令曰:“前有大梅林,饶子,甘酸可以解渴。”士卒闻之,口皆出水,乘此得及前源。◎《北堂书钞》卷一百一十八云:曹操攻柳城不下,周不疑进十计,攻城即下也。 时刘先未归曹,不疑乌能于柳城画策?卢于《刘表传》注处已驳之。 康即斩尚、熙及速仆丸等,传其首。 ◎本志《牵昭传》:辽东送袁尚首,县在马市,招睹之悲感,设祭头下。太祖义之,举为茂才。 诸将或问:“公还而康斩送尚、熙,何也?”公曰:“彼素畏尚等,吾急之则并力,缓之则自相图,其势然也。” 此与建安八年,郭嘉谓袁谭、袁尚急则相持,缓则相争,情势相同。 十一月,至易水, ◎《郡国志》:涿郡故安,易水出。◎《水经·易水注》:易水迳故安城南城外东流。世又谓易水为故安河。◎故安,见前建安九年注。 代郡乌丸行单于普富卢、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代郡,治高柳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柳故城,今山西大同府阳高县西北。◎杨氏《沿革图》:高柳故城,在阳高县西南。 上郡乌丸行单于那楼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上郡,治肤施。◎《一统志》:肤施故城,在今陕西绥德州东南五十里。◎杨氏《沿革图》:肤施故城,在今绥德州西北。◎王先谦曰:汉末郡废,建安十八年复。禹贡九州,上郡属雍州,见《献帝起居注》。汉末上郡郡县皆废,见《舆地广记》。魏武省上郡,见《晋志》及《通典》。 ◎余按:“上郡”疑为“上谷”之误。时上郡已废,十八年复后旋省,史家亦不当以追称论之。他处亦不见上郡乌丸名目。本志《乌丸传》有上谷乌丸大人难楼,“那”、“难”音近,似为一人二译。 将其名王来贺。 ◎《田畴传》:军还入塞,论功行封,封畴亭侯,邑五百户。畴固让,使夏侯惇喻意。畴曰:“畴,负义逃窜之人耳,岂可卖卢龙之塞,以易赏禄哉?”
十三年春正月,公还邺,作玄武池以肄舟师。 ◎肄,以四反。◎《三苍》曰:肄,习也。 〖《三苍》,注见前。〗 ◎《水经·洹水注》:洹水西迳魏武玄武故苑。苑旧有玄武池,以肄舟楫,有鱼梁钓台,竹木灌丛。今池林绝灭,略无遗迹矣。◎胡三省曰:邺城有玄武苑,操凿池其中。◎弼按:幽州既平,将南征荆州,故豫治水师。惜北人不习水战,故终为孙、刘所败耳。◎《一统志》:玄武池在河南彰德府临漳县西南。 汉罢三公官,置丞相、御史大夫。夏六月,以公为丞相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六月癸巳,曹操自为丞相。八月丁未,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。◎胡三省曰:汉初以丞相、御史大夫、太尉为三公。哀帝元寿二年,以大司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为三公。中兴以来,以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。今虽复置丞相、御史,而操自为丞相,事权出于一矣。◎弼按:操改官制,及并十四州为九州,皆藉复古而以自便私图。三公既罢,孔融就戮,既除同列,又锄异己,此所谓托名汉相,实汉贼也。◎马端临曰:后汉虽置三公,而事归台阁尚书。至魏晋以来,三公遂为具员,故必择老病不任事、依违不侵权者居之。东汉之末,曹公为丞相,而三公则杨彪、赵温也。东汉本不置丞相,建安特置之,以处曹操。魏本不置丞相,正始特置之,以处司马师、昭。丞相既不为宰相之任,而常为嬗代之阶。◎弼按:马说于当日情势诚然。以曹操为丞相时,杨彪、赵温已先后罢免。魏于甘露三年,始命司马昭为相国,炎继之。马氏云“魏于正始置丞相,以处司马师、昭”,均误。 吴金华引申胡适之说,以此自立丞相为应谶之谋。说详《校诂》。 ◎赵一清曰:《宋志》“魏武为丞相以来,置左右二长史而已”,此谓于汉旧仪之外,别增二官,非谓尽省前职也。历观诸臣传中,多有为参军、掾属者,一时人材无不网罗入府。 ◎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绶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太常,卿,一人,中二千石。 御史大夫不领中丞,置长史一人。 ◎御史中丞,见初平元年注。◎《续百官志》刘昭注:建安十三年,又罢司空,置御史大夫。御史大夫郗虑。虑免,不得补。〖◎弼按:《宋书·百官志》作“不复补”。〗◎荀绰《晋百官表注》曰:献帝置御史大夫,职如司空,不领侍御史。◎沈约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曰御史丞,其二曰御史中丞。献帝时更置御史大夫,自置长史一人,不复领中丞也。 ◎《先贤行状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海内先贤传》四卷,魏明帝时撰。◎《旧唐志·经籍志》:《海内先贤传》四卷,魏明帝撰。《海内先贤行状》三卷,李氏撰。◎《唐书·艺文志》:《海内先贤传》五卷,魏明帝时撰。李氏《海内先贤行状》三卷。◎三志所载,不同如此。◎《世说新语·德行篇》注所引有《先贤行状》,有《海内先贤传》,是明为两书。《御览·人事部》引四事,称《海内先贤行状》,《职官部》引一事,称《汉魏先贤行状》,一多“海内”二字,一多“汉魏”二字。◎叶德辉《世说新语注引用书目》:《先贤行状》,亦称《颍川先贤行状》。未知裴注所引究为何书也。 璆字孟平,广陵人。 ◎《范书·徐璆传》:璆字孟玉,广陵海西人。◎章怀注:璆音仇。◎本志《和洽传》注引《汝南先贤传》云:广陵徐孟本来临汝南。◎弼按:作“平”、作“本”均误,以作“玉”为是。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广陵郡,治广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广陵故城,今江苏扬州府东北。 少履清爽,立朝正色。历任城、汝南、东海三郡, 三郡均见前。 所在化行。 ◎范《书·璆传》:璆迁荆州刺史,董太后姊子张忠为南阳太守,璆举奏忠臧余一亿,又奏五郡太守及属县有臧污者,悉征案罪,威风大行。后迁汝南太守,转东海相,所在化行。 被征,当还,为袁术所劫。术僭号,欲授以上公之位,璆终不为屈。术死后,璆得术玺,致之汉朝,拜卫尉、太常。 ◎范《书·璆传》:献帝迁许,以廷尉征,道为袁术所劫。璆曰: “龚胜、鲍宣,独何人哉?守之必死!”术不敢逼。术死军破,璆得其盗国玺,及还许,上之,并送前所假汝南、东海二郡印绶。◎章怀注引卫宏曰:秦以前以金玉银为方寸玺。秦以来天子独称玺,又以玉,群下莫得用,出蓝田山,题是李斯书,其又曰: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”号曰传国玺。汉高祖定三秦,子婴献之,高祖即位,乃佩之。王莽篡位,就元后求玺,后乃出以投地,上螭一角缺。及莽败时,仍带玺绂,杜吴杀莽,不知取玺。公宾就斩莽首,并取玺。更始将李松送上更始。赤眉至高陵,更始奉玺上赤眉。建武三年,盆子奉以上光武。孙坚从桂阳入洛,〖◎弼按:桂阳,当为“南阳”之误。〗讨董卓军于城南,见井中有五色光,军人莫敢汲。坚乃浚得玺。袁术有僭盗意,乃拘坚妻求之。术得玺,举以向肘。魏武谓之曰:“我在,不听汝。”乃至此时,璆得而献之。◎弼按:此事互见初平元年注。《续百官志》:卫尉,卿,一人,中二千石。掌宫门卫士,宫中征循事。 公为丞相,以位让璆焉。 ◎范《书·璆传》:璆后拜太常,使持节拜曹操为丞相。操以相让,璆不敢当。卒于官。◎弼按:操盖以司空位让璆也。时罢司空,置御史大夫,职如司空。注见前。璆不就,始以郗虑为御史大夫也。
秋七月,公南征刘表。八月,表卒,其子琮代,屯襄阳,刘备屯樊。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郡襄阳。◎荆州刺史刘表治此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“魏荆州刺史治襄阳”,盖据魏初言之。◎沈约云:魏武平荆州,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,立襄阳郡。◎《荆州图》云:建安十三年,曹操平荆州,始置襄阳郡。以地在襄山之阳,故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阳故城,今湖北襄阳府治。◎又互见《刘表传》注。樊城在襄阳县北,与襄阳隔水对峙。 九月,公到新野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新野。◎王先谦曰:三国魏改属义阳郡。荆州都督治新野,见《元和志》。正始中,王昶督荆州,以为今屯宛,去襄阳三百余里,诸军散屯,有急不能相赴,乃表徙治新野。见《昶传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新野故城,今河南南阳府新野县治南。 琮遂降, ◎范《书·刘表传》:蒯越、韩嵩、傅巽等说琮归降。操军到襄阳,琮举州请降。〖本志《刘表传》同。〗◎此云公到新野,琮遂降,盖操之前军抵襄阳,琮即降矣。 备走夏口。 ◎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吴伐楚,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。◎杜预注:夏汭,汉水曲入江,即今夏口也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又东迳鲁山南,古翼际山也。山有吴江夏太守陆涣所治城,盖取二水之名。◎《地理志》曰:夏水过郡入江,故曰江夏也。旧治安陆,吴乃徙此。山左即沔水口,黄鹄山东北对夏口城。魏黄初二年孙权所筑。对岸则入沔津,故城以夏口为名,亦沙羡县治也。◎庾仲雍曰:夏口一曰沔口,或曰鲁口。◎胡三省曰:夏口以夏水得名,沔口以沔水得名,鲁口以鲁山得名,实一处也。其地在江北。自孙权置夏口督,屯江南。故何尚之云“夏口在荆江之中,正对沔口”。贤注亦谓“夏口戍在今鄂州”,于是相承以鄂州为夏口,而江北之夏口晦矣。◎《一统志》:汉口在湖北汉阳府汉阳县东,汉水入江之口也。亦曰夏口、沔口、鲁口。◎梁履绳《左通补释》引吴省钦《白华前稿·十八》云: 钱校不知《白华前稿》为书名,竟臆改“白”为“曰”。 ○江夏,故汉郡。江,大江。夏,汉也。○《汉志》:武都东汉水,一名沔,至江夏入江,谓之夏水。○杜预注:夏汭,汉水曲入江,今夏口也。汉水始出嶓冢为漾,南流为沔,襄阳以下为夏。○《左传·昭十三年》:沿夏欲入鄢。○鄢即今宜城。顺流曰沿,是宜城以上之汉亦曰夏。举尾以该首曰夏,犹举首以该尾曰沔也。夏口即沔口,以其经鲁山,故亦曰鲁口,今曰汉口。又江夏、南郡二郡间别有一夏水,首受江东入沔,行五百里,其受江处为夏首。《楚辞》〖《哀郢》〗“过夏首而西浮”,是已夏水为荆之一沱,今江陵中夏口是其入汉处,曰堵口,今沔阳州长夏河是。其合汉又东入江处,即为夏口,今汉口是。◎弼按:○《魏志·文聘传》:聘为江夏太守,屯沔口。○《吴志·鲁肃传》:肃子淑,为夏口督。○胡三省谓自孙权置夏口督,屯江南,而江北之夏口晦。诸葛亮曰:“其智力不侔,故限江自保,权之不能越江,犹魏贼之不能渡汉。”此数语,于当日情势最为了然,故沔北之安陆、新市、云杜、竟陵,黄武中皆入魏,与魏以汉水为界。文聘在江夏数十年,名震敌国,贼不敢侵,见《聘传》,可证。 公进军江陵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郡治江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江陵故城,今湖北荆州府江陵县治。 下令荆州吏民,与之更始。乃论荆州服从之功,侯者十五人。 即蒯越等,见《表传》。 以刘表大将文聘为江夏太守,使统本兵。 ◎江夏,互见《聘传》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江夏郡,治西陵。◎建安中,刘表以黄祖为江夏太守,治沙羡。〖见《孙策传》注及《范书·刘表传》。〗时孙策亦以周瑜领江夏太守。〖见《瑜传》及《孙策传》注。〗祖死,表子琦为江夏太守。〖见《表传》及《诸葛亮传》。〗琦合江夏战士万人,与刘备俱到夏口。〖见《先主传》及《诸葛亮传》。〗此后魏、吴并置江夏郡,文聘屯石阳,别屯沔口,在江夏数十年,郡治安陆。〖见《元和郡县志》。〗至嘉平中,荆州刺史王基表城上昶,徙江夏治之,以逼夏口。〖见《基传》。〗是汉末及魏、吴之江夏郡治,非复汉郡之旧矣。〖吴江夏郡治武昌。〗◎《一统志》:西陵故城,今湖北黄州府黄冈县西北。安陆故城,今湖北德安府安陆县治。上昶故城,今安陆县西北。〖◎谢鍾英曰:当在今孝感县东南。〗石阳故城,今德安府应城县东南。 引用荆州名士韩嵩、邓義等。 ◎韩嵩,事见本志《刘表传》注。邓義,《表传》作“邓羲”,《范书》作“義”。刘表好士,招诱有方,关西、兖、豫学士,归者盖有千数,见范《书·表传》。◎本志《表传》:太祖以蒯越为光禄勋,韩嵩大鸿胪,邓羲侍中,刘先尚书令。其余多至大官。 ◎卫恒《四体书势·序》曰: ◎卫恒,字巨山,《晋书》有传,又见本志《卫觊传》注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四体书势》一卷,晋长水校尉卫恒撰。◎弼按:《晋书》本传,全载序文,裴注所引,乃节录也。分见本志《刘昭传》注。 上谷王次仲善隶书,始为楷法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上谷郡,治沮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沮阳故城,今直隶宣化府怀来县南。◎南唐张怀瓘《书断》云:○按:八分者,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。○王愔云:次仲始以古书方广,少波势。建初中,以隶、草作楷法,字方八分,言有模楷。○又萧子良云:灵帝时,王次仲饰隶为八分。○二家俱言后汉,而两帝不同。且灵帝之前,工八分者非一,而云方广,殊非隶书。既云古书,岂得称隶?若验方广,则篆、籀有之。变古为方,不知其谓也。○案《序仙记》云:王次仲,上谷人。少有异志,少年入学,屡有灵奇。年未弱冠,变仓颉书为今隶书。始皇时,官务烦多,得次仲文简略,赴急之用,甚喜,遣使召之,三征不至。始皇怒,制槛车送之,于道化为大鸟,出在槛外,翻然长引,落二翮于山上,今为大翮、小翮山。〖◎弼按:《水经注》所云,与此略同。〗○又《魏土地记》云:沮阳县城东北六十里有大翮、小翮山。○又杨固《北都赋》云:王次仲匿术于秦始,落双翮而冲天。○按数家之言,明次仲是秦人,既变仓颉书,即非效程邈隶也。按蔡邕《劝学篇》“上谷王次仲初变古形”,是也。始皇之世,出其数书,小篆古形,犹存其半,八分已灭小篆之半,隶又灭八分之半,故知隶不能生八分矣。本谓之楷书,楷者,法也,式也,模也。○孔子曰:今世行之,后世以为楷式。○或云后汉亦有王次仲,为上谷太守,非上谷人。又楷、隶初制,大范几同,故后人惑之,学者务之。盖其岁深,渐若八字分散,又名之为八分。 至灵帝好书,世多能者。而师宜官为最,甚矜其能, ◎《晋书·卫恒传》“而师宜官为最”下有“大则一字径丈,小则方寸千言,甚矜其能。或时不持钱诣酒家饮,因书其壁,顾观者以酬酒,讨钱足而灭之”云云。◎《书断》云:师宜官,南阳人。灵帝好书,征天下工书者于鸿都门,至数百人,八分称宜官为最。性嗜酒,或时空至酒家,因书其壁以售之。观者云集,酤酒多售,则铲灭之。后为袁术将。《钜鹿耿球牌》,术所立,宜官书也。 每书,辄削焚其札。 《晋书·卫恒传》作“每书,辄削而焚其柎”。〖下“札”字亦作“柎”。〗 梁鹄乃益为版而饮之酒,候其醉而窃其札,鹄卒以攻书 ◎胡玉缙曰:“攻”与“工”通。◎卢文弨曰:《晋书》无“攻”字。 至选部尚书。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后汉光武改常侍曹为吏部曹,主选举祠祀事。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,于此始见曹名。及魏改选部为吏部,主选部事。 于是公欲为洛阳令,鹄以为北部尉。 ◎事见卷首,又见后二十一年注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百官志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洛阳孝廉左右二尉。○盖时以孝廉为郎者居之。曹公举孝廉,为议郎,正当作尉。此云“欲为令”,非也。 鹄后依刘表。及荆州平,公募求鹄, ◎《襄阳耆旧传》:刘琮之败,帝造其家,入蔡瑁私室,呼见其妻、子,谓曰:“德珪,故忆往昔共见梁孟星,孟星不见其人时否?闻今在此,那得面目见卿邪?”◎此“孟星”即“孟皇”之讹。 鹄惧,自缚诣门,署军假司马, ◎《续百官志》:军司马,一人,比千石。又有军假司马,为副贰。 使在秘书, ◎卢文弨曰:《晋书》无“使”字。 以勤书自效。 ◎何焯曰:宋本《书苑菁华》“勤”作“勒”。 公尝县著帐中, 县,读曰“悬”。 及以钉壁玩之,谓胜宜官。鹄字孟黄, ◎何焯曰:宋本“黄”作“皇”。◎赵一清曰:《水经注》、《书断》并作“皇”,盖古字通。◎钱仪吉曰:“黄”字是。 安定人。魏宫殿题署, 毛本“宫”作“公”,误。 皆鹄书也。 ◎《水经·谷水注》:自董卓焚宫殿,魏太祖平荆州,汉吏部尚书安定梁孟皇善师宜官八分体,求以赎死。太祖善其法,常仰系帐中爱翫之,以为胜宜官。北宫榜题,咸是鹄笔。◎《书断》云:鹄字孟皇,安定乌氏人。少好书,受法于师宜官,以善八分书知名。举孝廉为郎,亦在鸿都门下,迁选部,灵帝重之。魏武甚爱其书,常悬帐中,又以钉壁,以为胜宜官也。于时邯郸淳亦得次仲法,淳宜为小字,鹄宜为大字,不如鹄之用笔尽势也。 ◎皇甫谧《逸士传》曰: ◎《晋书·皇甫谧传》:谧,字士安,幼名静,安定朝那人,汉太尉嵩曾孙。带经而农,博综百家之言。以著述为务,自号玄晏先生。耽翫典籍,忘寝与食,时人谓之“书淫”。太康三年卒,年六十八。撰《帝王世纪》、《年历》、《高士》、《逸士》、《列女》等传、《玄晏春秋》,并重于世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逸士传》一卷,皇甫谧撰。◎本志《荀彧传》、《文选·反招隐诗》、《演连珠》、《七启》、《陶征士诔》、《郭有道碑》、《世说·品藻篇》、《排调篇》各注,均引此书,《书钞·十五》、《御览·四百九十六》、唐刘赓《稽瑞》亦引之。 汝南王儁,字子文,少为范滂、许章所识,与南阳岑晊善。 范滂字孟博,汝南征羌人。岑晊字公孝,南阳棘阳人。俱见《后汉书·党锢传》。 ◎余按:皇甫谧《高士传》引汝南许章评荀靖、荀爽兄弟之语。本志《荀彧传》裴注引之,而“《高士传》”作“《逸士传》”,“许章”作“许子将”。子将,即劭字。则章为劭之别名。 公之为布衣,特爱儁;儁亦称公有治世之具。及袁绍与弟术丧母,归葬汝南, ◎本志《袁绍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:绍即逢之庶子,术异母兄也,出后成为子。◎范《书·袁绍传》云:绍遭母忧去官,三年礼竟,追感幼孤,又行父服。◎周寿昌曰:案绍为庶出,此必其嫡母也。《献帝春秋》云“董卓收绍母及姊妹、婴孩以上五十人余人,下狱死”,足征绍之生母惨死在后。◎弼按:据此,则绍、术之葬母,为其嫡母无疑。 儁与公会之,会者三万人。公于外密语儁曰:“天下将乱,为乱魁者必此二人也。 ◎何焯曰:历世持权,宾客翕集,其人又小有才,鲜不为乱者。二袁,即前汉之王氏也。 欲济天下,为百姓请命,不先诛此二子,乱今作矣。”儁曰:“如卿之言,济天下者,舍卿复谁?”相对而笑。儁为人外静而内明,不应州郡、三府之命。 三府,三公府也,注见前。 公车征,不到,避地居武陵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武陵郡,治临沅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沅故城,今湖南常德府武陵县西。◎邹安鬯曰:在县西南七十里。 归儁者一百余家。帝之都许,复征为尚书,又不就。刘表见绍强,阴与绍通,儁谓表曰:“曹公,天下之雄也,必能兴霸道,继桓、文之功者也。今乃释近而就远,如有一朝之急,遥望漠北之救,不亦难乎!”表不从。儁年六十四,以寿终于武陵,公闻而哀伤。及平荆州,自临江而迎丧, ◎何焯曰:宋本无“而”字。 改葬于江陵,表为先贤也。 益州牧刘璋始受征役,遣兵给军。 ◎是时曹操兵威已及荆州,故刘璋始受征役。璋先后遣阴溥、张松致敬于曹公,并送叟兵三百人,即所谓“遣兵给军”也。◎何焯曰:时曹骎骎有取蜀之势。 十二月,孙权为备攻合肥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九江郡合肥。◎曹魏以合肥为重镇,魏明帝云:“先帝东置合肥,南守襄阳,西固祁山,贼来辄破于三城之下者,地必有所争也。”◎《水经·施水注》:○施水受肥于广阳乡,东南流迳合肥县。○应劭曰:夏水出城父东南,至此与肥合,故曰合肥。○阚骃亦言:出沛国城父,东至此合为肥。○余按:川殊派别,无沿注之理,方知应、阚二说非实证也。盖夏水暴长,施合于肥,故曰合肥也。◎胡三省曰:肥水北注淮,而施水东南入漅湖,已自分流;惟夏月暴水涨溢,则二水合于合肥县界,故合肥以此得名。郦元之说,庶乎有征。◎《通鉴地理通释》:淮水与肥水合,故曰合肥。◎《一统志》:合肥故城,今安徽庐州府合肥县东北金斗城。◎弼按:《吴志·孙权传》权围合肥在赤壁战后,〖《通鉴》同。〗当日大敌在前,顺流而下,非降则战,决无不迎敌而攻合肥之理。合肥之役,当在赤壁战胜之后,可无疑也。孙盛之说为允。〖孙说见下。〗 公自江陵征备,至巴丘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郡华容,云梦泽在南。◎刘昭注引:○杜预曰:枝江县有云梦城。江夏安陆县东南有云梦城。○或曰:华容县东南亦有云梦。巴丘湖,江南之云梦也。《尔雅》十薮,楚有云梦。○郭璞曰:巴丘湖是也。◎《水经·湘水篇》云:湘水北至巴丘山,入于江。◎郦注:巴丘山在湘水右岸,山有巴陵故城,本吴之巴丘邸阁城也。晋太康元年,立巴陵县于此。城跨冈岭,滨阻三江。◎杜佑曰:巴陵,汉下隽县地,古巴丘也。有君山、洞庭湖、巴丘湖、青草湖。◎《括地志》云:巴丘湖中有曹公州,即曹公为孙权所败烧舡处,在巴陵县南四十里。◎谢鍾英曰:○洪亮吉据《元和志》谓“吴分下隽立巴陵县”。○鍾英案:《郭嘉传》“太祖征荆州还,于巴丘遇疾疫,烧船”,《周瑜传》“瑜卒于巴丘”,《孙权传》“建安十九年,鲁肃以万人屯巴丘”,裴注“巴丘,今巴陵”,《宗预传》“东益巴丘之戍”,《朱绩传》“自巴丘上迄西陵”,《孙晧传》“右丞相彧上镇巴丘”,据《国志》及裴注,吴未尝改巴丘为巴陵县也。《舆地广记》“太康元年,以吴巴丘邸阁置巴陵县”,是巴陵晋县。洪氏从《元和志》谓“吴所置”,非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巴丘故城,今湖南岳州府巴陵县治。◎互见《蜀志·宗预传》。 遣张憙救合肥。 《蒋济传》、《孙权传》“憙”均作“喜”。〖《通鉴》同。〗 时同名者,有故司空张喜,为操所废,似不应续为操遣,盖别一人。 权闻憙至,乃走。 ◎见《蒋济传》。此事《通鉴》编于建安十四年。◎《考异》曰:《刘馥传》云“攻围百余日”,《孙权传》云“逾月不能下”,由此言之,权退必在十四年,明矣。 公至赤壁, ◎赤壁所在,聚讼纷如。今据《水经注》、《通典》、《元和郡县志》、李贤注、胡三省注、《方舆纪要》所载,以辨俗说之惑。◎《水经·江水注》云:江水左迳上乌林南,村居地名也。又东迳下乌林南,吴黄盖败魏武于乌林,即是处也。江水左迳百人山南,右迳赤壁山北,昔周瑜与黄盖诈魏武处所也。〖◎郑苏年云:左迳者,江北也。右迳者,南岸也。〗◎《通典》云:○《括地志》:今鄂州蒲圻县有赤壁山,即曹公败处。○按《三国志》,曹公自江陵征刘备至巴丘,遂至赤壁。孙权遣周瑜水军数万,与备并力迎之。曹公泊江北岸。瑜部将黄盖诈降,战舰数十艘,因风纵火,曹公大败,从华容道步归,退保南郡,瑜等复败之。曹公留曹仁守江陵城,自径北归。○而《汉阳郡图经》云:赤壁一名乌林,在郡西北二百二十里,在川县西八十里,跨南北。○此大误也。曹公既从江陵水军沿流已至巴丘,则今巴陵郡赤壁只在巴陵郡之下,军败方还南郡,刘备、周瑜水军追蹑,并是大江之中,与川西殊为乖角。今据《括地志》为是。当在巴陵、江夏二郡界,其《汉阳图经》及流俗悉皆讹谬,所以备录《国志》,以为证。○据《元和志》云:赤壁山在蒲圻县西一百二十里,北临大江,其北岸即乌林,与赤壁相对,即周瑜用黄盖策、焚曹公舟船败走处。故诸葛亮论曹公危于乌林是也。○又云:赤壁草市在川县西八十里,古今地书,多言此是曹公败处,今据《三国志》,则赤壁不在川也。〖◎按:吉甫引《国志》不录。〗何则?曹公既从江陵水军至巴丘,赤壁又在巴丘之下,与川殊为乖谬。盖川居人见崖岸赤色,因呼为赤壁,非曹公败处也。◎李贤注云:赤壁,山名也,在今鄂州蒲圻县。◎胡三省注云:〖◎弼按:胡注所引,与上文同者不录。〗○《武昌志》:赤壁山在今嘉鱼县,对江北之乌林。黄州赤壁非是。○《方舆纪要》云:赤壁山在嘉鱼县西七十里。○《元和志》谓“山在蒲圻县西”者,时未置嘉鱼也。〖◎弼按:五代南唐始置嘉鱼县。〗苏轼指黄州赤鼻山为赤壁,误矣。时刘备据樊口,进兵逆操,遇于赤壁,则赤壁当在樊口之上。又赤壁初战,操军不利,引次江北,则赤壁当在江南也。今江、汉间言赤壁者有五:汉阳、川、黄州、嘉鱼、江夏也,当以嘉鱼之赤壁为据。◎又按胡珪云:○子瞻谪齐安时所游,乃黄州城外赤鼻矶,当时误以为周郎赤壁耳。○东坡自书《赤壁赋》后云:江、汉之间指赤壁者三:一在汉水之侧,竟陵之东,即今复州;一在齐安郡步下,即今黄州;一在江夏西南二百里许,今属汉阳县。○按《三国志》,备与瑜等由夏口往而逆战,则赤壁非竟陵之东与齐安步下矣。○宋李壁诗:赤壁危矶几度过,沙洲江上郁嵯峨。今人误信黄州是,犹赖《水经》能正讹。○可知东坡当日作赋时之误矣。◎又按尹民昭云:○周瑜言于孙权曰:请得精兵三万人,进住夏口,为将军破之。○夏口居黄州上流二百里,若赤壁在黄州,岂得言“进夏口”耶?操既败走华容,北归之路,黄州直通汝、颍,最为径捷,安得复经华容也?则赤壁非黄州明矣。〖上二说见《图书集成·方舆汇编·山川典》。〗◎杨惺吾师云:○有谓赤壁即乌林者。○《御览》〖一百六十九〗引《荆州记》:临漳山南峰谓之乌林,亦谓之赤壁。○此以赤壁在江北。又有谓赤壁在汉川县西八十里者,李吉甫已驳之。《御览》〖七百七十一〗引《英雄记》,谓曹操北至江上,欲从赤壁渡江无船,作竹簰,使部曲乘之,从汉水下,出大江浦口。此亦以赤壁在江北。然《周瑜传》言“遇曹公于赤壁,初一交战,公军败退,引次江北”,则赤壁在江南审矣。且张昭明言“操得刘表水军,蒙冲斗舰以千数”,何谓无船。然今嘉鱼下有簰洲,当亦因此得名。○《文选》注〖三十〗引盛宏之《荆州记》:蒲圻县治沿江百里南岸有赤壁。○此《元和志》“赤壁山在蒲圻县西一百二十里”所本,在江南岸,与操败引次江北似合。然此山自名蒲矶山,故《一统志》驳之。惟《水经注》“在百人山南,谓即黄盖诈魏武处”,而其上又云“黄盖败魏武于乌林”,相去几二百里,遂疑其自相矛盾。余以为此不必疑也。盖操以水陆军沿江而下,声言八十万。据《周瑜传》注,实有二十三、四万。以二十三、四万之众,夫岂一、二山林所能容。且《水经注》言赤壁之下有大军山、小军山,又其下有黄军浦,《水经注》亦言是黄盖屯军所。夫吴以三万人拒操,其屯兵已及百里,盖赤壁为操前锋所及,乌林为操后军所止。吴军以蒙冲鬭舰数十艘,从南岸引次俱前,同时发火。〖观此,则知自赤壁至乌林,同时发火。〗是《水经注》所据,于当时军势至合,其他方志附会之辞,正不必一一辨论也。〖杨说见《晦明轩稿》。〗◎《一统志》:赤壁山在嘉鱼县东北江滨,与江夏县接界,上去乌林且二百里。自《元和志》以赤壁与乌林相对,遂以为在嘉鱼县西南,盖误以古蒲矶山为赤壁矣。 与备战,不利。 ◎姚范曰:此不言吴人,使周瑜何也?◎姜宸英曰:赤壁大败,《魏书》讳之。◎弼按:赤壁之役,详见刘先主、诸葛亮、孙权、周瑜诸传,所谓互文见义,陈《志》所以称简要也。若云“为魏讳”,似失之。 于是大疫,吏士多死者,乃引军还。 ◎《御览》卷十五引《英雄记》云:曹公赤壁败,行至云梦大泽中,遇大雾,迷失道路。◎《江表传》云:周瑜破魏军,曹公复书与权曰:“赤壁之役,值有疾病,孤烧船自退,横使周瑜虚获此名。”〖见《周瑜传》注。〗 备遂有荆州江南诸郡。 ◎《先主传》:先主南征四郡。武陵、长沙、桂阳、零陵皆降。◎胡三省曰:荆江之南岸,则零陵、桂阳、武陵、长沙四郡地也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建安十三年,魏武尽得荆州之地,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,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,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。及败于赤壁,南郡以南属吴,吴后遂与蜀分荆州,于是南郡、零陵、武陵以西为蜀,江夏、桂阳、长沙三郡为吴。南阳、襄阳、南乡三郡为魏。而荆州之名,南北双立。蜀分南郡立宜都郡,刘备没后,宜都、武陵、零陵、南郡四郡之地悉复属吴。◎弼按:赤壁战后,南郡以南,刘备据有四郡。《晋志》谓“南郡以南属吴”,其误一。建安二十四年,孙权使吕蒙袭取荆州,是时刘备尚存,荆南已失,《晋志》言“备没后,四郡属吴”,其误二。盖备之有荆州江南四郡,乃征讨所得,非尽由孙权所假。建安二十年,吴、蜀连和,分疆画界。逮吕蒙生衅,盟好不终,事实昭然。《晋志》为官书,故错违如此。 ◎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 ◎本志《文纪》:黄初元年,奉汉帝为山阳公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山阳公载记》十卷,乐资撰。◎章宗源曰:○《史通·杂述篇》:若陆贾《楚汉春秋》,乐资《山阳公载记》,此之谓偏记者也。《魏志·袁绍传》注引审配事,《蜀志·马超传》注超呼备字事。裴松之谓袁暐、乐资等记载,秽杂虚谬。○愚按:《后汉书·灵纪》注载西园八校尉,《献纪》注郭汜攻李傕事,可与刘艾《灵献纪》互证。又“侍中台崇”作“壶崇”,《冯异传》注“闟顿王”作“碓王”,《董卓传》注“段珪”作“殷珪”,可考范《史》之异。◎姚振宗曰:载记之目,班氏始以系平林、新市、公孙述、隗嚣之流,即后世霸史、伪史之类。山阳公乃亦被以此名,所未喻也。〖姚说见《隋书经籍志考证》卷十三。〗◎袁宏《后汉纪·序》称《山阳公记》。 此则全书首引《山阳公载记》处,依裴氏之例,似当连书“乐资《山阳公载记》”。然观《袁绍传》裴注引是书处先书乐资之名。系裴氏本以《袁绍传》注处为首引,此注为后加,又不复查备,故此失之。 公船舰为备所烧, 此关羽所谓“乌林之役,左将军身在行间,戮力破魏”者是也。吴人专有其功可乎? 引军从华容道步归, ◎胡三省曰:华容县属南郡,从此道可至华容县也。◎杜佑曰:古华容在竟陵郡监利县。◎《一统志》:华容故城,今湖北荆州府监利县西北。 遇泥泞,道不通,天又大风,悉使羸兵负草填之, ◎胡三省曰:泞,乃定翻。羸,伦为翻。 骑乃得过。羸兵为人马所蹈藉,陷泥中,死者甚众。军既得出,公大喜,诸将问之,公曰: “刘备,吾俦也。但得计少晚;向使早放火,吾徒无类矣。”备寻亦放火,而无所及。◎孙盛《异同评》曰: 《异同评》,即《异同杂语》,注见前。 按《吴志》,刘备先破公军,然后权攻合肥。而此记云权先攻合肥, “记”疑作“纪”。 后有赤壁之事。二者不同,吴志为是。
十四年春三月,军至谯, ◎谯,见卷首。◎胡三省曰:自赤壁还也。 作轻舟,治水军。秋七月,自涡入淮, ◎胡三省曰:○班《志》:淮阳扶沟县。涡水首受狼汤渠,东至向入淮,过郡三,行千里。○《水经注》曰:至下邳淮陵县入淮。〖◎弼按:胡注“淮”作“睢”。〗○师古曰:涡,音戈,又音瓜。狼,音浪。汤,音徒浪翻。◎王先谦曰:涡,《说文》、《水经注》并作“濄”,字同。◎赵一清曰:今凤阳府怀远县东北十五里有涡口城,又东北四十五里有向城,即濄水入淮之处,与《汉志》合。故道元以《经》言“下邳淮陵入淮”为非。◎《一统志》:涡水俗曰涡河,在怀远县北一里,自颍州府蒙城县流入,又东入淮,谓之涡口。◎《魏志·文帝纪》:黄初六年,帝以舟师自谯循涡入淮。 出肥水, ◎《一统志》:肥水在今安徽凤阳府寿州凤台县东北,自庐州府合肥县界西北流入,至肥口北入淮,俗曰东肥河。 军合肥。 ◎合肥,见上年。◎吴熙载曰:自涡入淮,出肥水,军合肥。盖历今安徽亳州、蒙城、怀远、凤阳、寿州至合肥也。◎魏文帝《浮淮赋序》云:〖《书钞》、《御览》“浮”作“泝”。〗建安十四年,王师自谯东征,大兴水军,〖“军”一作“运”。〗泛舟万艘,时余从行,始入淮口,行泊东山,〖“泊”一作“洎”。〗睹师徒,观旌帆,赫哉盛矣。虽孝武盛唐之狩,舳舻千里,殆不过也。乃作斯赋云:泝淮水而南迈兮,泛洪涛之湟波。仰嵓冈之崇阻兮,经东山之曲阿。浮飞舟之万艘兮,建干将之铦戈。扬云旗之缤纷兮,聆榜人之讙譁。乃撞金钟,爰伐雷鼓。白旄冲天,黄钺扈扈。武将奋发,骁骑赫怒。于是警风泛,涌波骇。众帆张,群櫂起。争先遂进,莫适相待。〖见《书钞·一百三十七》、《类聚·八》、《初学记·六》、《御览·七百七十》。〗 辛未,令曰:“自顷已来,军数征行,或遇疫气,吏士死亡不归,家室怨旷,百姓流离,而仁者岂乐之哉?不得已也。其令死者家无基业、不能自存者,县官勿绝廪,长吏存恤抚循,以称吾意。”置扬州郡县长吏, ◎本志《刘馥传》:太祖表馥为扬州刺史。馥单马造合肥空城,建立州治,兴治芍陂及茹陂、七门、吴塘诸堨。建安十三年卒。◎《蒋济传》:大军南征,还,以温恢为扬州刺史,济为别驾。◎《魏略》:时苗为寿春令,扬州治在其县,时蒋济为治中。〖见本志卷二十三《常林传》裴注。〗 开芍陂屯田。 ◎《水经·肥水篇》:肥水出九江成德县广阳乡西,西北入芍陂。◎郦注:芍陂水上承涧水,东北迳白芍亭东,积而为湖,谓之芍陂。陂周百二十许里,在寿春县南八十里,言楚相孙叔敖所造。魏太尉王凌与吴将张休战于芍陂,即此处也。陂有五门,吐纳川流。陂水北迳孙叔敖祠下,谓之芍陂渎。◎《郡国志》“当涂县”注引《皇览》云:楚大夫子思造芍陂。◎李贤曰:芍陂今在寿州安丰县东,陂径百里,灌田万顷。◎《华夷对境图》:芍陂周回三百二十四里,与阳泉、大业陂并孙叔敖所作。开沟引渒水为子午渠,开六门,灌田万顷。◎何焯曰:由此,淮南遂为重镇。◎《一统志》:芍陂水在寿州南,一名期思陂。◎《寿州志》:西自六安州龙穴山,东自濠州横石,东南自龙池山,其水悉会于陂。 十二月,军还谯。
十五年春,下令曰:“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,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! 《文馆词林》“治”作“化”,避唐讳。 及其得贤也,曾不出闾巷,岂幸相遇哉?上之人不求之耳。 不求,《文馆词林》作“求取”。 今天下尚未定,此特求贤之急时也。‘孟公绰为赵、魏老则优,不可以为滕、薛大夫。’ ◎此《论语》记孔子之言。◎《集解》云:公绰,鲁大夫。赵、魏皆晋卿,家臣称老。公绰性寡欲,赵、魏贪贤,家老无职,故优。滕、薛小国,大夫职烦,故不可耳。 若必廉士而后可用,则齐桓其何以霸世! ◎《文馆词林》“世”作 “乎”,亦避唐讳。◎胡三省曰:管仲富拟公室,筑三归之台,塞门反坫,镂簋朱纮,桓公用之而霸。 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,而钓于渭滨者乎?又得无盗嫂受金,而未遇无知者乎? ◎《文馆词林》“怀”下有“珠”字,“未遇无知”作“未逢知遇”。◎《史记·齐太公世家》:吕尚以鱼钓奸周西伯,西伯遇于渭之阳,载与俱归,立为师。◎《陈丞相世家》:绛侯、灌婴等咸谗陈平曰:“闻平家居时,盗其嫂。受诸将金,金多者得善处,金少者得恶处。”汉王以让魏无知,无知曰:“楚、汉相距,臣进奇谋之士,顾其计诚足以立国家不耳。盗嫂受金,何足疑乎?” 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, ◎《书·尧典》曰:明明扬仄陋。◎扬,举也。《文馆词林》“仄”作“侧”。 唯才是举,吾得而用之。” ◎是年初置丞相征事二人,以邴原、王烈选补,见《邴原传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。◎顾炎武《日知录·论两汉风俗》云:汉自孝武表章六经之后,师儒虽盛,而大义未明,故新莽居摄,颂德献符者偏于天下。光武有鉴于此,故尊崇节义,敦厉名实,所举用者莫非经明行修之人,而风俗为之一变。至其末造,朝政昏浊,国事日非,而党锢之流、独行之辈,依仁蹈义,舍命不渝,风雨如晦,鸡鸣不已,三代以下,风俗之美,无尚于东京者。而孟德既有冀州,崇奖跅弛之士,观其下令再三,至于求负污辱之名,见笑之行,不仁不孝,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。〖建安二十二年八月令、十五年春令、十九年十二月令,意皆同。〗于是权诈迭进,奸逆萌生,风俗又为之一变。夫以经术之治,节义之防,光武、明、章数世为之而不足;毁方败常之俗,孟德一人变之而有余。后之人君将树之风声,纳之轨物,以善俗而作人,不可不察乎此矣。◎何焯曰:王莽谓“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者,不以小疵妨大材”,此莽罗致屏弃不齿之人,被以望外过恩,使为己用耳。曹操亦谓“若必廉士而后可用,则齐桓其何以伯世”,篡贼所求,往往必于其类,以为此属,皆计不反顾,不得不奋效鸣吠,以图富贵一时,乃可惟我所使也。◎周寿昌曰:汉制杂霸,而求贤诸诏尤知以孝弟仁义为重。故党锢之余,风节弥厉。魏武此令,专务狡诈,蔑弃廉隅,宜乎华歆、王朗从逆,诸臣腼然,以老成自重;幼安诸老,屡征不至,亦早见其本颠而枝必坏也。卒之立国甫及二世,而废篡相寻,旋即亡灭,谓非魏武之有以启之哉。◎弼按:○顾、何、周诸说,于风俗人心,极有关系,诚为名论。○然据《毛玠传》云:玠与崔琰并典选举,其所举用,皆清正之士。虽于时有盛名,而行不由本者,终莫得进。由是天下之士,莫不以廉节自励。文帝为五官将,属所亲眷,玠不奉命。○《先贤行状》云:玠典选举,拔贞实,斥华伪,四海翕然,莫不励行。○《和洽传》云:毛玠、崔琰并以忠清幹事,其选用先尚俭节。○据诸传所载,则当时选用之风尚可知,似有不可以概论者。然当群雄割据之时,不能不网罗倜傥不羁之士,造端不慎,流弊无穷。魏武此令,遂为世所诟病矣。 冬,作铜雀台。 ◎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○汉高帝十二年置魏郡,治邺县。后分魏郡,置东、西部都尉,故曰三魏。魏武又以郡国之旧,引漳流自城西东入,迳铜雀台下,伏流入城东注,谓之长明沟也。城之西北有三台,皆因城为之基,巍然崇举,其高若山。建安十五年魏武所起,平坦略尽。○《春秋古地》云:葵丘,地名,今邺西三台是也。○谓台已平,或更有见,意所未详。中曰铜雀台,高十丈,有屋百一间。台成,命诸子登之,并使为赋。陈思王下笔成章,美捷当时。南则金虎台,高八丈,有屋百九间。北曰冰井台,亦高八丈,有屋百四十五间。◎左思《魏都赋》曰:三台列峙而峥嵘者也。◎《御览·一百七十七》引《魏志》曰:武帝建安十五年作铜雀台,十八年作金虎台,又作冰井台。◎《河南通志》云:铜雀台在彰德府临漳县西,魏曹操筑,并金虎、冰井二台,相去各六十步。其上複道、楼阁相通,中央悬绝。铸大铜雀,高一丈五尺,置之楼顶。临终遗令:“施繐帐于上,朝脯,使宫人歌吹帐中,望吾西陵。”西陵,操葬处也。后楼台俱毁,土人掘地得瓦,色颇青,内平莹,印工人姓名,皆八分隶书。◎《砚谱》云:人得此瓦为砚,数日不渗。 ◎《魏武故事》 见建安四年注。 载公十二月己亥令曰: 严可均《全三国文》题曰《让县自明本志令》。 孤始举孝廉,年少, 年二十举孝廉,为郎。注见卷首。 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,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, ◎《通鉴》作“恐为世人之所凡愚”。◎胡注:恐时人以凡愚待之也。 欲为一郡守,好作政教,以建名立誉, 各本均作“建立名誉”,《通鉴》作“以立名誉”。 使世士明知之。故在济南,始除残去秽,平心选举,违迕诸常侍,以为强豪所忿。 《通鉴》“以”下有“是”字。 恐致家祸,故以病还。去官之后,年纪尚少,顾视同岁中, ◎同举孝廉,称同岁。魏武与韩遂父同岁孝廉是也。◎卢文弨曰:同岁,如今同年也。 年有五十,未名为老。内自图之,从此却去二十年,待天下清,乃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。故以四时归乡里, ◎“四”疑作“是”。◎胡玉缙曰:“四”字似不误,观下文“欲秋夏读书,冬春射猎”可见。 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, ◎注见卷首。◎《水经·阴沟水注》:城东有曹太祖旧宅,负郭对廛,侧隍临水。文帝延康元年幸谯,大飨父老,立坛于故宅,坛前树《大飨碑》。碑之东北濄水南有谯定王碑。◎据《郦注》所云“负郭对廛”,则魏武故宅似不在谯东五十里。所云“侧隍临水”即濄水也。又按《元和志》、《寰宇记》俱云“魏武筑室于谯县东五里”,与此言谯东五十里不合,似以五里为是。抑或居宅在谯东五里,而精舍在谯东五十里耶? 欲秋夏读书,冬春射猎,求底下之地,欲以泥水自蔽,绝宾客往来之望,然不能得如意。后征为都尉,迁典军校尉, 注见卷首。 意遂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,欲望封侯,作征西将军,然后题墓道言 “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”,此其志也。而遭值董卓之难,兴举义兵。是时合兵能多得耳,然常自损,不欲多之。所以然者,兵多意盛,与强敌争,倘更为祸始。故汴水之战数千,后还到扬州更募,亦复不过三千人, ◎见前初平元年。◎林国赞曰:操初起兵,但鲍信一人已举兵二万助之,卫兹、曹仁、曹洪亦共合兵得七千余人,然后进攻荥阳。续到扬州更募,又得四千余人。焉得如《魏武故事》所说? 此其本志有限也。后领兖州,破降黄巾三十万众。 见前初平三年。 又袁术僭号于九江,下皆称臣,名门曰建号门,衣被皆为天子之制,两妇预争为皇后。 建安二年,术僭号,置公卿、百官,郊祀天地。见范《书·术传》。 志计已定,人有劝术使遂即帝位,露布天下,答言“曹公尚在,未可也”。后孤讨禽其四将, 谓术将桥蕤、李丰、梁纲、乐就也。 获其人众,遂使术穷亡解沮,发病而死。 在建安四年。 及至袁绍据河北,兵势强盛,孤自度势,实不敌之,但计投死为国,以义灭身,足垂于后。幸而破绍,枭其二子。 建安五年破绍,十年斩谭,十二年斩尚。 又刘表自以为宗室,包藏奸心,乍前乍卻, ◎卢文弨曰:当作“却”。 以观世事,据有当州, 吴本、官本“当”作“荆”。 孤复定之,遂平天下。 ◎何焯曰:孙、刘方睦,而云“遂平天下”,盖其器限之也。史家评操攻伐,至克绍而止,过此则鼎足虎争,非复所能戡定矣。 身为宰相,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有相国、丞相,而无宰相之名。然《曹参传》“始参微时,与萧何善,及为宰相,有隙”,《何武传》“武为郡吏,太守何寿知武有宰相器”,《后汉书·李通传》“自为宰相,谢病不视事”,是当时三公已有宰相之称。又《汉书·鲍宣传》“宣钩止丞相(椽)〈掾〉史,摧辱宰相,事下御史”,公孙贺等传赞云“若夫丞相、御史两府之士,不能正议,以辅宰相”,《朱博传》“何武建言:‘今政事繁多,宰相之材,不能及古,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,所以久废不治。宜建三公官’”,此皆为汉三公称宰相之证。◎钱大昭曰:御史大夫亦称宰相。 人臣之贵已极,意望已过矣。今孤言此,若为自大,欲人言尽,故无讳耳。设使国家无有孤,不知当几人称帝,几人称王。或者人见孤强盛,又性不信天命之事,恐私心相评,言有不逊之志, ◎胡三省曰:言其将篡也。 妄相忖度,每用耿耿。 ◎胡三省曰:○毛公云:耿耿,犹儆儆也,又忧也。 齐桓、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,以其兵势广大,犹能奉事周室也。《论语》云:“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,周之德可谓至德矣!”夫能以大事小也。昔乐毅走赵,赵王欲与之图燕,乐毅伏而垂泣,对曰:“臣事昭王,犹事大王;臣若获戾,放在他国,没世然后已,不忍谋赵之徒隶,况燕后嗣乎!” ◎姚范曰:此事未详所本。 胡亥之杀蒙恬也,恬曰:“自吾先人及至子孙,积信于秦三世矣。今臣将兵三十余万,其势足以背叛。然自知必死而守义者,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。” 《史记·蒙恬传》“以”下有“不”字。 孤每读此二人书,未尝不怆然流涕也。孤祖父以至孤身,皆当亲重之任,可谓见信者矣,以及子桓兄弟,过于三世矣。 ◎元本、冯本“桓”作“植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何焯曰:《文类》作“子桓”,“植”字乃“桓”字传写之讹。对臣下不以称子之字为嫌,观《陈思王传》中诸令屡称“子建”,则此为“子桓”决也。◎钱大昕曰:○陈景云云:此令言“前朝恩封三子为侯,固辞不受,今更欲受之”。及明年,三子并封,植为之首。则分封植等,在下令之先,朝廷已有成命,故自述世受汉恩,有“至于子植兄弟”之语也。封植等而不及丕者,丕为冢嗣,当袭父爵,如桓階三子皆赐爵关内侯, 钱校分裂“桓”、“階”二字,大谬。 其长子佑以嗣子不封,即其证也。或疑舍丕举植,紊长幼之序,据《陈思王传》注中载太祖令屡称“子建”,以证子植当为子桓之讹,殆不然矣。◎潘眉曰:张溥《汉魏名家文集》作“子桓”,此义门所本。然考是时方封曹植、曹据、曹豹为侯,所谓“前朝恩封三子为侯”是也,“植”字不误。曹丕于十五年未受朝职,至十六年,始为五官中郎将,张、何二家改“子植”为“子桓”,但据兄弟之次序,不考受爵之先后,皆似是而实非者也。◎周寿昌曰:令中固有称子号者,然此正指子植兄弟,即植为平原侯,据为范阳侯,豹为饶阳侯,见十六年春正月注,可证。盖操意丕以世子,袭爵为固然,惟子植兄弟恩封,出常制外,故云“及子植兄弟为三世”也。◎沈家本曰:曹操此令在十五年十二月己亥,而曹植等封侯在十六年正月庚辰。注中“前朝恩封三子为侯”,明指前事,潘氏误会其语,遂谓是时方封,非也。何据兄弟次序改“植”为“桓”,其说正,未可非。且何云《文类》作“子桓”,考《三国文类》乃宋人所作,〖不著名氏。〗皆采《三国志》之文,故何据以订正。潘氏谓何本张书,亦误。◎弼按:诸说皆泥于下文“封三子为侯”之语,遂多不能自圆其说。鄙意:令言自“孤祖父以至孤身”,以及“子桓兄弟,过于三世”,乃历序累世承恩之语,应指子桓,言举子桓可以概余人,亦与上文引蒙恬“积信于秦三世”之语相应。至下文“封三子为侯,固辞不受”,与介推避封、申胥逃赏相应,别为一事,文义两不相蒙。据此推论,以作“桓”为是。 孤非徒对诸君说此也,常以语妻妾,皆令深知此意。孤谓之言:“顾我万年之后,汝曹皆当出嫁,欲令传道我心,使他人皆知之。” 欲明心迹,何至令妻妾改嫁?择言不慎,一至于此。然临终遗令卖履分香,登台奏伎,闺房恋恋,至死不忘,乃知汝曹出嫁之言,为奸雄欺人之语。 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。 ◎胡三省曰:鬲,胸鬲也。 所以勤勤恳恳,叙心腹者,见周公有《金縢》之书以自明, 冯本、监本、毛本“縢”作“謄”,误。武王有疾,周公欲以身代,史录其册祝之文,藏于金縢之匮,因以《金縢》名篇。 恐人不信之故。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,以还执事,归就武平侯国, 武平,见建安元年。 实不可也。何者?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。 上文“但计投死为国,以义灭身”之言,皆欺人语耳。 既为子孙计,又己败则国家倾危,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,此所不得为也。 ◎黄恩彤曰:方操夷袁绍,下荆州,天下大势,骎骎乎折而入于己。惟其丧师赤壁,十年精锐,付之一炬。孙权既雄据江东,刘备复奄有荆楚,鼎足势成,始知大物不能骤致。邺中下令鳃鳃,以臣节自明,其令中所云“人见孤强盛,言有不逊之志”,此乃其肝鬲至言,欲盖弥彰者也,陈《志》削而不录,亦恶其言不由衷耳。 前朝恩封三子为侯,固辞不受,今更欲受之,非欲复以为荣,欲以为外援,为万安计。孤闻介推之避晋封,申胥之逃楚赏, ◎《左传》:晋侯赏从亡者,介之推不言禄,禄亦弗及。楚子赏申包胥,胥曰:“吾为君,非为身也。”遂逃赏。 未尝不舍书而叹,有以自省也。奉国威灵,仗钺征伐,推弱以克强,处小而禽大,意之所图,动无违事,心之所虑,何向不济! 然则汴水之战,何以为流矢所中?濮阳之围,何以坠马烧掌?淯水之难,何以丧昂及安民?乌林之役,何以狼狈北归?潼关北渡,何以为马超所困?志骄气盈,言大而夸。 遂荡平天下,不辱主命,可谓天助汉室,非人力也。然封兼四县,食户三万,何德堪之!江湖未静, ◎胡三省曰:谓孙、刘也。 不可让位,至于邑土,可得而辞。今上还阳夏、柘、苦三县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陈国阳夏、柘、苦。◎《一统志》:阳夏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太康县治。柘县故城,今归德府柘城县治北。苦县故城,今归德府鹿邑县东十里。〖◎谢鍾英曰:当在亳州东南。〗 户二万,但食武平万户,且以分损谤议,少减孤之责也。 ◎李安溪曰:文词绝调也,惜出于操,令人不喜读耳。
十六年春正月, ◎《魏书》曰:庚辰,天子报:减户五千,分所让三县万五千封三子,植为平原侯,据为范阳侯,豹为饶阳侯, ◎豹,即沛穆王林,解见《武文世王公传·沛王传》,◎潘眉曰:武二十五子,无名豹者。考十六年所封饶阳侯,沛穆王林也。豹即林之初名。◎平原,见初平三年。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涿郡范阳。冀州安平国饶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范阳故城,今直隶保定府定兴县南四十里故城镇。饶阳故城,今直隶深州饶阳县东。 食邑各五千户。 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五官中郎将,一人,比二千石,主五官郎。凡郎官皆主更直,执戟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唯议郎不在直中。◎胡三省曰:汉五官中郎将,主五官郎而已,未尝置官属也。领属光禄勋,未尝为丞相副也。◎赵一清曰:魏、晋更无其官,殆以曹丕始居之,故废耳。◎洪饴孙曰:汉建安十六年,文帝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有长史凉茂、邴原、吴质,〖《魏略》。〗文学徐幹、应玚、〖《王粲传》。〗刘廙、苏林、〖《刘劭传》。〗夏侯尚,司马赵戬,〖《蜀志》注《魏书》。〗门下贼曹卢毓、郭淮,功曹常林。践祚以后,不置。◎弼按:○本志卷二十三《裴潜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严幹,黄初中转五官中郎将。○又本志卷十五《梁习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安东将军司马宣王西征,路经弘农,招太守刘類入为五官中郎将。○据《魏略》所载,是黄初后仍置五官中郎将,洪饴孙谓“文帝践祚以后不置”者,误也。赵一清谓“魏、晋更无其官”,亦误。 太原商曜等以大陵叛, ◎《郡国志》:并州太原郡大陵。◎《一统志》:大陵故城,今山西太原府文水县东北二十五里。◎吴增僅曰:《晋书·北狄传》:建安中,魏武以匈奴中部居此。◎弼按:《徐晃传》作“太陵”。 遣夏侯渊、徐晃围破之。张鲁据汉中,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汉中郡治南郑。◎《一统志》:南郑故城,今陕西汉中府南郑县城东。◎《元和志》:后汉末,张鲁据汉中,改汉中为汉宁郡。曹公讨平之,复为汉中郡。蜀先主破魏将夏侯妙才,遂有其地,为重镇。魏延、蒋琬、姜维相继屯守。按汉中当巴蜀捍蔽,故先主初得汉中,谓人曰:“曹公虽来,无能为也。”◎南郑,互见《张鲁传》注。 三月,遣钟繇讨之。公使渊等出河东,与繇会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东郡,治安邑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邑故城,今山西解州夏县北。
是时关中诸将疑繇欲自袭,马超遂与韩遂、杨秋、李、成宜等叛。 ◎宋本“ ”作“堪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监本作“李”。后云“斩成宜、李堪等”,又马超、张鲁传皆作“堪”,则作“李”误也。◎本志《高柔传》:太祖欲遣钟繇等讨张鲁,柔谏以为今猥遣大兵,西有韩遂、马超,谓为已举,将相扇动作逆。宜先招集三辅,三辅苟平,汉中可传檄而定也。繇入关,遂、超等果反。◎胡三省曰:操舍关中而远征张鲁,伐虢取虞之计也。盖欲讨超、遂而无名,先张讨鲁之势,以速其反,然后加兵耳。 遣曹仁讨之。超等屯潼关, ◎《蜀志·马超传》注引《典略》云:建安十六年,超与关中侯选、程银、李堪、张横、梁兴、成宜、马玩、杨秋、韩遂等,凡十部,俱反,其众十万,同据河、潼,建列营阵。◎《左传》:晋使詹嘉处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◎杜预注:桃林在华阴县东,即潼关。◎《水经》:河水南至华阴、潼关,渭水从西来注之。◎注云:○河在关内南流,潼激关山,因谓之潼关。河水自潼关东北流,水侧有长坂,谓之黄巷坂。坂傍绝涧。历北出东崤,通谓之函谷关也。○郭缘生《记》曰: 记,《述征记》。 汉末之乱,魏武征韩遂、马超,连兵此地。今河西有曹公垒。◎《通典》:潼关本名冲关,河自龙门南流,冲激华山,故以为名。◎《元和志》:潼关在华阴县东北三十九里,古桃林塞。上跻高隅,俯视洪流,盘纡峻极,实谓天险。河之北岸则风陵津,北至蒲关六十余里。河山之险,迤逦相接。◎《寰宇记》:自函谷至于潼关,高出云表,幽谷秘邃,深林茂木,白日成昏。◎《一统志》:潼关故城,今陕西同州府潼关厅东南。 公敕诸将:“关西兵精悍,坚壁勿与战。”秋七月,公西征, ◎《魏书》曰:议者多言“关西兵强,习长矛,非精选前锋,则不可以当也”。公谓诸将曰: “战在我,非在贼也。贼虽习长矛,将使不得以刺,诸君但观之耳。” ◎胡三省曰:在我而不在敌,故可以制胜,此未易与常人言也。 与超等夹关而军。公急持之,而潜遣徐晃、朱灵等夜渡蒲阪津,据河西为营。 ◎胡三省曰:蒲阪津在蒲阪县西,河西即唐之蒲津关。◎《郡国志》:河东郡蒲阪。◎《一统志》:蒲阪故城,在今山西蒲州府东南,蒲津关在蒲州府永济县西,黄河西岸,一名临晋关,一名河关,跨陕西地,诚山、陕之要隘也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《徐晃传》:太祖至潼关,恐不得渡,召问晃。晃曰:“公盛兵于此,而贼不复别守蒲阪,知其无谋也。今假臣精兵,渡蒲阪津,为军先置,以截其里,贼可擒也。”太祖曰: “善。”○按:《武帝纪》潜遣二将渡蒲阪,皆太祖之谋,而《晃传》云皆晃之策。盖陈氏各欲称其功美,不相顾耳。◎弼按:画策者晃,遣晃者操,据事直书,各不相掩,非不相顾也。 公自潼关北渡,未济,超赴船急战。校尉丁斐因放牛马以饵贼,贼乱取牛马,公乃得渡, ◎丁斐字文侯,丁谧之父,见《曹爽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◎《许禇传》:太祖将北渡,临济河,先渡兵,独与褚及虎士百余人留南岸断后。超将步骑万余人,来奔太祖军,矢下如雨。褚乃扶太祖上船。船工中流矢死。褚左手举马鞍蔽太祖,右手棹船,仅乃得渡。是日,微褚几危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公将过河,前队適渡,超等奄至,公犹坐胡床不起。张郃等见事急,共引公入船。河水急,比渡,流四五里,超等骑追射之,矢下如雨。诸将见军败,不知公所在,皆惶惧,至见,乃悲喜,或流涕。公大笑曰:“今日几为小贼所困乎!” ◎沈钦韩曰:“几为小贼所困”,乃光武之语,操引之以自解耳。◎姚范曰:此葛相所云“殆死潼关”也。 循河为甬道而南。贼退,拒渭口, ◎《水经·渭水篇》:渭水东过华阴县北,东入于河。◎注云:○《春秋》之渭汭也。○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:虢公败犬戎于渭汭。○杜预曰:水之隈曲曰汭。○王肃云:汭,入也。◎《雍录》:渭口在华阴县东北三十五里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前书》: 即《汉书》,别于范《书》,故称前。 渭水至船司空入河。○后汉省船司空,属华阴县。渭口之东即潼关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渭水自西安府渭南县流经华州北,又东迳华阴县,北入黄河。其入河处谓之渭汭。 公乃多设疑兵,潜以舟载兵入渭,为浮桥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渭水注》:渭桥,秦置,亦曰便门桥。旧有忖留神像。后董卓入关,遂焚此桥,魏武更修之。桥广三丈六尺。忖留之像,曹公乘马见之,惊,又命下之。○弼按:郦注所云之渭桥在长安,魏武修桥当在关中既平之后。此时与马超交战,载兵入渭,所为浮桥,当在渭水入河之处,距长安尚远。赵氏所引,失之。 夜,分兵结营于渭南。贼夜攻营,伏兵击破之。超等屯渭南,遣信求割河以西请和, ◎《通鉴》“信”作“使”。◎钱大昭曰:○信,谓使者也。○《史记·韩世家》:陈轸说楚王,发信臣,多其车,重其币。○司马相如《谕巴蜀檄》:故遣信使晓谕百姓。 公不许。九月,进军渡渭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时公军每渡渭,辄为超骑所冲突,营不得立,地又多沙,不可筑垒。 《御览》“多”作“纯”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“垒”作“城”。 娄子伯说公曰: 娄圭字子伯,见《崔琰传》注。 “今天寒,可起沙为城,以水灌之,可一夜而成。”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“可一夜而成”五字,《御览》作“须臾,冰坚如铁石,功不达曙,百堵皆立,虽金汤之固未能过也”二十四字。◎沈家本曰:《御览》凡三引此事,《七十四》引与此同,《一百九十二》引作“一夜可立”,《三百三十五》引即官本《考证》所引,语意较畅。然《御览》只称《魏志》,不曰《曹瞒传》也。◎弼按:《水经·渭水注》作《曹瞒传》,“可一夜而成”作“一宿而成”。 公从之,乃多作缣囊以运水,夜渡兵作城。 《水经·渭水注》作“乃多作缣囊以湮水,夜汲作城”。《御览·一百九十二》“以运水”三字作“以盛土偃水”。 吴金华以“运水”作“摙水”,说见彼。 比明,城立, ◎《崔琰传》注引《吴书》曰:从破马超等,子伯功为多。曹公常叹曰:“子伯之计,孤不及也。”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四:沙城在华州蒲城县东,沮水侧。 由是公军尽得渡渭。◎或疑于时九月,水未应冻。臣松之按:《魏书》“公军八月至潼关,闰月北渡河”,则其年闰八月也,至此容可大寒邪! 超等数挑战,又不许;固请割地,求送任子, ◎本志《董卓传》:韩遂、马腾自还凉州,更相寇。后腾入为卫尉,子超领其部曲。十六年,超与关中诸将及遂等反,太祖征破之。遂奔金城,为其将所杀。超据汉阳,腾坐夷三族。◎《蜀志·马超传》注引《典略》云:马腾之入,使超领腾营,徙其家属皆诣邺,惟超独留。◎又按《超传》:超临没上疏云:“臣门宗二百余口,为孟德所诛略尽。”◎据诸传及《典略》所云,是马腾家属已全徙邺,尚不足置信,而超求送任子,乃可信耶?况超置父不顾,〖超谓韩约曰:“今超弃父,以将军为父。”见《张既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〗而恤其子耶?以操之明,自不为所绐矣。 公用贾诩计,伪许之。韩遂请与公相见,公与遂父同岁孝廉, ◎钱大昭曰:同岁,即今所谓同年也。 又与遂同时侪辈,于是交马语移时, ◎胡三省曰:遂与樊稠交马语,而得以毙稠,与曹操交马语,乃以自毙。然后知遂之所以遇稠者,非用数也。若马超等之疑遂,则李傕之疑稠耳。◎弼按:魏武与遂交马语,时阎行在后,太祖谓行曰:“当念作孝子。”见《张既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◎又按:韩、樊交马语事,见本志《董卓传》注引《九州春秋》。 不及军事,但说京都旧故,拊手欢笑。 ◎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公拊楹而歌。◎《释文》:拊,拍也。 既罢,超等问遂:“公何言?”遂曰:“无所言也。”超等疑之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《许褚传》:太祖与韩遂、马超等会语,左右皆不得从,唯将褚。超负其力,阴欲前突太祖,素闻褚勇,疑从骑是褚。乃问曰:“公有虎侯者,安在?”太祖顾指褚,超不敢动。○按时超不与遂同在彼,故疑遂此说妄也。◎弼按:《马超传》所载亦同。或操与遂语时,超距离稍远,故不闻其语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公后日复与遂等会语。诸将曰:“公与虏交语,不宜轻脱,可为木行马以为防遏。” ◎《汉官仪》曰:光禄大夫属光禄勋,门外特施行马以旌别之。 公然之。贼将见公,悉于马上拜,秦、胡观者,前后重沓, ◎胡三省曰:重,直龙翻。◎《通鉴释文》曰:重沓,重足着地也。◎胡三省《辨误》云:《汉书》为“重足而立”,言人畏惧之甚,不敢并足着地,故重足而立也。此谓人夙知曹操威名,聚而观之,前后重沓,安有重足着地之事哉! 公笑谓贼曰:“尔欲观曹公邪? 冯本、官本“尔”作“汝”。 亦犹人也,非有四目两口,但多智耳!”胡前后大观。又列铁骑五千为十重阵,精光耀日,贼益震惧。 他日,公又与遂书,多所点窜,如遂改定者。超等愈疑遂。 ◎胡三省曰:二者皆所以离之也。 公乃与克日会战, ◎胡三省曰:克日者,剋定其日也。 先以轻兵挑之。战良久,乃纵虎骑夹击,大破之, ◎何焯曰:弱者出战,强者继之。其挑战者,乃游军也。 ◎吴金华曰:“轻兵”乃贱而勇者所率之轻锐部队。何氏以“弱者”、 “游军”说之,未能审谛。 斩成宜、李堪等。遂、超等走凉州,杨秋奔安定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安定郡,治临泾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泾故城,今甘肃泾州镇原县南五十里。◎弼按:下文注引《魏略》,杨秋封临泾侯,即此。 关中平。诸将或问公曰:“初,贼守潼关,渭北道缺, ◎胡三省曰:缺,谓缺而不备也。 不从河东击冯翊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左冯翊,治高陵。◎《汉官解诂》曰:冯辅翊蕃,故以为名。◎潘岳《关中记》曰:三辅旧治长安城中,长吏各在其县治民。光武东都之后,扶风出治槐里,冯翊出治高陵。◎王先谦曰:三国魏冯翊郡,自建安初移治临晋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陵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高陵县西南。 而反守潼关,引日而后北渡,何也?”公曰:“贼守潼关,若吾入河东,贼必引守诸津,则西河未可渡,吾故盛兵向潼关;贼悉众南守,西河之备虚,故二将得擅取西河, 二将,徐晃、朱灵也。 然后引军北渡。贼不能与吾争西河者,以有二将之军也。连车树栅,为甬道而南, ◎臣松之案:○汉高祖二年,与楚战荥阳京索之间,筑甬道属河,以取敖仓粟。 ◎荥阳、敖仓见初平元年注。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京。◎刘昭注:郑共叔所居。◎《左传》云:谓之京城大叔。◎应劭曰:有索亭,楚、汉战京索。◎《一统志》:京县故城,今河南开封府荥阳县东南二十一里。 ○应劭曰:恐敌钞辎重,故筑垣墙如街巷也。○今魏武不筑垣墙,但连车树栅,以扞两面。 既为不可胜, ◎胡三省曰:○兵法:先为不可胜,以待敌之可胜。 且以示弱。渡渭为坚垒,虏至不出,所以骄之也。故贼不为营垒,而求割地。吾顺言许之,所以从其意,使自安而不为备,因畜士卒之力,一旦击之,所谓疾雷不及掩耳, ◎胡三省曰:《淮南子》之言。 兵之变化,固非一道也。”始,贼每一部到, 关中诸将,凡十部,注见前。 公辄有喜色。贼破之后,诸将问其故。公答曰:“关中长远,若贼各依险阻,征之,不一二年不可定也。今皆来集,其众虽多,莫相归服,军无適主, ◎胡三省曰:適,丁历反。 一举可灭,为功差易,吾是以喜。” ◎胡三省曰:当此之时,关西之兵最为精强,而破于操者,法制不一也。
冬十月,军自长安北征杨秋,围安定。秋降,复其爵位,使留抚其民人。 ◎《魏略》曰: ◎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:《魏略》三十八卷,鱼豢撰。◎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:鱼豢《魏略》五十卷。◎《史通·正史篇》:魏时,京兆鱼豢私撰《魏略》,事止明帝。〖◎张鹏一云:其记载迄于陈留王奂时,《史通》谓“事止明帝”,殊非事实。〗◎又《题目篇》:鱼豢魏史,巨细毕载,芜累甚多。而牓之以略,考名责实,奚其爽欤。◎又《称谓篇》:鱼豢、孙盛等没吴、蜀号谥,呼权、备姓名。◎高似孙《史略》曰:魏氏别史五家,盖可与陈寿《志》参考而互见,亦一时记载之隽也。而鱼豢《典略》特为有笔力。◎钱大昕曰:鱼豢《魏略》,今已不存,其诸传标目多与他史异,如董遇等为《儒宗传》,〖《王肃传》注。〗常林等为《清介传》,〖《常林传》注。〗脂习等为《纯固传》,〖《王修传》注。〗孙宾硕等为《勇侠传》,〖《阎温传》注。〗王思等为《苛吏传》,〖《梁习传》注。〗田畴等为《知足传》,〖见《梁书》。〗东里衮为《游说传》,〖《高贵乡公纪》注。〗王粲诸人合传,焦先、扈累、寒贫诸人合传,亦当有目,今不可考矣。若秦朗、孔桂之为《佞幸传》,〖《明帝纪》注。〗则沿迁、固之旧目也。◎章宗源曰:《魏略》有纪、志、列传,自是正史之体。《文选·景福殿赋》注引《魏略·文纪》,《初学记·天部》引《五行志》“延康元年,大霖雨五十余日,魏有天下乃霁,将受大祚之应也”,列传以贾逵、李孚、杨沛为一卷,〖《贾逵传》注。〗以徐福等十人共卷,〖《裴潜传》注。〗陈寿《志》韩宣名都不见,惟《魏略》有传。〖同上。〗《世说·文学篇》注引“天竺城中有临儿国”,《通典·边防门》注“西夜并属疏勒”,二事皆题《魏略传》。《御览·人事部》引短人国事,《寰宇记》引莎车国事,皆作《西域传》。豢之论赞,实称曰议,裴注多引其词,而《西戎传》议尤可考见。◎弼按:《魏略·西戎传》,殊方记载,最为翔实。近人张鹏一有《魏略》辑本,钱氏所引之外,所辑诸传甚多。余详建安二十年注引《典略》。 杨秋,黄初中迁讨寇将军, ◎赵一清曰:杨秋于延康年为冠军将军,与张郃讨山贼郑甘、卢水叛胡,见《郭淮传》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讨寇将军在四十号之列,后汉及魏所置。◎弼按:上尊号奏云“冠军将军好畤侯臣秋”,即杨秋也。 位特进,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特进,汉官也。二汉及魏晋以加官,从本官车服。无吏卒。 封临泾侯, 临泾,见前。 以寿终。 十二月,自安定还,留夏侯渊屯长安。
十七年春正月,公还邺。天子命公赞拜不名、入朝不趋、剑履上殿, ◎《礼记·曲礼篇上》云:户外有二屦,言闻则入,言不闻则不入。◎又云:毋践屦。◎又云:侍坐于长者,屦不上于堂,解屦不敢当阶。就屦,跪而举之,屏于侧。乡长者而屦,跪而迁屦,俯而纳屦。◎《玉藻篇》云:三爵而油油以退,退则坐取屦,隐辟而后屦,坐左纳右,坐右纳左。◎《左传·宣公十四年》:楚子闻之,投袂而起。屦及于窒皇,剑及于寝门之外。◎邵宝《左觿》云:屦人进屦,追及于窒皇,前此未及屦也。剑人进剑,追及于寝门之外,前此未及剑也。盖与师之速如此。◎《说苑》:晋平公置酒虒祁之堂,令人召师旷。师旷至,履而上堂。平公曰:“安有人臣履而上人主堂者乎?”◎贾谊《新书》:二世胡亥下阶,视群臣陈履状善者,因行践败。◎《汉官旧仪》:掾见脱履,公立席后答拜。◎魏武《春祠令》云:议者以为祠庙上殿当解履。吾受赐命,带剑不解履上殿。今有事于庙而解履,是尊先公而替王命,敬父祖而简君主,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。◎徐乾《古履议》云:○正会,大司马问剑履上殿义。徐言所以,遂见从,著履上殿。将入见,咸议云:“古无履,但有舃。著舃上殿,不宜著履。”按《周礼》,天王赤舃、黑舃,后素葛履。○郑君注曰:複下曰舃,单下曰履。是则古有履也。○蔡谟《答台符》分别履、舃之名事曰:被符小会仪注,侍臣剑履升殿。○而挚虞《决疑》言剑、舃、履之名宜审。○谨案:今时所谓履者,自汉以前皆名为屦。○《左传》曰:踊贵屦贱。○《礼》曰“户外有二屦”,不言二履。贾谊曰“冠虽敝,不以苴屦”,亦不言“苴履”者,犹足所践履耳。○《诗》云:纠纠葛屦,可以履霜。○舄者,一物之别名;履者,足践之通称。先代以来优崇重臣,言剑履则包舄也。又大臣升殿,不惟朝会,或私觌独见,临时所著,不必是舄,故总言履,以明不跣而己。挚虞中朝宿臣,多识往行,亲觌其礼,退而书之,即是晋之故典。今《决疑》言舄者,书时事也。《仪注》言履者,举总名也。寻文总意,所称虽异,其制一也。◎《辍耕录·屦舄履考》云:古人舄、屦、履至阶必脱,唯著袜而入。《礼》“户外有二屦”,是脱屦而入者也。汉赐剑履上殿,是不赐则不敢著履上殿明矣。谏不行则纳履而去。纳,结也。言纳履,则在外明矣。是脱履而入者也。 如萧何故事。 ◎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令萧何赐带剑履上殿,入朝不趋。◎《汉书·萧何传》同,然均无赞拜不名之事。◎康发祥曰:此殊礼,在汉不独萧何,梁冀、董卓亦然。◎胡玉缙曰:赐履上殿剏自汉高,实本于周公之赤舃几几,韩侯之玄衮赤舃。详冯景《解舂集》。萧何于汉家勋实第一,操之剑履上殿,将奚取焉? 马超余众梁兴等屯蓝田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京兆尹蓝田,出美玉。◎《一统志》:蓝田故城,今陕西西安府蓝田县西三十里。 使夏侯渊击平之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是年夏五月癸未,诛卫尉马腾,夷三族。◎《袁纪》、《通鉴》同,又见《马超传》注引《典略》。 割河内之荡阴、朝歌、林虑, ◎《一统志》:荡阴故城,今河南彰德府汤阴县西南。朝歌故城,今河南卫辉府淇县东北。林虑故城,今彰德府林县治。◎朝歌又见《袁绍传》注引《英雄记》。 东郡之卫国、顿丘、东武阳、发干, ◎顿丘,见卷首。东武阳,见初平二年。发干,见初平三年。◎《一统志》:卫国故城,今山东曹州府观城县治。 钜鹿之廮陶、曲周、南和、 ◎《郡国志》:冀州钜鹿郡治廮陶。◎《一统志》:廮陶故城,今直隶赵州宁晋县西南二十五里。曲周故城,今直隶广平府曲周县东北。南和故城,今直隶顺德府南和县治。 广平之任城, 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郡国志》“钜鹿郡”注云:秦置,建武十三年省广平国,以其县属。○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任属广平国。○此时无广平国,而犹袭旧文,何也?广平郡以魏黄初二年置,亦不得于此先书之。◎钱大昕曰:光武并广平国入钜鹿郡,此后未见复置,疑“广平”下衍一“之”字。任城属兖州,不当以益魏郡,盖亦衍一“城”字。或据刘昭注《续汉志》引此文作“广平之广平、任城”,似当时已有广平郡。然《献帝起居注》建安十八年冀州部三十二郡,不数广平。《晋志》亦云“广平郡,魏置”,则刘注“广平之”三字,明是衍文,不足据以为证。闽本《后汉书》无此三字也。◎弼按:赵、钱二说均是。自应以属钜鹿郡之广平、任二县当之,惟钱云“属兖州者,不当以益魏郡”,则东郡固属兖州,河内亦属司隶,盖当时惟割毘连魏郡之地以益之,固不问其隶属何州也。任城在今山东济宁州治,与魏郡相距甚远,故决知其误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广平故城,今直隶广平府鸡泽县东。任县故城,今直隶顺德府任县东南。 赵之襄国、邯郸、易阳 ◎赵国治邯郸。邯郸、易阳,见建安九年。◎《一统志》:襄国故城,今直隶顺德府邢台县西南百泉村。 以益魏郡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是年九月庚戌,立皇子熙为济阴王,懿为山阳王,邈为济北王,敦为东海王。◎李贤注引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时许靖在巴郡,闻立诸王,曰:“将欲歙之,必姑张之,将欲夺之,必姑与之,其孟德之谓乎!” 冬十月,公征孙权。 ◎梁章钜曰:《文选》有陈孔璋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,当即此时所作。◎凌延堪曰:○此檄仅见《文选》,陈《志》裴注皆未载。按《武纪》建安十七年、十九年、二十一年皆有征孙权事,此檄但云年月朔日,而不明指何年。○《荀彧传》:建安十七年,太祖征孙权,彧疾留寿春,薨。○此檄首称“尚书令彧告江东诸将校部曲”,则是荀彧尚存,其为建安十七年征权时,无疑也。然檄中所云,皆彧薨以后之事,未审檄文何以详载之。若云是建安二十一年征吴之檄,则距彧薨已五年,檄首不应仍称“尚书令彧”也。窃恐“彧”字或误。然李善所见,本已是“彧”字,故注引《彧传》以证之。岂孔璋之檄是齐、梁文士所擬作,而昭明取以入《选》欤?不然,承祚、世期何以不录也?◎张云璈曰:彧卒在十七年,檄中夏侯渊讨马超在十八年,讨宋建在十九年,韩遂之斩、张鲁之降在二十年,皆在彧卒之后。檄首列彧名,未详。◎姜皋曰:○“彧”当是“攸”之讹。○《武纪》建安十八年注:以荀攸为尚书令。○然《攸传》云:从征孙权,道薨。○注云:时建安十九年。○则又与文中事不符,疑攸卒于二十一年,则于檄中情事皆合耳。◎弼按:《文选》载阮瑀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书云“按兵守次,遣书致意,愿仁君及孤,虚心回意”,按此书,当在十七年征权时所作,是时尚欲招徕,措辞甚婉。至檄文之丑诋,当为后作,即孙辅一事,已可证其先后也。〖书中言“辅为权所执”,檄中则言“权已杀辅也”。〗书檄辞繁,不录。
十八年春正月,进军濡须口, ◎《寰宇记》:濡须水源出巢县西巢湖,东南入江,与含山县分中流为界。◎《通鉴地理通释》:濡水与和州含山县分中流为界。濡须山在含山县西南七十五里,与无为军、七宝山对峙,中为石梁,凿石通水,山川险阻,旧志亦名天河。自巢湖东口流经巢县南,又东南经七宝、濡须两山间,亦曰东关水。◎胡三省云:○李贤曰:濡须,水名,在今和州历阳县西南。孙权夹水立坞,状如偃月。○杜佑曰:濡须水在历阳西南百八十里。○余据濡须水出巢湖,在今无为军北二十五里。濡须坞在今巢县东南四十里。◎《一统志》:濡须水在今安徽庐州府巢县南,源出巢湖,东南流经无为州,东入江。濡须坞在无为州东北五十里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御览·七十五》引《续搜神记》曰:庐江筝笛浦,浦中昔有大船覆水内,鱼人宿旁,闻筝笛之声及香气氤氲,是曹公载妓覆船于此。◎弼按:此为不经之谈,船既覆没,何来筝笛之声?神怪之说,不足信也。 攻破权江西营, ◎胡三省曰:大江东北流,故自历阳至濡须口皆谓之江西,而建业谓之江东。◎顾炎武曰:○大江自历阳斜北下京口,故有东西之名。○《史(纪)〈记〉·项羽本纪》:江西皆反。○《吴主传》:自庐江、九江、蕲春、广陵户十余万,皆东渡江,江西遂虚。○今之江北,昔之江西也。《晋地理志》以庐江、九江自合肥以北至寿春,皆谓之江西。 获权都督公孙阳,乃引军还。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权相拒月余,曹公望权军,叹其整肃,乃退。◎注引《吴历》云:权为笺与曹公,说:“春水方生,公宜速去。”乃彻军还。 诏书并十四州,复为九州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十八年春正月庚寅,复《禹贡》九州。◎章怀注引《献帝春秋》曰:时省幽、并州,以其郡国并于冀州;省司隶校尉及凉州,以其郡国并为雍州;省兖州,并荆州、益州。〖◎弼按:“兖”当作“交”。〗于是有兖、豫、青、徐、荆、扬、冀、益、雍也。九数虽同,而《禹贡》无益州,有梁州。然梁、益亦一地也。◎《续百官志五》刘昭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,省州并郡,复《禹贡》之九州。冀州得魏郡、安平、钜鹿、河间、清河、博陵、常山、赵国、勃海、甘陵、平原、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安襄、雁门、云中、五原、朔方、河东、河内、涿郡、渔阳、广阳、右北平、上谷、代郡、辽东、辽东属国、辽西、玄菟、乐浪,凡三十二郡。省司隶校尉,以司隶部分属豫州、冀州、雍州。省凉州刺史,以并雍州部郡,得弘农、京兆、左冯翊、右扶风、上郡、安定、陇西、汉阳、北地、武都、武威、金城、西平、西郡、张掖、张掖属国、酒泉、敦煌、西海、汉兴、永阳、东安南,凡二十二郡。省交州,以其郡属荆州,荆州得交州之苍梧、南海、九真、交趾、日南,与其旧所部南阳、章陵、南郡、江夏、武陵、长沙、零陵、桂阳,凡十三郡。益州本部郡有广汉、汉中、巴郡、犍为、蜀郡、牂柯、越巂、益州、永昌、犍为属国、蜀郡属国、广汉属国,今并得交州之郁林、合浦,凡十四郡。豫州部郡,本有颍川、陈国、汝南、沛国、梁国、鲁国,今并得河南、荥阳都尉,凡八郡。徐州部郡得下邳、广陵、彭城、东海、琅邪、利城、城阳、东莞,凡八郡。青州得齐国、北海、东莱、济南、乐安,凡五郡。◎弼按:据《献帝起居注》所载,省州并郡,其列举郡名者,为冀、雍、荆、益、豫、徐、青七州,兖、扬二州当无所增损。其省并者,司、梁、并、幽、交五州也,与诏书并十四州为九州适合。◎胡三省曰:十四州,司、豫、冀、兖、徐、青、荆、扬、益、梁、〖◎弼按:“梁”当作“凉”。〗雍、并、幽、交也。复为九州者,割司州之河东、河内、冯翊、扶风及幽、并二州,〖◎弼按:“司州”当作“司隶”,下同。〗皆入冀州。凉州所统,悉入雍州,又以司州之京兆入焉。又以司州之弘农、河南入豫州。交州并入荆州。则省司、凉、幽、并,〖◎弼按:“并”下当有“交”字。〗而复《禹贡》之九州矣。此曹操自领冀州牧,欲广其所统,以制天下耳。◎赵一清曰:《郡国志》首司隶,次豫、冀、兖、徐、青、荆、扬、益、凉、并、幽、交,合得十三州,与此云十四州不合。《献帝春秋》云“省兖州”,然兖州未尝省,而又十三州之中独不及交,岂即兖州之讹欤?盖十四州当数雍州,建安中分凉州置,见《晋书·地理志》。◎赵翼曰:○《荀彧传》:建安九年,或说曹操宜复古九州,则冀州所制者广大。彧曰:“若是,则冀州当得河东、冯翊、扶风、西河、幽、并之地,所夺者众。关右诸将必谓以次见夺,将人人自保,恐天下未宜图也。”操乃寝九州议。○至是乃重复之,盖是时幽、并及关中皆已削平,操自为张本,去年已割荡阴等郡以益魏郡,是年又以河东等十郡封操为魏公,可见复九州亦正为禅代地也。◎唐寅曰:三桓讽鲁作三军,合《周礼》矣,其志乃欲卑公室而夺之权。曹操讽汉复九州,合《禹贡》矣,其志乃欲广冀州而益其地。凡奸人欲济其邪谋者,类能引经术而称古谊,既不可尽信,亦不可全疑,要在察之而已。 夏四月,至邺。五月丙申,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 ◎胡三省《通鉴释文辨误》曰:○史炤《释文》:郗,绮戟切。○余谓:丑之翻。若绮戟切,则“郄”字也。史炤于字画亦不审谛如此。○《姓谱》:郗为高平望姓。 持节策命公为魏公, ◎策,《文选》作“册”。◎李善注引《说文》曰:册,符命也。诸侯进受于王,象其札,一长一短,中有二编也。◎何焯曰:关中定,而后魏公九锡之事成矣。魏公之命及丕禅受之际,但录册书,而不著其伪让,承祚之微词,所以殊于他史也。◎梁章钜曰:○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建安十七年,董昭等欲共进操爵公,九锡备物,密以访彧。彧曰:“君子爱人以德,不宜如此。”事遂寝。操心不能平。○《献帝纪》云:曹操自立为魏公,加九锡。○盖操之觊觎久矣。萧常《续后汉书》亦书操自为之。◎弼按:《文选》册文前有“制诏使持节丞相领冀州牧武平侯”十四字。 ◎《续汉书》曰:虑字鸿豫,山阳高平人。 ◎山阳郡,见初平元年。◎《一统志》:高平故城,今山东兖州府邹县西南。 少受业于郑玄,建安初为侍中。◎虞溥《江表传》曰: ◎《晋书·虞溥传》:溥字允源,高平昌邑人。除鄱阳内史,注《春秋》经、传,撰《江表传》及文章、诗、赋数十篇。卒于洛,时年六十二。子勃,过江上《江表传》于元帝,诏藏于秘书。◎《隋志》不著录。◎《旧唐志·杂史类》:《江表传》五卷,虞溥撰。◎《新唐志·杂史类》作“五卷”,《杂传记类》作 “三卷”。◎《魏志·三少帝纪》注云:鄱阳内史虞溥撰《江表传》,粗有条贯。◎邵博《闻见后录》曰:予官长安时,或云鄠杜民家有《江表传》,焚之,世今无此书矣。◎章宗源曰:此书裴松之征引最多,皆述魏、蜀、吴事,而吴事尤详。◎沈家本曰:《江表传》所录有汉末人。书名江表,故详于吴。 献帝尝特见虑及少府孔融, 融,事详见本志卷十二《崔琰传》注。 问融曰:“鸿豫何所优长?”融曰:“可与適道,未可与权。” 《论语》孔子之言。 虑举笏曰:“融昔宰北海,政散民流,其权安在也!”遂与融互相长短,以至不睦。公以书和解之。 ◎范《书·融传》:曹操以融名重天下,外相宽恕,而潜忌正议,虑鲠大业。山阳郗虑承望风旨,以微法奏免融官,因显明仇怨。操故书激厉融,融报书修好如初。◎王補曰:操书意在交搆,非平怨也,融答书正堕术中。传言“宽容少忌”,信然。 虑从光禄勋迁为大夫。 见前十三年注。 曰:“朕以不德,少遭愍凶, 《文选》“愍”作“闵”。 越在西土,迁于唐、卫。 ◎李善曰:献帝初平元年,迁都长安。兴平二年,车驾东归,渡河,幸安邑。建安元年,幸闻喜。七月,车驾至洛阳。河东郡有安邑县、闻喜县,然自闻喜入洛必涂经河内,河内本卫国,河东本唐尧所封,故曰唐、卫也。◎赵一清曰:此卫,即康成《书注》“分卫为并州”之卫,指常山之卫水也。◎弼按:献帝由长安至洛阳,安得至常山之卫水?赵说误。 当此之时,若缀旒然, ◎《公羊传》曰:君若赘旒然。◎何休云: ◎沈家本曰:○《汉志·春秋家》:《公羊传》十一卷。○原注:公羊子,齐人。○师古曰:名高。○《公羊传》何休《序》:传《春秋》者非一。○《疏》:孔子至圣,却观无穷,知秦无道,将必燔书,故《春秋》之说,口授子夏。度秦至汉,乃著竹帛,故《说题辞》云:“传我书者,公羊高也。”戴宏《序》云:“子夏传与公羊高,高传与其子平,平传与其子地,地传与其子敢,敢传与其子寿。至汉景帝时,寿乃共弟子齐人胡母子都著于竹帛,与董仲舒皆见于图谶,是也。”○又《隐二年》:纪子伯、莒子盟于密。纪子伯者何?无闻焉尔。○何休注:言无闻者,《春秋》有改周受命之制,孔子畏时远害,又知秦将燔《诗》、《书》,其说口授相传。至汉,公羊氏及弟子胡母生等,乃始记于竹帛,故有所失也。○《四库总目》据此二说,并称:观传中有“子沈子曰”、“子司马子曰”、“子女子曰”、“子北宫子曰”,又有“高子曰”、“鲁子曰”,盖皆传授之经师,不尽出于公羊子。《定公元年·传》“正棺于两楹之间”二句,《谷梁传》皆引之,直称“沈子”,不称“公羊”,是并其不著姓氏者,亦不尽出公羊子。且并有“子公羊子曰”,尤不出于高之明证。知传确为寿撰,而胡母子都助成之。旧本首署“高”名,盖未审也。○案:此说似是而实非。戴《序》上文言“春秋之说,孔子口授子夏”,下文云“著于竹帛”。何注上文云“其说口授相传”,下文“始记于竹帛”,皆无“公羊寿作传云”之文,是其为实有已成之传,世相口授,《汉志》以为隐其书而不宣,所以免时难也。直至汉代景帝之时,始登竹帛,传之于世,则寿与子都之力。正如《论语》为孔子之言,《孟子》为孟子之言,而实则门弟子记之,遂得谓非孔、孟之言邪?○《春秋说题辞》云:传我书者,公羊高。○《释文》引桓谭《新论》亦云:齐人公羊高缘经文作传。○此汉人皆以为公羊高,魏、晋以后,亦毫无异说。至“子沈子曰”等云云,自非传之正文,故特标名以别之。即“子公羊子曰”,亦必非正传所有,故亦标“子公羊子”以别之。又如《谷梁》引沈子自述《公羊》之语,传之者遽以属之沈子,亦此时有之事,皆不足疑也。◎《隋志》:《春秋公羊解诂》十一卷,汉谏议大夫何休注。◎二唐志作十三卷,《释文》作十二卷,《宋志》、《读书志》、《通考》同《释文》。《崇文目》作二十二卷。今本与徐彦《疏》合为二十八卷。 赘,犹缀也。 “赘犹缀也”四字,各本皆在“何休云”之上,误,局本改正。《文选》注在“何休云”之下。 旒,旂旒也。以旒譬者,言为下所执持东西也。 宗庙乏祀,社稷无位;群凶觊觎,分裂诸夏, 《文选》六臣本作“连城带邑”。 率土之民, 《文选》作“一人尺土”。 朕无获焉,即我高祖之命将坠于地。朕用夙兴假寐,震悼于厥心。曰:‘惟祖惟父,股肱先正, ◎《文侯之命》曰:亦惟先正。◎郑玄云: ◎沈家本曰:○《隋志》:《古文尚书》九卷。○《释文》、新、旧唐志并同。《宋志》不录,盖已亡。近人辑本,有焦循《禹贡郑注释》二卷,孙星衍有《马郑尚书注辑》二卷。裴注所引《盘庚》、《君爽》、《文侯之命》,皆不标《尚书》之名,省文也。 先正,先臣。谓公卿大夫也。 其孰能恤朕躬?’ 《文选》无“能”字。 ◎吴金华曰:《尚书·文侯之命》“惟祖惟父,其伊恤朕躬”,乃九锡文所本。此处多一“能”字,疑衍。 乃诱天衷,诞育丞相,保乂我皇家,弘济于艰难,朕实赖之。今将授君典礼,其敬听朕命。
“昔者董卓初兴国难,群后释位 监本、官本“后”作“臣”。 以谋王室, ◎左氏传曰:诸侯释位以间王政。◎服虔曰: ◎《汉书序例》云:服虔,字子慎,荥阳人。后汉尚书侍郎、高平令、九江太守。◎沈家本曰:○《隋志》:《春秋左传解谊》三十一卷,汉九江太守服虔注。○二唐志、《释文》并作三十卷。《宋志》不录,盖已亡。○《后汉·儒林传》:服虔,字子慎,作《春秋左氏传解》,又以《左传》驳何休之所驳六十条。中平末,拜九江太守,免。○《隋志》所录《解诂》之外,有:《春秋左氏膏育释痾》十卷。《春秋成长说》九卷。《春秋塞难》三卷。梁有服虔、杜预音三卷。《春秋汉议驳》二卷,服虔撰,亡。二唐志《释疴》、《成长说》、《塞难》三书卷同,而别有《音隐》一卷,《驳何氏春秋议驳》十一卷。则《隋志》以为亡而后出者。然《释文》录《服虔音》一卷,不知《隋志》何以云亡也?○《隋志》云:晋时,《左氏》服虔、杜预注俱立国学,而唯传服义。至隋,杜氏盛行,服义浸微,今殆无师说。○是唐初服氏不行,侵寻到宋,其书遂亡。近人有马宗梿、李贻德《左传贾服注》辑本。《韩暨传》注引《春秋传》曰“命我先人典司宗祏”,注曰“宗庙所以藏主石室者”,乃庄十四年《左传》文,杜预注“宗祏,宗庙中藏主石室”,与所引注文所异者仅一、二字,裴氏不标何传,亦不言何人之注,皆省文。前卷引服虔注,则此注当亦服注。杜说亦本于服也。 言诸侯释其私政而佐王室。 君则摄进,首启戎行,此君之忠于本朝也。后及黄巾反易天常,侵我三州, 青、冀、兖也。 延及平民,君又翦之,以宁东夏,此又君之功也。韩暹、杨奉专用威命,君则致讨,克黜其难,遂迁许都, 《文选》“迁”作“建”。 造我京畿,设官兆祀,不失旧物, ◎李善注:○《周礼》曰:兆五帝于四郊。○郑玄曰:兆,为坛之营域也。○《左氏传》:伍员曰:“少康祀夏配天,不失旧物。” 天地鬼神,于是获乂, ◎《尔雅·释诂》:乂,治也。 此又君之功也。袁术僭逆,肆于淮南,慑惮君灵,用丕显谋,蕲阳之役, 事见前建安二年九月。◎范《书·袁术传》:术率兵击陈国,曹操自征之。术走渡淮,留桥蕤于蕲阳。◎章怀注○引《水经》曰:蕲水出江夏蕲春县北山。○郦注:即蕲山也。西南流经蕲山,又南对蕲阳,注于大江,亦谓之蕲阳口。◎胡三省曰:术时侵陈,操东征之,术留桥蕤等拒操,蕤等败死,术乃走渡淮,盖战于淮外也,安得至江夏之蕲阳哉?此盖沛国之蕲县,范史衍“阳”字耳。◎赵一清曰:胡氏本李善注,善云“蕲县属沛,在陈之东”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水经注》:蕲水东南迳蕲县。○县在蕲水北,故三国时称蕲阳也。〖◎弼按:见《水经·淮水注》。〗◎《一统志》:蕲县故城,在安徽凤阳府宿州南。◎蕲阳,互见《何夔传》注。 桥蕤授首,棱威南迈, ◎官本“棱”作“稜”。◎卢文弨曰:《汉书·李广传》:威棱憺乎邻国。 术以陨溃, 《文选》“迈”作“厉”,“陨”作“殒”。 此又君之功也。回戈东征,吕布就戮,乘辕将返,张杨殂毙,眭固伏罪,张绣稽服,此又君之功也。袁绍逆乱天常, 《文选》作“袁绍逆常”。 谋危社稷,凭恃其众,称兵内侮。当此之时,王师寡弱,天下寒心,莫有固志。君执大节, 袁宏《纪》“执”作“秉”。 精贯白日,奋其武怒,运其神策,致屆官渡,大歼丑类, ◎《诗》曰:致天之届,于牧之野。◎郑玄云: ◎沈家本曰:○《隋志》:《毛诗》二十卷,汉河间太守毛苌传,郑氏笺。○二唐志:郑玄笺《毛诗训诂》二十卷。○《释文》:《毛诗故训传》二十卷,郑氏笺。○《宋志》同。○《隋志》:《毛诗》二十卷,毛苌传,郑氏笺。○二唐志有《毛苌传》十传。是唐时《毛传》有单行者。至郑氏发明毛义,自命曰笺。○孔《疏》引郑氏《六艺论》云:注《诗》宗毛为主,毛义若隐略,则更表明,如有不同,即下己意,使可识别。○然则郑笺特因《毛诗》而表识其旁,如今人之签记,故谓之笺。其书本合于《毛传》,非别行也。 届,极也。◎《鸿范》曰:鲧则殛死。 俾我国家拯于危坠,此又君之功也。济师洪河,拓定四州, 青、冀、幽、并也。 袁谭、高幹,咸枭其首,海盗奔迸, 迸,散也。 黑山顺轨,此又君之功也。乌丸三种, 三郡乌丸也。 崇乱二世, ◎《尚书》:周公曰:“乃大降罚,崇乱有夏。”◎孔安国曰:崇,重也。 袁尚因之,逼据塞北,束马县车, ◎《管子》曰:桓公征孤竹之君,悬车束马,逾太行,至卑耳之山。◎《史记·封禅书》:桓公曰:“寡人北伐山戎,过孤竹,西伐大夏,涉流(涉)〈沙〉,束马悬车上卑耳之山。”◎韦昭曰:将上山,缠束其马,悬钩其车也。 一征而灭,此又君之功也。刘表背诞, ◎吕延济曰:诞,欺也。 不供贡职,王师首路,威风先逝,百城八郡, ◎范《书·刘表传》:蒯越谓表曰:“南据江陵,北守襄阳,荆州八郡可传檄而定也。”◎章怀注引《汉官仪》曰:荆州管长沙、零陵、桂阳、南阳、江陵、武陵、南郡、章陵等是也。◎洪亮吉曰:案诸地志,皆不言章陵郡何时所置,惟《弥衡传》“黄祖长子射为章陵太守”,《魏志·赵俨传》“太祖征荆州,以俨领章陵太守”。《刘表传》注引《傅子》言“蒯越拜章陵太守”,事又在射、俨前,疑郡亦建安时所立也。又“江陵”应作“江夏”,《表传》凡言“江夏”者三,《官仪》作“江陵”,误。◎沈家本曰:○《郡国志》:荆州刺史部,郡七,县邑、侯国百一十七。○此云百城,举成数言。至所称八郡,与《续志》不合。章陵之名,晋、宋志皆不见,不知何时立,又何时省也。◎《武纪》:建安二年,南阳、章陵诸县复叛为绣。◎《献帝起居注》:荆州有章陵郡。〖注见前”九州“下。〗◎吴增僅曰:黄初三年,封曹据为章陵王,其年徙封义阳王,义阳似即章陵之改名也。◎又互见《刘表传》注。 交臂屈膝,此又君之功也。马超、成宜,同恶相济,滨据河、潼,求逞所欲,殄之渭南,献馘万计,遂定边境, ◎《文选》“境”作“城”。〖袁《纪》同。〗 抚和戎狄,此又君之功也。鲜卑、丁零,重译而至,单于、白屋,请吏率职, ◎李善注:○鲜卑、丁零,二国名。○张华《博物志》:北方五狄,一曰匈奴,二曰秽貊,三曰密吉,四曰箄于,五曰白屋。○白屋,今靺鞨。箄于,今契丹也。本并以“箄于”为“单于”,疑字误也。箄,音必计反。○刘渊林《魏都赋》注:北羁单于、白屋。○范晔《后汉书》:单于谓耿恭曰:“若降者,当封为白屋王。”◎沈家本曰:上文鲜卑、丁零,二国名,与此句相对,不当作单于,李注是。 此又君之功也。君有定天下之功,重之以明德,班叙海内,宣美风俗,旁施勤教,恤慎刑狱,吏无苛政,民无怀慝; ◎《文选》“无怀”作“不回”。◎杜预曰:回慝,恶也。 敦崇帝族,表继绝世, 《文选》“表”作“援”。 旧德前功,罔不咸秩;虽伊尹格于皇天, ◎《尚书》曰:时则有若伊尹,格于皇天。 周公光于四海,方之蔑如也。 ◎毛苌曰:蔑,无也。
“朕闻先王并建明德,胙之以土,分之以民,崇其宠章,备其礼物,所以藩卫王室,左右厥世也。其在周成,管、蔡不静, 《文选》“静”作“靖”。 惩难念功,乃使邵康公赐齐太公履, ◎《文选》“赐”作“锡”。◎杜预曰:召康公,周大保召公奭也。履,所践履之界。 东至于海,西至于河, ◎孔颖达曰:齐之西境,当在九河之最西,徒骇盖是齐之西界。其东至于海,当尽乐安、北海之东界也。◎梁履绳曰:今济南东北境皆滨海,青州之博兴、寿光滨渤海,沂州之日照滨大海。登、莱二府三面距海,当其北者,为渤海,当其东南者,大海也。齐桓公时,未能有登、莱之地,后灭莱,则东尽于海矣。西至于河,是河在齐西北流也。 南至于穆陵, ◎顾栋高曰:穆陵关在今青州府临胊县东南一百五里,亦曰大岘关。刘裕征慕容超,过大岘关,喜形于色,即此。◎高士奇曰:穆陵关在大岘山上,山高七十丈,周迴二十里,道径危恶,一名破车岘。其左右有长城、书案二岭,峻狭仅容一轨,故为齐南天险。◎梁履绳曰:○《元和志》:穆陵关西至白沙关八十里,在麻城县西北一百里。○案穆陵关在穆陵山上。或曰“齐之四履,南至穆陵”,即此。◎弼按:《一统志》山东、湖北均有穆陵关,然春秋时齐地决不能至湖北麻城县境,当以在青州临胊者为是。 北至于无棣, ◎高士奇曰:○伏琛《齐地记》:无棣在汉渤海高城县,隋改高城为盐山。○《通典》:盐山,春秋之无棣邑也。〖姚培谦说同。〗◎顾栋高曰:今直隶天津府庆云县、山东武定府海丰县,皆春秋时无棣之地。◎梁履绳曰:无棣,沟名,今庆云、海丰皆与盐山接壤,皆有无棣沟。然《水经注》无棣沟所迳郡县非一,不能尽指为春秋之无棣也。 五侯九伯, ◎服虔云:五侯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九伯,九州之长也。 实得征之, ◎李善曰:此《左氏传》管仲对屈完之辞也。◎弼按:此管仲对楚使之言,非对屈完之辞。屈完与齐盟在后,李注误。 世祚太师,以表东海; ◎《左传》:王使刘定公赐齐侯命曰:“世祚太师,以表东海。”◎杜预曰:表,显也。 爰及襄王,亦有楚人不供王职,又命晋文登为侯伯,锡以二辂、虎贲、鈇钺、秬鬯、弓矢, ◎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五月,晋侯献楚俘于王。王策命晋侯为侯伯,赐之大辂之服、戎辂之服、彤弓一、彤矢百、玈弓矢千、秬鬯一卣、虎贲三百人。◎杜预曰:以策书命晋侯为伯也,《周礼》“九命作伯”。大辂,金辂也。戎辂,戎车也。二辂各有服。彤,赤弓。玈,黑弓。诸侯赐弓矢,然后专征伐。秬,黑黍。鬯,香酒。所以降神。卣,器名。 大启南阳,世作盟主。 ◎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五年》:晋侯朝王,王与之阳樊、温、原、欑茅之田。晋于是始启南阳。◎杜预曰:在晋山南河北,故曰南阳。◎梁履绳曰:○南阳即今太行山之南河内、济源、修武、温县地。〖四县并属怀庆府。〗○《孟子》:遂有南阳。○赵注:山南曰阳,岱山之南谓之南阳也。○二南阳所指各不同。○《文公元年》:晋使告于诸侯而伐卫,及南阳。○然则南阳地极宽大,不止晋有矣。盖本周圻内地,文公始受之,故曰启。◎马融曰:晋地自朝歌以北至中山为东阳,朝歌以南至轵为南阳。◎应劭曰:河内,殷国也,周名之为南阳。◎徐广曰:河内修武,古曰南阳。◎刘原父曰:修武有古南阳城,今河南修武县北有南阳故城。 故周室之不坏,繄二国是赖。今君称丕显德, 丕,大也。 明保朕躬,奉答天命,导扬弘烈,缓爰九域, 袁宏《纪》“爰”作“宁”。 莫不率俾, 《文选》“莫”作“罔”。 ◎《盘庚》曰:绥爰有众。◎郑玄曰: ◎卢文弨曰:官本“玄”改作“康成”,亦不尽改。 爰,于也,安隐于其众也。 ◎姜西溟曰:隐,即“稳”字。 ◎君奭曰:海隅出日,罔不率俾。◎率,循也。俾,使也。四海之隅,日出所照,无不循度而可使也。 功高于伊、周,而赏卑于齐、晋, 《文选》两“于”字均作“乎”字。 朕甚恧焉。 恧,女六切。 朕以眇眇之身,托于兆民之上,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遗诏曰:“朕获保宗庙,以眇眇之身,托于天下君王之上。”◎师古曰:眇眇,犹言细末也。 永思厥艰,若涉渊冰, ◎卢文弨曰:《通志》、《文选》作“水”。 吴金华详论“冰”应作“水”,说详彼作。 非君攸济,朕无任焉。今以冀州之河东、河内、魏郡、赵国、中山、常山、钜鹿、安平、甘陵、平原凡十郡, ◎吴增僅曰:甘陵郡,故清河国。◎《郡国志》注:桓帝建和二年改为甘陵。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十一年,国除为郡。◎《舆地广记》:魏复为清河郡。◎沈家本曰:是年并十四州为九州,故冀州属郡与《续汉志》不同。然《续百官志》注冀州得郡三十二,独无中山,岂彼注有讹夺欤?◎弼按:甘陵、清河本为一郡,《续百官志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冀州三十二郡中,既有清河,又有甘陵,知其必有一误矣。 封君为魏公。 ◎元本、毛本、吴本无“君”字。《文选》“魏公”下有“使使持节御史大夫虑授君印绶、册书、金虎符第一至第五、竹使符第一至第十”,凡三十一字。◎梁章钜曰:盖因前已云“五月丙申,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”云云而删也。 锡君玄土,苴以白茅;爰契尔龟,用建冢社。 ◎李善注:○《尚书纬》曰:天子社,东方青,南方赤,西方白,北方黑,上皆以黄土。将封诸侯,各取方土,苴以白茅,以为社。○《毛诗》曰:爰始爰谋,爰契我龟。○毛苌曰:契,问也。○郑玄曰:契灼其龟。○《毛诗》曰:乃立冢土,戎丑攸行。○毛苌曰:冢土,大社也。◎吕向曰:诸侯有功,则各以其方土赐之,裹以白茅。魏在北,故云玄也。爰,于。契,灼也。言于此灼汝龟以卜,用立冢社也。冢社立,如天子社稷然也。 昔在周室,毕公、毛公入为卿佐,周、邵师保,出为二伯,外内之任,君实宜之。其以丞相领冀州牧如故。 ◎《文选》“如故”下有“今更下传玺,肃将朕命,以允华夏。其上故传武平侯印绶。今”二十三字。 又加君九锡, ◎《汉书·武帝纪》:元朔元年,有司奏议曰:“古者,诸候贡士,一适谓之好德,再适谓之贤贤,三适谓之有功,乃加九锡。”◎应劭曰:一曰车马,二曰衣服,三曰乐器,四曰朱户,五曰纳陛,六曰虎贲百人,七曰鈇钺,八曰弓矢,九曰秬鬯。此皆天子制度,尊之,故事事锡与,但数少耳。◎张晏曰:九锡,《经》本无文,《周礼》以为九命,《春秋说》有之。◎臣瓒曰:九锡备物,伯者之盛礼,齐桓、晋文犹不能备,今三进贤便受之,似不然也。当受进贤之一锡。《尚书大传》云“三適谓之有功,赐以车服弓矢”是也。◎师古曰:总列九锡,应说是也。进贤一锡,瓒说是也。◎《王莽传》:公卿大夫等谨以六艺通义,经文所见,《周官》、《礼记》宜于今者,为九命之锡。◎师古曰:○《礼含文嘉》云:九锡者,车马、衣服、乐悬、朱户、纳陛、武贲、鈇钺、弓矢、秬鬯也。◎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十八年夏五月丙申,曹操自立为魏公,加九锡。◎章怀注引《礼含文嘉》所云九锡,与上文同。◎梁章钜曰:九锡之数,莫先于公羊说,盖篡臣先以此为窃国之资,自王莽始。然《周礼》有九仪、九命之说,《书·文侯之命》有秬鬯、彤弓之赉,莫非后世藉口者。若如《韩诗外传》所云,则文、景之世已著九锡之说矣。 其敬听朕命。 ◎《文选》“朕”作“后”。◎李注引《左传》:宰孔曰:“且有后命。” ◎吴金华曰:九锡文多仿《左传》之辞,后诸九锡文无不仿此,其文皆作“其敬听后命”,可为旁证。 以君经纬礼律,为民轨仪,使安职业,无或迁志,是用锡君大辂、戎辂各一,玄牡二驷。君劝分务本,穑人昏作, ◎《文选》“穑人”作“啬民”。◎李善注:○《左传》:臧文仲曰:“贬食省用,务穑劝分。”○杜预曰:劝分,有无相济也。 ◎《盘庚》曰:堕农自安,不昏作劳。◎郑玄云:昏,勉也。 粟帛滞积,大业惟兴,是用锡君衮冕之服,! 吴本、毛本“衮”作“兖”,误。 赤舄副焉。 ◎李善注:○韦昭《汉书注》曰:衮,卷龙衣,玄上纁下。冕,冠也。○《周礼》曰:王之服屦,赤舄、青絇也。◎胡三省注:○毛苌曰:赤舄,人君之盛屦也。释舄,复履也。○郑玄曰:复下曰舄。○郑众曰:舄有三等,赤舄为上,冕服之舄。 君敦尚谦让,俾民兴行,少长有礼,上下咸和,是用锡君轩县之乐,六佾之舞。 ◎李善注:○《周礼》曰:小胥掌正乐悬之位,诸侯轩悬。○郑司农曰:轩悬,去一面也。○《左传》:公问羽数于众仲,众仲对曰:“诸侯用六。”○杜预曰:六六三十六人也。○吕(尚)〈向〉注:轩悬,诸侯乐也,佾也,谓以舞为行列,有六行,行六人也。◎胡三省注:○《周礼》:乐县之位,王宫县,诸侯轩县。○郑众曰:宫县,四面县。轩县,去其一面。县,读曰悬。舞佾之数,天子八,诸侯六。○杜预曰:八佾,八八六十四人。六佾,六六三十六人。○服虔曰:天子八八,诸侯六八,大夫四八,士二八。○宋傅隆曰:郑伯纳晋悼公女乐二八,晋以一八赐魏绛,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也。佾,音逸。 君翼宣风化,爰发四方, 袁宏《纪》“发”作“及”。 远人革面, ◎《文选》“革”作“囘”。◎李善注:○《剧秦美新》曰:海方遐方,囘面内向。 华夏充实,是用锡君朱户以居。 ◎服虔《汉书注》曰:朱户,天子之礼也。朱户,赤户也。 君研其明哲,思帝所难,官才任贤,群善必举,是用锡君纳陛以登。 ◎《汉书·王莽传》:朱户纳陛。◎孟康曰:纳,内也。谓凿殿基际为陛,不使露也。◎师古曰:孟说是也。尊者不欲露而升陛。故内之于霤下也。◎陈景云曰:○宋均《礼含文嘉》注云:动作有礼,纳陛以安其体。○《文选》李周翰注:纳陛者,致于殿两阶之间,便其上殿。○《宋史·吕端传》:真宗以端躯体宏大,宫庭阶戺稍峻,特令梓人为纳陛。○是纳陛为安体而设,信矣。 君秉国之钧,正色处中,纤毫之恶,靡不抑退,是用锡君虎贲之士三百人。 ◎《尚书·牧誓》曰:武王戎车三百两,虎贲三百人。◎孔安国曰:勇士称也,若虎贲兽,言其猛也,皆百夫长。◎《续百官志》注云:虎贲,旧作“虎奔”,言如虎之奔也。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贲,故名焉。 君纠虔天刑,章厥有罪, ◎“纠虔天刑”语出《国语》。◎韦昭注曰: ◎沈家本曰:○《汉志·春秋家》:《国语》二十一篇,左丘明著。○《史通》云:左丘明既为《春秋内传》,又稽佚文,纂别说,分周、鲁、齐、晋、郑、楚、吴、越八国事,起周穆王,终鲁悼公,为《外传国语》。○《隋志》:《春秋外传国语》二十二卷,韦昭注。又有贾逵注、虞翻注、孔晁注、唐固注,今惟韦昭注尚存,为二十一卷,首尾完具。○《隋志》作二十二卷,误。 纠,察也。虔,敬也。刑,法也。 犯关干纪,莫不诛殛, ◎李善注:○《左传》:季孙盟臧氏曰:“无或如臧孙纥,干国之纪,犯门斩关。” 是用锡君鈇钺各一。君龙骧虎视,旁眺八维,掩讨逆节,折冲四海,是用锡君彤弓一、彤矢百、玈弓十、玈矢千。 ◎胡三省曰:玈与卢同,黑色也。 君以温恭为基,孝友为德,明允笃诚,感于朕思,是用锡君秬鬯一卣,圭瓒副焉。 ◎师古曰:秬鬯,香酒也。卣,中樽也,音攸,又音羊九反。以圭为勺末,曰圭瓒。◎吕延济曰:瓒,杓也,以珪为柄。 魏国置丞相已下群卿百寮,皆如汉初诸侯王之制。往钦哉, 《文选》“往”上有“君”字。 吴金华引诸证,以“君”字为衍。 敬服朕命!简恤尔众,时亮庶功, 袁宏《纪》“功”作“工”。 用终尔显德,对扬我高祖之休命! ◎吕向曰:对,当。扬,明。休,美也。言当明我高祖之美命也。 ◎后汉尚书左丞潘勖之辞也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尚书,六人,六百石。左右丞各一人,四百石。掌录文书期会。◎蔡质《汉仪》曰:总典台中纲纪,无所不统。◎勖,事详见本志卷二十一《卫觊传》及注。◎康发祥曰:策中将前事总叙,瞭如指掌,虽为潘勖之辞,必得操之授意,方能委曲详尽如此。◎弼按:勖策魏公九锡之文,口含天宪,假托朝命,终不能逃后世之清议。至其从子岳构愍怀太子之文,趋利忘义,更不足道矣。◎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十九云:有王莽之篡弑,则必有扬雄之美新;有曹操之禅代,则必有潘勖之九锡。世说谓“潘元茂作魏武册命,人谓与训、诰同风”,是故乱之所由生也。犯上者为之魁,巧言者为之辅。故大禹谓“巧言令色孔壬”,与驩兜、有苗同类也。 勖字元茂,陈留中牟人。 “陈留中牟人”似误,说见《卫觊传》注。 ◎《魏书》载公令曰:“夫受九锡,广开土宇,周公其人也。汉之异姓八王者,与高祖俱起布衣,剏定王业,其功至大,吾何可比之?”前后三让。 ◎《艺文类聚·五十三》载操《让九锡表》云:臣功小德薄,忝宠已过,进爵益土,非臣所宜。九锡大礼,臣所不称,惶悸征营,〖“征”一作“怔”。〗心如炎灼。归情写实,冀蒙听省。不悟陛下复诏褒诱,喻以伊、周,未见哀许。臣闻事君之道,犯而勿欺,量能处位,计功受爵,苟所不堪,有损无从。〖“损”一作“殒”。〗加臣待罪上相,民所具瞻,而自过谬,其谓臣何。◎ 侯康曰:注云“前后三让”,《操集》仅载其一表。◎弼按:表文当为第二次所上也。 吴金华以“三让”为“三上辞让之表”,故表文仅一。 于是中军师陵树亭侯荀攸、 ◎宋本、元本、冯本作“中军师王淩、谢亭侯荀攸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何焯曰:○“王”字衍文,“凌谢”当为“陵树”。○荀攸本传:冀州平,太祖表封为陵树亭侯也。◎陈景云曰:下文皆云 “攸等”,则“王”字衍文。彦云于太祖时未得为中军师也。荀攸封陵树亭侯,此错误之显然者。◎赵一清曰:下云“攸等所大惧也”,明是公达为首,而非彦云矣。◎弼按:彦云此时资望尚浅,不足统率群僚,参与机要。公达为军师,封侯,俱见本传。局本已改正。 前军师东武亭侯钟繇、左军师凉茂、右军师毛玠、 中、前、左、右军师,皆操所置。钟繇、凉茂、毛玠,各见本传。 平虏将军华乡侯刘勋、 刘勋见建安四年,又见《司马芝传》,〖《司马芝传》作“征虏将军”。〗又见《文纪》评注引《典论》,又见《贾逵传》注引《魏略》,《杨沛传》及《杜畿传》注引《杜氏新书》,又见《吴志·孙策传》注。 建武将军清苑亭侯刘若、 《文帝纪》注作“辅国将军清苑亭侯刘若”。 伏波将军高安侯夏侯惇、 《惇传》作“高安乡侯”。 扬武将军都亭侯王忠、 王忠,见建安四年注。 奋威将军乐乡侯刘展、 ◎潘眉曰:当依《典论》作“邓展”。所谓“愿邓将军捐弃故伎,更受要道”者,即其人也。◎弼按:见《文纪》评注引《典论》。◎沈家本曰:○师古《汉书序例》:邓展,南阳人。建安中为奋威将军,封高乐乡侯。○然则“乐乡侯”上夺“高”字。 建忠将军昌乡亭侯鲜于辅、 辅,事见建安十年及本志《公孙瓒传》。《魏公卿上尊号碑》作“虎牙将军南昌亭侯臣辅”。 奋武将军安国亭侯程昱、太中大夫都乡侯贾诩、 监本“诩”作“翊”,误。《诩传》作“都亭侯”。诩后进爵魏寿乡侯,自以作都亭侯为是。 军师祭酒千秋亭侯董昭、 《昭传》作“军祭酒”。 都亭侯薛洪、 洪,事见建安四年。 南乡亭侯董蒙、关内侯王粲、傅巽、 巽,事见《傅嘏传》、《苏则传》,又见《文纪》注引《献帝传》及本志《刘表传》注引《傅子》。 祭酒王选、袁涣、 《涣传》作“丞相军祭酒”。 王朗、 《朗传》作“军祭酒”。 张承、 承,事见《张范传》,作“丞相参军祭酒”。 任籓、杜袭、 《袭传》作“丞相军祭酒”。 中护军国明亭侯曹洪、中领军万岁亭侯韩浩、 ◎本志《荀彧传》:表封彧为万岁亭侯,子恽嗣侯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九城志》:郑州有万岁亭,荀彧所封也。◎然则韩浩何以称万岁亭侯乎?◎又按《武文世王公传·乐陵王茂传》:建安二十二年,封曹茂为万岁亭侯。◎浩,事见《夏侯惇传》。 行骁骑将军安平亭侯曹仁、领护军将军王图、 ◎吴金华曰:○葛洪《抱朴子内篇·金丹》云:无一人有《道机经》,唯以此为至秘,乃云是尹喜所撰。余告之曰:“此是魏世军督王图所撰耳,非古人也。图了不知大药,正欲以行气入室求仙,作此《道机》,谓道毕于此,此复是误人之甚者也。”○所谓“魏世军督王图”,即此“领护军将军王图”。盖“护军”职在监督,故葛洪称之为“军督”。 长史万潜、谢奂、 《文纪》注作“少府谢奂、万潜”。 袁霸 霸,事见《袁涣传》。 等劝进曰:“自古三代,胙臣以土,受命中兴,封秩辅佐,皆所以褒功赏德,为国籓卫也。往者天下崩乱,群凶豪起,颠越跋扈之险,不可忍言。明公奋身出命以徇其难,诛二袁篡盗之逆,灭黄巾贼乱之类,殄夷首逆,芟拨荒秽,沐浴霜露,二十余年,书契已来,未有若此功者。昔周公承文、武之迹,受已成之业,高枕墨笔, ◎《管子·霸形篇》:桓公令百官有司,削方,墨笔。◎注云:方,谓版牍也。凡此欲书其论定也。◎《韩诗外传》:周舍欲见赵简子,简子使问之,对曰:“愿为谔谔之臣,墨笔操牍,伺君之过。” 拱揖群后,商、奄之勤,不过二年, ◎《文选》曹植《求自试表》李注:○《尚书》曰:武王崩,三监及淮夷叛。周公相成王,将黜殷命。○孔安国曰:三监,管、蔡、商也。淮夷,徐奄之属。○《史记》曰:成王东伐淮夷徐奄。 吕望因三分有二之形,据八百诸侯之势, ◎《史记·周本纪》:武王兴师,是时,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,八百诸侯。 暂把旄钺,一时指麾,然皆大启土宇,跨州兼国。周公八子,并为侯伯, ◎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富辰曰:“凡、蒋、邢、茅、胙、祭,周公之胤也。”◎《通志·氏族略》云:蒋氏,周公第三子伯龄所封之国也。 白牡骍刚,郊祀天地, ◎《诗·鲁颂》:白牡骍刚,牺尊将将。◎《毛传》云:骍,赤也。◎《郑笺》云:成王以周公功大,命鲁郊祭天,其牲用赤牛纯色,与天子同也。 典策备物,拟则王室,荣章宠盛如此之弘也。逮至汉兴,佐命之臣,张耳、吴芮,其功至薄,亦连城开地,南面称孤。此皆明君达主行之于上,贤臣圣宰受之于下,三代令典,汉帝明制。今比劳则周吕逸, ◎余按:周吕,周吕侯吕泽,为吕后之兄,史不录其功,唯言“佐定天下”,似因诸吕故封侯,故言其劳逸。今观诸标点本皆于“周吕”间加顿,颇失之。下文“长沙”亦不与“齐、鲁”相对,古人行文本如此。 计功则张、吴微,论制则齐、鲁重,言地则长沙多。然则魏国之封,九锡之荣,况于旧赏,犹怀玉而被褐也。且列侯诸将,幸攀龙骥,得窃微劳,佩紫怀黄,盖以百数,亦将因此传之万世,而明公独辞赏于上,将使其下怀不自安,上违圣朝欢心,下失冠带至望,忘辅弼之大业,信匹夫之细行,攸等所大惧也。” ◎陈仁锡曰:抑周吕以伸操,诸公贪一日富贵,何不顾千秋?◎何焯曰:勖辞可以削略,注复载《劝进笺》,不亦赘乎? 于是公敕外为章,但受魏郡。攸等复曰:“伏见魏国初封,圣朝发虑,稽谋群寮,然后策命;而明公久违上指,不即大礼。今既虔奉诏命,副顺众望,又欲辞多当少,让九受一,是犹汉朝之赏不行,而攸等之请未许也。昔齐、鲁之封,奄有东海,疆域井赋,四百万家,基隆业广,易以立功,故能成翼戴之勋,立一匡之绩。今魏国虽有十郡之名,犹减于曲阜, ◎《史记》曰:武王封周公旦于少昊之墟曲阜,是为鲁公。 计其户数,不能参半,以籓卫王室,立垣树屏,犹未足也。且圣上览亡秦无辅之祸,惩曩日震荡之艰,托建忠贤,废坠是为,原明公恭承帝命,无或拒违。”公乃受命。◎《魏略》载公上书谢曰:臣蒙先帝厚恩,致位郎署,受性疲怠, ◎卢文弨曰:何改作“殆”。 意望毕足,非敢希望高位,庶几显达。会董卓作乱,义当死难,故敢奋身出命,摧锋率众,遂值千载之运,奉役目下。当二袁炎沸侵侮之际,陛下与臣寒心同忧,顾瞻京师,进受猛敌,常恐君臣俱陷虎口,诚不自意能全首领。 ◎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沛公谢项王曰:“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。” 赖祖宗灵祐,丑类夷灭,得使微臣窃名其间。陛下加恩,授以上相,封爵宠禄, 局本“禄”作“礼”,误。 丰大弘厚,生平之愿,实不望也。口与心计,幸且待罪,保持列侯,遗付子孙,自托圣世,永无忧责。不意陛下乃发盛意,开国备锡,以贶愚臣,地比齐、鲁,礼同籓王,非臣无功 ◎赵一清曰:无,微也。无功,谓微功也。 所宜膺据。归情上闻,不蒙听许,严诏切至,诚使臣心俯仰偪迫。 冯本、官本“偪”作“逼”。 伏自惟省,列在大臣,命制王室,身非己有,岂敢自私,遂其愚意,亦将黜退,令就初服。今奉疆土,备数藩翰,非敢远期,虑有后世;至于父子相誓终身,灰躯尽命,报塞厚恩。天威在颜,悚惧受诏。
秋七月,始建魏社稷宗庙。 ◎《晋书·礼志上》云:汉至魏但太社有稷,而官社无稷,故常二社一稷也。◎又云:王制:天子七庙,诸侯以下各有等差。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,以河北十二郡封魏武帝为魏公。是年七月,始建宗庙于邺,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,后虽进爵为王,无所改易。〖《宋书·礼志》同。〗◎《宋书·乐志二》云:魏《俞儿舞歌》四篇,魏国初建所用,后于太祖庙并作之。王粲造。 天子聘公三女为贵人, ◎范《书·皇后纪》:献穆曹皇后讳节,魏公曹操之中女也。建安十八年,操进三女宪、节、华为夫人,聘以束帛玄纁五万匹。十九年,并拜为贵人。及伏皇后被弑,明年,立节为皇后。后在位七年。魏氏既立,以后为山阳公夫人。自后四十一年,魏景元元年薨,合葬禅陵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续汉书》云:孝献皇后,丞相魏王操之女,名宪。建安十八年,上纳操二女宪、节于后宫,皆为贵人。明年,宪为皇后。帝禅位于魏,宪拜山阳公夫人。○见《御览·百三十七》。○先谦案:宪无薨年,节安得为后?禅位之后,仍是宪拜夫人,置节何地?显然谬误,所当驳正。◎弼按:○本志《武纪》:建安二十年春正月,天子立公中女为皇后。○《三少帝纪》:景元元年夏六月己未,故汉献帝夫人节薨。○胡三省亦曰:操三女,长宪,次节,次华,节后立为皇后。○是则立为后者,为中女节,非宪也。王说误。◎梁章钜曰:此山阳公所以自结于曹也。《陈思王集》有《叙愁赋》序云“时家二女弟,故汉皇帝聘以为贵人,家母见二弟愁思,故令予作赋”,则非曹氏所甘心,明矣。◎弼按:子建赋云“委微躯于帝室,充末列于椒房”,当是二女弟初为贵人时所赋,然则称故汉皇帝,何也?此举当出于操意。梁说谓山阳欲自结于魏,恐未必然,董承谋泄之后,嫌怨已深矣。 少者待年于国。 ◎李贤曰:留住于国,以待年长。 ◎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使使持节行太常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 ◎《晋书·职官志》:使持节为上,持节次之,假节为下。 赍璧、帛、玄纁、绢五万匹之邺纳聘。介者五人,皆以议郎行大夫事,副介一人。 九月,作金虎台, ◎金虎台,见前“铜爵台”注。◎潘眉曰:凡受九锡者,必有金虎符第一至第五、竹使符第一至第十。公以是年受九锡,金虎台之作,所以彰锡命也。金虎台去铜爵台六十步。 凿渠引漳水入白沟以通河。 ◎《水经·淇水注》:白沟又东北迳罗勒城东,又东北,漳水注之,谓之利漕口。◎又《浊漳水注》:魏太祖凿渠,引漳水东入清洹以通河漕,名曰利漕渠。◎白沟,又见前建安九年注。 冬十月,分魏郡为东西部,置都尉。 ◎十七年,割河内、东郡、钜鹿、广平所属以益魏郡,地既广大,故分为东西部也。◎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分魏郡置东西部都尉,故曰三魏。◎本志《文帝纪》:黄初二年,以魏郡东部为阳平郡,西部为广平郡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每属国置都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武帝又置三辅都尉。建武六年,省诸郡都尉,并职太守,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,稍有分县治民,比郡。 十一月,初置尚书、侍中、六卿。 ◎赵一清曰:此魏国之官也,故曰初置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“尚书,古官也。魏世有吏部、左民、民曹、五兵、度支五曹尚书。侍中,本秦丞相史,掌奏事,直侍左右,应对献替。魏、晋以来置四人,别加官不主数,秩比二千石”。至六卿者,按汉,以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为九卿,王国省廷尉、少府、宗正三卿,此汉旧仪也。然裴注于二十一年引《魏书》曰“始置奉常、宗正官”。二十二年引《魏书》曰“初置卫尉官”,斯时九卿咸备其职,且所省者亦非廷尉、少府,故始建国即以大理钟繇为相国。大理,廷尉也。十九年注魏送贵人,有少府,则汉代王国所省之三卿俨然在列。盖始犹存谦益之名,继有帝制,自为之渐随意置省,元不拘拘于汉旧仪也。六卿之名,略见黄初元年所改。 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以荀攸为尚书令,凉茂为仆射, ◎尚书令,见《荀攸传》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尚书令,一人,千石,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文书众事。尚书仆射,一人,六百石,署尚书事,令不在则奏下众事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尚书令,任总机衡。仆射、尚书,分领诸曹。◎应劭《汉官仪》:仆射,秦官也。仆,主也。古者重武,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课之。◎又曰:仆射,秩六百石,铜印青绶。公为之,加至二千石。◎蔡质《汉仪》曰;仆射主封门,掌授禀,假钱谷。凡三公、列卿、将、大夫、五营校尉行复道中,遇尚书仆射、左右丞郎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,皆避车豫相回避,卫士传不得迕台官,台官过后乃得去。 毛玠、崔琰、常林、徐奕、何夔为尚书, 《毛玠传》、《何夔传》均言为尚书仆射。 王粲、杜袭、卫觊、和洽为侍中。 ◎胡三省曰:自是以后,侍中遂以四人为定员。 马超在汉阳,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汉阳郡,治冀。◎胡三省曰:冀县属汉阳郡,郡及凉州刺史治焉。◎弼按:凉州刺史本治陇,灵帝中平以后至建安末治冀,《阎温传》“马超围州所治冀城”,《杨阜传》“惟冀城奉州郡固守”是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冀县故城,今甘肃巩昌府伏羌县南。 复因羌、胡为害,氐王千万叛应超, 氐王千万,事详见本志《乌丸鲜卑东夷传》注引《魏略·西戎传》。 屯兴国。 ◎《一统志》:兴国城在甘肃秦州秦安县东北。后汉初平中,略阳氐帅阿贵自称兴国氐王。建安十八年,马超据冀,氐王千万应超,屯兴国。 使夏侯渊讨之。
十九年春正月,始耕籍田。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诏曰:夫农,天下之本也,其开籍田。◎应劭曰:古者天子耕籍田千亩,为天下先。籍者,帝王典籍之常也。◎韦昭曰:籍,借也。借民力以治之,以奉宗庙,且以劝率天下,使务农也。◎臣瓒曰:景帝诏曰“朕亲耕,后亲桑”,本以躬亲为义,不得以假借为称也。籍,为蹈籍也。◎师古曰:瓒说是也。◎《续汉志·礼仪志》:正月,始耕。天子、三公、九卿、诸侯、百官以次耕。◎刘昭注引《月令》曰:天子亲载耒耜,措之参保,介之御间,帅三公、九卿躬耕帝藉。◎是考之古礼,征之汉制,皆应天子帅诸侯躬耕。今史书始耕籍田,乃魏公之耕于邺,非汉帝之耕于许。是则求如 “政由季氏,祭则寡人”者,亦不可得矣。又按后文“二十一年,公亲耕籍田”,则是年尚系遣代也。又详见《明纪》太和元年“帝耕籍田”注。 南安赵衢、汉阳尹奉等讨超, ◎详见阎温、杨阜传。◎《郡国志》“汉阳郡”注引《秦州记》曰:中平五年,分置南安郡。◎《寰宇记》:后汉末,于豲道县置南安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豲道故城,在甘肃巩昌府陇西县东北,渭水北。◎谢鍾英曰:当在巩昌县府城东南。◎弼按:班《志》、《郡国志》均作“ 道”,《魏志·庞悳传》作“狟道”,《魏略·西戎传》作“獂道”。小颜音“完”, 小颜,即颜师古,其叔父颜游秦亦注《汉书》,为别之,故称小。 作“ 道”,误。互见《庞悳传》。 枭其妻子,超奔汉中。 汉中,见建安十六年注。 韩遂徙金城, 金城,见卷首。 入氐王千万部,率羌、胡万余骑与夏侯渊战,击,大破之,遂走西平。 ◎西平郡,互见《齐王纪》嘉平五年。◎吴增僅曰:《通典》、《元和志》、《寰宇记》云西平郡建安中置。《水经注》谓魏黄初中置。考《魏志·王修传》注引《魏略》,郭宪建安中为西平郡功曹,又《杜畿传》畿为西平太守,《张既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“韩约使阎行别领西平郡”,考其时均在建安中,则郡为建安中置无疑。◎弼按:○《元和志》云:建安中分金城置西平郡。○胡三省说同。○《一统志》云:西平郡故城,今甘肃西宁县治,本汉临羌县地,后汉末析置西都县,兼置西平郡。 渊与诸将攻兴国,屠之。省安东、永阳郡。 ◎卢文弨曰:二郡不知何时置,《郡国志》亦未详。◎钱大昕曰:○《献帝起居注》:初平四年,分汉阳为永阳郡。○安东之名,则前志无之,惟《晋志》载灵帝置南安郡,亦汉阳郡地也。○《续百官志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:建安十八年,复《禹贡》九州,雍州领二十二郡,东安南居其一。予初疑为“南安”之讹。此纪上文有“南安”字,似所省之安东,亦即南安之讹矣。然《明帝纪》“太和二年,天水、南安、安定三郡吏民叛”,则南安仍未并省也。何承天以为南安郡,魏分天水立,然《魏志》亦无明文,或者建安已省,而复置于魏初乎?◎赵一清曰:○汉、魏之际,别无安东郡,疑是东安之讹。东安郡,盖分琅邪立,不知置于何时。○《续郡国志》注引《献帝起居注》:初平四年,分汉阳、上郡为永阳,以乡亭为属县。◎洪亮吉曰:○《魏志》:建安四年,使臧霸入青州,破齐、北海、东安。○《杜畿传》注引《傅子》:郭智为东安太守。○盖汉末置郡。◎吴增僅曰:《曹植传》注引挚虞《文章志》“刘季绪名修,刘表子,官至东安太守”。东安置郡,史无明文。《武纪》“建安十九年,省安东、永阳郡”,“安东”盖“东安”之讹。◎沈家本曰:东安本琅邪属县,故赵氏谓分琅邪立。据《杜畿传》注、《陈思王传》注,皆建安中有东安郡之证,则此文“安东”必为“东安”互倒。钱氏疑东安为南安,其说非。魏时有南安郡,不得云省。◎马与龙曰:建安十九年因夏侯渊破羌、胡,省安东、永阳郡,地当在凉州,与琅邪之东安无涉。吴说非。◎弼按:○省并之郡县,皆地域相连,如后文“省云中、定襄、五原、朔方郡”。是南安、永阳皆汉末增设,战后萧条,故复省并。○《晋书·江统传》云:魏武皇帝令将军夏侯妙才讨叛氐阿贵、千万等,因拔弃汉中,遂徙武都之种于秦川,欲以弱寇强国,捍御蜀虏。○可知当时之迁徙、省并,自有其故。若徐州琅邪之东安,与凉州之永阳毫不相涉。钱说疑汉末省南安,而复置于魏初,较为近情,马说亦是。赵、洪、吴、沈以安东为东安,似均误。 安定太守毌丘兴将之官, 安定,见建安十六年注。兴,黄初中为武威太守,见子俭传。 为公戒之曰:“羌、胡欲与中国通,自当遣人来,慎勿遣人往。善人难得,必将教羌、胡妄有所请求,因欲以自利。不从便为失异俗意,从之则无益事。”兴至,遣校尉范陵至羌中,陵果教羌,使自请为属国都尉。公曰:“吾预知当尔,非圣也,但更事多耳。” ◎梁章钜曰:此与前注引《魏书》“非有四目两口,但多智耳”语意相同。 ◎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 曰,毛本作“由”,误。 使行太常事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 ◎各本无“亭”字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“安阳”下疑脱“亭”字。◎钱大昭曰:“策命魏公”注亦引《献帝起居注》作“安阳亭侯”,此注疑脱。◎弼按:局本已改正。 与宗正刘艾皆持节,介者五人,赍束帛驷马,及给事黄门侍郎、 ◎本志《卫臻传》:臻为汉黄门侍郎,会奉诏命,聘贵人于魏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黄门侍郎,六百石,掌侍从左右,给事中,关通中外,及诸王朝见于殿上,引王就坐。◎李祖楙曰:中郎给事黄门,见《卓茂传》,给事黄门,见《赵熹传》,皆侍郎官。《史通》称《汉书》有称郎中给事黄门者,〖《刘向传》。〗侍郎给事黄门者,〖《孔光传》。〗给事黄门侍郎者,〖《李寻传》。〗亦同官异称之证。 掖庭丞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掖庭令,一人,六百石,宦者,掌后宫贵人采女事。左右丞。◎应劭《汉官仪》曰:掖庭,谓后宫所处。◎李祖楙曰:○《汉书》:掖庭七丞。 ◎《汉百官表》:掖廷八丞,宦者七丞。 中常侍二人, 毛本“二”作“土”,误。 迎二贵人于魏公国。二月癸亥,又于魏公宗庙授二贵人印绶。甲子,诣魏公宫延秋门,迎贵人升车。魏遣郎中令、 ◎胡三省曰:郎中令,汉光禄勋之职。◎弼按:黄初元年,仍改为光禄勋。◎《袁涣传》:魏国初建,为郎中令。 少府、 少府,见建安三年注。◎《文纪》延康元年注引《魏书》:故少府谢涣、万潜。 博士、 ◎《续百官志》:博士十四人,比六百石,掌教弟子,国有疑事,掌承问对。 御府乘黄厩令、 ◎赵一清曰:刘逵《魏都赋注》:邺城西下有乘黄厩。◎《宋书·百官志》:乘黄令一人,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,魏世置,属太常。 丞相掾属侍送贵人。癸酉,二贵人至洧仓中, ◎自邺至许,无须十日,盖驱从众多,行程稽迟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洧水注》:洧水又东入汶仓城内,俗以是水为汶水,故有汶仓之名,非也。盖洧水之邸阁耳。◎《一统志》:洧仓城在河南许州东南。 遣侍中丹将冗从虎贲前后骆驿往迎之。乙亥,二贵人入宫,御史大夫、中二千石将大夫、议郎会殿中,魏国二卿及侍中、中郎二人,与汉公卿并升殿宴。 ◎赵一清曰:二卿,即郎中令、少府也。中郎,虎贲中郎也。
三月,天子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,改授金玺、赤绂、远游冠。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诸侯王,金玺,盭绶。◎如淳曰:盭音戾,绿也。以绿为质。◎晋灼曰:盭,草名,似艾。可染绿,因以为绶名。◎师古曰:玺之言信也。古者印、玺通名,今则尊卑有别。《汉旧仪》云“诸侯王,黄金玺,橐驼钮,文曰玺”,谓刻云“某王之玺”。◎俞樾曰:据此,知赐匈奴单于印称玺,比之于诸侯王也。《后汉·徐璆传》注引卫宏曰“秦以前,以金、玉、银为方寸玺。秦以来,天子独称玺,又以玉,群下莫敢用”,其说非也。◎《续汉志·舆服志》:诸侯王赤绶。◎徐广曰:太子及诸王金印、龟钮、纁朱绶。◎弼按:据此,则前汉诸侯王为绿绶,后汉为赤绶矣。◎《舆服志》又云:远游冠,制如通天,有展筩横之于前,无山述,诸王所服也。◎柳从辰曰:徐广《舆服杂注》云“天子杂服,远游冠,五梁,太子三梁”,是又不第为诸王服矣。又《淮南子》“楚庄王通梁组缨”,高注“通梁,远游冠也”,是此冠亦楚制。◎弼按:《舆服志》云“通天冠,高九寸,正竖,顶少邪却,乃直下为铁卷梁,前有(三)〈山〉,展筩为述,乘舆所常服”,据此,远游冠所异于通天冠者,无山、述耳。◎黄山曰:○徐广《舆服杂注》:通天冠,高九寸,黑介帻,金博山。○徐爰《释问》:通天冠,金博山,蝉为之,谓之金颜。○是山即金博山,饰于冠前,如帻前之有颜题也。法冠以纚为展筩,远游冠横之于前,其式未闻。○《庄子·天地篇》:皮弁鹬冠。○《释文》:鹬,徐音述,本又作“鶐”,音同,鸟名也,一名翠。出郁林,取其羽以饰冠。○《说文》无鶐,遹、述同字,省鸟为述,犹(即)〈脊〉令、晨风之例也。 脊令、晨风,并鸟名。 ◎赵一清曰:三者皆诸侯王之制。曹公是时虽未膺王爵,而已具其制度矣。 ◎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使左中郎将杨宣、亭侯裴茂持节、印授之。 左中郎将,见建安四年注。茂为裴潜之父,见《董卓传》,又见《裴潜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 秋七月,公征孙权。 ◎《吴志·孙权传》:建安十九年五月,权征皖城。闰月,克之,获庐江太守朱光及参军董和,男女数万口。◎本志《陈思王传》:太祖征孙权,使植留守邺。 ◎《九州春秋》曰:参军傅幹谏曰:“治天下之大具有二,文与武也。用武则先威,用文则先德,威德足以相济,而后王道备矣。往者天下大乱,上下失序,明公用武攘之,十平其九。今未承王命者,吴与蜀也,吴有长江之险,蜀有崇山之阻,难以威服,易以德怀。愚以为可且按甲寝兵,息军养士,分土定封,论功行赏,若此,则内外之心固,有功者劝,而天下知制矣。然后渐兴学校,以导其善性而长其义节。公神武震于四海,若修文以济之,则普天之下,无思不服矣。今举十万之众,顿之长江之滨,若贼负固深藏,则士马不能逞其能,奇变无所用其权,则大威有屈而敌心未能服矣。唯明公思虞舜舞干戚之义, ◎《书·大禹谟》:帝乃诞敷文德,舞干羽于两阶。◎孔传云:干,楯也。羽,翳也。皆舞者所执。修阐文教,舞文舞于宾主阶间,抑武事。◎孔疏曰:○《明堂位》云:朱干玉戚,以舞《大武》。○戚,斧也。经言“舞干羽”,亦即舞武也。传言“舞文”者,据器言之。文武俱用为舞,而不用于敌也。 全威养德,以道制胜。”公不从,军遂无功。幹字彦材, ◎章怀注:○《幹集》曰:幹字彦材。◎幹,事见《钟繇传》注引司马彪《战略》。 北地人, ◎范《书·傅燮传》:燮字南容,北地灵州人,为汉阳太守。贼围汉阳,城中兵少粮尽,燮犹固守。子幹年十三,从在官舍,进谏。燮呼幹小字曰:“别成,汝知吾必死邪?吾行何之,必死于此。汝有才智,勉之。”麾左右进兵,临阵战殁,谥曰壮节侯。幹知名,位至扶风太守。◎《晋书·傅玄传》:玄字休弈,北地泥阳人。祖燮,汉汉阳太守。父幹,魏扶风太守。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北地郡泥阳、灵州。◎灵州,汉末废。泥阳,汉末寄治冯翊,见《一统志》。幹有《王命叙》,见《艺文类聚》卷十,文多不录。北地、泥阳,又详本志《傅嘏传》注。 终于丞相仓曹属。 ◎《续百官志》:仓曹,主仓谷事。 有子曰玄。 ◎玄,事详见前建安九年注。
初,陇西宋建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陇西郡,治狄道。◎《一统志》:狄道故城,今甘肃兰州府狄道州西南。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作“朱建”。◎钱大昕曰:《天文志》作“宋建”,《董卓传》作“宗建”,何焯校本作“宗”。◎弼按:《夏侯渊传》、《张郃传》俱作“宋建”,《通鉴》同。 下文引《典略》作“宋扬”,盖建本名,似与韩约、边允例同,为避募购,遂至改名。 自称河首平汉王,聚众枹罕, ◎李贤曰:建以居河上流,故称河首也。◎胡三省曰:枹罕县,前汉属金城郡,后汉属陇西郡。枹,音肤。赐支河首在金城河关之西。建自以居河上流,故以为号。◎赵一清曰:○河首,地名也。○《水经·河水注》引司马彪曰:西羌者,自析支以西滨于河首,左右居。○邓展曰:枹,音鈇。罕,一作。○小颜:读如本字。◎《一统志》:枹罕故城,今甘肃兰州府河州治。◎吴增僅曰:《皇舆表》引《名胜志》“宋建因凉州乱,据河、湟,魏武讨平之。枹罕诸县废,为旷野”云云。后姜维伐魏,往往经此。盖诸县废于汉末,及至蜀、魏,遂为两境弃地,故城多为氐、羌所居。 改元,置百官,三十余年。遣夏侯渊自兴国讨之。冬十月,屠枹罕,斩建,凉州平。 ◎《渊传》:斩建及所置丞相以下,河西诸羌尽降,陇右平。 公自合肥还。
十一月,汉皇后伏氏坐昔与父故屯骑校(讨)[尉]完书,云帝以董承被诛 承,事在建安四年。 怨恨公,辞甚丑恶,发闻,后废黜死,兄弟皆伏法。 ◎范《书·皇后纪》:献帝伏皇后,讳寿,琅邪东武人,大司徒湛八世孙也。父完,沉深有大度,袭爵不其侯,尚桓帝女阳安公主,为侍中。初平元年,后入掖庭为贵人。兴平二年,立为皇后。建安元年,拜完辅国将军,仪比三司。完以政在曹操,自嫌尊戚,乃上印绶,拜中散大夫,寻迁屯骑校尉。十四年,卒,子兴嗣。〖兴,一作“典”。〗董承女为贵人,操诛承,而求贵人杀之。帝以贵人有姙,累为请,不能得。后自是怀惧,乃与父完书,言操残逼之状,令密图之,完不敢发。至十九年,事乃露泄,操大怒,遂逼帝废后,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收皇后玺绶,又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,勒兵入宫收后。闭户藏壁中,歆就牵后出。遂将后下暴室,以忧崩。所生二皇子,皆鸩杀之。兄弟及宗族死者百余人。◎或曰:陈《志》明书所坐操不臣之迹,无可逃矣。微词亦特笔也。◎彭孙贻曰:伏后之弑,古今未有。陈寿书法,强缀无义。明操之恶,忧帝之危,有何丑恶?不曰事泄,而曰发闻,谁发之?谁闻之?身实弑之,而曰废黜,君黜后可也,臣岂可黜后邪? ◎吴金华曰:发闻谓其事显见,被人闻知也,即“事泄”之谓。卢氏分“发闻”为揭发与闻知二义,非是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公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,后闭户匿壁中。歆坏户发壁,牵后出。 ◎胡三省曰:华子鱼有名称于时,与邴原、管宁号三人为一龙,歆为龙头,原为龙腹,宁为龙尾。歆所为乃尔,邴原亦为操爵所縻。高尚其事,独管宁耳。当时头尾之论,盖以名位言也。呜呼! 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,后被发徒跣过,执帝手曰:“不能复相活邪?”帝曰:“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。”帝谓虑曰:“郗公, ◎胡三省曰:汉御史大夫,三公也,故以呼之。 天下宁有是邪!” 官本“邪”作“乎”。 遂将后杀之,完及宗族死者数百人。 ◎袁宏《纪》云:后父完及宗族死者百有余人。◎官本《考证》何焯曰:“完”字衍,完死在十四年。◎赵一清曰:“完”疑作“典”,典,完之子也。◎沈家本曰:此注上文未言典,不应突言典也。◎弼按:○《本志》言“坐昔与故屯骑校尉完书”,则完已前死,此“完”字或为“兄弟”字之讹。○《寰宇记·七》云:五女冢在许昌县南二十里,曹操轼皇后伏氏并姊妹四人,葬于此。◎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刘备在蜀,闻之,遂发丧。◎严衍《资治通鉴补》云:伏氏自伏生至完,历十五世,世传经学,清净无竞,故东州号为伏不斗。至是而国灭宗衰,遂以不振。◎严衍又为华歆辩护,详见《华歆传》注。◎师古《汉书叙例》云:伏俨,字景宏,琅邪人。◎孙星衍《建立伏博士始末》:○《伏氏世系》云:十五世完,十六世典,十七世严。○注云:当作“俨”,注《汉书》。◎姚振宗曰:按世系,伏俨乃完之孙,其人当在魏世,或非本支,或幸而得全。 十二月,公至孟津。 孟津,见初平元年。 天子命公置旄头,宫殿设钟虡。 ◎《宋书》卷十八《礼志五》云:魏命晋王建天子旌旗,置旄头云罕。是知云罕非旌旗也。案《周礼》辨载法物,无不详究,然无相风、罼网、旄头之属,此非古制明矣。何承天谓战国并争,师旅数出,悬乌之设,务察风祲,宜是秦矣。晋武尝问侍臣:“旄头何义?”彭推对曰:“秦国有奇怪,触山截水,无不崩溃,唯畏旄头,故虎士服之。则秦制也。”张华曰:“有是言,而事不经。臣谓壮士之怒,发踊冲冠,义取于此。”挚虞《决疑》无所是非也。徐爰曰:“彭、张之说,各言意义,无所承据。按天文,毕昴之中,谓之天街,故车驾以罼罕前引,毕方昴员,因其象。《星经》,昴一名旄头,故使执之者冠皮毛之冠也。◎《晋书》卷二十一《礼志下》云:康帝建元元年,纳皇后褚氏,而《仪注》陛者不设旄头。殿中御史奉令〖《宋书》卷十四“奉令”作“奏今”。〗迎皇后,依成恭皇后入宫御物,而《仪注》至尊衮冕升殿,旄头不设,求量处。◎《续郡国志》“武都郡故道”注引干宝《搜神记》曰:有奴特祠,秦置,旄头骑起此。◎赵一清曰:《周颂·有瞽》之诗云:设业设虡。○《毛传》:画之植者为虡。○《尔雅·释器》:木谓之虡。○郭注:县钟磐之木,植者名虡。◎弼按:○陆德明《音义》云:虡,音巨。○《广韵》:虡,同。飞,天上神兽,鹿头龙身。○《说文》:钟鼓之柎也。饰为猛兽。《释名》云:横曰栒,纵曰。○《玉篇》:钟磐之柎,以猛兽为饰也。 乙未,令曰: “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,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。陈平岂笃行,苏秦岂守信邪? 《文馆词林》“进取”作“进趣”,下“岂”字作“宁”,“邪”作“也”。 而陈平定汉业,苏秦济弱燕。 ◎《史记·苏秦传》:秦说齐王曰:“今燕虽弱小,即秦王之少婿也。大王诚能听臣计,即归燕之十城,燕无故而得十城,必喜。秦王知以己之故而归燕之十城,亦必喜。此所谓弃仇雠而得石交者也。”王曰:“善。”乃归燕之十城。 由此言之,士有偏短,庸可废乎!有司明思此义,则士无遗滞,官无废业矣。” ◎参阅十五年春令注。◎何焯曰:如此则所得者不过从乱如归之徒,虽取济一时,东汉二百年之善俗俄焉尽矣。由此篡乱相循,神州左祍,岂非中国礼教信义为操所斲丧而然耶? 又曰:“夫刑,百姓之命也,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,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,吾甚惧之。其选明达法理者,使持典刑。”于是置理曹掾属。 ◎《高柔传》:魏国初建,拜柔为丞相理曹掾。◎胡三省曰:理曹,汉公府无之,盖操所置。
二十年春正月,天子立公中女为皇后。 ◎详见建安十八年注。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立贵人曹氏为皇后。赐天下男子爵,人一级,孝悌、力田二级。赐诸侯王、公卿以下谷,各有差。◎《皇后纪》:魏受禅,遣使求玺绶,后怒不与。如此数辈,后乃呼使者入,亲数让之,以玺绶抵轩下,因涕泣横流曰:“天不祚尔!”◎弼按:《通鉴考异》辨此说为妄,详见《文纪》延康元年注。 省云中、定襄、五原、朔方郡,郡置一县领其民,合以为新兴郡。 ◎东汉云中、定襄、五原、朔方四郡,隶属并州。建安十八年省并州入冀州。二十年,省并四郡为四县,合为新兴郡。黄初元年,复置并州,然县名虽同,非复四郡之故地,今列举于下:故云中郡,在今山西归化城土默特西,黄河东岸。新云中县,在今山西代州惇县西南七十里,忻州西北境。故定襄郡,在今山西朔平府右玉县南。新定襄县,在今山西忻州定襄县治。故五原郡治九原,在今乌喇忒旗北。新九原县,在今山西忻州治,亦即新兴郡治也。故朔方郡治临戎,在今鄂尔多斯右翼后旗,黄河向北流之东岸。◎范《书·顺帝纪》:永和五年九月,徙朔方治五原。◎《舆地广记》:朔方郡,汉末没于戎、狄,然新设之县,亦无朔方之名也。◎《太平寰宇记》卷四十二云:忻州即汉太原郡之阳曲县,黄河千里一曲,此当曲之阳,故曰阳曲。后汉末置新兴郡。◎《十三州志》云:汉末大乱,匈奴侵边,自定襄以西尽云中、雁门之间遂空。建安中,曹操集荒郡之户以为县,聚之九原界,以立新兴郡,领九原等县,属并州。即此。 三月,公西征张鲁,至陈仓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陈仓。◎刘昭注引《三秦记》:秦武公都雍,陈仓城是也。◎《水经》:渭水又东过陈仓县西。◎郦注云:○县有陈仓山,山上有陈宝鸡鸣祠。○荣氏《开山图注》:伏羲生成纪,徙治陈仓。○陈仓水出陈仓山下,东南流注于渭水;渭水又东与绥阳溪水合,其水上承斜水,水自斜谷分注绥阳溪,北届陈仓,入渭水。○故诸葛亮《与兄瑾书》曰:有绥阳小谷,虽山崖绝险,溪水纵横,难用行军。昔逻候往来,要道通入。今使前军斫治此道,以向陈仓,足以扳连贼势,使不得分兵东行者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陈仓故城,在今陕西凤翔府宝鸡县东二十里。◎互见《明纪》太和二年。 将自武都入氐; ◎《郡国志》:凉州武都郡治下辨。◎《一统志》:下辨故城,今甘肃阶州成县西。◎《华阳国志》:建兴七年,丞相诸葛亮平武都、阴平二郡,还属益州。亮及魏延、姜维等多从此出秦川。◎吴增僅曰:建安二十四年,先主取汉中,以逼下辨。魏武以武都孤远,徙郡小槐里,以杨阜为太守。〖见《杨阜传》。〗太和初年,又以韦诞为太守,〖见《晋书·卫恒传》。〗时武都尚属魏,故置太守遥领。迨蜀建兴七年,地遂入蜀。◎胡三省曰:武都本白马氐所居之地,武帝开以为郡。◎或曰:“氐”字疑衍,自武都入者,谓自武都入汉中也。◎武都、下辨,互见《夏侯渊传》。 氐人塞道,先遣张郃、朱灵等攻破之。夏四月,公自陈仓以出散关, ◎《元和郡县志》:散关在宝鸡县西南五十二里。◎《宋中兴四朝志》:大散关为秦、蜀往来要道,自关距和尚原才咫尺,两山关控斗绝,出可以攻,入可以守,实表裹之形势也。◎旧县志:大散关亦曰散关,在县西南大散岭上,为秦、蜀襟喉。南山自蓝田而西,至此方尽。又西则陇首特起,汧、渭萦流。关当山川之会,南北之交。北不得此,无以启梁、益;南不得此,无以图关中。 至河池。 ◎《郡国志》:武都郡河池县。◎《一统志》:河池故城,今甘肃秦州徽县西十五里。 氐王窦茂众万余人, 《张郃传》作“兴和氐王窦茂”。 恃险不服。五月,公攻屠之。西平、金城诸将麴演、蒋石等 西平,见上年。金城,见《武纪》卷首。《通鉴》“麴”作“麯”。 共斩送韩遂首。 ◎斩遂首,事见《王脩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。◎范《书·董卓传》:遂走金城羌中,为其帐下所杀。◎林国赞曰:据《王脩传》注引《魏略》,《张既传》注引《典略》,《周群传》注引《续汉书》,韩遂实病死,诸将不过于身后斩送其首耳。又此作“麴演、蒋石”,《魏略》作“田乐、阳逵”,亦互异。 ◎《典略》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典略》八十九卷,魏郎中鱼豢撰。◎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:《典略》五十卷,鱼豢撰。◎杭世骏曰:《唐艺文志》有《魏略》而无《典略》,《隋志》无《魏略》。裴注引《魏略》,又引《典略》,盖一书也。《御览》直称《魏典略》。◎章宗源曰:《典略》所载,惟裴注、章怀注专引汉末及三国事。《史记索隐》、〖《苏秦传》〗《初学记》、《书钞》、《文选》、《魏都赋》注、《御览》所引,纪载既广,体裁亦杂,与《魏略》断代为书者,一为正史,一为杂史,杭大宗乃误以为一书。◎姚振宗曰:《新唐志》有《魏略》五十卷,卷数与旧志《典略》同,疑《新志》“《魏略》”是“《典略》”之误。◎又云:《魏略》有纪、志、列传,自是正史体裁;《典略》,《隋志》列之史钞一类中,明是别为一书。杭氏以《御览》引《魏典略》,遂谓一书,不知《御览》称《魏典略》者,所以别于唐人之《三国典略》。〖见《通考》。〗且裴氏奉诏注书,凡所称引例必画一,必不使一书两称,自贻诘问也。◎又云:《隋志》“《典略》八十九卷”,即《旧唐志》之“《魏略》三十八卷,《典略》五十卷”也,两书合并,凡八十八卷。《隋志》或有录一卷,故多出一卷耳。〖姚氏前说,见《三国艺文志》卷二,后说见《隋书经籍志考证》卷十三。〗◎沈家本曰:裴注引鱼书最多,其言汉末事,如董卓、袁绍、公孙瓒、吕布、韩遂诸人,凡未臣于魏者,并称《典略》,昭烈亦在《典略》之中。又如荀彧、王粲、陈琳、阮瑀、刘桢、繁钦、路粹诸人,皆卒于建安中,亦称《典略》。其言曹氏事,则称《魏略》。是《典略》、《魏略》实是二事,其事相续,其文相接,故其书亦合行,正如孔衍《汉魏春秋》本是一书,而《唐志》分汉、后汉、魏为三也。隋录《典略》而不复列《魏略》之名,统言之也。《旧唐志》分列《典略》、《魏略》,其卷数视《隋志》仅少一卷,盖析言之也。《新志》删正史类之《魏略》,而改杂史类之《典略》为《魏略》,恐失其实。李善《文选》亦分引《典略》、《魏略》,明非一书。◎弼按:《魏略》详见建安十六年注。 遂字文约,始与同郡边章俱著名西州。 ◎范《书·董卓传》章怀注引《献帝春秋》曰:梁州〖◎弼按:“梁”应作“凉”。〗义从宋建、王国等反,诈金城郡降,求见凉州大人故新安令边允、从事韩约。约不见,太守陈懿劝之使往,国等便劫质约等数十人。懿出,国扶以到护羌营,杀之,而释约、允等。陇西以爱憎露布,冠约、允名以为贼,州购约、允各千户侯。约、允被购,“约”改为“遂”,“允”改为“章”。◎弼按:韩遂,事又见《张既传》注引《典略》。 章为督军从事。遂奉计诣京师,何进宿闻其名,特与相见。遂说进使诛诸阉人,进不从,乃求归。会凉州宋扬、北宫玉等反, ◎范书《灵纪》、《董卓传》均作“北宫伯玉”。 举章、遂为主,章寻病卒, ◎范《书·董卓传》:中平三年,韩遂乃杀边章及伯玉、文侯,拥兵十余万,进围陇西。太守李相如反,与遂连和,共杀凉州刺史耿鄙。而(耿)〈鄙〉司马扶风马腾亦拥兵反叛。◎据此,则边章之死,为韩遂所杀,《通鉴》所载亦同,而此言章病卒,何也? 遂为扬等所劫,不得已,遂阻兵为乱,积三十二年,至是乃死, ◎《文选》陈孔璋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注引《典略》作“积三十年,建安二十年乃死”。 年七十余矣。 时曹操亦年六十一矣,故与遂言“同时侪辈”也。 ◎刘艾《灵帝纪》曰:章,一名元。 ◎赵一清曰:“元”是“允”之讹。◎潘眉说同。 秋七月,公至阳平。张鲁使弟卫与将杨昂等据阳平关,横山筑城十余里。攻之,不能拔,乃引军还。 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:沔水东迳白马戍南,濜水入焉。濜水北发武都氐中,南迳张鲁城东。城因崤岭,周回五里,东临浚谷,杳然百寻;西北二面,连峰接崖,莫究其极。从南为盘道,登陟二里有余。庾仲雍谓山为白马塞。东对白马城,一名阳平关。濜水南流入沔,谓之濜口。其城西带濜水,南面沔川,城侧二水之交,故曰濜口城。◎杜佑曰:阳平关在汉中褒城县西北。◎章怀注引《周地图记》曰:褒谷西北有古阳平关,其地在今梁州褒城县西北。◎《一统志》:白马城在陕西汉中府沔县西北,即汉阳平关也。◎按:今宁羌州界有阳平关,盖后代移置。或谓即白马城,非是。在宁羌者为古阳安关,近代改置阳平关,仍汉旧名耳。《明统志》以为即古阳平关,误。 贼见大军退,其守备解散。公乃密遣解、高祚等乘险夜袭,大破之,斩其将杨任,进攻卫,卫等夜遁。 ◎《刘晔传》:太祖征张鲁,既至汉中,山峻难登。太祖曰:“吾军少食,不如速还。”晔策鲁可克,不如致攻。遂进兵,鲁奔走,汉中遂平。◎《张鲁传》注引《魏名臣奏》载董昭表云:武皇帝承凉州从事及武都降人之辞,说张鲁易攻。及往临履,不如所闻。攻阳平山上诸屯,既不时拔,便欲拔军截山而还。◎又杨暨表云:武皇帝征张鲁,对兵三日,欲抽军还,天祚大魏,鲁守自坏。◎又引《世语》云:夜有野麋数千突坏卫营。高祚等误与卫众遇。卫以为大军见袭,遂降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董昭表》所述,必得实,今从之。◎何焯曰:操诚善兵,以诸传考之,独此役幸成,非实录也。 鲁溃,奔巴中。 ◎胡三省曰:今兴元府,古汉中之地也,兴元之南有大行路,通于巴州,其路险峻,三日而达于山顶,其绝高处,谓之“孤云、两角,去天一握”。孤云、两角,二山名也。今巴州,汉巴郡宕渠县之北界也。三巴之地,此居其中,谓之中巴。巴之北境有米仓山,下视兴元,实孔道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大巴山在南郑县南,亦名巴岭山。○《元和志》:巴岭在南郑县南一百九里,东傍临汉江,与三峡相接,山南即古巴国。○旧志:在南郑县南一百九十里,西乡县西南一百五十里,绵亘数百里,冬夏积雪,中包孤云、两角、米仓诸山,南接四川巴州界。米仓道在南郑县南,通四川巴州境。○《图经》:张鲁奔南山,入巴中,又张郃守汉中,进军宕渠,皆由此道。自兴元经此达巴州,不过五百里。◎巴中,互见《张鲁传》。 公军入南郑, 南郑,见建安十六年“汉中郡”注。 尽得鲁府库珍宝。 ◎《魏书》曰:军自武都山行千里,升降险阻,军人劳苦。公于是大飨,莫不忘其劳。 巴、汉皆降。复汉宁郡为汉中。 ◎范《书·刘焉传》:朝廷拜张鲁镇夷中郎将,领汉宁太守。◎章怀注引袁山松《书》:建安二十年,置汉宁郡。◎钱大昕曰:曹公破张鲁在建安二十年,而鲁领汉宁太守乃在其前,则汉宁之名,由来已久,大率刘焉父子所表授耳。《山松书》盖据曹公破汉中之岁书之。《魏志》“建安二十年,复汉宁郡为汉中”,得其实矣。◎沈涛曰:据《魏志》,复汉中在二十年,则汉宁之置必在其前,《袁书》以为二十年置,误。◎赵一清曰:《宋书·州郡志》“建安二十年,复汉宁郡为汉中”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。◎潘眉曰:刘昭注引《袁松山书》云“建安二十年,复置汉宁郡”,知刘注所引为误。◎弼按:范《书·刘焉传》、本志《张鲁传》俱言群下欲尊鲁为汉宁王,亦由先主之据有汉中,群下上先主为汉中王也,是早有汉宁之名。章怀注、刘昭注皆误引《袁书》也。 分汉中之安阳、西城为西城郡, 局本下“城”字误作“域”。 置太守。 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安康令,汉安阳县,属汉中。汉末省,魏复立,属魏兴。晋太康元年更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安阳故城,在今汉中府城固县东。按《水经》云“汉水自城固又东过安阳县南”,则汉安阳本在今城固东界。自魏、晋分属西城,改名安康,乃渐徙而东。今汉阴境有故城,乃晋之安康,非汉之安阳也。◎马与龙曰:汉安阳县地属蜀,非魏境所及,魏复立属魏兴之安阳,即晋之安康,距汉县甚远。沈《志》以蒙汉安阳,非是。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;汉水又东迳西城县故城南,《地理志》汉中郡之属县也。汉末为西城郡。建安二十四年,刘备以申仪为西城太守,仪据郡降魏,魏文帝改为魏兴郡,治故西城县之故城也。◎谢鍾英曰:建安二十年,曹公分安阳、西城为西城郡,是为西城立郡之始。建安二十四年,先主以申仪为西城太守,是为西城属蜀之始。黄初元年,申仪降魏,魏假仪魏兴太守,是为西城还魏,改名魏兴之始。◎《一统志》:西城故城,在陕西兴安府西北。 分锡、上庸郡,置都尉。 ◎潘眉曰:○“郡”字衍文。盖安阳、锡、上庸皆汉中属县,魏武分安阳、西城二县置西城郡,又分锡、上庸二县置都尉。上庸本非郡,不应有“郡”字。○钱氏《考异》云:上庸太守申耽举众降,则上庸亦置太守也。○眉按:《刘封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“申耽遣使诣曹公,曹公使领上庸都尉”,是上庸置都尉之始。至建安末,上庸太守申耽举众降,耽初为都尉,至是称太守,则已改为郡矣。先主命耽领太守如故,是蜀以上庸为郡也。黄初元年,并于新城。太和二年,又立。四年,又省。景初元年,又立,旋又废。至甘露四年,分新城郡,复置上庸郡,此魏上庸郡废置之颠末也。当建安二十年,锡、上庸俱是县,不当有“郡”字。◎弼按:吴增僅说与此相同,今参合两说,摘录于此。◎又按沈家本云:《续汉志》刘昭注引袁山松《书》“建安二十年,分锡、上庸为上庸郡,置都尉”,似此文“郡”字上夺“为上庸”三字。郡本置太守,上庸虽为郡,而但置都尉,故上文云“为西城郡”,下特书“置太守”,而此书“置都尉”以别之。他处史文立郡,无言“置太守”者,而此特言之,为下文而书也,然则“郡”字非衍文。◎此又一说也。◎弼按:《郡国志》云“唯边郡往往置都尉,稍有分县,治民比郡”,据此,则沈说亦可通。◎《一统志》:锡县故城,今陕西兴安府白河县东,古麋国地。《左传·文公十一年》“楚伐麋,至于锡穴”是也。上庸故城,今湖北郧阳府竹山县东南,古庸国。《书·牧誓》“庸、蜀、羌、髳、微、卢、彭、濮人”是也。 八月,孙权围合肥, 合肥,见建安十三年注。 张辽、李典击破之。 操先有密教,见《张辽传》。是役,权几不免。
九月,巴七姓夷王朴胡、賨邑侯杜濩举巴夷、賨民来附, ◎范《书·南蛮传》:板楯蛮渠帅罗、朴、督、鄂、度、夕、龚七姓,不输租赋,余户乃岁入賨钱,口四十。◎《华阳国志》“督”作“昝”。◎《广韵》:音七感反,姓也,出蜀郡。◎《风俗通》云:巴有賨人,剽勇,高祖募賨人定三秦。所发賨人,卢、朴、沓、鄂、度、夕、龚七姓,不供租赋。◎胡三省曰:此所谓七姓夷王也。◎范《书·南蛮传》又云:岁令大人输布一匹,小口二丈,是谓賨布。◎章怀注:賨,牂冬反,南蛮赋也。◎扬雄《蜀都赋》:东有巴、賨,绵亘百濮。◎《晋书·李特载记》:巴人呼赋为賨,因谓之賨人。张鲁居汉中,以鬼道教百姓,賨人敬信巫觋,多往奉之。魏武帝剋汉中,李特祖将五百余家归之,拜为将军,迁于略阳,北土复号之为巴氐。 ◎孙盛曰:朴,音浮。濩,音户。 于是分巴郡,以胡为巴东太守,濩为巴西太守, ◎《三巴记》云:阆、白二水东南流,曲折三回如巴字,故曰三巴。◎《华阳国志》:献帝初平元年,征东中郎将安汉赵颖〖《蜀志·刘焉传》作“赵韪”。〗建议分巴为二郡。颖欲得巴旧名,故白益州牧刘璋,以垫江以上为巴郡,江南庞羲为太守,治安汉。以江州至临江为永宁郡,朐忍至鱼复为固陵郡,巴遂分矣。建安六年,鱼复蹇胤白璋,争巴名,璋乃改永宁为巴郡,以固陵为巴东,徙羲为巴西太守,是为“三巴”。◎《水经·江水篇》:江水又东北至巴郡江州县东。◎郦注云:江州县,故巴子之都,秦置巴郡,治江州。汉献帝初平元年,分巴为三郡,于江州则永宁郡治也。至建安六年,刘璋纳蹇胤之讼,复为巴郡,以严颜为守。◎吴增僅曰:试以今地明之,从峡江泝流西上至夔府为鱼服,又西上至云阳为朐忍,此常氏所谓朐忍至鱼服之固陵郡也。由云阳西南至忠州为临江,又西南至重庆府为江州,此常氏所谓江州至临江之永宁郡也。自重庆泝嘉陵江北上至合州为垫江,又北至顺庆府为安汉,又北至保宁府为阆中,此常氏所谓垫江以上之巴郡也。建安十九年,诸葛亮留关羽守荆州,与张飞、赵云泝流克巴东,此巴东即固陵郡所改者也。既克巴东,遂至江州,破巴郡太守严颜,此巴郡即永宁郡所改者也。既下巴郡,遂克巴西,此巴西即巴郡所改者也。或曰魏武分巴郡为巴东、巴西,似刘璋既分复合,至魏武又复分者。今考建安十八年法正上刘璋笺,略言巴东、巴西已为先主所有。十九年,张郃别督诸军降巴东、巴西二郡,其非魏武所置可知。而《魏志》云“于是始分”者,自张鲁降魏,三巴属县或有改省,旧史书之,承祚作《志》,当据其文也。◎钱大昕曰:巴东、巴西二郡乃刘璋所分,久属益州,但遥假以名耳。朴胡、杜濩寻为先主所杀,曹公不能有其地也。◎赵一清曰:魏之分邑但有虚名,以羁縻属夷耳。◎弼按:《通鉴》与朴胡、杜濩同降者有任约。〖《华阳国志》作“袁约”。〗是时,以约为巴郡太守。◎胡三省云:后三人皆为刘备所破。◎倪焯曰:建安六年,分置巴东、巴西。潘眉辨蔡邕未为巴东太守,其说甚当。但《武纪》云“建安二十年,于是分巴郡为巴东、巴西”,亦误也。是年,张鲁初降,张郃别督诸军降巴东、巴西二郡,可知巴东、巴西前已置郡,不因以朴胡、杜濩为太守始立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江州故城,在今四川重庆府巴县西,汉巴郡治也。阆中故城,在今四川保宁府阆中县西,汉末巴西郡治也。永安故城,〖即汉鱼服县。〗今四川夔州府奉节县东北,汉末巴东郡治也。◎巴东、巴西二郡,互见本志《张郃传》及《蜀志·刘璋传》。 皆封列侯。天子命公承制封拜诸侯守相。 ◎孔衍《汉魏春秋》曰: ◎《晋书·儒林传》:孔衍,字舒元,鲁国人,孔子二十二世孙。避地江东,元帝引为安东参军。中兴初,补中书郎,领太子中庶子。出为广陵相,卒于官。衍虽不以文才著称,而博览过于贺循,凡所撰述,百余万言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汉魏春秋》九卷,孔舒元撰。◎《旧唐志》:《汉春秋》十卷,《后汉春秋》六卷,《后魏春秋》九卷,孔衍撰。◎《新唐志》同。◎沈家本曰:是书断代分卷,故《唐志》分列为三,其总名为《汉魏春秋》,实一书。惟《隋志》九卷,而《唐志》分卷如此之多,为不可考耳。◎黄逢元曰:或有引作“孔演”者,因《七录》避梁武帝讳也。 天子以公典任于外,临事之赏,或宜速疾, 《御览·六百三十三》 “于”作“守”、“疾”作“乎”。 乃命公得承制封拜诸侯守相,诏曰:“夫军之大事,在兹赏罚,劝善惩恶,宜不旋时,故《司马法》曰‘赏不逾日’者, 吴金华详别“逾日”、“逾时”之异同,并论及古之引文书法,说详彼作。 欲民速睹为善之利也。昔在中兴,邓禹入关,承制拜军祭酒李文为河东太守,来歙又承制拜高峻为通路将军,察其本传,皆非先请,明临事刻印也。斯则世祖神明, 宋本“则”下有“出”字。 权达损益, 《御览》作“斯则世祖明权达变”。 盖所用速示威怀而著鸿勋也。 《御览》作“而克成洪勋者也”。 其《春秋》之义, 《御览》“其”作“切”。 大夫出疆,有专命之事,苟所以利社稷、安国家而已。 《御览》“所”作“可”。 况君秉任二伯,师尹九有,实征夷夏,军行蕃甸之外,失得在于斯须之间, 《御览》“失得”作“得失”。 停赏俟诏以滞世务, 《御览》“世”作“时”。 固非朕之所图也。自今已后,临事所甄,当加宠号者,其便刻印章 《御览》“便”作“使”。 ◎吴金华曰:天子以为“临事之赏,或宜速疾”,故诏文有云“劝善惩恶,宜不旋时”。此“便”犹言立即,与上文密合。《御览》非也。 假授,咸使忠义得相奖励, 《御览》“相”作“共”。 勿有疑焉。”
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,与旧列侯、关内侯凡六等,以赏军功。 ◎《魏书》曰:置名号侯爵十八级,关中侯爵十七级,皆金印紫绶。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,铜印龟纽墨绶。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绶,皆不食租,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。 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爵,一级曰公士,二上造,三簪袅,四不更,五大夫,六官大夫,七公大夫,八公乘,九五大夫,十左庶长,十一右庶长,十二左更,十三中更,十四右更,十五少上造,十六大上造,十七驷车庶长,十八大庶长,十九关内侯,二十彻侯。皆秦制,以赏功劳。彻侯金印紫绶,避武帝讳曰通侯,或曰列侯。◎师古曰:五大夫,大夫之尊也。关内侯,言有侯号而居京畿,无国邑也。通侯,言其爵位上通于天子也。◎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:关内侯,承秦赐爵十九等,为关内侯,无土,寄食在所县,民租多寡,各有户数为限。◎刘昭注引如淳曰:列侯出关就国,侯但爵身,其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之邑,食其租税也。◎刘昭《爵制》曰:大夫以上至五大夫,比大夫也。关内侯者,依古圻内子男之义也。列侯者,依古列国诸侯之义也。◎钱大昕曰:黄初元年,以汉诸侯王为崇德侯,二年,封孔羡为宗圣侯,皆名号侯也。◎潘眉曰:关内侯系旧爵,非新置,当作“又置关外侯”,衍“内”字。然关外侯不见纪、传。◎李祖楙曰:汉明帝即位,赐天下男子人二级,三老、孝弟、力田人三级,流民欲自占者人一级。后各帝即位及诸庆典,据为常宪。是爵为二十等,非赐不得有也。至安帝永初三年,令吏民入钱谷得为关内侯及五大夫等。桓帝延熹二年,占卖关内侯、五大夫,钱各有差。由是开鬻爵之风。◎弼按:《纪》言“始置”,则前此未有也,盖汉制爵凡二十级,今始置名号侯爵十八级,关中侯爵十七级,关内外侯爵十六级,五大夫爵十五级,合旧列侯、关内侯共六等,因更张旧制,故特书之。又按俞正燮《癸巳类稿》卷十一有关内侯说,谓关内非指崤、函,其说甚辨,文繁不录。惟俞氏引《宋书·礼志》云“关内、关中及名号侯,金印紫绶。关外侯,银印青绶”,《隋书·百官志》云“梁、陈制,县、乡、亭、关内、关中又名号侯,金印龟纽紫绶。关外侯,银印珪纽青绶”,此关外侯之有明证者,可以释潘说之疑。又按俞氏所引,见《隋书·礼仪志六》,《癸巳类稿》作“《百官志》”,误。 ◎臣松之以为今之虚封盖自此始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困学(记)〈纪〉闻》卷十二云:《汉书·樊哙传》: “赐爵封号贤成君。”颜注云:“楚、汉之际,权设宠荣,假其位号,或得邑地,或受空爵。”则虚封非始于建安也。 十一月,鲁自巴中将其余众降。 ◎范《书·献纪》、袁宏《后汉纪》皆作“秋七月,张鲁降”,《通鉴》作“十一月”。◎按:阳平之役在七月,鲁奔巴中,遣人慰喻,乃始出降。以时度之,当在十一月也。◎《通鉴》:程银、侯选、庞德皆随鲁降。◎胡注:程银、侯选,关中部帅也。庞德,马超将也。渭南、冀城之败,皆奔张鲁。 封鲁及五子皆为列侯。 鲁封阆中侯,见《鲁传》。“及”字疑衍。范《书·刘焉传》作“封鲁五子及阎圃等,皆为列侯”,本志《鲁传》同。 刘备袭刘璋,取益州,遂据巴中;遣张郃击之。 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:建安十九年夏,先主进围成都数十日,璋出降。◎是备之有益州在十九年,此因遣张郃击备而追述之也。是时,刘晔、司马懿皆劝操破汉中之后进攻蜀,操不从。郃与巴西太守张飞战于瓦口,败,还南郑。 十二月,公自南郑还,留夏侯渊屯汉中。 ◎是行也,侍中王粲作五言诗以美其事曰:从军有苦乐,但问所从谁。所从神且武,安得久劳师?相公征关右, ◎李善曰:曹操为丞相,故曰“相公”。 赫怒振天威,一举灭獯虏, ◎服虔曰:獯鬻,尧时匈奴号也。 再举服羌夷,西收边地贼,忽若俯拾遗。陈赏越山岳, 《文选》:“山岳”作“丘山”。 酒肉逾川坻, ◎《左传》:晋侯投壶。穆子曰:“有酒如淮,有肉如坻。寡君中此,为诸侯师。” 军中多饶饫, 《文选》作“饫饶”。 人马皆溢肥,徒行兼乘还,空出有余资。 ◎何焯曰:如此与作贼何异?何如昌黎“士饱而歌,马腾于槽”八字为有雅颂风格。 拓土三千里, 《文选》“土”作“地”。 往反速如飞,歌舞入邺城,所愿获无违。 《仲宣从军诗》五首,此为第一首之前半,其二云“桓桓东南征”,三云“讨彼东南夷”,四云“率彼东南路”,五云“朝入谯郡界”,当为二十一年,曹公讨孙权至谯时所作,裴注但摘取西征事耳。
二十一年春二月,公还邺。 ◎《魏书》曰:辛未,有司以太牢告至,策勋于庙。甲午,始春祠。令曰:“议者以为祠庙上殿当解履。吾受锡命,带剑不解履上殿。今有事于庙而解履,是尊先公而替王命,敬父祖而简君主,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。又临祭就洗, ◎《御览·七百六十一》“就”作“执”。◎《三礼》曰;洗,高三尺,口径尺五寸,足径三尺。士铁,大夫以上铜为之,诸侯白金饰,天子黄金饰。◎《仪礼》曰:设洗于阼阶东南。 以手拟水而不盥。夫盥以洁为敬,未闻拟(向)〈而〉不盥之礼,且‘祭神如神在’, 《文馆词林·六百九十五》“祭”上有“祭如在”三字。 故吾亲受水而盥也。又降神礼讫,下阶就幕而立, ◎《文馆词林》“幕”作“坐”。◎卢文弨曰:宋本作“蕞”。 ◎吴金华曰:推寻事理,此字当作“菆”,乃“丛”之异体。丛社是祭神之所。 须奏乐毕竟,似若不愆烈祖, ◎《文馆词林》“愆”作“衎”。◎《尔雅释诂》:衎,乐也。 迟祭不速讫也, ◎钱仪吉曰:“不”字疑衍。 故吾坐俟乐阕送神乃起也。受胙纳神, 《文馆词林》“神”作“袖”,下“神”字同。 以授侍中,此为敬恭不终实也。 ◎官本考证云:不终,《文类》作“终不”。 古者亲执祭事,故吾亲纳于神,终抱而归也。仲尼曰‘虽违众,吾从下’,诚哉斯言也。” 三月壬寅,公亲耕籍田。 详见建安十九年“始耕籍田”注。 ◎《魏书》曰:有司奏:“四时讲武于农隙。汉承秦制,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建安二十一年,魏国有司奏:“古四时讲武,皆于农隙。汉西京承秦制。” 三时不讲,唯十月都试车马,幸长水南门, ◎“马”疑作“驾”。《续礼仪志》注引此作“车驾幸长安水南门”。 ◎吴金华曰:《宋书·礼志》亦以“十月都试”为句,“车马”当作“车驾”,属下句读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渭水注》:长安城十二门,南出东头第二门,本名安门,亦曰鼎路门。○《史记音义》“文帝出安门”注云:在霸陵县。○有安门故亭,即《郡国志》所谓长门亭也。○《史记》曰:霸、滻、长水也。◎弼按:赵说误以安门为长门,又误以长门与长水混而为一水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“长安城十二门”,本诸《三辅黄图》其所云安门,与长水南门无涉,其误一也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“文帝出长门”,《集解》引徐广曰“在霸陵”,如淳曰“亭名也”,《正义》引《括地志》云“长安门故亭在雍州万年县东北苑中,后馆陶公主长门园。武帝以长门名宫”,即此。《汉书·郊祀志》“文帝出长门”,《郡国志》“霸陵有长门亭”,刘昭注“前书‘文帝出长门’”,据此,则文帝所出者,为长安门。《汉书》作“长门”。赵说谓“文帝出安门”,又以此为长安城之安门,其误二也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“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,献长门园。武帝大说,更名窦太主园为长门宫”,如淳曰“园在长门,长门在长安城东南。园可以为宿馆处,故献之”,又《外戚传》 “孝武陈皇后退居长门宫”。据此,则公主、后妃之所居,决非讲武阅兵之地。赵说乃以霸陵之长门亭为长安城之安门,其误三也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“霸、滻、长水、沣、涝、泾、渭皆非大川”,《索隐》引《百官表》有长水校尉,沈约《宋书》云“营近长水,因以为名”,《水经》云“长水出白鹿原,今之荆溪是也”,《两京道里记》曰“荆溪,本名长水。后秦姚兴避讳改”,是《史记》所云之长水,与长门两不相涉,亦非长安门之长门。赵氏删易字句,牵连附会,其误四也。按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“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”,《续百官志》注引韦昭曰“长水校尉,典胡骑,厩近长水,故以为名”,长水既为胡骑屯营,当时或讲武于此,似为近之。 会五营士 ◎《续百官志》:北军中侯掌监五营。◎又云:监五营胡骑并长水。 为八陈进退,名曰乘之。 ◎《续礼仪志》:兵官皆肄孙、吴兵法六十四阵,名曰乘之。◎刘昭注引《月令》:孟冬讲武,习射御,角力。◎卢植注曰:角力,如汉家乘之,引关蹋踘之属也。 今金革未偃,士民素习,自今已后,可无四时讲武,但以立秋择吉日大朝车骑,号曰治兵。上合礼名,下承汉制。”奏可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“奏可”下有“是冬治兵,魏王亲金鼓以令进退”十三字,盖本《魏书》,见后。◎何焯曰:春祠令讲武奏,俨然以天子议礼自处矣。 夏五月,天子进公爵为魏王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二十一年夏四月甲午,曹操自进号魏王。◎本志《董昭传》:后太祖遂受魏公、魏王之号,皆昭所创。 ◎《献帝传》载诏曰: ◎章宗源曰:《献帝传》卷亡,《隋志》不著录。《魏志·武纪》注引诏词、《文纪》注“禅代众事”、《明纪》注“秦朗父宜禄”、“青龙二年,山阳公薨”、《袁绍传》注、《续汉·礼仪志》注、《水经·渭水注》、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注、《艺文类聚·服饰部》并引《献帝传》,无撰人名,惟《初学记·鸟部》引题“刘艾《汉帝传》”。愚按《汉志》有《高祖传》、《孝文传》,艾既为献作纪,又更为传,其名盖仿于此。《御览·车部》引《献帝传》“董卓以地动问蔡邕”事,与《魏志》注所引《献帝纪》同。◎沈家本曰:据此,则《献帝传》即《献帝纪》,非二书也。他卷或作《献帝纪》,或一卷之中纪、记错见,“记”盖“纪”之讹也。◎姚振宗曰:《明纪》青龙二年注引《献帝传》,则是书当成于是年之后。◎又云:《初学记》引称《汉帝传》,似是刘艾书之本名。至魏明帝青龙二年,山阳公薨之后,乃更名《献帝传》。入晋以后,与《灵帝纪》合为一帙,乃定名《灵献二帝纪》。《隋志》云“灵、献之世,天下大乱,史官失其常守。博达之士,愍其废绝,各记闻见,以备遗忘”,即谓此也。《献帝传》载山阳公薨事,已入魏十四年,或为艾书所本有,或出后人增补,莫得而详矣。〖姚氏前说见《三国艺文志》卷二,后说见《隋书经籍志考证》卷十三,与自撰《后汉艺文志》所云立说各异,盖前后所见不同也。〗◎互见建安元年“《献帝纪》”注。 “自古帝王,虽号称相变,爵等不同,至乎褒崇元勋,建立功德,光启氏姓,延于子孙,庶姓之与亲, ◎赵一清曰:“亲”上当有“宗”字。 岂有殊焉。昔我圣祖受命,创业肇基,造我区夏, 宋本“夏”作“宇”。 鉴古今之制,通爵等之差,尽封山川,以立藩屏,使异姓亲戚,并列土地,据国而王,所以保乂天命,安固万嗣,历世承平,臣主无事。世祖中兴而时有难易,是以旷年数百,无异姓诸侯王之位。朕以不德,继序弘业,遭率土分崩,群凶纵毒,自西徂东,辛苦卑约。当此之际,唯恐溺入于难,以羞先帝之圣德。赖皇天之灵,俾君秉义奋身,震迅神武,捍朕于艰难,获保宗庙,华夏遗民,含气之伦,莫不蒙焉。君勤过稷、禹,忠侔伊、周,而掩之以谦让,守之以弥恭,是以往者初开魏国,锡君土宇,惧君之违命,虑君之固辞,故且怀志屈意,封君为上公,欲以钦顺高义,须俟勋绩。韩遂、宋建, ◎卢文弨曰:何校改“宋”作“宗”。 南结巴、蜀,群逆合从,图危社稷,君复命将,龙骧虎奋,枭其元首,屠其窟栖。暨至西征,阳平之役,亲擐甲胄,深入险阻,芟夷蝥贼,殄其凶丑,荡定西陲,悬旌万里,声教远振,宁我区夏。 “夏”一作“宇”。 盖唐、虞之盛,三后树功,文、武之兴,旦、奭作辅,二祖成业,英豪佐命。夫以圣哲之君,事为己任,犹锡土班瑞,以报功臣,岂有如朕寡德,仗君以济,而赏典不丰,将何以答神祇、慰万民哉? ◎何焯曰:宋本“民”作“方”。 今进君爵为魏王,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,苴以白茅, 玄土、白茅,见前十八年注。 金虎符第一至第五,竹使符第一至十。 ◎《汉书·文帝纪》:初与郡守为铜虎符、竹使符。◎应劭曰: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,遣使者至郡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竹使符,皆以竹箭五枚,长五寸,镌刻篆书,第一至第五。◎张晏曰:符以代古之圭璋,从简易也。◎师古曰:与郡守为符者,谓各分其半,右留京师,左以与之。使,音所吏反。◎钱大昭曰:○《说文》:琥,发兵瑞玉,为虎文。○用兵取其威武,故玉、铜皆用虎。 君其正王位,以丞相领冀州牧如故。其上魏公玺绶符策。敬服朕命,简恤尔众,克绥庶绩,以扬我祖宗之休命。”魏王上书三辞,诏三报不许。又手诏曰:“大圣以功德为高美,以忠和为典训,故创业垂名,使百世可希,行道制义,使力行可效,是以勋烈无穷,休光茂著。稷、契载元首之聪明,周、邵因文、武之智用,虽经营庶官,仰叹俯思,其对岂有若君者哉?朕惟古人之功,美之如彼,思君忠勤之绩,茂之如此,是以每将镂符析瑞,陈礼命册,寤寐慨然,自忘守文之不德焉。今君重违朕命,固辞恳切,非所以称朕心而训后世也。其抑志撙节,勿复固辞。”◎《四体书势序》曰:梁鹄以公为北部尉。 见建安十三年注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为尚书右丞司马建公所举。 尚书右丞,见建安十八年“尚书左丞潘勖”注。 及公为王,召建公到邺,与欢饮,谓建公曰:“孤今日可复作尉否?”建公曰: “昔举大王时,适可作尉耳。”王大笑。建公名防,司马宣王之父。 司马防,事见本志卷十五《司马朗传》注引司马彪《序传》。 ◎臣松之案司马彪《序传》, ◎沈家本曰:○司马彪《序传》,隋、唐志不著录。○章宗源云:当是《续汉书》分篇。○今按:此注所引为司马防事,《司马朗传》所引及朗事,朗为防长子,懿之兄也。懿之弟进,进之子谯王逊,逊之弟高阳王睦,彪为睦长子,薄行为睦所责,故不得为嗣。彪撰《续汉书》,仿班氏《汉书》之例为《序传》。然则《序传》者,《续汉书》之《序传》,非分篇也。赵氏《劄记》别出《序传》一目,亦误。 建公不为右丞,疑此不然。而王隐《晋书》云赵王篡位,欲尊祖为帝,博士马平议称“京兆府君 防为京兆尹。 昔举魏武帝为北部尉,贼不犯界”,如此则为有征。 代郡乌丸行单于普富卢与其侯王来朝。 代郡乌丸,见建安十二年注。 天子命王女为公主, 以后称王。王女,即前云“待年于国”者。 食汤沐邑。 ◎《公羊·隐八年·传》“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”注:当沐浴洁齐以致其敬,故谓之汤沐邑也。◎师古曰:凡言汤沐邑者,谓以其赋税供汤沐之具也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公主所食汤沐曰国。◎钱大昕曰:“国”当作“邑”。◎李祖楙曰: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列侯所食县曰国,皇后、公主所食曰邑。 秋七月,匈奴南单于呼厨泉将其名王来朝,待以客礼,遂留魏,使右贤王去卑监其国。 ◎匈奴南单于,事见初平三年注。◎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单于於夫罗立七年死,弟呼厨泉立,以兄被逐,不得归国,数为鲜卑所钞。建安元年,献帝自长安东归,右贤王去卑与白波贼韩暹等侍卫天子,拒击李傕、郭汜。及车驾还洛阳,又徙迁许,然后归国。二十一年,单于来朝,曹操因留于邺,而遣去卑归监其国焉。◎章怀注:呼厨泉即刘元海之叔祖,留呼厨泉于邺,而遣去卑归平阳,监其五部国。◎《晋书·刘元海载记》:於夫罗死,弟呼厨泉立,以於夫罗子豹为左贤王,即元海之父也。魏武分其众为五部,以豹为左部帅。◎胡三省曰:分为左、右、前、后、中五部,分居并州诸郡,而监国者居平阳。◎弼按:右贤王,匈奴官号,见《史记·匈奴传》。 八月,以大理钟繇为相国。 ◎建安十三年置丞相,此汉之丞相也。十八年,魏国置丞相以下群卿百僚,皆如汉诸侯王之制,此魏之丞相也。二十一年,改丞相为相国。黄初元年,改相国为司徒。大理,即汉之廷尉。◎《钟繇传》:魏国初建,繇为大理。黄初元年,改大理为廷尉。 ◎《魏书》曰:始置奉常、宗正官。 奉常,即汉之太常。黄初元年,改奉常为太常。 冬十月,治兵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九:讲武城在河南彰德府临漳县,故邺城北漳水上。磁州南二十里亦有讲武城,皆曹操所筑也。 ◎《魏书》曰:王亲执金鼓以令进退。 遂征孙权, ◎赵一清曰:《文选》阮瑀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,当在此时。◎梁章钜说同。◎弼按:此书云“离绝以来,于今三年”,且言“赤壁之役,烧船自还”,而绝无一语言及二十年合肥之役权败之事。则是书当在十七年征权之时。余见十七年注。 十一月至谯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是岁,曹操杀琅邪王熙,国除。
二十二年春正月,王军居巢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庐江郡居巢。◎《一统志》:居巢故城,今安徽庐州府巢县东北五里。◎《寰宇记》:古居巢城陷为巢湖。◎胡三省曰:○居巢县,春秋之巢国。○宋白云:今无为军,本巢县之无为镇,曹操攻吴筑城于此,无功而退,因号曰无为。○城临濡须水上壖地,秦、汉为居巢,春秋但名巢,辞有详略耳。◎赵一清曰:○刘昭注引《广志》云:有二大湖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六:巢湖在庐州府东五十里,占合肥、舒城、庐江、巢四县之境。建安中,曹操数与孙氏争衡于此,诸葛武侯所谓“四越巢湖不成”者也。○一清案:四越,一在十四年,一在十八年,一在十九年,并此为四。而吴遂外托称臣,得肆意取荆州矣。◎弼按:○《一统志》:巢湖在巢县西十里,周迴四百余里,港汊大小三百六十,纳诸水以注大江,为淮西巨浸。一名漅湖,一曰焦湖。○《通鉴考异》云:《孙权传》曹公次居巢,攻濡须,并在去冬。 二月, 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礼仪志》引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建安二十二年二月壬申,诏书绝,立春宽缓诏书不复行。◎弼按:○《续礼仪志》云:立春之日,下宽大书。◎惠栋曰:○《侯霸传》:每春下宽大书,霸所建也。 进军屯江西郝溪。 ◎谢鍾英曰:郝溪在居巢东,濡须之西。◎弼按:江西,谓大江之西也,又见前建安十八年引胡注。 权在濡须口 濡须口,见建安十八年注。 筑城拒守, ◎胡三省曰:孙权所保者,十七年所筑濡须坞也。 遂逼攻之,权退走。 ◎赵一清曰:《文选》陈琳为魏武《檄吴将校部曲文》即在此时。◎梁章钜说同。◎弼按:檄中事实,诚如赵、梁所云,惟梁氏又云“在十七年,征权时作”,则自相矛盾耳。互见十七年注。 三月,王引军还,留夏侯惇、曹仁、张辽等屯居巢。 ◎《夏侯惇传》:使惇都督二十六军,留居巢。◎《孙权传》:权令都尉徐详诣曹公请降,公报使修好,誓重结婚。◎严衍《资治通鉴补》云:有甘宁斫营之事,以破操之胆,随即使人请降以狃之,此兵机也,故操亦即受其降而不与敌。《通鉴》原文置权请降于班师之后,夫操既班师,权何畏于操而请降哉? 夏四月,天子命王设天子旌旗,出入称警跸。 ◎十七年,天子命公赞拜不名,入朝不趋,剑履上殿。十八年,封魏公,加九锡。十九年,位在诸侯王上,授金玺、赤绂、远游冠,置旄头,设钟虡。二十年,承制封拜诸侯守相。二十一年,进封魏王。二十二年,设天子旌旗,出入警跸,冕十二旒,乘金根车。举凡刑赏大权、冠服制度,与天子无殊,未有代德而有二王,与王莽之居摄何异?尚欲假托周文以欺天下后世,真可谓千古之奸雄矣。◎《续舆服志》云:天子建太常,十有二斿。九仞曳地,日月升龙,象天明也。◎刘昭注○引郑众曰:太常,九旗之画日月者。○郑玄曰:七尺为仞,天子之旗高六丈三尺。◎《宋书·礼志五》引《汉仪》曰:出称警,入称跸。说者云车驾出则应称警,入则应称跸也,而今俱唱之。史臣以为警者,警戒也;跸者,止行也。今从乘舆而出者,并警戒以备非常也。从外而入乘舆相干者,跸而止行也。 五月,作泮宫。 ◎《宋书·礼志一》云: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,魏国作泮宫于邺城南。 六月,以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。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丞相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。◎钱大昕曰:《魏志·华歆传》“魏国初建,为御史大夫”,是歆为魏国之御史大夫,非汉廷之御史大夫也。刘昭注《百官志》云“建安十三年,罢司空,置御史大夫。御史大夫郗虑免,不得补”,考建安十九年废皇后伏氏,虑尚在职。至建安二十一年,封魏王操,则宗正刘艾行御史大夫事。二十五年禅位,则太常张音行御史大夫事。然则郗虑以后,汉廷无真受御史大夫,其说信矣。《魏志·太祖纪》书华歆为御史大夫,而不书郗虑,虑为汉臣,歆为魏臣故也。歆之除授不当书于汉纪,且使歆而得书,则钟繇为相国何以转不书乎?蔚宗未达官制,因有此误。 ◎《魏书》曰:初置卫尉官。 卫尉,见建安十三年注。◎赵一清曰:合前岁所置二卿,于是九卿官备,与朝家相埒矣。 秋八月,令曰:“昔伊挚、傅说出于贱人, ◎伊尹名挚。◎《孟子》:伊尹以割烹要汤,傅说举于版筑之间。 管仲,桓公贼也,皆用之以兴。萧何、曹参,县吏也,韩信、陈平负污辱之名,有见笑之耻,(遂)〈卒〉能成就王业,声著千载。 ◎易培基:声著,绍兴本作“著声”。◎吴金华曰:宋本、元本、《册府元龟》卷六十七、刘氏嘉叶堂本并作“著声”。 吴起贪将,杀妻自信,散金求官,母死不归,然在魏,奏人不敢东向,在楚,则三晋不敢南谋。 ◎《史记·吴起传》:齐人攻鲁,鲁欲将吴起,起取齐女为妻,而鲁疑之。起遂杀其妻,以明不与齐也。鲁卒以为将。攻齐,大破之。鲁人或恶吴起曰:“起为人猜忍,少时,家累千金,游仕不遂,遂破其家。其母死,起终不归。”魏文侯以起为将,击秦,拔五城。楚悼王以起为相,南平百越,北并陈、蔡,却三晋,西伐秦。 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,及果勇不顾,临敌力战;若文俗之吏, ◎吴金华曰:文俗,指通晓吏法、明于习俗并且善于用吏法苛求于人。 高才异质,或堪为将守;负污辱之名,见笑之行,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。其各举所知,勿有所遗。” 冬十月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二十二年冬,有星孛于东北。是岁大疫。○《五行志》注引《魏文帝与吴质书》曰:昔年疾疫,亲故多离其灾。○陈思王常说疫气云:家家有僵尸之痛,室室有号泣之哀,或阖门而殪,或举族而丧者。○一清案:二十三年注,瘟瘑在冬,操是以有廪贷复家之令。 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,乘金根车,驾六马,设五时副车, ◎胡三省注引董巴《舆服志》曰:金根车,轮皆朱班重牙,贰毂两辖。金薄缪龙,为舆倚较,文虎伏轼,龙首衔轭。左右吉阳筩,鸾雀立衡。虡文画辀,羽盖华蚤。建大旂十二斿,画日月升龙。驾六马,象镳镂锡,金鑁、方釳,插翟尾,朱兼樊缨,赤罽易茸,金就十有二。左纛以氂牛尾为之,在左騑马轭上,大如斗,是为德车。五时车,安、立亦皆如之,各如方色。白马者,朱其髦尾为朱鬛云。所御驾六,余皆驾四,后从为副车。鑁,亡范翻。釳,许乙翻,铁孔也。鑁,马首饰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续舆服志》:冕冠,垂旒,前后邃延。○《玉藻》:冕,广七寸,长尺二寸,前圆后方。朱绿里,玄上,前垂四寸,后垂三寸,系白玉珠为十二旒,以其绶采色为组缨。○《宋书·礼志》:秦独取殷制,古曰桑根车,秦曰金根车。应劭《汉官卤簿图》,乘舆大驾,则御凤皇车,以金根为副。又五色安车、五色立车(名)〈各〉五乘。建龙旂,驾四马,施八鸾,余如金根之制。其车各如方色,所谓五时副车,俗谓“五帝车”也。○又《宋书·礼志》:魏、晋之制,太子、诸王公驾四。○今驾六马,则纯乎帝制矣。 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。刘备遣张飞、马超、吴兰等屯下辩; 下辩,为武都郡治,见建安二十年“武都”注。时刘备纳法正之策,将进兵汉中,故分屯武都也。 遣曹洪拒之。
二十三年春正月,汉太医令吉本 ◎《续百官志》:太医令,一人,六百石,掌诸医。◎《风俗通》:吉,周尹吉甫之后,汉有汉中太守吉恪。◎赵一清曰:《后汉书·耿秉传》作 “吉” ,注“或作‘平’”,则“本”字误也。◎惠栋曰:隶法,“ ”、“平”字相似,《三辅决录》又作“本”也。◎《三国志辨误》曰:东汉杜操字伯度,魏代避讳,易为 “杜度”。裴氏引《决录》注,本子邈、穆之字亦具载,而独逸本字,殆亦以字易名,如杜度之例,故不可并书耶。◎李慈铭曰: 、本二字,每易相乱,如《后汉书·循吏传》刘宠父丕,而《续汉书》作“本”是也。◎弼按:《常林传》注引《魏略》、《邓艾传》注引《世语》均作“吉本”,或魏臣避文帝讳,改为本,陈《志》仍其旧文也。 与少府耿纪、司直韦晃等反, ◎袁宏《纪》作“少府耿熙”。◎范《书·耿秉传》:曾孙纪,少有美名,辟公府,曹操甚敬异之,稍迁少府。纪以操将篡汉,建安二十三年,与太医令吉丕、丞相司直韦(况)晃(晔)谋起兵诛操,不克,夷三族。于时衣冠盛门坐纪罹祸灭者众矣。 攻许,烧丞相长史王必营, ◎胡三省曰:魏王操犹领汉丞相而居邺,故以必为长史,典兵督许。 ◎《魏武故事》载令曰:领长史王必, 《御览·二百四十八》“领”作“府”。 是吾披荆棘时吏也。忠能勤事,心如铁石,国之良吏也。蹉跌久未辟之,舍骐骥而弗乘,焉遑遑而更求哉? 《杜袭传》有“释骐冀而不乘,焉皇皇而更索”二语,盖两令皆有之。 故教辟之, 《御览》“故”上有“今”字。 已署所宜,便以领长史统事如故。 必与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。 ◎胡三省曰:颍川典农中郎将屯田许下。◎弼按:建安元年注引《魏书》云:募民田许下,州郡例置田官。 ◎《三辅决录》注曰: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三辅决录》七卷,汉太仆赵岐撰,挚虞注。◎范《书·赵岐传》:岐字邠卿,京兆长陵人。娶扶风马融兄女,为京兆尹功曹。先是中常侍唐衡兄玹为京兆虎牙都尉,岐数为贬议。后玹为京兆尹,收岐家属宗亲,尽杀之。岐逃难四方,卖饼北海市中。北海孙宾石藏之复壁中, 孙宾石,即本志《阎温传》注引《魏略》之“孙宾硕”。 因赦乃出。岐多所述作,著《孟子章句》、《三辅决录》传于时。◎章怀注引《决录序》曰:三辅者,本雍州之地,世世徙公卿吏二千石及高赀,皆以陪诸陵。五方之俗杂会,非一国之风,不但系于《诗·秦》、《豳》也。其为士好高尚义,贵于名行。近从建武以来,暨于斯今,其人既亡,行乃可书,玉石朱紫,由此定矣,故谓之“决录”矣。◎《晋书·挚虞传》:虞字仲洽,京兆长安人。父模,魏太仆卿。虞少事皇甫谧,才学通博,著述不倦,撰《文章志》四卷,注解《三辅决录》,又撰古文章,类聚区分为三十卷,名曰《流别集》,各为之论,辞理惬当,为世所重。◎《史通·书志篇》:谱牒之作,盛于中古。汉有赵岐《三辅决录》,晋有挚虞《族姓记》。江左有两王《百家谱》,中原有《方司殿格》。盖氏族之事,尽在是矣。◎《补注篇》曰:若挚虞之《三辅决录》,陈寿之《季汉辅臣》,周处之《阳羡风土》,常璩之《华阳士女》,文言美辞,列于章句,委曲叙事,存于细书。◎章宗源曰:据《决录》自序,并昔人征引逸篇,其书不类谱牒。至挚虞之注,与陈寿等三书亦不相侔。《史通》所考未精也。◎侯康曰:据范《书·隗嚣传》注所引其书,似有韵语作赞。《魏志·荀彧传》注称岐作《三辅决录》,恐时人不尽其意,故隐其书,唯以示同郡严象。则当时盖甚自矜重。今见于诸书所引者尚夥,然每与挚虞注相紊。◎沈家本曰:裴注所引,皆叙事之文,盖是虞注。东汉风气,好以韵语品藻人物,赵之《决录》多取品藻之词,故简。虞注则详叙事迹,故繁。此又录与注之区别也。◎张澍辑本《序》曰:诸书所引录与注不尽分晰,余钞撮特分别之。◎茆泮林辑本得《决录》九十四事,注三十六事,黄奭亦有辑本。 时有京兆金祎字德祎,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注引《决录》作“字德伟”。◎卢文弨曰:何校改作“伟”,下同。 自以世为汉臣,自日磾讨莽何罗,忠诚显著, ◎《汉书·金日磾传》:磾字翁叔,本匈奴休屠王太子也。没入官,输黄门养马。武帝奇之,拜马监,迁侍中、光禄大夫。莽何罗谋为逆,袖白刃从东箱上,日磾投何罗殿下,得禽缚之,穷治,伏辜。繇是著忠孝节。◎师古曰:磾,音丁奚反。 名节累叶。睹汉祚将移,谓可季兴,乃喟然发愤,遂与耿纪、韦晃、吉本、本子邈、邈弟穆等结谋。纪字季行,少有美名,为丞相掾,王甚敬异之,迁侍中, 纪为侍中,见本志《杜畿传》注引《傅子》。 守少府。邈字文然,穆字思然。以祎慷慨有日磾之风,又与王必善, ◎《初学记》引《决录》云:金祎为郡上计,留在许都。时魏武使长史王必将兵,卫天子于许都。祎与必善,必见祎有胡婢善射,必尝请之从后也。 因以闻之, ◎何焯曰:闻,宋本作“间”。 若杀必,欲挟天子以攻魏,南援刘备。 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“先主南征四郡,武陵太守金旋等皆降”注引《决录》注云:金旋字元机,京兆人,领武陵太守,为备所攻劫死。子祎。◎弼按:若旋为备所攻劫死,饿祎之南援备似不近情,当从陈《志》,以旋降备为是。 ◎余按:德伟为匡汉室而倾身陷于万劫,又岂是因私怨而废大义之辈?即德伟怨玄德而不与结,然首谋则在季行,德伟亦不得干涉也。卢以此断言《决录》说为误,似武。 时关羽强盛,而王在邺,留必典兵督许中事。文然等率杂人及家僮千余人夜烧门攻必,祎遣人为内应,射必中肩。必不知攻者为谁,以素与祎善,走投祎,夜唤德祎,祎家不知是必,谓为文然等,错应曰:“王长史已死乎?卿曹事立矣!”必乃更他路奔。◎或曰:必欲投祎, ◎官本考证曰:“或曰”诸本误作“王曰”,以上下文考之,当是两说传疑,作“或曰”为是。◎卢文弨曰:何校改作“一”。 其帐下督谓必曰:“今日事竟知谁门而投入乎?”扶必奔南城。 ◎胡三省曰:许昌之南城也。 会天明,必犹在,文然等众散,故败。后十余日,必竟以创死。◎《献帝春秋》曰:收纪、晃等,将斩之。纪呼魏王名曰:“恨吾不自生意,竟为群儿所误耳!”晃顿首搏颊,以至于死。◎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王闻王必死,盛怒,召汉百官诣邺,令救火者左,不救火者右。众人以为救火者必无罪,皆附左;王以为不救火者非助乱,救火者 宋本、冯本、监本、官本“者”作“乃”。 实贼也,皆杀之。 操为汉相而召汉百官诣邺,目中尚有汉帝乎?烧营之事,罪及主谋可耳,乃尽杀百官,此与屠戮徐州同一残酷者矣。王必,事又见《吕布传》注引《献帝春秋》。 ◎余按:《王肃传》裴注引《魏略·儒宗传》云“至二十二年,许中百官矫制,遇虽不与谋,犹被录诣邺”,姚振宗以“二十二”当作“二十三”,即指此事。然则董遇当在不救火者之列。
曹洪破吴兰,斩其将任夔等。 是役为曹休之功,见《休传》。 三月, 官本“三”作“五”,误。 张飞、马超走汉中, ◎《通鉴》无“汉中”二字。◎胡三省曰:情见势屈,宜其走也。◎弼按:是时夏侯渊屯兵汉中,两军相拒于阳平,飞等似无走汉中之理,《通鉴》省此二字为是。 阴平氐强端斩吴兰,传其首。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广汉属国阴平道。◎《一统志》:阴平故城,今甘肃阶州文县治。 夏四月,代郡、上谷乌丸无臣氐等叛, ◎代郡、上谷,见建安十二年、十三年。◎钱大昕曰:《任城王彰传》止言代郡乌丸反,疑“上谷”二字衍。无臣氐,即“能臣氐”之讹。◎钱大昭曰:《乌丸传》但言代郡,不言上谷,疑衍“上谷”二字。 遣鄢陵侯彰讨破之。 详见《任城王传》。 ◎《魏书》载王令曰:去冬天降疫疠,民有凋伤,军兴于外,垦田损少,吾甚忧之。其令吏民男女:女年七十已上无夫子,若年十二已下无父母兄弟,及目无所见、手不能作、足不能行而无妻子父兄产业者,廪食终身。幼者至十二止。贫穷不能自赡者,随口给贷。老耄须待养者,年九十已上,复不事,家一人。 ◎《汉书·王子侯表上》:德哀侯广,玄孙猛,诏复家。◎师古曰:复家,蠲赋役也。
六月,令曰: ◎《宋书·礼志二》云:魏武帝作终令。 “古之葬者,必居瘠薄之地。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, ◎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漳水自西门豹祠北迳赵阅马台西,又北迳祭陌西。战国之世,俗巫为河伯取妇,祭于此陌。魏文侯时,西门豹为邺令,约诸三老曰:“为河伯娶妇,幸来告知。”至时,三老、廷掾,赋敛百姓,取钱百万。巫觋行里中有好女者,祝当为河伯妇,以钱三万聘女,沐浴脂粉如嫁状。豹往会之,呼妇视之,以为非妙,令巫妪入报河伯,投巫于河中。淫祀虽断,地留祭陌之称焉。 因高为基,不封不树。《周礼》 ’冢人掌公墓之地,凡诸侯居左右以前,卿大夫居后。’汉制亦谓之陪陵。 ◎《周礼》:冢人掌公墓之地,辨其兆域而为之图。先王之葬居中,以昭、穆为左右。凡诸侯居左右以前,卿大夫士居后,各以其族,以爵等为丘封之度,与其树数。◎郑注云:○王公曰丘,诸臣曰封。○《汉律》曰:列侯坟高四丈,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。◎弼按:据此,可破堪舆迷信之谈。 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,宜陪寿陵,其广为兆域,使足相容。”
秋七月,治兵,遂西征刘备, 是时,刘备屯兵阳平关。 九月,至长安。 ◎《刘廙传》:太祖在长安,欲亲征蜀,廙上疏谏太祖。报曰:“今欲使吾坐行西伯之德,恐非其人也。” 冬十月,宛守将侯音等反, 宛为南阳郡治,见前。 执南阳太守,劫略民吏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宋本“民吏”作“吏民”。 保宛。初,曹仁讨关羽,屯樊城; 樊城,见建安十三年。 是月,使仁围宛。
二十四年春正月,仁屠宛,斩音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是时南阳间苦繇役, ◎胡三省曰:繇,读曰徭。苦于供给曹仁之军也。 音于是执太守东里裦, ◎《三少帝纪》:甘露四年,诏云:“昔南阳郡山贼扰攘,欲劫质故太守东里衮,功曹应余独身捍衮,遂免于难。余颠沛殒毙,杀身济君。”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通鉴》作“东里衮”。◎胡三省曰:郑子产居东里,支子以为氏。 与吏民共反,与关羽连和。南阳功曹宗子卿往说音曰: ◎赵一清曰:南阳功曹是应余。◎弼按:应余已死,说音者为宗子卿,郡功曹不止一人也。 “足下顺民心,举大事,远近莫不望风;然执郡将,逆而无益,何不遣之?吾与子共戳力,比曹公军来,关羽兵亦至矣。”音从之,即释遣太守。子卿因夜踰城亡出,遂与太守收余民围音,会曹仁军至,共灭之。 ◎《田豫传》:豫迁南阳太守。先是郡人侯音反,众数千人,在山中为群盗。前太守收其党与五百余人,表奏皆当死,豫悉破械遣之。诸囚即相告语,一朝解散。 夏侯渊与刘备战于阳平, 阳平,见建安二十年。 为备所杀。 渊屯兵汉中已四年,与备相拒亦踰年,备有必得之心,而渊持匹夫之勇。渊既授首,而备遂有汉中矣。 三月,王自长安出斜谷,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右扶风武功,有斜谷。◎刘昭注引《西征赋》注曰:褒斜谷在长安西南,南口褒,北口斜,长百七十里。其水南流。◎《一统志》:斜谷在陕西凤翔府郿县西南。◎《史记·货殖传》:巴蜀四塞,然栈道千里,无所不通,唯褒斜绾毂其口。◎《华阳国志》:世祖遣臧宫征公孙述,从斜谷道入。◎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:建兴六年,扬声由斜谷道取郿。◎本志《刘放传》注引《孙资别传》:资曰:“昔武皇帝数言‘南郑直为天狱,中斜谷道为五百里石穴耳’。”◎宋李文子《蜀鉴》:斜谷中皆穴山,架木而行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六云:褒斜道,今之北栈。南口曰褒,在褒城县北十里。北口曰斜,在凤翔府郿县西南三十里。总计川、陕相通之道,谷长四百七十里。昔秦惠王取蜀之道也。◎互见《曹真传》。 军遮要以临汉中, ◎胡三省曰:○斜谷道险,操恐为备所邀截,先以军遮要害之处,乃进临汉中。○或曰:遮要,地名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六云:曹操城在汉中府北十七里,蜀先主取汉中,操驰救,军遮要以临汉中,即此城也。 ◎吴金华曰:遮要非具体之地名,所谓“曹操城”者,盖后人就其屯军之地名之耳。胡注分释为“遮要害之处”,最为可取。 遂至阳平。备因险拒守。 “因”一作“固”。 ◎《九州春秋》曰:时王欲还,出令曰“鸡肋”,官属不知所谓。主簿杨修便自严装。人惊问修:“何以知之?”修曰:“夫鸡肋,弃之如可惜,食之无所得,以比汉中,知王欲还也。” 修,事详见《陈思王传》注引《典略》。 夏五月,引军还长安。 ◎《先主传》:先主曰:“曹公虽来,无能为也,我必有汉川矣。”乃敛众拒险,终不交锋。曹公果引军还,先主遂有汉中。◎何焯曰:朱温末路,大败于李存勖,后嗣弥以不振。乃知操之敛军而退,为善持盈也。
秋七月,以夫人卞氏为王后。 ◎毛本“王”作“皇”,误。◎钱大昭曰:太祖时为魏王,当作“王后”也。 遣于禁助曹仁击关羽。八月,汉水溢,灌禁军,军没,羽获禁,遂围仁。使徐晃救之。 ◎《于禁传》:秋,大霖雨,汉水溢,平地水数丈,禁等七军皆没。◎《满宠传》:宠谓曹仁曰:“闻关羽遣别将已在郏下,自许以南,百姓扰扰。今若遁去,洪河以南,非复国家有也。”◎《关羽传》:羽威震华夏,曹公议徙许都,以避其锐。◎《通鉴》:羽又遣别将围将军吕常于襄阳,荆州刺史胡脩、南乡太守傅方皆降于羽。◎当日情势可见。魏武还军洛阳,南救曹仁,设无司马懿、蒋济进权躡羽后之谋,蜀、吴之好如故,则羽之得志,未可知也。 九月,相国钟繇坐西曹掾魏讽反免。 ◎胡三省曰:此魏相国府之西曹掾也。 ◎《世语》曰:讽字子京,沛人,有惑众才,倾动邺都,钟繇由是辟焉。大军未反, 征汉中之军尚未反邺。 讽潜结徒党,又与长乐卫尉陈祎谋袭邺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长乐、建章、甘泉卫尉皆掌其宫。○《续百官志》:其中长信、长乐宫者,置少府一人,及余吏皆以宫名为号。长乐又有卫尉,仆为太仆,皆二千石,在少府上。◎萧常《续后汉书》曰:讽潜结义勇之士,与长乐卫尉陈祎、列侯张泉等谋袭邺诛操。 未及期,祎惧,告之太子,诛讽,坐死者数十人。 ◎袁宏《纪》:丞相掾魏讽谋诛曹操,发觉,伏诛。讽有威名,潜结义士,坐死者数十人。◎《通鉴》作“连坐死者数千人”,各本皆同,未知孰是。◎本志《刘廙传》:廙弟伟为讽所引,当相坐诛。太祖令曰:“叔向不坐弟虎。”特原不问。◎《王粲传》:粲二子为魏讽所引,诛。后绝。◎互见《钟会传》注引《博物记》。◎《蜀志·尹默传》:宋仲子子与魏讽谋反,伏诛。◎萧常《续后汉书》云:宋忠字仲子,南阳人。其子与魏讽谋诛曹操,不克,父子俱遇害。◎又本志《刘表传》注引《傅子》云:魏讽以才智闻,傅巽谓之必反。◎《刘晔传》注引《傅子》云:魏讽有重名,自卿相以下皆倾心交之。晔一见讽,谓为必反。◎《张绣传》:绣子泉,坐与魏讽谋反,诛。◎《毌丘俭传》注引《魏书》云:魏讽反,文钦坐与讽辞语相连,下狱。 ◎王昶《家诫》曰 即《昶传》戒子侄书。《郭嘉传》注及《御览·六百九十四》均引作“王昶《家诫》”。隋、唐志不著录。 “济阴魏讽”,而此云沛人,未详。 ◎《晋书·郑袤传》:济阴魏讽为相国掾,名重当世,袤同郡任览与结交。袤以讽奸雄,终必为祸,劝览远之。及讽败,论者称焉。◎弼按:据各传所载,讽之忠烈、才智可知,不能以其事之无成,遂加贬词也。
冬十月,军还洛阳。 ◎何焯曰:○陆机《吊魏武帝文》云:当建安之三八,实大命之所艰。虽光昭于曩载,将税驾于此年。愤西夏以鞠旅,泝秦川而举旗。踰镐京而不豫,临渭滨而有疑。冀翌日之云瘳,弥四旬而成灾。咏归途以反旆,登崤、渑而朅来。次洛汭而大渐,指六军曰念哉。○观此,则操实以西行不得志而发病,及襄、樊围急,狼狈还救,偃息不遑,登顿而死,史不尽书耳。◎又曰:○陆机此文,与《魏志》不同,史盖讳言之也。○诸葛武侯《正议》云:孟德以其谲胜之力,举数十万之师,救张郃于阳平,势穷虑悔,仅能自脱,辱其锋锐之众,遂丧汉中之地,深知神器不可妄获,旋还未至,感毒而死。○以此互证,知武侯之言也信。◎弼按:《正议》见《诸葛亮传》注引《亮集》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王更修治北部尉廨,令过于旧。 洛阳北部尉,见卷首。 孙权遣使上书,以讨关羽自效。王自洛阳南征羽,未至,晃攻羽,破之,羽走,仁围解。王军摩陂。 ◎胡三省曰:据《水经》,摩陂在颍川郏县,纵广可一十五里。魏青龙元年,有龙见于陂,于是改曰龙陂。◎《一统志》:摩陂在河南汝州郏县东南。 ◎《魏略》曰:孙权上书称臣,称说天命。 孙坚兴兵讨董卓,孙策见袁术僭号,即与之相绝,且欲阴袭许都,奉迎汉帝,此皆大义,昭垂,不愧江东豪俊。以视权之俯首孟德,称臣献媚,腼然无耻者,有愧父兄多矣。 王以权书示外曰:“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邪!” ◎胡三省曰:著,直略翻。盖言汉以火德王,权欲使操加其上也。然操必以权书示外者,正欲以观众心耳。 侍中陈群、尚书桓階奏曰:“汉自安帝已来,政去公室,国统数绝,至于今者,唯有名号,尺土一民,皆非汉有,期运久已尽,历数久已终,非適今日也。是以桓、灵之间,诸明图纬者,皆言‘汉行气尽,黄家当兴’。殿下应期,十分天下而有其九, 此言盖失之夸。当时蜀有益州,吴有荆、扬、交、广,安得谓十分天下有其九乎?或以吴适称臣,仅益州未服,遂谓“有其九”耳。 以服事汉,群生注望, ◎胡三省曰:注,犹属望。 遐迩怨叹,是故孙权在远称臣,此天人之应,异气齐声。臣愚以为虞、夏不以谦辞,殷、周不吝诛放,畏天知命,无所与让也。”◎《魏氏春秋》曰:夏侯惇谓王曰: “天下咸知汉祚已尽,异代方起。自古已来,能除民害为百姓所归者,即民主也。今殿下即戎三十余年,功德著于黎庶,为天下所依归,应天顺民,复何疑哉!”王曰:“‘施于有政,是亦为政’。 魏武引孔子语,而意则谓实权在握,不必尸其名也。 若天命在吾,吾为周文王矣。” ◎司马光曰:教化,国家之急务也,而俗吏慢之;风俗,天下之大事也,而庸君忽之。光武征伐四方,日不暇给,乃能敦尚经术,宾延儒雅。武功既成,文德亦洽。孝明、孝章,遹追先志,临雍拜老,横经问道。教立于上,俗成于下。风化之美,未有若东汉之盛者也。孝和以降,贵戚擅权,嬖倖用事,赏罚无章,贿赂公行。然犹不至于亡者,上有公卿大夫袁安、杨震、李固、杜乔、陈蕃、李膺之徒,面引廷争,用公义以扶其危,下有布衣之士符融、郭泰、范滂、许邵之流,立私论以救其败。是以政治虽浊而风俗不衰。不幸承陵夷颓敝之余,重以桓、灵之昏虐:保养奸回,过于骨肉;殄灭忠良,甚于寇雠;积多士之愤,蓄四海之怒。于是何进召戎,董卓乘衅,袁绍之徒从而构难,遂使乘舆播越,宗庙丘墟,王室荡覆,烝民涂炭,大命陨绝,不可复救。然州郡拥兵专地者,虽互相吞噬,犹未尝不以尊汉为辞。以魏武之暴戾强伉,加有大功于天下,其蓄无君之心久矣,乃至没身不敢废汉而自立,岂其志之不欲哉?犹畏名义而自抑也。由是观之,教化安可慢,风俗安可忽哉! ◎《曹瞒传》及《世语》并云桓階劝王正位,夏侯惇以为宜先灭蜀,蜀亡则吴服,二方既定,然后遵舜、禹之轨。王从之。及至王薨,惇追恨前言,发病卒。◎孙盛评曰:夏侯惇耻为汉官,求受魏印,桓階方惇,有义直之节。考其传记,世语为妄矣。
二十五年春正月,至洛阳。 ◎《任城王彰传》:太祖至洛阳,得疾,驿召彰,未至,太祖崩。 权击斩羽,传其首。庚子,王崩于洛阳,年六十六。 ◎姚范曰:操生于汉桓帝永寿元年。 ◎《世语》曰:太祖自汉中至洛阳,起建始殿,伐濯龙祠而树血出。 ◎吴金华曰: “而树”二字似误倒。《宋书·五行志》此句作“伐濯龙祠树而血出”,于文较顺。 ◎《御览·九百五十二》引《元中记》曰:百岁之树,其汁赤如血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王使工苏越徙美梨,掘之,根伤,尽出血。 《御览·九百六十九》引《曹瞒别传》作“根尽血出”。 越白状,王躬自视而恶之,以为不祥,还,遂寝疾。 遗令曰:“天下尚未安定,未得遵古也。葬毕,皆除服。其将兵屯戍者,皆不得离屯部。有司各率乃职。敛以时服,无藏金玉珍宝。” ◎《宋书·礼志二》载魏武临终遗令曰:百官临殿中者,十五举音。◎又云:魏武以送终制衣服四箧,题识其上,春秋冬夏日有不讳,随时以敛;金珥、珠玉、铜铁之物,一不得送。文帝遵奉,无所增加。及受禅,刻金玺,追加尊号。不敢开埏,乃为石室,藏玺埏首,示陵中无金银诸物也。汉礼明器甚多,至是皆省矣。◎《文选》陆机《吊魏武帝文序》引《遗令》云:吾在军中,持法是也。至于小忿怒,大过失,不当效也。◎又云:吾婕妤妓人,皆著铜爵台。于台堂上施八尺床繐帐,朝晡上脯糒之属。月朝十五,辄向帐作伎。汝等时时登铜爵台,望吾西陵墓田。◎又云:余香可分与诸夫人。诸舍中无所为,学作履组卖也。吾历官所得绶,皆著藏中。吾余衣裘,可别为一藏。不能者兄弟共分之。〖《世说新语·言语篇》注及《御览》所引与此同者,不录。〗◎《御览》引《遗令》云:吾夜半觉小不佳,至明日饮粥汗出,服当归汤。〖见八百五十九。〗◎又云:吾有头病,自先著帻,(帻特)〈持〉大服如存时勿遗。◎陆云与兄书云:一日案行,视曹公器物,有一介帻如吴帻。〖见六百八十七。〗◎赵一清曰:○孙能传《剡溪漫笔》云:〖◎弼按:明孙能传《剡溪漫笔》五卷,见《益智编》附刻本。〗司马温公语刘元城:“昨看《三国志》,识破一事。曹操身后事,孰有大于禅代?遗令谆谆百言,下至分香卖履,家人婢妾,无不处置详尽,而无一语及禅代事,是实以天子遗子孙,而身享汉臣之名。”操心直为温公剖出。今《魏志》所载遗令,寥寥数语,其分香卖履、处置家人婢妾皆无之,裴松之注亦不载,岂所见有别本邪?◎弼按:魏武遗令,陈《志》仅摘录关紧军国数语,观陆机序,见魏武遗令,忾然叹息伤怀者久之,则当时自有全文,后乃散见各书,非温公所见《魏志》有别本也。◎何焯曰:万年之后,汝曹皆当出嫁。此建安十五年作铜雀台时令也。奈何不从其治命乎?◎弼按:○陆机《吊魏武帝文序》云:持姬女而指季豹以示四子曰:“以累汝!”因泣下。伤哉!曩以天下自任,今以爱子托人。然而婉娈房闼之内,绸缪家人之务,则几乎密与!◎叶树藩曰:汉高祖手敕太子云:“吾得疾遂困,以如意母子相累,其余诸儿皆自足立,哀此儿犹小也。”〖◎弼按:此敕见《古文苑》卷五。〗喁喁儿女之情,汉高亦复不免,何论阿瞒。 谥曰武王。二月丁卯,葬高陵。 ◎胡三省曰:高陵在邺城西,操令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陵是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元和郡县志》:魏武帝西陵在邺县西三十里。○杨奂《山陵杂记》:曹操没后,恐人发其冢,乃设疑冢七十二在漳河之上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九:操有疑冢七十二处,在河南彰德府临漳县故邺城北漳水上,自讲武城外,森然弥望,高者如小山布列,直至磁州而止。 ◎《魏书》曰:太祖自统御海内,芟夷群丑,其行军用师,大较依孙、吴之法,而因事设奇,谲敌制胜,变化如神。自作兵书十余万言, ◎官本作“十万余言”,误。魏武《兵法接要》及《孙子兵法注》,皆见卷首。◎《隋志·经籍志》:《续孙子兵法》二卷,《兵书略要》九卷,均魏武帝撰。又《魏武帝兵法》一卷。◎日本国人佐世《见在书目》:《魏武帝兵书》十三卷。◎《隋志》:梁又有《太公阴谋》三卷,魏武帝解。◎《文选理学权舆》曰:选注所引群书,有曹操《司马法注》。 说见上。 诸将征伐,皆以《新书》从事。 ◎杜牧注《孙子》序曰:曹公所注解,十不释一,盖惜其所得,自为《新书》尔。◎《蜀志·先主传》注引《益部耆旧杂记》:杨修以公所撰兵书示张松,宴饮之间一看便暗诵。 临事又手为节度,从令者克捷,违教者负败。与虏对陈,意思安间,如不欲战,然及至决机乘胜,气势盈溢,故每战必克,军无幸胜。知人善察,难眩以伪, ◎胡三省曰:眩者,目无常主,难眩以伪,谓人不能乱其明。◎赵一清曰:何云以操之难眩以伪,而犹有孔珪之事?◎弼按:应作“孔桂”,见《明帝纪》青龙元年注,赵氏作“孔珪”,当为刊本之误。 拔于禁、乐进于行陈之间,取张辽、徐晃于亡虏之内,皆佐命立功,列为名将;其余拔出细微,登为牧守者,不可胜数。是以创造大业,文武并施,御军三十余年,手不舍书, ◎钱仪吉曰:○《砚北杂志》:曹公作倚案,卧视读书。 昼则讲武策,夜则思经传,登高必赋,及造新诗,被之管弦,皆成乐章。 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魏武帝集》二十六卷,梁三十卷,录一卷。梁又有《武皇帝逸集》十卷,亡。又《魏武帝集新撰》十卷。◎文帝《典论》自序云:上雅好诗书,虽在军旅,手不释卷。◎《文心雕龙·时序篇》云:魏武以相王之尊,雅爱诗章。◎钟嵘《诗品》云:曹公古直,甚有悲凉之句。◎严可均《全三国文》辑存文一百五十篇。冯惟讷《诗纪》辑存乐府十四篇,二十一首。 才力绝人,手射飞鸟,躬禽猛兽,尝于南皮一日射雉,获六十三头。 郝经《续后汉书》作“三十六头”。 及造作宫室,缮制器械, 宋本、元本、吴本“制”作“治”。 无不为之法则,皆尽其意。 ◎赵一清曰:○崔豹《古今注》:魏武帝以玛瑙石为马勒,车磲为酒碗。◎虞荔《鼎录》:魏武帝铸一鼎于白鹿山,高一丈,纪征伐战阵之能。古文篆书,四足。更作鼎与太子,名曰孝鼎,画刻古来孝子姓名。 雅性节俭,不好华丽,后宫衣不锦绣, ◎本志《崔琰传》注引《世语》云:植妻衣绣,太祖登台见之,以违制命,还家赐死。◎卫觊曰:武皇帝时,后宫衣不用锦绣。◎见《觊传》。 侍御履不二采,帷帐屏风,坏则补纳,茵蓐取温,无有缘饰。攻城拔邑,得美丽之物, 宋本“美”作“靡”。 ◎吴金华曰:百衲本及唐魏征《群书治要》卷二十五“美”均作“靡”。“美丽”为辞略无贬义,“靡丽”则不然。曹操雅性节俭,是以无取于“靡丽之物”。 则悉以赐有功, 秦宜禄之妻何以不赐关羽?王沈所云,或多溢美之词。 勋劳宜赏,不吝千金,无功望施,分毫不与,四方献御,与群下共之。常以送终之制,袭称之数,繁而无益,俗又过之,故预自制终亡衣服,四箧而已。 ◎沈家本曰:○《御览》“自”下有“为”字,“终”上有“送”字,无“亡”字。○案:“终亡”当从《御览》作“送终”,《御览》“为”字则衍文也。◎弼按:魏武父子亲见汉帝诸陵无不发掘,故皆以厚葬为戒。 ◎《傅子》曰:太祖愍嫁取之奢僭,公女适人,皆以皁帐,从婢不过十人。 ◎《世说新语·贤媛篇》云:魏武帝崩,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。及帝病困,卞后出看疾,太后入户,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。太后问:“何时来邪?”曰:“正伏魄时过。”因不复前而叹曰:“狗鼠不食汝余,死故应尔!”至山陵,亦竟不临。 ◎张华《博物志》曰: ◎《晋书·张华传》:华字茂先,范阳方城人。少孤贫,自牧羊,同郡卢钦见而器之。乡人刘放亦奇其才,以女妻焉。华学业优博,图纬方伎之书,莫不详览。赞伐吴功成,封广武县侯。当时诏诰皆所草定。出为幽州都督,征为太常。惠帝即位,为太子少傅。楚王玮诛,华以首谋有功,拜右光禄大夫、侍中、中书监,封壮武郡公,拜司空。贾后诬太子,华固争,得免死,废为庶人。华后为赵王伦矫诏所杀,年六十九。家无余财,惟有文史。天下奇秘,悉在华所。博物洽闻,世无与比。华著《博物志》十篇,及文章并行于世。◎王嘉《拾遗记》曰:晋张华生挺聪慧,好观奇异图纬之学,撰《博物志》四百卷,奏武帝。帝曰: “卿才综万代,博识无伦。然记事采言,亦多浮妄,可更芟截浮疑,分为十卷。”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博物志》十卷,张华撰。《张公杂记》一卷,张华撰,梁有五卷,与《博物志》相似,小小不同。《杂记》十一卷,张华撰。◎《四库提要》云:刘昭《续汉志》引《博物记》,与《博物志》灼然二书。◎弼按:《钟会传》注引《博物记》所载王粲事,与今本《博物志》相同,实为一书。◎沈家本曰:《续汉志》引《博物记》极多,《郡国志》所引有四十八条, “邯郸”下称“张华曰”,知所引即张华书也。《提要》欲分为二,未见其是。◎丁国钧曰:《北史·常景传》有“删正《博物志》”语,是世所传本已非张氏之旧。段公路《北户录》及《文选》注所引多出今本之外,疑据景未删之旧笈也。〖◎弼按:《常景传》见《魏书·八十二》,《北史》无传,丁氏误。〗 汉世,安平崔瑗、瑗子实、 ◎卢文弨曰:“实”当作“寔”。 弘农张芝、芝弟昶并善草书,而太祖亚之。 ◎《晋书·卫恒传》:汉兴而有草书,不知作者姓名。至章帝时,齐相杜度号善作篇。后有崔瑗、崔寔,亦皆称工。杜氏结字甚安,而书体微瘦;崔氏甚得笔势,而结字小疏。弘农张伯英者,因而转精甚巧。凡家之衣帛,必书而后练之。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。下笔必为楷则,号匆匆不暇草书,寸纸不见遗,至今世尤宝其书,韦仲将谓之草圣。伯英弟文舒者,次伯英。◎张怀瓘《书断》云:崔瑗字子玉,安平人。官至济北相。文章盖世,善章草,师于杜度,点画之间,无不调畅。伯英祖述之,其骨力精熟过之也。崔寔字子真,瑗之子也。为五原太守。章草雅有父风,张茂先甚称之。张芝字伯英,敦煌人,徙居弘农华阴,尤善章草,又创为今草,精熟神妙,冠绝古今。张昶字文舒,伯英季弟,书类伯英,时人谓之亚圣。魏武帝工章草,雄逸绝伦。子植亦工书。 桓谭、蔡邕善音乐,冯翊山子道、王九真、郭凯等善围棋,太祖皆与埒能。 ◎范《书·桓潭传》:谭字君山,沛国相人也。父成帝时为太乐令。谭以父任为郎,因好音律,善鼓琴。性嗜倡乐,博学多通,著书言当世行事二十九篇,号曰《新论》。《琴道》一篇未成,肃宗使班固续成之。◎《蔡邕传》:邕字伯喈,陈留圉人也。少博学,好辞章、数术、天文,妙操音律,善鼓琴。吴人有烧桐以爨者,邕闻火烈之声,知其良木,因请而裁为琴,果有美音,而其尾犹焦,故时人名曰“焦尾琴”焉。◎本志《明纪》青龙元年注:孔桂性便辟,晓博弈,太祖爱之,每在左右。 又好养性法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太霄经》:魏武帝为九州置坛,度道士三十五人。文帝幸雍,谒陈炽法师,置道士五十人。◎弼按:○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彭祖养性经》一卷,又《彭祖养性》一卷。○案下文“亦解方药”之语,当为医家之法,赵说似误。 亦解方药,招引方术之士,庐江左慈、谯郡华佗、甘陵甘始、阳城郄俭无不毕至。 华佗见后《方伎传》,左慈、甘始、郄俭俱见《佗传》注。 又习啖野葛,至一尺, ◎《本草经》曰:钩吻,一名野葛。味辛温,生山谷。◎桓谭《新论》曰:余与刘子骏言养性无益,其兄子伯玉曰:“天生杀人药,必有生人药也。”余曰:“钩吻不与人相宜,故食则死,非为杀人生也。”◎《岭表录异》曰:野葛,毒草也。俗呼胡蔓草,误食之则用羊血浆解之。◎《南方草木状》曰:冶葛,毒草也,蔓生,叶如罗勒,光而厚,一名胡蔓草。寘毒者多杂以生蔬进之,悟者速以药解,不尔,半日辄死。山羊食其苗,即肥而大,亦如鼠食巴豆,其大如,盖物类有相伏也。◎又曰:蕹,叶如落葵而小,性冷味甘,南人编苇为茷,作小孔浮于水上。种子于水中,则如萍,根浮水面。及长,茎叶皆出苇茷孔中,随水上下。南方之奇蔬也。冶葛有大毒,以蕹汁滴其苗,当时萎死。世传魏武能啖冶葛至一尺,云先食此菜。 亦得少多饮鸩酒。◎《傅子》曰:汉末王公,多委王服,以幅巾为雅, 幅巾,详见《华歆传》。 是以袁绍、崔豹之徒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“豹”当作“钧”,《宋书·礼志》可据。钧与袁绍起兵山东,见《后汉书·崔骃传》。◎卢文弨曰:此何屺瞻门人陈少章之说,不当窃之而没其名也。 虽为将帅,皆著缣巾。魏太祖以天下凶荒,资财乏匮,拟古皮弁,裁缣帛以为帢, ◎《宋书·礼志五》“帢”作“ ”。 合于简易随时之义,以色别其贵贱,于今施行,可谓军容, 《宋书·礼志五》作“本施军饰”。 非国容也。 ◎《博物志》:汉中兴,士人皆冠葛巾。建安中,魏武造白帢,于是遂废,唯二学书生犹著也。◎《中华古今注》:军,魏武所制,以军中服之轻便。又作五色,以表方面也。 ◎《曹瞒传》曰:太祖为人佻易无威重,好音乐, ◎杭世骏曰:○《乐府解题》曰:魏武帝宫人有卢女者,故将军阴叔之子也。七岁入汉宫,学鼓琴,琴特鸣异,善为新声。 倡优在侧,常以日达夕。被服轻绡,身自佩小鞶囊, ◎《礼·内则》:男鞶革,女鞶丝。◎注:小囊,盛脱巾者。 以盛手巾细物,时或冠帢帽以见宾客。每与人谈论,戏弄言诵,尽无所隐, ◎杭世骏曰:○《英雄记》云:操与刘备密言,备泄于绍,绍知操有图国之意。操自咋其舌,流血,以失言戒后世。◎弼按:此语见《御览·三百六十七》所引,似不类王粲之言。 及欢悦大笑,至以头没杯案中, 官本“杯”作“柸”,误。 肴膳皆沾污巾帻,其轻易如此。然持法峻刻,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,随以法诛之, ◎本志《崔琰传》:太祖性忌,有所不堪者,鲁国孔融、南阳许攸、娄圭,皆以恃旧不虔见诛。而琰最为世所(叹)〈痛〉惜,至今冤之。◎《世说新语·捷悟篇》注引《文士传》曰:杨脩常白事,知必有反覆教,豫为答对数纸,以次牒之而行。敕守者曰:“向白事,必教出相反覆,若按此次第连答之。”已而风吹纸乱,守者不别,而遂错误。公怒推问,脩惭惧,然以所白甚有理,终亦是脩。后为武帝所诛。◎又互见《陈思王传》注。 及故人旧怨,亦皆无余。 ◎《世说新语·方正篇》:南阳宗世林,魏武同时,而甚薄其为人,不与之交。及魏武作司空,总朝政,从容问宗曰:“可以交未?”答曰:“松柏之志犹存。”世林既以忤旨见疏,位不配德。◎《楚国先贤传》:宗承字世林,南阳安众人。魏武屡造其门,捉手请交,拒而不纳。武帝平冀州,从至邺,陈群等皆为之拜,帝犹以旧情介意,薄其位而优其礼。 其所刑杀,辄对之垂涕嗟痛之,终无所活。初,袁忠为沛相,尝欲以法治太祖,沛国桓邵亦轻之,及在兖州,陈留边让言议颇侵太祖,太祖杀让,族其家, ◎范《书·文苑传·边让传》:让字文礼,除留浚仪人。少辩博,能属文。大将军何进召署令史,府掾孔融、王朗并修刺候焉,议郎蔡邕深敬之。让后以高才擢进,屡迁,出为九江太守。初平中,去官还家,恃才气,不屈曹操,多轻侮之言。建安中,其乡人有构让于操,操告郡就杀之。◎黄山曰:○《御览·六百九十一》引《让别传》:孔融荐让于武帝。○未知让因融荐被辟不屈邪?抑融知操忌让,藉荐以为之开说也? 忠、邵俱避难交州,太祖遣使就太守士燮尽族之。桓邵得出首,拜谢於庭中,太祖谓曰:“跪可解死邪!”遂杀之。 ◎侯康曰:○《御览·四百四十七》引张辅《名士优劣论》曰:魏武安忍无亲,若杨德祖之徒,多见贼害。孔文举、桓文林等以宿恨见杀。○按:桓文林者,桓晔之字。《后汉书·桓晔传》“客交阯,为凶人所诬,遂死于合浦狱”,不云死于曹操也,疑张辅误以“桓邵”作“桓晔”,当从《曹瞒传》为正。袁忠事附见《后汉书·袁闳传》,但云“浮海南投交阯。献帝都许,征为卫尉,未到,卒”,亦不言为曹操所杀,或范《书》略之也。◎黄山曰:袁忠子祕既先死黄巾之难,忠弟宏又不应征辟,终于家,则忠族无几矣。且忠弃官避乱,就令与桓邵同投交阯,未必皆能以其族往,操又何从尽族之乎?况据《桓荣传》,初平中客交阯者为桓晔,初不名邵,桓晔虽以诬死合浦狱,亦无被族诛事,自系《曹瞒传》传闻之误。 常出军,行经麦中,令“士卒无败麦,犯者死”。骑士皆下马,付麦以相持, ◎梁章钜曰:《御览·八百三十六》引作“持麦以相付”,文理较胜。 ◎吴金华曰:残宋本《册府元龟》、百衲本、刘氏嘉业堂影抄宋本《魏志》皆作“持麦以相付”,盖宋人所见本不作“付麦以相持”也。 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,敕主簿议罪;主簿对以《春秋》之义,罚不加于尊。太祖曰:“制法而自犯之,何以帅下?然孤为军帅,不可自杀,请自刑。”因援剑割发以置地。 ◎本志《高柔传》:时置校事卢洪、赵达等,使察群下。柔谏曰:“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福,宜检治之。”太祖曰:“卿知达等,恐不如吾。要能刺举而辨众事。昔叔孙通用群盗,良有以也。”达等后奸利发,杀之以谢于柔。 又有幸姬常从昼寝,枕之卧,告之曰:“须臾觉我。”姬见太祖卧安,未即寤,及自觉,棒杀之。 ◎卢文弨曰:何校改“棒”作“棓”。◎《世说新语·假谲篇》:魏武常云:“我眠中不可妄近,近便斫人,亦不自觉,左右宜深慎此。”后阳眠,所幸一人窃以被覆之,因便斫杀。自尔每眠,左右莫敢近者。 常讨贼,廪谷不足,私谓主者曰:“如何?”主者曰:“可以小斛以足之。”太祖曰:“善。”后军中言太祖欺众,太祖谓主者曰:“特当借君死以厌众,不然事不解。”乃斩之,取首题徇曰:“行小斛,盗官谷,斩之军门。” ◎《世说新语·假谲篇》:魏武行役失汲道,军皆渴,乃令曰:“前有大梅林,饶子,甘酸可以解渴。”士卒闻之,口皆出水,乘此得及前源。 ◎卢弼《补卷》曰:此条已见前,此宜删。 其酷虐变诈,皆此之类也。 ◎冯本无“之”字。◎《曹子建集·武帝诔》云:于惟我王,承运之衰,神武震发,群雄殄夷,拯民于下,登帝太微,德美旦、奭,功越彭、韦。九德光备,万国作师,寝疾不兴,圣体长归,华夏饮泪,黎庶含悲,神翳功显,身沈名飞,敢扬圣德,表之素旗,乃作诔曰:于穆我王,胄稷胤周。贤圣是绍,元懿允休。先侯佐汉,实惟平阳,功成绩著,德昭二皇。民以宁一,兴咏有章。我王承统,天姿时生,年在志学,谋过老成。奋臂旧邦,翻身上京,袁与我王,平交若神,张、陈背誓,傲帝虐民,拥徒百万,虎视朔滨。我皇赫怒,戎车列陈,武卒虓阚,如雷如震,搀抢北扫,举不浃辰。绍遂奔北,河朔是宾。振旅京室,帝嘉厥庸,乃位承相,总摄三公,光受上爵,君临魏邦,九锡昭备,大路火龙,玄监灵蔡,探幽洞微,下无伪情,奸不容非,敦俭尚古,不玩珠玉,以身先下,民以纯朴。圣性严毅,平修清一,唯善是嘉,靡疏靡昵。怒过雷霆,喜逾春日,万国肃虔,望风震慄,既总庶政,兼览儒林,躬著雅颂,被之瑟琴。茫茫四海,我王康之,微微汉嗣,我王匡之,群桀扇动,我王服之,喁喁黎庶,我王育之。光有天下,万国作君,虔奉本朝,德美周文。以宽克众,每征必举,四夷宾服,功逾圣武。翼帝王世,神武鹰扬,左钺右旄,威凌伊、吕,年踰耳顺,体愉忠肃,乾乾庶事,气过方叔。宜并南岳,君国无穷,如何不吊,祸钟圣躬。弃离臣子,背世长终,兆民号咷,仰愬上穹。既以约终,令节不衰,既即梓宫,躬御缀衣。玺不存身,唯绋是荷,明器无饰,陶素是嘉。既次西陵,幽闺启路,群臣奉迎,我王安厝。窈窈玄宇,三光不入,潜闼一扃,尊灵永蛰。圣上临穴,哀号靡及,群臣陪临,伫立以泣。去此昭昭,于彼冥冥,永弃兆民,下君百灵。千代万乘,曷时复形。
评曰:汉末,天下大乱,雄豪并起,而袁绍虎眎四州,强盛莫敌。太祖运筹演谋,鞭挞宇内,揽申、商之法术,该韩、白之奇策,官方授材,各因其器,矫情任算,不念旧恶,终能总御皇机,克成洪业者,惟其明略最优也。抑可谓非常之人,超世之杰矣。 ◎袁山松曰:献帝天性慈爱,弱而神惠,若辅之以德,真守文令主也。曹氏始于勤王,终于滔天,遂力制群雄,负鼎而趋。然因其利器,假而不反,回山倒海,遂移天日。昔田常假汤、武而杀君,操因尧、舜而窃国,所乘不同,济其盗贼之身一也。善乎庄生之言“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,诸侯之门,仁义存焉”,信矣。◎郝经曰:尧、舜以禅让帝,汤、武以征伐王,桓、文以力而伯,羿、莽以盗而篡,此自昔有天下国家之大端也。桓、灵之际,天下已无汉矣,操之机神权略不世出,戡定祸乱,康济斯民,慨然自为,岂不足王?乃崎岖诡谲,阴贼险狠,以西伯自处,使其子为舜、禹之事,将谁欺哉!为盗而恶盗之名,则又羿、莽之不若也。鸣呼!世衰道微,自晋而下十余代,千有余年,往往有汤、武之仁义,桓、文之功烈,而终用操窃国之术,自以为得而不知其非,悲夫!或谓操取天下于盗手,非取之于汉室,不知操劫迁天子,弑母后,杀贵人,酖皇子,诛大臣,戮名士,自加九锡,为公,为王,非取之于汉室,而孰取之哉?谚曰“巧诈不如拙诚”,有大功而以伪丧之者,操是也。操自谓智,予谓不智也。◎又曰:操出赘阉,龙断瞰晲,诡人矜谲,蔑文逞智,假义勤王,图篡挟帝,不作齐桓,甘为田常,贼款盗模,仍误后王,毋谓弗知,代远益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