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9 卷三十九·蜀书九·董刘马陈董吕传第九
蜀书九
三国志三十九董刘马陈董吕传第九 ◎刘咸炘曰:董和参署府事,马良、董允、陈祗皆为侍中,刘巴、陈震、董允、陈祗、吕乂俱为尚书令,故合之。
晋平阳侯相 安汉陈寿 撰宋中书侍郎西乡侯 闻喜裴松之 注沔阳卢弼 集解 董和传、刘巴传、陈震传、董允传、吕乂传 校录:初晨一缕光 马良传 文本提供:三国友盟 复校:擎骥
49.1 董和
董和字幼宰,南郡枝江人也,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南郡枝江。◎《一统志》:枝江故城,今湖北荆州府枝江县东。◎谢鍾英曰:当在今松滋县北,当阳县南。◎刘家立曰:距枝江县有镇曰董市,今尚题曰“汉董幼宰故里”。 其先本巴郡江州人。 巴郡治江州,见《刘璋传》。 汉末,和率宗族西迁, ◎沈家本曰:此文疑有脱误。若由巴郡,是东迁,非西迁也。且和既迁南郡,又安得仕于益州牧刘璋哉?疑本云“巴郡江州人也,其先本南郡枝江人”,于下文方合。◎弼按:解作由南郡西迁,亦可通。 益州牧刘璋以为牛鞞、 音髀。 江原长、 ◎《郡国志》:益州犍为郡牛鞞;蜀郡江原。◎《一统志》:牛鞞故城,今成都府简州东。江原故城,今成都府重庆州东南。 成都令。蜀土富实, 毛本“实”作“贵”。 时俗奢侈,货殖之家,侯服玉食,婚姻葬送,倾家竭产。和躬率以俭,恶衣蔬食,防遏踰僭,为之轨制,所在皆移风变善,畏而不犯。然县界豪强惮和严法,说璋转和为巴东属国都尉。 ◎巴东属国,见《后主传》延熙十一年“涪陵属国”注。◎吴增僅曰:建安六年,刘璋分巴郡置巴东属国,治涪陵。建安末,先主改属国为涪陵郡。 吏民老弱相携乞留和者数千人,璋听留二年,还迁益州太守, ◎胡三省曰:此益州太守非汉武帝所开置之益州郡也。武帝所置之益州郡,刘蜀为南中地宅。盖刘璋置益州太守与蜀郡太守并治成都郭下。◎弼按:本传下文“与蛮夷从事,务推诚心,南土爱而信之”,是仍为南中之益州郡,后改为建宁郡者是也,胡注误。 其清约如前。与蛮夷从事,务推诚心,南土爱而信之。
先主定蜀,征和为掌军中郎将, 掌军中郎将,一人,蜀所置。 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, ◎胡三省曰:署府事者,总录军府事也。◎何焯曰:董和并署,李严并托,皆所慰蜀士大夫之心。特幼宰端良,正方倾邪耳。若使黄公衡不因丧败隔绝,则受遗当属斯人,不伤昭烈之明矣。 献可替否,共为欢交。自和居官食禄,外牧殊域,内幹机衡, 幹,疑作“斡”。 二十余年,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财。亮后为丞相,教与群下曰:“夫参署者,集众思广忠益也。 ◎胡三省曰:参署,谓所行之事,参其同异,署而行之也。 若远小嫌,难相违覆,旷阙损矣。 ◎胡三省曰:违,异也。覆,审也。难于违异,难于覆审,则事有旷阙损矣。远,于愿翻。 违覆而得中,犹弃弊蹻而获珠玉。 ◎胡三省曰:蹻,讫约翻,屐也,草履也。 然人心苦不能尽,惟徐元直处兹不惑,又董幼宰参署七年,事有不至,至于十反,来相启告。 ◎胡三省曰:此所谓相违覆也。 苟能慕元直之十一,幼宰之殷勤,有忠于国,则亮可少过矣。”又曰:“昔初交州平, ◎胡三省曰:亮躬耕陇亩,与崔州平、徐庶等友善。 屡闻得失,后交元直,勤见启诲,前参事于幼宰,每言则尽,后从事于伟度,数有谏止;虽姿性鄙暗,不能悉纳,然与此四子终始好合,亦足以明其不疑于直言也。”其追思和如此。 ◎或曰:《和传》末无“子允,自有传”之语,何也? 伟度者, ◎赵一清曰:此注脱书名。 姓胡,名济,义阳人。 义阳,见《魏志·明纪》景初元年。 为亮主簿, 此与《姜维传》之“镇西大将军胡济”或别为一人。 有忠荩之效,故见褒述。亮卒,为中典军,统诸军,封成阳亭侯,迁中监军、前将军,督汉中,假节领兖州刺史,至右骠骑将军。济弟博,历长水校尉、尚书。
49.2 刘巴
刘巴字子初,零陵烝阳人也。 ◎《郡国志》:荆州零陵郡烝阳。◎顾祖禹曰:吴改属衡阳郡,故城在今湖南衡州府衡阳县西一百七十里。 少知名,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巴祖父曜,苍梧太守。父祥,江夏太守、荡寇将军。时孙坚举兵讨董卓,以南阳太守张咨不给军粮,杀之。祥与同心,南阳士民由此怨祥,举兵攻之,与战,败亡。刘表亦素不善祥,拘巴,欲杀之, ◎李清植曰:本传下文云“荆州牧刘表连辟,及举茂才,皆不就”,则表初未必有欲杀巴之事,此盖《零陵先贤传》传讹之谈。 数遣祥故所亲信人密诈谓巴曰:“刘牧欲相危害,可相随逃之。”如此再三,巴辄不应。具以报表, 监本“具”作“且”。 表乃不杀巴。年十八,郡署户曹史主记主簿。刘先主欲遣周不疑就巴学, ◎陈浩曰:主记,疑作“主计”。刘先主,“主”字疑衍,《刘表传》中“别驾刘先”是其人也。◎周寿昌曰:“记”亦通“计”,且疑其时有主记一官,犹书记也。先主“主”字似非衍,观巴辞谢书有云“欲令贤甥摧鸾凤之艳,游燕雀之宇”,此岂对常人语乎?惜周不疑无考,刘先亦别无所见也。◎弼按:刘先之甥周不疑事详见《魏志·刘表传》注引《零陵先贤传》,是“刘先”之下“主”字宜衍,周说误。 巴答曰:“昔游荆北,时涉师门,记问之学,不足纪名,内无杨朱守静之术,外无墨翟务时之风,犹天之南箕,虚而不用。赐书乃欲令贤甥摧鸾凤之艳,游燕雀之宇,将何以启明之哉?愧于‘有若无,实若虚’,何以堪之!” 荆州牧刘表连辟,及举茂才,皆不就。表卒,曹公征荆州。先主奔江南,荆、楚群士从之如云,而巴北诣曹公。曹公辟为掾,使招纳长沙、零陵、桂阳。 三郡俱见《先主传》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曹公败于乌林, ◎乌林,详见《魏志·武纪》建安十三年“赤壁”注。◎《吴志·鲁肃传》注引《吴书》云:关羽曰:“乌林之役,左将军身在行间。”◎胡三省曰:即谓赤壁之战也。 还北时,欲遣桓階,階辞不如巴。巴谓曹公曰:“刘备据荆州,不可也。”公曰:“备如相图,孤以六军继之也。” 会先主略有三郡,巴不得反使,遂远適交阯, 交阯,见《刘焉传》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云:巴往零陵,事不成,欲游交州,道还京师。时诸葛亮在临烝, 临烝,见《诸葛亮传》注。 巴与亮书曰:“乘危历险,到值思义之民,自与之众,承天之心,顺物之性,非余身谋所能劝动。若道穷数尽,将托命于沧海,不复顾荆州矣。”亮追谓曰:“刘公雄才盖世,据有荆土,莫不归德,天人去就,已可知矣。足下欲何之?”巴曰:“受命而来,不成当还,此其宜也。足下何言邪!” 先主深以为恨。
巴复从交阯至蜀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巴入交阯,更姓为张。与交阯太守士燮计议不合,乃由牂牁道去。 元本“道”作“遁”。 为益州郡所拘留,太守欲杀之。主簿曰:“此非常人,不可杀也。”主簿请自送至州,见益州牧刘璋,璋父焉昔为巴父祥所举孝廉,见巴惊喜,每大事辄以咨访。◎臣松之案:刘焉在汉灵帝时已经宗正、太常,出为益州牧,祥始以孙坚作长沙时为江夏太守,不得举焉为孝廉,明也。 俄而先主定益州,巴辞谢罪负,先主不责。 ◎何焯曰:昭烈初定蜀,土人怀反侧,其加意于刘子初,即高帝封雍齿之意也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璋遣法正迎刘备,巴谏曰:“备,雄人也, 何焯校改作“人雄”。 入必为害,不可内也。”既入,巴复谏曰:“若使备讨张鲁,是放虎于山林也。”璋不听。巴闭门称疾。备攻成都,令军中曰:“其有害巴者,诛及三族。” 毛本“诛”作“夷”。 及得巴,甚喜。 而诸葛孔明数称荐之, ◎潘眉曰:史例宜称名,此非是。 先主辟为左将军西曹掾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张飞尝就巴宿,巴不与语,飞遂忿恚。诸葛亮谓巴曰:“张飞虽实武人,敬慕足下。主公今方收合文武, 冯本“合”作“拾”。 以定大事;足下虽天素高亮, ◎官本《考证》曰:元本作“天分素高亮”,多“分”字。 宜少降意也。”巴曰: 监本“曰”作“目”,误。 “大丈夫处世,当交四海英雄,如何与兵子共语乎?”备闻之, 监本“闻”作“固”,误。 怒曰:“孤欲定天下,而子初专乱之。其欲还北,假道于此,岂欲成孤事邪?”备又曰:“子初才智绝人,如孤,可任用之,非孤者难独任也。”亮亦曰:“运筹策于帷幄之中,吾不如子初远矣! ◎何焯曰:子初粗有笔耳,此助而张之,造作刘、葛之语也。 若提枹鼓,会军门,使百姓喜勇,当与人议之耳。”初攻刘璋,备与士众约:“若事定,府库百物,孤无预焉。”及拔成都,士众皆舍干戈,赴诸藏竞取宝物。军用不足,备甚忧之。巴曰:“易耳,但当铸直百钱, ◎胡三省曰:直百钱,一钱直百也。◎杜佑曰:蜀铸直百钱,文曰“直百”,亦有勒为五铢者,大小称两如一焉,并径七分,重四铢。 平诸物贾,令吏为官市。”备从之,数月之间,府库充实。 ◎何焯曰:必无此事。钱至直百,岂复可以通行?初得一州,公私嚣然,是五均之续也。以《张益德传》中“颁赐之差”观之,则听其赴藏竞取,亦不然矣。◎梁章钜曰:○洪遵《泉志》云:蜀直百钱,建安十九年刘备铸。旧谱云,径七分,重四铢。又直百五铢钱径一寸一分,重八铢,文曰“五铢直百”。又有传形五铢钱。顾烜曰:“传形五铢,今所谓蜀钱,时有勒为直百者,亦有勒为五铢者,大小称量如一,三吴诸县行之。” 建安二十四年,先主为汉中王,巴为尚书,后代法正为尚书令。躬履清俭,不治产业,又自以归附非素,惧见猜嫌,恭默守静,退无私交,非公事不言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是时中夏人情未一,闻备在蜀,四方延颈。而备锐意欲即真,巴以为如此示天下不广,且欲缓之。与主簿雍茂谏备,备以他事杀茂,由是远人不复至矣。 ◎李清植曰:本传下文“凡诸文诰策命,皆巴所作”,则先主之称尊号,巴亦未以为非也。《零陵先贤传》盖剿敌国谤诽之辞,亦不足信。◎刘家立曰:此注与正传情事不合,不足为信,松之偶疏于刊正耳。 先主称尊号,昭告于皇天上帝后土神祇,凡诸文诰策命,皆巴所作也。 文诰册命,固尚书所典也。 章武二年卒。卒后,魏尚书仆射陈群与丞相诸葛亮书,问巴消息,称曰刘君子初,甚敬重焉。 ◎《零陵先贤传》曰:辅吴将军张昭尝对孙权论巴褊阨,不当拒张飞太甚。权曰:“若令子初随世浮沈, 宋本作“沈浮”。 容悦玄德,交非其人,何足称为高士乎?”
49.3 马良
马良字季常,襄阳宜城人也。 宜城,见《先主传》,又见《魏志·杜袭传》注,三国魏改属襄阳郡。 兄弟五人,并有才名,乡里为之谚曰:“马氏五常,白眉最良。”良眉中有白毛,故以称之。先主领荆州,辟为从事。及先主入蜀,诸葛亮亦从后往,良留荆州,与亮书曰:“闻雒城已拔,此天祚也。尊兄应期赞世,配业光国,魄兆见矣。 ◎《尚书·武成篇》:旁死魄。◎又曰:既生魄。◎《康诰》曰:惟三月哉生魄。◎陆德明《音义》云:月始生魄然貌。 ◎臣松之以为:良盖与亮结为兄弟,或相与有亲;亮年长,良故呼亮为尊兄耳。 ◎周寿昌曰:《后汉书》赵岐之称皇甫为仁兄,此传马良之称诸葛为尊兄,展敬联情,均此谊也。 夫变用雅虑,审贵垂明,于以简才,宜適其时。若乃和光悦远,迈德天壤,使时闲于听,世服于道,齐高妙之音,正郑、卫之声,并利于事,无相夺伦,此乃管弦之至,牙、旷之调也。虽非锺期,敢不击节!” ◎李冶《敬斋古今黈》卷四云:击节,犹今节乐拍手及用拍板也。马良谓“敢不击节”,谓敢不赏音也。吴诸葛恪与丞相陆逊书云“诚独击节”,恪意独击节以赏之耳。 先主辟良为左将军掾。
后遣使吴,良谓亮曰:“今衔国命,协穆二家,幸为良介于孙将军。”亮曰:“君试自为文。”良即为草曰:“寡君遣掾马良通聘继好,以绍昆吾、豕韦之勋。 ◎《史记·楚世家》:陆终生子六人,其长一曰昆吾。昆吾氏,夏之时尝为侯伯。◎《国语·郑语》:大彭、豕韦,为商伯矣。◎韦注云:豕韦,彭姓之别封于豕韦者也。殷衰,二国相继为商伯。 其人吉士, 宋、元本“其”作“奇”。 荆楚之令, ◎《尔雅·释诂》:令,善也。 鲜于造次之华, 机辨捷对,皆造次之华也。 而有克终之美,愿降心存纳,以慰将命。”权敬待之。
先主称尊号,以良为侍中。及东征吴,遣良入武陵招纳五溪蛮夷, ◎武陵、五溪蛮夷,均详见《先主传》。◎《水经·沅水注》:沅水又东与序溪合,水出武陵郡义陵县。县治序溪,其城,刘备之秭归,马良出五溪绥抚蛮夷,良率诸蛮所筑也。所治序溪,最为沃壤。◎赵一清曰:义陵县,后汉废。先主军次秭归,遣马良安抚五溪蛮夷,良所筑城即故义陵城也。之,犹往也。 蛮夷渠帅皆受印号,咸如意指。 监本、官本“指”作“旨”。 会先主败绩于夷陵, 夷陵,见《魏志·文纪》黄初三年。 良亦遇害。先主拜良子秉为骑都尉。
良弟谡,字幼常,以荆州从事随先主入蜀,除绵竹、成都令,越嶲太守。才器过人,好论军计,丞相诸葛亮深加器异。先主临薨,谓亮曰:“马谡言过其实,不可大用,君其察之!”亮犹谓不然, ◎毛本、官本无“谓”字,宋本有之。◎朱璘曰:先主于永安病笃,始召孔明于成都,托孤之外,不闻品评一人,何于马谡谆谆邪?且孔明之事先主极其谨慎,平日无一事任意而行者,设果有是命,必详加审察,何至竟云“亮以为不然”?是可疑也。知人则哲,古帝难之。马谡之败,孔明引咎,所谓日月之食也。惟此数语,若出于事后之附会,不可不辨。◎朱邦衡曰:当日托孤,事势危迫,宿将如子龙,时望如陈震、董和,不闻一及。马谡是时名位卑微,亦未显有过失,先主何以预为丁宁?朱氏之辨甚是。 以谡为参军,每引见谈论,自昼达夜。 ◎胡三省曰:以孔明之明略,所以待谡者如此,亦足以见其善论军计矣。观孔明南征之时,谡陈攻心之论,岂悠悠坐论者所能及哉? ◎《襄阳记》曰:建兴三年,亮征南中,谡送之数十里。亮曰:“虽共谋之历年,今可更惠良规。” 局本“可”作“日”,误。 谡对曰:“南中恃其险阻, 宋本“阻”作“远”,《通鉴》同。 不服久矣,虽今日破之,明日复反耳。今公方倾国北伐以事强贼。彼知官势内虚, ◎胡三省曰:汉俗谓天子为县官,亦谓为国家。官势,犹言国势也。 其叛亦速。若殄尽遗类以除后患,既非仁者之情,且又不可仓卒也。夫用兵之道,攻心为上,攻城为下,心战为上,兵战为下,愿公服其心而已。” ◎胡三省曰:此马谡所以为善论军计者也。 亮纳其策,赦孟获以服南方。故终亮之世,南方不敢复反。 ◎林国赞曰:此耳食之言也。据《后主传》,武侯以建兴三年平南方,十一年南夷复反,马忠破之。有阅一年,武侯裁殁。岂得谓“终亮之世,南方不敢复反”?况居李恢、张嶷传,实则亮军既还,南夷随叛,杀害太守,莫可谁何。盖其反不始十一年,而亦不仅一二次矣。
建兴六年,亮出军向祁山, 祁山,见《后主传》。 时有宿将魏延、吴壹等,论者皆言以为宜令为先锋,而亮违众拔谡,统大众在前,与魏将张郃战于街亭, 街亭,今甘肃秦州泰安县东北,见《诸葛亮传》。 为郃所破, 谡至街亭,高详屯列柳城。张郃击谡,郭淮攻详营,皆破之。见《魏志·郭淮传》。 士卒离散。亮进无所据,退军还汉中。谡下狱物故, ◎物故,详见《刘璋传》注。◎赵一清曰:同时败者尚有高详。又谡之受诛,亦以军败而逃耳,见《向朗传》。◎潘眉曰:《刘琰传》书“琰竟弃市”,《周群传》书“裕遂弃市”,或云“伏辜”,或云“伏诛”,无书“物故”者。《辅臣赞》注“马谡败绩,亮杀之”,《王平传》 “丞相亮诛马谡”,《诸葛亮传》“戮谡以谢众”,谡之见杀,明矣。“物故”之称,似乖史例。◎周寿昌曰:街亭之败,戮谡谢众,已见于诸葛本传矣。即此注引《襄阳记》谡引“殛鲧”之语,蒋琬述“楚杀得臣”之言,习凿齿为“杀有益之人”之论,是谡被诛无可疑者。此传忽称“谡下狱物故”,似是狱中瘦死者。然疑“物故”是“诛之”二字之误。 亮为之流涕。良死时年三十六,谡年三十九。 ◎《襄阳记》曰:谡临终与亮书曰:“明公视谡犹子,谡视明公犹父,愿深惟殛鲧兴禹之义,使平生之交不亏于此,谡虽死无恨于黄壤也。”于时十万之众为之垂泣。亮自临祭,待其遗孤若平生。 ◎胡三省曰:杀之者,王法也;恩之者,故人之情不忘也。 蒋琬后诣汉中,谓亮曰:“昔楚杀得臣,然后文公喜可知也。 ◎胡三省曰:○《左传》:晋文公及楚子玉得臣战于城濮,楚师败绩。晋入楚军,三日谷,文公犹有忧色,曰:“得臣犹在,忧未歇也。”及楚杀得臣,然后喜可知也。○杜预曰:谓喜见于颜色。 天下未定而戮智计之士,岂不惜乎!” ◎胡三省曰:观此,则蒋琬亦重谡矣。 亮流涕曰:“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,用法明也。 ◎胡三省曰:○《孙子·始计篇》曰:法令孰行。○言法令行者必胜也,故其教吴宫美人兵,必杀吴王宠姬二人以明其法。 是以杨干乱法,魏绛戮其仆。 ◎胡三省曰:○《左传》曰:悼公合诸侯,其弟扬干乱行,魏绛戮其仆。悼公谓魏绛能以刑佐民,使佐新军。 四海分裂,兵交方始,若复废法,何用讨贼邪!”◎习凿齿曰:诸葛亮之不能兼上国也,岂不宜哉!夫晋人规林父之后济,故废法而收功;楚成闇得臣之益己,故杀之以重败。今蜀僻陋一方,才少上国,而杀其俊杰,退收驽下之用,明法胜才,不师三败之道,将以成业,不亦难乎!且先主诫谡之不可大用,岂不谓其非才也?亮受诫而不获奉承,明谡之难废也。为天下宰匠,欲大收物之力,而不量才节任,随器付业;知之大过,则违明主之诫,裁之失中,即杀有益之人,难乎其可与言智者也。 ◎何焯曰:魏延、吴壹辈,皆蜀之宿将,亮不用为先锋,而违众用谡,其心已不乐矣。今谡败而不诛,则此辈必益哓哓,而后来者将有以藉口,岂不惜一人而乱大事乎?凡亮之治蜀,所以能令人无异议者,徒以其守法严而用情公也。习氏之论,亦不达于当时之势矣。◎钱振鍠曰:《向朗传》 “朗素与马谡善。谡逃亡,朗知情不举,亮恨之,免官”,据此,则谡军败后尝畏罪而逃,逃而被获,于是乎其罪不可赦,不然,未必见戮也。《马良传》谓“谡下狱物故”,盖录马氏私书而未改。
49.4 陈震
陈震字孝起,南阳人也。先主领荆州牧,辟为从事,部诸郡,随先主入蜀。蜀既定,为蜀郡北部都尉,因易郡名,为汶山太守, ◎汶山郡,详见《后主传》延熙十年。◎钱大昕曰:据《后汉书·西南夷传》,汶山立郡,其来已久,或汉末仍复并省,至先主定蜀后复为郡也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晋太康地志》曰:蜀汉时复置。◎沈家本曰:《宋书·州郡志》亦云汶山郡刘氏立。而范史《西南夷传》云灵帝时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,未详孰是。 转在犍为。 犍为郡,见《刘焉传》。 建兴三年,入拜尚书,迁尚书令,奉命使吴。七年,孙权称尊号,以震为卫尉,贺权践阼。诸葛亮与兄瑾书曰:“孝起忠纯之性,老而益笃,及其赞述东西,欢乐和合,有可贵者。”震入吴界,移关候曰:“东之与西,驿使往来,冠盖相望,申盟初好,日新其事。东尊应保圣祚,告燎受符,剖判土宇,天下响应,各有所归。于此时也,以同心讨贼,则何寇不灭哉!西朝君臣,引领欣赖。震以不才,得充下使,奉聘叙好,践界踊跃,入则如归。献子適鲁,犯其山讳, ◎周寿昌曰:○《左传》:申繻曰:“先君献、武废二山。”○盖具、敖,鲁两山名。献公名具,武公名敖,此鲁之山讳也。○又案《晋语》:范献子聘于鲁,问具山、敖山。鲁人以其乡对。献子曰:“不为具、敖乎?”对曰:“先君献、武之讳也。” 《春秋》讥之。望必启告,使行人睦焉。即日张旍诰众,各自约誓。顺流漂疾,国典异制,惧或有违,幸必斟诲,示其所宜。”震到武昌,孙权与震升坛歃盟, 盟词见《孙权传》黄龙元年。 交分天下:以徐、豫、幽、青属吴,并、凉、冀、兖属蜀,其司州之土,以函谷关为界。 ◎胡三省曰:汉武帝置司隶校尉,所部三辅、三河诸郡,其界西得雍州之京兆、扶风、冯翊三郡,北得冀州之河东、河内二郡,东得豫州之河南、弘农二郡,位望隆乎牧伯,银印青绶,在十三部刺史之上。后汉省朔方刺史以隶并州,合司隶于十三部之数。魏以司隶所部河东、河南、河内、弘农并冀州之平阳,合五郡置司州,以三辅还属雍州。此言司州以函谷关为界,以汉司隶所部分之也。 震还,封城阳亭侯。九年,都护李平坐诬罔废;诸葛亮与长史蒋琬、侍中董允书曰:“孝起前临至吴,为吾说正方腹中有鳞甲, 李严字正方。 乡党以为不可近。吾以为鳞甲者但不当犯之耳,不图复有苏、张之事出于不意。 ◎胡三省曰:谓苏秦、张仪捭阖其说,以反覆诸侯之间,今李平复为之。◎《通鉴辑览》曰: “腹中鳞甲”、“不图苏、张”云云,语涉恢谑。贤如孔明尚有此语,可知其时人心风俗也。 可使孝起知之。”十三年,震卒。子济嗣。
49.5 董允
董允字休昭,掌军中郎将和之子也。先主立太子,允以选为舍人,徙洗马。 ◎太子舍人,见《魏志·明纪》青龙三年。太子洗马,见《仓慈传》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太子太傅、少傅,属官有先马、舍人。○《后汉百官志》:舍人,二百石,更直宿卫,如三署郎中。洗马,比六百石,职如谒者,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。 后主袭位,迁黄门侍郎。丞相亮将北征,住汉中,虑后主富于春秋,朱紫难别,以允秉心公亮,欲任以宫省之事。上疏曰: ◎何焯曰:此疏已载诸葛本传,此传及《向宠传》中可勿重出。 “侍中郭攸之、费祎、侍郎董允等,先帝简拔以遗陛下,至于斟酌规益,进尽忠言,则其任也。愚以为宫中之事,事无大小,悉以咨之,必能裨补阙漏,有所广益。若无兴德之言,则戮允等以彰其慢。”亮寻请祎为参军,允迁为侍中,领虎贲中郎将,统宿卫亲兵。攸之性素和顺,备员而已。 ◎何焯曰:既任宫省,兼统宿卫,孔明盖用周公立政之言治内也。时来敏为中郎将,丞相驻汉中,请为军祭酒,故休昭兼领之。和顺与公亮者相参,并在左右,则剂之使平,徐以养成君德,无暌否之忧矣。◎赵一清曰:○《廖立传》:立曰:“中郎郭演长从人者耳,不足以经大事,而作侍中。”○演岂攸之之名乎?◎康发祥曰:承祚不为攸之立传,于此二语可见。 ◎《楚国先贤传》曰:攸之,南阳人,以器业知名于时。 献纳之任,允皆专之矣。允处事为防制,甚尽匡救之理。后主常欲采择以充后宫,允以为古者天子后妃之数不过十二,今嫔嫱已具,不宜增益,终执不听。后主益严惮之。尚书令蒋琬领益州刺史,上书以让费祎及允, 宋本“书”作“疏”。 又表“允内侍历年,翼赞王室,宜赐爵土以褒勋劳”。允固辞不受。后主渐长大,爱宦人黄皓。皓便僻佞慧, 僻,当作“辟”。 欲自容入。允常上则正色匡主,下则数责于皓。皓畏允,不敢为非。终允之世,皓位不过黄门丞。 ◎康发祥曰:此数语写得方正严恪,裁抑阉寺,最得大臣之体。嗣是陈祗代允为侍中,与黄皓互相表里,操弄威福,终至覆国。噫!进退之权操于宰执,兴亡之机势不旋踵。黄皓之佞幸,不足责。陈祗身为大臣,相与朋比。《易》曰“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”,陈祗之谓也。《诗》曰“人之云亡,邦国殄瘁”,董允之谓也。先后相形,厥旨微矣。
允尝与尚书令费祎、中典军胡济等 胡济,见《董和传》注。 共期游宴,严驾已办,而郎中襄阳董恢诣允脩敬。恢年少官微,见允停出,逡巡求去,允不许,曰:“本所以出者,欲与同好游谈也,今君已自屈,方展阔积,舍此之谈,就彼之宴,非所谓也。”乃命解骖,祎等罢驾不行。其守正下士,凡此类也。 ◎《襄阳记》曰:董恢字休绪,襄阳人。入蜀,以宣信中郎副费祎使吴。孙权尝大醉问祎曰:“杨仪、魏延,牧竖小人也。虽尝有鸣吠之益于时务,然既已任之,势不得轻,若一朝无诸葛亮,必为祸乱矣。诸君愦愦, ◎胡三省曰:愦,古对翻,释曰心乱也。 曾不知防虑于此,岂所谓贻厥孙谋乎?”祎愕然四顾视,不能即答。 ◎《费祎传》云:诸葛恪、羊衜等论难锋至,祎据理以答,终不能屈。◎此盖《襄阳记》欲彰董恢之美,遂不觉其辞之诬。设祎不能专对,何以诸葛亮妙简使才,而祎频烦至吴乎? 恢目祎曰:“可速言仪、延之不协起于私忿耳,而无黥、韩难御之心也。 黥布、韩信也。 方今扫除强贼, 宋本作“今方”。 混一区夏,功以才成,业由才广,若舍此不任,防其后患,是犹备有风波而逆废舟楫,非长计也。”权大笑乐。诸葛亮闻之,以为知言。还未满三日,辟为丞相府属,迁巴郡太守。◎臣松之案:《汉晋春秋》亦载此语,不云董恢所教,辞亦小异。此二书俱出习氏而不同若此。本传云“恢年少官微”,若已为丞相府属,出作巴郡, 毛本“出则巴郡”,“则”字误。 则官不微矣。以此疑习氏之言为不审的也。 延熙六年,加辅国将军。七年,以侍中守尚书令, 允代祎为尚书令,欲斆祎之所行,事多愆滞,见《费祎传》注。 为大将军费祎副贰。九年,卒。 ◎《华阳国志》曰:时蜀人以诸葛亮、蒋琬、费祎及允为四相,一号四英也。
陈祗代允为侍中,与黄皓互相表里,皓始预政事。祗死后,皓从黄门令为中常侍、奉车都尉,操弄威柄,终至覆国。蜀人无不追思允。 ◎或曰:民思主怨,不言端而端自见。◎又曰:此篇多因事附见,殊有深微之旨,不特综事无遗为贵也。 及邓艾至蜀,闻皓奸险,收闭,将杀之,而皓厚赂艾左右,得免。
祗字奉宗,汝南人,许靖兄之外孙也。少孤,长于靖家。弱冠知名,稍迁至选曹郎,矜厉有威容。多技艺,挟数术,费祎甚异之,故超继允内侍。吕乂卒,祗又以侍中守尚书令, ◎胡三省曰:祗为尚书令,黄皓自此愈用事矣。◎弼按:事在延熙十四年,魏嘉平三年也。 加镇军将军,大将军姜维虽班在祗上,常率众在外,希亲朝政。祗上承主指,下接阉竖,深见信爱,权重于维。景耀元年卒,后主痛惜,发言流涕,乃下诏曰:“祗统职一纪,柔嘉惟则,幹肃有章,和义利物,庶绩允明。命不融远,朕用悼焉。夫存有令问,则亡加美谥,谥曰忠侯。”赐子粲爵关内侯,拔次子裕为黄门侍郎。自祗之有宠,后主追怨允日深,谓为自轻,由祗媚兹一人,皓构间浸润故耳。允孙宏,晋巴西太守。 ◎臣松之以为:陈群子泰,陆逊子抗,传皆以子系父,不别载姓,及王肃、杜恕、张承、顾劭之流,莫不皆然,惟董允独否,未详其意。当以允名位优重,事迹踰父故邪? ◎何焯曰:允事关蜀存亡,故与《和传》别出。◎沈家本曰:允既与父和同传,自当并于《和传》之后,中间不应隔以刘巴等三人。如谓允位望重于一时,应立专传,似不便与父和同在一卷,此似可议,裴氏回互之辞,未必是也。何义门以为“允事关蜀存亡,故与《和传》别出”,其说诚为有见;惟既别出,即不当同卷也。◎周寿昌曰:允以名位优重,事迹踰父,专为一传,犹可言也。独以陈祗之佞,黄皓之奸,附列传内,题目书名,则骥蹇同驱,兰艾并进,未免不伦。允之传,允之辱也。◎刘咸炘曰:○尚云:陈祗、黄皓附《董允传》者,以允既卒,祗、皓互相表里,皓始预政事,著皓之覆国,实祗为罪魁也。允不与父同传者,以其系汉之存亡,如《汉书》之元后不与外戚同传也。史例随时而变,初无定体,裴氏不察,以为子应系父,不可别载。然钟会与繇,诸葛恪与父瑾,亦未尝同传,但隔卷耳。○按:陈、董、吕相代司枢机,故连文。此圆神之遗也,不必如尚说,元后更非此比。 夏侯玄、陈表并有骍角之美, ◎《论语》:子谓仲弓曰:“犂牛之子骍且角。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?”◎《集解》云:犂,杂文。骍,赤也。角者,角周正中牺牲。虽欲以其所生犂而不用,山川宁肯舍之乎?言父虽不善,〈不〉害于子之美。 而亦如泰者,《魏书》总名此卷云《诸夏侯曹传》,故不复稍加品藻。陈武与表俱至偏将军,以位不相过故也。
49.6 吕乂
吕乂字季阳,南阳人也。父常,送故将军刘焉入蜀, ◎朱邦衡曰:“军”字当衍。焉为南阳太守,乂之郡将也。 值王路隔塞,遂不得还。乂少孤,好读书鼓琴。初,先主定益州,置盐府校尉, 《王连传》作“司盐校尉”。 较盐铁之利,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、南乡刘幹等 ◎南乡,见《魏志·钟繇传》注引《先贤行状》。◎《晋书·地理志》:建安十三年,魏武尽得荆州之地,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。◎《舆地广记》:魏置南乡郡,治南乡。◎《水经·丹水注》:丹水又南迳南乡县故城东北。汉建安中,割南阳右壤为南乡郡。逮晋封宣帝孙畅为顺阳王,因立为顺阳郡,而南乡为县。旧治酂城。◎马与龙曰:“旧治酂城”者,谓顺阳郡治酂也,《晋志》可证。未改顺阳以前,南乡为郡治也。 并为典曹都尉。 ◎钱大昭曰:典曹,疑“典农”之误。◎沈家本曰:此盐府校尉所请,则非典农事者,“曹”字未必误。《王连传》云“迁司盐校尉,于是简取良才以为官属,若吕乂、杜祺、刘幹等”,此典曹都尉,官属也。 乂迁新都、绵竹令,乃心隐恤,百姓称之,为一州诸城之首。迁巴西太守。丞相诸葛亮连年出军,调发诸郡,多不相救,乂募取兵五千人诣亮,慰喻检制,无逃窜者。徙为汉中太守,兼领督农,供继军粮。亮卒,累迁广汉、蜀郡太守。蜀郡一都之会,户口众多,又亮卒之后,士伍亡命,更相重冒, ◎周寿昌曰:即今虚籍伪名、顶替冒充之类。 奸巧非一。乂到官,为之防禁,开喻劝导,数年之中,漏脱自出者万余口。后入为尚书,代董允为尚书令,众事无留,门无停宾。乂历职内外,治身俭约,谦靖少言,为政简而不烦,号为清能;然持法刻深,好用文俗吏,故居大官,名声损于郡县。延熙十四年卒。子辰,景耀中为成都令。辰弟雅,谒者。雅清厉有文才,著《恪论》十五篇。 ◎宋本“恪”作“格”。◎姚振宗曰:《霍峻传》注引《襄阳记》“罗宪于泰始中荐高阳吕雅”,“高阳”实“南阳”之讹,则雅当为晋人。
杜祺历郡守、监军、大将军司马,刘幹官至巴西太守,皆与乂亲善,亦有当时之称,而俭素守法,不及于乂。
评曰:董和蹈羔羊之素, ◎《诗·召南·羔羊篇》序云:召南之国,化文王之政,在位皆节俭正直,德如羔羊也。 刘巴履清尚之节,马良贞实,称为令士,陈震忠恪,老而益笃,董允匡主,义形于色,皆蜀臣之良矣。吕乂临郡则垂称,处朝则被损,亦黄、薛之流亚矣。 ◎《汉书·循吏传》:黄霸字次公,淮阳阳夏人,为颍川太守,外宽内明,得吏民心,户口岁增,治为天下第一。代邴吉为丞相。霸材长于治民,及为丞相,总纲纪号令,风采不及丙、魏、于定国,功名损于治郡时。◎又《薛宣传》:薛宣字赣君,东海郯人。为临淮太守,政教大行。后代张禹为丞相,官属讥其烦碎无大体,不称贤也。