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 卷四十六·吴书一·孙破虏讨逆传第一

吴书一

三国志四十六孙破虏讨逆传第一 ◎潘眉曰:《吴书》有本纪,故孙晧欲为父和立本纪,韦昭执以和不登帝位,宜名为传。陈寿修志,乃悉改为传。◎刘咸炘曰:○尚氏云:坚讨黄巾功大,使张温听坚诛董卓,则汉不致乱;使诸郡如坚讨董卓,则长安不至迁。此寿所以题为“孙破虏”,而详序其起义兵、拒和亲、修汉陵诸事,评以有忠壮之烈也。○按:坚固当表彰,然题“破虏”则非为此。坚、策在吴本有帝王之追号,而是书不题,权、亮等为帝,又不直题其名而称主,故于坚、策亦题其生前之官。若如尚氏言,策题“讨逆”,又何功乎?◎沈君玱曰:既云《吴书》,而武烈、桓王俱通篇称名,与臣下一律,似非体。若标题称“破虏”、“讨逆”,或犹可。
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校录:忘机子 复校:擎骥

56.1 破虏将军坚

孙坚字文台,吴郡富春人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会稽郡富春。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吴郡富春。◎《孙权传》:黄武五年置东安郡,郡治富春,以全琮为太守,七年罢东安郡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吴郡太守,富阳令,汉旧县,本曰“富春”,晋简文郑太后讳“春”,孝武改曰“富阳”。◎《水经注·渐江水注》:浙江又东北入富阳县,故富春也。晋后名“春”,改曰“富阳”也。浙江又东北迳富春县南,江南有山,孙武皇之先所葬也。汉末,墓上有光如云气属天。黄武五年,孙权以富春为东安郡。浙江又东北迳亭山西,山上有孙权父冢。◎《元和志》:富阳县东北去杭州七十三里,本汉富春县,晋孝武太元中避郑太后讳,改“春”为“阳”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在今浙江杭州府富阳县治西北隅。◎杨守敬曰: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云“山上有孙权父冢”,“权”字为“坚”字之讹。若是权父,则直称孙坚冢,盖鍾名晦而坚名显也。◎弼按:○《孙策传》:坚薨,还葬曲阿。○《吴录》云:尊坚庙曰始祖,墓曰高陵。○《孙权传》:太元元年,吴高陵松相斯拔。○《晋阳秋》:惠帝元康中,吴令谢询表为孙氏二君墓置守冢五人。○《吴地记》:盘门东北二里有孙坚及孙策坟。○《一统志》:孙王墓在江苏苏州府吴县南。○按据各书所载,文台初葬曲阿,后迁葬吴。杨氏谓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当作“坚父冢”,诚无疑矣。 盖孙武之后也。 ◎《史记·孙武传》:孙子武者,齐人也。以兵法见于吴王阖闾,阖闾以为将,西破强楚,入郢,北威齐、晋,显名诸侯,孙子与有力焉。◎裴骃曰:○《越绝书》云:吴县巫门外大冢,孙武冢也,去县十里。◎弼按:孙武之后传于吴越,当原于此。互见《胡综传》。◎《宋书·符瑞志上》云:孙坚之祖名鍾,家在吴郡富春,独与母居,性至孝,遭岁荒,以种瓜为业。忽有三少年诣鍾乞瓜,鍾厚待之。三人谓鍾曰:“此山下善,可作冢,葬之当出天子。君可下山百步许,顾见我去,即可葬也。”鍾去三十步便反顾,见三人并乘白鹤飞去。鍾死,即葬其地。地在县城东,冢上数有光怪,云气五色,上属天,衍数里。父老相谓:“此非凡气,孙氏其兴矣。”◎《御览》卷五百五十九引《幽明录》所载孙鍾事略同。◎潘眉曰:陈《志》不详破虏父祖名字,裴注亦略之。◎赵一清曰:○张习孔《云谷卧余》云,刘敬叔《异苑》载坚父名鍾,因施瓜供异人而获吉地。敬叔刘宋时人,而《宋书》以鍾为坚祖,与《幽明录》同。○一清案:此传不称父名,似当依《异苑》以鍾为坚父。《寰宇记》卷九十三谓坚居阳平山,其祖种瓜于此。《郡县志》谓坚其玄孙,恐非。◎郑苏年曰:盖孙武之后,乃疑词,与《魏武纪》前云“曹参之后”,后云 “莫能审其生出本末”者同一用意。◎刘咸炘曰:○王云:盖者,疑词。○尚云:此与《魏武纪》同一传疑,使先主世系难明,亦必曰“其先盖中山靖王之后”矣。 ◎《吴书》曰:坚世仕吴,家于富春,葬于城东。冢上数有光怪,云气五色,上属于天,曼延数里。众皆往观视。父老相谓曰:“是非凡气,孙氏其兴矣!”及母怀妊坚,梦肠出绕吴昌门,寤而惧之,以告邻母。邻母曰:“安知非吉征也?” ◎《宋书·符瑞志》:坚母生坚,梦肠出绕吴昌门,以告邻母。邻母曰:“安知非吉祥也?”昌门,吴郭门也。◎赵一清曰:昌门,本曰阊阖门,亦曰阊门。 坚生,容貌不凡,性阔达,好奇节。 少为县吏。 时为汉灵帝建宁四年。 年十七,与父共载船至钱唐,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会稽郡钱唐,西部都尉治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吴郡钱唐。◎《一统志》:钱唐故城,在今浙江杭州府钱塘县西。秦始皇三十七年,东游过丹阳,至钱唐。汉为西部都尉治,后汉省。中平二年,封朱雋为钱唐侯,盖是时复置也。孙策入会稽,以程普为吴郡都尉治钱唐。◎吴增僅曰:钱唐,中兴后省。《吴志·阚泽传》 “除钱唐长”在建安初年,盖汉末复立,吴郡南部都尉治。◎谢鍾英曰:《全琮传》琮,吴郡钱唐人。黄武元年,封钱唐侯。◎王先谦曰:隋以前皆作“钱唐”,至唐以字系国号,加 “土”为“钱塘”。◎弼按:○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浙江又东迳灵隐山,山下有钱唐故县,浙江迳其南。○《钱唐记》曰:防海大塘在县东一里许,郡议曹华信家议立此塘以防海水,始开募,有能致一斛土者,即与钱一千。旬月之间,来者云集,塘未成而不复取,于是载土石者皆弃而去,塘以之成,故改名曰钱塘焉。○范《书·朱雋传》:封钱塘侯。○章怀注引《钱塘记》、《御览》卷七十四引刘道真《钱塘记》,所载均同。是则唐以前已有钱塘之名,王说似未可信。 会海贼胡玉等从匏里上掠取贾人财物, ◎谢鍾英曰:匏里宜近钱唐。 方于岸上分之,行旅皆住,船不敢进。坚谓父曰:“此贼可击,请讨之。”父曰:“非尔所图也。”坚行操刀上岸,以手东西指麾,若分部人兵以罗遮贼状。贼望见,以为官兵捕之,即委财物散走。坚追,斩得一级以还;父大惊。由是显闻,府召署假尉。会稽妖贼许昌起于句章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会稽郡治山阴。会稽山在南,上有禹冢,有浙江。◎胡三省曰:○句章县属会稽郡。○《十三州志》:句践之地南至句无,其后并吴,因大城之,章霸功以示子孙,故曰句章。○句,音章句之句。◎潘眉曰:史炤《通鉴释文》“句,音钩”,胡三省据《经典释文》音九具反,如淳、韦昭皆音拘。然按阚骃《十三州志》,史炤音是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山阴故城,范蠡所筑,见《越绝书》,今浙江绍兴府山阴县治。句章故城,今浙江宁波府慈溪县西南。 自称阳明皇帝, ◎《灵帝纪》曰:昌以其父为越王也。 冯本“王”作“主”,误。 与其子韶扇动诸县,众以万数。 ◎范《书·灵帝纪》:熹平元年十一月,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,寇郡县。◎章怀注引《东观记》曰: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,立父生为越王,攻破郡县。◎何焯曰:许生,《吴志》作“许昌”。许昭作“许韶”。◎惠栋曰:《天文志》、《臧洪传》皆作“许生”。晋讳“昭”,故作“韶”。◎潘眉曰:“昌”、“韶”字误。《讨逆传》注“严白虎投许昭于虏中”,亦不作“韶”,可证。◎弼按:范《书·朱雋传》“会稽太守尹端讨许昭失利”,亦作“许昭”。 坚以郡司马募召精勇,得千余人,与州郡合讨破之。 ◎胡三省曰:《百官志》郡有丞、长史而无司马,盖是时以盗起,置司马以主兵也。 是岁,熹平元年也。 是年孙坚年十八岁。 刺史臧旻列上功状, ◎臧旻事详《魏志·臧洪传》注引谢承《书》。◎范《书·灵帝纪》:熹平元年,遣扬州刺史臧旻、丹阳太守陈夤〖《通鉴》作“寅”。〗讨破之。三年十一月,大破许生于会稽,斩之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咸淳临安志》:皇甫岩在於潜东一十五里,近平越城。旧志云皇甫嵩破妖贼许生于此,故名。○考《皇甫嵩传》,止载讨黄巾张角之事,而不及许昭。赞中所云“儁捷陈、颍,亦弭于越”,是时陈国、颍川各有贼起,朱儁与皇甫嵩共平之,嵩曾驻兵于此,史逸不载,亦未可知。◎弼按:○皇甫嵩、朱雋传赞注:谓平许昭也。 诏书除坚盐渎丞,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广陵郡盐渎。◎《一统志》:盐渎故城,今江苏淮安府盐城县西北。 数岁徙盱眙丞, ◎冯本“眙”作“咍”,误。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下邳国盱台。◎《一统志》:盱眙故城,今安徽泗州盱眙县东北。◎孙策生于熹平四年,坚年二十一岁,当在为盱眙丞时。 又徙下邳丞。 ◎《郡国志》:下邳国治下邳。◎《一统志》:下邳故城,今江苏徐州府邳州东三里。◎孙坚为下邳丞,生权,见《权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。是岁光和五年,坚年二十八岁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坚历佐三县,所在有称,吏民亲附。乡里知旧,好事少年,往来者常数百人,坚接抚待养,有若子弟焉。

中平元年, 是年,孙坚年三十岁,子翊生。 黄巾贼帅张角起于魏郡,托有神灵,遣八使以善道教化天下,而潜相连结,自称黄天泰平。三月甲子,三十六万一旦俱发,天下响应,燔烧郡县,杀害长吏。 ◎范《书·灵帝纪》:中平元年,钜鹿人张角自称皇天,其部师有三十六万,皆著黄巾,同日反叛。◎《皇甫嵩传》:钜鹿张角自称“大贤良师”,奉事黄、老道,畜养弟子;跪拜首过,符水呪说以疗病,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,以善道教化天下,转相诳惑。十余年间,众徒数十万,连结郡国,自青、徐、幽、冀、荆、扬、兖、豫八州之人,莫不毕应。遂置三十六方,方犹将军号也。大方万余人,小方六七千,各立渠帅。讹言“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”,一时俱起,皆著黄巾为标帜,时人谓之“黄巾”,亦名为“蛾贼”。◎何焯曰:三十六方,不知何自沿写为“万”。◎惠栋曰:袁宏《纪》作“坊”,“方”与“坊”古字通,盖张角列部署为三十六坊,各有甲乙以别之也。 ◎《献帝春秋》曰:角称天公将军,角弟宝称地公将军,宝弟梁称人公将军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司马彪《九州春秋》云:角弟梁,梁弟宝。○袁《纪》云:角弟良、宝。◎弼按:《皇甫嵩传》作“角弟宝,宝弟梁”,《灵帝纪》亦云“获张角弟梁”。 汉遣车骑将军皇甫嵩、中郎将朱儁将兵讨击之。 ◎范《书·皇甫嵩传》:以嵩为左中郎将,持节,与右中郎将朱雋各统一军,共讨颍川黄巾。◎钱大昕曰:嵩以北地太守为左中郎将,与朱儁共讨黄巾。黄巾已平,乃拜左车骑将军。此时尚未为车骑也,疑传有误。 儁表请坚为左军司马, 宋本作“佐军”,《山阳公载记》作 “佐军”,见后注,《江表传》注亦作“佐军”,见《孙策传》注。儁为会稽上虞人,与坚同州里。 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。坚又募诸商旅及淮、泗精兵,合千许人,与儁并力奋击,所向无前。 ◎《吴书》曰:坚乘胜深入,于西华失利。 ◎《郡国志》:豫州汝南郡西华。◎《一统志》:西华故城,今河南陈州府西华县南。 坚被创堕马,卧草中。军众分散,不知坚所在。坚所骑骢马驰还营,踣地呼鸣, 冯本“踣”作“倍”,误。 将士随马于草中得坚。坚还营十数日,创少愈,乃复出战。 汝、颍贼困迫,走保宛城。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治宛。◎《一统志》:宛县故城,今河南南阳府南阳县治。 坚身当一面,登城先入,众乃蚁附,遂大破之。 ◎范《书·朱雋传》:南阳黄巾数万,杀郡守,屯宛下,贼更以赵弘为帅,众十余万,据宛城。儁击弘,斩之。贼余帅韩忠复据宛拒儁,儁又大破之,贼遂解散。◎文台从朱儁力战当在此时。◎沈家本曰:儁自将精卒五千掩其东北,乘城而入,即此事。范史不言坚者,统于儁耳。 儁具以状闻上,拜坚别部司马。 ◎“上”字当属上句读,如后注引《吴录》“以状上”是也。拜坚别部司马,如下文“拜坚议郎”是也。陈本“上”字属下句读,误。◎《续百官志》:其别领营属为别部司马。 ◎《续汉书》曰:儁字公伟,会稽人。 朱儁事略见《魏志·武纪》初平元年。 少好学,为郡功曹,察孝廉,举进士。 ◎何焯曰:史传言“举进士”,始见于此。◎梁章钜曰:此与后人由科举出身者相仿。◎周寿昌曰:《后汉书》“儁”作“雋”,云“太守徐珪举雋孝廉,再迁除兰陵令”,其叙雋出身是也。若举进士,两汉无此制,即司马彪时亦不能有也。“进士”两字恐是“高第”之误。◎沈家本曰:两汉无进士之名,此云“举进士”,未详其义。梁氏欲以今制拟之,殊非其实。 汉朝以讨黄巾功 ◎姚范曰:“汉朝”当本吴人注记,绍统之书,何以云尔? 拜车骑将军,累迁河南尹。董卓见儁,外甚亲纳,而心忌之,儁亦阴备焉。关东兵起,卓议移都,儁辄止卓。卓虽惮儁,然贪其名重,乃表拜太仆以自副。儁被召不肯受拜,因进曰:“国不宜迁,必孤天下望,成山东之结, 范《书·儁传》“结”作“衅”。 臣不见其可也。”有司诘曰:“召君受拜而君拒之,不问徙事而君陈之,何也?”儁曰:“副相国,非臣所堪也。迁都非计,臣之所急也。 范《书》作“迁都计非事所急也”。 辞所不堪,进臣所急, 范《书》作“言所非急”。 臣之所宜也。”有司曰:“迁都之事,初无此计也,就有,未露,何所受闻?”儁曰: “相国董卓为臣说之,臣闻之于相国。”有司不能屈,朝廷称服焉。后为太尉。 ◎徐州刺史陶谦等推雋为太师,见《魏志·陶谦传》注。◎范《书·雋传》:初平四年,代周忠为太尉,录尚书事,明年免。 李傕、郭汜相攻,劫质天子公卿,儁性刚,即发病而卒。 ◎范《书·雋传》:献帝诏雋与太尉杨彪等十余人譬郭汜,令与李傕和,汜不肯,遂留质雋等。雋素刚,即日发病卒。◎陈仁锡曰:雋不死于卓,得其死所。◎弼按:雋不死于董卓,而死于郭汜,奚以别乎?陈说谬甚。

边章、韩遂作乱凉州。 边章、韩遂事详见《魏志·武纪》卷首。韩遂事又见《武纪》建安二十年注引《典略》。 中郎将董卓拒讨无功。中平三年, 前已书“中平元年”,此“中平”二字衍。 遣司空张温行车骑将军,西讨章等。 ◎钱大昕曰: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在二年。 温表请坚与参军事, ◎胡三省曰:○参军事之官始见于此。○杜佑曰:汉灵帝时陶谦以幽州刺史参司空车骑将军张温军事,时孙坚亦为参军。晋时军府乃置为官员。◎又云:参军事昉于魏、晋之间,位望颇重。孙楚谓石苞曰:“天子命我参卿军事。”自是以后位望轻矣。◎见《通鉴·六十二》“以王朗参司空军事”注。◎周寿昌曰:与参军事,言使参议其军事,非设官之称,时坚仍官别部司马也。胡氏三省谓参军设官之始,殆非也。又按《通典》载汉灵帝时陶谦以幽州刺史参司空张温军事,杜佑谓晋时乃置为官员。寿昌案,三国时即置参军,如杨仪、马谡皆诸葛丞相之参军,他固未遑考也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,增参军,又领军出征则置参军。是此官因时置,无定员也。又案建安十九年,吴获魏参军董和,是参军设官当三国时,汉末尚未定制也。◎弼按:○《魏志·曹休传》:以休参曹洪军事,太祖谓休曰:“汝虽参军,其实帅也。”○是为权重之证。 屯长安。温以诏书召卓,卓良久乃诣温。温责让卓,卓对应不顺。 宋本“对应”作“应对”。 坚时在坐,前耳语谓温曰: ◎胡三省曰:耳语,附耳而语也。 “卓不怖罪而鸱张大语,宜以召不时至,陈军法斩之。”温曰:“卓素著威名于陇蜀之间, 《通鉴》“陇蜀”作“河陇”。 今日杀之,西行无依。”坚曰:“明公亲率天兵, 宋本“天”作“王”,《通鉴》同。 威震天下,何赖于卓?观卓所言,不假明公,轻上无礼,一罪也。章、遂跋扈经年,当以时进讨,而卓云未可,沮军疑众,二罪也。卓受任无功,应召稽留,而轩昂自高,三罪也。古之名将,仗钺临众,未有不断斩以示威者也,是以穰苴斩庄贾, ◎《史记·司马禳苴传》:齐景公时,晏婴荐田穰苴。景公召穰苴与语兵事,大说之,以为将军。穰苴曰:“臣素卑贱,愿得君之宠臣,国之所尊,以监军,乃可。”景公使庄贾往。穰苴与庄贾约曰:“旦日日中会于军门。”穰苴先驰至军,立表下漏待贾。日中而贾不至,夕时乃至。穰苴召军正问曰:“军法期而后至者,云何?”对曰:“当斩。”遂斩贾以徇三军,三军之士皆振慄。 魏绛戮杨干。 ◎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晋侯之弟杨干乱行曲梁,魏绛戮其仆。 今明公垂意于卓, ◎胡三省曰:垂意,犹言降意也。 不即加诛,亏损威刑,于是在矣。”温不忍发举, 《通鉴》无“举”字。 乃曰:“君且还,卓将疑人。” ◎钱大昕曰:张温不听破虏之言,即斩董卓,致令职为乱阶,小不忍则乱大谋矣。 坚因起出。章、遂闻大兵向至,党众离散,皆乞降。军还,议者以军未临敌,不断功赏, ◎沈家本曰:○范史《灵纪》:中平二年,张温破北宫伯玉于美阳,因遣荡寇将军周慎追击之,围榆中;又遣中郎将董卓讨先零羌,慎、卓并不克。○《董卓传》:三年冬,征温还京师。○然则温以被征而还,非军胜而还,当时之不断功赏,自以师出无功,非以军未临敌,且其时温破贼于美阳,不得谓军未临敌,章、遂败走榆中,亦无党众离散皆乞降之事,此传与范史全不符合,恐是承祚之谬。 然闻坚数卓三罪,劝温斩之,无不叹息。 ◎林国赞曰:是时卓逆未著,无所叹息;且既叹息,何后来复召卓也?疑从后附会之词。 拜坚议郎。时长沙贼区星自称将军, ◎胡三省曰:区,鸟侯翻,姓也,又如字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范《书》作“观鹄”。◎弼按:○范《书·献纪》:中平四年十月,零陵人观鹄自称平天将军,寇桂阳,长沙太守孙坚击斩之。○按此即下文起于零、桂之贼,非长沙之贼也。《考异》似误以区星为即观鹄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八十:鍾武城在衡州府西八十里,汉县,属零陵郡,后汉改为重安。初平中,贼区星尝据此,孙坚讨平之。三国吴属衡阳郡。 众万余人,攻围城邑,乃以坚为长沙太守。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长沙郡治临湘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湘故城,今湖南长沙府长沙县治。◎《寰宇记》卷九十三:富春县前有沙涨,孙坚为郡吏,赴府,乡人饯之洲上。父老曰:“此沙狭而长,君其为长沙太守乎?”后如其言,因名孙州。◎《御览·六十九》引《吴录·地理志》,所云与此同。◎《一统志》:孙洲在浙江杭州府富阳县西南四十二里。◎弼按:坚为长沙太守,《通鉴》编入中平四年,时坚年三十三岁。坚举长沙桓階为孝廉,见《階传》。 到郡亲率将士,施设方略,旬月之间,克破星等。 ◎《魏书》曰:坚到郡,郡中震服,任用良吏。敕吏曰:“谨遇良善,治官曹文书,必循治,以盗贼付太守。” 周朝、郭石亦帅徒众起于零、桂, ◎《朱治传》:中平五年,治从孙坚讨长沙、零、桂三郡贼周朝、苏马等有功。 与星相应。遂越境寻讨,三郡肃然。 长沙、零陵、桂阳也。 汉朝录前后功,封坚乌程侯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吴郡乌程。◎《孙晧传》宝鼎元年注载晧诏曰:今吴郡阳羡、永安、余杭、临水及丹阳故鄣、安吉、原乡、於潜诸县,地势水流之便,悉注乌程,既宜立郡以镇山越,且以藩卫明陵。其亟分此九县为吴兴郡,治乌程。◎《一统志》:乌程故城,今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治。◎梁章钜曰:吴以乌程侯始,以乌程侯终。◎弼按:此为事之偶合,如汉以陈留王终,魏亦以陈留王终,事亦相类,与天命历数毫不相涉,如谓以乌程兴者,必以乌程亡,则疑忌巫蛊之事相沿而生,谶纬术数遂得以施其伎矣。 ◎《吴录》曰:是时庐江太守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庐江郡治舒。◎弼按:此东汉末之庐江郡治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舒县故城,今安徽庐州府庐江县西。◎互见《魏志·武纪》建安四年及《臧霸传》。◎吴增僅曰:○后汉庐江郡治舒,建安四年刘勋始移治皖。〖《吴志·孙策传》。〗《通鉴》胡注“魏庐江治阳泉”,《皇舆表》及周氏《晋略表》又云“魏庐江治六安,吴平,徙治阳泉”。今按诸说皆各据一时言耳。○《魏志·满宠传》:太和六年,吴将陆逊向庐江。满宠云:“贼舍船二百里来,后尾空悬。”整兵趋扬宜口,贼闻大兵东下,即遁走。○据《水经注》,扬宜口即阳泉水之口。据此,则阳泉为庐江郡治,无可疑也。○《吴志·孙权传》:嘉禾六年,全琮袭六安。○又《朱异传》:魏庐江太守文钦营住六安。〖时在正始中。〗○据此,则六安亦魏庐江郡治,无可疑也。○汪士铎《三国庐江郡考》云:建安十九年,吴破朱光,拔皖城,魏庐江太守遂冶阳泉。窃疑建安末徙治阳泉,自齐王芳时又徙六安。吴平,又徙阳泉也。◎杨守敬曰:吴君谓魏太和时魏庐江郡治阳泉,其实非也。陆逊向庐江,论者以为宜速赴之,谓速赴六安也。故满宠云“庐江虽小,将劲兵精,守则经时”,乃整众趋阳宜口。阳宜口去六安尚百余里,此其从容整军可见。若庐江治阳泉,则宠已趋赴治所,与宠所云云不应矣。◎弼按:○吴、杨所云,魏庐江郡治也。○《一统志》:阳泉故城,今安徽颍州府霍丘县西。六安故城,今安徽六安州北。◎洪亮吉曰:○《吕蒙传》:吴破皖后,即拜蒙庐江太守,还屯寻阳。○则吴庐江郡盖从寻阳遥领也。◎谢锺英曰:建安四年,孙策拔庐江;〖时庐江治皖。〗五年,权攻李术于皖城,枭术首;十九年,权克皖城;黄武四年,皖口言木连理;六年,曹休斩吴皖守将审德;七年,权至皖口,使陆逊破曹休于石亭;嘉禾六年,诸葛恪屯庐江;赤乌六年,恪自皖迁于柴桑。是吴庐江郡治皖,洪氏谓遥领,非也。天纪二年,吴人大田皖城,王浑攻破之,见《晋书·浑传》。是皖城终魏世属吴。◎弼按:○洪、谢所云,吴庐江郡治也。○《一统志》:皖县故城,今安徽安庆府怀宁县治。互见《魏志·明纪》太和二年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六:胡氏曰:“汉文帝分淮南为庐江国,在江南;班《志》庐江郡则在江北,盖两汉庐江郡皆治舒。三国时,吴击魏庐江,满宠曰‘权舍船二百里,悬军深入,恐其走不及耳’,盖是时庐江郡改治阳泉县也。孙氏亦置庐江郡治皖。” 陆康 ◎范《书·陆康传》:康字季宁,吴郡吴人。康少仕郡,以义烈称。刺史臧旻举为茂才,征拜议郎。会庐江贼黄穰等攻没四县,拜康庐江太守。康申明赏罚,击破穰等。◎弼按:康事互见《孙策传》。康少子绩,自有传,见后。 从子作宜春长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豫章郡宜春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荆州安成郡宜春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江州刺史,安成太守。孙晧分豫章、庐陵、长沙立,领宜阳,本名宜春,属豫章,晋孝武帝改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宜春故城,今江西袁州府宜春县治。◎弼按:此与汝南郡之宜春同名异地。汝南郡之宜春,前汉曰宜春,后汉曰北宜春。 为贼所攻,遣使求救于坚。坚整严救之。主簿进谏,坚答曰:“太守无文德,以征伐为功,越界攻讨, 由长沙郡至豫章郡之宜春县,故曰越界。 以全异国。 国者,郡国也。 以此获罪,何愧海内乎?”乃进兵往救,贼闻而走。

灵帝崩,卓擅朝政,横恣京城。诸州郡并兴义兵,欲以讨卓。 此为献帝初平元年事,是时孙坚年三十六岁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坚闻之,拊膺叹曰:“张公昔从吾言,朝廷今无此难也。” 坚亦举兵。荆州刺史王叡素遇坚无礼,坚过杀之。 ◎后注引《吴录》云:周与孙坚争豫州,坚慨然叹曰:“同举义兵,而各若此!”言发涕下。◎然坚与叡亦同举义兵,何以擅杀荆州刺史、南阳太守也?◎《魏志·刘表传》:表代王叡为荆州刺史。 ◎案《王氏谱》,叡字通耀,晋太保祥伯父也。 王祥事见《魏志·高贵乡公纪》甘露三年,又见《吕虔传》及注。 ◎《吴录》曰:叡先与坚共击零、桂贼,以坚武官,言颇轻之。及叡举兵欲讨卓,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武陵郡治临沅。◎《一统志》:临沅故城,今湖南常德府武陵县西。 扬言当先杀寅。寅惧,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檄,移坚,说叡罪过,令收行刑讫,以状上。坚即承檄勒兵袭叡。叡闻兵至,登楼望之,遣问欲何为,坚前部答曰:“兵久战劳苦,所得赏,不足以为衣服,诣使君更乞资直耳。” ◎胡三省曰:据《吴录》,资直者,衣资之直也。 叡曰:“刺史岂有所吝?便开库藏,使自入视之,知有所遗不!”兵进及楼下,叡见坚,惊曰:“兵自求赏,孙使君何以在其中?” ◎冯本“使”作“府”,误。◎顾炎武曰:府君者,汉时太守之称。孙策进军豫章,华歆为太守,策谓歆曰:“府君年德名望,远近所归。” 坚曰:“被使者檄诛君。”叡曰:“我何罪?”坚曰:“坐无所知。”叡穷迫,刮金饮之而死。 ◎胡三省曰:○陶弘景云:生金有毒,不炼服之杀人。 比至南阳, ◎陈本“比”作“北”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阳郡治宛。◎今河南南阳府南阳县治。 众数万人。南阳太守张咨闻军至,晏然自若。 张咨为董卓所用,到官,兴义兵讨卓,见范《书·卓传》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咨字子仪, ◎宋本“仪”做“议”。◎周寿昌曰:作“议”是。“议”与“咨”义训相合。 颍川人,亦知名。◎《献帝春秋》曰:袁术表坚假中郎将。坚到南阳,移檄太守请军粮。咨以问纲纪, 南阳郡之纲纪也。郡纲纪,见《魏志·刘放传》。 纲纪曰:“坚邻郡二千石,不应调发。”咨遂不与。 坚以牛酒礼咨,咨明日亦答诣坚。酒酣,长沙主簿入白坚:“前移南阳,而道路不治,军资不具,请收主簿推问意故。” ◎康发祥曰:上主簿,孙坚之主簿;下主簿,张咨之主簿也。◎周寿昌曰:请收咨归主簿。推,问也。意,造意。故,事故。 咨大惧欲去,兵陈四周不得出。有顷,主簿复入白坚:“南阳太守稽停义兵,使贼不时讨,请收出案军法从事。”便牵咨于军门斩之。郡中震慄,无求不获。 ◎洪迈《容斋续笔》卷十云:长沙为荆州属部,受督于刺史王叡,孙坚以私忿杀之。南阳太守张咨,邻郡二干石也,坚又收斩之。是以区区一郡守,乘一时兵威,辄害方伯邻守,岂得为勤王乎?刘表在荆州,乃心王室,袁术志于逆乱,坚乃奉其命而攻之,自速其死,皆可议也。 ◎《吴历》曰:初坚至南阳,咨既不给军粮,又不肯见坚。坚欲进兵,恐有后患, 范《书·袁术传》引此注作“恐为后害”。 乃诈得急疾,举军震惶,迎呼巫医,祷祀山川。遣所亲人说咨,言病困,欲以兵付咨。咨闻之,心利其兵,即将步骑五六百人诣营省望。 宋本“望”作“坚”。范《书·袁术传》“省望”作“看望”。 坚卧与相见。无何,卒然而起,按剑骂咨,遂执斩之。◎此语与本传不同。 前到鲁阳, ◎《郡国志》:南阳郡鲁阳。◎今河南汝州鲁山县治,互见《魏志·刘表传》及《毛玠传》、《韩暨传》。 与袁术相见。术表坚行破虏将军,领豫州刺史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范《书·术传》云:刘表上术为南阳太守。○《表传》云:术阻兵屯鲁阳,表不得至荆州。○《魏志·术传》:孙坚杀张咨,术得据南阳。○《魏武纪》此年二月,术屯南阳。○盖术初奔鲁阳,此春孙坚取南阳,术乃据之,犹以鲁阳为治所也。◎苏舆曰:此已在刺史改牧之后,此传仍作刺史,盖由群雄竞起,朝制不一,遂有参差,非由史误。 遂治兵于鲁阳城。当进军讨卓,遣长史公仇称将兵从事还州督促军粮。施帐幔于城东门外,祖道送称,官属并会。卓遣步骑数万人逆坚,轻骑数十先到。坚方行酒谈笑,敕部曲整顿行阵,无得妄动。后骑渐益,坚徐罢坐,导引入城,乃谓左右曰: “向坚所以不即起者,恐兵相蹈藉,诸君不得入耳。”卓兵见坚士众甚整,不敢攻城,乃引还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初坚讨董卓,到梁县之阳人。 ◎《郡国志》:司隶河南尹梁。◎刘昭注:○有阳人聚。○《史记》曰:秦灭东周,不绝其祀,以阳人地赐周君。◎《水经·汝水注》:汝水又东与广成泽水合,水出狼皋山北泽中。汝水又东得鲁公水口。水上承阳人城东鲁公陂。城,古梁之阳人聚也。秦灭东周,徙其君于此。◎胡三省曰:阳人聚故城在梁县西。◎《一统志》:梁县故城,今河南汝州西四十里。阳人聚,今汝州西八十五里。 卓亦遣兵步骑五千迎之,陈郡太守胡轸为大督护, ◎赵一清曰: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注引《九州春秋》作“东郡太守”,《续志》有陈国,无陈郡,至曹魏始废国为郡,“陈”乃“东”之讹。 吕布为骑督,其余步骑将校都督者甚众。轸字文才, 胡轸事见《魏志·董卓传》注引《九州春秋》,又见《张既传》注引《三辅决录》注。 性急,预宣言曰:“今此行也,要当斩一青绶, ◎潘眉曰:○丁孚《汉仪》曰:二千石绶羽青地桃华缥。○《续汉志》曰:九卿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,青绶。 乃整齐耳。”诸将闻而恶之。军到广成, ◎《郡国志》:河南尹新城,有广城聚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五十一:广城泽在汝州西四十里,有广城聚,灵帝置河南八关之一也。 去阳人城数十里。日暮,士马疲极,当止宿,又本受卓节度宿广成,秣马饮食,以夜进兵,投晓攻城。诸将恶惮轸,欲贼败其事,布等宣言“阳人城中贼已走,当追寻之;不然失之矣”,便夜进军。城中守备甚设,不可掩袭。于是吏士饥渴,人马甚疲,且夜至,又无堑垒。释甲休息,而布又宣言相惊,云“城中贼出来”。军众扰乱奔走,皆弃甲,失鞍马。行十余里,定无贼, ◎周寿昌曰:“定无贼”三字词意不足,疑“定”上有“惊”字也。 会天明,便还,拾取兵器,欲进攻城。城守已固,穿堑已深,轸等不能攻而还。 ◎沈家本曰:此注当在下“合战于阳人”之下。此时坚治兵于鲁阳城,未到阳人也。坚之进屯阳人在初平二年,范史纪传可证。而其在鲁阳及移屯梁东则皆在元年,不得混而为一。 坚移屯梁东,大为卓军所攻,坚与数十骑溃围而出。 ◎沈家本曰:○范史《卓传》:卓先遣将徐荣、李蒙四出虏掠,荣遇坚于梁,与战,破坚,生禽颍川太守李旻,亨之。○即此事,时初平元年也。 坚常著赤罽帻, ◎《续汉志·舆服志》云:武吏常赤帻,成其威也。◎刘昭注引《独断》曰:帻,古者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。董仲舒《止雨书》曰“执事者皆赤帻”,知不冠者之所服也。◎康发祥曰:○帻,音责。○《说文》:发有巾曰帻。○罽,音猘。○《尔雅》注:氂毛所以为罽。○《疏》:织毛为之。若今之毛氍毹也。○赤罽帻,谓以赤色之罽为帻也。○《后汉舆服志》:秦加武将首饰为绛帕。○《东观汉记》:段熲灭羌,诏赐赤帻大冠一具。○似此。 乃脱帻令亲近将祖茂著之。卓骑争逐茂,故坚从间道得免。茂困迫,下马,以帻冠冢间烧柱, ◎冯本“柱”作“著”,误。◎或曰:烧柱,疑“华柱”之误。 因伏草中。卓骑望见,围绕数重,定近觉是柱,乃去。坚复相收兵,合战于阳人,大破卓军,枭其都督华雄等。 ◎潘眉曰:督,当为“尉”。华,当为“叶”。《广韵·二十九叶》引《吴志·孙坚传》有都尉叶雄,知宋本如此,今本误也。宜从《广韵》。 是时,或间坚于术,术怀疑,不运军粮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或谓术曰:“坚若得洛,不可复制,此为除狼而得虎也”,故术疑之。 阳人去鲁阳百余里,坚夜驰见术,画地计校,曰:“所以出身不顾,上为国家讨贼,下慰将军家门之私仇。坚与卓非有骨肉之怨也,而将军受谮润之言, ◎《通鉴》“谮润”作“侵润”。◎胡三省曰:侵润之谮,语出《论语》。 还相嫌疑!” ◎《江表传》载坚语曰: “大勋垂捷而军粮不继,此吴起所以叹泣于西河, ◎吴本“泣”作“息”。◎《史记·吴起传》:吴起,卫人也。魏文侯以起善用兵,以为西河守,秦兵不敢东乡,韩、赵宾从。公叔为相,害吴起,起惧得罪,遂去之楚。 乐毅所以遗恨于垂成也。 ◎冯本“成”作“戍”,毛本做“戊”,均误。◎《史记·乐毅传》:乐毅下齐七十余城,皆为郡县以属燕,唯独莒、即墨未服。田单纵反间于燕,燕惠王使骑劫代将,而召乐毅。毅畏诛,遂西降赵。 愿将军深思之。” 术踧踖, 踧踖,不自安貌。 即调发军粮。坚还屯。卓惮坚猛壮,乃遣将军李傕等来求和亲,今坚列疏子弟任刺史、郡守者,许表用之。坚曰:“卓逆天无道,荡覆王室,今不夷汝三族,县示四海, 县,读曰悬。 则吾死不瞑目,岂将与乃和亲邪?” 乃,汝也。 复进军大谷, ◎大谷为汉灵帝置八关之一,在今河南洛阳县东南,详见《魏志·武纪》初平元年。◎章怀注:大谷口在故嵩阳西北八十五里,北出对雒阳故城。张衡《东京赋》云“盟津达其后,大谷通其前”是也。 拒雒九十里。 ◎拒,范《书·董卓传》作“距”。◎章怀注:距,至也。 ◎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卓谓长史刘艾曰: 毛本“卓”误作“车”。 “关东军败数矣,皆畏孤, 毛本“畏”作“谓”。 无能为也。惟孙坚小戆, ◎《说文》:戆,愚也。◎音都降翻。 颇能用人,当语诸将,使知忌之。孤昔与周慎西征,慎围边、韩于金城。孤语张温,求引所将兵为慎作后驻。温不听。孤时上言其形势,知慎必不克。台今有本末。事未报,温又使孤讨先零叛羌,以为西方可一时荡定。孤皆知其不然而不得止,遂行,留别部司马刘靖将步骑四千屯安定,以为声势。叛羌更还, 宋本“更”作“便”。 欲截归道,孤小击辄开,畏安定有兵故也。虏谓安定当数万人,不知但靖也。时又上章言状,而孙坚随周慎行,谓慎求将万兵造金城,使慎以二万作后驻,边、韩城中无宿谷,当于外运,畏慎大兵,不敢轻与坚战,而坚兵足以断其运道,儿曹用必还羌谷中, 《通鉴》作“儿曹用其言”。 凉州或能定也。温既不能用孤,慎又不用坚,自攻金城,坏其外垣,驰使语温,自以克在旦夕,温时亦自以计中也。而渡辽儿果断蔡园, 范《书·董卓传》作“葵园狭”,《通鉴》作 “葵园峡”。渡辽儿,谓边章、韩遂也。 慎弃辎重走,果如孤策。 ◎事在灵帝中平二年。◎范《书·董卓传》:边章、韩遂败走榆中,温乃遣周慎将三万人追讨之。温参军事孙坚说慎曰:“贼城中无谷,当外转粮食。坚愿得万人断其运道,将军以大兵继后,贼必困乏而不敢战,若走入羌中,并力讨之,则凉州可定也。”慎不从,引兵围榆中城。而章、遂分屯葵园狭,反断慎运道。慎惧,乃弃车重而退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六十:葵园峡在兰州西。 台以此封孤都乡侯。 《魏志》、范《书·董卓传》俱作“封斄乡侯”。 坚以佐军司马,所见与人同,自为可耳。” ◎《通鉴》“见”下有“略”字,下句作“固自为可”。◎胡注:言其才可用也。◎《通鉴》又云:但无故从诸袁儿,终亦死耳。 艾曰:“坚虽时见计,故自不如李傕、郭汜。闻在美阳亭北, 美阳,今陕西乾州武功县西南,见《魏志·董卓传》。 将千骑步与虏合,殆死,亡失印绶,此不为能也。”卓曰:“坚时乌合义从,兵不如虏精,且战有利钝。但当论山东大势,终无所至耳。”艾曰:“山东儿驱略百姓,以作寇逆,其锋不如人,坚甲利兵强弩之用又不如人,亦安得久?”卓曰:“然,但杀二袁、刘表、孙坚,天下自服从孤耳。” 卓寻徙都西入关,焚烧雒邑。 ◎《魏志·董卓传》:初平元年二月,徙天子都长安,焚烧洛阳宫室,悉发掘陵墓,取宝物。◎或曰:寻字,畏坚逼也。 坚乃前入至雒,修诸陵,平塞卓所发掘。 ◎范《书·董卓传》:卓自出,与坚战于诸陵墓间,卓败走,却屯渑池,聚兵于陕,坚进洛阳宣阳城门,更击吕布,布复破走。坚乃扫除宗庙,平塞诸陵,分兵出函谷关,至新安、渑池间,以截卓后。◎或曰:视韩馥辈,足令愧死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旧京空虚,数百里中无烟火。 ◎范《书·卓传》:尽徙阳人数百万人口于长安,悉烧宫庙官府居家,二百里内无复孑遗。 坚前入城,惆怅流涕。◎《吴书》曰:坚入洛,扫除汉宗庙,祠以太牢。坚军城南甄官井上, ◎甄,音坚,解见《魏志·后妃传·甄后传》。◎《文选·三十八·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》:济种器于甄井。◎李善注:甄,音真。◎叶树藩曰:○李注误。○陈与郊云:惟“甄”、“坚”音叶,故孙坚以甄井神器为受命之符。权既君吴,尊坚曰帝,江左遂为吴讳。厥后秦缘苻避,隋为杨更,沿袭以来,至忘坚读。及宋甄彻登进士,林摅唱名,读甄为坚,上称真韵,以争辨不逊,落职。◎胡三省曰:甄官署之井中也。《晋职官志》少府之属有甄官令,而《续汉志》无之,盖属于他署,未置专官也。甄官,掌琢石陶土之事。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四十八:甄官井在故洛阳城中。◎《一统志》:甄官井在洛阳县东南。 旦有五色气, ◎毛本“旦”作“且”,误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《文选》作“每旦有五色气”。 举军惊怪,莫有敢汲。坚令人入井,探得汉传国玺, ◎范《书·袁术传》注引《吴书》云:汉室大乱,天子北诣河上,六玺不自随,掌玺者以投井中。孙坚北讨董卓,顿军城南甄官署,有井每旦有五色气从井中出,使人浚井,得汉传国玉玺。〖《续汉志·舆服志》注引《吴书》与此同。〗 文曰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,方圜四寸,上纽交五龙,上一角缺。 《文选注》“上”字上有“龙”字。 初,黄门张让等作乱,劫天子出奔,左右分散,掌玺者以投井中。 传国玺事详见《魏志·武纪》建安十三年注引《先贤行状》。 ◎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袁术将僭号,闻坚得传国玺,乃拘坚夫人而夺之。 ◎范《书·袁术传》:术有僭逆之谋,又闻孙坚得传国玺,遂拘坚妻夺之。◎弼按:袁术僭号在建安二年,是时孙策已遣将诣阜陵迎母至曲阿,术安得而拘之? ◎《江表传》曰:案《汉献帝起居注》云“天子从河上还,得六玺于阁上”,又太康之初,孙晧送金玺六枚,无有玉,明其伪也。◎虞喜志林曰: ◎《晋书·儒林传》:虞喜字仲宁,会稽余姚人。喜博学好古,屡征不就,专心经传,兼览谶纬。著《安天论》,又释《毛诗略》,注《孝经》,为《志林》三十篇。凡所注述数十万言行于世。年七十六卒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·儒家类》:虞喜《志林新书》三十卷,《广林》二十四卷,《后林》三卷。◎今存马国翰辑本《志林》一卷。 天子六玺者,文曰“皇帝之玺”、 “皇帝行玺”、“皇帝信玺”、“天子之玺”、“天子行玺”、“天子信玺”。此六玺所封事异,故文字不同。 ◎下文《献帝起居注》与应氏《汉官》二条,冯本俱空一格。元本、毛本《献帝起居注》空一格。宋本俱接连,不空格。◎沈君瑲曰:按文义,前后相连,以駮《江表传》无玉玺之说。裴注俱指为喜言,三者似止《志林》一条,而刻本误分之。 《献帝起居注》云 “从河上还,得六玉玺于阁上”,此之谓也。传国玺者,乃汉高祖所佩秦皇帝玺,世世传受,号曰传国玺。案传国玺不在六玺之数,安得总其说乎?应氏《汉官》、 ◎冯本“官”作“宫”,误。下同。◎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《汉官》五卷,应劭注。《汉官仪》十卷,应劭撰。◎见《魏志·王粲传》注。 皇甫《世纪》, 《帝王世纪》,皇甫谧撰,见《蜀志·秦宓传》注。 其论六玺,文义皆符。汉官传国玺,文曰“受命于天,既寿且康”。“且康”、“永昌”,二字为错, 冯本无下“且康”二字。 未知两家何者为得。金玉之精,率有光气,加以神器秘宝, 毛本“器”作“气”,误。 辉耀益彰,盖一代之奇观,将来之异闻,而以不解之故,强谓之伪,不亦诬乎!陈寿为《破虏传》亦除此说,俱惑《起居注》,不知六玺殊名,与传国为七者也。吴时无能刻玉, ◎赵一清曰:○《中华古今注》:孙文台获青玉马鞍,其光照于衢路。 故天子以金为玺。玺虽以金,于文不异。吴降而送玺者送天子六玺,曩所得玉玺,乃古人遗印,不可施用。天子之玺,今以无有为难,不通其义者耳。◎臣松之以为:孙坚于兴义之中最有忠烈之称,若得汉神器而潜匿不言,此为阴怀异志,岂所谓忠烈者乎? 宋本“烈”作“臣”。 吴史欲以为国华,而不知损坚之令德。如其果然,以传子孙,纵非六玺之数,要非常人所畜,孙晧之降,亦不得但送六玺,而宝藏传国也。“受命于天”,奚取于归命之堂!若如喜言,则此玺今尚在孙门。匹夫怀璧,犹曰有罪,而况斯物哉! ◎赵一清曰:孙坚于井中得传国玺。坚死,袁术逼其夫人而夺之。术死,军破,徐璆得而献之。《后汉书·徐璆传》云“得其盗国玺,及还许,上之”是也。章怀注引坚事以证之,而裴世期犹以吴亡不见此玺相诘难,可谓得其一而忘其二也。◎又曰:○《北齐书·辛术传》:术移镇广陵,获传国玺,送邺。此玺即秦所制,方四寸,上纽交盘龙,其文曰:“受命于天,既寿且昌。”二汉相传,又传魏、晋。怀帝败没于刘聪,聪败没于石氏。石氏败,晋穆帝永和中,濮阳太守戴僧施得之,遣督护何融送于建业。历宋、齐、梁。梁败,侯景得之。景败,侍中赵思贤以玺投景南兖州刺史郭元建,送于术,故术以进焉。○《魏书·太武纪》:太平真君七年,邺城毁五层佛图,于泥像中得玉玺二,其文皆曰: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”其一刻其傍曰:“魏所受汉传国玺。” 讫,引军还,住鲁阳。 ◎《吴录》曰:是时关东州郡,务相兼并以自强大。袁绍遣会稽周为豫州刺史,来袭取州。坚慨然叹曰:“同举义兵,将救社稷。逆贼垂破而各若此,吾当谁与戮力乎!”言发涕下。字仁明,周昕之弟也。◎《会稽典录》曰:初曹公兴义兵,遣人要,即收合兵众,得二千人,从公征伐,以为军师。后与坚争豫州,屡战失利。会次兄九江太守昂为袁术所攻, 往助之。军败,还乡里,为许贡所害。 ◎《通鉴》:初平二年,袁绍以会稽周昂为豫州刺史,袭夺孙坚阳城。◎钱大昕、赵一清均辨其误,见《魏志·公孙瓒传》,今再列举见于各书者如下,以资参证焉。丹阳太守周昕助魏武兵。〖见《魏志·武纪》初平元年。〗袁术以吴景领丹阳太守,讨故太守周昕,遂据其郡。〖见《吴志·嫔妃传》。〗王朗遣故太守周昕与孙策战,策破昕,斩之。〖见《吴志·孙静传》及注引《会稽典录》。〗此周昕事之始末也。袁术遣孙坚屯阳城拒董卓,袁绍使周昂夺其处,术、坚攻昂。〖见《魏志·公孙瓒传》。〗袁绍用会稽周昂为九江太守,袁术遣孙贲攻破昂于阴陵,术表贲领豫州刺史。〖见《吴志·孙贲传》。〗此周昂事之始末。而贲之攻昂在孙坚死后也。至周事,则见本传裴注所引《吴录》及《会稽典录》。三人事迹分明,各不相涉也。

初平三年,术使坚征荆州,击刘表。遣黄祖逆于樊、邓之间。 ◎樊、邓均在湖北襄阳城北。樊城,见《魏志·武纪》建安十三年。邓县,见《蜀志·诸葛亮传》。◎胡三省曰:○邓县,属南阳郡。樊城,周仲山甫之邑,在汉水北。○杜佑曰:樊城,今襄州安养县。○刘昫曰:邓城县,汉之邓县,古樊城也。宋改安养县。天宝元年,改为临汉县。贞元二十一年,移县,古邓城乃改为邓城县。◎赵一清曰:○樊,樊城。邓,邓城也。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七十九:樊城在襄阳府城北汉江上,与襄阳城隔江对峙,后汉末为戍守处。邓城在襄阳府东北二十里,唐贞元末移临汉县治,古邓城遂为邓城县。○又《元和志》:邓塞故城在临汉县东南二十二里,南临宛口,阻一小山,号曰邓塞。孙坚破黄祖于此山下。魏尝于此治舟舰伐吴。陆士衡《辩亡论》“魏氏浮邓塞之舟,下汉阴之众”,谓此也。◎邓塞,见《孙晧传》注引陆机《辩亡论》。 坚击破之,追渡汉水,遂围襄阳,单马行岘山, ◎胡三省曰:岘山去襄阳十里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七十九:岘山在襄阳府城南七里,亦曰南岘,又曰岘首山。 为祖军士所射杀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范《书》:初平三年春,坚死。○《吴志·孙坚传》亦云:初平三年。○《英雄记》曰:初平四年五月七日死。○袁《纪》:初平三年五月,○《山阳公载记》载策表云:臣年十七,丧失所怙。○裴松之按:策以建安五年卒,时年二十六。计坚之亡策应十八,而此表云十七,则为不符。张璠《汉纪》及胡冲《吴历》并以坚初平二年死,此为是而本传误也。○今从之。◎潘眉曰:裴注以破虏在初平二年卒,是也。此传云三年,《英雄记》云四年,皆误。◎弼按:○《周瑜传》建安三年,瑜年二十四,瑜与孙策同年,计初平二年,实为十七岁。孙策表云“十七失怙”,孙坚之死实在初平二年,无可疑也。 ◎《典略》曰;坚悉其众攻表,表闭门,夜遣将黄祖潜出发兵。祖将兵欲还,坚逆与战。祖败走,窜岘山中。坚乘胜夜追祖,祖部兵 《通鉴》作“部曲兵”。 从竹木间暗射坚,杀之。 ◎《魏志·桓階传》:坚击刘表,战死。階冒难诣表乞坚丧,表义而与之。 ◎《吴录》曰:坚时年三十七。 以坚死于初平二年计之,当生于桓帝永寿元年。坚死时孙策年十七岁,孙权年十一岁,策长权六岁。 ◎《英雄记》曰:坚以初平四年正月七日死。◎又云:刘表将吕公 《后汉书·刘表传》注“公”作“介”,下同。 将兵缘山向坚,坚轻骑寻山讨公。公兵下石,中坚头,应时脑出物故。 物故,解见《蜀志·刘璋传》。 ◎其不同如此也。 ◎《魏志·刘表传》:坚为流矢所中,死。 兄子贲,帅将士众就术,术复表贲为豫州刺史。

坚四子:策、权、翊、匡。权既称尊号,谥坚曰武烈皇帝。 ◎《吴录》曰:尊坚庙曰始祖,墓曰高陵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五:丹阳县治曲阿,吴陵在县西十五里,孙坚葬此。◎弼按:坚墓在吴,说见前。 ◎《志林》曰:坚有五子:策、权、翊、匡,吴氏所生;少子朗,庶生也,一名仁。

56.2 讨逆将军策

策字伯符。坚初兴义兵,策将母徙居舒, 庐江郡治舒,见《坚传》注。周瑜为舒人。 与周瑜相友, ◎《周瑜传》:策与瑜同年,独相友善,瑜推道南大宅以舍策,升堂拜母,有无通共。 收合士大夫,江、淮间人咸向之。 文台初起,乡里少年皆愿相从。伯符年未弱冠,已交结知名,转斗江东,士民乐为致死,太史子义一见解缚。孙氏父子兄弟皆善于招致英雄,据有江东,非偶然也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坚为朱儁所表,为佐军,留家著寿春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九江郡寿春。◎今安徽凤阳府寿州治。详见《魏志·武纪》初平元年“扬州刺史”注,又见初平四年“九江郡”注。 策年十余岁,已交结知名,声誉发闻。有周瑜者,与策同年, ◎《周瑜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云:公瑾与伯符同年,小一月耳。 亦英达夙成, ◎胡三省曰:夙,早也。 闻策声闻, 宋本作“声问”,《通鉴》同。 自舒来造焉。便推结分好, ◎胡三省曰:分,扶问翻。推分而结好也。好,扶到翻。 义同断金, ◎《易·系辞》:二人同心,其利断金。 劝策徙居舒,策从之。 坚薨,还葬曲阿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吴郡曲阿。◎吴曰云阳,今江苏镇江府丹阳县治,详见《魏志·王朗传》。◎《通鉴》:坚死,策年十七,还葬曲阿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湘水注》引郭颁《世语》云:魏黄初末,吴人发吴芮冢,取木于县立孙坚庙。○《宋书·礼志》:孙权不立七庙,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,长沙临湘县立坚庙而已。权既不亲祠,直是依后汉奉南顿君故事,使太守祠也。坚庙见尊曰始祖庙,而不在京师,又以民人所发吴芮冢材为屋,未之前闻也。○又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浙江迳亭山西,山上有孙权父冢。○一清案:亭山在吴郡富春,孙坚不葬此也。《策传》云“还葬曲阿”,而《权传》太元元年秋八月,大书“吴高陵松柏斯拔”,参之谢询请置守冢之文,则文台定葬于吴也。《吴地记》云坚墓在盘门内。刘昭《续志》注于吴郡吴县下引《皇览》曰县东门外孙武冢,盖春秋时孙武子耳,于文台何与?《吴地记》亦为谬也。 已乃渡江居江都。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广陵郡江都。◎本志《赵达传》注引《吴录》:皇象,广陵江都人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广陵太守,江都令,汉旧县,三国时废,晋武帝太康六年复立。◎《寰宇记》:故城在今县东南四十六里。城临江水,为水所侵,无复余址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在今江苏扬州府江都县西南。 ◎《魏书》曰:策当嗣侯,让与弟匡。

徐州牧陶谦深忌策。策舅吴景,时为丹阳太守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丹阳郡治宛陵。◎本志《吕范传》:孙权破关羽,还都武昌,封范宛陵侯,领丹阳太守,治建业。◎建业本汉秣陵县,属丹阳郡,其地本名金陵,秦始皇改,见刘昭注,又见《张紘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。建安十七年,孙权改秣陵为建业,见《权传》。◎沈约曰:秣陵其地本名金陵,本治去京邑六十里,今故城邨是也。◎《元丰九域志》:江宁府江宁县有秣陵镇。◎《一统志》:宛陵故城,今安徽宁国府宣城县治。秣陵故城,今江苏江宁府上元县南。◎本志《嫔妃传》:袁术上吴景领丹阳太守,讨故太守周昕,遂据其郡。◎丹阳郡,互见《孙权传》嘉禾三年。 策乃载母徙曲阿, 复渡江而南也。 与吕范、孙何俱就景, 吕范,自有传。孙何,见《宗室传·孙韶传》。 因缘召募得数百人。兴平元年,从袁术。术甚奇之,以坚部曲还策。 策时年二十岁。 ◎《吴历》曰:初策在江都时,张纮有母丧。策数诣纮, 纮为广陵人,策居江都,故数诣纮。 咨以世务,曰:“方今汉祚中微,天下扰攘,英雄俊杰各拥众营私,未有能扶危济乱者也。先君与袁氏共破董卓,功业未遂,卒为黄祖所害。策虽暗稚,窃有微志,欲从袁扬州求先君余兵,就舅氏于丹阳,收合流散,东据吴会,报仇雪耻,为朝廷外藩。君以为何如?”纮答曰:“既素空劣,方居衰绖之中,无以奉赞盛略。”策曰:“君高名播越,远近怀归。今日事计,决之于君,何得不纡虑启告,副其高山之望?若微志得展, 冯本“若”作“君”,误。 血仇得报,此乃君之勋力,策心所望也。”因涕泣横流,颜色不变。纮见策忠壮内发,辞令慷慨,感其志言,乃答曰:“昔周道陵迟,齐、晋并兴;王室已宁,诸侯贡职。今君绍先侯之轨,有骁武之名,若投丹阳,收兵吴会,则荆、扬可一,仇敌可报。据长江,奋威德, 局本“德”作“得”,误。 诛除群秽,匡辅汉室,功业侔于桓、文,岂徒外藩而已哉?方今世乱多难,若功成事立,当与同好俱南济也。”策曰:“一与君同符合契,同有永固之分, “同”字疑衍。 今便行矣,以老母弱弟委付于君,策无复回顾之忧。”◎《江表传》曰:策径到寿春见袁术,涕泣而言曰:“亡父昔从长沙入讨董卓,与明使君会于南阳,同盟结好;不幸遇难,勋业不终。策感惟先人旧恩,欲自凭结,愿明使君垂察其诚。”术甚贵异之,然未肯还其父兵。术谓策曰:“孤始用贵舅为丹阳太守,贤从伯阳为都尉, 孙贲字伯阳,坚从子,策从兄也。 彼精兵之地, ◎胡三省曰:丹阳号为天下精兵处。 可还依召募。”策遂诣丹阳依舅, 监本“舅”作“旧”,误。 得数百人,而为泾县大帅祖郎所袭, ◎《郡国志》:丹阳郡泾。◎孙策执太史慈于此。◎韦昭曰:泾水出芜湖,盖因水立名。◎《一统志》:泾县故城,在今安徽宁国府泾县西。◎谢鍾英曰:泾水,即今清弋江,在泾县城西。◎胡三省曰:○《姓谱》:祖,商祖巳之后。◎弼按:祖郎事详见《孙辅传》及注。 几至危殆。 即斫孙策马鞍事。 于是复往见术,术以坚余兵千余人还策。 太傅马日磾杖节安集关东,在寿春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初平三年八月,遣太傅马日磾及太仆赵岐持节慰抚天下。兴平元年十二月,太傅马日磾薨于寿春。 以礼辟策,表拜怀义校尉。 ◎钱大昕曰:汉时城门校尉、司隶校尉任寄最重,而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诸校尉亦典兵之官,号为五校。西京更有胡骑、虎贲二校尉,故云七校。若命将出征,则大将军营五部,部皆有校尉,不常置也。边塞则有护羌校尉、护乌桓校尉,西域有戊己校尉。灵帝置西园八校尉,有上军、中军、下军、典军、助军左、助军右、左校、右校之名,自后校尉渐多。曹操为骁骑校尉,周珌为督军校尉,盖勋为讨虏校尉,公孙瓒亦为讨虏校尉,应劭为袁绍军谋校尉,皆见于《后汉书》。其见于《魏志》者,夏侯惇折冲校尉,曹仁厉锋校尉,曹洪鹰扬校尉,贾诩讨虏校尉,乐进讨寇校尉,于禁平虏校尉。见于《吴志》者,孙策为怀义校尉,又为折冲校尉,孙权为奉义校尉,刘基辅义校尉,孙静、鲁肃皆奋武校尉,孙瑜恭义校尉,孙辅扬武校尉,孙韶承烈校尉,张紘正议校尉,陆逊定威校尉,陆抗、陆凯皆建武校尉,贺齐平东校尉,全琮奋威校尉,周鲂昭义校尉,是仪忠义校尉。见于《蜀志》者,法正军议校尉,费祎昭信校尉,来敏典学校尉,周群儒林校尉。大率皆武职也。蜀先主置司盐校尉,较盐铁之利,亦名盐府校尉,则名虽为校尉,实非典军之职。王连、吕乂、岑述皆尝为之。◎弼按,三国校尉之官尚不止此,具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志表》,文繁不录。 术大将乔蕤、张勋皆倾心敬焉。 ◎范《书·袁术传》:建安二年,术僭号,遣将张勋、桥蕤攻吕布,大败。曹操征术,术走渡淮,操击斩蕤,而勋退走。◎即此二人也。 术常叹曰:“使术有子如孙郎,死复何恨!” ◎梁章矩曰:此如魏武叹“生子当如孙仲谋”,同一口吻,亦足见孙郎之动人矣。 策骑士有罪,逃入术营,隐于内厩。策指使人就斩之,讫,诣术谢。 ◎胡三省曰:谢入术营专杀也。 术曰:“兵人好叛,当共疾之,何为谢也?”由是军中益畏惮之。术初许策为九江太守,已而更用丹阳陈纪。 ◎钱大昕曰:此别是一人,非颍川陈纪也。 后术欲攻徐州,从庐江太守陆康求米三万斛。康不与,术大怒。策昔曾诣康,康不见,使主簿接之。策尝衔恨。术遣策攻康,谓曰:“前错用陈纪, ◎胡三省曰:错,误也。 每恨本意不遂。今若得康,庐江真卿有也。”策攻康,拔之。 ◎庐江,见《孙坚传》注引《吴录》。陆康事亦见《坚传》注。◎范《书·陆康传》:袁术屯兵寿春,部曲饥饿,遣使求委输兵甲。康以其叛逆,闭门不通,内修战备,将以御之。术大怒,遣其将孙策攻康,围城数重。康固守,吏士有先受休假者,皆遁伏还赴,暮夜缘城而入。受敌二年,城陷。月余,发病卒,年七十。宗族百余人遭离饥厄,死者将半。朝廷愍其守节,拜子儁为郎中。少子绩,仕吴为郁林太守,博学善政,见称当时。幼年曾谒袁术,怀橘堕地者也,有名称。◎弼按:孙策之攻庐江非出本意,见《太史慈传》注引《江表传》。 术复用其故吏刘勋为太守,策益失望。先是,刘繇为扬州刺史,州旧治寿春。 ◎胡三省曰:《续汉志》扬州本治历阳,盖中世已后徙治寿春也。 寿春,术已据之,繇乃渡江治曲阿。时吴景尚在丹阳,策从兄贲又为丹阳都尉,繇至,皆迫逐之。 ◎《刘繇传》:诏书以繇为扬州刺史。时袁术在淮南,繇畏惮不敢之州,欲南渡江。吴景、孙贲迎至曲阿。术图为僭逆,攻没诸郡县,繇遣樊能、张英屯江边以拒之。以景、贲术所授用,乃迫逐使去。◎王朗遗孙策书云“刘正礼临州,未能自达,实赖尊门济江成治。后以袁术之嫌,稍更乖剌,更以同盟,还为雠敌”即指此也。◎《朱治传》:是时吴景已在丹阳,而策为术攻庐江,于是刘繇恐为袁、孙所并,遂构嫌隙。 景、贲退舍历阳。 ◎《通鉴》“舍”作“屯”。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九江郡历阳,侯国,刺史治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扬州淮南郡历阳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晋武帝复立历阳、当涂、浚遒诸县。二年,复立钟离县,并二汉旧县也。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,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。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,虚其地,无复民户。吴平,民还,故复立焉。◎洪亮吉曰:据沈《志》,三国时魏、吴俱无此数县也。◎吴增僅曰:历阳故属汉九江郡。兴平中,孙策平江东,县遂入吴。建安十七年,孙权作濡须坞,又于此置濡须督,遂为重镇。◎又云:孙策起兵历阳,平定江东,其后横江、当利、滨江诸隘皆有戍守。沈《志》云太康元年复立历阳,则知吴未置县也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孙策传》:策至历阳,众五六千。○《江表传》:历阳有山石临水,历阳长表上。○《孙晧传》:天玺元年,历阳山石文理成字。○是历阳县属吴。洪氏据沈《志》,谓太康元年复立,非也。◎谢锺英曰:历阳自汉历魏、吴,至晋不废,沈《志》误。◎弼按:谢、王二说是。◎《一统志》:历阳故城,今安徽和州治。 繇遣樊能、于麋、陈横屯江津,张英屯当利口,以距术。 ◎《通鉴》作“繇遣将樊能、于麋屯横江,张英屯当利口,以拒之”。◎胡注:横江渡在今和州,正对江南之采石,即今之杨林渡口。当利浦在今和州东十二里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一百二十四:横江浦在今和州历阳县东南二十六里。当利浦在和州城东十二里,本名扬浦。建安初,孙策自寿春欲经略江东,扬州刺史刘繇遣将樊能、于麋屯横江,孙策破之于此。○一清案:此则横江江津名也。而《吴夫人传》及此注引《江表传》亦只有樊能、于麋二人,无陈横姓名,则“陈”字疑“东”字之讹,“横”、“屯”二字当互倒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元和志》:横江浦在历阳县东南二十五里,直江南采石渡处,自昔济江津要。○鍾英按:在今和州东南二十五里,地宜属吴。◎洪亮吉曰:○历阳有当利浦。○《晋书》:王濬平吴,水军扬帆顺流,于此而下。报王浑书曰:“风利不得泊。”后因以为名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周瑜传》:从攻横江、当利,皆拔之。○是当利之名,不始于王濬。○《一统志》:今和州东南大江之别浦也。○鍾英按:地宜属吴。 术自用故吏琅邪惠衢为扬州刺史, ◎胡三省曰:惠,姓也,战国时梁有惠施。 更以景为督军中郎将,与贲共将兵击英等,连年不克。策乃说术,乞助景等平定江东。 ◎《朱治传》:治知术政德不立,劝策还平江东。◎胡三省曰:大江东北流,自历阳至濡须口,谓之江西;建业谓之江东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策说术云:“家有旧恩在东,愿助舅讨横江;横江拔,因投本土召募, ◎胡三省曰:策本江东人,故谓之本土。 可得三万兵,以佐明使君匡济汉室。” 《通鉴》作“以佐明使君定天下”。 术知其恨, ◎胡三省曰:谓许九江、庐江太守而不用也。 而以刘繇据曲阿,王朗在会稽,谓策未必能定,故许之。 术表策为折冲校尉,行殄寇将军, 胡三省曰:殄寇将军号盖始于此 兵财千余,骑数十匹, 史言其少也。 宾客愿从者数百人。比至历阳, 由寿春至历阳。 众五六千。策母先自曲阿徙于历阳, ◎《朱治传》:策家门尽在州下,治乃使人于曲阿迎太妃及权兄弟,供奉辅护,甚有恩纪。 策又徙母阜陵, ◎《郡国志》:九江郡阜陵。◎吴增僅曰:《孙韶传》:徐、泗、江、淮之地,不居者各数百里。○阜陵诸县,并在江北淮南。知魏初皆废为境上地矣。◎谢锺英曰:《孙权传》“黄龙三年,孙布诈降,魏将王淩以军迎布。权以大兵潜伏于阜陵,淩觉而走”,即此。《晋志》“汉明帝时沦为湖”,是三国时已非旧县矣。在今和州西三十里,地宜属吴。◎弼按:据谢说,吴仍置县也。吕布击袁术于阜陵,即此。互见《魏志·袁涣传》。◎《一统志》:阜陵故城,今安徽滁州全椒县东十五里。 渡江转斗,所向皆破,莫敢当其锋,而军令整肃,百姓怀之。 ◎《周瑜传》:瑜从父尚为丹阳太守,策将东渡,到历阳,驰书报瑜。瑜将兵迎策,遂从攻横江、当历,皆拔之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策渡江攻繇牛渚营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丹阳郡秣陵南有牛渚。◎杜佑曰:牛渚沂即当涂县采石。◎胡三省曰:太平州当涂县北三十里有牛渚山,山下有牛渚矶,与和州横江渡相对。◎《一统志》:牛渚山在今安徽太平府当涂县西北二十里,一名采石。孙权使孙瑜自溧阳移兵屯牛渚,自是以后常为重镇。◎李贤曰:牛渚,山名,突出江中,谓之牛渚圻。◎《元和志》:在当涂县北三十五,古津渡处也。有采石戍,在山上。◎《寰宇记》:牛渚山北谓之采石,对采石渡口,商旅于此取石至都输造石渚,故名。旧志,采石山在当涂县西北二十五里,东北至江宁八十里,渡江西至和州二十五里。周十五里,高百仞。西接大江,三面俱绕姑溪,一名翠罗山。山下突入江处名采石矶。 尽得邸阁粮谷、战具, ◎胡三省曰:邸,至也。阁,庋置也。邸阁,谓转输之归至而庋置之也。 是岁兴平二年也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《魏志》、袁《纪》皆云初平四年策受袁术使渡江,《汉献帝纪》、《吴志·孙策传》皆云兴平元年,虞溥《江表传》云策兴平二年渡江。按,术初平四年始得寿春,《策传》云术欲攻徐州,从陆康求米,事必在刘备得徐州后也。《刘繇传》称吴景攻繇,岁余不克,则策渡江不应在兴平元年已前,今依《江表传》为定。◎潘眉曰:○二年,当为“元年”。○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兴平元年:刘繇与孙策战,繇军败绩,孙策遂据江东。○考是年策以朱治为吴郡太守,治在郡三十一年,黄武三年卒。若兴平二年至黄武三年,止得三十年,不得云三十一年,故当以元年为确。策渡江在初平四年,明年乃为兴平元年,见《魏武纪》。 时彭城相薛礼、 彭城国治彭城,今江苏徐州府铜山县治。 下邳相笮融 ◎下邳,见《孙坚传》。薛礼、笮融事见《刘繇传》。◎胡三省曰:○丁度《集韵》:笮,侧格切,姓也。◎《风俗通》:楚有笮伦。 依繇为盟主,礼据秣陵城, 秣陵,见前“丹阳郡”注。 融屯县南。 ◎此句承上文,当为秣陵之县南。◎《妃嫔传》云:吴景击笮融、薛礼于秣陵。◎是笮融、薛礼俱屯江南之秣陵。孙策既已渡江攻刘繇之牛渚营,又攻笮融与秣陵县南,是俱在江南用兵,何以下文又云“渡江攻礼”?不无可疑。 策先攻融,融出兵交战,斩首五百余级,融即闭门不敢动。因渡江攻礼,礼突走,而樊能、于麋等复合众袭夺牛渚屯。策闻之,还攻破能等,获男女万余人。复下攻融,为流矢所中,伤股,不能乘马,因自舆还牛渚营。或叛告融曰:“孙郎被箭已死。”融大喜,即遣将于兹乡策。 ◎赵一清曰:于兹,人姓名。“乡”与“向”通用。 策遣步骑数百挑战, 各本均无下“策”字,官本有之。 设伏于后,贼出击之,锋刃未接而伪走,贼追入伏中,乃大破之,斩首千余级。策因往到融营下,令左右大呼曰:“孙郎竟云何!”贼于是惊怖夜遁。融闻策尚在,更深沟高垒,缮治守备。策以融所屯地势险固,乃舍去,攻破繇别将于海陵, ◎海陵今江苏扬州府泰州治,详见《魏志·张辽传》。◎《通鉴》:兴平二年,孙策破刘繇别将于梅陵。◎胡注:《唐书·地理志》宣州南陵县有梅根镇,今有梅根港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:雨花台在应天府城南一里,据冈阜高处,俯瞰城阙,江山四极无不在目,即聚宝山之东岭也。山麓为梅岗,或谓之梅陵,相传汉梅鋗屯兵处也。孙策破刘繇别将,即此。○然则“海陵”乃“梅陵”之误。◎或曰:湖孰、江乘属丹阳,在江南。海陵在江北,《前志》属临淮郡,远不相及。策方略定丹阳属县,无缘分兵转向江北,其误无疑。 转攻湖孰、江乘,皆下之。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丹阳郡胡熟、江乘。◎《前书》作“湖孰”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湖孰、江乘。吴省为典农都尉。◎《九域志》:江宁府上元县有湖孰镇。◎谢锺英曰:吕范领湖孰相,见《范传》。朱据领兵屯湖孰,见《据传》。《徐盛传》“为疑城,自石头城至江乘”。二县盖黄龙后省。《晋志》俱属为丹阳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湖孰故城,今江苏江宁府上元县东南。江乘故城,今江宁府句容县北六十里。◎江乘,互见《孙权传》黄武二年。

策为人,美姿颜,好笑语,性阔达听受,善于用人,是以士民见者,莫不尽心,乐为致死。刘繇弃军遁逃, 冯本作“逃遁”。 诸郡守皆捐城郭奔走。 ◎《刘繇传》:孙策东渡,破英、能等,繇奔丹徒。◎《太史慈传》:慈到曲阿见繇,卒遇策,便前斗,慈与繇俱奔豫章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策时年少,虽有位号,而士民皆呼为孙郎。百姓闻孙郎至,皆失魂魄;长吏委城郭,窜伏山草。 ◎胡三省曰:○山草,言深山茂草之中也。○李固对策曰:臣伏从山草,痛心伤臆。○则“山草”二字当时常谈也。◎周寿昌曰:山草,犹山僻也。 及至, 《通鉴》作“及策至”。 军士奉令,不敢虏略,鸡犬菜茹, ◎胡三省曰:茹亦菜也。 一无所犯,民乃大悦,竞以牛酒诣军。 《通鉴》“诣”作“劳”。 刘繇既走,策入曲阿劳赐将士,遣将陈宝诣阜陵迎母及弟。发恩布令,告诸县:“其刘繇、笮融等故乡部曲来降首者,一无所问;乐从军者,一身行,复除门户; ◎胡三省曰:一人以身行,除其门户赋役也。 不乐者,勿强也。”旬日之间,四面云集,得见兵二万余人,马千余匹,威震江东,形势转盛。 吴人严白虎等众各万余人,处处屯聚。吴景等欲先击破虎等,乃至会稽, 会稽,见《孙坚传》。 策曰:“虎等群盗,非有大志,此成禽耳。”遂引兵渡浙江,据会稽, 详见《孙静传》及《魏志·王朗传》。 屠东冶, 冯本、吴本、毛本“冶”作“治”,误。东冶,今福建福州府闽县东北冶山之麓,详见《魏志·王朗传》。 乃攻破虎等。 ◎《吴录》曰:时有乌程邹他、钱铜 ◎乌程,见《孙坚传》。《通鉴》“他”作“佗”,◎胡注:○佗,徒何反。○《姓谱》:彭祖裔孙孚为周钱府上士,因官命氏。 及前合浦太守 ◎《郡国志》:交州合浦郡治合浦。◎今广东廉州府合浦县东北,见《魏志·陈留王纪》咸熙元年。 嘉兴王晟等, ◎《郡国志》:吴郡由拳。◎刘昭注:○《左传》曰:越败吴于檇李。○杜预曰:县南醉李城也。○干宝《搜神记》曰:秦始皇东巡,望气者云五百年后江东有天子气。始皇至,令囚徒十万人掘污其地,表以恶名,故改曰由拳县。◎《孙权传》:黄龙三年:由拳野稻自生,改为禾兴。赤乌五年,立子和为太子,改禾兴为嘉兴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吴郡太守,嘉兴令,此地本名长水,秦改曰由拳。吴孙权黄龙四年,由拳县生嘉禾,改曰禾兴。孙晧父名和,又改名曰嘉兴。◎弼按:沈《志》黄龙三年误作四年,又似以赤乌五年事为孙晧事。《通鉴》胡注沿其误,〖见卷六十三建安四年注。〗洪亮吉又承讹,谢鍾英复误以赤乌五年作黄龙五年。一县更名之沿革,乃讹误如此,皆由未检阅《孙权传》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浙江嘉兴府嘉兴县南五里。◎赵一清曰:嘉兴之名,至孙权立子和为太子时始改,不应于伯符之时先有此称。《寰宇记》卷九十五引《吴录·地理志》,叙说分明。 各聚众万余或数千。引兵扑讨, 《通鉴》“引兵”上有“策”字。 皆攻破之。策母吴氏曰:“晟与汝父有升堂见妻之分,今其诸子兄弟皆已枭夷,独余一老翁,何足复惮乎?”乃舍之,余咸族诛。 局本 “诛”误作“诸”。 策自讨虎,虎高垒坚守,使其弟舆请和。许之。舆请独与策会面约。既会,策引白刃斫席, 《御览》“斫”作“削”。 舆体动,策笑曰:“闻卿能坐跃,剿捷不常,聊戏卿耳!”舆曰:“我见刃乃然。”策知其无能也,乃以手戟投之,立死。舆有勇力,虎众以其死也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宋本“以”作“闻”。 甚惧。进攻破之。虎奔余杭, ◎《郡国志》:吴郡余杭。◎吴改属吴兴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今浙江杭州府余杭县治。 投许昭于虏中。 ◎“虏中”字疑误。◎沈家本曰:上文会稽妖贼许昌之子许韶下潘眉引此,以证 “韶”当作“昭”。按妖贼许昭于熹平元年起句章,三年臧旻破平之,获昭父子。是昭久已破灭。策之破虎,在兴平元年,上距破昭之时已二十一年,则是时之许昭当别一人,非许生之子。注云“许昭有义于旧君”,旧君谓盛宪,宪为吴郡太守,则此许昭乃吴郡人,妖贼许昭则会稽人,明非一人。 程普请击昭,策曰:“许昭有义于旧君,有诚于故友,此丈夫之志也。”乃舍之。◎臣松之案:许昭有义于旧君,谓济盛宪也,事见后注。 盛宪事详见《孙韶传》注引《会稽典录》。 有诚于故友,则受严白虎也。 尽更置长吏,策自领会稽太守, ◎《贺齐传》:齐,会稽人。建安元年,孙策临郡,察齐孝廉。 复以吴景为丹阳太守, 景初本为丹阳太守,为刘繇所迫,袁术以景为广陵太守。术僭号,景委郡东归,策复以景为丹阳太守。 以孙贲为豫章太守;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豫章郡治南昌。◎应劭《汉官》云:荆、扬江南七郡,唯有临湘、南昌、吴三令。◎见《百官志》注。有刘繇城,繇自曲阿奔豫章,筑城自保,见《豫章记》。孙策已平吴会二郡,与孙贲征庐江太守刘勋、江夏太守黄祖,军还闻刘繇病死,过定豫章,上贲领太守,见《孙贲传》。◎弼按:豫章太守初为周术,术病卒,袁术署诸葛玄为豫章太守,汉朝更选朱皓代玄。皓为笮融所杀,融代领郡事,旋为刘繇所破。汉朝拜华歆为豫章太守,孙策使虞翻说歆,歆让郡,策遂得有豫章。此豫章太守前后更迭之始末也。见《诸葛亮传》、《刘繇传》、《华歆传》、《虞翻传》及各传注。◎《一统志》:南昌故城,今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东灌城乡城隍桥西。◎互见《魏志·陈留王纪》咸熙元年。 分豫章为庐陵郡, ◎《郡国志》:豫章郡庐陵。◎刘昭注:兴平元年,孙策分立庐陵郡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献帝兴平中,孙策分豫章立庐陵郡。◎《宋书·州郡志》:庐陵本县名,属豫章。汉献帝兴平元年,孙策分豫章郡立。◎吴增僅曰:按《孙策传》,置庐陵郡在领会稽太守时。策领会稽为建安元年事,则郡为建安元年立也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豫章记》:灵帝末,扬州刺史刘遵上书请置庐陵、鄱阳二郡。献帝兴平元年,始立郡。○《江表传》:时丹阳僮芝自署庐陵太守,策留贲弟辅领兵住南昌,周瑜至巴丘,辅遂进据庐陵。○鍾英按:孙策分置庐陵,盖承僮芝之旧。◎杨守敬曰:《郡国志》、《豫章记》并云立郡在兴平元年,然据《江表传》,孙策渡江在兴平二年,则不得元年有立郡事。按《水经注》,汉和帝永平九年,分庐陵立石阳。献帝兴平二年,吴长沙桓王立庐陵郡,治此。然则石阳为郡治,立郡亦非建安元年也。◎弼按:吴、谢、杨诸说言庐陵置郡之时,当以谢、杨二说为是。至郡治何地,则《晋志》云治西昌,《宋志》、《水经·赣水注》云治石阳,《寰宇记》云治高昌,《一统志》从之。◎《一统志》:庐陵故城,在今江西吉安府庐陵县南。高昌故城,在今庐陵县西,本庐陵县地。《寰宇记》言孙策改庐陵为高昌,以今志县境古迹考之,差为近是。则吴时及晋初郡治当是高昌也。西昌故城,在今吉安府泰和县西。石阳故城,在今吉安府吉水县东北。◎弼按:孙策初定豫章,分置庐陵郡,戎马倥忽,必不暇移治所,当就庐陵为郡治,然晋、宋二志无庐陵县,当如《寰宇记》所云改为高昌,是庐陵、高昌实一地也。《元和志》云晋太康中移郡石阳,则又与郦注云“吴长沙桓王立庐陵郡治石阳”之说歧异矣。庐陵郡,互见《魏志·陈留王纪》咸熙元年。 以贲弟辅为庐陵太守,丹阳朱治为吴郡太守。 ◎《朱治传》:治从钱唐欲进到吴,吴郡太守许贡拒之于由拳,治与战,大破之。贡南就山贼严白虎,治遂入郡,领太守事。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吴郡治吴,本国,震泽在西,后名具区泽。◎刘昭注:○《尔雅·十薮》:吴、越之间有具区。○郭璞曰:县南太湖也,中有句山,山下有洞庭穴道,潜行水底,去无所不通,号为地脉。○《越绝书》曰:湖周三万六千顷。又有大雷山、小雷山。○周处《风土记》曰:舜渔泽之所。○臣昭按:此僻在成阳世也。○又吴伐越,败之夫椒。○杜预曰:太湖中椒山是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吴县故城,今江苏苏州府吴县治。 彭城张昭、广陵张纮、秦松、陈端等为谋主。 ◎张昭、张纮自有传。秦松、陈端见《紘传》。◎何焯曰:伯符以勇锐摧破繇、朗,然能系属士民修其政理,遂创霸图,亦子布三四公之助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策遣奉正都尉 ◎洪饴孙曰:奉正都尉,一人,吴所置。 刘由、五官掾高承奉章诣许,拜献方物。 ◎此为建安元年所献,见后注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策贡献在二年,非元年也。 时袁术僭号, 术僭号在建安二年。 策以书责而绝之。 ◎何焯曰:策前此犹为术部曲,自绝术乃正名汉藩,得以自立矣。后曹公亦以策绝术,授讨逆之号。 ◎《吴录》载策使张纮为书曰:盖上天垂司过之星, ◎郝经曰:天官虚次有司非二星,主司过失。◎潘眉曰:○《鬼料窍》云:文昌六星,五曰司命,以司诸过。 圣王建敢谏之鼓, ◎郝经曰:○《邓析子》:尧有敢谏之鼓,舜立诽谤之木。 设非谬之备,急箴阙之言,何哉?凡有所长,必有所短也。去冬传有大计,无不悚惧;旋知供备贡献,万夫解惑。顷闻建议,复欲追遵前图,即事之期,便有定月。益使怃然, ◎毛本“怃”作“ ”。◎沈家本曰:《广韵》“ ”同“怃”。 想是流妄;设其必尔,民何望乎?曩日之举义兵也,天下之士所以响应者,董卓擅废置,害太后、弘农王,略烝宫人, 毛本“烝”作“蒸”,误。 发掘园陵,暴逆至此,故诸州郡雄豪闻声慕义。神武外振,卓遂内歼。元恶既毙,幼主东顾,俾保傅宣命,欲令诸军振旅,于河北通谋黑山, ◎“于”字衍,与上下文俱难通,或校改作“乃”字。◎陈景云曰:“振旅”句绝,“于”字疑“然”字之误。《后汉书·袁术传》载此书作“然而河北异谋于黑山”。章怀注谓袁绍为冀州牧,与黑山贼相连,盖与术书不可显斥,其书故微其词。 曹操放毒东齐, 宋本“齐”作“徐”,范《书·袁术传》同。 刘表称乱南荆, 范《书》“称”作“僭”。 公孙瓒炰烋北幽, 范《书》作“公孙叛逆于朔北”。 刘繇决力江浒,刘备争盟淮隅,是以未获承命櫜弓戢戈也。今备、繇既破,操等饥馁,谓当与天下合谋,以诛丑类。舍而不图,有自取之志,非海内所望,一也。昔成汤伐桀,称 “有夏多罪”; ◎《尚书·汤誓》曰: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。 武王伐纣,曰“殷有罪罚重哉”。 ◎《史记》:武王徧告诸侯曰:“殷有重罚,不可不伐。” 此二王者,虽有圣德,宜当君世;如使不遭其时,亦无繇兴矣。幼主非有恶于天下,徒以春秋尚少,胁于强臣,若无过而夺之,惧未合于汤、武之事,二也。卓虽狂狡,至废主自与, 宋本、冯本“兴”作“与”,《通鉴》作“兴”。 亦犹未也,而天下闻其桀虐,攘臂同心而疾之,以中土希战之兵,当边地劲悍之虏,所以斯须游魂也。今四方之人,皆玩敌而便战斗矣,可得而胜者,以彼乱而我治,彼逆而我顺也。见当世之纷若,欲大举以临之,適足趣祸,三也。天下神器,不可虚干,必须天赞与人力也。殷汤有白鸠之祥,周武有赤乌之瑞,汉高有星聚之符,世祖有神光之征, ◎郝经曰:○《汉书》:元年冬十月,五星聚于东井,沛公至霸上。○《后汉书》:南顿君生光武于县舍,有赤光照室中。 皆因民困悴于桀、纣之政,毒苦于秦、莽之役,故能芟去无道,致成其志。今天下非患于幼主,未见受命之应验,而欲一旦卒然登即尊号,未之或有,四也。天子之贵,四海之富,谁不欲焉?义不可,势不得耳。陈胜、项籍、王莽、公孙述之徒,皆南面称孤,莫之能济。帝王之位,不可横冀,五也。幼主岐嶷,若除其逼,去其鲠,必成中兴之业。夫致主于周成之盛,自受旦、奭之美,此诚所望于尊明也。纵使幼主有他改异,犹望推宗室之谱属,论近亲之贤良,以绍刘统,以固汉宗。皆所以书功金石,图形丹青,流庆无穷,垂声管纮。舍而不为,为其难者,想明明之素,必所不忍,六也。五世为相, ◎李贤曰:安生京,京生汤,汤生逢,逢生术,凡五代。 权之重,势之盛,天下莫得而比焉。 《文类》“焉”作“为”。 忠贞者必曰宜夙夜思惟,所以扶国家之踬顿,念社稷之危殆,以奉祖考之志,以报汉室之恩。其忽履道之节而强进取之欲者,将曰天下之人非家吏则门生也,孰不从我?四方之敌非吾匹则吾役也,谁能违我?盍乘累世之势,起而取之哉?二者殊数,不可不详察者也。 宋本“者”作“七”。 所贵于圣哲者,以其审于机宜,慎于举措。若难图之事,难保之势,以激群敌之气,以生众人之心, 冯本“生”作“先”。 公义故不可, 冯本“故”作“既”。 私计又不利,明哲不处,八也。世人多惑于图纬而牵非类, “牵”下何焯校增“引”字。 比合文字以悦所事,苟以阿上惑众,终有后悔者,自往迄今,未尝无之,不可不深择而熟思,九也。九者,尊明所见之余耳,庶备起予,补所遗忘。忠言逆耳,幸留神听!” ◎袁宏《后汉纪》载此文,较简洁,今全录之于下:书云:“昔者董卓无道,陵虐王室,祸加太后,暴及弘农,天子播越,宗庙焚毁。是以豪杰发愤,赫然俱起。元恶既毙,幼主东顾,乃使王人奉命,宣明朝恩,偃武修文,与之更始。而河北异谋,黑山不顺,刘表僭乱于南,公孙叛逆于北,刘繇阻兵,刘备争盟,是以未获承命,囊弓戢戈也。常谓使君与国同轨,舍是不恤,完然有自取之志,惧非海内企望之意。昔汤伐桀,称有夏多罪;武王伐纣,曰殷有重罚。此二王者,虽有圣德,假使时无失道之过,何由逼而夺之也?今主上岂有恶于天下,徒以幼小,胁于僭臣,异于汤武之时也。又闻幼主明智聪敏,有夙成之德,天下虽未被恩,咸以归心焉。若辅而兴之,旦、奭之美,率土之所望也。使君五世相承,为汉宰辅,荣宠之盛,莫与为比,宜效忠守节,以报汉室。世人多惑图纬之言,妄牵非类之文,苟以悦主为美,不顾成败之计,今古所慎也。忠言逆耳,驳议致憎,苟有益于尊明,则无所敢辞。”术始自以为有淮南之众,料策之必与己同,及得其书,遂愁沮发疾。◎范《书·袁术传》所载与此同。 ◎《典略》云张昭之辞。 ◎袁《纪》云:彭城人张昭避乱淮南,策宾礼之。及策东略,遂为之谋主,闻袁术僭号,昭为策书谏术。 ◎臣松之以为:张昭虽名重,然不如纮之文也,此书必纮所作。 ◎或曰:子布论旧君讳事,无此朗润,可见文不出其手。 曹公表策为讨逆将军,封为吴侯。 ◎胡三省曰:讨逆将军,亦创置也。由乌程徙封吴,进其封也。◎周寿昌曰:王辅承制假策明汉将军,策上表称“袁术以臣行殄寇将军,至被诏书,乃知诈擅”,一则承制,一则假诏,惟建安三年制书转拜讨逆将军是真拜,故两将军号不入传,惟讨逆擅名也。◎弼按:殄寇将军入传,周说误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建安二年夏,汉朝遣议郎王辅 宋本“辅”作“誧”,下同。《妃嫔传》亦作“誧”,音普。《通鉴》同。 奉戊辰诏书曰: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奉戊辰诏书,不知其何月也。 “董卓逆乱,凶国害民。先将军坚念在平讨,雅意未遂, 毛本“未”作“恭”,误。 厥筭著闻。 宋本、冯本“筭”作“美”。 策遵善道,求福不回。今以策为骑都尉,袭爵乌程侯, ◎胡三省曰:策父坚以讨贼功封乌程侯。 领会稽太守。”又诏敕曰:“故左将军袁术不顾朝恩,坐创凶逆,造合虚伪,欲因兵乱,诡诈百姓,闻其言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北宋本作“始闻其言”。 以为不然。定得使持节平东将军领徐州牧温侯布上术所造惑众妖妄,知术鸱枭之性,遂其无道, 遂,疑作“逞”。 修治王宫,署置公卿,郊天祀地,残民害物,为祸深酷。布前后上策乃心本朝,欲还讨术,为国效节,乞加显异。夫悬赏俟功,惟勤是与,故便宠授,承袭前邑,重以大郡,荣耀兼至,是策输力竭命之秋也。其亟与布及行吴郡太守安东将军陈瑀戮力一心,同时赴讨。”策自以统领兵马,但以骑都尉领郡为轻,欲得将军号,及使人讽辅, 及,疑作“乃”。 辅便承制假策明汉将军。 ◎胡三省曰:明汉将军,亦权宜置此号,言明于逆顺,知尊汉室也。 是时,陈瑀屯海西, ◎《郡国志》:扬州广陵郡海西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今江苏海州南。◎见《魏志·梁习传》。 策奉诏治严, ◎胡三省曰:严,装也。 当与布、瑀参同形势。行到钱塘, 钱塘,见《孙坚传》。 瑀阴图袭策, 冯本“图”、“袭”二字误倒。 遣都尉万演等密渡江,使持印传三十余细贼 ◎郝《书》“细”作“纽”。◎沈家本曰:“细贼”二字疑有误。 与丹阳、 ◎《郡国志》丹阳郡丹阳。◎今安徽太平府当涂县东少北五十里,详见《魏志·陶谦传》注。 宣城、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丹阳郡宣城。◎《续志》:后汉省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安徽宁国府南陵县东四十里清弋江上。◎《通鉴》:建安三年,孙策定宣城以东。二十年,孙权使蒋钦屯宣城。◎皆即故城也。◎洪亮吉曰:《郡国志》无此县,疑吴时复立。 泾、 泾县见前。 陵阳、 ◎《郡国志》丹阳郡陵阳。◎刘昭注: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,故以为名。◎《孙辅传》“辅从孙策讨陵阳,生得祖郎等”,即此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安徽池州府石埭县东北。 始安、 ◎谢鍾英曰:○《贺齐传》:建安二十一年,陵阳、始安、泾县皆与鄱阳民尤突相应,齐讨破突,丹阳三郡皆降。○是丹阳郡有始安县,地缺。 黟、 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丹阳郡黝。◎师古曰:黝,昔伊,字本作“黟”,其音同。◎《郡国志》:丹阳郡黝。◎刘昭注:○《魏氏春秋》:有林历山。◎王念孙曰:○《说文》:黟,黑水也。从黑,多声。丹阳有黟县。○又云:渐水出丹阳黟南蛮中,东入海。○则《地理志》本作“黟”,明矣。《水经注》引此亦作“黟”。黟从多声,于古音属歌部,于今音属支部。若黝从幼声,则古今音皆属幽部,幽之字无与支、歌部通者,“黟”字不得借作“黝”也。此因字形有似而误耳。各史志或作“黟”,或作“黝”,其作“黝”者皆为误本《汉志》所惑。《玉篇》“黝”字无伊音。《广韵》“黝,于脂切,县名,属歙州”,误与各史志同。◎王先谦曰:○《浙江水注》:县居黟山之阳,故县氏之。○《一统志》:墨岭在县南,山出石墨,县名以此。◎谢鍾英曰:○《贺齐传》:黟帅陈仆、祖山等二万户屯林历山。○《方舆纪要》:今黟县南十里。○《寰宇记》:故城在黟县东五里,因黟川为名。○《一统志》:今安徽徽州府黟县东,吴改属新都郡,《晋志》属新安郡。◎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丹阳郡歙,都尉治。◎师古曰:歙,音摄。◎《郡国志》:丹阳郡歙。◎刘昭注:○《山海经》曰:三天子鄣山在闽西海北。○郭璞曰:在县东,今谓之玉山。◎吴改属新都郡,《晋志》属新安郡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徽州府歙县治。 诸险县大帅祖郎、焦已及吴郡乌程严白虎等,使为内应,伺策军发,欲攻取诸郡。策觉之,遣吕范、徐逸攻瑀于海西,大破瑀,获其吏士妻子四千人。 互见《吕范传》。 ◎《山阳公载记》曰:瑀单骑走冀州,自归袁绍,绍以为故安都尉。 ◎《郡国志》:幽州涿郡故安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今直隶易州东南。◎见《魏武纪》建安九年。 ◎《吴录》载策上表谢曰:“臣以固陋,孤持边陲。陛下广播高泽,不遗细节,以臣袭爵,兼典名郡。仰荣宠顾, 宋本作“仰荣顾宠”。 所不克堪。兴平二年十二月二十日,于吴郡曲阿得袁术所呈表,以臣行殄寇将军;至被诏书,乃知诈擅。虽辄捐废,犹用悚悸。臣年十七,丧失所怙,惧有不任堂构之鄙, ◎《尚书·大诰》:厥子乃弗肯堂,矧肯构。 以忝析薪之戒, ◎《左传》:其父析薪,其子弗克负荷。 诚无去病十八建功, ◎《汉书·霍去病传》:去病年十八,为侍中,善骑射,再从大将军。大将军受诏予壮士,为票姚校尉,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将军数百里赴利,斩捕首虏过当。上以二千五百户封去病为冠军侯。 世祖列将弱冠佐命。臣初领兵,年未弱冠,虽驽懦不武,然思竭微命。惟术狂惑,为恶深重。臣凭威灵,奉辞伐罪, 冯本“伐”作“罚”,误。 庶必献捷,以报所授。”◎臣松之案:本传云孙坚以初平三年卒,策以建安五年卒,策死时年二十六,计坚之亡,策应十八,而此表云十七,则为不符。张璠《汉纪》及《吴历》并以坚初平二年死,此为是而本传误也。 ◎何焯曰:以“二”为“三”,传写之误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建安三年,策又遣使贡方物,倍于元年所献。其年,制书转拜讨逆将军,改封吴侯。 ◎《通鉴》:建安三年,孙策遣正议校尉张紘献方物。◎本志《张紘传》云:建安四年,策遣纮奉章至许宫。◎《通鉴考异》云:《紘传》误。 后术死, ◎范《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四年六月,袁术死。 长史杨弘、大将张勋等将其众欲就策,庐江太守刘勋要击,悉虏之,收其珍宝以归。 袁术使孙策攻庐江太守陆康。策已拔庐江,术复用故吏刘勋为太守。术死而勋背之,勋固不义,术亦可谓昧于知人矣。 策闻之,伪与勋好盟。勋新得术众,时豫章上缭宗民万余家在江东, ◎赵一清曰:○《水经·赣水注》:缭水导源建昌县,东迳新吴县,又迳海昏县,谓之上缭水。◎胡三省曰:上缭在建昌界。缭,读曰僚。宗民,即所谓江南宗贼。 策劝勋攻取之。勋既行,策轻军晨夜袭拔庐江, 策攻庐江刘勋在建安四年,见《孙权传》。 勋众尽降,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。 ◎刘勋事见《魏志·武纪》建安四年。◎《魏志·刘晔传》:刘勋兵强于江淮之间,孙策恶之,遣使卑辞厚币说勋攻上缭。勋信之,兴兵伐上缭。策果袭其后,勋穷踧,遂奔太祖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策被诏敕,与司空曹公、卫将军董承、益州牧刘璋等并力讨袁术、刘表。军严当进,会术死,术从弟胤、女婿黄猗等畏惧曹公,不敢守寿春,乃共舁术棺柩,扶其妻子及部曲男女,就刘勋于皖城。 ◎皖城,见《孙坚传》“庐江郡”注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二十六:皖城在安庆府西北。建安四年,孙策袭克之,既而曹操取其地。操恐江表郡县为孙权所略,徙民东渡,西江遂虚,合肥以南,唯有皖城。建安十九年,权攻皖城,克之,遂为重镇。 勋粮食少,无以相振,乃遣从弟偕告籴于豫章太守华歆。歆郡素少谷,遣吏将偕就海昏上缭, ◎《郡国志》:豫章郡海昏,侯国。◎刘昭注:在昌邑城。○《豫章记》曰:城东十三里,县列江边,名慨口,出豫章大江之口也。昌邑王每乘流东望,辄愤慨而还,故谓之慨口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江西南康府建昌县治。◎谢鍾英曰:当在今建昌县东南,南昌府城北,慨江口之西。《一统志》谓即建昌县治,与《水经注》不合。上缭,今建昌县南十七里。◎海昏、上缭,互见《太史慈传》。 使诸宗帅共出三万斛米以与偕。偕往历月,才得数千斛。偕乃报勋,具说形状,使勋来袭取之。勋得偕书,使潜军到海昏邑下。宗帅知之,空壁逃匿,勋了无所得。时策西讨黄祖,行及石城, ◎《郡国志》:丹阳郡石城。◎胡三省曰:○贤曰:在今苏州西南。○予据《水经》,石城县在牛渚东,郦道元注又云牛渚在石城东减五百里,未知孰是。又据《五代志》,宣城秋浦县旧曰石城。○宋白曰:池州贵池、石埭二县皆汉石城县之地。◎《一统志》:石城故城,在今安徽池州府贵池县西,程普为丹阳都尉,屯石城,孙权封韩当为石城侯。《县志》:“故城在县西七十里,地名铁店,亦曰苍埠潭,以东西两石山夹河如城而名。”◎赵一清曰:○《寰宇记》卷一百二十:黄石城在鄂州西北二百九十里。刘勋为孙策所破,遂奔曹公,即此城也。○胡三省注《通鉴》引《水经注》牛渚城及贵池、石埭二县为汉石城县地,误。◎弼按:胡注本存疑,赵说误,当以《一统志》为是。互见《程普传》。 闻勋轻身诣海昏,便分遣从兄贲、辅率八千人于彭泽待勋, ◎《郡国志》:豫章郡彭泽,彭蠡泽在西。◎宋白曰:彭泽县取彭蠡泽为名,汉属豫章郡,今江州彭泽县、南康军都昌县皆汉彭泽县地。◎《一统志》:彭泽故城,在今江西九江府湖口县东三十里。建安中,孙权置彭泽郡,以吕范为太守,寻废。晋陶潜为彭泽令,即此。◎王先谦曰:彭蠡泽即鄱阳湖。 自与周瑜率二万人步袭皖城,即克之,得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余人,并术、勋妻子。表用汝南李术为庐江太守, 李术事见《孙权传》建安五年。 给兵三千人以守皖,皆徙所得人东诣吴。贲、辅又于彭泽破勋。勋走入楚江,从寻阳步上 ◎《郡国志》:庐江郡寻阳,南有九江,东合为大江。◎刘昭注:有置马亭,刘勋士众散处。◎释慧远《庐山记略》曰:山在寻阳南,南宾宫亭湖,北对小江。山去小江三十余里。有匡俗先生者,出殷、周之际,隐遯潜居其下,受道于仙人而共岭,时谓所止为仙人之庐而命焉。其山大岭凡七重,圆基周逥,垂三百五里。其南岭临宫亭湖,下有神庙,七岭会同,莫升之者。东南有香炉山,其上氛氲若香烟。西南中石门前有双阙,壁立千余仞,而瀑布流焉。其中鸟兽草木之美,灵药芳林之奇,所称名代。◎《豫章旧志》:匡俗字君平,夏禹之苗裔也。◎胡三省曰:寻阳县本在大江之北,寻水之阳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湖北黄州府黄梅县北。◎互见《魏志·明纪》卷首及《曹休传》,又见《孙权传》黄初二年,又见《诸葛恪传》。 到置马亭, ◎《方舆纪要》卷八十五:置马亭在九江府西。 闻策等已克皖,乃投西塞。 ◎潘眉曰:西塞,山名,在今湖北大冶县东,三国吴时为阳新县地。 至沂, ◎《通鉴》作“勋走保流沂”。◎胡注:流沂,地名,近西塞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方舆纪要》卷七十六:西塞山在武昌县东百三十里。○《图经》云:山高百六十丈,周三十七里,吴、楚分界处也。既险且峻,横崿枕江,危峰对岸,长江东注,高浪飞翻。建安四年,孙策破黄祖子射处也。○“沂”字上有脱误,当作“流沂”。西塞山有流沂城,刘勋走保流沂,求救于黄祖,即此。 筑垒自守,告急于刘表,求救于黄祖。祖遣太子射船军五千人助勋。 ◎周寿昌曰:祖尚为刘表属,并未僭号,子安能称太子?疑是“长子”之讹。◎胡三省曰:船军,即舟师也。 策复就攻,大破勋。勋与偕北归曹公,射亦遁走。策收得勋兵二千余人,船千艘,遂前进夏口 夏口,今湖北汉口,详见《魏志·武纪》建安十三年。 攻黄祖。时刘表遣从子虎、南阳韩晞将长矛五千来为黄祖前锋。策与战,大破之。◎《吴录》载策表曰:“臣讨黄祖,以十二月八日到祖所屯沙羡县。 ◎《通鉴》作“十二月辛亥,策军至沙羡”。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江夏郡沙羡。◎晋灼曰:羡,音夷。◎《水经·江水篇》:江水又东北至江夏沙羡县西北,沔水从北来注之。◎《一统志》:沙羡故城,今湖北武昌府江夏县西南。 刘表遣将助祖,并来趣臣。臣以十一日平旦 《通鉴》作“甲寅,策与战,大破之”。 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、 江夏郡,见《魏志·武帝纪》建安十三年及《文聘传》。建威中郎将,一人,吴置。 领桂阳太守行征虏中郎将吕范、 桂林郡,见《蜀志·先主传》。《范传》不言领桂阳太守,盖遥领也。征虏中郎将,一人,吴置。 领零陵太守行荡寇中郎将程普、 零陵郡,见《蜀志·先主传》。荡寇中郎将,一人,吴置。 行奉业校尉孙权、 《孙权传》作“奉义校尉”。 行先登校尉韩当、 先登校尉,一人,吴置。 行武锋校尉黄盖等 武锋校尉,一人,吴置。《盖传》未言此官。 同时俱进。身跨马擽陈,手击急鼓,以齐战势。吏士奋激,踊跃百倍,心精意果,各竞用命。越渡重堑,迅疾若飞。火放上风,兵激烟下,弓弩并发,流矢雨集,日加辰时,祖乃溃烂。锋刃所截,焱火所焚, 宋本、冯本“焱”作“猋”。 前无生寇,惟祖迸走。获其妻息男女七人,斩虎狼、韩晞已下二万余级, ◎何焯曰:虎即刘表从子,“狼”字疑误。◎卢明楷曰:“狼”字衍。◎潘眉说同。 其赴水溺者一万余口,船六千余艘,财物山积。虽表未禽,祖宿狡猾,为表腹心,出作爪牙,表之鸱张,以祖气息,而祖家属部曲,扫地无余,表孤特之虏,成鬼行尸。诚皆圣朝神武远振,臣讨有罪,得效微勤。” 是时袁绍方强, ◎《魏志·武帝纪》:建安四年,是时袁绍既并公孙瓒,兼四州之地,众十余万,将进军攻许。 而策并江夏, 策是时未有江夏郡全境。 曹公力未能逞,且欲抚之。 ◎《吴历》曰:曹公闻策平定江南,意甚难之,常呼“猘儿难与争锋也”。 ◎猘,音制,本作“狾”,或作“瘈”。◎《说文》:狂犬也。 乃以弟女配策小弟匡,又为子彰取贲女, ◎彰,各本均作“章”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章,当作“彰”,鄢陵侯也。 皆礼辟策弟权、翊,又命扬州刺史严象 ◎潘眉曰:《魏志·荀彧传》注亦有严象,《御览·一百十八》引《吴志》作“众”,“众”即“衆”字,盖宋本做“严衆”,今本或讹“衆”为“象”耳。◎沈家本曰:《彧传》注引《三辅决录》“象字文则”,是其名当作“象”,不应做作“衆”。鲍本《御览》作“象”,未知潘氏所据何本。 举权茂才。 董卓令孙坚列疏子弟仕刺史、郡守者,许表用之。曹操不能制孙策,乃与之结亲,而礼辟其弟。孙权畏刘备之强,进妹固好。权奸心事,大略相同。

建安五年,曹公与袁绍相拒于官渡,策阴欲袭许,迎汉帝, ◎《吴录》曰:时有高岱者,隐于余姚, ◎《郡国志》:会稽郡余姚。◎《山海经》:句余之山,无草木,多金玉。◎郭璞注:今在余姚县南,句章县北,故此二县因以为名。◎《水经·沔水注》:江水又东迳余姚县故城南,县城是吴将朱然所筑,南临江津,北背巨海,县西北去会稽百四十里,因句余山以名县。山在余姚之南,句章之北。江水又东注于海。《风土记》:“舜支庶所封。舜,姚姓,故曰余姚。”◎《一统志》:余姚故城,今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治。《晋地理志》余姚有句余山,即四明山,在县南一百十里。山东北跨宁波府鄞县界。◎《方舆纪要》:余姚故城与今绍兴府余姚县隔江相对。 策命出使会稽丞陆昭逆之,策虚己候焉。闻其善《左传》,乃自玩读,欲与论讲。或谓之曰:“高岱以将军但英武而已,无文学之才,若与论《传》而或云‘不知’者,则某言符矣。” 冯本“某”作“其”,误。 又谓岱曰:“孙将军为人,恶胜己者,若每问,当言‘不知’,乃合意耳。如皆辨义,比必危殆。” 宋“比”作“此”。 岱以为然,及与论《传》,或答“不知”。策果怒,以为轻己,乃囚之。知交及时人皆露坐为请。策登楼,望见数里中填满。策恶其收众心,遂杀之。岱字孔文,吴郡人也。受性聪达,轻财贵义。其友士拔奇,取于未显,所友八人,皆世之英伟也。太守盛宪以为上计,举孝廉。许贡来领郡,岱将宪避难于许昭家,求救于陶谦。 ◎何焯曰:许劭尝依陶谦,此“昭”似“劭”之误。◎弼按:裴注云“许昭有义于旧君”,谓济盛宪事。此作“许昭”不误。 谦未即救,岱憔悴泣血,水浆不入口。谦感其忠壮,有申包胥之义,许为出军,以书与贡。岱得谦书以还,而贡已囚其母。吴人大小皆为危竦,以贡宿忿,往必见害。岱言在君则为君,且母在牢狱,期于当往,若得入见,事自当解。遂通书自白,贡即与相见。才辞敏捷,好自陈谢,贡登时出其母。岱将见贡,语友人张允、沈睧 睧,音闵。 令豫具船,以贡必悔,当追逐之。出便将母乘船易道而逃。贡须臾遣人追之,令追者若及于船,江上便杀之, 或校改作“若及船于江上”。 已过则止。使与岱错道,遂免。被诛时,年三十余。◎《江表传》曰:时有道士琅邪于吉, 冯本“于”作“干”,误。 先寓居东方,往来吴会,立精舍,烧香读道书,制作符水以治病,吴会人多事之。策尝于郡城门楼上,集会诸将宾客,吉乃盛服杖小函,漆画之,名为仙人铧, ◎铧,胡瓜切,鍫也。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铧,一作“鎌”,或作“鏁”。 趋度门下。诸将宾客三分之二下楼迎拜之,掌宾者禁呵不能止。策即令收之。诸事之者,悉使妇女入见策母,请救之。母谓策曰:“于先生亦助军作福,医护将士,不可杀之。”策曰: “此子妖妄,能幻惑众心,远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,尽委策下楼拜之,不可不除也。”诸将复连名通白事陈乞之,策曰:“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, 张津事见《士燮传》、《薛综传》,又见《蜀志·许靖传》。 舍前圣典训,废汉家法律,尝著绛帕头, ◎《续汉志·舆服志》: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袙,以表贵贱。◎胡三省曰:○著,涉略翻。帕,莫白翻。○项安世《家说》:头巾,一名,音隖,一名帕。○陆游曰:袙头者,巾帻之类,犹今言幞头。韩文公云“红袹首”,已为失之,东坡云“绛袹蒙头读道书”,增一“蒙”字,其误尤甚。 鼓琴烧香,读邪俗道书,云以助化,卒为南夷所杀。此甚无益,诸君但未悟耳。今此子已在鬼箓,勿复费纸笔也。”即催斩之,县首于市。诸事之者,尚不谓其死而云尸解焉,复祭祀求福。◎《志林》曰:初顺帝时,琅邪宫崇诣阙上师于吉所得神书于曲阳泉水上,白素朱界,号《太平青领道》,凡百余卷。 ◎赵一清曰:○《汉书·地理志》东海、九江皆有曲阳县。应劭并云在淮曲之阳。后汉以东海曲阳属下邳,于九江曰西曲阳。此则东海之曲阳也。“青”当做“清”。○《后汉书·襄楷传》:宫崇所献遗书百七十卷,号《太平清领书》,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家,而多巫覡杂语。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经,乃收藏之。后张角颇有其书焉。○注云:神书,即今道家《太平经》也。其经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为部,每部一十七卷。 顺帝至建安中,五六十岁,于吉是时近已百年,年在耄悼,礼不加刑。又天子巡狩,问百年者,就而见之,敬齿以亲爱,圣王之至教也。吉罪不及死,而暴加酷刑,是乃谬诛,非所以为美也。喜推考桓王之薨,建安五年四月四日。是时曹、袁相攻,未有胜负。案夏侯元让与石威则书, 夏侯惇字元让,《魏志》有传。 袁绍破后也。书云:“授孙贲以长沙,业张津以零、桂。”此为桓王于前亡,张津于后死,不得相让,譬言津之死意矣。◎臣松之案:太康八年,广州大中正王范上《交广二州春秋》。 ◎《新唐书·地理类》:王范《交广二州记》一卷。◎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交州注、《水经·泿水注》引存作“《交广春秋》”。《吕岱传》注“王范”误作“王隐”。 建安六年,张津犹为交州牧。《江表传》之虚如《志林》所云。◎《搜神记》曰:策欲渡江袭许,与吉俱行。时大旱,所在熇厉。策催诸将士使速引船,或身自早出督切,见将吏多在吉许,策因此激怒,言:“我为不如于吉邪,而先趋务之?”便使收吉。至,呵问之曰:“天旱不雨,道涂艰涩,不时得过,故自早出,而卿不同忧戚,安坐船中作鬼物态,败吾部伍,今当相除。”令人缚置地上暴之,使请雨,若能感天日中雨者,当原赦,不尔行诛。俄而云气上蒸,肤寸而合,比至日中,大雨总至,溪涧盈溢。将士喜悦,以为吉必见原,并往庆慰。策遂杀之。将士哀惜,共藏其尸。天夜,忽更兴云覆之;明旦往视,不知所在。◎案《江表传》、《搜神记》于吉事不同,未详孰是。 密治兵,部署诸将。未发,会为故吴郡太守许贡客所杀。 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田丰说袁绍,刘备说刘表,同欲乘虚袭许,而绍、表皆庸才,不能用,即令其说行,亦未必能集事也。孙策用兵,足与操埒,使鼓行直入,操将有首尾不相顾者,適会策卒,操遂得从事中原,亦时数为之欤? 先是,策杀贡,贡小子与客亡匿江边。策单骑出,卒与客遇,客击伤策。 ◎何焯曰:策本袁氏部曲,睹其表败,乃始暌贰,于汉则江外之大贼也。贡既忠臣,其客亦无愧高渐离矣。◎康发祥曰:孙策之死,有似父坚。盖策为许贡客所杀,坚为黄祖军士所射,是可为轻躁者鉴戒。 ◎《江表传》曰:广陵太守陈登治射阳, ◎《郡国志》:徐州广陵郡治广陵。◎王先谦曰:三国魏、吴分据,汉郡废。魏广陵徙治淮阴,见《通鉴》胡注。◎马与龙云:建安中,魏武以陈登为广陵太守,治射阳。建安末,吴主权以孙韶为广陵太守,治京城,见《吴志·韶传》。此则吴徙置广陵治京城也。◎《一统志》:广陵故城,今江苏扬州府东北。射阳故城,今江苏淮安府山阳县东南。淮阴故城,今江苏淮安府清和县南。京城,今江苏镇江府丹徒县治。◎射阳,详见《魏志·臧洪传》。京城,详见《蜀志·先主传》建安十三年。 登即瑀之从兄子也。策前西征,登阴复遣间使,以印绶与严白虎余党,图为后害,以报瑀见破之辱。 毛本“破”作“被”,误。 策归,复讨登。军到丹徒, ◎《郡国志》:吴郡丹徒。◎刘昭注:《春秋》曰朱方。◎《孙权传》:嘉禾三年,改丹徒曰武进。◎《一统志》:故城,今镇江府丹徒县东南十八里。◎胡三省曰:秦时望气者云其地有天子气,始皇使赭徒二千人凿城以败其势,改曰丹徒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据《策传》云策谋袭许,未发而死。○《陈矫传》云:登为孙权所围于匡奇,登令矫求救于太祖,太祖遣赴救。吴军既退,登设伏追奔,大破之。○《先贤行状》云:登有吞灭江南之志,孙策遣军攻登于匡奇城,登大破之,斩虏万数。贼忿丧军,寻复大兴兵向登,登使功曹陈矫求救于太祖。○此数者参差不同。○孙盛《异同评》云:按袁绍以建安五年至黎阳,策以四月遇害,而《志》云策闻曹公与绍相据于官渡,谬矣。伐登之言,为有证也。○今从之。 须待运粮。策性好猎,将步骑数出。策驱驰逐鹿,所乘马精骏,从骑绝不能及。初,吴郡太守许贡上表于汉帝曰:“孙策骁雄,与项籍相似,宜加贵宠,召还京邑。若被诏不得不还,若放于外必作世患。”策候吏得贡表,以示策。策请贡相见,以责让贡。贡辞无表,策即令武士绞杀之。 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许贡先为朱治所迫,已去郡依严白虎,安能复尔?盖策破白虎时杀贡耳。 贡奴客潜民间, 奴客,见《魏志·文德郭后传》。 欲为贡报仇。猎日,卒有三人, 卒,读曰猝。 即贡客也。策问: “尔等何人?”答云:“是韩当兵,在此射鹿耳。”策曰:“当兵吾皆识之,未尝见汝等。”因射一人,应弦而倒。余二人怖急,便举弓射策, 冯本“射”字下空格,误。 中颊。后骑寻至,皆刺杀之。◎《九州春秋》曰:策闻曹公北征柳城, 毛本“北”下空格,无“征”字,误。柳城,见《魏志·武帝纪》建安十二年。 悉起江南之众,自号大司马,将北袭许,恃其勇,行不设备,故及于难。◎孙盛《异同评》曰:凡此数书,各有所失。孙策虽威行江外,略有六郡, 策已有丹阳、会稽、吴郡、豫章四郡,分置庐陵一郡,九江、庐江、江夏三郡仅各割据其半耳。 然黄祖乘其上流,陈登间其心腹,且深险强宗,未尽归复,曹、袁虎争,势倾山海,策岂暇远师汝、颍,而迁帝于吴、越哉?斯盖庸人之所鉴见,况策达于事势者乎?又案袁绍以建安五年至黎阳,而策以四月遇害,而《志》云策闻曹公与绍相拒于官渡,(缪) 〈谬〉矣。伐登之言,为有证也。又《江表传》说策悉识韩当军士,疑此为诈,便射杀一人。夫三军将士或有新附,策为大将,何能悉识?以所不识,便射杀之,非其论也。又策见杀在五年,柳城之役在十二年,《九州春秋》乖错尤甚矣。◎臣松之案:《傅子》亦云曹公征柳城,将袭许。记述若斯,何其疏哉!然孙盛所讥,未为悉是。黄祖始被策破,魂气未反,但刘表君臣 ◎何焯曰:“但”字,安溪改“且”。 本无兼并之志,虽在上流,何办规拟吴会?策之此举,理应先图陈登,但举兵所在,不止登而已。于时强宗骁帅,祖郎、严虎之徒,禽灭已尽,所余山越,盖何足虑?然则策之所规,未可谓之不暇也。若使策志获从,大权在手,淮、泗之间,所在皆可都,何必毕志江外,其当迁帝于扬、越哉?案《魏武纪》,武帝以建安四年已出屯官渡, 冯本“渡”字下空格,误。 策未死之前, 宋、元本无“策”字,误。陈本“策”上有“乃”字。 久与袁绍交兵,则《国志》所云不为谬也。许贡客,无闻之小人,而能感识恩遇,临义忘生,卒然奋发,有侔古烈矣。诗云:“君子有徽猷,小人与属。”贡客其有焉。 创甚,请张昭等谓曰: ◎《通鉴》“请”作“召”。◎案:“请”字是。 “中国方乱,夫以吴、越之众,三江之固, 三江,详见《蜀书·许靖传》。 足以观成败。公等善相吾弟!”呼权佩以印绶,谓曰:“举江东之众,决机于两陈之间,与天下争衡, ◎胡三省曰:衡,所以平轻重也。争衡,言分争之世,兵力所加,天下大势为之轻重也。 卿不如我; ◎赵一清曰:此文全用《吴录》。“善相吾弟”下尚有“慎勿北渡”四字,盖策之遗教,而张昭几背之,何邪? 举贤任能,各尽其心,以保江东,我不知卿。”至夜卒, ◎《通鉴》:建安五年四月丙午,策卒。◎盖本虞喜“策以四月四月死”之语。◎《通鉴考异》曰:○《策传》:策阴欲袭许,迎汉帝,密治兵部署,未发,为许贡客所杀。○《郭嘉传》曰:策渡江北袭许,众闻皆惧,嘉料之曰:“策轻而无备,必死于匹夫之手。”果为贡客所杀。○嘉虽先见,安能知策死于未袭许之前乎?盖时人见策临江治兵,疑其袭许,嘉料其不能为耳。◎潘眉曰:班史宗室例书薨,陈《志》于《讨逆传》书“卒”,于《吴主传》及周瑜、程普等传又书“薨”。体例未能画一,亦是一病。 时年二十六。 由建安五年年二十六岁推之,策生于灵帝熹平四年,年十七丧父,十年之间建立大业,少年英迈,勇锐无前,真一时豪杰之士也!轻躁陨身,享年不永,惜哉! ◎《吴历》曰:策既被创,医言可治,当好自将护,百日勿动。策引镜自照,谓左右曰:“面如此,尚可复建功立事乎?”推几大奋,创皆分裂,须臾卒。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推几,宋本作“椎几”。须臾卒,宋本作“其夜卒”。 ◎《搜神记》曰:策既杀于吉,每独坐,彷佛见吉在左右,意深恶之,颇有失常。后治创方差,而引镜自照,见吉在镜中,顾而弗见,如是再三,因扑镜大叫,创皆崩裂,须臾而死。

权称尊号,追谥策曰长沙桓王, ◎赵一清曰:○《吴地记》:盘门内东北二里有后汉破虏将军孙坚坟,又有讨逆将军孙策坟。○一清案:《御览》卷百九十引《异苑》曰“余姚县仓封闭完密,而年年辄大损耗,后伺之,乃是富阳县桓王陵上双石龟所食,即断毁龟口,于是无复亏减”,则伯符亦还葬祖墓,不在吴也矣。敬叔之言,为有征也。○又《宋书·礼志》:孙权于建业立兄长沙桓王府于朱爵桥南。权疾,太子所祷即策庙也。 封子绍为吴侯, 策女一適顾邵,见《顾雍传》;一適朱纪,见《朱治传》;一適陆逊,见《逊传》。 后改封上虞侯。 ◎《郡国志》:会稽郡上虞。◎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○江水东迳上虞县南,本司盐都尉治,地名虞宾。○《晋太康地记》曰:舜避丹朱于此,故以名县。百官从之,故县北有百官桥。亦云:禹与诸侯会,事讫,因相虞乐,故曰上虞。○二说不同,未知孰是。南有《曹娥碑》,娥父盱迎涛溺死,娥时年十四,哀父尸不得,乃号踊江介,因解衣投水,祝曰:“若值父尸,衣当沉,若不值,衣当浮。”裁落变沈,娥遂于沈处赴水而死。县令度尚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,以彰孝烈。◎《一统志》:上虞故城,今浙江绍兴府上虞县西北。 绍卒,子奉嗣。孙晧时,讹言谓奉当立,诛死。

评曰:孙坚勇挚刚毅,孤微发迹,导温戮卓,山陵杜塞,有忠壮之烈。策英气杰济,猛锐冠世,览奇取异,志陵中夏。然皆轻佻果躁,陨身致败。且割据江东,策之基兆也,而权尊崇未至,子止侯爵,于义俭矣。 ◎孙盛曰:孙氏兄弟皆明略绝群。创基立事,策之由也, ◎王懋竑曰:孙策创业江东,自藉攻战之力,而于张昭、张紘、虞翻俱待以师友之礼,委而用之,所谓爪牙信、布,腹心良、平,不专以武力也。至权时,张昭、张紘虽见尊礼而不复任用,昭且几不免,而翻竟以窜死,惟顾雍、潘濬辈从容讽议,得安有位。陆逊有大功,而以数直谏愤恚而卒。周瑜、鲁肃幸已早死,不与陆逊同祸,而亦恩不及嗣。有所爱重者,惟吕蒙、凌统、甘宁、周泰辈,以视策万万不逮矣。其保有江东者,以有吕蒙辈为之用,得其死力,而其不能廓大基业,窥中原者,亦以此。孙盛之评盖得其实矣,而《通鉴》不著其语,故附论之。 且临终之日,顾命委权。夫意气之间,犹有刎颈,况天伦之笃爱,豪达之英鉴,岂吝名号于既往,违本情之至实哉? 本情,冯本做“情本”,误。 抑将远思虚盈之数,而慎其名器者乎?夫正本定名,为国之大防;杜绝疑贰,消衅之良谟。是故鲁隐矜义,终致羽父之祸; ◎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:羽父请杀桓公,将以求太宰。公曰:“为其少故也,吾将授之矣。”羽父惧,反谮公于桓公,而请弑之。十一月壬辰,羽父使贼弑公于蒍氏,立桓公。 宋宣怀仁,卒有殇公之哀。 ◎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宋穆公疾,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,曰:“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,寡人弗敢忘。”对曰:“群臣愿奉冯也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使公子冯出居于郑,宋穆公卒,殇公即位。◎杜注:先君,穆公兄宣公也。与夷,宣公子,即所属殇公。冯,穆公子庄公也。桓公二年,宋督杀孔父而弑殇公,召庄公于郑而立之。 皆心存小善,而不达经纶之图;求誉当年,而不思贻厥之谋。可谓轻千乘之国,蹈道则未也。孙氏因扰攘之际,得奋其纵横之志,业非积德之基,邦无磐石之固,势一则禄祚可终,情乖则祸乱尘起,安可不防微于未兆,虑难于将来?壮哉!策为首事之君,有吴开国之主;将相在列,皆其旧也,而嗣子弱劣,析薪弗荷,奉援则鲁桓、田巿之难作,崇之则与夷、子冯之祸兴。是以正名定本,使贵贱殊邈,然后国无陵肆之责,后嗣罔猜忌之嫌,群情绝异端之论,不逞杜觊觎之心;于情虽违,于事虽俭,至于括囊远图,永保维城,可谓为之于其未有,治之于其未乱者也。陈氏之评,其未达乎! ◎李光地曰:陈评自是情理,亦何必累纸赞颂如此。使权果能防微虑远,亦无子孙相残之祸矣。盛之虚词迂气,皆是类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容斋续笔》云:孙盛说迂谬。汉室中兴,出于伯升,光武感其功业之不终,建武二年,首封其二子为王,而帝子之封乃在一年之后。司马昭继兄师秉魏政,以次子攸为师后,常云“天下者,景王之天下”,欲以大业归攸。以孙权视之,不可同日论也。◎杭世骏亦引此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